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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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监测方案

浙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早期预警症状监测方案
2. 内科(呼吸)、儿科、门诊、急诊、发热门诊(含门诊和住院)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每天对留存本科室(尚未排除)的“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卡”进行分析并向本院预防保健 科报告;预防保健科每天对全院的“非典预警病例报告卡”进行分析,发现符合非典 疫情预警指标之一的,应在2小时内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
2. 本病例周围接触者中出现与之有流行病学联系的类似病例的,包括病 例现居住地区发生类似的疾病流行或出现家庭内(或车间、班级、办公场所 内)的聚集性病例。
3. 本病例接触过有可能携带某种病原微生物的动物(包括接触野生动物) 或可能接触被某种病原微生物污染的水源、食物及其他物品,且发病与接 触史有时间上的联系。
(一)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的报告
监测哨点医院内科门(急)诊、发热门诊每日向医院预防保健科报告 当日就诊的门诊数、发热呼吸道病例数和发热肺炎病例数。(注:根 据医院具体情况,预防保健科通过不同途径每日汇总相关科室(呼吸 内科、急诊、儿科、发热门诊)的病例数)
预防保健科每日将全院汇总数据通过传真或电话报告当地(县级, 下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注:自2006年8月14日开始,实行哨点医 院网络直报,网址为:http://60.191.54.92/zjcdc)
4. 上述病例为特定病原生物实验室人员的。
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
临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tzc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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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测哨点医院的选定
以下16家省级哨点医院开展住院病例中不明原因发热病例监 测: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浙江太学附属第二医院、省立同 德医院、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邵逸夫医院、省儿童医院、宁 波第一人民医院;温医附属一院、嘉兴市一医院、湖州市中心医 院、绍兴市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心医院、衡州市中医院、舟山 人民医院、台州市中心医院、丽水市中心医院。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临床特点
1.起病急,以高热为首发症状, 呈弛张热或不规则热, 偶有畏寒。 2.全身中毒症状:头痛、关节酸痛等。 3.呼吸系统症状: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常无 卡他症状。病程第2周,即进展期时,可有频繁刺激性 咳嗽,白色粘痰,如果合并细菌感染或真菌感染,痰的 颜色可变为黄色或无色泡沫状;严重者出现呼吸加速, 气促,或进展ARDS。
RT-PCR法检查SARS-CoV
RNA
实验室检查(3)

影像学检查 ( X线和CT检查)
磨玻璃样影像和肺实变影像 绝大部分患者在起病早期多呈斑片状或网状改变 起病初期常呈单灶病变,短期内病灶迅速增多,常
累及双肺或单肺多叶,部分患者进展迅速,呈大片
状阴影重症患者X线胸片显示两侧肺野密度普遍增


实验室检查(2)

血清学检测
ELISA和IFA检测血清中SARS-CoV特异性抗体 IgG在起病后2周末检出率80%以上,第3周末95%
以上,病后6个月仍保持高滴度
IgM发病1周后出现,急性期和恢复早期达高峰,
3个月后消失
单克隆抗体技术检测特异性抗原,用于早期诊断

分子生物学检测
SARS临床分期
SARS的病程可以分为 初发期,约病程第1~7天; 进展期,约为病程第7~14天;
恢复期,约为病程的15~31天。如果患
者病情严重或因治疗不合理合并细菌、 真菌感染、糖尿病等并发症,则第20天 以后病情仍可能进展。 重型患者完全康复至少需要2~3个月。
实验室检查(1)

