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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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岗位聘任办法[001]

武汉理工大学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岗位聘任办法[001]

武汉理工大学2017-2020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岗位聘任办法(经2016年第17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和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服务于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进一步改革完善和规范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充分发挥学科评审(评议)组的学术管理作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规划协同与学科引领原则,围绕“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目标,落实学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2020卓越行动计划”,支持创新团队建设,推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提升水平,建设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第三条按照德才兼备与质量提升原则,注重考核职业道德素质、为人师表和教书育人的表现,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师德一票否决制,在评审条件中突出教学主体地位、规范论文分区标准、提高基金项目权重,促进教学工作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持续提升。

第四条按照分类指导与科学设岗原则,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

在教授(研究员)中设置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三种类型;由各学科评审(评议)组依据本办法结合学科特点制定学科细则;以教学和科研工作量为基本依据确定编制数,按学科或基地(平台)类别核定专业技术岗位,岗位指标向特色优势学科和专业、重大科研成果、高层次人才及创新团队等倾斜。

第五条按照鼓励冒尖与择优聘用原则,强化人才意识,发挥特评特聘在人才引进和学科建设等方面的导向作用,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特评特聘制度,对拔尖人才实行破格评聘制度。

第二章岗位设置和评聘对象第六条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岗位设置:助教(研究实习员)、讲师(助理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

助教(研究实习员)为初级岗位,讲师(助理研究员)为中级岗位,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为高级岗位。

实验技术人员管理规定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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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技术人员管理规定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欢迎您YUKI was compil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武汉理工大学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经2005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定定通过)为了加强对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科学研究水平,实现实验技术人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验技术人员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实验师(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实验员(技术员),实验技师和技术工人,以及安排在实验室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

第二条实验技术人员的职责:1. 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①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并负责其中部分项目的执行。

②每学年至少承担二门本实验室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

③每学年指导一位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④指导中级、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对本实验室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⑤主持本实验室新购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

2. 实验师(工程师)①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并参与其中部分项目的执行。

②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实验室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

③负责对本实验室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

④参与本实验室新购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

3. 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①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并协助参与其中部分项目的执行。

②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实验室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辅导工作。

③负责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

④协助实验师(工程师)的工作。

⑤每学年参加一到两门本专业课程的学习,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4. 实验员(技术员)协助实验师(工程师)完成实验教学工作,承担实验室实验教学的准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5. 实验技师和技术工人①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日常管理。

武汉理工大学2014-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岗位聘任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2014-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岗位聘任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2014-201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岗位聘任办法(经2013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专业技术岗位评聘工作,充分发挥学科评审(评议)组的学术管理作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评审聘用工作原则第一条分类指导与重心下移原则按照学校制定评聘学术业绩条件基本原则、学科群制定评聘细则的思路,开展副教授(副研究员)和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并重型、科研为主型教授(研究员)评聘工作。

四级教授评聘工作实现重心下移,经学科评审组评审、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校评审委员会)审定后聘用。

第二条师德优先与质量导向原则评审聘用专业技术岗位,需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素质和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表现及其任职期间的工作实绩、业务水平,凸显教学工作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第三条科学设岗与择优聘任原则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比例内,坚持科学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以教学和科研工作量为基本依据分编,按学科或基地(平台)类别核岗,岗位设置向特色优势学科和专业、重大科研成果、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等倾斜。

第四条突出重点与鼓励冒尖原则强化人才意识,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实行特评特聘制度(特聘教授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特评特聘工作小组组织评审,特聘副教授由学科评审(评议)组组织评审),对拔尖人才实行破格评聘制度。

第二章评审聘用组织及其职责第五条评审组织及职责由教授会(教师系列)、学科评审(评议)组、校评审委员会构成学校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的各级组织。

(一)教授会由各学院(部)、科研中心(所)全体教授组成。

教授会原则上由各分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

主要职责:负责对申报高级岗位教师的学术水平进行评议。

(二)学科评审(评议)组按学科群组建, 由相关学科在职正高人员组成。

学科评审(评议)组组长和成员根据需要适当调整。

主要职责:1.根据学校制定的申报教师各级岗位职务的学术业绩要求,制定本学科群岗位学术业绩条件细则;2.对申报正高及以下岗位人员进行评审、评议或推荐。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经2013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1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管理校长责任制。

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相关分管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处、学院(部、中心、所)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审查决算以及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管理。

(二)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预算调整、外拨经费、大额支出等科研经费管理事项进行审核。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科研经费取得资产的合同签订、购置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

