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制度
检验检测机构如何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
检验检测机构如何做好客户投诉处理工作摘要:在国家继续推进检验检测的条件下,各种社会单位转向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市场竞争趋势与日俱增。
本文分析了检验检测机构如何做好客户投诉服务。
关键词:检验检测机构;投诉处理;客户满意度检验检测机构是否能够有效地处理投诉,或者客户对投诉的处理是否满意,对市场份额,业务增长,价值增加等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检验检测机构应注意提高在处理投诉时的客户满意度。
一、投诉类型检验检测机构投诉的主要原因是质量、价格、使用、服务(设备、需求、效率、承诺)等。
然而,在实践中,投诉的类型不同,客户投诉的类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投诉严重程度:一般性投诉,严重投诉。
投诉理由:质量投诉,服务投诉,价格投诉,诚信投诉,事故投诉。
投诉包括消极性投诉、愤怒投诉和激进性投诉。
投诉的目的:隐性投诉,批判性投诉,指责性投诉[1]。
抱怨心理学:释放心理学,尊重心理学,治愈心理学,识别心理学,表达心理学,表达报复心理学。
[1]二、如何处理投诉(一)程序文件应建立如果在投诉程序文件建立中出现问题,应立即进行检查和纠正。
某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产品质量检查和测量仪器的检查/校准,程序文件中包含有关投诉来源、可受理性、程序、责任人和利益相关方的详细信息。
也包含用于随后审查与测量仪器的检查/校准有关的投诉,如处理丢失和损坏的测量仪器,应进行产品质量检查校准,如果超过承诺期则不提及。
但对于涉及产品质量检验和测量仪器检验校准的内容,本程序文件中明显不足,不符合相关要求。
[2](二)相关人员应回避与投诉有关的人员将根据规定进行回避,这一要求也应在系统文件中明确规定。
然而,一些检验检测机构并不完全了解这一点,参与投诉审查的相关人员不会回避。
比如某检验检测机构在收到投诉后,检验检测机构严格遵守程序文件的要求,并由质量总监领导调查和处理投诉。
调查结束后,调查结果将返还给申请人。
显然,这种投诉处理过程完全符合检验检测机构程序文件的规定,但检验检测机构忽视了相关人员的回避这种投诉处理显然不符合要求。
检验科差错和投诉处理制度范文(3篇)
检验科差错和投诉处理制度范文尊敬的负责人:我写信是为了就我们公司的检验科差错和投诉处理制度进行反馈和建议。
近期,我在工作中经历了一些问题,在处理差错和投诉时遇到了一些困难。
我认为我们需要更新和完善我们的制度,以便更好地处理这些问题。
首先,针对差错的处理,我们需要制定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工。
目前,在我遇到差错时,我并不清楚该向谁报告或求助。
有时候,我不得不四处寻找负责处理差错的人员,这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建议我们可以设立一个独立的差错报告渠道,员工可以直接向该渠道报告差错,并由专门的人员负责处理。
此外,为了提高处理效率,我们可以设立差错处理小组,由不同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协同解决各类差错。
其次,对于投诉处理,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客户投诉中心。
目前,我们处理投诉的方式比较散乱,缺乏统一的处理方式和标准。
有时候,我们对同一个问题的处理结果存在差异,这给客户带来了困惑和不满。
建议我们设立一个专门的客户投诉中心,负责接收、记录和处理客户的投诉。
该中心可以由专业的客户服务人员组成,他们能够妥善处理各类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答复和解决方案。
此外,我们还可以建立一个反馈机制,定期向客户汇报投诉处理情况,以增加透明度和信任。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培训和意识普及。
当前,我们对于差错和投诉处理的培训和意识普及做得不够。
员工缺乏相关知识和技巧,导致差错和投诉处理效果不佳。
建议我们组织定期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差错和投诉处理能力。
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宣传,让员工了解差错和投诉处理的重要性,并提高他们的主动性和责任感。
总之,我认为我们的检验科差错和投诉处理制度有待完善。
通过建立明确的流程和责任分工、设立差错报告渠道和客户投诉中心,加强培训和意识普及等方式,我们可以更好地处理差错和投诉,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希望贵公司能够认真考虑我的建议,并改进我们的制度。
谢谢!您忠诚的员工[你的名字]检验科差错和投诉处理制度范文(2)检验科常见差错与处理经验探讨随着医学的飞速发展.与医学全在线其息息相关的检验学也迎来了其发展的黄金期,检验医学领域的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涌现,为临床提供了更为及时、准确、可靠的信息[____]。
检测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
检测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一、目的及适用范围为规范和加强企业产品质量管理,提高客户满意度,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部部门和员工,涉及产品质量检测和申诉处理的工作。
二、申诉流程1.客户对产品质量存在异议时,可以向企业提出质量申诉,申诉必需确凿及时。
2.客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提出质量申诉:–电话投诉:客户可以直接拨打客服电话进行投诉;–书面投诉: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将投诉内容发送给企业的售后部门;–线上投诉:支持在企业官方网站或在线客服平台提交投诉。
3.接到客户的质量申诉后,售后部门将立刻开始处理流程。
三、质量申诉处理流程1.售后部门接收到客户的质量申诉后,立刻进行登记,并核实投诉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假如投诉内容与产品质量有关,售后部门将通知生产部门参加调查,以全面了解情况。
3.质量部门应搭配售后部门进行产品质量检测,记录并分析有关质量问题。
4.售后部门、生产部门和质量部门联合对质量申诉进行评估,并订立相应的处理方案。
5.处理方案涉及的责任人应明确,并依照时间节点执行。
6.处理方案执行完毕后,售后部门将与客户进行沟通,解释处理结果,并征求客户对处理结果的满意度。