Figure 1. Chest radiography of SARS Patients. Panel A. Frontal chest radiograph in a 25-year-old woman showing ill-defined air-space shadowing (arrows). Panel B. Frontal chest radiograph in a 38-year-old woman showing patchy consolidation in the right lower zone (arrows). Panel C. Frontal chest radiograph in a 46-year-old man showing obvious area of air space shadowing (arrows). Panel D. Frontal chest radiograph in a 46-year-old man showing multiple, bilateral areas of air space disease. In all of the above no cavitation, adenopathy, or pleural effusion noticed.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课件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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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特点
• 1.早期:一般为病初的1~7天。 • 2.进展期:多发生在病程的8~14天,个
别患者可更长。 • 3. 恢复期: 2~3个月内逐渐恢复。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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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病例的临床表现
• 严重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通常表现 为持续的高热、呼吸困难明显、胸片肺 部浸润阴影发展迅速。部分病人发展为 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表现为严重的呼 吸困难,发绀以及缺氧的其他表现。部 分患者合并有多器官功能损害。
主要表现为散发和局部聚集。聚集又表现 为一次共同暴露和人传人连续暴露的形式。医 院感染有明显的聚集性,以病人感染医务人员 为主。本病传播迅速,除发病严重的亚洲外, 南北美洲、欧洲、非洲、大洋洲都有病例报告, 当时有世界大流行的迹象。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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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病理改变特点
• 肺组织渗出性实变,有出血 • 肺透明膜形成 • 上皮细胞中有病毒颗粒 • 免疫组织(淋巴结、脾)病损
• 接触传播:被病人分泌物污染的物品受感染, 可通过手、日常生活用品等间接接触传播。
• 经消化道传播:香港淘大花园在短短1个月内 连续发生300例病人,多数病人无明显的接触 史。部分有腹泻症状,而淘大花园患者中腹泻 症状者更高达60%左右,并曾在患者粪便中分 离出冠状病毒,提示可经消化道传播。
• 经空气传播:根据本病的流行病学特征与流行 强度,一般认为经空气传播的可能性不大。但 根据香港淘大花园聚集新暴发的流行病学特点 以及其排污系统的情况,有可能通过含病原体 的污水产生气溶胶从而造成住户传播。
(免疫系统摧毁性打击)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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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RS病理学
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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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特点
潜伏期1-16日,平均3-5日。 主要症状为畏寒、发热、全身肌肉疼痛等 感染症状,同时伴有干咳少痰,少数严重病人 痰中带血,呼吸困难等表现。除呼吸道症状还 可出现腹泻、心肌炎、肝炎等多脏器受损的表 现。肺部可闻及湿罗音,X光可见双肺浸润病变。 白细胞正常或降低,分类淋巴细胞减少。

如何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如何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如何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什么?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是由SARS病毒引起的一种具有传染性,能够累及人体多种脏器系统的特殊性肺炎,其又称为重症急性呼吸综合征。

从字面理解上来看,这种疾病属于呼吸道引起的肺部疾病,并具有并发症,同时具有传染性。

该疾病属于呼吸内科治疗的疾病类型,其发病过程不仅会造成呼吸系统功能性损害,也会形成多种并发症,如呼吸窘迫综合征等。

由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能够传染,所以患者需要进行隔离治疗,即减少病症的传播,也减少患者受到病毒再次侵害与感染的可能性。

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临床表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属于急性的呼吸道传染病,其本身就可以作为传染源进行疾病的传播,一般患这类疾病的患者是受到患病人群近距离的飞沫传播或接触患者呼吸道分泌物造成的疾病传染,且这类疾病在人群中的感染较快,流行性与危害都较大。

患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患者在临床表现上较为明显,其典型症状表现为以下几点。

①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具有潜伏期,一般为两周内,常见患者的潜伏期为三至五天。

②患者发病较急且传染性较强,发病的患者最先的症状为发热,体温超过38℃,伴随有畏寒现象,一般发热的周期为一至二周。

③患者在发热状态下伴随有头疼、肌肉酸痛、四肢乏力、腹泻等问题,一般在一周后会出现干咳,病症于两周时间内达到高峰,患病的各类现象都更为明显。

④患者在发病期内咳嗽频率增加、呼吸更困难、行动不便、心悸等,且该时期呼吸道的感染情况容易加重,继发性感染问题增加。

除上述典型症状外,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受到个人体质不同、机体自我调节能力不同,还会出现一些个别的症状。

一般在患者患病三周后,发热的情况有所消退,体温逐渐回到正常,患病症状逐渐减轻。

针对于不同患者所表现出的病症是不同的,一般轻型患者临床上的症状较轻,治疗有效性较高,而重症患者的发病较急,病症较严重,所以容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多种症状。

部分人群在发病过程中也不会以发热为首发症状,所以病症诊断可能出现一定差错。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与预防控制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与预防控制

疫苗接种
积极推动疫苗接种,提高人群免疫 力,有效防止病毒传播。
环境卫生
保持公共场所的定期清洁和消毒, 减少病毒在物体表面的传播风险。
卫生宣教和公众意识提升
知识普及
通过卫生宣教,向公众普及疫 情知识和防控措施,提高公众 的认知和自我防护意识。
媒体宣传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传播有关传 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信息,加强 公众对于疫情的重视。
社区行动
通过社区的互助和共同努力, 形成有效的防控网络,共同应 对疫情挑战。
医疗资源与应对策略
1
资源分配
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确保患者能够及时得到治疗和关怀。
பைடு நூலகம்
2
重症监护
提供适时的重症监护和生命支持,减少病亡率。
3
科研进展
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科研工作,推动疫苗研发和治疗方案的改进。
病例分析和经验总结
流行状况
全球疫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在全球范围内造成了严重的危机,影响了数百万人的生活和经济。
国内情况
中国作为疫情的起源地,采取了积极的措施进行疫情防控和医疗资源的分配。
变异病毒
新出现的变异病毒对疫情的控制带来了新的挑战,需要密切关注和不断调整措施。
预防控制措施
个人卫生习惯
勤洗手,正确佩戴口罩,保持社交 距离以及避免拥挤场所。
通过分析和总结已有的病例,了解疾病的发展规律,改进预防和治疗策略, 以提高疫情应对的有效性。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病 与预防控制
了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定义、特征和传播途径,以及全球和国内的流行状 况。探讨预防控制措施、卫生宣教和公众意识提升,以及医疗资源和应对策 略。通过病例分析和经验总结深入探讨该疾病。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传染病学
王明琼 主编
第2章
病毒性传染病
第8节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学习目标
• 掌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临床表现、诊断、 鉴别诊断、治疗原则。 理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流行病学特征、 预防措施。 了解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原学、发病机 制、病理变化。


