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明辉教授网课《法律逻辑学》第一、二章课堂笔记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本课程的框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三章命题第四章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第五章复合命题第六章推理的概述第七章论证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逻辑”一词的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某种理论、观点逻辑科学“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概述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三节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及其范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北京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偶有属性特有属性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的”、“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峰”、“二流子”……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与“kexue”“kexue”与”science”老师”与“教员”、“先生”3、同一个语词也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词项?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
三、把握概念与语词之间:关系的实践意义(见教材20页)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概念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它涉及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即概念的“所谓”。
“法律”的内涵是什么?“人”的内涵是什么?概念内涵的确立方式:1、认识性内涵: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如:四边形鸟2、规定性内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方式加以确立的内涵。
法律逻辑学 完整版 (2)_OK
• 在[例1] 中,用“p”替代“年满十八岁”,用“q”替代“有选举权”。我们 就有了该命题的逻辑形式:
• 只有p,才q • 在[例2] 中 用“p”替代“罪犯或是甲,或是乙”。该命题的逻辑形式: • 并非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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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合命题同直言命题一样,也有真假问题,真值可以记为:+或1,假值可以 记为:-或0
法律逻辑学
1
• 第一章 绪 论
• 主要明确: •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 2、法律逻辑学的特点和作用。
2
• 第一节 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与性质
• 一、“逻辑”一词的含义
•
“逻辑”这个语词由英语Logic音译而来,导源希腊文,原意是思想、理
性、言词、规律等。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个多义词,其含义主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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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言命题“p∧q”的逻辑性质可以用真值表表示如下:
p
q
p∧q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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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选言命题
• 1、什么是选言命题
•
选言命题是陈述若干事物情况有一种情况存在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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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1] 刘某学习成绩不好或者是不够努力,或者是方法不当。
• [例2] 张某伤人要么是故意的,要么是过失的。
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刑法》第11条) • 在自然语言中,“或者”、“可能”,通常作
相容选言命题的联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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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率领武装部队、人民警察、民兵投敌叛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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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容选言命题的形式是:p或者q。 • 也可以表示为:p∨q (∨读作相容析取)。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法律逻辑学教材:《法律逻辑学》,雍琦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第一章引论第一节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一、“逻辑”的含义1、指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性。
2、指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3、指某种理论、观点和见解。
4、指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论辩技巧的科学,即关于思维的科学——逻辑科学(逻辑学)逻辑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反对逻辑也必须使用逻辑。
讲逻辑也必须符合逻辑。
二、逻辑科学的产生三、逻辑科学的发展与走向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什么是逻辑学(一)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二、思维同语言的关系三、逻辑学的功能(一)它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维的特性,有助于我们由自发的逻辑思维提高到自觉的逻辑思维。
(二)逻辑学不仅具有理论指导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三)逻辑学还有助于人们准确表达思想,提高论辩能力。
第三节司法工作者学习和掌握逻辑知识的必要性一、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二、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特征一、概念及其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二、概念同语词的关系以及把握这种关系的实践意义三、法律概念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一)理解或陈述法律文件中语词表达的概念,在内容方面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不能凭自己的理解作任意解释。
