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格预审文件有限数量制
榆阳区2016年通村公路及完善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编号:YLZB2016-234)招标人:榆林市榆阳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日期 : 二0一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0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2)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1、总则 (6)1、1 项目概况 (6)1、2 资金来源与落实情况 (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与质量要求 (6)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7)1、5 语言文字 (7)1、6 费用承担 (7)2、资格预审文件 (8)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8)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8)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8)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8)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8)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9)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10)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与标识 (10)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0)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0)5、1 审查委员会 (10)5、2 资格审查 (10)6、通知与确认 (11)6、1 通知 (11)6、2 解释 (11)6、3 确认 (11)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1)8、纪律与监督 (11)8、1 严禁贿赂 (11)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11)8、3 保密 (11)8、4 投诉 (12)9、需要补充的其她内容 (12)9、1 申请规定 (12)9、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 (12)9、3 招标人的权力 (12)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13)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3)1、审查方法 (16)2、审查标准 (16)2、1 初步审查标准 (16)2、2 详细审查标准 (16)2、3 评分标准 (16)3、审查程序 (16)3、1 初步审查 (16)3、2 详细审查 (17)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7)3、4 评分 (17)4、审查结果 (17)4、1 提交审查报告 (17)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7)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7)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1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20)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0)2-2 授权委托书 (21)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2)表3-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2)表3-2 申请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23)表3-3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23)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23)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5)六、正在施工的与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26)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26)八、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28)九、其她材料 (28)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榆阳区2016年通村公路及完善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续上表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4、2 就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不接受2、2、1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5天前2、2、2招标人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2、2、3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澄清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已发出时间为准)2、3、1招标人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2、3、2申请人确认收到资格预审文件修改的时间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已发出时间为准)3、1、1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她材料3、2、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 2015年3、2、5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2013年—至今3、2、7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13年—至今3、3、1 签字或盖章要求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A4幅面的纸张单面打印或复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封面及其它有要求的部位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1.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 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申请人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未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不符合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且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或评分时不予认可。
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1.4.4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 评分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10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使用说明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是《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原建设部等九部委56号令发布)的配套文件,适用于一定规模以上,且设计和施工不是由同一承包人承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的资格预审。
二、《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是《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部分。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的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均直接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相同序号的章节。
三、《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资格预审申请人选择使用;《行业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除选择性内容和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和补充的内容外,《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正文)及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正文部分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选择、填空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四、招标人按照《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该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
五、《行业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2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包括前附表的附件和附表)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审查因素
审查标准
2.1
初 步 审 查 标 准
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申请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申请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பைடு நூலகம்头人
……
……
2.2
详 细 审 查 标 准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信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申请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财务状况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是否需要核验原件:□是□否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使用说明一、《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2017年版)》(以下简称《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由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编制。
适用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施工招标项目。
二、《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以“□”标识的,由招标人根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勾选。
二、招标人按照《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第二章“申请人须知”正文和前附表,除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空的内容、选择性内容和可补充内容外,均应不加修改地直接引用。
填空、选择和补充内容由招标人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四、《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了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使用。
招标人选择使用有限数量制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根据有关规定和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编制。
五、《施工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为201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二、招标人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10(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1)1.招标条件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申请人资格要求 (1)4.资格预审方法 (1)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2)8.联系方式 (2)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 总则 (5)1.1 项目概况 (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5)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5)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5)1.5 语言文字 (6)1.6 费用承担 (6)2. 资格预审文件 (6)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6)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6)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7)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7)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7)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8)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8)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8)5.1 审查委员会 (8)5.2 资格审查 (8)6. 通知和确认 (9)6.1 通知 (9)6.2 解释 (9)6.3 确认 (9)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9)8. 纪律与监督 (9)8.1 严禁贿赂 (9)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9)8.3 保密 (9)8.4 投诉 (9)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1)1. 审查方法 (13)2. 审查标准 (13)2.1 初步审查标准 (13)2.2 详细审查标准 (13)3. 审查程序 (13)3.1 初步审查 (13)3.2 详细审查 (1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3)4. 审查结果 (13)4.1 提交审查报告 (13)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4)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15)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5)1. 审查方法 (17)2. 审查标准 (17)2.1 初步审查标准 (17)2.2 详细审查标准 (17)2.3 评分标准 (17)3. 审查程序 (17)3.1 初步审查 (17)3.2 详细审查 (17)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7)3.4 评分 (17)4. 审查结果 (18)4.1 提交审查报告 (18)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8)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9)目录 (23)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2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6)二、授权委托书 (27)三、联合体协议书 (28)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9)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31)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32)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33)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4)九、其他材料 (35)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37)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与标准文件配套使用)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与标准文件配套使用)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条款号12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与标准文件配套使用)编列内容前7名审查标准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条款名称通过资格预审的人数审查因素申请人名称初步2.1审查标准申请函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要求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3.2、3.3.3、4.1.2份数和密封标志、装订项要求。