四、处理结果及决策1.处理结果分为以下几种:–合理的申诉:企业承认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将立刻采取合适的挽救措施,并向客户供应合理的解决方案;–不合理的申诉:企业将向客户解释不合理申诉的原因,及时供应客户满意的解释;–部分合理的申诉:企业将对申诉内容进行审慎评估,并供应与实际情况相符的解决方案;–无法推断的申诉:企业将深入调查并与客户紧密沟通,尽力解决纷争。
2.对于涉及质量问题的严重申诉,企业将依照相关质量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矫正和改进措施的执行。
3.对于频繁提出不合理申诉或恶意损害企业声誉的行为,企业将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售后服务改进与评估1.企业应定期组织售后和质量部门对质量申诉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申诉的原因和改进措施的有效性。
2.售后服务改进应重视客户看法的反馈和产品质量的连续改进,确保客户满意度的提高。
产品检测投诉(申诉)处理程序
产品检测投诉(申诉)处理程序1.目的重视和正确处理来自客户和各有关方面的投诉,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和本中心的信誉。
2.范围适用于客户和本中心工作人员对本中心检测工作提出的各种投诉处理。
3.职责3.1 质量信息管理科负责本中心检测工作内、外投诉的受理和调查处理,判断投诉是否成立。
3.2质量信息管理科负责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质量监督员调查核实。
有关科室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质量信息管理科备案。
3.3 质量负责人批准投诉处理,组织因投诉引起的内审。
3.4 最高管理者审批需要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理意见。
4.工作程序4.1投诉受理客户和本中心人员可通过多种方式向质量信息管理科提出投诉申诉,也可向本中心的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卫生监测检验的投诉(申诉)。
接待人员接到投诉时,填写《投诉(申诉)登记及处理表》。
属于检测质量上的问题,质量信息管理科负责受理,其他问题转中心办公室处理。
客户电话和口头申请要做好记录。
4.2 投诉的调查与处理4.2.1质量信息管理科会同相关科室质量监督员负责投诉的调查核实及处理,并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汇报。
4.2.2 如客户投诉确是由本中心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的,称为有效申诉。
对有效申诉按《不符合检测工作的控制程序》(BHCDC/QP09)处理。
质量信息管理科要及时和有关科室负责人针对投诉认真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找出根本原因,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必要时执行《纠正措施程序》(BHCDC/QP14),向客户作出书面答复,相关责任人承担由此导致的损失或责任。
对非有效申诉(又称无效投诉,如因投诉方的误解或因不符合实际情况等原因引起的不满等)要耐心解释,说明原因,书面答复。
4.2.3对检测结果有异议、要求复检的投诉,客户需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或在指定领取检验报告期终止日起15天内口头或书面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质量信息管理科接到投诉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共同检查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质量负责人批准。
必要时由检测部门采取原剩余样品或对留样库内的留样进行复检等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复检结果与原检测结果一致时,客户需交重复检测费用;如复检结果与原检测结果不一致,确认是本中心过失时,先收回原检验报告作废,再发出正确的检验报告,必要时由责任科室适当赔偿客户损失,按情节轻重追究过失人责任。
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制度
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制度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制度1•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定和程序进行,按操作规程操作检测仪器、设备,确保检测质量;2.顾客对检测质量提出申诉和投诉,办公室应及时受理,组织有关人员检测原始记录,了解分析检测过程,确定处理方案;3.对顾客提出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经调查属木公司责任,对涉及到的责任人,按公司责任奖惩条例执行;4.对顾客提出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经调查与事实不符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说服工作,不得为难用户;5.检测质量中诉和投诉处理后,应填写《顾客中诉和投诉处理表》。
6.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做好顾客检测质量中诉和投诉处理工作,如有打击报复行为,对责任人严肃处理。
附上检测站客户投诉管理程序1 目的通过建立投诉处理程序,来接收和评价客户的投诉,并对投诉作出合适的决定,以此来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增强客户满意度。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来自客户和其他方面投诉的处理3 术语和定义投诉:任何人员或组织向检验机构就其活动或结果表达不满意,并期待得到回复的行为。
客户:能接收或拒收个人或组织计划或要求的产品或服务的个人或组织。
客户满意:客户期望满足程度的感觉。
产品:一种输出,是供应者和客户之间必然履行的活动的结果。
服务:一种无形输出,是供应者和客户接触时至少一种必然履行的行动的结果。
4职责和权限4.1检验机构主任4.1. 1主持客户中诉和投诉处理工作,批准处置措施;4.2业务部经理4.2. 1负责收集、汇总客户及其代表和其他外部的信息;4.2.2负责与客户投诉的协调工作;4.2.3负责组织对投诉的调查。
5作业内容5.1信息受理5.1.1投诉信息来源:5.1. 1. 1客户的投诉;5.1. 1.2走访、调查;5.1.1.3消费者协会的报告;5. 1. 1. 4市场调研;5. 1. 1. 5媒体信息。
5. 1.2投诉方式5. 1.2. 1电话投诉5. 1.2.2 口头投诉5. 1.2.3电子邮件投诉5. 1.2. 4客户满意度调查回馈5. 1.3投诉受理5.1.3.1由业务部经理负责客户投诉的受理工作。