(二)运用语词表达法律概念时,也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
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方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概念所反映的那些特有属性或根本特征,亦称为概念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
根据概念内涵确立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认识性内涵与规定性内涵。
(一)认识性内涵认识性内涵,其构成性质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它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认识性内涵构成性质的确立,只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获得的认识成果,是同人们对客观对象的认识水平相关的,并且也是随着人的认识的深化而深化,随着人认识的发展而发展。
《法律逻辑学》课件(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逻辑学的对象
一、“逻辑”的含义 “逻辑”是英语logic的音译,英语logic一词源 于古希腊语“逻各斯”,在古希腊哲学文献中, 经常可以见到关于“逻各斯”的描述,如: “逻各斯永恒存在,万物根据逻各斯而生”; “逻各斯人人共有,应当遵循逻各斯”等等。 其原义指言辞、思想、理性、规律性、比例、 份额等。在汉语中,“逻辑”有如下含义:
逻辑学是一门工具性的学科,它为包 括基础学科在内的一切科学理论提供逻辑 工具。列宁:“任何科学都是应用逻辑。” 逻辑学是人们有效推理和论证的工具,从 而也是人们正确思维、正确表述思想和建 立理论以及分析和批判错误思想的工具。
二、逻辑学的作用 1、学习逻辑学有助于人们正确认识事物,探寻新 结果,获得新知识。 逻辑学为人们认识事物提供有效的推理工具,运 用有效的推理形式,遵循正确推理的规则,可以 从前提合乎逻辑地得出结论,从已知推出未知。 如,牛顿运用万有引力定律解释了物体坠地,说 明了行星的运行轨迹。我们还可以以观察、实验 的结果以及少数科学原理或假说为前提进行推理, 探寻新结果,获得新知识。如,居里夫妇发现钋 和镭,就使用了假说,还运用了探寻因果关系方 法中的剩余法进行推理,然后继续实验,所发现 的。
如居里夫妇发现钋和镭就使用了假说还运用了探寻因果关系方法中的剩余法进行推理然后继续实验所发现不同的机构都有各自的特点把各种机构按结构加以分类其目的是按其分类建立运动分析和动力分析的一般方法
法律逻辑学
电子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龙小平
第一章 绪论 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 1、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2、逻辑的类型 3、逻辑学的性质和作用
自然语言的不足与科学思维、逻辑思维的严 密性、准确性、细致性是不相容的。为了适 科技发展的需要,产生了人工语言。所谓人 工语言就是由人制造出来的用以表示某种意 义的符号。人工语言具有意义的专一性和高 度的抽象性,因此,使用人工语言来表达思 想,描述推理具有更大的优越性。由于符号 语言的高度抽象性,这使思维简化、形式化; 由于人工语言的专一性,使思维精确化,不 会出现含混不清的情形;由于符号语言摆脱 了来自具体内容方面的困惑,使思维更加敏 捷、方便。
法律逻辑学 (第二版)主编陈金钊熊明辉知识点
法律逻辑学(第二版)主编陈金钊熊明辉目录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第二章法律思维、语言与逻辑第三章概念与法律概念第四章判断与法律判断第五章推理与法律推理第六章论证与法律论证第七章大前提的建构(一):法律发现第八章大前提的建构(二):法律解释第九章小前提的建构:法律事实的认定第十章法律论证评价与谬误第十一章道义逻辑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第一节法律逻辑的产生与发展一、西方法律逻辑简史逻辑学通常被认为产生于古希腊,其始祖就是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
在古希腊,逻辑学的产生被认为有两大动因:一是公共演讲,二是法庭辩论。
由此可见,逻辑学一开始就与法律是分不开的,法律与逻辑之关联有着悠久的历史。
二、我国法律逻辑简史第一阶段是传统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二阶段是现代逻辑研究方法阶段。
第三阶段是法理学研究方法阶段。
第四阶段是非形式逻辑研究方法。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三、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在古希腊时代,逻辑学是应民主和法治的需要而产生的,其目的是找到一种评判决断的理性工具。
自从亚里士多德确定了逻辑学在理性评判中的不可替代地位之后,逻辑学就成为维护与实现法治的基础性工具。
如前所述,弗劳斯已把法律与逻辑看成是最亲密的朋友,而霍姆斯曾指出:“法律人的训练主要是逻辑训练,司法裁决的语言主要是逻辑语言。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四、法律逻辑学的主要内容从宏观的角度看,法律逻辑学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部分。
从微观的甚至是核心的内容来看,法律逻辑学主要是研究法律推理与论证方法的学问。
五、法律逻辑的特征与功能(一)逻辑学角度的特征1.法律逻辑首先必须是逻辑。
2.法律逻辑是一门应用逻辑。
3.法律逻辑是一种语用逻辑。
第一章法治与法律逻辑(二)法学角度的特征1.法律逻辑以法治的实现为最高目标,研究的是法治建设所需要的逻辑。
2.法律逻辑是对法律的逻辑运用,是理解、解释法律的逻辑规则,是在立法和司法中一定要运用的逻辑规则。
3.法律逻辑是法律方法论的基础,指引着人们的法律思维路径。
法理学笔记完整版
法理学笔记完整版第一章法的本体第一节法的定义一、法律职业与法的定义1.法律方法和法律思维具有三个特点:(1)用说理的方法而非简单的暴力解决问题。
(2)必须根据法律来说理及判断和解决法律问题。
(3)必须在程序的范围内,通过相应的法律程序确定和解决法律问题。
* 这其中,根据法律说理是核心。
对于法律职业者来说,是否能够忠于法律,就是他最大的职业道德和操守问题。
2.法律人忠于法律的前提是法律必须具有一种明确清晰的概念及其对象。
(1)法律必须发展为独立的规范体系和制度形式,才可能成为法律职业者行为的准则。
(2)法律职业者又必须提高自己的知识能力和法律思想水平,从而准确地把握法律。
二、法的现象与法的本质1.以往的法律理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可以分为三类:(1)从法本身理解法律,认为法律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源在于法的自身。
(2)虽然是从法的外部结实法律的根源,又都直接或间接地把这种根源归结为某种精神力量,将法视为人类精神一般发展的产物。
(3)从社会现象的交互作用的角度把握法的定义。
2.从人类精神的一般发展角度概括法的有:(1)神意论。
(历史上最早出现的观点)(2)意志论。
(如黑格尔关于法是自由意志的体现)(3)正义论。
(古罗马法学家塞尔苏士认为:法乃善良公正之艺术。
)3.从法本身理解法的有:(1)规则论。
(一般认为法是一个逻辑上自我满足的规则体系。
)(2)命令论。
(这种观点与规则论相同之处在于都将法视为一种规则体系,所不同的是,规则论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来源于该体系内部,而命令论则认为法律规则的效力来源于权力。
)(3)判决论或预测论。
(这种观点认为法就是对法官的判决的预测。
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法不是写在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东西,而是法官的倾向和意见,法官关于案件的处理意见才是真正的法。
)4.从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角度理解法律现象:(1)19世纪末,尤其是20世纪初以来,西方法学界许多学者开始将法置于一定的社会现象领域交易研究。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逻辑学笔记.
