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任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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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

选拔任用科级领导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深化干部制度的改革,在科级干部选任工作中引入竞争机制,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使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根据集团公司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科级干部选任工作由总厂党委授权组织部门负责考察,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条例所指的科级干部职位包括机关各职能部门以及所属分厂的正、副科级岗位。

第四条科级干部的选任工作每年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科级岗位需要选任时,至少提前6个月向总厂党委报送选任计划。

第二章科级干部的任职条件和资格第五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创新.(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职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能较好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五)正确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力,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密切联系职工,全心全意为企业、为职工服务。

第六条科级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二)晋升副科级职务,须担任科员三年以上;晋升正科级职务,须担任副科级职务二年以上。

(三)对确实具备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政治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且成绩特别突出的,第㈡项规定可适当放宽,但任职年限放宽一般不超过一年.第三章选拔方式及程序第七条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一般采取组织选拔、竞争上岗的方式.第八条组织选拔包括动议、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程序。

(一)动议:福利总厂党政主要领导沟通后提出动议,党委党工部就选拔的职位、方式及民主推荐等内容提出工作方案,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

干部选拔和任用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制度,选拔和任用德才兼备、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为组织的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_____(具体单位或组织)的干部选拔和任用工作。

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必须在党的领导下进行,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方向和政治素质。

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道德品行好、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将品德修养作为选拔任用的首要条件。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得到广大群众的认可,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工作能力。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任用过程应公开透明,为符合条件的人员提供平等的机会,通过竞争选拔出优秀人才。

5、民主集中制原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过集体研究决定。

6、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选拔任用工作,确保程序合法、结果公正。

三、选拔任用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任职资格(1)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2)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工作年限。

(3)具有相应的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

四、选拔任用程序1、动议(1)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动议。

(2)对动议进行充分酝酿和研究,形成初步方案。

2、民主推荐(1)组织召开民主推荐会,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等。

(2)采取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3、确定考察对象(1)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和干部一贯表现,由_____(具体部门或人员)确定考察对象。

(2)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_____个工作日。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

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

第三条单位干部的任职、调整管理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任职管理第四条干部任职应按照相应的职位要求,具备相应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文化程度、工作经验和组织关系。

第五条干部任职前,应进行必要的考察、考核和培训,了解其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关系等。

第六条干部任职应通过民主推荐、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进行,确保选人用人的民主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干部任职应当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任期内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考核标准。

第三章调整管理第八条干部调整应根据工作需要、个人能力和工作表现,进行合理的岗位交流和调整。

第九条干部调整前,应进行充分的考察、考核,了解其在工作中的表现和适应新岗位的能力。

第十条干部调整应通过民主程序,听取相关部门和群众意见,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第十一条干部调整后,应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和部门,并做好工作交接。

第四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健全干部任职、调整的监督和考核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第十三条单位应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全面了解干部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职、调整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干部应予以调整或者免职。

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单位党组织或者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规定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

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职务任免旨在依法合规、公开公正、选贤任能、科学管理、激励干部、激发创新,真实反映干部素质和能力,促进各级干部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工作能力水平、推动组织发展和服务全局中的作用发挥。

第三条干部职务任免应遵循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科学斟酌的原则,坚决反对一刀切、拉关系、捞亲戚、选老同学、排山倒海和高支出等不正之风。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程序第四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坚持公开报名、择优录用,选拔依据是干部素质和能力。

第五条干部选拔程序包括申报、资格审查、考核、选拔结果公示、任免等环节。

第六条干部申报(一)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岗位需要经过干部任免程序的,应当进行干部申报。

(二) 干部申报应公示通知,吸引广大干部报名,公示广泛参与的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干部资格审查(一) 干部选拔机构对申报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核实符合条件的,进入下一环节;不符合条件的,予以淘汰。

(二) 干部资格审查应公开透明,确保无歧视、无偏见。

第八条干部考核(一) 在干部资格审查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干部考核。

(二) 干部考核应采取多元评价方式,充分考察干部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

第九条干部选拔结果公示(一) 干部考核结束后,应当公示干部选拔结果。

(二) 干部选拔结果公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第十条干部任免程序(一) 干部选拔结果公示期满,经上级机关批准后,进行干部任免。

(二) 干部任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第十一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坚守政治底线、荣辱观念、廉洁自律和法纪意识等原则。

第三章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与方式第十二条干部职务任免的依据主要包括干部选拔考核结果、组织工作需要等。

第十三条干部职务任免的方式主要包括正式任命、临时委托、代理或轮岗。

最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最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大队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