概述
•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又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 合症(SARS),是一种新型的呼吸道传染病, 是由SARS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
• 临床上以发热、头痛、肌肉酸痛、干咳少痰 等为主要表现,严重者可出现气促或呼吸窘 迫 • 我国将其列为乙类法定传染病,按甲类管理
亚洲开发银行:SARS 全球损失590亿美元, 内地179亿美元 香港120亿美元。
一、病原学
• SARS冠状病毒(SARS-CoV)是一种单股 正链RNA病毒,属于新一类的冠状病毒 • 电镜下病毒颗粒直径80~140nm,周围有鼓 槌状突起,突起之间的间隙较宽,使病毒 颗粒外形呈日冕状 • 抵抗力:随温度升高抵抗力增强,4℃培养 中至少活21天,-80℃保存稳定性佳 , SARS冠状病毒对紫外线、乙醚、甲醛、氯 仿等均敏感。
六、治疗
• 目前尚缺少特异性的治疗方法 • 以综合、对症支持治疗为主 • 治疗原则为: 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七、预防
(一)管理传染源 • 1.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 2.隔离治疗患者 解除隔离标准 • 3.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 14天
七、预防
(二)切断传播途径 • 1.社区综合性预防 • 2.注意个人卫生
四、临床表现
• • • • 潜伏期:1~16天 1.早期 2.进展期 3.恢复期
五、诊断与鉴别诊断
(一)诊断 • 1.流行病学资料 • 2.临床特征 • 3.实验室检查 常规检查、血清学检查 、分子生物学、 影像学

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
的通知
【法规类别】传染病防治
【发布部门】卫生部(已撤销)
【发布日期】2003.04.14
【实施日期】2003.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
肺炎临床诊断标准(试行)》的通知
(2003年4月14日)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为一种目前病因尚不明确、传染性强的呼吸系统疾病,目前在国内部分地区有病例发生。

世界卫生组织(WHO)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SARS)。

1、流行病学史
1.1 与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属受传染的群体发病者之一,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
1.2 发病前2周内曾到过
1 / 1。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健康教育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健康教育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健康教育
(一)疾病简介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为一种由冠状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世界卫生组织(WHO)将其命名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

临床特征为发热、干咳、气促,并迅速发展至呼吸窘迫,外周血白细胞计数正常或降低,胸部X线为弥漫性间质性病变表现。

(二)健康指导
1.卧床休息,避免不必要的活动。

2.饮食以清淡为主,注意饮食卫生,合理搭配膳食。

3.安抚病人的情绪,有针对性进行心理疏导治疗。

4.体温超过38.5℃者可作物理降温。

5.有气促症状尽早给予吸氧,以缓解缺氧症状。

6.控制传染源:凡接触SARS病人的人必须进行隔离。

由接触第一日开始计时,直至第十日后停止。

SARS病人必须送指定医疗单位进行隔离治疗。

7.切断传播途径:建立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创造舒适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流行期间少去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8.保护易感人群:加强营养,适当运动,增强体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范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范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范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11.27•【文号】卫办医发[2003]143号•【施行日期】2003.11.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范工作的通知(卫办医发[2003]143号)为防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再次发生,各地卫生行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开展非典防范工作。

但是,在国务院督导组赴各地督查非典防治工作的过程中,发现有些地方对民办或个体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培训不够,存在隐患。

为了切实做好非典防范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近期内开展对个体医疗机构的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取缔非法个体医疗机构。

二、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依法设立的民办或个体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进行防治非典知识的培训。

个体诊所要建立发热病人登记制度,接诊的发热病人,不能排除非典时,应当及时转诊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并按照有关规定将转诊病人情况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于因未及时转诊而造成非典传播、流行或者给社会公众健康造成其他严重危害的个体诊所,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关于发热门诊医务人员的防护。

