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黑格尔讲义
康德黑格尔讲义
德国古典哲学概论、康德和黑格尔哲学一、德国古典哲学概论德国古典哲学从总体上说属于近代认识论哲学,因此与经验论、唯理论有许多共同之处,关注的都是认识主体的地位,但它综合了两者,至少力图克服两者各自的片面性。
其实,德国古典哲学是整个西方哲学的集大成(康德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的改造,黑格尔对于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和柏拉图的继承等)。
我们尤其注意到它对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经验论和大陆唯理论哲学,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批判总结。
经验论强调知识源于后天经验,唯理论主张知识来自天赋能力,德国古典哲学综合两者,这在康德那里尤其明显。
康德表示,正是经验论者休谟打破了他的教条主义迷梦。
也就是说,他原先完全坚信莱布尼茨等人的理性主义观点,只看到了理性的重要性,但休谟对于因果必然性等观念的怀疑,使他看到了唯理论的问题,同时也注意到经验论走向怀疑论对于哲学的危害。
他因此要重新为科学和哲学奠基,这是一种综合两者的努力。
然而,从总体上看,康德和其他德国古典哲学主要坚持的是唯理论进路,一般称为德国唯心论,或德国唯心主义(Germany Idealism)。
主要哲学家有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
黑格尔的弟子在其死后分成了青年和老年黑格尔两派,马克思和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费于青年黑格尔派。
德国古典哲学强调认识批判,或者认识能力批判;强调精神对立于物质,且精神才是真正的存在;排斥功利主义的伦理,主张绝对的道德律令;哲学家们都在建立体系,他们都是学院哲学家,代表了学院哲学家的典范;他们的思想中包含着革命性,但他们并不故意地进行颠覆。
就德国古典哲学的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而言,它主要从法国启蒙运动获得灵感。
康德曾经写过一篇名为《何为启蒙?》(实际上为〈何为理性?〉)的论文,他将启蒙运动界定为“人类脱离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
我在这里先简单地介绍一下法国启蒙运动。
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正处于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资产阶级正在准备一次伟大的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彻底革命。
哲理法学派康德黑格尔思想概述
黑格尔黑格尔把绝对精神看做世界的本原。
绝对精神并不是超越于世界之上的东西,自然、人类社会和人的精神现象都是它在不同发展阶段上的表现形式。
因此,事物的更替、发展、永恒的生命过程,就是绝对精神本身。
黑格尔哲学的任务和目的,就是要展示通过自然、社会和思维体现出来的绝对精神,揭示它的发展过程及其规律性,实际上是在探讨思维与存在的辩证关系,在唯心主义基础上揭示二者的辩证同一。
围绕这个基本命题,黑格尔建立起令人叹为观止的客观唯心主义体系,主要讲述绝对精神自我发展的三个阶段:逻辑学、自然哲学、精神哲学。
黑格尔在论述每一个概念、事物和整个体系的发展中自始至终都贯彻了这种辩证法的原则。
这是人类思想史上最惊人的大胆思考之一。
他的著作集德国古典哲学之大成,创立了一个完整的客观唯心主义哲学体系。
认为:“ 绝对观念” 是宇宙之源,万物之本。
世界的运动变化乃是“ 绝对观念” 自我发展的结果,认为他自己的哲学就是“ 绝对观念” 的最高表现,普鲁士王国是体现“ 绝对观念” 的最好国家制度。
所以黑格尔的哲学是为普鲁士专制制度辩护的,但是在他的唯心主义哲学体系中,提出了有价值的辩证法思想,认为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是一个过程,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和发展着的,而其内部矛盾乃是发展的源泉。
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创立了唯物辩证法。
恩格斯后来给其以高度的评价:“ 近代德国哲学在黑格尔的体系中达到了顶峰,在这个体系中,黑格尔第一次- 这是他的巨大功绩- 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处于不断运动、变化、转化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康德哲学思想综述在康德所处的时代,欧洲哲学思想主要有两种重要理论:由洛克、休谟等人发展出来的经验主义,以及笛卡儿等人的理性主义。
经验主义者认为人类对世界的认识与知识来源于人的经验,而理性主义者则认为人类的知识来自于人自身的理性。
而康德则在一定程度上接合了两者的观点。
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
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是西方哲学历史上的两个重要的辩证法学派。
康德辩证法主要强调理性的辩证性,它认为人们可以通过逻辑和理性的推理来揭示问题的本质。
黑格尔辩证法则更注重矛盾的辩证性,认为真理是通过对矛盾的不断反复涵盖和超越而达到的。
康德辩证法是一种基于康德哲学的辩证法,康德哲学主张心灵的活动应该受到批判性的反思和束缚。
康德认为人们的认识是有局限的,因此认识是建立在理性需要深入思考的基础上。
他主张道德规范和逻辑原则等行为模式的形成,需要通过经验和理性来达成。
康德辩证法的核心是理性进程中的对消和超越。