对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逐步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五)监察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决定。

武汉理工大学工程项目管理

武汉理工大学工程项目管理
参考答案:
42、简述施工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的设计原则。
参考答案:
43、简述技术交底的内容。
参考答案:
44、简述施工合同的组成。
参考答案:
45、简述项目和项目管理的含义。
参考答案:
46、简述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主要条款。
参考答案:
A.投标保函
B.履约保函
C.预付款保函
D.工程维修保函
40、()是指施工承包单位将竣工建筑工程以及有关资料移交业主单位或监理单位,并接受业主单位对产品质量和技术资料的一系列审查验收工作的总称。
A.工程项目竣工
B.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C.工程项目移交
D.工程项目试车
二、简答(简答)
41、简述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
A.公开招标
B.指令招标
C.邀请招标
D.议标
17、招标文件是()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据以进行招标、评标、定标以及和中标单位签订工程合同的法律、技术与财务的依据。
A.招标单位
B.投标单位
C.监理单位
D.工程咨询单位
18、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的任务有()
A.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
B.编制详细的出图计划
C.编制施工年、季、月实施计划
A.国家发改委
B.国务院
C.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发改委
D.行业主管部门
37、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组卷。
A.单项工程
B.单位工程
C.分部工程
D.分项工程
38、()是对施工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支出和工程成本形成的核算。
A.成本计划
B.成本控制
C.成本核算
D.成本分析
39、()是银行为承包商参加投标竞争提供的信誉保证书。

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欢迎您

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欢迎您

武汉理工大学实验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经2005年第5次校长办公会定定通过)为了加强对实验技术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科学研究水平,实现实验技术人员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实验技术人员包括:在实验室工作的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实验师(工程师),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实验员(技术员),实验技师和技术工人,以及安排在实验室工作一年以上的教师。

第二条实验技术人员的职责:1. 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①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并负责其中部分项目的执行。

②每学年至少承担二门本实验室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

③每学年指导一位初级实验技术人员。

④指导中级、初级实验技术人员对本实验室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进行维修保养。

⑤主持本实验室新购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

2. 实验师(工程师)①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并参与其中部分项目的执行。

②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实验室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工作。

③负责对本实验室的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

④参与本实验室新购大型仪器设备的验收以及大型仪器设备的功能开发。

3. 助理实验师(助理工程师)①参与实验室建设规划的制定,并协助参与其中部分项目的执行。

②每学年至少承担一门本实验室主要课程的实验教学辅导工作。

③负责对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

④协助实验师(工程师)的工作。

⑤每学年参加一到两门本专业课程的学习,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4. 实验员(技术员)协助实验师(工程师)完成实验教学工作,承担实验室实验教学的准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5. 实验技师和技术工人①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及日常管理。

②实验室环境的维护。

③实验教学所需仪器设备的准备。

第三条各学院(部)每学年要检查聘约和合同执行情况,并结合工作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实施办法见附件1)。

武汉理工大学新聘教职工聘用合同5篇

武汉理工大学新聘教职工聘用合同5篇

武汉理工大学新聘教职工聘用合同5篇篇1甲方(聘用单位):武汉理工大学乙方(受聘人员):[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武汉理工大学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及原则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确立聘用关系,确立双方在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职责,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甲方聘用乙方从事以下岗位工作:[具体岗位名称及工作职责]。

乙方需履行岗位职责,完成甲方分配的教学、科研等任务。

三、聘用期限本合同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聘用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约。

四、薪酬待遇甲方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业绩及贡献,确定乙方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乙方享有与岗位相应的薪酬、津贴、奖金、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五、工作条件及要求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教学设施、科研设备、办公条件等。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教育教学及科研管理规定,按时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务。

六、知识产权归属1. 甲乙双方共同完成的科研项目成果或论文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按照国家和武汉理工大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论文等作品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甲方的知识产权。

七、保密义务乙方在甲方任职期间及离职后,均应遵守甲方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和其他秘密信息。

八、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具体违约责任按照国家和武汉理工大学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合同解除与终止本合同可以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提前解除或终止。

另外,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1.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 乙方严重违反甲方纪律或规定的;3. 乙方在工作中存在重大失误或失职的;4. 乙方有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职业道德行为的。

武汉理工大学文件-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

武汉理工大学文件-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

武汉理工大学文件校财字〔2015〕13号关于印发《武汉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校属各单位:《武汉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经2015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执行。

