苏州地铁消防管理制度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47f8da96394dd88d0d233d4b14e852458fb39bf.png)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轨道交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消防安全工作始终以人员安全为中心,确保人员的生命资产安全。
2.防备为主原则:提倡消防安全管理的预见性和自动性,通过提前排出火灾隐患,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3.综合施策原则:采取综合施策,各部门共同参加,形成合力,保证消防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4.依法管理原则:依照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消防安全工作管理。
5.公开透亮原则:对于消防安全工作的相关信息,有关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及时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责任主体1.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订立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订立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组织消防演练和教育培训。
3.各部门:负责各自区域或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职责划分1.公司法务部门负责:–负责起草制度和规程,并提交公司领导层批准。
–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帮助处理火灾事故的法律事务。
2.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订立消防安全管理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其科学合理。
–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员工的消防知识教育培训。
–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修缮维护。
3.各部门负责:–负责本部门区域或场合的火灾隐患排查、维护和整改工作。
–组织部门内部火灾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反应本领。
–搭配安全生产部门进行安全巡查工作。
第六条考核制度1.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评估。
2.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要建立相应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并进行自查自纠。
3.检查和评估内容重要包含防火巡查、消防设备维护情况、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等。
4.对于消防安全工作得分较低的部门,将予以相应的批判教育和限期整改要求,必需时可以停工整改。
地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20ca71de55c3b3567ec102de2bd960590c6d9eb.png)
一、总则为了保障地铁运营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运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安全责任1. 地铁运营单位是地铁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
2.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负责地铁运营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地铁运营单位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地铁运营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员工换岗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再教育培训。
4. 特殊岗位人员(如消防中控室、维修电工等)应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地铁运营单位应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2. 消防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标识,并标明使用方法。
3. 禁止擅自拆除、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设备。
五、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1. 地铁运营单位应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立即整改。
3. 对未按时整改的火灾隐患,应按照规定给予处罚。
六、火灾应急处理1. 地铁运营单位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理流程。
2. 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3. 确保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高效、有序。
七、监督检查1. 地铁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或个人立即整改。
3. 对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地铁运营单位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地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42e0cd9b8d528ea81c758f5f61fb7360b4c2b92.png)
一、总则1. 为加强地铁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地铁运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地铁运营公司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地铁运营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地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地铁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协调。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3. 各部门、各单位、各岗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 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组织制定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2)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4)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组织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管理:(1)地铁运营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2)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损坏或挪作他用;(3)消防设施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2. 消防安全管理培训:(1)地铁运营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2)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3)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火灾应急预案等。
3. 消防安全检查:(1)地铁运营公司应定期对地铁设施、设备、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2)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消防设施设备、电气线路、疏散通道、消防通道、易燃易爆物品等方面;(3)消防安全检查结果应记录并存档。
4. 火灾应急预案:(1)地铁运营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程序;(2)火灾应急预案应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有效性和实用性;(3)地铁运营公司应定期组织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地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2bfd7f980d22590102020740be1e650e53eacf08.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铁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运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铁运营公司及其下属各运营单位、各相关部门。
第三条地铁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地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地铁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运营单位、各相关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应明确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第七条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第十条消防设施、器材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十一条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占用、堵塞。
第五章消防巡查与检查第十三条各运营单位、各相关部门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情况;(二)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情况;(三)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情况;(四)用火、用电、用气情况;(五)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应采取临时措施,并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第六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六条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第十七条火灾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第十八条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熟悉火灾应急处置程序,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七章奖惩第十九条对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地铁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5043168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ce.png)
