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潮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潮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鉴于双方就潮州地区商品房预售款项的监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如下:一、协议各方1.1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2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监管账户设立与管理2.1 甲乙双方同意在指定银行开设专门用于监管商品房预售款项的账户。
2.2 预售款项必须全部存入该账户,并且不得挪作他用。
2.3 甲乙双方共同授权银行对账户进行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三、资金使用规定3.1 甲方使用预售款项前需向乙方提交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
3.2 乙方有权审核资金使用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
3.3 若未经乙方同意擅自使用预售款项,则视为违约行为。
四、信息披露义务4.1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报告预售款项的收支情况及使用进度。
4.2 乙方有权随时查询预售款项的具体使用情况,并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违约责任5.1 如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预售款项或未按时归还借款,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 若因乙方监管不力导致预售款项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6.1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
6.2 若协商不成,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5篇范文]
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5篇范文]第一篇: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金融机构)乙方:(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机构)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监督管理工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收存和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证号为,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套,预计售楼款约为万元,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项目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机构,邀丙方作为此项目的监理机构。
二、甲方依照《关于加强北海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通知》(北建房[2006]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督管理的通知》(北建房[2007]50号)的规定,负责实施对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甲方需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款存取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四、乙方必须在甲方开立该项目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作为该项目全部商品房预售款的存款帐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银行提供给购房人的按揭贷款等)由承购人直接存入该商品房项目预售款专用帐户,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商业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也必须直接划入专用帐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开发企业或转作他用。
五、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预售房交付给购房人使用。
六、乙方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30 天内应为购房人办理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手续。
在办理手续时,乙方应同时向北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该商品房预售款存入商品房预售专用帐户的证明(并附送原件以作校对)。
七、丙方应在每月月末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已完成投资额证明。
如甲方提出申请,丙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出具工程实际进度或投资额证明。
八、甲方应当根据丙方出具的工程实际进度或投资额证明,结合造价与预售款总额比例核定用款额度,并按工程进度拔付资金。
商品房预售款委托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商品房预售款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保证商品房预售款专款专用于工程建设,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开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市自愿接受乙方监管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商品房预售款的收支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项目(一)建设单位以方式取得位于、土地证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二)该地块土地面积为平方米、规定用途为、土地使用年限为至。
(三)在上述地块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号。
(四)乙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监管协议后,即应履行监管职能至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注销时为止;(五)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乙方开设有贷款专户的,在其所监管的预售项目监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允许使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内的资金用于偿还贷款。
(六)乙方必须统一使用安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对项目进行监管。
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多个房地产预售项目的,乙方应分别签订《商品房预收款监管协议》,并专门设立预收款专用账户。
(七)为防止“烂尾楼”的产生,乙方应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款项专门用于该项目的工程建设。
第二条委托管理的事项(一)甲方委托乙方对符合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收入及使用进行全过程监督和管理。
并授权乙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
(二)乙方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后,以监管协议的条款约束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时掌握商品房预售款的回笼及使用情况,达到监管目的。
(三)乙方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向甲方出具该企业前次预售款监管情况证明(收支账款说明)。
(四)乙方对属监管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范围为: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合格,交付使用前商品房预售款(含购房人按合同约定预先支付的定金、首付款、一次性付款及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在内的后续付款等预售房款)的收存、拨付及使用。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合同范本模板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书合同范本模板合同编号:[合同编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甲方(开发商):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监管银行):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地址:[地址]联系人:[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丙方(购房人):姓名:[姓名]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鉴于甲方作为开发商,乙方作为监管银行,丙方作为购房人,为了保障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安全和合法性,特订立以下协议:一、资金监管方式1.1 乙方作为监管银行,负责接收、保管和监管甲方从丙方处收取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并按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进行管理。
1.2 乙方应开立专用账户,将甲方从丙方处收取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入该账户,并确保资金安全和不侵权使用。
二、资金监管义务2.1 甲方应按照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将从丙方处收取的商品房预售款项及时、完整地划入乙方指定的监管账户,并提供相应的收款凭证和资金划拨通知。
2.2 乙方应按照监管要求,对收到的商品房预售款项进行监管,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不得私自挪用或冻结资金。