康德认为人们通过对反立的概念和负面的观点的积极反思,可以发现矛盾并超越它们。
通过这样的反思,人们就能够找到真理并达到思维的完整性。
黑格尔辩证法则是对康德辩证法哲学的扩展和发展。
黑格尔认为真理是通过对矛盾的不断超越并逐渐达到的。
他以历史的发展为例,说明了这种辩证方法的适用范围。
在历史上,人们的社会制度和思想观念总是充满着矛盾和矛盾的解决。
而这些矛盾的解决,正是通过对矛盾的不断界定和涵盖,从而逐渐趋向于真理的。
黑格尔强调了理性和实践之间的相互关系,认为无论是个体还是社会,都必须在行动中不断涵盖和超越矛盾,从而实现真正的发展和进步。
因此,总的来说,康德辩证法体现了对理性的强调,主张通过对反立概念的回应和反思来达到思维的完整性。
而黑格尔辩证法则强调了矛盾的存在和超越,并认为真理是通过对矛盾不断的建植和削弱,逐渐形成的。
两者都是西方哲学重要的辩证法流派,对当今社会思维和行为都具有重要的启发作用。
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
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1康德辩证法康德辩证法是指哲学大师康德在他的《纯粹理性批判》中提出的哲学思想,其观点认为世界是由两个相互矛盾的方面构成的——理性和经验。
理性是人的精神本质,但它独自不能导致真正意义上的知识;经验则是人们通过感性知觉获取的具体数据,但它缺乏普遍性的概念,不能开出理性的头绪。
因此,只有将二者合二为一,才能达到真正的知识。
康德的辩证法主要包括学术分析、概念分析和辩证方法,这些方法的目的是使理性和经验都能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应用。
2黑格尔辩证法黑格尔辩证法是指德国哲学家黑格尔在他的《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现象学》中所提出的哲学思想。
他的辩证法强调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包括直接相反、中介、既反又合等方面的关系。
他认为辩证法是一种运动的方法,意义在于发掘现实的深层次意义,揭示人类思维和社会进程的动态变化,使我们不断地超越一般的概念和局限。
黑格尔辩证法的特点是理性批判,通过逻辑推理反证法,旋转概念来挖掘问题的深层次隐含意义,为后世哲学家提供了广阔的思考空间。
3康德辩证法和黑格尔辩证法的异同康德和黑格尔二人的辩证法都强调了主体和客体之间的辩证关系,但有所不同。
康德相信知识的发现主要依靠理性与经验的综合,将知识视为一种含义的合成。
然而,黑格尔则更加强调意义的挖掘,即在意义之中揭示真实的存在。
此外,康德的辩证法强调学术分析、概念分析和辩证方法等方法,着重于通过有计划的、系统的思考来发现真正的知识。
而黑格尔的辩证法则更加强调逻辑推理、反证法和螺旋式的概念转变,更具有批判精神。
总的来说,康德和黑格尔对辩证法的贡献和理解方面不同,但他们都为后来的哲学家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思维方式。
康德的辩证法注重知识的获得和积累,强调理性与经验之间的合成;黑格尔的辩证法强调意义的挖掘,强调逻辑推理和反证法。
康德和黑格尔的辩证法最大的共同点在于,都提出了一种思维方式,旨在探寻人类思想和社会进程的深层次联系,以及发现真正意义上的知识。
西方哲学史课件12.德国观念论,黑格尔
历史终结
• 黑格尔按照他的“逻辑学〞的概念开展程序来解读哲 学史的进程。如自泰勒斯以后的古希腊罗马哲学相当 于存在论,中世纪相当于本质论,近代相当于概念论。
• 哲学的开展并不是哲学家个人天才的偶然结果,而是 绝对精神暗中支配和利用哲学家在完成自己的伟大工 程,而最后的那个哲学家,即黑格尔本人,那么看透 了绝对精神的这个秘密,掌握了前此一切哲学所不断 推进、而在他这里到达最后成熟的绝对真理。
• 意识终于意识到它与对象的对立其实就是它与自身的对 立,它只有在与对象对立时才〔在对象身上〕意识到自 身。意识与对象的这种辩证关系就使意识摆脱对象的外 在束缚而成为自由的了。
主人和奴隶,自由意识
• 但自我意识的这种反身结构在踏入到与其他自我意识的社会关 系的初期并未得到他人的成认,而只是主观内在的意识,因而 时常遭到摧毁;它要能够真正建立起来必须在与其他自我意识 〔其他人〕的“生死斗争〞中获得某种确定的成认,这就是建 立某种“主人和奴隶〞的关系。从中就萌生出一切人在人格上 “平等〞的观念,而这就是真正自由意识的觉醒。
客观精神
• 客观精神就是自由意识的实现,表达在“法哲学〞中, 即我能够自由地做什么的规定。这些规定分为三个层次: “抽象法〔权利〕〞、“道德〞和“伦理〞
• 抽象权利就是私有制所确定的权利。 • “道德〞建立在对这些外在权利的内心意识上,是
对自己的客观行为的主观评价。道德是对自己个人的自 由意志如何通过理性原那么而与普遍的自由意志相符合 的认识,这种认识构成道德意识和道德行为的客观依据。 • “伦理〞不是单纯个人内心的道德,而是按照人们 的道德意识而确立的保障人的权利的外部社会制度。因 此伦理是自由的外部权利和内心道德的统一体。
• “密涅瓦的猫头鹰在黄昏降临时才展开它的双翅。〞 包括作为最高知识的哲学在内,知识不是先验的,相 反,在人类掌握世界和自身的历史过程中,它是作为 人类体系努力的结果而在这一努力中出现和形成的。
康德、黑格尔的法律思想
三、主要法律思想
2.法律的概念。法律在黑格尔的概念中,更多 地指实定法。在他看来,法律就是人为的“规 章制度”,其特征包括:为人所知;拥有力量 (拘束力);普遍有效。
三、主要法律思想
由此可见,黑格尔对自然法与实在法进行了区 分。在他看来,法律作为国家制定的规则,具 有相应的权威性,而这种权威性又来自三个条 件:一是一个国家的民族性,包括其历史和自 然必然的一切情况;二是法律体系在外部的、 特殊的各种对象和事件中的适用;三是法庭作 出的实际判决。
三、主要法律思想
(三)道德 从形态上看,道德是主观意志的法,它是意志 在能动地、积极地作用于自身内部而实现的。 与抽象法的禁令性质不同,道德主要求助于自 身行为与外在法律的契合。当然,道德是他人 只能评价而无法干涉的内心信念。
三、主要法律思想