一、总则为保障地铁车站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车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职责1. 消防安全组织:成立地铁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车站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消防安全责任人:车站站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站消防安全工作。
3. 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定专人负责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制定和完善车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排查;- 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配备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 处理火灾事故及火灾隐患。
三、消防安全措施1. 消防设施设备:- 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报警器等;- 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其完好有效;- 设置明显的消防设施设备标识,便于乘客和工作人员识别和使用。
2. 消防安全检查:- 定期对车站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疏散通道、用电安全等;-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车站消防安全。
3. 消防安全培训:-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火灾逃生自救等。
4. 火灾应急处置:-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灭火、救援等环节;- 定期开展火灾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乘客和工作人员安全疏散。
四、消防安全宣传1. 宣传形式:通过宣传栏、广播、电子屏幕等多种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2. 宣传内容: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火灾逃生自救等。
3. 宣传对象:乘客、员工及社会各界。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地铁车站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确保地铁车站消防安全工作得到有效落实,为乘客和工作人员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出行环境。
地铁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174634bfbd6195f312b3169a45177232f60e488.png)
一、总则为加强地铁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施工单位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地铁施工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
(2)组织编制、修订和实施地铁施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4)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5)处理火灾事故,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和整改。
三、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施工现场防火措施:(1)施工现场应划分防火区域,明确用火、用电、用气等作业区域。
(2)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水池、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3)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证消防车辆畅通行驶。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必须经总包单位统一审批,并配备灭火器具,明确现场看火人。
(5)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险隐患,立即整改。
2. 施工现场用电、用气管理:(1)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2)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配电箱,并定期检查、维护。
(3)施工现场用气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严禁使用明火加热。
3. 施工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易燃易爆物品专用库房,并配备防火、防爆设施。
(2)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并采取隔离措施。
(3)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前,应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的操作演练。
3. 施工单位应将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纳入施工人员的考核内容。
五、火灾事故处理1.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扑救,并迅速报告消防部门。
地铁消防管理制度
![地铁消防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5c48958b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5e924bf.png)
地铁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做好地铁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地铁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
3、消防管理是地铁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地铁运营的安全平稳。
4、地铁公司要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确保消防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5、本制度由地铁公司消防管理部门负责执行,相关部门负责配合。
二、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管理1、地铁公司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地铁行业的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消防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地铁公司要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建立完善的记录和档案,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3、地铁公司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有效。
4、地铁公司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技术更新和改造,适时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性能和功能。
5、地铁公司要加强对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人员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6、地铁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和演练制度,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三、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管1、地铁公司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管制度,明确责任和任务,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全面、深入和有效。
2、地铁公司要加强对地铁站、车辆和设施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管,发现并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合规和有效。
3、地铁公司要加强对地铁乘客和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地铁公司要加强对地铁安全巡查和监督检查,发现并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地铁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
5、地铁公司要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综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乘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四、消防事故的处理和处置1、地铁公司要建立健全消防事故的处理和处置制度,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地铁消防管理制度
![地铁消防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5cdbe0d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21.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铁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铁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铁运营范围内的一切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地铁车站、列车、车辆段、控制中心、维修基地等场所。
第三条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实行单位负责、全员参与、综合治理。