在未发生非典疫情时,发热门诊医务人员按照《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卫医发[2003]308号)有关要求,采取标准预防措施。

发生非典疫情时,在标准预防的基础上实施分级防护。

二00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定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综 合征,SARS)是由SARS冠状病毒(SARSCoV)感染导致的一种具有明显传染性、可 累及多个脏器系统的特殊肺炎。临床特征: 以 发热、乏力、头痛、肌肉关节酸痛等全身症 状和干咳、胸闷、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为 主要表现。严重者出现明显呼吸困难,并迅
速发展为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
一、病原学
SARS冠状病毒是单股正链RNA病毒。
病毒对脂溶性去污剂敏感,不耐酸和紫外 线。常用病毒灭活剂β-丙内脂、甲醛、过 氧化氢、含氯消毒剂等可以灭活冠状病毒。
二、流行病学
1.传染源 患者是最主要传染源,其他传染源包含 某种或几种动物,像果子狸等。
7.细胞培养分离病毒 将患者呼吸道分泌 物、血液等标本接种到Vero细胞中进行 培养,分离到病毒后用RT-PCR或IFA法 进行鉴定。
8.血清学检测
常用ELISA和IFA检测血清SARS-CoV抗体。 对IgG抗体检测的敏感性与特异性均超过90%, IFA法的特异性高于ELISA法。IgG抗体在第1 周检出率低或检测不到,第2周末检出率80%以 上,第3周末检出率95%以上,且抗体持续升高, 在病后第6个月仍保持高滴度。IgM抗体第1周 出现,在急性期和恢复早期达高峰,3个月后消 失。
(3)使用无创通气治疗后氧合改善不满意, PaO2<60mmHg,或不能耐受无创正压 通气治疗者,应及时考虑进行有创正压通 气治疗。 PEEP一般10~15cmH2O,并采 用容许性高碳酸血症策略。
(4)及时处理休克或MODS。
十、预防
1.管理传染源 患者应早发现、早报告。 发热门诊发现SARS患者和疑似患者时,应 按规定立即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患者和 疑似者应严格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应医学 观察14天。加强动物的管理。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南(一)2024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南(一)2024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控制指南(一)引言概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型肺炎)是一种新型传染病,其在医院内的传播与感染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感染控制工作,制定本指南,以提供医院工作人员在防控非典型肺炎医院感染方面的指导。

本文将从以下五个大点展开,包括患者隔离、手卫生、环境清洁、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以及医务人员培训等。

正文:一、患者隔离1. 确定感染源:对于疑似或确诊的非典型肺炎病例,及时进行病原学检测,确定感染源,以便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2. 采取适当的隔离措施:根据感染源的飞沫或空气传播方式,采用单人间或负压隔离间进行隔离,确保患者与他人的接触最小化。

3. 做好患者监测:定期检测患者的体温、呼吸频率等生理指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调整隔离措施。

二、手卫生1. 培训医务人员正确洗手:指导医务人员正确洗手的步骤和方法,并加强培训,确保洗手程序做到全面、规范、有效。

2. 配备足够的洗手设备:医院各个科室和病房设置足够数量的洗手设备,保障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手卫生需求。

3. 提供符合标准的洗手用品: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手液、肥皂等洗手用品,并及时更换和补充。

三、环境清洁1. 设立清洁消毒制度:制定清洁消毒工作的标准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并定期开展检查和评估。

2. 加强医疗设施、器械的清洁消毒:对医疗设施和器械进行规范的清洁消毒,尤其是对于高风险区域和设备需要特别关注。

3. 保持空气流通:加强医院的通风设施管理,保持空气流通,以减少病原微生物在空气中的积累和传播。

四、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1. 提供符合标准的防护用品:提供医务人员和患者使用符合标准的口罩、手套、隔离衣等防护用品,并保证供应充足。

2. 设立防护用品使用制度:制定防护用品的使用规范和更换周期,监测使用情况,避免过度或不足的使用。

3. 加强使用培训和督导:对医务人员进行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培训,并定期进行督导和检查。

卫生部关于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4.08•【文号】卫疾控发[2003]84号•【施行日期】2003.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卫生部关于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列入法定管理传染病的通知(卫疾控发[2003]8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国务院会议精神,为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防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将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的监测和报告,各级卫生医疗机构要密切注意就诊人员,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严格检查,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并按规定报告疫情。

二、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要隔离治疗,对其接触者要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密切观察,必要时可依法采取强制控制措施。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有较强的传染性,其控制措施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一)款执行。