汽车维修投诉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投诉管理制度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维修行业也日益壮大。
然而,在汽车维修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导致消费者的不满和投诉。
为了提高汽车维修服务质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的汽车维修投诉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投诉渠道的设立1、设立专门的投诉电话,并确保电话畅通无阻,有专人接听和记录。
2、在维修企业的官方网站上设立投诉邮箱,方便消费者通过网络进行投诉。
3、在维修企业的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投诉流程和方式的公告。
二、投诉受理的流程1、当接到投诉电话或收到投诉邮件时,受理人员应首先向消费者表示歉意,并详细记录投诉的内容,包括消费者的姓名、联系方式、车辆信息、维修项目、投诉问题的具体描述等。
2、受理人员应在记录投诉后,及时将投诉信息传递给相关负责人,如维修车间主管或质量控制部门负责人。
3、相关负责人应在收到投诉信息后的 24 小时内与消费者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投诉情况,并向消费者承诺会尽快解决问题。
三、投诉处理的原则1、以消费者为中心始终将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认真对待每一起投诉,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让消费者满意。
2、及时处理对于投诉问题,应尽快进行调查和处理,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给出解决方案,避免投诉问题的拖延和扩大化。
3、公平公正在处理投诉时,要保持客观公正的态度,不偏袒任何一方,依据事实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信息保密对于消费者投诉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四、投诉调查的步骤1、相关负责人在与消费者沟通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
调查人员可以包括维修技术人员、质量检验人员等。
2、调查人员应查阅维修记录、检查维修现场、询问相关维修人员等,以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了解问题产生的原因。
3、对于复杂的投诉问题,可以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和评估。
五、投诉解决方案的制定1、根据调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应包括具体的解决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
申诉和投诉处理程序1目的正确处理来自相关方对本中心检验检测活动提出的异议,以改进和保证服务的质量,维护本中心服务信誉。
2范围适用于申诉和投诉的受理、处理过程。
3定义3.1申诉:指客户对本中心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或数据、结果的异议。
3.2投诉:指客户以书面和口头的形式表达对本中心提供的检验检测服务的不满意或报怨。
4职责4.1管理室负责申诉和投诉的受理、处理。
4.2相关责任室负责制定纠正、预防措施并组织实施。
4.3质量负责人负责监督相关措施的实施。
56程序要点6.1信息来源6.1.1客户直接的申诉、投诉。
6.1.2与客户的直接沟通。
6.1.3问卷与调查。
6.1.4来客户的报告。
6.1.5媒体的报导。
6.1.6行业研究活动。
6.2申诉、投诉的受理6.2.1管理室收到客户申诉、投诉(电话、传真、登门等形式),应立即详细记录:申诉、投诉内容、时间、地点、影响程度等情况。
6.2.2如属书面材料,要认真阅读并妥善保管,如遇疑义可与信息来源处联系取证。
6.2.3根据记录和材料填写《申诉、投诉登记表》,对申诉和投诉的内容做出适当的描述。
6.3调查分析、确认事实6.3.1申诉、投诉是反映服务质量的重要信息之一,受理后及时和相关责任人员联系,通过调查核实,分析研究,确认事实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判断。
6.3.2必要时报告质量负责人,组成专项调查组进行调研、分析、评判。
6.4申诉、投诉的处理6.4.1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a.质量体系适应性和有效性方面的问题;b.检验检测工作质量方面问题;c.责任人职业道德方面的问题;d.计量器具、仪器设备失准方面的问题。
6.4.2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制定和实施预防措施:a.客户或其它方面的期望、要求;b.通过调研引发的其它潜在的不符合倾向。
6.4.3经确认不属于本中心责任的问题,管理室通过与申诉、投诉者沟通解决。
6.4.4当客户投诉属重大质量事故时,质量负责人可决定进行附加审核,必要时最高管理者可决定增加管理评审。
车辆维修客户投诉管制制度规定
车辆维修客户投诉管制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车辆维修服务质量,加强车辆维修行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车辆维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车辆维修客户投诉管制制度的目的在于及时、公正、有效地处理车辆维修过程中的投诉问题,维护消费者和维修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车辆维修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车辆维修企业应当依法经营,诚信服务,提高维修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车辆维修客户投诉管制制度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投诉受理第六条车辆维修企业应当设立投诉受理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投诉处理工作。
第七条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公布投诉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确保消费者投诉渠道畅通。
第八条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后及时进行登记,并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