1.故意和责任。这里所称故意,包括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以及一定程度的过失在内。人只有在 故意的情形下,才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 是必须建立因果关系的锁链。同时,要善于区 分“必然的结果”和“偶然的结果”(不相应 的结果)、没有得到完全发展的结果(如犯罪 中止和未遂)和已得到完全发展的结果(犯罪 既遂)。
二、法律的定义及一般原理
(三)义务 康德重述了乌尔比安有关义务的说法,把法律 义务分为三类:一是内在的义务,即“正直地 生活”,其意味着不能把自己仅仅作为供别人 使用的手段;二是外在的义务,即“不侵犯任 何人”;三是“联合的义务”,即“把各人自 己的东西归给他自己”。
三、实在法的理论体系
三、实在法的理论体系
(四)国际法与世界法 康德认为,国际法的关系包括一个国家与另一 个国家的关系,一个国家中的个人与另外国家 中的个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与另外一个国 家的关系。
黑格尔 康德
康德:一哲学领域的哥白尼革命“哥白尼式的革命”意指彻底的变革。
因为以往欧洲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地心说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太阳等天体围绕地球运转。
但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说,彻底颠覆了传统的地心说思想,其变革意义非凡,影响巨大。
康德发表了《纯粹理性批判》,他把这部书的意义概括为哲学领域的哥白尼革命。
这场革命的任务是为了解决哲学面临的危机。
康德指出,造成哲学危机的根源是:1.形而上学超越经验的企图是不合法的2.经验论对形而上学的怀疑虽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不能克服形而上学的独断论,因为独断论的原则是纯理性的。
而理性使用的原则既然超出了经验的界限,也就不能再被任何来自经验的试金石加以检验了。
3形而上学的性质决定了这门学问完全不受经验教导,而且完全依靠单纯的概念。
但是理性至今还没有找到一个普遍的必然的原则和标准,人们按照自己的理性标准各行其是,纷争不断。
它的做法到现在为止只不过是暗中摸索,而且更糟糕的是在单纯的概念中间瞎摸。
数学和物理学领域的革命的共同点是这样一个变化,即把从客观到主观的思想路线转变为从主观到客观的。
传统哲学认为,客观是科学研究的对象,主观是科学研究的原则和概念。
人的认识与对象的关系是人的认识去符合对象,而康德却反其道行之,认为对象是符合我们的认识的,符合主体的先验认识能力,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他把这一转变称为“哥白尼革命”。
这不只是一个方法论的转变。
康德把他作为形而上学的一场革命。
二康德的哲学是先验哲学,他主要探讨“人的知识何以可能”的问题,他把这种探讨分为三个部分:1先验感性论,回答了纯粹数学何以可能的问题(结论是人对空间和时间有纯直观,而空间和时间分别对应了几何和代数)2先验知性论,回答了自然科学何以可能的问题(结论是人拥有“统觉”的能力,即把形形色色的直观材料统一为一个概念的综合能力)3先验理性论,回答了形而上学何以可能的问题(结论是传统形而上学虽然不会受到来自经验世界的阻力,但理性内部却本就具有不可解决的困惑和矛盾,理性宇宙论的“二律背反”就是对这一问题的证明。
黑格尔主义哲学原理
黑格尔主义哲学原理文学绕不开哲学,哲学也绕不开康德黑格尔。
黑格尔,1770年生于斯图加特,生活于德国精神生活最辉煌的时期。
黑格尔的历史意义在于,他以出色的、体系化的彻底性完成了此前不久还被康德宣称不可能被完成的事情。
康德认为形而上学是不可能的,人类心灵是不可能达到对实在全体的理论的认识的。
而黑格尔则提出这样一个普遍命题:“凡是合理的都是实在的,凡是实在的都是合理的”由此可以得出结论,一切东西都是可知的,这是一种复杂详尽的形而上学。
一、绝对精神德国唯心主义主张知识最终的源泉和内容是心灵,而不是物理对象或者说什么神秘的物自体。
也就是上面黑格尔所提到的“凡是合理的都是实在的,凡是实在的都是合理的”但是,哪一种“心灵”实际上产生了我们的知识?我们确实体验到了一个外在于我们的事物世界,这个事物世界在我们看来是独立于我们而存在的,不是我们所创造的。
如果我们所有知识的对象都是心灵的话,但并不是我们的心灵的产物,我们就必定认为它们是一个不同于有限的个别心灵的理智的产物。
黑格尔就下结论说,知识的所有对象、因而所有对象、事实上整个宇宙,都是一个绝对的主体、一个绝对精神的产物。
在康德看来,心灵的诸范畴仅仅使知识成为可能。
但在黑格尔看来,诸范畴还有某种独立于任何个别心灵的存在。
对于康德而言,诸范畴代表了一个个体的心灵活动过程,其认为范畴是人心灵中的概念——是心灵带给经验的东西,心灵通过它们才能够理解经验世界。
与康德不同,黑格尔不仅仅将范畴考虑为心灵过程,而且考虑为不依赖于进行思考的个人而存在的客观实在,也就是黑格尔认为,范畴的存在基于绝对精神。
范畴与苹果、椅子之类的事物如果承认同时存在,那么将意味着观念和事物有着互相分离的存在——这就如同柏拉图从事物当中分离出理念一样。
但黑格尔并不像柏拉图一样,将任何独立的存在归于范畴。
独立的存在是不依赖于人的思想或心灵而有其实存的。
黑格尔想要表达的是实在的世界不仅仅是人们心灵的主观概念,同时他要表达的是实在就是理性(思想)。
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实践观
康德、黑格尔、费尔巴哈的实践观从解释世界到改变世界—论马克思对康德实践观的超越1、实践主体:人的理性与现实的人马克思与与康德在实践观上的第一个重大分歧体现在实践的主体上:康德的实践主体是人的理性,马克思实践的主体是现实的人。
康德的实践哲学是西方近代第一个具有典型性和转折意义的实践哲学。
首先,康德突出了实践的主体性原则。
他突出了人的主体性,强调人的理性“为自然立法”.从而实现了对传统哲学的“哥白尼式的革命”,即从客体论思维方式到主体论思维方式的重要转变,凸显了主体性原则在实践中的地位。
其次,康德实践哲学的主体指的是人的理性。