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

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规范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公司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一步保证公司发展目标的全面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层干部包括:总经理助理、部门经理和部门副经理.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1、组织选拔与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3、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优化结构、注重实绩的原则;4、按程序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5、分类分层管理,“谁任命,谁管理,谁考核”.第四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适应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发展的要求,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条件第五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求真务实,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4、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收集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选拔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特殊优秀的人才可放宽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应具备有三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由副科级提正科级职务,原则上要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两年;由下一级提任上一级正科原则上应在下一级正科岗位任职满三年.4、企业领导一般应逐级提拔,对特别优秀、有突出贡献的人才,可破格提拔但不得越两级,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三章中层干部的推荐和选拔第七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的选人用人机制,把组织推荐考察和引入市场机制相结合。

企业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任命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干部任命工作,激励干部队伍积极性,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干部的选拔、任命、考核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干部任命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搞官僚主义,不得搞特权。

第二章干部选拔第四条公司干部选拔应根据岗位需求,德才兼备,以能力为重点,综合素质评价为基础。

第五条公司干部选拔应遵循公正透明原则,不得任人唯亲,不得搞关系户。

第六条公司干部选拔应采取多元化的评审方式,包括面试、考核、考察等。

第三章干部任命第七条公司干部任命应根据干部选拔结果,以及公司发展需要进行。

第八条公司干部任命应按程序进行,公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公司干部任命应公示,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说明。

第四章干部考核第十条公司干部应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公司干部考核应注重对象化、可量化的指标,不得搞主观评价。

第十二条公司干部考核结果应作为干部任命的参考依据。

第五章干部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公司干部进行培训,提高干部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公司应根据干部的需求,组织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培训。

第十五条公司干部培训应注重实效性,培训内容应与干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

第六章干部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干部管理制度,明确干部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对干部进行考核,对干部进行激励和惩罚。

第十八条公司应重视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的稳定性和凝聚力。

第七章监督与问责第十九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干部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对干部工作的问责,对失职失责的干部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应建立干部责任清单,明确干部责任,强化干部的责任意识。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公司干部任命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及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

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及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

全文共计2807字为了健全学校干部队伍,优化领导群体结构,完善选才用人机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满足领导班子新老更替的需要,造就一支忠诚可靠、本领过硬、作风优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极具发展潜力的中坚力量,增强领导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让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脚步永不停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
(三)立足培养、竞争择优;(四)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五)动态管理、合理使用;(六)依法依规、民主集中。

二、培养与考察办法
(一)准入对象的条件
1、基本条件:有正气、有才气、有锐气,有团队精神,有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吃苦耐劳,有志于从事学校行政服务工作。

2、资历条件:年龄在50(男)或45(女)岁以下,学历本科以上,
1。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

2023年干部职务任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干部职务任免工作的管理,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公平、公正、公开,进一步提高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干部任免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担任职务的领导干部任免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任免干部职务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守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法依规操作,注重选优配强,突出德才兼备,着眼遵纪守法,重视实干能力,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第四条重要任务任免干部职务是党和国家重大政治任务,必须高度重视。

任免干部必须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法做出正确决策,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科学性、公信力。

第五条领导责任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任免干部职务的工作机制,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党和国家的要求。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第六条工作规划党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发展要求,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划,明确工作内容、任务、时限和责任部门。

第七条调研论证任免干部职务前,应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工作。

调研论证主要内容包括干部政治思想、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等。

通过听取意见、查看档案材料、组织述职评议等形式,全面了解被任命或有意任命干部的情况。

第八条听取意见任免干部职务前,应广泛听取领导干部、党员群众、群众组织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对干部的评价和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述职评议、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

第九条报告审查任免干部职务前,应将有关情况以报告形式上报审批机关。

报告内容应包括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工作业绩、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及听取意见的情况。

审批机关应认真审核报告,依法依规做出决策。

第十条公布任免结果任免干部职务后,应及时公布任免结果。

公布结果应公平公正,不得泄露被任命干部的个人隐私。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篇: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管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和其他干部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干部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党委组织部和二级单位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和教育管理科级干部的职责。

校机关职能部门以及无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所辖的科级干部,其选拔任用由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经学校党委授权的具有科级干部管理权限的二级单位党委可根据学校确定的机构和职数,相对独立地开展选拔配备科级干部工作。

第二章选拔任用的资格条件第三条选拔任用科级干部除应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本科毕业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研究生毕业的应具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 周岁。