第九条投诉受理机构对投诉事项应当认真调查,公正、客观、全面地了解事实真相。
第十条投诉受理机构在调查过程中,有权要求被投诉方提供有关资料,被投诉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在调查结束后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
第三章投诉处理第十二条投诉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及时的原则。
第十三条投诉处理内容包括:(一)投诉是否属于本规定适用范围;(二)投诉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三)被投诉方是否依法经营,是否存在违法行为;(四)应当采取的措施及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投诉受理机构可以采取调解、协商等方式,促使投诉双方达成共识。
第十五条投诉处理结束后,投诉受理机构应当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第四章投诉处理结果第十六条经调查核实,投诉事项属实的,投诉受理机构应当依法对被投诉方作出处理,并可以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被投诉方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检验检测机构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检验检测机构客户投诉处理管理制度1. 前言该文档旨在确立一个检验检测机构客户投诉处理的管理制度,以提高客户满意度和机构声誉。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本机构进行检验检测服务的客户投诉,无论投诉内容和方式。
2. 客户投诉接收和登记2.1 客户投诉接收渠道客户投诉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接收:- 电话投诉热线:提供24小时全天候接听服务。
- 邮件投诉:投诉信箱每日检查并及时处理。
- 网络投诉:建立专门的投诉页面,方便客户提交投诉。
2.2 客户投诉登记所有接收到的客户投诉均应尽快进行登记,记录投诉的基本信息,包括投诉时间、投诉途径、投诉内容和客户基本信息。
3. 投诉处理流程3.1 投诉受理当客户投诉被登记后,相关工作人员应及时受理并进行初步核实。
受理时需向客户确认相关投诉事实,并提供相应的反馈和支持。
3.2 投诉调查根据投诉情况的严重程度,机构应安排相应的人员进行调查。
调查过程中,需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对涉及的事实进行详细记录,并听取相关当事人的陈述。
3.3 处理决策基于投诉调查结果,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处理决策。
处理决策应根据事实和法律法规进行评估,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保证客户合法权益。
3.4 处理结果通知机构应及时将处理结果通知客户,并提供解决方案和补救措施。
通知方式可以根据客户的要求选择,可以是口头通知、书面通知或者其他适宜的方式。
3.5 投诉跟踪和记录投诉处理过程中,机构应始终跟踪投诉进展,并进行详细记录。
记录包括处理流程、相关人员的参与情况以及处理结果的反馈。
4. 投诉处理结果评估机构应定期对投诉处理结果进行评估,以改进投诉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评估结果将作为机构内部管理的参考,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5. 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机构应在内部广泛宣传该管理制度,使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遵守该制度。
机构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投诉处理能力和服务意识。
6. 制度的监督和改进为了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机构应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并定期评估制度的执行情况。
机动车检测站程序文件-不符合工作控制程序
1、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及有效控制质量体系活动和检测工作中不符合程序规定的工作,防止检测结果出现差错,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
2、范围2.1 质量体系活动中的不符合工作的控制;2.2 检测技术活动中的不符合工作的控制;3、职责3.1 技术负责人控制技术活动中的不符合项,对差错的严重性和可接受性作出评估和决定;必要时决定暂停检测工作和扣发检测报告并通知客户;确认纠正措施的有效性;批准恢复工作。
3.2 质量负责人负责控制质量体系活动中的不符合项;对偏离或违反方针、目标、政策、程序、可能造成的责任和风险的严重性和可接受性作出评估,决定对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开展专项内审,确认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3.3 监督员和检测部负责人负责识别对认可准则中技术要求的偏离和差错并视其严重性向技术负责人(必要时同时向质量负责人)直至最高管理者报告,提出并组织实施纠正活动或纠正措施,有权中止检测和质量体系的活动。
3.4 内审员和检测部负责人负责识别与认可准则中管理要求的偏离并视其严重性向质量负责人(必要时同时向技术负责人)直至最高管理者报告,提出并组织实施纠正活动或纠正措施,有权中止质量体系的活动。
3.5 实验室所有员工都有责任和权力向技术或质量负责人直至实验室的最高管理者报告任何偏离和差错并提出纠正活动和纠正措施的建议。
4、工作程序4.1不符合检测工作的识别、评价与反馈4.1.1不符合检测工作可以通过下述方法识别:1)质量监督员日常监督检查;2)用户投诉;3)技术校核;4)内部和外部审核;5)管理评审;6)比对试验或能力验证结果;7)检测记录和检测报告的审核。
4.1.2 评价不符合检测工作的原因,有以下几种:1)人员差错;2)仪器设备超差,校准失控;3)环境条件失控;4)方法有误;5)消耗性材料差错;6)数据处理上的错误。
4.1.3 发现不符合检测工作时质量监督员要及时反馈给质量负责人以及相关的人员,并填写“不符合检测工作记录表”,提出纠正要求。