康德把哲学分为“两个部分,即理论的,叫做自然哲学,和实践的,叫做道德哲学(因为理性按照自由概念对实践的立法是这样命名的)。
与此相对应,康德区分了理性的两种主要类型,一种是“思辨理性”,它关涉到自然必然性,其中起立法作用的是知性;另一种是“实践理性”,它关涉到自由,其中起立法作用的是善良意志。
从而,人的实践活动分为两种类型,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和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康德在比较严格的意义上,把后一种活动看作是实践活动。
康德认为这两种活动对人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前者的作用在于提供现象界的理论知识,而后者才会依据道德律对人的行为提供积极的指导。
从整体思路上说,他是在精神范围内讨论实践概念,从而把实践归结为一种意志的活动,而不是现实的人的生动具体的现实活动。
康德的“道德”是先验的道德,康德的“自由”是以先验的道德法则为基础的自由,康德的“实践”是道德的实践,是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
由此可见,康德以唯心主义的方式突出了实践的主体,但其“人的理性”的主体是虚幻空洞的抽象概念。
真正把实践的主体从理性王国拉回到现实世界的是马克思,马克思在完整的意义上解决了实践的主体问题,即“现实的人”概念的提出。
2、实践客体:道德律令与感性世界康德在确立了人的实践理性在其实践哲学中的地位后,提出了实践哲学的对象一心中的道德律令。
从康德的_理性恨_到黑格尔的_理性的狡计_
·西方哲学·从康德的“理性恨”到黑格尔的“理性的狡计”*俞吾金在从康德到黑格尔的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历程中,“理性”始终是一个核心的概念。
然而,为什么康德会提出“理性恨”(Misologie )的观念?这一观念在康德的语境中究竟是什么意思?为什么黑格尔认为这一观念是“不必要的”?而与此同时,黑格尔提出的“理性的狡计”(die List der Vernunft )又是什么意思,它与康德的“理性恨”究竟是什么关系?所有这些问题,都是本文在下面的探索中试图加以澄清和解答的。
一、康德所说的“理性恨”究竟是什么意思?在韦尔海姆·法艾宣特尔(Wilhelm Weischedel )编辑的《康德著作》最后一卷的索引中,我们可以查阅到Misologie 这个词条。
(cf.Kant ,1982a ,S.880)它在康德的著作中曾经出现过三次。
第一次在《纯粹理性批判》中,第二次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第三次在《逻辑学讲义》中。
这个词显然是被康德创制出来的,因为在普通的德语词典中是查不到的。
按照康德本人的解释,Misologie的含义是Hass der Vernunft ,即“对理性的憎恨”。
(Kant ,1989,BA5-BA6)Misologie 在汉译中的差异性很大:试以《纯粹理性批判》中相关的句子为例,蓝公武先生译为“蔑视理论”(康德,1960年,B883,884/A855,856),韦卓民先生译为“对理性的蔑视”(同上,2000年,B883,884/A855,856),邓晓芒先生译为“厌恶理论”(同上,2004年a ,B883,884/A855,856),李秋零先生译为“厌恶学问”(同上,2004年b ,B883,884/A855,856),可以说是见仁见智,迥然各异。
贺麟先生在黑格尔《小逻辑》中的汉译(黑格尔,1980年a ,第51页)和苗力田先生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的汉译(康德,2002年,第10-11页),则是更接近康德本人的意思的。
黑格尔对于康德物自体问题的解决方案
黑格尔对于康德物自体问题的解决方案黑格尔(1770-1831)作为十九世纪德国哲学的杰出代表,对康德哲学进行了深刻而广泛的批判和发展。
康德的哲学体系中存在一个重要问题,即“物自体”问题,即物自体(noumenon)究竟是什么?康德认为我们无法直接认识物自体,只能通过感知和理性的结合认识现象(phenomenon),这一观点引发了哲学家们的广泛讨论和探讨。
黑格尔对于康德的物自体问题给出了他自己独特的解决方案,本文将对黑格尔对于康德物自体问题的解决方案做一简要介绍。
我们需要了解一下康德的哲学体系中关于物自体问题的观点。
康德认为,我们所能认识的世界是现象世界,而物自体是我们无法直接认识的,因为它超越了我们的感知和理性的范围。
康德引入了“现象”和“物自体”两个概念,认为我们能够认识的只是现象,而物自体则是超越我们认识能力的。
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即我们对于物自体无法有确切的理解和认识,这种无法解决的问题在康德的哲学体系中一直持续存在。
黑格尔对于康德的物自体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案,他认为康德的划分是过于武断和僵化的。
黑格尔认为,康德试图通过二分法将现象和物自体分割开来,使得我们无法认识物自体,这是一个被动的认识方式,而黑格尔坚持认为认识活动是主动的。
黑格尔认为,我们所认识的世界是通过理性和思维活动构建出来的,而不是被动地接收外部世界的信息。
黑格尔主张要超越康德的二分法,将现象和物自体统一起来,从而解决物自体问题。
黑格尔的辩证法通过对事物的矛盾运动的认识和把握,能够使我们超越康德的二分法,认识到现象和物自体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联系。
黑格尔认为,现象和物自体之间存在着内在的辩证关系,而这种辩证关系并不是对立的,而是统一的。
黑格尔主张通过对事物的矛盾性进行深入的思考和认识,能够超越康德的二分法,从而使我们能够认识和理解物自体,解决物自体问题。
黑格尔的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和变化是不断前进的,而不是僵化和停滞的,因此我们能够通过对事物发展和变化的认识,超越康德的二分法,认识并理解物自体,从而解决物自体问题。