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级以上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财务状况注册资本金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近3年平均不高于70%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施工过类似项目1个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以往竣工履约情况良好1个(须有建设方书面证明),无不良记录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建造师专业、级别符合要求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三个管理体系符合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要求。
详细2.2审查标准信誉类似项目业绩项目经理资格体系认证1评分因素评分标准14~10分后:资产负债率不低于50%得7分后、不低于60%得财务状况6分后、不低于70%得5分后;登记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的些7分后、2000万元以上的些6分后、600万元以上的些5分后。
12~10分后:满足用户相似项目业绩建议基本数的些10分后;每逊于相似项目业绩过基本数一个提1分后,最多提2分后。
10~8分后:满足用户按期情况建议基本数的些8分后;提供更多的按期信誉证明材料每少于基本数一个提1分后,最多提2分后。
计分2.3办法100~66分后项目经理一个提2分后,最多提4分后。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已撤销),铁道部(已撤销),交通部(已撤销),信息产业部(已撤销),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已撤销),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11.01•【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6号•【施行日期】2008.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23号——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招标投标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3年3月11日,实施日期:2013年5月1日)修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56号)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建设部部长:汪光焘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水利部部长:陈雷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王太华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有限数量制)
榆阳区2016年通村公路及完善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编号:YLZB2016-234)招标人:市榆阳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立信工程项目管理分公司日期:二0一六年八月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1)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 总则 (7)1.1 项目概况 (7)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7)1.3 招标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7)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8)1.5 语言文字 (8)1.6 费用承担 (8)2. 资格预审文件 (9)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9)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9)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9)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9)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9)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10)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11)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1)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1)5.1 审查委员会 (11)5.2 资格审查 (11)6. 通知和确认 (12)6.1 通知 (12)6.2 解释 (12)6.3 确认 (12)8. 纪律与监督 (12)8.1 严禁贿赂 (12)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12)8.3 (12)8.4 投诉 (13)9. 需要补充的其他容 (13)9.1 申请规定 (13)9.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修改 (13)9.3 招标人的权力 (1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14)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4)1. 审查方法 (17)2. 审查标准 (17)2.1 初步审查标准 (17)2.2 详细审查标准 (17)2.3 评分标准 (17)3. 审查程序 (17)3.1 初步审查 (17)3.2 详细审查 (18)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8)3.4 评分 (18)4. 审查结果 (18)4.1 提交审查报告 (18)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8)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9)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21)二、法定代表人明及授权委托书 (22)2-1法定代表人明 (22)2-2 授权委托书 (23)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4)表3-1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4)表3-2 申请人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25)表3-3 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资历表 (26)四、近年财务状况表 (27)五、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8)六、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29)七、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0)八、初步施工组织计划 (31)九、其他材料 (32)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榆阳区2016年通村公路及完善工程资格预审公告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续上表续上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二、招标人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10(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4)1.招标条件 (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3.申请人资格要求 (4)4.资格预审方法 (4)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7.发布公告的媒介 (5)8.联系方式 (5)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6)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1. 总则 (8)1.1 项目概况 (8)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8)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8)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8)1.5 语言文字 (9)1.6 费用承担 (9)2. 资格预审文件 (9)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9)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9)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10)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10)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10)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10)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1)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11)5.1 审查委员会 (11)5.2 资格审查 (12)6. 通知和确认 (12)6.1 通知 (12)6.2 解释 (12)6.3 确认 (12)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12)8. 纪律与监督 (12)8.1 严禁贿赂 (12)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12)8.3 保密 (12)8.4 投诉 (13)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3)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5)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5)1. 审查方法 (17)2. 审查标准 (17)2.1 初步审查标准 (17)2.2 详细审查标准 (17)3. 审查程序 (17)3.1 初步审查 (17)3.2 详细审查 (17)4. 审查结果 (18)4.1 提交审查报告 (18)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8)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19)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9)1. 审查方法 (21)2. 审查标准 (21)2.1 初步审查标准 (21)2.2 详细审查标准 (21)2.3 评分标准 (21)3. 审查程序 (21)3.1 初步审查 (21)3.2 详细审查 (21)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21)3.4 评分 (22)4. 审查结果 (22)4.1 提交审查报告 (22)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22)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23)目录 (27)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29)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0)二、授权委托书 (31)三、联合体协议书 (32)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33)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36)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37)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38)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9)九、其他材料 (40)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42)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建设工程招标国家标准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二、招标人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10(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 (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3)1.招标条件 (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3.申请人资格要求 (3)4.资格预审方法 (3)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3)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3)7.发布公告的媒介 (3)8.联系方式 (4)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4)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 总则 (6)1.1 项目概况 (6)1。
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6)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6)1。
4 申请人资格要求 (6)1。
5 语言文字 (7)1。
6 费用承担 (7)2。
资格预审文件 (7)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7)2。
资格预审数量有限制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与标准文件配套使用)(数量有限制资格审查办法正文)1.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高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审查标准2.1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审查委员会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3.2.3项至第3.2.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2 详细审查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理人(5)为本标段提供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14)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附1:修订后的《示范文本》资格预审文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备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2.V=招标项目(标段)的合同估算价(万元);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365。
3.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除因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解除承包合同或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经理的外,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项目验收合格前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时,该项目经理工程奖项不得加分。