汽车检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汽车检测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检测工作管理,保障汽车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汽车检测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准确、高效的原则,确保检测设备、检测人员、检测方法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三条汽车检测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关资质,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工作。
第二章检测机构与检测人员第四条汽车检测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检测场所、技术人员等。
第五条汽车检测机构的检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检测工作。
第六条检测人员应当遵守检测工作规程,不得私自篡改检测数据,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章检测工作规程第七条汽车检测工作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方法、检测标准进行,确保检测的科学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并执行检测工作规程,包括检测设备的校准、检测环境的控制、检测数据的记录和报告等。
第九条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设备进行定期检定和校准,保证检测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章检测质量管理第十条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检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检测质量控制、检测质量保证和检测质量改进等。
第十一条检测机构应当定期进行内部质量审核,确保检测工作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对其整改效果进行评估。
第五章检测数据与报告第十三条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检测方法、检测标准进行检测,并对检测数据进行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
第十四条检测机构应当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应当包括检测项目、检测结果、检测时间等内容,并由检测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五条检测报告应当真实反映检测结果,不得篡改、伪造或者隐瞒检测数据。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汽车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对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证和监督检查。
机动车检测站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分析报告制度
机动车检测站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分析报告制度本公司在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中发生普遍性质量问题时,由质量负责人负责处理,并向公司领导报告处理结果。
全部资料在处理后1个月内,由质量负责人整理后存档。
1、本公司在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中发生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时,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遇到节假日顺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相关部门报告。
2、发生普遍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的主要因素有如下几个方面:2.1检测人员不懂业务、技术水平低操作不够规范造成的;2.2懂业务但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造成的;2.3拿制度和技术标准、技术规范不当一回事而片面“追求效率”,为了个人私利或关系而丧失公正性造成的。
2.4检验仪器设备失准和工作不正常或损坏造成的;2.5检验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造成的;3、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程序3.1本公司在安全技术检验活动中发生普遍性质量安全问题时,应先分类登记,然后由质量负责人处理,处理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
3.2质量负责人应会同质量监督员及有关人员调查发生质量安全问题的原因,可查阅原始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检查检验过程、检测方法、检验人员、检测环境,检查仪器、设备使用状况等各种内外部因素。
当确认某一因素影响时,应写一份处理结果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上级相关部门报告,并登记归档。
3.3若检测人员不懂业务、技术水平低引起质量安全问题时,应加强对使用培训中的人员的监督力度,组织技术水平低的检验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技术标准和检验业务知识的学习,经考核合格后再上岗,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3.4若属工作不认真、责任心不强、为了个人私利或关系引起质量安全问题时,应当组织检验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国家标准有关行业标准,同事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将处理结果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并登记存档。
3.5若属检验仪器设备失准、工作不正常或损坏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时,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检验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维修,修复后的仪器设备必须过重新检定后才能使用,作好相应记录并登记归档,同时将处理结果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检查站人员投诉制度范本