附件:武汉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11月9日附件:武汉理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经2015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学校的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调控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障学校教育事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是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三条学校预算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以人民币元为计量单位。

第二章预算编制的原则与要求第四条预算编制的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学校预算要体现综合预算的要求,所有应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收支,必须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全面反映学校事业计划和任务的需要。

(二)稳妥性原则学校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

编制收入预算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

优先保证基本支出,安排项目支出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预算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学校预算要协调好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之间的关系,坚持勤俭办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重要性原则学校预算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眼学校总体规划和长远发展,着力加强内涵建设,优先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工程的需要。

第五条预算编制的要求(一)真实准确学校预算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编制收支预算,实事求是地反映学校各类资源的基本信息。

(二)科学规范学校预算编制的程序设置要合理,预算编制的方式要科学完善,各项测算要有理有据。

对项目的预算安排,要开展可行性论证,并根据学校项目申报、评审和进入项目库的情况,分轻重缓急,科学规范地进行预算编制工作。

(三)公开透明学校预算编制所依据的各项政策、标准、方法和预算方案要公开透明。

武汉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全员岗位聘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2006]87号)、《关于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2007]59号)、《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教人 [200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岗位设置方案,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总体思路,逐步建立起较为规范的符合学校自身特点的岗位聘用制度,努力营造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员能进能出、吸引和稳定人才的制度环境,激发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促进学科建设、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二条基本原则1.科学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以工作任务和实际工作需要为基础,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公布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按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原则进行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进行管理。

2.严格考核,突出绩效,责酬一致。

以合同规定的职责、任务为基础,进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将岗位考核同续聘、解聘、辞聘结合起来,坚持岗位报酬与所承担职责、任务挂钩,与工作绩效挂钩,并根据岗位之间责任大小合理拉开分配差距。

3.分类管理,分层负责,逐级聘用。

以岗位类别和层级为基础,建立学校、二级单位两级负责的岗位设置和管理体制,实现学校管理和二级单位管理的有机结合。

学校和二级单位应按岗位聘用工作权限,分别负责各级各类职务的设岗聘用、工作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

武汉理工2022年11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新)》在线考试网考复习资料

武汉理工2022年11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新)》在线考试网考复习资料

一、案例分析( 每题参考分值5分)1、某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额为1100万元,工期为10个月。

承包合同规定:①主要材料及构配件金额占合同总额的65%;②预付备料款额度为20%,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的价值相当于预付备料款时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③工程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④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由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包商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见下表:工程结算数据表单位:万■问题:(1)预付备料款是多少?(2)工程预付备料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3)1~6月份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对工程预付款有哪些规定?正确答案:答:(1)预付备料款金额=1100*20%=220万元(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计算:1100-220/65%=1100-338.462=761.538万元1~6月份完成460万元;7月份完成160万元,累计完成620万元;8月份完成220万元,累计完成840万元>761.538万元,因此,应从8月份开始扣回工程预付款。

(3)1~6月份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①1~6月份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实际完成的建安工程量460万元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460*(1-3%)=446.2万元②7月份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60万元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0*(1-3%)=155.2万元③8月份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20万元8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20*(1-3%)=213.4万元8月份应扣回工程预付备料款金额为:(840-761.538) *65%=51.00万元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13.4-51.00=162.4万元④9月份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60万元9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0*(1-3%)=155.2万元9月份应扣回工程预付备料款金额为:160*65%=104万元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55.2-104=51.2万元⑤10月份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00万元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00*(1-3%)=97万元10月份应扣回工程预付备料款金额为:100*65%=65万元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97-65=32万元累计扣回工程预付备料款金额为:51+104+65=220万元(4)建设部107号文规定,工程预付款的具体事宜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款、建设工期和包工包料情况在合同中约定。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实施说明第一条为有利于实施《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说明。

第二条合同管理办法所称的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视同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其他横向科研合同是指学校教师、科研人员所签订的、与其专业相关的、完成专项任务的合同。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商签技术合同时应当了解的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一般包括对方登记注册的必要信息以及自然人的身份信息。

因合同审批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出具相应证明。

第四条技术合同可以采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技术合同以及对外订立委托加工、转委托部分研发任务等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审批表。

因履行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而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应当由各二级单位审批签章或经学校国资管理部门审批签章。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流程见附件。

第七条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由学校所属的院(所、中心)的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主任或主管副主任)审批,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与外单位联合建立研究院(中心)合同等合同必须由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第八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所称的重大风险是指现有履约能力不足存在的技术困难容易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作为开发标的的新技术可能在合同届期之前被他人公开等等。