四、各地卫生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公安、铁道、交通、农业、检疫、民航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依法开展防治工作。

五、目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的疫情报告实行日报告制度,报告要求和内容见附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表”。

我部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调整报告内容和时间。

附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表卫生部二00三年四月八日附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征)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表报告单位:报告日期:┏━━┯━━┯━┯━━┯━━┯━━━━━┯━━━┯━━━┯━━━┯━━━┯━━┯━━━━┓┃姓名│性别│年│职业│国籍│工作单位或│接触史│住院时│住院医│出院时│诊断│备注┃┃││龄│││住址││间│院│间│情况│┃┠──┼──┼─┼──┼──┼─────┼───┼───┼───┼───┼──┼────┨┃│││││││││││┃┠──┼──┼─┼──┼──┼─────┼───┼───┼───┼───┼──┼────┨┃│││││││││││┃┠──┼──┼─┼──┼──┼─────┼───┼───┼───┼───┼──┼────┨┃│││││││││││┃┠──┼──┼─┼──┼──┼─────┼───┼───┼───┼───┼──┼────┨┃│││││││││││┃┠──┼──┼─┼──┼──┼─────┼───┼───┼───┼───┼──┼────┨┃│││││││││││┃┠──┼──┼─┼──┼──┼─────┼───┼───┼───┼───┼──┼────┨┃│││││││││││┃┠──┼──┼─┼──┼──┼─────┼───┼───┼───┼───┼──┼────┨┃│││││││││││┃┠──┼──┼─┼──┼──┼─────┼───┼───┼───┼───┼──┼────┨┃│││││││││││┃┠──┼──┼─┼──┼──┼─────┼───┼───┼───┼───┼──┼────┨┃│││││││││││┃┗━━┷━━┷━┷━━┷━━┷━━━━━┷━━━┷━━━┷━━━┷━━━┷━━┷━━━━┛注:1、国籍一栏是指中国或其他国家。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又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症(SARS),是一种新出现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疾病,目前已被我国列为法定传染病。

缉拿SARS-CoV——SARS的元凶SARS由新型的冠状病毒引起,该病毒已被命名为SARS冠状病毒(SARS-CoV)。

SARS-CoV是单股正链RNA病毒,对外界抵抗力较弱,紫外照射和过氧乙酸对其有较好的消毒作用。

SARS的主要传染源是SARS患者,排毒量与排毒时间一般与病情轻重呈正比。

随着疫情发展,传染性有减弱的趋势。

目前尚无确切证据表明潜伏期患者有传染性,病原携带者和动物作为传染源的意义也有待进一步研究。

SARS-CoV主要通过近距离呼吸道飞沫传播;也可通过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经口、鼻、眼传播;甚至可通过空气中含病毒的气溶胶传染易感者。

SARS-CoV具有普遍易感性。

医护人员及密切接触者是本病的高危人群。

警惕发热——SARS的首发症状(一)临床表现SARS潜伏期一般在2周内,平均2~10天。

根据病程可分为三期。

1. 早期一般为1~7天。

起病急,发热为首发症状,体温一般>38℃,半数以上患者伴有头痛、关节肌肉酸痛、乏力等症状,部分患者可有干咳、胸痛、腹泻等症状;但少有上呼吸道卡他症状,肺部体征多不明显,部分患者可闻及少许湿啰音。

X线胸片肺部阴影在发病第2天即可出现,平均第4天出现,绝大多数患者7天内出现阳性改变。

2. 进展期多在8~14天,个别可更长。

发热及感染中毒症状持续存在,肺部病变进行性加重,表现为胸闷、气促、呼吸困难,活动后尤重。

X线胸片肺部阴影发展迅速,常为多叶病变。

少数患者出现ARDS。

3. 恢复期体温渐降,临床症状缓解,肺部病变开始吸收,多数患者经2周左右的恢复,可达出院标准,肺部阴影的吸收需较长的时间。

少数重症患者可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遗留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和肺弥散功能下降,但大多可在出院后2~3个月内恢复。

(二)一般实验室检查1. 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正常或偏低,常有淋巴细胞计数减少,若<0.9X109/L,诊断意义较大。

卫生部关于规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关于规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的紧急通知

卫生部关于规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04.23•【文号】•【施行日期】2003.04.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卫生部关于规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的紧急通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指示精神,我部已将其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法定传染病进行管理。

为严格疫情报告制度,提高疫情报告及时性与准确性,做好预防控制工作,现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报告要求进一步规范如下:一、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报告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要求执行。

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军队、武警、厂矿企业、学校等部门和系统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必须按照要求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级各类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不得缓报、瞒报和漏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的管理与指导,加强对当地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