检查站人员投诉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检查站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对检查站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投诉处理。
第三条投诉处理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切实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检查站应当设立投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和单位进行投诉。
二、投诉范围第五条投诉内容应当涉及检查站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下列行为:(一)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二)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三)滥用职权,谋取不当利益;(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的行为。
三、投诉方式第六条投诉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进行投诉:(一)向检查站现场提出投诉;(二)向检查站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三)向检查站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其监察机关提出投诉;(四)向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提出投诉。
第七条投诉人应当提供下列信息:(一)投诉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三)投诉的具体事实、理由和诉求。
四、投诉处理第八条检查站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投诉人。
情况复杂的,经站长批准,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
第九条检查站在处理投诉时,应当采取查阅资料、调查核实、听取双方陈述等方式,必要时可以举行听证。
第十条检查站应当将投诉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并做好解释工作。
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一条检查站在处理投诉过程中,发现工作人员确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将其移送给有关部门处理。
五、法律责任第十二条检查站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投诉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二)泄露投诉人信息的;(三)应当处理而不处理投诉的;(四)在处理投诉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六、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服务客户及投诉处理的程序(检测检验机构)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useXXX-PD-007、服务客户及投诉处理的程序1. 目的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协作和沟通,达到客户满意,提高服务质量以及及时收集并正确处理来自客户和其他方面的投诉,改进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增强客户的满意程度,特编制本程序。
2. 范围对检测/检验报告提出异议、投诉、申诉;对检测/检验工作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上级部门检查工作、复查时,对执行的方针政策和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本实验室检测/检验工作工作性提出异议的解决、处理。
3. 职责3.1客服专员应:3.1.1负责本公司的业务受理、资料及样品审查和接待客户;3.1.2负责与客户方的合作与沟通,组织征求客户的反馈意见,为客户提供检前、检后服务和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3.1.3受理客户的投诉并协助相关部门进行处理;3.1.4按照规定的时间答复客户调查和处理结果。
3.2质量负责人应:3.2.1负责主持投诉的调查、组织人员分析、处理客户的投诉;3.2.2必要时组织管理体系的审核。
3.3监督员应:3.3.1协助质量负责人对客户的反馈进行分析;3.4.2协助质量负责人对投诉技术部分的核查。
3.4内审员应:3.4.1参与质量负责人组织的管理体系审核。
3.5资料管理员应:3.5.1保存客户的反馈意见,如客户满意度调查表等。
3.5.2保存客户投诉的信函;3.5.3保存佳策测评公司处理投诉的文件;3.5.4保存管理体系审核的文件。
4. 工作程序4.1服务客户4.1.1实验室所有人员应认真执行本公司的服务承诺和服务规范,提供确保质量的检测/检验服务。
4.1.2 实验室所有人员对客户的咨询应热情接待并给予清楚的答复。
4.1.3技术负责人组织测试部人员对客户提出的有关技术方面的建议和要求进行分析,在不违背检测/检验标准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客户的要求。
车检测机构规章制度内容
车检测机构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车检测机构的运作,提高车辆安全性和道路交通安全水平,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广大车主和驾驶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车检测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开展车辆技术检测工作,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公正性。
第三条车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原则,不得违法操作、弄虚作假。
第四条车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素质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信誉度。