(二)提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要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3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三)提任的科级干部,必须身体健康,且经过一定的岗位培训。

因故提任前未培训的,提任后须补上。

专职党政管理干部初次提任科级职务的,应通过学校组织的“初任科级干部能力测试”,但已具备副高以上职称人员除外。

(四)提拔担任科级团干部,还须符合团章的有关规定。

凡在任职中参加扶贫、支教、挂职锻炼等工作,并经考察表现突出者,在选拔任用时可优先考虑。

第四条科级干部一般不得双肩挑。

第五条男年满55岁、女年满50岁的科级干部,一般不再担任实职岗位,保留相应级别。

第六条人事代理人员,确因工作需要,符合标准条件的,可以选拔任用到科级管理岗位。

第三章选拔任用的方式方法第七条根据干部岗位的不同特点,任用干部一般实行委任制、聘任制、选任制和考任制。

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试行办法_办法_

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试行办法_办法_

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的试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落实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第二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干部考察工作必须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实行领导和群众相结合,通过考察,对干部德、能、勤、绩、廉作出全面客观准确的评价。

第四条:干部考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党委(党组)领导下,由组织(政工)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派出考察组的组织(政工)部门和干部考察工作人员。

二、考察分工第六条: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干部考察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

县委直接管理及县委委托县委组织部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考察;乡镇党委和县级部门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其组织、政工干部负责考察。

第七条:双重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考察。

三、考察程序第八条:考察对象确定后,按考察分工实施考察工作。

考察组必须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

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

考察组负责人应由思想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换届或届中全面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由科级干部担任考察组组长。

第九条:考察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1、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明确考察目的、内容、方法步骤、谈话范围和时限要求等。

考察工作方案由组织(政工)部门提出,党委(党组)审定。

2、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主要领导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3、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

4、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评议或民意测验、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5、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支部)主要领导交换意见。

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

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

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调动管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副科级干部的管理,建设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管理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与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下列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坚持标准、总量控制的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4、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副科级干部岗位设置由人事处和组织部共同协商设置。

第四条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主要考虑长期从事管理工作,目前仍在管理岗位上的专职管理干部。

第五条副科级干部的任职应具备下列资格:1、基本具备副科级干部的水平和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2、本科毕业工作二年以上,专科毕业工作五年以上,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从事党政管理工作人员。

3、年龄为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4、在部门群众测评中处于前列。

第六条副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按照下列程序进行:/jcfy81精品资源,欢迎下载!(页眉可删除,文档可编辑)最新海量范文模版:竞聘考核,年终总结,公务员国考,ppt模版,绩效管理,述职述廉,规章制度,临床医学,论1、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指标数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民主推荐,并按指标数的1-2倍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考察:由组织部和管理部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近年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业绩与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形成考察意见。

考察之前,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

3、讨论决定:组织部依据考察意见向党委汇报,党委会讨论决定并予以公示。

4、任职:组织部依据党委决定下发任职通知。

第七条副科级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三年(含试用期一年)。

第八条副科级干部在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部门、单位领导做好管理工作和业务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任务。

第九条副科级干部任职期间有关待遇、岗位津贴依照《XXXXXXX技术学院教职工岗位津贴实施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对违反规定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 责任。
监督责任
对在选拔任用工作中监督不力、失职渎职的行为,要依纪依法追究 相关人员的责任。
连带责任
对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利益输送、权钱交易等行为的,除追究当 事人责任外,还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06
附则
解释权与修订权
解释权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对于条款的理解和应用,如有任何疑问或 争议,应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权威解释。
与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
本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任何冲突,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与公司内部其他规定的关系
本办法是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基本管理制度,如有其他内部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应以本办法 为准。同时,公司鼓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但不得与本办法相 抵触。
03 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 ,确定拟任人选。
0 办理手续 4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
完成选拔任用工作。
05
监督与约束
党内监督
党的纪律监督
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 组织纪律,确保选拔任用 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党委(党组)监督
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 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的领导,履行主体责任,
修订权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办法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办法将经过公司高层批准 后公布实施,原办法同时废止。
实施时间与废止条款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所有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 办法的各项规定。
废止条款
如有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同时,本 办法的废止需经公司高层批准后公布。
与其他法规的关系