发现缓报、瞒报和漏报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二、医疗卫生保健人员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必须立即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疫情。

首诊医生要填写甲、乙类传染病疫情报告卡(详见附件1),连同患者流行病学史一并报告。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理。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我部决定自2003年4月26日起将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报告管理工作纳入“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后,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录入和传输(详见附件1),逐级上报。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特别是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加强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报告工作的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国家疾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畅通运行。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学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学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学2003年4月16日,WHO宣布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因是一种新型的冠状病毒,称为SARS相关冠状病毒。

冠状病毒是一类单股正链RNA病毒。

电镜下,病毒的包膜有突起呈日冕或皇冠状,故于1968年得以命名。

1975年国际病毒命名委员会确定设立冠状病毒科(,下设冠状病毒属。

冠状病毒具有胃肠道、呼吸道和神经系统的嗜性,20%的普通感冒由冠状病毒引起。

冠状病毒基因组是已知的RNA病毒中最大的,约27~31kb,有3或4种结构性蛋白,即刺突蛋白S,膜蛋白M,小分子膜蛋白E,核衣壳蛋白N,及血凝素酯酶HE。

冠状病毒属包括人冠状病毒、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猪血凝性脑脊髓炎病毒、猫肠道冠状病毒,狗、牛、兔冠状病毒和禽传染性支气管炎病毒等,引起人和动物呼吸道、消化道和神经系统疾病。

它们只感染脊椎动物。

能感染人类的主要是人呼吸道冠状病毒和人肠道冠状病毒,分别引起人类上呼吸道感染和腹泻。

冠状病毒主要在冬季和早春流行。

病毒感染的潜伏期一般为2至5天,平均为3天。

本次发现引起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是一新型冠状病毒。

电镜下SARS冠状病毒颗粒直径为80~140nm,周围有鼓锤状冠状突起,突起之间的间隙较宽,病毒外形也呈日冕状,表现出冠状病毒的典型特征。

SARS冠状病毒是一种单股正链RNA病毒,其基因组全长含29206-29727个核苷酸不等,差异很小,氨基酸同源性则更高。

我国学者发现SARS病毒的S 蛋白和M蛋白具有很强的变异性,而这两种蛋白质有助于病毒进入人体细胞,其中S蛋白具有多方面的功能,它与病毒侵入细胞的过程密切相关,并且是决定病毒抗原性的主要部位,能够刺激机体产生中和抗体和介导细胞免疫反应。

系统发生关系进化树分析表明,SARS病毒蛋白与已知的人类和动物冠状病毒差异较大。

SARS病毒能在Vero细胞和猴肾细胞中培养繁殖。

在Vero细胞中培养5d便可出现细胞病变,在细胞的粗面内质网和囊泡内、质膜表面,细胞外均可见病毒颗粒。

031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31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031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一、学习要点一、概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infectiousatypicalpneumonia)是由sars冠状病毒(sars-cov)引起的急性呼吸系统传染病,又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acuterespiratorysyndrome,sars)。

主要通过短距离飞沫、接触患者呼吸道分泌物及密切接触传播。

临床上以发热、头痛、肌肉酸痛、乏力、干咳少痰为特征,严重者出现气促或呼吸窘迫。

二、病原学特征sars冠状病毒是一种单股正链rna病毒,其基因和蛋白与已知的人类和动物冠状病毒差异较大,完全属于新一类的冠状病毒。

病毒颗粒直径80~140nm。

sars病毒能在vero 细胞和猴肾细胞中培养繁殖。

将sars病毒接种于猴子,可出现与人类相同的临床表现和病理改变。

sars冠状病毒对外界的抵抗力和稳定性要强于其它人类冠状病毒。

但当暴露于常用的消毒剂或固定剂后即失去感染性。

sars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在急性期或恢复早期达高峰,约3个月后消失。

igg抗体较迟出现,但可长时间维持高滴度,igg抗体可能是保护性抗体。

三、流行病学特征传染源:患者是主要传染源,尤其是急性期患者传染性强。

个别患者可造成数十甚至成百人感染,被称之为“超级传播者(super-spreader)。

潜伏期患者传染性低或无传染性,康复患者无传染性。

本病未发现慢性患者。

从果子狸、貉等野生动物体内可分离出与人sars病毒基因序列高度同源的冠状病毒,提示这些动物有可能是sars病毒的寄生宿主和本病的传染源,但有待证实。

传播途径:短距离飞沫传播是该病的主要传播途径。

当一个人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说话时,SARS病毒以气溶胶颗粒的形式排出,然后被易感人群吸入。