黑格尔哲学讲演集
黑格尔哲学讲演集一. 介绍1.1 黑格尔的生平与背景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是德国哲学家,他在18世纪末和19世纪初对哲学有着巨大影响。
他出生于1770年,成长于一个传统的路德教家庭。
黑格尔的父亲希望他成为一名牧师,但黑格尔对哲学的强烈兴趣使他最终转向了哲学研究。
黑格尔的思想与他所处的社会和时代背景息息相关。
他成长于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的时代,这些事件使他对人类解放和社会进步的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此外,黑格尔的思想还受到了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和康德等哲学家的影响,他试图超越前人的思想,形成自己独特的哲学体系。
1.2 黑格尔哲学的基本概念黑格尔的哲学被称为“辩证法”,它旨在揭示思维和现实之间的关系。
以下是黑格尔哲学中的一些基本概念:•绝对精神:黑格尔认为,绝对精神是现实和思维的统一体,是一个不断演进的过程。
它包括了艺术、宗教和哲学等不同的形式。
•辩证法:黑格尔认为,现实是由相互对立的观念组成的。
通过观念之间的斗争和冲突,产生了新的观念和更高级别的真理。
•形而上学:黑格尔批判了形而上学的一些观念,认为它们是片面和静止的,不能真正揭示思维和现实之间的关系。
•历史哲学:黑格尔提出了历史进程中团体和个体间的辩证关系,认为社会、文化和政治等方面的变革是通过对立和协商实现的。
•自由:黑格尔认为,自由是绝对精神的目标,只有当个体认识到自己与整体的关系,并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实现了目标时,才能真正达到自由。
二. 黑格尔哲学的发展历程2.1 前期哲学黑格尔在早年的哲学研究中受到康德和荷尔德林的影响。
他对康德的批判使他开始思考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以及它们如何通过交互作用而演化。
黑格尔还通过分析意识和存在之间的关系,形成了他后来辩证法的基本思想。
2.2 辩证法的提出黑格尔在研究形而上学时,开始形成了他的辩证法思想。
他认为,事物的存在是通过对立和冲突而实现的。
黑格尔通过分析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逐渐形成了他的辩证法理论。
黑格尔哲学PPT课件
要“是”起来的决心
逻辑学不以任何假定的东西为前提。 最直接呈现的东西为前提,这是一 个存在的决心。一个要“是”起来 的决心。黑格尔认为开端应该是没 有任何前提(先人之见),没有任何内 容,而且还得是最抽象的范畴。
存在论:非存在
决心的问题就是决心干什么?当” 是“考察自己的时候它发现自己 什么还不是,是无,但这个无是 有出来的,首先是有决心,有决 心反思自己时发现自己是无。就 是非存在。所以,它要克服自己 的非存在,使自己有起来。
对谢林的批判
谢林主体与客体的绝对无差别同一性, 在这种无差别中,凭借着一种神秘主义 的灵光闪耀,就产生出一切差别出来。 黑格尔没有那么多诗意,他坚持讲究逻 辑。他这里讲的逻辑不是形式逻辑,也 不是数理逻辑,而是辨证逻辑。这是他 对谢林的超越。
第一个对哲学史统构的哲学家
黑格尔认为哲学史是发展的,而不是堆 积出来的。哲学就是哲学史,哲学史就 是哲学。譬如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也明显 可以看到逻格斯与努斯、苏格拉底的理 性世界的概念的辨证法、亚里士多德的 神学目的论以及基督教的神学目的论三 段式:创世、堕落、救赎。
对费希特的批判
黑格尔推崇费希特的推演范畴,费 希特的范畴是推演出来的。他揭示 概念本身具有能动性和发展的规律 性,必然要向下一个范畴推进,黑 格尔的逻辑学就是范畴自我推进, 概念是向下面一个概念是移动的, 有一种生命的活力。
对费希特的批判
对费希特的批判主要集中在他的出发点 上,即自我设定自我,黑格尔认为这是 一个经验的自我,太主观了,从经验的 自我不能建立哲学的体系。非我又具有 物自体的残余,这两个概念又没有打通, 又得设定一个绝对自我(上帝)来规定 自我与非我的关系。这还是笛卡尔的旧 模式。
黑格尔
对康德的批判:认识论上
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
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
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是康德和黑格尔两位德国哲学家所撰写的一系列关于自由意志和伦理道德等哲学问题的讲稿。
这些讲稿探讨了人类自由意志的本质、正义和良心等伦理道德问题,具有较高的哲学思想深度和理论价值,对当今社会和个人的道德发展和理性思考具有一定的启迪意义。
首先,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主要探讨了人类自由意志的本质。
康德认为,人类自由意志源于理性和道德的自发行为,是人类唯一能够表达自己本质的行为。
而黑格尔则进一步强调了自由意志的矛盾性和自我超越性,认为自由意志不仅是自发的,而且是经过自我思考和反思后的结果。
这种思考和反思使人类自由意志能够超越自身的困境和境遇,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自由。
其次,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还涉及到了正义和良心等伦理道德问题。
康德认为,正义和道德规范是人类自由意志和理性的必然表现,是社会和个人在选择和行为中必须遵循的一种准则。
同时,正义和道德规范包含的普遍原则和价值观也可以帮助人类识别什么是好的和什么是坏的,进而指引人类依据良心做出正确的选择。
最后,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的一个重要贡献在于其提出了一个完整的哲学思想体系。