武汉理工大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新) 专升本答案

武汉理工大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新) 专升本答案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新) 专升本答案一、多选(共计25分,每题2.5分,每题答案完全一样得满分,少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建设工程合同交底的内容包括( )。

A. 合同管理人员向项目管理人员和各企业各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和合同总体分析结果,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B. 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落实到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C. 在合同实施前与其他相关的各方面,如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承包人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D. 合同责任的完成不能通过其他经济手段来保证E.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监督,对合同作出解释答案:【A;C;E】2、在实际工程中与合同相关的资料面广量大,形式多样,主要有()A. 合同资料B. 合同分析资料C. 工程实施中产生的各种资料D. 工程实施中各种记录、施工日记等,官方的各种文件、批件,反映工程实施情况的各种报表、报告、图片等E. 类似工程施工记录和参考资料答案:【A;B;C;D】3、属于评标报告的内容有()A. 基本情况和数据表B.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C. 开标记录D. 废标情况说明E.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答案:【A;B;C;D】4、有关建设工程合同谈判中,说法正确的是( )。

A. 被授标的承包人应根据投标文件中自己填报的工期及考虑工程量的变动,自己最终确定工期B. 对于单项工程较多的项目,承包人应当争取在合同中明确允许分部位、分段或分批提交发包人验收,并从该批验收时起开始算该部分的维修期C. 承包人应通过谈判(如原投标书中未明确规定时)使发包人接受并在合同文本明确承包人保留由于工程变更、恶劣的气候影响,以及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也无法预料的工程施工过程中条件的变化等原因对工期产生不利影响时要求合理地延长工期的权利D. 合同文本中应当对保修工程的范围和保修责任及保修期的开始和结束时间有明确的说明E. 承包人应力争以维修保函来代替发包人扣留的保留金,维修期满后应及时从发包人处撤回保函答案:【B;C;D;E】5、保修金的退还应()。

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协作配套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发展院

武汉理工大学国防科技项目协作配套管理暂行办法-科学技术发展院

武科大密〔2014〕号关于印发《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科技项目协作配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经研究,特制定《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科技项目协作配套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武汉科技大学委员会2014年3月15日发:各有关单位武汉科技大学学校办公室2014年3月15日印发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科技项目协作配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防科技项目协作配套的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国防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保障学校和广大科研工作者的相关权利和利益,明确协作配套活动的审批流程和相关责任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由于学校技术或条件限制,必需通过外协开发、合作研究、测试以及加工才能完成的国防科技项目,可经审批后进行外协配套。

涉密国防科技项目需要外单位协作配套时,必须严格控制背景、用途等涉密内容,不得向协作单位提供配套项目研制必需的技术要求以外的涉密信息。

第三条不涉密的国防科技项目需要外协时,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并草拟外协合同,经科学技术发展院审批后,加盖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

第四条涉密国防科技项目需要外协时,提出外协申请的项目负责人应对协作配套项目内容进行非密化处理,尽可能使外协的内容不涉密,并负责草拟外协合同,经校科发院国防处审批后,加盖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

第五条外协合同经过非密化处理后仍不得不涉密时,由项目负责人按有关规定,先对外协合同(协作配套合同必须明确项目密级和保密条款)进行定密报批,然后填报《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科技涉密外协合同审批表》,协作配套单位的保密资格证书(承担我校委托的涉密外协科技合同的协作配套单位,必须具备与涉密等级相对应的保密资质)作为《武汉科技大学国防科技涉密外协合同审批表》的附件一并提交项目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校科发院国防处审批并加盖学校科技合同专用章。

第六条学校与涉密外协科技合同的承制方正式签署外协合同时,应同时签定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由我校牵头,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申报、承担涉密科技项目,在对涉密科技项目的研究任务和研究经费进行分解时,学校应同时与联合体内的其它单位签定保密协议,明确各自的保密责任和义务。

武汉理工大学科研项目预借票据管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

武汉理工大学科研项目预借票据管理办法-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

武汉理工大学科研项目预借票据管理办法(经2017年第11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科研项目预借票据管理,规范科研票据使用行为,保证预借科研票据款项能及时到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财政部《财政票据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0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预借票据是指按照项目委托方的要求,在科研项目经费到款前需预先开具的结算票据。

票据类型包括财政部门印制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湖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第三条科研项目原则上收款后开票,因特殊原因需预先提供收款票据时,可办理科研项目预借票据。