第四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地铁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制定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督促、检查消防安全工作;(五)处理火灾事故和消防安全突发事件;(六)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二)制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三)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四)督促、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五)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六)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设立消防安全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员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决定;(二)组织开展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三)组织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及时报告消防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五)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十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一)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三)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四)消防安全检查制度;(五)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六)消防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七)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afc6ba4d4531b90d6c85ec3a87c24028905f8569.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铁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地铁运营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地铁运营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地铁运营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各岗位人员。
第三条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地铁运营公司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制定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3. 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4. 组织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5. 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地铁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符合消防安全要求;2. 机电管理部门:负责地铁供电、供气、排水等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系统安全运行;3. 乘客服务部门:负责乘客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乘客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4. 车站管理部门:负责车站消防安全管理,确保车站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通道畅通;5. 保卫部门:负责地铁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包括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等;6. 各岗位人员:负责岗位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消除。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七条地铁运营公司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灭火器:根据火灾种类和场所设置,配备相应的灭火器;2. 消防栓:在车站、车辆段、办公区等场所设置消防栓,并确保消防栓水量充足;3. 消防喷淋系统: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设置消防喷淋系统;4. 消防报警系统:在车站、车辆段、办公区等场所设置消防报警系统;5.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在车站、车辆段、办公区等场所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6. 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
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暂行)
![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暂行)](https://img.taocdn.com/s3/m/ee6e23ff9b89680202d8250a.png)
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结合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划分,原则上按一条线路(含作为同一项目同期批复、建设、开通的支线)的车站/区间、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商业开发空间划分验收单元。
第三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管理以各验收单元(不包括商业开发空间)“试运行前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为工作目标,其中车站/区间、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控制中心等工程的消防验收由机电中心负责归口,商业开发空间工程的消防验收由资源开发分公司负责归口。
第四条由于工程的复杂性、施工的阶段性,以及合同分割等因素,遗留通道、出入口的消防验收,可不再单独进行消防专项验收,由该遗留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时请公安消防机构参加。
第五条与外单位合建的通道、出入口,消防验收时需提供有关划分原则、管理的依据,以及车站通道与物业连接口消防联动系统模式转换,送风排烟系统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方向,防火分区设施,排污排水等的设计说明。
第六条参加消防工程验收的各方人员要求: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
第七条消防验收依据的法规、标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 836-200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2004)《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 588-2012)《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2005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J 67-200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05)第二章消防验收的条件和内容第八条消防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申请消防验收的工程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公安消防机构批复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的要求在建设中已逐一落实。
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07d0f949a7c30c22590102020740be1e640ecc44.png)
地铁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保障地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施工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地铁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
二、管理标准2.1 火灾风险评估1.安全主管负责对地铁施工现场进行火灾风险评估,并编制相应的火灾风险评估报告。
2.根据火灾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消防设施。
2.2 防火设施和设备1.按照消防要求,设置地铁施工现场必要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泵等。
2.常态化维护和检验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使用。
2.3 灭火器材储存和使用1.安全主管负责统一购买、管理和储存灭火器材,确保灭火器材的种类、数量和储存位置符合要求。
2.严禁随意移动、撤除、损坏地铁施工现场的灭火器材。
3.所有施工人员都要熟悉和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有效地使用灭火器材。
2.4 火源控制与预防1.火源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清理施工现场内的易燃物品和火源,并采取措施予以妥善管理。
2.火源管理人员应确保施工现场内无明火作业,并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
2.5 电气设备安全1.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
2.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并注意电路的过载、短路等安全问题。
2.6 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1.安全管理员负责规划和设置施工现场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并保持畅通。
2.施工现场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有明显的标识,方便工作人员快速疏散。
三、考核标准3.1 消防演习每季度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包括火灾报警、紧急疏散和灭火器材使用。
记录演习情况,评估演习效果。
3.2 定期检查和巡查1.定期组织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巡查,确保其正常使用和维护。