{合同法律法规}法律逻辑学笔记第一章导论明确并掌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逻辑学的发展史,明确逻辑学是研究抽象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学的性质有工具性、普适性和初等性。
第二章第一节逻辑的起源和发展第三章一、“逻辑”(Logic)的古希腊词源第四章从词源上说,“逻辑”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个希腊词,即“逻各斯”(logos,其复数形式是logoi)“逻各斯”是多义的,其主要含义有:第五章1)一般的规律、原理和规则;第六章2)说明、解释、命题、推理、推理能力、论证、理性等第七章3)尺度、关系,比例、比率;第八章4)价值、份量第九章在现代汉语中,“逻辑”一词同样也是多义的,其主要含义有:第十章1)客观事物的规律;第十一章2)某种理论、观点;第十二章3)思维的规律、规则;第十三章4)逻辑学或逻辑知识。
第十四章二、逻辑的起源与发展逻辑有三大起源:第十五章1.古希腊的形式逻辑第十六章2.中国先秦时期的名辩学第十七章3.印度逻辑第十八章(一)逻辑的起源第十九章亚里士多德,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主要逻辑学著作是《工具论》。
被后人称为“逻辑之父”。
第二十章墨翟,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主要逻辑学著作是《墨经》,是后期墨家的创作。
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
--《小取》第二十一章(二)逻辑的发展第二十二章培根——近代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归纳逻辑的开创者。
主要逻辑著作为《新工具》。
第二十三章休谟——近代哲学家和逻辑学家,提出著名的“归纳问题”。
主要著作为《人性论》。
第二十四章罗素——现代哲学家、数学家和逻辑学家,提出著名的“集合论悖论”。
主要著作为《数学原理》、《西方哲学史》和《西方的智慧》。
第二十五章哥德尔——现代哲学家、数学家和逻辑学家,证明了著名的“不完全性定理”。
第二十六章金岳霖——现代中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主要著作是《论道》和《知识论》。
第二十七章第二节逻辑的研究对象第二十八章一、逻辑形式第二十九章抽象思维包含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其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思维对象及其情况,其形式是指思维内容的反映方式,逻辑形式是逻辑研究的主要内容。
法律逻辑学一
2. 对于实体概念,可以根据概念外延数量的不同 进一步划分为单独概念和普遍概念。 单独概念是指外延只有一个特定事物的概念,即 外延为一的概念。 普遍概念是指其外延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对象 的概念。
二、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
根据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是集合体还是非集合体, 我们把概念划分为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这是 从概念的内涵方面的不同对概念进行的划分。 1.集合体、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 集合体就是由一个一个的个别事物有机组合在一 起而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整体。反映集合体的概念 就是集合概念,反之就是非集合概念。
三、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1. 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概念的内涵是指该概念所反映或指称的那一类事 物所具有的本质属性。 概念的外延就是指具有该概念所揭示的本质属性 的那些事物对象的数量范围。 概念的内涵是概念的质的方面,他说明概念反映 的是什么。概念的外延是概念的量的方面,它说 明概念所反映的对象有哪些。 概念的内涵何外延既具有确定性又具有变动性。
法 律 逻 辑 学
主讲人: 石现明
英语语言文学学士 法理学硕士 国际法学博士 牛津大学访问学者
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二O一二年春季学期
第一章 绪论
内容提要: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性质;思维的形 式结构与规律。
第一节 逻辑学的产生和发展
主要内容: 逻辑的含义 逻辑学的产生 逻辑学的发展 法律逻辑学的兴起
2. 集合体与类的区别 假设由a1、a2、a3、……、an所组成的类叫A,ai是组成 A这个类的分子,而由a1、a2、a3、……、an等有机组合 而成的集合体叫A‟, ai是构成A‟这个集合体的个体,那么 A与A‟的最大区别是:A所具有的属性每一个ai都具有,每 一个ai都属于A,我们可以说ai是A(比如我们可以说桉树 是树、张三是共产党员、李四是某犯罪集团成员、这些人 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等);而A‟所具有的属性不一定每一 个ai都具有,每一个ai都不属于A‟,我们不能说ai是A‟(不 能说桉树是森林、张三是共产党、李四是犯罪集团、这些 人是股份有限公司等)。也就是说, 由若干分子所组成 的类的属性是对每一个分子所具有的属性的归纳概括,类 所具有的属性必然为分子所具有。类概念是非集合概念。 而集合体是由个体所构成的有机整体,集合体所具有的属 性不是对其个体属性的简单归纳和概括,而是集合体的整 体属性,集合体所具有的属性不必然为其个体所具有。简 单地说,分子属于类,而个体不属于集合体。
法律逻辑学
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 p ∧ q(“法律是具有规范性和强制性的制度”、“中国是发展中的大国”、
“当前的世界金融危机既是危难,又是机遇”这三个判断共同的结构形式。)
.
2