这个体系既包括了康德和黑格尔自己的思想,也从世界历史和哲学传统中吸取了丰富的营养,具有较强的理论内涵和哲学思想深度。
该体系不仅对当今社会和个人的道德发展和理性思考具有指导意义,也对哲学领域的学术研究和理论探索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综合来看,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是一部充满哲学思想深度和理论价值的学术经典,对传承和发展德国哲学传统以及人类道德发展和理性思考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康德黑格尔关于婚姻本质的论述
康德、黑格尔论婚姻的目的字体: 小中大| 打印发表于: 2009-2-07 19:39 作者: qualen 来源: 哲学在线:哲学专业网站德国哲学家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一书、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一书分别谈到了婚姻的目的。
部分相关文字如下:《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权利的科学》第一部分私人的权利(私法)24.婚姻的自然基础家庭关系由婚姻产生,婚姻由两性间的自然关系或自然的联系而产生。
两性间的自然结合体的产生,或者仅仅通过动物的本性,或者依据法律。
后一种就是婚姻,婚姻是两个不同性别的人,为了终身相互占有对方的性官能而产生的结合体。
他们生养和教育孩子的目的可以永久被认为是培植彼此欲望和性爱的自然结果,但是,并不一定要按此来规定婚姻的合理性,即在婚前不能规定务必生养孩子是他们成为结合体的目的,否则,万一不能生养孩子时,该婚姻便会自动瓦解。
尽管可以认为相互利用性官能的欢乐是婚姻的目的,但是,婚约并不能据此成为一种专横意志的契约,它是依据人性法则产生其必要性的一种契约。
换言之,如果一男一女愿意按照他们的性别特点相互地去享受欢乐,他们必须结婚,这种必须是依据纯粹理性的法律而规定的。
25.婚姻的理性的权利这种自然的性关系——作为两性间相互利用对方的性官能——是一种享受。
为此,他们一方都要委身于对方。
在这种关系中,单个的人把自己成为一种“物”,这与他本人的人性权利相矛盾。
可是,这种情况只有在一种条件下可以存在,即一个人被另一个人作为“物”来获得,而后一个人也同样对等地获得前一个人。
这就恢复并建立了理性的人格。
由于这种结合,获得人身的一部分器官,同时就是获得整个人。
因为人是一个整体,这种获得发生在彼此性器官的交出和接受后;或者,一个性器官与另一个性器官发生关系,在结婚的条件下,不仅仅是可以允许的,而且在此条件下,进而是唯一真正可能的。
可是,这样获得的对人(的)权(利),同时又是“物权性质”的。
这种权利的特殊性,可以由下述事例来确定:例如:已结婚的双方,如有一方逃跑或为他人所占有,另一方有资格在任何时候,无需争辩地把此人带回到原来的关系中(带回到自己的权力之内),好像这个人是一件物。
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
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康德黑格尔哲学讲稿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是18世纪晚期德国最重要的哲学家,也是西方哲学史上最杰出的思想家之一。
他的哲学思想对新世纪的思考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他的思想中,康德强调理性的作用,并把理性的意义扩大到普遍的层面,试图建立一种西方现代化和整体性的法学体系。
康德黑格尔哲学可以概括为四个核心问题。
首先,康德强调理性自由并将其作为最基本的自我意识的核心。
他认为,人们不仅要接受内在意志的约束,还应该自由追求并推进精神的自由。
他的思想重点是要解决人们如何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实践的自由,以及这种行动如何与他的理性自由相一致。
其次,康德以“解放思想”为其哲学的灵魂,他希望led peopleto think independently and critically, 和摆脱传统权威的束缚。
在他看来,历史上传统社会对思想的控制太过于极端,应当由独立思考和批判性思考所取代。
因此,他提出了“纯粹理性批判”作为一种方式,从而获得了独立思考、反思以及超越自我的能力,这是他与传统思想最大的不同点。
第三,康德改写了经院哲学及其特殊学科,建立了一种新的统一的哲学体系,其集中在他的最重要的思想之一:“启蒙式客观主义”。
他的这一思想的核心是理性的权力,在理性的权力下,人们可以得到自然现象的深刻理解,从而可以实现从现实世界到理论层面的跨越。
他的这一思想也是他的统一的哲学体系的基础。
最后,康德提出一种新的道德观念,并以此开创了西方现代道德思想。
他认为,道德是一种单独的理性行为,人们应当把它作为一种独立于物质世界的独立统一体来理解。
道德应当遵循最高的理性标准,即“道德法则”,从而使人们具有道德价值的追求的品质。
总的来说,康德黑格尔的哲学特色是将理性作为思考的中心,把它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作为一种超越机械和物质世界的力量。
康德黑格尔哲学是一种西方现代哲学思想,有着深远的影响,使人们可以在实践过程中得到解放,认识到自己的理性自由和个人价值,并以此作为最高理性标准认识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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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古典哲学概论、康德和黑格尔哲学一、德国古典哲学概论德国古典哲学从总体上说属于近代认识论哲学,因此与经验论、唯理论有许多共同之处,关注的都是认识主体的地位,但它综合了两者,至少力图克服两者各自的片面性。