某某公司管理干部考察期管理规定

某某公司管理干部考察期管理规定

某某公司管理干部考察期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对新聘用管理干部加强试用期管理,建设高素质的管理团队,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考察期的以下管理干部:⏹一级/二级部门经理⏹销售/服务大区经理⏹与上述岗位同级别的新增管理岗位三、机构及职责1、成立以公司董事长、分管副总、主管领导、人事部经理等成员组成的管理干部考察期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管理干部考察期考核工作;2、人事部是管理干部考察期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组织考察和测评工作;组织考察报告的整理;组织任免、延期等手续的办理;3、公司董事长、分管副总、主管领导负责各考察期与管理干部的沟通及反馈考察意见;四、考察期及考察阶段考察期一般为一年,分为三个考察阶段,任命后三个月、半年、一年。

每个阶段后期人事部会组织各种形式的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再享有相应的责权利及福利待遇。

五、考察(一)三个月考察备注:该考察期结束后,由被考察人自行制定工作计划(4-12个月),发送主管领导,抄送人事部经理。

(二)半年考察(三)一年考察六、考察结果处理每个考察阶段结束后,人事部整理考察信息,董事长、分管副总、主管领导综合决议是否通过考察期。

三个阶段考察期通过员工,落实责权利;第一阶段考察期不通过员工,可延期三个月重新考察;连续两个阶段考察期不通过员工,不再转岗或提岗。

七、附则本办法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本办法自下发之日其执行。

人力资源部 XX年X月X日附件一工作态度调查问卷附件二团队融入度调查问卷附件三管理技能及角色转换调查问卷附件四价值观及企业文化匹配度调查问卷。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本办法旨在规范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选拔任用公正、科学、合理,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和创造力,为公司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中层干部指公司副经理级别及以下管理人员。

二、选拔任用原则(一)公正公平原则选拔任用应当公正、公平,遵循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能力为先原则选拔任用应当以能力为第一要素,注重综合素质和工作实绩,选用最适合工作岗位的人才。

(三)现实可行原则选拔任用应当考虑到工作需要和现实可行性,避免盲目与冒险。

三、选拔任用程序(一)干部需求计划公司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干部需求计划,经公司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后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

(二)干部选拔标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各部门制定干部选拔标准,明确选拔条件和程序,公布选拔要求。

(三)干部推荐各部门根据需求计划和选拔标准,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并提供个人简历、工作经历和业绩等资料。

(四)初步考察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推荐人员进行初步考察,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五)综合考核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选拔标准,组织综合考核,包括书面测试、面试、考察等环节,综合评定各位候选人的素质和能力。

(六)选定人选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按照综合考核结果和工作需要,选定最合适的人选。

(七)公示和任命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公示选定人选,征求反馈意见后将其任命。

四、选拔任用的监督和评估(一)监督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确保程序合法、程序规范,选拔任用工作公正公平。

(二)评估机制公司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后续评估机制,跟踪考察选定人员的工作表现,评估考察结果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五、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与其他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

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及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

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及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

为了健全学校干部队伍,优化领导群体结构,完善选才用人机制,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满足领导班子新老更替的需要,造就一支忠诚可靠、本领过硬、作风优良、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极具发展潜力的中坚力量,增强领导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让学校改革与发展的脚步永不停歇,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原则(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二)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三)立足培养、竞争择优;(四)坚持标准、宁缺毋滥;(五)动态管理、合理使用;(六)依法依规、民主集中。

二、培养与考察办法(一)准入对象的条件1、基本条件:有正气、有才气、有锐气,有团队精神,有创新精神,身心健康、精力充沛,吃苦耐劳,有志于从事学校行政服务工作。

2、资历条件:年龄在50(男)或45(女)岁以下,学历本科以上,教龄5年以上,职称小学高级或中学一级以上。

(二)准入对象的产生1、发动部署:通过教职员工大会宣传中层后备干部建设的目的意义,公布《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及选拔任用的管理办法》,并做出具体安排。

2、自愿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在岗教师,均可自荐报名;填写《学校中层后备干部培养考察对象自荐表》,其中,写好个人简介、竞争理由(所持看法、主要优势)、今后打算、成败态度等,并按时交到校办即可。

3、资格审查。

根据条件要求,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准入人选。

4、结果公示。

对审查合格人员名单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若无异议,即作为培养考察对象。

(三)准入对象的培养1、集体谈话。

领导小组与所有培养考察对象进行集体谈话,帮助他们充分认识到机遇和考验并存的实际状况,并提出中肯的希望与要求。

2、学习培训。

鼓励培养对象坚持理论学习、参加业务培训,给头脑充电、为精神加油,引导他们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3、实践历练。