第四条票据管理工作由财务处统一负责,教学科研单位配合财务处做好票据管理相关工作。

第二章票据开具第五条属于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拨款的科研项目,按规定不开具收款票据,根据银行到款单据入账;若付款单位需要学校提供收据时,学校可开具财政部门印制的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若付款单位需要学校提供税务发票时,需由付款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提供情况说明,注明相关应缴税金的出处。

第六条横向科研项目应开具税务部门印制的湖北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湖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及地方附加税。

第三章借票流程第七条借票前,票据借用人应先到科学技术发展院办理立项手续,生成项目编号。

第八条票据借用人填写《武汉理工大学票据借用单》,明确票据类型,经项目负责人或垫税项目负责人、项目所在单位分管科研工作或行政工作负责人审批。

第九条票据借用人凭填写规范的《武汉理工大学票据借用单》、已确认项目编号的科研项目合同(任务书、批件、协议等)复印件到财务处办理借票手续。

第四章票据管理第十条同一科研项目原则上一次只能办理一张预借票据,前一张预借票据的款项未收讫前,不再办理新的预借票据。

第十一条没有约定质保金的科研项目,预借票据应一次性全额到款,如果付款单位分次付款,票据借用人应根据当次实际收款金额向财务处提供开票金额,财务处根据票据借用人提供的当次实际收款金额开具票据,预借票据金额若未全额到款,财务先列入暂存款,待全部款项收讫后转入科研项目收入。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方案暂行办法.doc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方案暂行办法.doc

武汉理工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经 2013 年第 11 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科研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通知》(教财〔2011 〕12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 2011 〕434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科研经费包括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的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和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第三条凡以武汉理工大学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其资金来源渠道,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截留、挪用。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实行科研经费管理校长责任制。

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相关分管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分工负责。

第五条计划财务处、科学技术发展院、国有资产管理处、审计处、监察处、学院(部、中心、所)等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协同配合,各负其责,健全内部控制和监督约束机制,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一)计划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助项目负责人编制预算、审查决算以及科研经费的核算和管理。

(二)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科研项目的管理,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预算调整、外拨经费、大额支出等科研经费管理事项进行审核。

(三)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对科研经费取得资产的合同签订、购置及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内部审计。

对科研项目实施抽查审计,逐步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全过程跟踪审计。

(五)监察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与管理进行监督。

对科研经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视情节轻重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办公会决定。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 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 武汉理工大学计算机学院

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经2014年第20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技术合同管理,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的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对促进我国经济建设的作用,同时更好地维护学校和教师、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教师和科技人员对外进行的科技合作所订立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条技术合同管理采取学校、教学科研单位两级管理。

学校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科学技术发展院。

第四条技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循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第二章技术合同签订第五条我校在职教师和科技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可以对外商签技术合同。

项目负责人商签技术合同时应当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信状况。

第六条技术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签订技术合同可以参照科技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的合同示范文本。

第七条技术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类别;(二)标的内容、范围和要求;(三)履约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四)技术情报和资料保密;(五)风险责任的承担;(六)技术成果归属和收益分成办法;(七)验收标准和方法;(八)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十)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它技术文档,经双方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或作为技术合同附件。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名称、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第八条因完成技术合同约定任务而对外订立委托加工、部分委托研究与开发任务等合同,属原技术合同的附属合同,是对外转拨款的依据。

第三章技术合同审批第九条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技术合同以及对外订立委托加工、转委托部分研发任务等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审批表,经各级主管部门审查签字盖章后,连同合同书一起存档。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审批表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审批表
武汉理工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合同审批表
成果(专利)名称
专利权人
全体完成人
成果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申请日
授权日
××××××××
武汉理工大学
张三、×××、×××
发明
2017.0×
201.0×
转化类别
■转让□作价投资□专利申请权转让□软件著作权转让
□实施许可(□独占、□受让方
单位名称
××××
所在地区
省市区(县)
法人代表
李××
联系电话
××××
全部成果完成人签字
张三、×××、×××
成果转化负责人承诺
1、本成果转化已征得全部成果完成人同意;2、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完整,符合成果转化的规定;3、若提供的信息失实,违反规定,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成果转化负责人签字:张三
范围
价格形成方式
□第三方评估■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其他
公示时间■15天(协议定价)□7天(其他方式定价)
××××年×月×日——××××年×月×日
转化价格
××万元
奖励
选择
现金奖励□参照横向管理■
奖励标准
%
专利权方(学校)
转化负责人
张三
所在学院(中心、所)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年月日
学院(中心、所)
审批意见
签字:(盖章)
年月日
科技转化中心
审批意见
专利管理办公室:
签字:
年月日
成果转化办公室:
签字:
年月日
产业管理与投融资部:
签字:
年月日
中心领导:
签字:

武汉理工大学新聘教职工聘用合同3篇

武汉理工大学新聘教职工聘用合同3篇

武汉理工大学新聘教职工聘用合同3篇篇1甲方(聘用单位):武汉理工大学乙方(受聘人员):[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基本情况甲方为了工作需要,决定返聘乙方从事本校工作,并支付相应报酬。

乙方的聘任职务为:[具体职务]。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履行工作职责。

本合同期限为XX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试用期为XX个月(自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工作内容与职责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职位说明书所列的岗位职责和甲方制定的相关制度要求,按时、准确、优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教育教学工作;(二)科研与学术活动;(三)学生管理与辅导;(四)课程开发与教材编写;(五)参与学校改革与发展等相关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地点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武汉理工大学校园内。

工作时间按照甲方的规定执行,原则上每周工作不超过XX小时。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按照甲方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待遇与福利(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表现,确定乙方的薪酬标准。

乙方的工资构成包括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等。

具体薪酬标准按照甲方薪酬管理制度执行。

(二)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乙方享受甲方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五、保密义务与知识产权保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合同终止后,应当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承担保密义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

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一)在试用期内,乙方未能胜任工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1. 严重违反甲方规定的;2.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篇2甲方(聘用单位):武汉理工大学乙方(受聘人员):[乙方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聘用乙方从事教育教学及科研工作等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1. 聘用岗位:[具体岗位名称]2. 岗位职责:[具体岗位职责描述,包括但不限于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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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实施说明
第一条为有利于实施《武汉理工大学技术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合同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说明。

第二条合同管理办法所称的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当事人之间就具有产业应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视同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
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合同和承揽合同。

其他横向科研合同是指学校教师、科研人员所签订的、与其专业相关的、完成专项任务的合同。

第三条项目负责人商签技术合同时应当了解的对方当事人资信状况,一般包括对方登记注册的必要信息以及自然人的身份信息。

因合同审批必要时,项目负责人应当出具相应证明。

第四条技术合同可以采用合同示范文本订立,也可以经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订立。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在签订、变更、终止技术合同以及对外订立委托加工、转委托部分研发任务等合同时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审批表。

因履行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而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租赁合同等应当由各二级单位审批签章或经学校国资管理部门审批签章。

第六条合同的审批流程见附件。

第七条合同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技术合同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由学校所属的院(所、中心)的院长或主管副院长(主任或主管副主任)审批,但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与外单位联合建立研究院(中心)合同等合同必须由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审批。

第八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条所称的重大风险是指现有履约能力不足存在的技术困难容易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作为开发标的的新技术可能在合同届期之前被他人公开等等。

重大赔偿责任特指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超过合同总金额。

第九条技术合同、其他横向科研合同一般不得约定技术秘密或知识产权仅归属于对方当事人,尤其不得限制学校教学、科研的使用和其他教师、科研人员的合法权利。

第十条保密条款的约定不得影响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或课题组以外教师、科研人员的教学、科研活动。

第十一条技术合同中不得承诺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称的“对方当事人不具有缔约能力”是指未经授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内部机构、无(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无权代理人。

第十三条合同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称的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是指禁止性规定和与合同效力有关的义务性规定。

第十四条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履行期限应在该专利权的存续期间内。

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合同中约定的使用费原则上每年不低于20万元。

第十五条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发明人或设计人应当负责先行评估,预付评估费用。

评估费用从学校收取的专利权转让费中按规定扣除。

第十六条专利权有效期限届满或者专利权被宣布无效的,发明人不得就该专利与他人商签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第十七条因专利无效、侵权、提前终止产生的法律责任或专利
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发明人承担。

第十八条凡属《武汉理工大学科技项目与经费管理补充规定》【校科字(2008)1号】第一条规定的、对方当事人要求出具增值税发票或需要企业法人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合同,由学校产业集团审批和管理。

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武汉理工大学横向科研项目审批表(产业集团)》,将合同交科发院开发部备案。

第十九条合同约定的任务完成后,委托方未出具书面验收证明、而按合同约定视为默认的,经课题组和所属的院(所、中心)合理说明,学校可以视为合同完成并办理结题手续。

第二十条本说明由科学技术发展院负责解释。

二0一一年一月六日
附:横向科技合同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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