其实,德国古典哲学是整个西方哲学的集大成(康德对亚里士多德的范畴论的改造,黑格尔对于赫拉克利特、巴门尼德和柏拉图的继承等)。
我们尤其注意到它对十七、十八世纪英国经验论和大陆唯理论哲学,十八世纪法国启蒙运动的批判总结。
经验论强调知识源于后天经验,唯理论主张知识来自天赋能力,德国古典哲学综合两者,这在康德那里尤其明显。
康德表示,正是经验论者休谟打破了他的教条主义迷梦。
也就是说,他原先完全坚信莱布尼茨等人的理性主义观点,只看到了理性的重要性,但休谟对于因果必然性等观念的怀疑,使他看到了唯理论的问题,同时也注意到经验论走向怀疑论对于哲学的危害。
他因此要重新为科学和哲学奠基,这是一种综合两者的努力。
然而,从总体上看,康德和其他德国古典哲学主要坚持的是唯理论进路,一般称为德国唯心论,或德国唯心主义(Germany Idealism)。
主要哲学家有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
黑格尔的弟子在其死后分成了青年和老年黑格尔两派,马克思和唯物主义哲学家费尔巴哈费于青年黑格尔派。
德国古典哲学强调认识批判,或者认识能力批判;强调精神对立于物质,且精神才是真正的存在;排斥功利主义的伦理,主张绝对的道德律令;哲学家们都在建立体系,他们都是学院哲学家,代表了学院哲学家的典范;他们的思想中包含着革命性,但他们并不故意地进行颠覆。
就德国古典哲学的社会哲学或政治哲学而言,它主要从法国启蒙运动获得灵感。
康德曾经写过一篇名为《何为启蒙?》(实际上为〈何为理性?〉)的论文,他将启蒙运动界定为“人类脱离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
我在这里先简单地介绍一下法国启蒙运动。
十八世纪上半叶,法国正处于资产阶级革命的前夜,资产阶级正在准备一次伟大的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彻底革命。
与此相适应,在意识形态领域掀起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启蒙运动,形成了战斗的无神论和唯物主义,为行将到来的革命制造舆论。
马、恩说过:“18世纪的法国启蒙运动,特别是法国唯物主义,不仅是反对现存政治制度的斗争,同时是反对现存宗教和神学的斗争,而且还是反对17世纪的形而上学和反对一切形而上学的斗争。
”这个时期的法国哲学要求观念在现实中得以实现,因此特别强调物质性因素。
甚至提出了人是机器的口号。
精神的肉体化。
法国启蒙哲学的革命性与英国哲学的保守性、妥协性是不同的,这与政治力量对比有关。
在英国,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达成的是某种妥协,确立的是君主立宪制度;法国则要求通过激进的革命后确立起完全的资产阶级政权。
法国革命不再借助于宗教的外衣,许多哲学家都体现出无神论倾向。
自然科学在这一阶段取得了更好的发展,对于哲学具有更多的意义。
法国启蒙运动主要是唯物主义的,而十八世纪法国唯物主义反映了资产阶级彻底革命的要求,是对当时自然科学成熟的概括总结,是对以往的唯物主义的继承和发展。
法国启蒙运动被视为自文艺文艺复兴运动以来的第二次思想解放运动。
法国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高举理性的旗帜,把理性当作一切现存事物的唯一裁判者。
他们不承认任何外界的权威,不管这种权威是什么样的。
宗教、自然观、社会形式、国家制度等都必须在理性的法庭面前受到最无情的审判。
他们认为,过去由于专制制度和宗教窒息了人们的理性,致使人们长期处于愚昧和苦难之中;如今他们恢复了理性的权威,发现了永恒的正义。
他们要求建立理性的王国,并热切而真诚地期望共同的繁荣昌盛。
他们满怀激情,猛烈抨击封建专制制度和天主教会,因此他们的著作往往不能在本国出版,只能拿到国外去印刷,而他们本人则随时准备进巴士底狱。
在法国启蒙运动中,知识分子的永久形象确立起来了。
与现在把知识分子与专家、学者联系在一起不同,那个时候,知识分子是人类普遍命运的代言人。
法国启蒙运动的主要代表人物:培尔、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孔狄亚克、拉美利特、爱尔维修、狄德罗、霍尔巴赫等人。
他们在许多地方也存在着尖锐的对立和分歧。
我们简单地提几个人。
伏尔泰(宇宙是一架巨大的机器,第一推动力来自上帝——上帝发一次命令,宇宙便永远服从。
不再干预世界,受机械力学的影响,他的自然观是机械论的。
他认为一切观念来自感觉,反对天赋观念论。
宗教是理性的大敌。
但要求保留宗教。
即使上帝是没有的,也必须捏造一个。
如果大家都信教,就不会有人行恶,就不会抢窃资产阶级的财产。
孟德斯鸠:批判封建专制制度和天主教会。
主张宗教自由,要求改变现存宗教,反对宗教迫害。
在世界观方面,他是一个自然神论者。
他否定天主教的上帝,但承认作为世界始因的上帝。
他说:上帝是宇宙的创造者和保养者;这便是上帝与宇宙的关系。
上帝创造时依据的规律,也是保养时的规律。
所以他认为上帝无法随便干预宇宙。
既然宇宙的一切都受规律的制约,那么社会政治制度也有它自己的规律。
他坚持一种地理环境决定论。
在他看来,合适的社会政治制度主要取决于社会赖以存在的地理环境。
决定社会政治制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如气候的寒热、土地的肥瘦、面积的大小、人民的生活方式、信仰、人口、风俗、习惯等。
其中的气候、土地等地理环境因素起着决定性的影响。
比如不同的气候会形成不同的精神气质和内心感情。
在寒冷的气候下人们具有充沛的精力,极大的勇气,较为直爽,缺少诡计,在炎热的气候下则相反。
前者适合民主制度,后者适合奴隶制度。
因为寒冷气候下的人们有勇气、有主动性,会自由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而在炎热气候下,人们把懒惰当作幸福,需要惩罚和外在强制才能让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
土地的肥沃与贫瘠也决定着社会制度。
一个土地肥沃的国家,人们就有一种依赖性,好逸恶劳,贪生怕死,所以适合独裁或专制,而相反的国家则使人坚忍耐劳,勇敢善战,适合于人民治理。