帮教干部要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安排其分管一定常务工作并定期轮换岗位,或独立承担某一具体项目或条线工作,或分配急、难、重的任务,使其熟悉各种工作规程,掌握工作规律,积累工作经验,在多层面的磨练和考验中丰富阅历,增添才干。

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

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

四川省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工作办法第一条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个别提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

对非领导职务转任同职级领导职务,或者同职级转任重要岗位的,参照个别提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考察程序进行。

可从实际情况出发,对具体程序作适当调整。

第三条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部门与地方双重管理干部的考察工作,由主管方负责,会同协管方进行。

第四条确定考察对象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反馈。

组织(人事)部门将民主推荐情况、初步意见和其他需要反馈的情况,向人选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反馈。

(二)酝酿。

由本级党委(党组)书记与副书记和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与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后,召开党委(党组)会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对考察对象初步名单中的非中共党员干部,以及双重管理职位拟任人选,可以委托相关部门通过个别协商的方式,进一步听取意见。

(三)确定。

上级组织(人事)部门结合动议方案,综合相关方面意见,报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或者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成员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如果意见比较集中,可以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禁止列为考察对象情形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五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岗位要求,由各级党委(党组)根据实际制定具体考察标准,应当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第六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一般经过下列程序:(一)考察对象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对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的举报要求,以及考察组联系电话、反映意见的方式和时限等,一般采取在考察对象单位张榜公告、开会、通知或者在内部网络发布等方式进行。

干部考察任命管理办法

干部考察任命管理办法

干部考察任命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适应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公司管理干部的考察与任命管理,确保公司管理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除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外的所有管理干部。

第三条管理干部是指公司公司主管级(含)以上人员。

公司职位层级为总经理级、经理级、主管级与一般员工级,主管级(含)以上职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第四条考核任命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量才适用、用人所长、合理流动原则;公开公正、平等竞选、择优录取原则。

第五条担任管理干部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一)诚实正直,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认同公司文化,恪守职业道德。

(二)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均良好。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相应年限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考核任命人员范围(一)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转正考核的管理人员;(二)已通过试用期被公司指派负责某一领域工作、尚未正式任命的管理人员;(三)内部提拔或竞聘处于试用期的管理人员;(四)内部提名或竞聘管理岗位的人员。

第七条考核程序(一)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依据任职资格审查考核对象的基本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明、工作年限等。

(二)组织考察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笔试、面试、访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方式有如下几种:1.民主评议: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对象的上级、同级、下属人员等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

2.专业测试:人力资源部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测试内容由考核对象上级或专家编写进入公司测试题库,由人力资源部随机抽选。

3.其他:人力资源部或职务所属上级依据实际情况设计的考察内容。

(三)任职审定人力资源部出具考察报告、提出意见,由总经办审阅批示。

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经总经办审核后,须提交管委会审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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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目的
为适应规范化管理的需要,加强对公司管理干部的考察与任命管理,确保公司管理队伍的素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除总经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经办”)外的所有管理干部。

第三条管理干部是指公司公司主管级(含)以上人员。

公司职位层级为总经理级、经理级、主管级与一般员工级,主管级(含)以上职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经理、副经理、经理助理、主管、副主管。

第四条考核任命原则
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量才适用、用人所长、合理流动原则;
公开公正、平等竞选、择优录取原则。

第五条担任管理干部职务的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诚实正直,廉洁奉公,责任心强,认同公司文化,恪守职业道德。

(二)领导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学习能力等均良好。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相应年限的工作经验。

第六条考核任命人员范围
(一)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转正考核的管理人员;
(二)已通过试用期被公司指派负责某一领域工作、尚未正式任命的管理人员;
(三)内部提拔或竞聘处于试用期的管理人员;
(四)内部提名或竞聘管理岗位的人员。

第七条考核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依据任职资格审查考核对象的基本条件,包含但不限于年龄、学历、专业、资格证明、工作年限等。

(二)组织考察
人力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笔试、面试、访谈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考察方式有如下几种:
1.民主评议:人力资源部组织考核对象的上级、同级、下属人员等对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评议。

2.专业测试:人力资源部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测试内容由考核对象上级或专家编写进入公司测试题库,由人力资源部随机抽选。

3.其他:人力资源部或职务所属上级依据实际情况设计的考察内容。

(三)任职审定
人力资源部出具考察报告、提出意见,由总经办审阅批示。

公司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人员经总经办审核后,须提交管委会审议确定。

第六条任职审定后,由审定单位签署任命书,并委托人力资源
部发布任命通知。

第七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进行编写、修订、解释,由总经办、管委会批准后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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