2.检查和巡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3.3 安全隐患排查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并做好相关整改工作。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69a2c4b1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bf.png)
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轨道交通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保证运营的安全稳定,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轨道交通企业,包括车辆段、车站、运营控制中心等相关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轨道交通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消防部门,共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第二章轨道交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设施,保证消防设备运行正常。
第七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第八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制定消防预案和应急预案,做好日常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九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灭火、疏散、应急救援等各项制度,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防火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消防设施与设备的管理第十一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消防设施和设备清单,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
第十二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设置灭火器、消防栓、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以确保火灾发生时的有效控制。
第十三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保证消防设备的可靠性,定期进行演练和试验,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的有效使用。
第四章消防预案与应急处理第十四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制定消防预案和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个工作岗位在火灾发生时的责任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和练习,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和救援装备,确保火灾发生时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七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八条轨道交通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乘客的防火意识和安全意识。
地铁消防管理规定(3篇)
![地铁消防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a713daa7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68.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铁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铁运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地铁运营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地铁运营单位、地铁运营设施、地铁运营活动以及地铁运营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地铁消防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地铁运营安全。
第四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二)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五)组织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六)参与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七)其他与消防安全相关的工作。
第七条地铁运营单位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一)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二)各岗位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三)发现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四)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八条地铁运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九条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源设施应当满足消防用水要求;(二)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应当符合规定;(三)消防报警系统、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系统应当运行正常;(四)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灭火器材应当充足、完好;(五)其他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当符合相关标准。
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暂行)
![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暂行)](https://img.taocdn.com/s3/m/ee6e23ff9b89680202d8250a.png)
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公安消防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江苏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结合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划分,原则上按一条线路(含作为同一项目同期批复、建设、开通的支线)的车站/区间、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控制中心、商业开发空间划分验收单元。
第三条苏州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管理以各验收单元(不包括商业开发空间)“试运行前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为工作目标,其中车站/区间、车辆段(停车场)、主变电站、控制中心等工程的消防验收由机电中心负责归口,商业开发空间工程的消防验收由资源开发分公司负责归口。
第四条由于工程的复杂性、施工的阶段性,以及合同分割等因素,遗留通道、出入口的消防验收,可不再单独进行消防专项验收,由该遗留工程所属管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时请公安消防机构参加。
第五条与外单位合建的通道、出入口,消防验收时需提供有关划分原则、管理的依据,以及车站通道与物业连接口消防联动系统模式转换,送风排烟系统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方向,防火分区设施,排污排水等的设计说明。
第六条参加消防工程验收的各方人员要求: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
第七条消防验收依据的法规、标准规范:《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 836-2009)《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503-2004)《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 588-2012)《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GB50490-2009)《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2005版)《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江苏省商业建筑设计防火规范》(DGJ32/J 67-2008)《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43-200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6-2007)《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16806-2006)《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2007)《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2005)第二章消防验收的条件和内容第八条消防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一)申请消防验收的工程应符合设计文件及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公安消防机构批复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的要求在建设中已逐一落实。
地铁消防管理制度
![地铁消防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1f7227186c24028915f804d2b160b4e767f81ef.png)
地铁消防管理制度一、总则地铁消防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地铁消防安全管理,防范和减少地铁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本制度从地铁消防管理的角度,强化地铁防火安全管理和灭火救援工作,建立健全地铁消防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地铁消防安全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 《地铁安全规程》3. 《地铁工程消防设计规范》4. 《地铁车站消防设施维护管理规定》三、责任部门地铁消防管理工作由地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落实到各地铁车站的车站消防管理人员。