面积大小也影响国家制度,幅员辽阔必然是专制的,否则会出现割剧的情况,而面积小的国家则适合法制。
他显然夸大了地理环境的作用。
主张三权分立: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必须分立,否则自由就无保证。
卢梭:人生而自由平等。
自由和平等是人类的自然本性,是天赋人权。
在自然状态中,除了年龄、健康和体力等因素的自然不平等外,绝没有某些人享有损害其他人的特权。
在那时,人们没有实业、没有语言、没有战争,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联系,老死不相往来。
人们自然地生活在某一地方,不存在着奴役和统治。
私有制是不平等的根源。
随着私有制的出现,自然状态就过渡到文明社会,就出现了奴役和统治,人也就失去了天赋的自由和平等,私有制是万恶之源。
而私有制是偶然产生的。
某一天,某个人把土地圈起来,宣布是自己的,私有制就开始了:“第一个用围墙围起一块土地的人站出来说,这是我的,并找到那些头脑简单的人相信是他的,这个人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创始人。
”如果有人站出来说,不要相信他,他是一个骗子,而且把围墙推倒,文明社会就不会诞生。
然而,这种偶然性导致了人类不平等的诞生。
不平等有三个阶段:最初是穷人与富人的对立,富人不惜一切积累财富,穷人想方设法维持生机,导致战争和纷乱;社会发展的第二阶段产生了国家和法律,从政治上确立了富人对于穷人的统治——为什么会这样呢?少数富人难抵挡为数众多的穷人的力量,就欺骗穷人制定协定,于是国家和法律诞生了;社会发展的第三阶段是政治权力的腐化,变成专制政体,除了君主,其他人都是奴隶,没有任何权力。
于是人与人又平等了:出现的是新的自然状态,这种自然状态与前一自然状态不同,前者是纯粹的自然状态,而后者是腐化的结果(除了君主,其他人都是平等的)。
在君主专制制度下,君主靠暴力统治一切,人们也因此有权以暴力推翻这种制度。
推翻这种制度之后,可以通过社会契约确定新的平等。
“立法权属于人民”。
公意让度。
所有的人都参与契约,不存在着某个人的特权,与霍布斯显然不同。
《论科学与艺术》中的浪漫主义:抵制科学和艺术,认为它们并不具有会敦风易俗、促进道德的作用。
德国也出现过启蒙运动,这是当时德国社会经济状况在思想意识上的反映,它与法国的启蒙运动有所不同。
它明显没有像前者那样激烈地批判教会和君主专制,而是把重心放在民族统一方面,需要一个力量强大的君主。
由于资产阶级力量不够,明显具有妥协性和两面性。
代表人物主要是一些文学家兼哲学家,莱辛、席勒、歌德等。
德国古典哲学是德国启蒙运动的继续,依然保持有妥协性和两面性。
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上半叶,德国处于封建社会晚期。
近代德国长期陷于封建割据状态,资本主义发展缓慢,十九世纪初才形成统一的资产阶级,直到一八四八年才发生资产阶级革命。
和十七、十八世纪法国资产阶级哲学一样,德国古典哲学也是在反神学、争自由的斗争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它最初也不得不掩盖在基督教的词令之下,在肯定神学的形式下批判神学,表达自由的愿望。
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反映了这个时期德国资产阶级的成长及其反封建要求的逐步提高的过程。
十九世纪三十年代以前,正在形成过程中的德国资产阶级还很软弱,还没有提出推翻封建制度的要求,只希望在改革封建制度的范围内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在这期间,以康德、费希特、谢林和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唯心主义者在德国展开了一场资产阶级的哲学革命。
德国古典唯心主义本质上是反封建的进步哲学,是法国革命的德国理论,渗透了反对当时德国社会的叛逆精神。
但是,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又带有强烈的保守性,它们在汲取法国启蒙运动的反神学、争自由的革命精神的同时又反对法国唯物论,在批判神学的同时又保留神学,在唯心主义体系中发挥辩证法,在迂腐晦涩的言辞下隐藏着革命精神。
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开始,德国资产阶级逐渐走上推翻封建制度的革命道路。
在这个时期,出现了费尔巴哈的唯物论和无神论。
在反封建、神学的斗争中,德国古典哲学内部也不断展开批判和斗争。
这种矛盾和斗争反映了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德国资产阶级的日益成熟。
德国古典哲学概括了当时自然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
这个时期的自然科学开始突破机械论,并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自然界的历史发展过程。
这些成就在这个时期的德国哲学中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反映,出现了辩证思维的不断拓展。
德国古典哲学的辩证法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重要来源之一,它对于现代西方哲学也具有重大的影响。
我们主要讲授康德和黑格尔的哲学。
二、康德哲学简论1.康德思想概述:康德(KANT,1724-1804)以三大批判著称于世,即《纯粹》(1781)、《实践》(1788)、《判断力》(1790),三者构成为一个完善的哲学体系。
《纯粹》谈的是知识的来源以及知识在什么条件下才有可能,他认为知识是先天形式与感性材料的结合,这构成为其先验唯心主义,这就是他的哲学的形而上学部分。
《实践》是用他的先验唯心主义去研究人的道德行为的原则,它要说明道德原则为什么是先天的、先验的,这就是所谓的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