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定额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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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01定额与2004定额的差别两者的计价方式不同,2001与2004的消耗量不同
计价方式分两种:定额计价及清单计价
自03年7月国家要求实施清单计价以来,某些省份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进行相应的地方定额改编,使之与清单计价规范相对应以利于工程计价,但大部分省份还是沿用03年以前定额,江苏省应该在03年后有颁发新的定额吧但不管定额与清单有无对应,计划利润、管理费及税金(企业所得税另计)等仍要计价,清单细目与定额细目的区别在于前者一般包括范围更广(依据计算规则),往往一个清单细目可能包含几个定额细目内容,而所有这些定额细目的这类费用也必然需综合至该清单细目中,定额改编(与清单相对应)原理也是如此。所以不管是哪种计价方式,这些费用的计取都不可能取消。你所反映的工程结算中还仍计算计划利润之类且用到以前定额,这是很容易理解的,因为国家颁的《计价规范》过于笼统和门类不全,客观上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它往往并不能完全囊括一个工程项目所有发生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清单未能反映的问题则只能借助以前的定额进行取费了。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一)
一、《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及其他有关计价活动。在计价方式上,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又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及约定工程合同价等的依据。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指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或未计价材料)、机械费,措施费分为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五、技术措施费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中技术措施项目列项计算,组织措施费参照本费用定额中的组织措施费列项计算,对未包括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
六、建筑工程中有部分装饰工程项目时,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中有部分建筑工程项目时,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四类取费标准执行。
七、建筑工程、机械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工料机费”为计费基础,装饰工程、安装工程、人工施工大型土石方及单独土石方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并按照本费用定额计算程序规定的计算方法计取有关费用,以人工费为计费基础的不包括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
八、本费用定额中的临时设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分别按工程类别所对应的费率计取费用。
九、本费用定额所列的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权利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共六项费用,是不可竞争性费用,施工企业应按规定计取和上缴。
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包括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和安全施工费)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编制工程预算、标底、投标报价时单列设立,计入总价,但不参与商务标价格竞争,并应在合同中明确其内容、计取标准和费用金额。对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对实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扣除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后的工程费用为计费基数,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
十一、工程量清单计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不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但可计取各项费用。
3、其他项目费是指预留金、材料购置费、零星工作项目费、总承包服务费等。
预留金主要考虑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招标人可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一定比例估算。
材料购置费为招标人采购材料所需的价款,招标人可按计划材料的品种、数量和价格进行估算。
零星工作项目费由投标人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一定比例估算,应详细列出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相应数量。
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三项费用,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时,均为估算金额,竣工结算时应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有关费用变化,同时予以调整。
总承包服务费指总包单位配合协调招标人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总包单位按招标人分包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合计的一定比例计取,具体内容、计取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对不需要总包单位配合,分包单位也不影响总包单位施工的,不计取该项费用。
4、赶工措施费、提前竣工奖、优良工程增加费,桩基础、幕墙检测费等未包括在定额内,在编制预算、标底和投标报价时,应根据工程实际,参照有关标准或市场情况计算,列入工程总价,除计取工程定额测定费、上级(行业)管理费和税金外,不作为其他各项费用的计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