在现代汉语中,“逻辑”是一个多义词,主要有以 下几种含义: (1)指客观事物的规律。如“建设和谐社会是中 国革命事业的逻辑继续”。 (2)指思维的规律、规则。如“法律辩护要合乎 逻辑”。 (3)指研究思维的结构形式及其规律的学科,即 逻辑学。如“学点文法和逻辑”。 (4)指某种特殊的观点、方法。如“杀人不眨眼 者所奉行的是暴徒逻辑”。
如1:如果一个地方发生了某件重要新闻,那么,因特网是 很快就会发布出这一新闻来。
形式是:如果p ,那么 q 。
2:不能说这件事不是甲干的就是乙干的。
形式是:并非“要么p ,要么 q”(或并非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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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命题的真假值称为逻辑值。
一个复合命题真,称为该命题有真的真值, 记为“1”;
一个复合命题假,称为该命题有假的真值, 记为“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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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合命题的种类及其特征
(一)联言命题 ①什么是联言命题 联言命题就是用“并且”联结若干子命题、陈述若干事物情况同时存在的命题。
如 这种行为既是违法行为也是犯罪行为。 法官分析证据时,不仅要注意原告方提供的证据,而且要注意被告方提供的证 据。 ②常见的联言命题的联结词及其公式表示: 并且 而且 虽然………但是 不仅………而且 既………又 一方面………一方面 最典型的是:并且 联言命题又称合取命题 公式:p 并且q ; p ∧ q (合取式)合取词、合取支
逻辑学课堂笔记
逻辑学课堂笔记我们的逻辑学课程大家都能听懂只要你是一个成年人,你就可以听大家都很忙,十分钟逻辑学坚持十分钟,三个月,内容还有文字为什么要学逻辑学?什么是逻辑学如何学习逻辑学逻辑学能让人的思考更加合理某个人非常的严谨,滴水不漏处理问题合理举例:一人安全,全家幸福搞清楚什么是前提,什么是结论我没有练过拳,手臂也没有力量所以我不可能用拳打他,要是打他也是使用棍子打他不关注事实,只关注论证到底是否正确说话和办事,讲点逻辑。
主张和捍卫自己的权利,要不然总是做一些无效的辩护例子2某旁听者:“听了公诉人在法庭上指控嫌疑人的三宗罪个人感觉,感觉嫌疑人在法庭上的很多说法是狡辩,不知道法院最终会怎么认定。
看来他伪装得很深凭感觉,公诉人的指责法律的审判,不预设任何一方都成立狡辩罪,伪装的很深道德范畴旁听者的例子,看待问题的方式,道德论证,儒学论证常情常理没有什么东西毋庸置疑的。
任何东西都需要证明感觉很难说清楚,用这种方式看问题,很容易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冲突逻辑讲究证明逻辑论证看问题方式道德论证看问题方式,更加有说服力为什么要学逻辑学?爱因斯坦说过:“西方科学的发展是以两个伟大的成就为基础,那就是:希腊哲学家发明形式逻辑体系(在欧几里得几何学中),以及通过系统的实验发现有可能找出因果关系(在文艺复兴时期)。
”逻辑学是科学大厦的地基无论自然科学科学实验都要用到逻辑不懂逻辑学,很难理解现代科学,现代社会老生常谈,中国人只只剩少科学跟随模仿,缺乏创新社会转型必须以逻辑为基础逻辑放到数学中数学中,他讲逻辑,他不用数学,逻辑也扔到一边去了数学与逻辑绞到一起了。
逻辑学课程没有开设,非常遗憾要学懂科学,现代社会,不懂逻辑学,无从谈起,也许你没有意识到,如果我早学一点逻辑学,会更好第一节为什么要学逻辑学1、如果你还认为公孙龙的“白马非马”是诡辩,那么,建议你学点逻辑学。
2、如果你还认为“物体本身就是有颜色的”是正确的,那么,建议你学点逻辑学。
大一法律逻辑学重点知识点
大一法律逻辑学重点知识点一、法律逻辑学概述法律逻辑学是法学科学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它主要研究的是法律思维和法律推理的规律性问题。
它通过逻辑学的分析方法,探讨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命题的构成要素以及法律推理中的错误类型等内容,旨在帮助法学生培养严密的思维方式和辨析问题的能力。
二、法律逻辑学的基本原理1. 恒等律恒等律是指任何命题与自身相等,即P = P。
在法学中,这意味着法律命题必须具有确定性和自洽性,不能出现自相矛盾的情况。
2. 矛盾律矛盾律是指命题与其否定命题之间存在矛盾关系,即P与非P 互为矛盾。
在法学中,这意味着同一法律命题的肯定与否定之间是互相排斥的,不能同时成立。
3. 排中律排中律是指对于任何命题,其必为真或必为假,不存在第三种可能性。
在法学中,这意味着法律命题要么成立,要么不成立,不能存在模棱两可的情况。
三、法律推理的基本形式1. 演绎推理演绎推理是指从一般的前提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得出具体的结论。
在法学中,演绎推理常常用于解决具体案例中的法律问题。
2. 归纳推理归纳推理是指从具体的事实出发,通过逻辑推理得出一般的结论。
在法学中,归纳推理常常用于总结实践经验,归纳出普遍适用的法律原则。
3. 类比推理类比推理是指通过比较两种或多种事物的相似之处,得出它们在其他方面也会相似的结论。
在法学中,类比推理常常用于处理新情况下的法律问题,以往的判例可以作为类比的依据。
四、法律推理的错误类型1. 非此即彼谬误非此即彼谬误是指认为问题只有两个互相排斥的解决办法,忽略了其他可能性。
在法学中,这种错误可能导致法律决策的片面性。
2. 经验谬误经验谬误是指基于经验推理时忽略了重要的其他因素,从而得出错误结论。
在法学中,这种错误可能导致对特定案例的判断失误。
3. 懒惰谬误懒惰谬误是指只考虑表面上的相似之处而忽略了本质差异的推理错误。
在法学中,这种错误可能导致不当的类比推理,导致判决不公正。
五、法律逻辑学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1. 法条解释法律逻辑学通过分析法律条文的语言形式和逻辑结构,帮助法学者理解法律规定的含义和适用方式。
法律逻辑重点
法律逻辑复习重点第二章概念论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反映事物的本质属性及其对象范围的思维形式二、概念同语词的关系:1.联系在于:任何一个概念都必须通过语词来表示。
2.区别在于:概念具有共同性,语言具有民族性;并非所有的语词都表示概念;概念与语词并非一一对应。