与患者体液或分泌物接触也可能导致感染。

SARS也可以通过实验室传播。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

发病者以青壮年居多。

患者家庭成员和收治患者的医务人员属高危人群。

患病后可获得较持久免疫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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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要点
㈠概述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infectious atypical pneumonia)是由SARS冠状病毒(SARS-CoV)引起的急性呼吸系统传染病,又称为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SARS)。

主要通过短距离飞沫、接触患者呼吸道分泌物及密切接触传播。

临床上以发热、头痛、肌肉酸痛、乏力、干咳少痰为特征,严重者出现气促或呼吸窘迫。

㈡病原学特点
SARS冠状病毒是一种单股正链RNA病毒,其基因和蛋白与已知的人类和动物冠状病毒差异较大,完全属于新一类的冠状病毒。

病毒颗粒直径80~140nm。

SARS病毒能在Vero 细胞和猴肾细胞中培养繁殖。

将SARS病毒接种于猴子,可出现与人类相同的临床表现和病理改变。

SARS冠状病毒对外界的抵抗力和稳定性要强于其它人类冠状病毒。

但当暴露于常用的消毒剂或固定剂后即失去感染性。

SARS病毒特异性IgM抗体在急性期或恢复早期达高峰,约3个月后消失。

IgG抗体较迟出现,但可长时间维持高滴度,IgG抗体可能是保护性抗体。

㈢流行病学特点
传染源:患者是主要传染源,尤其是急性期患者传染性强。

个别患者可造成数十甚至成百人感染,被称之为“超级传播者(super-spreader)。

潜伏期患者传染性低或无传染性,康复患者无传染性。

本病未发现慢性患者。

从果子狸、貉等野生动物体内可分离出与人SARS病毒基因序列高度同源的冠状病毒,提示这些动物有可能是SARS病毒的寄生宿主和本病的传染源,但有待证实。

传播途径:短距离的飞沫传播是本病的主要传播途径。

当患者咳嗽、打喷嚏或大声讲话时,SARS病毒以气溶胶颗粒的形式喷出后被易感者吸入而感染。

接触患者的体液或分泌物亦可导致感染。

SARS亦可通过实验室传播。

易感人群:人群普遍易感。

发病者以青壮年居多。

患者家庭成员和收治患者的医务人员属高危人群。

患病后可获得较持久免疫力。

流行特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于2002年11月中旬首先在广东省出现,随后蔓延到山西、北京、内蒙古、天津、河北、香港、台湾等26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特别行政区。

2003年初迅速波及越南、加拿大、新加坡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本次流行全球
累计感染8千多人,死亡900余人。

该次流行发生于冬末春初。

有明显的家庭和医院聚集发病现象,医务人员发病约占20%。

社区发病以散发为主,偶见点状暴发流行。

主要流行于人口密度集中的大都市,农村地区甚少发病。

其后在新加坡,我国北京、台湾出现实验室感染病例,2004年初广东省出现零星散发病例。

SARS具有传染性强、群体发病、病死率较高等特点。

该病流行对人民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对社会、经济带来巨大冲击。

我国将其列入法定传染病管理范畴,列为乙类传染病,但其预防、控制措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方法执行。

㈣临床特点
潜伏期多为3~5d。

典型患者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体温常超过38℃,呈不规则热或弛张热,稽留热等,热程为1~2周。

伴有头痛、肌肉酸痛、全身乏力,部分患者有腹泻。

常无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卡他症状。

可有干咳、少痰,偶有血丝痰,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患者可闻少许湿啰音。

病情于10~14d达到高峰,可出现频繁咳嗽,气促和呼吸困难。

这个时期易发生呼吸道的继发感染。

病程进入2~3周后,发热渐退,其它症状与体征减轻乃至消失。

肺部炎症的吸收和恢复则较为缓慢。

轻型患者临床症状轻,病程短。

重症患者病情重,进展快,易出现呼吸窘迫综合征。

儿童患者的病情似较成人轻。

有少数患者不以发热为首发症状,尤其是有近期手术史或有基础疾病的患者。

㈤诊断
诊断依据:
1. 流行病学资料①与发病者有密切接触史、或属受传染的群体发病者之一,或有明确传染他人的证据;②发病前2周内曾经前往或居住于目前有SARS流行的区域。

2. 症状与体征起病急,以发热为首发症状,体温一般>38℃;可伴有畏寒、头痛、关节酸痛、肌肉酸痛、乏力、腹泻;常无上呼吸道卡他症状;可有咳嗽,多为干咳、少痰;可有胸闷,严重者出现呼吸窘迫或呼吸困难。