2.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授权和要求,将预售资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划拨或支付,并及时向甲方和丙方提供相关的资金流水和支付凭证。
三、风险提示和责任规定3.1 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商品房预售款项,并确认向甲方支付的款项为合法合规的资金来源。
3.2 甲方应按照监管要求和合同约定,使用预售资金进行商品房项目的建设和相关费用支出,并保证所使用的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3 乙方对于预售资金的监管责任仅限于按照要求进行资金存管和划拨,不对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承担任何责任。
3.4 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因素导致资金的损失或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丙方,并协助解决相关问题。
四、违约责任4.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甲方:[卖方姓名/公司名称]
乙方:[买方姓名/公司名称]
一、背景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方作为商品房的卖方,乙方作为商品房的买方,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二、交纳预售款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进度和时间,将预售款汇入指定的监管账户,以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三、监管账户
1.甲方应在乙方签订购房合同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供监管账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开户银行、户名、账号等,并确保该账户为专门用于监管预售款的账户。
四、监管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收取的预售款全部存入监管账户,不得挪作他用。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开户证明、预售款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监管机构
1.乙方和甲方共同委托[监管机构名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进行
预售款的监管。
2.[监管机构名称]应按照双方约定的规则,及时对实际收入和支出进行监管,并向乙方出具监管证明。
六、监管证明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经[监管机构名称]出具的监管证明,证明预售款的安全存放和使用情况。
七、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履行或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如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终止于预售款支付完毕。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日期:。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合同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甲方:乙方:内万:一、三方基本情况(一)甲方系具体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部门。
(二)乙方系银行的分支机构,经三方同意,是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
(三)丙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公司,具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是本合同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一)项目名称:(雅居)(二)座落位置:以南,以西,以东,(三)房屋用途:住宅、商业(四)房屋幢数:,套数:,面积:平方米(最终以实际监管的套数、面积为准)。
三、预售款监管范围凡本协议所称商品房预售款具体包括:预售人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岀售时,由承购人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等各种款项。
四、预售款监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具体要求签订本协议2、甲方将核准的《建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通知书》 管账户账号通知书》、《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通知书》中预留印鉴交乙方备案。
3、丙方同意并保证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款全部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并存入为该项目设立的 预售款监管账户。
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名称:账号: 。
4、 如乙方与丙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且该贷款进入监管账户并用于本项目的,乙方可按照原签订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从监管账户中划转利息及相关费用(对贷款本金划转,三方另行约定),但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备案,同时告知丙方,否则不得划转。
5、 乙方须凭《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将承购人缴交的所有购房款全部划入监管专用账户,不得擅自支付给丙方或转作他用。
6、 丙方在使用预售款前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填写《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资金拨付申请表》 ,并根据不同用途分别提交相关资料。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7.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7.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附件:
1.项目பைடு நூலகம்售许可证
2.监管账户信息
3.项目建设进度计划
4.监管费用支付凭证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的监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之日止。
四、监管费用
4.1甲方应按约定的费率向乙方支付监管费用。
4.2监管费用由甲方在项目预售款中直接扣除,由乙方收取。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如违反本协议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划拨预售款,直至甲方改正违约行为。
5.2乙方如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监管职责,导致预售款损失,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鉴于:
甲方(以下简称“开发商”)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拥有合法的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在开发位于__________的商品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乙方(以下简称“监管机构”)系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金融机构,具备预售款监管资质和能力;
二、预售款监管
2.1乙方对甲方预售款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用于项目的建设。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开发商):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购房者):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商品房的开发商,乙方为商品房的购房者,双方就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监管账户设立1.1 甲方应在乙方指定的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乙方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
1.2 监管账户的开户行、账号、户名等信息由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二条预售款支付2.1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预售款支付至监管账户。
2.2 乙方支付预售款后,甲方应向乙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监管账户管理3.1 甲方应保证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专款专用,仅用于本项目的开发建设。
3.2 甲方不得将监管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其他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侵占。