三、概念的特征:1.内涵:是指概念所反映的客观事实本质属性的总和。
2.外延:是指具有概念内涵的客观事物的总和。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一、单独概念和普通概念:单独概念是指反映一个特定事物的概念。
如北京,中国。
普遍概念是指反映的一类事物的概念。
如城市,国家。
二、正概念和负概念:正概念是指反映客观事物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如成文法,成年人。
负概念是指反映客观事物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
如不成文法,未成年人。
三、具体概念和抽象概念:具体概念(实体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本身的概念。
如法律,大学。
抽象概念(属性概念)是反映客观事物属性或者事物之间关系的概念。
如严肃,复杂。
四、集合概念和非集合概念:集合概念是反映集合体的概念。
如犯罪集团。
非集合概念是反映非集合体的概念。
如犯罪成员。
重点: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的区别第三节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一、全同关系(同一关系):指两个概念的内涵虽不同,但是,两个概念的外延是完全重合的关系。
如四川省的省会和成都,诉讼与打官司。
二、属种关系(从属,包含关系):指一个概念的外延包含另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的关系。
如法律和宪法,罪犯与杀人犯,四川与成都。
三、交叉关系:是指在同一个属概念中,两个种概念的外延有部分重合的关系。
如大学生与共青团员,审判员与共产党员。
四、全异关系:指两个概念的外延完全不相同的关系。
如盗窃罪与抢劫罪,法官与法院。
五、矛盾关系:是指在同一个属概念之中,两个种概念的外延完全排斥,但这两个种概念的外延之和却等于邻近的属概念的外延。
如合法与违法,成为法与不成文法。
六、对立关系(反对关系)指在同一个属概念之中,两个种概念的外延完全排斥种概念的外延之和却小于邻近的属概念的外延。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
法律逻辑学复习要点第一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1、概念的内涵:就是凝聚于概念中的、它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23*根据概念外延所指称的对象,是独立的实体还是依赖于实体二显现出的某种属性,分为实体概念与属性概念。
*根据其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是以具有某种性质为特征还是以缺乏某种性质为特征,分为正概念与负概念*空概念:是反映没有分子的类即空类的概念(例:上帝)。
*论域:就是正负两概念所反映的全部事物所组成的类。
4、概念间关系及应用:是指两个不同概念在外延方面的逻辑关系,亦即它们外延指称的对象是否完全相同而形成的关系。
1)全同关系。
2)真包含于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全部外延与另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延相同的关系(种属关系)。
3)真包含关系:就是指一个概念的部分外属概念*A、A、B之*A、*5、1)2)定义的分类:实质定义与语词定义。
*实质定义:采用“种差+属”的方法作出。
被定义项=种差+属概念*语词定义6、定义的方法及概念的概括与限制1)概念的概括:种概念过渡为属概念扩大概念外延2)概念的限制:属概念过渡为种概念缩小概念外延3)定义的规则:*定义项的外延必须与被定义项的外延相等(定义过宽、定义过窄)*定义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同语反复、循环定义)*定义项一般不能用否定概念*7、12)3--划***1、1)逻辑变项:被抽去具体内容的空位处,亦即代之以符号的成分。
2)逻辑常项:余下的决定命题形式的成分。
*命题形式就是逻辑变项与逻辑常项的特定组合形式。
3)命题的分类性质命题根据命题是否简单命题关系命题包含“必然、非模态命题联言命题可能、必须、选言命题禁止”等模态命题复合命题假言命题词,命题可分负命题为模态命题和1、1)2****3*全称命题:SAP/SEP,所有的S是(或不是)P。
*特称命题:SIP/SOP,有点S是(或不是)P。
法学逻辑笔记
法学逻辑笔记第一章.导论&1.法律逻辑学的性质和对象1.逻辑的含义:1.客观规律性2.思维规律,规则注:对于思维规律的选择就是对说话概念顺序的选择3.理论和观点4.逻辑科学注:逻辑的含义一定取决于它特定的语言环境。
2.逻辑学的对象:任何一实体的思维形式及其基本规律。
A.思维:人脑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理性上的认识)B.思维形式:概念,判断,推理。
注:这些模式是已有定义的,而且三者大多都不想干,互不影响。
C.思维的种类:a.形象思维b.普通思维c.辩证思维这三者都属于逻辑思维。
d.灵感思维注:没有脱离逻辑思维但不完全属于逻辑思维列:阿基米德形象思维:散文,诗歌等普通思维:==抽象思维例如:A是A 可以说是一种近乎直线的思考方式辩证思维:==抽象思维例如:A是A又不是A 近乎于一种曲线的思考方式D.思维的特征:1.概括性:即指人类通过思维寻找出事物的本质面2.间接性:运用思维间接的获取新的知识。
例如:考古学家凭借现有的遗迹,判断出过去人们的生活3.思维与语言有着密切的联系:思维依靠语言而存在,语言是思维的载体;思维的成果依附于语言。
3.思维形式的研究即对“概念,判断,推理”的研究研究思维形式必须具备思维的逻辑形式,我把它定义为思维公式。
思维的逻辑形式(思维公式):思维形式是以逻辑形式呈现的它具有不同内容的同一思维形式的结构例如:所有法律都具有阶级性所有商品都是劳动产品总结:首先这两条都属于判断的同一思维形式,其中红字部分是变项,而黑子部分是常项。
结果就可以换成“所有A是B”的逻辑形式即思维公式,对于思维内容即变量无需过多的讨论,关键是培养思维公式。
思维公式(逻辑形式)是思维内容的载体。
逻辑形式的组成:常项+变项变项的是思维内容,常项的是逻辑形式。
注:常项决定了逻辑形式的性质。