肺部体征不明显,部分患者可闻及少许湿啰音,或有肺实变体征。

3. 实验室检查外周血白细胞计数一般不升高或降低;常有淋巴细胞计数减少。

胸部X线检查可发现肺部有不同程度的片状、斑片状浸润性阴影或呈网状改变,部分患者进展迅速,呈大片状阴影;阴影吸收消散较慢;肺部阴影与症状体征可不一致。

特异性病原学检查可发现血清SARS-CoV抗体阳性,分泌物SARS-CoV RNA检测阳性。

诊断标准:
1.临床诊断病例对于有SARS流行病学依据,有症状,有肺部X线影像改变,并能排除其他疾病诊断者,可以作出SARS临床诊断。

在临床诊断的基础上,若分泌物SARS-CoV RNA检测阳性,或血清SARS-CoV抗体阳转,或抗体滴度4倍及以上增高,则可作出确定诊断。

2.疑似病例:对于缺乏明确流行病学依据,但具备其他SARS支持证据者,可以作为疑似病例,需进一步进行流行病学追访,并安排病原学检查以求印证;对于有流行病学依据,有临床症状,但尚无肺部X线影像学变化者,也应作为疑似病例。

对此类病例,需动态复查X线胸片或胸部CT,一旦肺部病变出现,在排除其他疾病的前提下,可以作出临床诊断。

3.医学隔离观察病例:对于近2周内有与SARS患者或疑似SARS患者接触史,但无临床表现者,应进行医学隔离观察2周。

4.重症SARS的诊断标准:具备以下任何一项,均可以诊断为重症SARS。

①呼吸困难,呼吸频率>30次/min;②明显低氧血症,
氧合指数低于300 mm Hg,或动脉血氧分压(PaO
2)<70mmHg,或动脉血氧饱和度(SpO
2

〈93%;③多叶病变且病变范围超过1/3或X线胸片显示48h内病灶进展>50%;④休克或多器官功能障碍综合征(MODS)。

㈥治疗
目前尚缺少特异性治疗手段。

临床上以对症支持治疗为主。

在目前疗效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多种药物(如抗生素、抗病毒药、免疫调节剂、糖皮质激素等)长期、大剂量地联合应用。

⒈隔离和护理按呼吸道传染病隔离和护理。

疑似病例与临床诊断病例分开收治。

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监测症状、体温、呼吸频率、SpO
2
或动脉血气分析、血象、胸片以及心、肝、肾功能等。

提供足够的维生素和热量,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病人在隔离初期,给予心理辅导非常重要。

⒉一般治疗卧床休息;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咳嗽剧烈者给予镇咳,咳痰者给予祛痰药;发热超过38.5℃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或给予冰敷、酒精擦浴、降温毯等物理降温;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早期可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

⒊氧疗出现气促或PaO
2<70mmHg或SpO
2
<93%者,应给予持续鼻导管或面罩吸氧。

重症患者的抢救可采用气管插管或切开、呼吸机给氧。

⒋糖皮质激素应用糖皮质激素的治疗应有以下指征之一:①有严重中毒症状,
高热持续3d不退;②48h内肺部阴影面积扩大超过50%;③有急性肺损伤(ALI)或出现ARDS。

⒌其他控制并发和(或)继发细菌感染;早期可试用抗病毒药物;试用增强细胞免疫和体液免疫的药物;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

㈦预防
1. 控制传染源:疫情报告我国新传染病防治法将其列为乙类传染病,但其预防、控制措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方法执行。

发现或怀疑本病时,应尽快向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隔离治疗患者对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诊断病例应在指定的医院按呼吸道传染病分别进行隔离观察和治疗。

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考虑出院:①体温正常7d以上;②呼吸系统症状明显改善;③ X线胸片显示有明显吸收。

隔离观察密切接触者对医学观察病例和密切接触者,如条件许可应在指定地点接受隔离观察,为期14d。

2.切断传播途径:社区综合性预防开展本病的科普宣传;保持公共场所通风换气、空气流通;对患者的物品、住所及逗留过的公共场所进行充分的消毒处理。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避免在人前打喷嚏、咳嗽;确保住所或活动场所通风;勤洗手。

医院设立发热门诊和专用病房收治患者的病区应设立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建立本病的专门通道;病房、诊室、办公室等均应通风良好;疑似患者与临床诊断患者应分开病房收治;住院患者应戴口罩,不得任意离开病房;患者不设陪护,不得探视;病区中病房办公室等各种建筑空间、地面及物体表面、患者用过的物品、诊疗用品以及患者的排泄物、分泌物均须严格按照要求分别进行充分有效的清毒。

医护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进入病区时,要切实作好个人防护工作。

3.保护易感人群:尚无效果肯定的预防药物可供选择。

针对SARS CoV感染的灭活疫苗正处于临床验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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