3.3 甲方应定期向乙方提供监管账户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第四条监管账户资金使用4.1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关于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4.2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事先向乙方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计划,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4.3 甲方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保留相应的财务凭证,并接受乙方的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擅自挪用、侵占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2 如乙方未按约定支付预售款,应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6.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6.2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其他7.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文本,具体条款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潮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潮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潮州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甲方:潮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潮州XX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开发的位于潮州市XX路的商品房项目预售款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监管项目名称:潮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潮州市XX路的商品房项目。
二、监管账户名称:潮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
三、监管账户银行:潮州XX银行。
四、监管金额:本项目预售款总额为人民币XX万元。
五、监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日起至本项目全部预售款结清之日止。
六、监管职责: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并确保预售款专款专用。
2.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确保预售款的安全。
3. 甲方如需使用预售款,应向乙方提交用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在核实后,按照甲方的用款申请将监管款项划拨给甲方。
七、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及时将预售款存入监管账户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本应存入监管账户的预售款金额的1%。
2. 乙方未按约定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导致预售款损失的,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潮州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潮州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盖章):潮州XX银行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5则范文第一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甲方:(银行机构)乙方:(房地产开发商)丙方:(工程监理单位)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乙方开发建设并拟进行预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事宜取得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乙方开发建设的项目,坐落位置:,土地证证号:,土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甲方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丙方为监管项目的工程监理单位。
二、监管项目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预设资金账户账号三、甲方依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湖南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规定,负责实施对本协议确定的上述监管项目预售资金的收存和使用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四、甲方应当做好金融服务工作,方便乙方和购房人办理预售资金存转业务和按揭贷款、结算等手续。
五、乙方在甲方开立资金账户,作为监管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唯一专用存款账户。
商品房预售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由购房人直接存入该资金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收存;各银行机构发放的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直接划入上述资金账户内,不得直接支付给乙方或者转作他用。
六、乙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并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给购房人。
七、协议的终止本协议项下监管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根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和乙方提出的资金账户撤销申请,经协议三方一致书面同意,资金账户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方可解除监管,同时本协议终止。
乙方应当及时将预售资金监管撤销情况报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甲方:乙方:为加强商品预售款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建设顺利进行,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根据《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开发并拟进行预售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预售商品房概况1、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2、坐落位置:3、预售房屋类别:4、预售房屋面积:5、预售房屋幢数:,套数,间数。
第二条资金监管范围1、商品房预售款均属监管范围,即存入监管账户内的商品预售款,以下称监管资金。
(监管账户名称:账号:)。
2、商品房预售款是指预售人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前岀售,由承购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等各种收入。
3、本协议所列监管资金在项目竣工备案前,甲方保证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
4、本协议所列监管资金甲方保证必须用于前款所述用途,不能用于偿还其他债务或者挪为他用。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就拟批准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在乙方开立预售款专用账户,即监管账户。
有多个预售项目的,应在乙方分别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甲方在乙方设立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即监管账户)名称:账号:2、甲方向承购人预售商品房,甲方同意并保证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款全额存入其在乙方设立的监管账户。
3、甲方需提供(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岀具的《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给乙方。
甲方承诺该监管资金在乙方监督下使用。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岀资金拨付申请,如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则视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拒绝办理相关资金支付手续。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预售款监管协议书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签订协议可以使事务的结果更加完美化。
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预售款监管协议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预售款监管协议书1甲方(开发商)乙方(金融机构):丙方(工程监理机构):甲、乙、丙三方就甲方兴建项目预售款的监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与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取得位于深圳市区路,地块编号为,土地面积为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房地产证》号为号,兴建房地产项目,现已具备预售条件,拟向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提出预售申请,委托乙方作为本项目的预售款之监管机构,委托丙方为本项目之工程监理机构。
二、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转让条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同意:1、本项目预售楼款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
甲方在乙方须设立专门帐户。
2、同意为《预售款监管协议书》中的乙方(即本项目的预售款监管机构),共同履行《预售款监管协议书》的'权利和义务。
并同意本项目的预售款专门帐户,帐户名称:。
3、预售款应当专款专用,由丙方根据本项目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实际进度,书面通知乙方向甲方划款,未经丙方书面通知,乙方不得直接向甲方划拨工程款。