地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地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标准和程序,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安全防范1.地铁消防设备及设施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地铁车站应当对消防设备及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维修或更换缺损设备设施,确保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2.消防应急演练地铁车站应当定期组织进行消防应急演练,包括地铁火灾应急处置演练、紧急疏散演练等,以提高广大乘客应对突发火灾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3. 安全宣传教育地铁车站应当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保护自己和他人在地铁火灾事故中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处置1.消防报警和紧急通讯地铁车站应当建立完善的消防报警系统,确保消防报警信号畅通。
对于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应当第一时间启动紧急通讯系统,通知车站员工和乘客及时疏散和处置。
2. 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地铁车站应当立即启动紧急疏散程序,引导乘客有序疏散,并组织人员进行应急救援,控制火势,确保乘客生命安全和火灾的迅速控制。
3.火灾事故报告和处置地铁车站发生火灾事故后,应当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灭火预案进行灭火处置,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与处理,防止事故扩大和再次发生。
六、监督检查地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地铁车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
苏州地铁消防管理制度
![苏州地铁消防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79025cd4f111f18582d05a9b.png)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消防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挪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三、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四、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六、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一、总则: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
3.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5.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6.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面积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苏州地铁消防管理制度
![苏州地铁消防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9c5a187a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e2.png)
苏州地铁消防管理制度1. 前言作为现代城市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地铁系统所涉及到的的人流、物流对于城市运行的影响越来越大。
火灾是地铁系统最可能遇到的紧急情况之一,对于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地铁运行安全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此,苏州地铁制定了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在地铁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过程中,积极推进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消防安全可靠。
2. 制度目的苏州地铁消防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地铁系统的消防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火灾事故,保障乘客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地铁运行安全。
为此,制定了如下的主要内容:1.地铁车站、隧道、行车设备等建筑和设施的消防管理;2.地铁车站、列车及其他建筑和设施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供应、保养、维护和管理;3.地铁系统的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4.地铁消防应急预案,确保对突发事故进行批准的应急响应和处置;5.地铁消防检查和评估机制的建立。
3. 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为了保障消防安全,苏州地铁制定了如下的基本要求:3.1 地铁建筑和设施消防管理1.消防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维护检测;2.地铁车站和线路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分布要科学合理;3.消防宣传标识应设置规范明显;4.对地铁建筑和设施的消防管理应建立档案并保持半年以上。
3.2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1.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保养要严格按照规定流程;2.消防设备和器材的管理应有专人负责,清晰反映台帐;3.定时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可用;3.3 消防安全宣传和培训1.地铁非专业人员应该了解日常消防知识;2.地铁公司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3.地铁公司应该加强宣传教育,展开消防安全宣传推广,普及应急自救知识。
3.4 消防应急预案1.地铁公司应编制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一次演习;2.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救援预案、疏散预案和救援处置预案等;3.应急预案应符合国家要求,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3.5 地铁消防检查和评估机制的建立1.每年开展2次消防检查,以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可靠性、有效性和完整性;2.对检查结果及时整改,并报告消防部门;3.定期进行消防评估,以评估地铁消防安全的各种情况,修改应急预案。
地铁消防日常管理制度
![地铁消防日常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dc3d0c9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db.png)
一、总则为确保地铁运营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乘客、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地铁运营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职责1. 成立地铁消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地铁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消防管理部门,负责地铁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 各部门、各单位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教育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技能。
四、消防设施与器材1. 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不得随意挪用、损坏。
3. 定期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巡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防火巡查与检查1. 各部门、各单位应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开展防火巡查。
2. 消防管理部门应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
3.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六、火灾应急处置1. 火灾发生时,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扑救火灾。
2. 火灾扑灭后,及时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3. 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奖惩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地铁消防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苏州轨道交通火灾应急预案
![苏州轨道交通火灾应急预案](https://img.taocdn.com/s3/m/586f294f91c69ec3d5bbfd0a79563c1ec4dad74c.png)
苏州轨道交通火灾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一、为了加强苏州轨道交通火灾应急救援工作,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对人员财产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本预案适用于苏州市轨道交通系统,包括轨道交通车站、车辆段、车辆车站等区域。
三、苏州市轨道交通火灾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科学救援。
第二章火灾风险评估一、苏州市轨道交通系统根据不同区域和设施,对火灾风险进行定期评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二、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火灾风险点清单,并建立台账,定期进行检查和整改。
三、对于高风险区域,加强巡查频次,确保火灾隐患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第三章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一、苏州市轨道交通系统建立火灾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二、设立轨道交通车站、车辆段、车辆车站等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具体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三、各区域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小组,由消防人员、安全员、公安人员和医护人员组成,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四、市轨道交通系统建立应急救援值班制度,24小时全天候值班,保证应急处置能够随时启动。