注:遵守思维的基本规律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即结论对否取决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总结:要学会抽取逻辑形式。
4.基本规律的研究A.同一率:思维前后一致性A是AB.矛盾率:思维前后无矛盾A不是AC.排中率:明确性不能A好像是AD.充足理由率:论证性,主要理由5.逻辑的性质A.全人类性:工具性B.抽象性6.逻辑史的发展中国:名辨之学墨家《墨经》印度:因明逻辑陈那:三支论式(宗:结论因:小前提喻:大前提希腊:亚里士多德A.《工具论》B.《形而上学》:矛盾论和排中论斯多葛学派:复合判断,推理(丰富了亚里士多德)第二章.概念引子:概念a.概括:概念内涵b.限制:概念外延(明确)概念是判断,推理前提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定义:概念是反映思维对象的本质属性(范围的思维形式)二.概念的两种基本特征:内涵和外延1.内涵:事物的本质属性(质)2.外延:概念所指对象的范围总和(量)3.特点:既有决定性又有灵活性4.内涵与外延的关系:反变关系(词义越大,概念越小)当内涵越小外延越广例:战争----革命战争----抗战外延小内涵大(本质属性丰富)特点:后概念的本质属性大于前前概念三.概念与语词1.联系:语词是概念表现的载体,语词是概念的形式,概念是语词的内容2.区别:A.思维形式与语言形式(概念无阶级性而语词不同)B.无民族性与有民族性C.概念与语词并非都对应:并非语词都能表达概念D.同一个概念可以用不同的语词表达例:贼,小偷E.同一个语词可以表达不同概念取决于客观条件的限制第二节.概念的种类一.单独概念与普遍概念1.单独概念:反映单独事物:外延是独一无二2.普遍概念:反映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子对象的概念,它的外延概念有二个或更多二.正概念与负概念1.正概念: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例:机动车(肯定概念)2.负概念:不具有某种属性的概念三.集合概念与非集合概念1.集合概念:反映对象是一个集合体(代表一个事物的发展趋势);是由同一个对象构成的有机整体。
法律逻辑学上课重点笔记
法律逻辑学上课重点笔记思考 l1.我赌你吃完这盆饭,100元。
l2.“单位职工凭结婚证可到家具库房买一张双人床。
l3. 1975《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违反了矛盾律,同一律。
l3.黄守愚曾提出“中国人是猪的传人,不是龙的传人”观点--------------------------------------------------------他要想说的并不是中国人,而只是在表达他自已,他想表达的是:他是一个猪。
l4.2010年学生创新课题:“拆迁中映射的问题及法律解决途径”。
l5.“两型社会与农民工权益保障制度研究——以长株潭为例》” l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 l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第二节概念的种类l达尔文出版的<<物种起源>>,被斥为有损人类尊严,因为<<圣经>>上帝造人. l在英国科学协会召开的一次辩论会上,天主教勃莆司责问博物学家赫胥黎:”请问你究竟是你的祖父还是你的祖母同无尾猿发生了性关系?” l美国天纳州一群人在臂章上写道:”我们不是猴子,也决不允许把自己说成猴子.” l 勃莆司的错误在于把人类与某个人(“你的祖母或者祖父”)混为一谈.二者内涵,外延不同,是不能等同的两个概念人类是集合概念,后者是单独的概念.二.集合概念.非集合概念;(1)中国青年是勇敢的(2)王某是中国青年.三.肯定概念.否定概念;“禁止非机动车通行”包不包括行人,担架? l在具体语言环境中,负概念总是相对它的正概念而言,它所反映的对象总有一个特定的范围。
这个特定的范围逻辑上称之为论域(即一个特定的论述范围)苏格拉底被处死前,朋友悲伤地说:“我亲爱的苏格拉底,我是多么不希望你被如此不公正地处死啊!” l苏格拉底平静地说:“朋友,难道你希望看到我被公正地处死吗?”模糊概念: l即内涵和外延都不够明确的概念。
法律逻辑学笔记
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确信后件不能确定前件。
3、充分条件假言推理有两个有效式:确信前件式和否定后件式。
(p→q)∧p→q (p→q)∧﹁q→﹁p
〔三〕必要条件假言推理
1、必要条件假言推理是以必要条件假言命题为前提并依照其性质进行的假言推理。
2、必要条件假言推理规那么有两条:
谓词逻辑和命题逻辑的要紧区别,是它能处理命题中的量词。它制定出假设干关于量词的规那么,因而能分析带量词的命题构成的推理。如此,谓词逻辑也被称作量词逻辑。
第二节直言命题
一、言命题及其结构
直言命题也叫性质命题,是陈述思维对象具有或不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直言命题由主项、谓项、联项和量项组成。
主项是表示命题所陈述的思维对象的概念,用〝S〞表示。
1.换质法是改变命题的质的方法,通过这种方法能够从确信命题推出否定命题,或者从否定命题推出确信命题。
2.换位法是改变命题主项与谓项的位置的方法,亦即把命题主项与谓项加以置换的方法。
第四节三段论1.三段论的定义
三段论也叫直言三段论,它是以两个包含着共同概念的直言命题为前提而推出一个新直言命题为结论的推理。任何三段论都由三个直言命题组成,两个是前提,一个是结论。
按照直言命题的质的不同,能够把直言命题分为确信命题和否定命题。
按照直言命题的量的不同,能够把直言命题分为单称命题、全称命题和特称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题。
按照直言命题的质和量的结合,能够把直言命题划分为六种:单称确信命题、单称否定命题、特称确信命题、特称否定命题、全称确信命题和全称否定命题。
1、单称确信命题是陈述某一个别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直言命题,
2.三段论的结构
法律逻辑学笔记
法律逻辑学笔记第一章导论明确并掌握逻辑学的研究对象和逻辑学的发展史,明确逻辑学是研究抽象思维的逻辑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逻辑学的性质有工具性、普适性和初等性。
第一节逻辑的起源和发展一、“逻辑”(Logic)的古希腊词源从词源上说,“逻辑”最早可以追溯到一个希腊词,即“逻各斯”(logos,其复数形式是logoi)“逻各斯”是多义的,其主要含义有:1) 一般的规律、原理和规则;2) 说明、解释、命题、推理、推理能力、论证、理性等3) 尺度、关系,比例、比率;4) 价值、份量在现代汉语中,“逻辑”一词同样也是多义的,其主要含义有:1) 客观事物的规律;2) 某种理论、观点;3) 思维的规律、规则;4) 逻辑学或逻辑知识。