三、本项目预售款的监管期限,从预售款进入在乙方设立的专门帐户起至本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止,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四、乙方和丙方监管不当,造成购房人损失的,应当与甲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如发生纠纷,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六、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一份,具同样法律效力,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2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预售款监管协议书2甲方:银行乙方:开发企业丙方:石嘴山市茂源房地产交易中心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维护预售人和预购人的合法权益,保证预售款用于项目开发,使项目按计划建设完成,为使乙方按期归还甲方贷款,保证该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规范商品房预收款使用行为,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方法》的有关精神,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对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款实行监管。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乙方:丙方:一、三方基本情况(一)甲方系具体实施商品房预售款监督管理的部门。
(二)乙方系银行的分支机构,经三方同意,是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开户银行。
(三)丙方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存续的公司,具有级房地产开发资质,是本合同商品房预售项目的开发建设单位。
二、预售商品房概况(一)项目名称:(雅居)(二)座落位置:以南,以西,以东,(三)房屋用途:住宅、商业(四)房屋幢数:,套数:,面积:平方米(最终以实际监管的套数、面积为准)。
三、预售款监管范围凡本协议所称商品房预售款具体包括:预售人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出售时,由承购人支付的定金、预付款、房价款(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保证金等各种款项。
四、预售款监管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邢台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具体要求签订本协议。
2、甲方将核准的《建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通知书》、《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变更监管账户账号通知书》、《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注销通知书》中预留印鉴交乙方备案。
3、丙方同意并保证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款全部委托乙方代为收取,并存入为该项目设立的预售款监管账户。
丙方在乙方开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名称:,账号:。
4、如乙方与丙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且该贷款进入监管账户并用于本项目的,乙方可按照原签订借款合同中的约定从监管账户中划转利息及相关费用(对贷款本金划转,三方另行约定),但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备案,同时告知丙方,否则不得划转。
5、乙方须凭《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将承购人缴交的所有购房款全部划入监管专用账户,不得擅自支付给丙方或转作他用。
预售房监管合同范本
预售房监管合同范本
甲方(预售房企业):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监管方):
名称: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进行预售房项目开发,为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监管协议:
一、监管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预售房范围:
二、监管内容
1. 甲方预售房资金的收取、使用及账户管理。
2. 项目工程进度的监督。
3. 房屋质量的监督。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 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进行预售房销售。
2. 及时向乙方提供预售房资金收支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3. 接受乙方的监督检查。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 对甲方预售房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监管。
2. 定期对项目工程进度和房屋质量进行检查。
3. 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发现的问题。
五、监管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相关手续办理之日止。
六、违约责任
1. 若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2. 若乙方未履行监管职责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七、争议解决
如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用3篇)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通用3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篇1甲方(开发企业):________________乙方(监管银行):________________甲方开发并拟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建筑物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坐落________________,拟预售________楼________栋________号,拟预售面积________万平米。
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本协议项下的商品房预售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及其他形式全部购房款,全部存入其在乙方开立的专用账户。
专用账户名称(开发企业名称+建筑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严格监管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预售项目重点监管额度,并监督甲方预售资金入账情况。
乙方发现甲方预售资金未按时、足额存入专用账户的,将及时将相关情况报送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甲方按照项目用款计划中确定的用款节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
专用账户内资金超出剩余工程建设节点用款额度后,甲方可向乙方申请支取超出部分的资金优先用于工程建设或偿还开发贷款。
如甲方以该预售项目向乙方申请并使用房地产开发贷款的,则超出重点监管额度的资金在转出时,须征得乙方同意并转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封闭管理账户。
该项目完成初始登记前,专用账户内的资金不得低于重点监管额度的5%。
四、甲方申请使用被监管的预售资金时,应向乙方提交以下材料:(一)地下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二)建设层数达三分之一、二分之一、三分之二节点,提交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相应层数的《主体结构子分部工程验收记录》;(三)主体结构完成节点,提交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等单位签字(章)的《主体结构分部工程验收记录》;(四)竣工验收备案节点,提交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章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完整版
甲方(监管部门):乙方(监控银行):丙方(开发企业):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同意,对商品房项目预售款实行监管,订立如下协议:一、甲方根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实行行政监管。
乙方依据《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缴存、使用等事项进行日常监控。
丙方须遵守《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和乙方的监控。
二、丙方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在乙方设立商品房预售款专用户,名称为,账户号为。
甲方按照《省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的规定,对符合预售条件,在设立专用账户及签订本协议后,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三、在预售期间,丙方应将全部商品房预售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预购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时,丙方向预购人开具《市商品房预售款缴款单》,预购人直接将购房款缴入监管账户,并凭银行出具的存款凭证向预购人交换交款票据。
预购人采用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乙方协助丙方将按揭贷款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
四、在项目竣工备案前,预售款只能用于支付本项目的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法定税费和到期的银行贷款。
可在预售款中提取5%—10%的办公和管理支出。
丙方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出具《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
乙方凭《商品房预售款拨付通知书》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手续。
五、在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丙方应持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工程质量监督报告向乙方申请注销其预售款专用帐户。
丙方应持《市商品房预售款解除监管申请表》和乙方注销账户的证明向甲方申请解除监管。
本协议同时终止。
六、丙方在每月月底将当月的商品房销售、预售款收存、项目施工进度以及乙方出具的预收款资金收缴、支出、对账单汇总报送甲方,接受甲方的监管。