第四章应急预案工作机制一、责任落实各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明确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职责,提高防范意识,确保应急预案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通讯建立多种信息通讯渠道,确保各级应急预案组织机构之间实时联络,及时了解灾情,统一指挥。
三、人员培训对轨道交通系统的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的水平和能力。
四、演练演练定期组织火灾应急预案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五章应急处置流程一、火灾报警一旦接到火灾报警,各应急预案组织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相关单位发出应急处置通知。
二、现场处置及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往现场,对被困人员进行紧急救援和疏散,同时进行火灾扑救和控制。
三、事故通报在第一时间将火灾事故情况上报市轨道交通系统领导小组,并协助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苏州市轨道交通 2 号线
消防管理制度
一、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工棚等易燃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挪做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
二、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性能完好,药剂应定期更换,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材料,保证道路畅通,并定人定时检查保管。
三、木工棚、木料仓库、易燃物品储存在(油漆间、危险仓库等)严禁吸烟,并悬挂二块“严禁烟火”或“危险”字样的明显警告牌。
四、工地必须有防火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组织。
五、对全体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防火知识教育,使全体职工了解并懂得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重要性。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必须经过审批,不得任意在任何地方动用明火,并要定人定时,不得马虎从事。
六、经常巡视施工现场消防情况,发现消防隐患,立即整改。
施工现场防火管理
一、总则:
1.为保障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以利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根据各级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项目经理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的九项主要职责。
3.施工现场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
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项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4.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5.根据“四不放过” 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应做好现场保护,配合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
6.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面积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有充足的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根据工程情况,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和电石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 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 米。
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 2 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
5 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
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1)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2)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
(3)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
(4)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5)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离、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9)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10 )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11 .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电气安全管理规定》,加
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2 .冬季施工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
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
三、禁火区域划分及审批: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
度。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
(3)各种受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
(6)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资的场所。
3.一级动火作业由项目经理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安全科或消防部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进行临时焊、割等用火作业。
(2)小型油箱等容器。
(3)登高焊、割等用火作业。
5.二级动火作业由工地现场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技术措施方案,报项目部安全科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6.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
火作业。
7.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项目部安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四、灭火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办公、生活区域内按100 平米配备10 升干粉灭火器
4 只。
消防水笼头、黄沙池各两个,铁锹六把、消防桶六个,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2、重点部位: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 平方米配一只干粉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食堂、变电室配备二只。
车.
站结构内部根据模板堆放、电器使用部位具体配置。
食堂防火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屑等杂物应随时消除,炉灶油垢常清洗,以免火屑飞散,引起火灾。
2、炉灶使用中现场必须有人看管,严禁无人看管使用炉灶。
3 、发现有漏气或开关不正常时立即报告综合办公室,以便及时修理更换,严禁自行处理或置之不理。
4、油烟过滤网,烟罩接油槽每餐后必须抹掉网上的油星,每周彻底清洗滤网一次。
5、上烟道每半年必须清洁一次。
6、电插座不工作或工作不正常时,不准自行拆动或修理,应通知综合办公室派专业电工检修。
7、用水清洗墙壁时,不准淋湿电插座,严禁用水冲洗电插座及用电设备(鼓风机、保温柜、消毒柜、烤箱、绞肉机、冰柜等各种电器设备)。
8、易爆危险品不准靠近火源例如酒精、煤气钢瓶、火柴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
9、厨房与气房严禁吸烟。
10 、除点火外,不准将打火机、火柴、化装品(尤其是摩丝)带进厨房。
11 、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检查电源及煤气、热源火种等开关确实关闭。
防火检查不可遗忘,以防万一。
12、食堂人员要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器材要定点放置,定期检查,保证完好有效随时可用。
13、万一起火立即熄灭,如火灾实在无法扑灭,应先救人和撤离同时报
警,火警电话119 。
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
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所有人员都需配合工作。
三、严格用火安全管理。
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如不遵守人员,将按项目部安全奖惩制度罚款(情节严重者,开除项目部用工资格或上报相关单位)
四、严格用电安全管理。
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并由项目部专业电工统一安装;严禁私拉乱接,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违者罚款处理。
五、加强防火水源管理。
保持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
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违者罚款处理。
六、宿舍区设置的灭火器、消防锹、消防桶、消防砂等消防器材全体人
员严禁随便动用,确保完好。
七、严禁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放入宿舍区八、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九、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
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
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消防检查,项目部安全环保部会同各部门每周检查一次,发现隐患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