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备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2007标准施工资格预审文件
附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以下简称《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二、招标人按照《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的格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后,将实际发布的资格预审公告编入出售的资格预审文件中,作为资格预审邀请。
资格预审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
三、《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分别规定合格制和有限数量制两种资格审查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
如无特殊情况,鼓励招标人采用合格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应按试行规定要求列明全部审查因素和审查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及正文)标明申请人不满足其要求即不能通过资格预审的全部条款。
四、《标准资格预审文件》为2007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
联系电话:(010)68502510(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目录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1)1.招标条件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3.申请人资格要求 (1)4.资格预审方法 (1)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7.发布公告的媒介 (2)8.联系方式 (2)第二章 申请人须知 (3)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1. 总则 (5)1.1 项目概况 (5)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5)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5)1.4 申请人资格要求 (5)1.5 语言文字 (6)1.6 费用承担 (6)2. 资格预审文件 (6)2.1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6)2.2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6)2.3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7)3.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7)3.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7)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8)4.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4.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8)4.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8)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8)5.1 审查委员会 (8)5.2 资格审查 (8)6. 通知和确认 (9)6.1 通知 (9)6.2 解释 (9)6.3 确认 (9)7.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9)8. 纪律与监督 (9)8.1 严禁贿赂 (9)8.2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9)8.3 保密 (9)8.4 投诉 (9)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合格制) (11)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1)1. 审查方法 (13)2. 审查标准 (13)2.1 初步审查标准 (13)2.2 详细审查标准 (13)3. 审查程序 (13)3.1 初步审查 (13)3.2 详细审查 (13)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3)4. 审查结果 (13)4.1 提交审查报告 (13)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4)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15)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5)1. 审查方法 (17)2. 审查标准 (17)2.1 初步审查标准 (17)2.2 详细审查标准 (17)2.3 评分标准 (17)3. 审查程序 (17)3.1 初步审查 (17)3.2 详细审查 (17)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17)3.4 评分 (17)4. 审查结果 (18)4.1 提交审查报告 (18)4.2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招标 (18)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19)目录 (23)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2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6)二、授权委托书 (27)三、联合体协议书 (28)四、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29)五、近年财务状况表 (31)六、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32)七、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33)八、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34)九、其他材料 (35)第五章 项目建设概况 (37)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项目名称) 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1.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1.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 审查标准2.1 初步审查标准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审查标准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 审查程序3.1 初步审查3.1.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1.2 申请人应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未按要求提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原件与复印件不符合或者原件存在伪造嫌疑且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或评分时不予认可。
3.2 详细审查3.2.1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 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1.4.4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3)在资格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行贿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3.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 评分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资格审查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7年版)
第56号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制定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及相关附件,现予发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财政部部长:建设部部长:铁道部部长:交通部部长:信息产业部部长:水利部部长:民航总局局长: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一日《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试行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活动,提高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编制质量,促进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民用航空总局、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编制了《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以下如无特别说明,统一简称为《标准文件》)。
第二条本《标准文件》在政府投资项目中试行。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选择若干政府投资项目作为试点,由试点项目招标人按本规定使用《标准文件》。
第三条国务院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并结合本行业施工招标特点和管理需要,编制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重点对“专用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作出具体规定。
第四条试点项目招标人应根据《标准文件》和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如有),结合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编写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或施工招标文件。
第五条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试点项目招标人编制的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施工招标文件,应不加修改地引用《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申请人须知”(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除外)、“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除外),以及《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和其他附表除外)、“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除外)、“通用合同条款”。
资审文件(合格制与有限数量制)
长岭中学新建男生公寓楼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宝鸡市长岭中学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零一六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项目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错误!未定义书签。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请人资格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语言文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费用承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资格预审文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附1:修订后的《示范文本》资格预审文件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备注: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流动比率=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负债合计×100%。
2.V=招标项目(标段)的合同估算价(万元);T=(标段)计划工期(年)=(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365。
3.拟派项目经理担任其他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除因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解除承包合同或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经理的外,被更换的项目经理在原项目验收合格前参加其他工程的投标时,该项目经理工程奖项不得加分。
附件: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备注: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土木工程、工民建、结构、建筑施工、建筑工程、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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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办法(有限数量制)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1.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超过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数量。
2.审查标准
2.1初步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2详细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2.3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审查程序
3.1初步审查
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初步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详细审查
3.2.1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款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详细审查。
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2.2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除应满足本章第2.1款、第2.2款规定的审查标准外,还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不按审查委员会要求澄清或说明的;
(2)有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3)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3.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在审查过程中,审查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申请人对所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不明确的内容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说明。
申请人的澄清或说明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不得改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申请人的澄清和说明内容属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和审查委员会不接受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说明。
3.4评分
3.4.1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不少于3个且没有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均通过资格预审,不再进行评分。
3.4.2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数量超过本章第1条规定数量的,审查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
4.审查结果
审查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条规定的程序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成审查后,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