二、逻辑的起源与发展逻辑有三大起源:1. 古希腊的形式逻辑2. 中国先秦时期的名辩学3. 印度逻辑(一)逻辑的起源亚里士多德,古希腊著名思想家,主要逻辑学著作是《工具论》。
被后人称为“逻辑之父”。
墨翟,中国古代著名思想家,主要逻辑学著作是《墨经》,是后期墨家的创作。
以名举实,以辞抒意,以说出故。
--《小取》(二)逻辑的发展培根——近代哲学家和逻辑学家,归纳逻辑的开创者。
主要逻辑著作为《新工具》。
休谟——近代哲学家和逻辑学家,提出著名的“归纳问题”。
主要著作为《人性论》。
罗素——现代哲学家、数学家和逻辑学家,提出著名的“集合论悖论”。
主要著作为《数学原理》、《西方哲学史》和《西方的智慧》。
哥德尔——现代哲学家、数学家和逻辑学家,证明了著名的“不完全性定理”。
金岳霖——现代中国哲学家和逻辑学家,主要著作是《论道》和《知识论》。
第二节逻辑的研究对象一、逻辑形式抽象思维包含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其内容是指思维所反映的思维对象及其情况,其形式是指思维内容的反映方式,逻辑形式是逻辑研究的主要内容。
抽象思维的逻辑形式就是具有不同内容的思维形式所具有的共同形式结构。
任何一种逻辑形式都有两个组成部分: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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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学课堂笔记》第一章-引论:走进逻辑学1.1逻辑学是什么?1、逻辑学含义:逻辑学是研究论证的分析与评价的科学。
2、历史:可以追溯到亚里士多德的《工具论》、古印度的《吠陀fei tuo经》、波斯的阿维森纳逻辑以及中国古代墨翟(di)以及弟子所写的《墨经》等。
3、定理:一般来说,逻辑形式是逻辑学的核心概念,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是逻辑学讲究的最常见的推理类型,一致性定理、有效性定理、可靠性定理和完全性定理是逻辑系统的四大定理。
4、类型:逻辑学类型的常见区分是演绎逻辑与归纳逻辑,形式逻辑与非形式逻辑,像亚里士多德逻辑、符号逻辑、命题逻辑、谓词逻辑、模拟逻辑、哲学逻辑、辩论逻辑等都是逻辑学的经典范例。
5、争论问题:逻辑学中还有许多问题至今仍存在争论,主要有“二值逻辑与排中律问题”、“严格蕴含、实质蕴涵与逻辑蕴涵”、“逻辑是经验吗?“不一致可逆以容忍吗?”以及“逻辑真理可以拒斥吗?”。
6、逻辑学是什么?()从一般意义上来讲,逻辑(logcis)学是关于推理(reasoning)或论证(argument)的学问。
*推论:inference7、人物:*严复翻译著作:John Stuart Mill(穆勒或弥尔英国哲学家、公务员)的著作《A System of Logic》即《逻辑体系演绎与归纳》,名字为翻译成《穆勒名学》;William Stanley Jevons(耶方斯)的著作《Logic paino》为《名学浅*亚里士多德(Aristotle):他确立了逻辑学在哲学中的基础地位。
8、四大数学流派:四大数学流流派是围绕数学基础问题进行的不同探讨尔形成的四大学派为:柏拉图主义(代表为哥德尔)、逻辑主义(波特兰·罗素)、形式主义(大卫·希尔伯特)、直觉主义(L.E.J.布劳威尔)。
*形式主义者如大卫·希尔伯特,他们认为数学基于集合论和逻辑的组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把做数学的过程视为根据某些既定规则所作的本质上毫无意义的符号洗牌。
*逻辑主义者把数学看着是逻辑的延伸。
著名的逻辑主义代表人物伯特兰·罗素和阿尔弗雷德·怀特海花了数百页的篇幅,以(从逻辑上)证明一加一等于二。
*直觉主义者的响当当人物是L.E.J.布劳威尔,有人这样评价他说:“他不会相信是否在下雨,直到他看到窗外以后”(根据Donald Knuth)。
*柏拉图主义者相信外部的现实,以及数很数学之外其他事物的存在。
对于像哥德尔(Kurt Godel)这样的柏拉图主义者,数学存在于人类心智之外,也可能在物理世界之外,但是在人类的心智世界和数学的柏拉图王国之间有一种神秘的联系。
1.2逻辑与法律:普罗泰戈拉悖论1、故事二难定律2、从一般意义上讲,逻辑学是关于推理或论证的学问。
逻辑学研究的是形式推论系统和自然语言中陈述结构和论证结构,其主体不仅包括有效性、谬误和悖论,而且还包括概率推理以及涉及因果关系与时间的论证,而且今天也常常被用地指辩论理论。
3、研究推论有效性包括研究有效性的各种可能定义及其断定有效性的使用条件。
1.3逻辑学的功能和研究范围1、逻辑学的功能:在认识论中,它提供了一种知识扩充机制;在认知心理学中,它研究人们实际如何推理的;在逻辑学中,逻辑学给推理提供了规则,它规定了人与其他智能生物。
智能机器或智能系统应当如何推理。
2、逻辑学的研究范围:在古希腊,人们把论辩术分为逻辑学和修辞术两个部分;亚里士多德认为:分析方法、演绎逻辑法、论辩方法和修辞方法被视为日常论证评价的三种视角,它们相当于一个合唱的三个声部,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声部,都会失去“三重奏”之美。
3、逻辑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逻辑学的对象是指研究前提如何从形式上有效地必然推导出结论的科学。
广义逻辑学观认为逻辑学的对象是研究如何把好的推理或论证与不好的推理或论证区别开来的科学,也就是认为逻辑学是关于推理逻辑或论证的科学。
4、马克思认为亚里士多德是古代最伟大的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创立逍遥学派(亚里士多德学派),后被德奥弗拉斯多、斯特拉图、吕康分别领导。
*德奥弗拉斯多的理论是什么?1、四种直言命题:①全程肯定命题:所有S都是P;②全称否定命题:所有S都不是P;③特称肯定命题:有些S是P;④特称否定命题:有些S不是P。
2、斯多葛学派代表人物:芝诺、克里西波、塞内卡、奥勒留等;*克里西波的逻辑思想是什么?1.4.认识非西方逻辑1、印度逻辑:在印度,婆罗门教以及印度教中,最重要和最根本的经典《吠陀经》第十卷第129曲就包括不同逻辑分类的本体论思考,这些分类后来被从形式上改写为四个句子“A”、“非A”、“A并且非A”、“非A并且非非A”。
公元二世纪印度的医书《遮罗迦本集》,是讨论如何论证进行论证的经典著作。