七、甲方违反《省商品房预收款监管办法》的规定,缺乏监管或违法监管,造成预收款被挪用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
预售资金监管合同7篇篇1甲方(监管银行):_________乙方(房地产开发企业):_________丙方(购房人):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定义与术语1. 预售资金:指丙方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支付给出卖人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银行按揭贷款等)。
2. 监管银行:指甲方,负责预售资金的监管工作。
3. 房地产开发企业:指乙方,负责商品房的开发建设。
4. 购房人:指丙方,负责购买商品房。
二、监管内容1. 乙方在甲方开设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用于收取丙方支付的购房款。
2. 甲方对监管账户内的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防止乙方挪用。
3. 乙方在监管账户内设立子账户,用于核算每套商品房的预售资金。
三、监管方式1. 账户监管:甲方对乙方的监管账户进行实时监控,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 凭证监管:乙方每次使用预售资金时,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 定期审计:甲方定期对乙方的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预售资金进行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甲方有义务确保监管账户的安全运行,保障资金的安全。
2. 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使用监管账户内的资金,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相关的凭证,如施工进度证明、材料采购发票等。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4)乙方有义务确保商品房的建设进度和质量,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3. 丙方权利义务:(1)丙方有权要求乙方和甲方保障其购房款的安全。
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市住建局):乙方(监管银行):丙方(预售人):丁方(担保公司):为加强商品房预售款管理,保证商品房项目顺利竣工交付。
根据《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规定,经甲、乙、丙、丁四方协商一致,就丙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项目预售款收存和使用订立如下协议。
一、监管范围丙方开发建设的(名称)商品房项目所收取的预售款(含各种形式的定金、预交款,首付款,按揭贷款)。
二、监管账户丙方在乙方及其下属银行开设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帐户。
其账户名称为(开发企业名称),开户银行名称为,账号为。
三、监管方式采用“预售款监管信息化办公系统”(下称监管系统),实行商品房预售款网络化监管。
甲、乙、丙、丁四方均需建立监管系统,并确定专人负责,及时录入相关信息资料,确保系统正常使用。
四、监管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监管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本协议所属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人工费、建筑材料费、设备使用费、法定税费和依工程进度按比例偿还银行贷款及利息,不得挪作他用。
乙方应随时关注丙方监管账户的余额情况,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下的,当本协议规定的账户余额少于200万元时,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含10万平方米)的,当本协议规定的账户余额少于300万元时,应停止办理出账。
该部分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具体手续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办理。
五、权利和义务1、甲方依法组织实施《淮安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
行使对预售款监管的权力,提供政策咨询、业务培训。
2、甲方在收到丙方使用预售款申请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3、乙方依照淮安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有关规定,明确职能部门,确定专人行使对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的收存和使用进行监管的权力,对下属银行监管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管理。
对照监管系统流程凭甲方网络审查意见办理监管账户资金划转,及时向甲方反馈监管账户收支余等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使用行为,根据县政府《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意见》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位于含山县镇(园、乡)路地段,项目名称为,监管账户账号为的商品房项目(幢或分期或项目全部)预售款收存和拨付使用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权利
1、甲方负责贯彻实施《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和《含山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意见》,对丙方商品房预售款的收存和使用进行日常的监督管理。
2、进入监管账户的预售款未经甲方同意拨付的,一律不准使用。
3、乙方在为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时,应要求丙方提交甲方核发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拨付通知书》。
4、商品房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丙方可向甲方申请办理监管账户销户手续。
经甲方审核批准的,丙方持《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取消监管通知书》,交乙方办理解除监管手续。
二、义务
1、甲、乙、丙三方必须严格按照《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含山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签订本协议。
2、丙方不得直接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包含预定金、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贷款的首付款及按揭款等)。
3、丙方应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与预购人协商拟订合同条款、明确缴款的方式及
缴款的具体时间和金额并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应要求预购人凭《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购房款直接存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的专用账户,预购人申请购房贷的,丙方应要求预购人、发放贷款银行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将贷款(除-%的贷款保证金外)直接划至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银行的专用账户,并凭监管银行的缴款通知书回执及银行进账单(缴款回单)为预购人换领缴款票据。
4、丙方与预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自备案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交易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丙方应同时附送银行出具的缴款通知书回执及银行进账单(缴款回单)。
5、乙方须凭《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将预购人缴交的所有购房款逐户划入监管专用账户,不得直接支付给丙方或转作他用。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开展预售款监管工作,按甲方核准的拨付额给丙方办理预售款拨付手续,并按甲方要求每旬及时提交监管专用账户的预售款收存拨付明细情况,积极创造条件,为甲方提供实时网络支持。
7、甲方在受理丙方拨付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申请后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经审查,符合拨付条件的,出具《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拨付通知书》;对不同意拨付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8、丙方经甲方核准拨付的预售款项,在项目竣工之前,除%的不可预见费用外,只能用于购买项目必须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支付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款、法定税费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费用。
9、乙、丙双方应遵守《马鞍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及《含山县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实施意见》,并接受甲方管理和监督,切实保障预购人的合法权益。
10、监管项目在建设完成、全部交付使用之后,丙方方可办理解除监管手续;每个项目在解除监管时,专户应保留不少于100万元保证金余额,待年后方可撤户。
三、法律责任
1、丙方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工程建设资金,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擅自挪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内的款项及直接收取商品房预售款的,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视情节,依照《城市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