在印度,公元二世纪经院学派又称为整理正理派,代表人物是足目·乔达摩所写的《正理经》(正理门论)是古印度经典逻辑学著作。
正理学派的革新一直从古时候延续到十八世纪早期,但这种革新被英国殖民统治中断了。
2、中国逻辑/中原逻辑:先秦时期(中国的先秦时期相当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时代),这是中国古代逻辑开始形成并发展昌盛的时期。
春秋战国在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过程中,论辩之风极其旺盛,出现了百家争鸣的局面,各家都对名实关系、正名原则和论辩术进行了探讨和总结,涌现出了一些着手研究名词概念和辩论术的思想家,经过名家、儒家、法家特别是墨家的总结,建立了比较完整的中国逻辑体系。
3、伊斯兰逻辑:波斯逻辑学家阿维森纳的逻辑系统引入了假言三段论、时间模态逻辑和归纳逻辑。
虽然延续到十五世纪并且在文艺复兴时期对欧洲逻辑有着重要影响。
但是伊斯兰世界的情形与中国差不多,伊斯兰世界的艾什尔里学派兴起限制了伊斯兰哲学中逻辑原创性思想的发展。
第二章-论证2.1论证的关键概念1、论证:论证(argument)是一个有意义的陈述所组成的命题序列,其中,一个命题被认为是结论,其余命题被认为是前提。
2、Argument:数学上把它译为“参数”或“自变量”;文学上把它译为“情节”或“内容提要”;计算机科学把它译为“引数”或“参数”;语言学把它译为“争执、“争吵”或“辩论”。
2.2命题、陈述、语句1、命题:亚里士多德逻辑:命题被认为是肯定或否定主项具有谓项性质的语句。
2、现代逻辑的命题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有意义陈述句的“内容”或“意义”;二是指组成有意义陈述句的符号、标识或声音的图式。
3、陈述:陈述常常被定义为或者为真或者为假的陈述句。
从这个意义上讲,陈述与命题具有相同意义。
4、英国哲学家斯特劳森认为陈述与命题是有区别的,因为如果两个陈述句说的是同一件事情,那么它们就做了同样的陈述因此,他认为“陈述”这个术语可以是指一个语句,也可以是指一个语句所表达的事情。
无论哪一种情形,它们都是真值承担者。
5、真是一种关系:知道者与被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逻辑真(或认识论意义上的真);知道者与他给出知识的外在表现的关系--道德真;对象存在本身与其上帝构思观念之间的关系--本体论意义上的真。
6、本体论意义上的真假--真真假假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假--真假假真;7、在语言学上,语句是一个自然语言表达式,是一个或一个以上语词组成的语法单元或词汇单元。
所有语句都包括语义要素或逻辑要素。
在数理逻辑中,语句被看做是不带自由变远的合式公式。
8、命题是指必定有真假的语法正确的字符串。
一个语句是真命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上面划线;只满足其中一个条件都不能算是命题。
在这里,“二值原则”被认为是普遍有效的,也就是说,个命题不是真的就是假的,反之,不是假的就是真的。
例子:1.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位女皇帝是武则天。
是命题√2.诸葛孔明是中国人吗?不是命题(语法正确但是无法判断真假)×3.请那本书换给我! 不是命题(无真假)4.难道他不爱你吗?是命题√5.请勿吸烟!不是命题(无真假只有遵守不遵守之说)×6.雄高在学大山中。
不是命题(语法错误)×2.3经验命题与必然命题1、如何判断一个命题的真假的两种情形?(1)根据观察经验判定命题的真假;(2)不需要根据观察经验判定其真假。
2、经验命题:我们把需要根据经验才能判定其真假的命题称为经验命题。
孔丘是个中国古代思想家。
--经验命题男人是人、人可以分为男人和女人。
--经验命题孟轲或者是鲁国人或者不是鲁国人。
--非经验命题2、必然命题:我们把或者总是为真或者总是为假的命题称为必然命题。
分为必然真命题(例:中国人是中国人)和必然假命题(例:中国人不是中国人)3、论证:通常包含三个层面,即作为结果的论证、作为程序的论证和作为过程的论证。
传统上这三个层面分别是逻辑学家、论辩学家、修辞学家所关注的对象。
如今,第一个层面被认为是形式逻辑学家关注的对象,三个层面一起构成非形式逻辑学家所关注的对象。
经典逻辑学家们把论证分为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两种类型,但是也有学者提出存在第三个论证类型,但是命名上尚未达成共识。
4、论证的功能:一是论成功能;二是反驳功能;三是说服功能。
5、论证的含义(3P):作为结果的论证、作为过程的论证、作为程序的论证。
*作为结果的论证:论证是指一个命题真取决于其他命题真的命题序列,其中,其真取决于其他命题真的命题被称为结论,其他命题被称为前提。
*作为程序的论证:论证是指论证者企图在批判性讨论基础上用一组陈述的可接受性让目标听众承认另一特定陈述的可接受的言语交际行为,其中,企图让目标听众接受的陈述被称为主张,用来支持的陈述被称为理由。
*作为过程的论证:论证是指论证着理性地说服目标听众接受其主张的过程。
2.4论证的含义和类型1、论证的含义:狭义论证和广义论证(三层含义即:作为为结果的论证、作为过程的论证、作为程序的论证)。
论证是指论证者为自己主张(结论)提出理由(前提)并企图说服目标听众接受该主张的过程和结果。
2、论证就是指一个命题真取决于其他命题真的命题序列,其中,其真取决于其他命题真的命题被称为结论,其他命题都被作为前提。
--(从狭义的观点是对的,但是广义的是不完全正确的)3、论证的分类:(依照前提是否推出论证划分的)(1)演绎论证:指前提真必然推出结论也真的论证。
(2)归纳论证:指前提真可能支持结论但不能保证必然真的论证。
(3)第三种类型的论证:①皮尔士把第三种类型称为回溯论证或溯因论证。
②沃尔顿:称之为似真论证,又译为“合情论证”。
*出自1950年美国《数学与猜想》,又叫《数学与似真推理》。
似真论证例:好人有好报,张三是好人,张三有好报。
-沃尔顿判断:论证分为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对吗?(观点不同)本体论意义上的真假与认识论意义上的真假总是相一致的。
2.5论证的功能和要素2、论证的三种形式:(1)指出对方结论不能从前提推导出来,相当于传统逻辑中所说的反驳(2)论证方式;(3)指出对方的某些前提是可疑的甚至是假的,相当于传统逻辑中所说的反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