第五条车检测机构应当定期对设备和工作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检测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工作条件的安全卫生。
第六条车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人员进行合格性认证和技术能力培训,确保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水平。
第七条车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检测档案管理和客户信息保密制度,保障车辆检测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第八条车检测机构应当积极开展技术交流和合作,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推动车辆检测工作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车辆检测第九条车检测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技术检测,包括机械、电气、轮胎、燃油和排放等方面。
第十条车检测机构应当对车辆检测数据进行及时记录和分析,形成检测报告并报告车主或驾驶人,告知检测结果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车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负责,如发现车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应当及时通知车主或驾驶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十二条车检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检测设备和工作流程进行标准化管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章车辆安全第十三条车检测机构应当加强车辆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驾驶人和车主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
第十四条车检测机构应当依法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测,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减少事故风险,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性。
第十五条车检测机构应当对车辆使用、维护和保养等方面进行指导和建议,帮助车主或驾驶人提高车辆使用和管理水平。
机动车检验投诉处理管理程序
机动车检验投诉处理管理程序近年来,机动车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成为了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
然而,各种车辆安全问题也频繁出现,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检验制度由国家引进并实行多年。
不过,在这一过程中,检验部门也不免出现失职渎职等问题,给车主和民众带来了不少困扰。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机动车检验投诉处理管理程序是十分必要的,本篇文档将主要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介绍一下这套程序的主要内容。
一、监管机构与权利在投诉和监管方面,本程序设立检验机构管理处,属于机动车检验部门下属行政管理机构。
监管机构有权调查机动车检验机构是否违反相关规定,以及监督这些机构按照规定进行车辆检验。
车主、社区和其他公民可以向该管理处投诉,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投诉受理程序投诉人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检验机构管理处提出投诉,确保此投诉为合法有效的投诉,并具有投诉人的基本信息、投诉车辆的基本信息、投诉内容和依据等必要信息。
检验机构管理处对提交的投诉进行初步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将进入后续程序。
三、调查核实与情况公告如果投诉人的投诉符合规定,检验机构管理处将指派专人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核实的过程中,检验机构管理处将会向投诉人告知调查进展。
如果问责情况可公开,检验机构管理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将情况公告。
四、实名举报在投诉过程中,如果发现涉及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投诉人可以进行实名举报,确保有关部门能够及时采取行动。
只有实名举报,才能从法律层面上承担有关行为带来的责任。
五、投诉处理结果在成功受理和核实投诉后,对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根据事实认定,采取相应行动,关于行政处罚等事项,检验机构管理处应及时公示,并且要严格保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得到应有的补偿。
六、投诉保密制度为规范这一管理程序,投诉过程中,任何人员都不能泄漏投诉人信息,尤其是涉及实名举报的投诉,并设立过程监督制度,旨在确保投诉处理的公正性、合法性,并切实维护投诉人的合法权益。
检测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
检测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
标题:试验室名称+作业指导书J6工地试验室作业指导书
名称:检测质量申诉的处理制度
实施日期:2022年03月25日
1、检测质量的申诉,由质量负责人受理和处理,并向主任报告结果。
2、受理质量申诉的有效期为三个月,自报告发出三日起,特殊的
项目有效期另定,但应在报告上,超过有效期的申诉概不受理。
3、质量申诉包括以下几点
①受检单位要求对试验结果做进一步解释,但未对检测质量表示
明显争议。
②受检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检测结论复测。
③受检单位未向试验室提出争议,而直接向上级领导部门申诉。
4、检测质量争议处理程序如下:
①质量负责人接到质量申诉后,分类登记而后负责处理。
②质量负责人会同检测室负责人检查原检测报告、原始记录、检
测仪器、检测方法、测试环境、数据处理、结论判断标准和方法,以
确认无误应发一份确认原检测报告正确有效的文件,并办理登记手续。
③若经检查,确因原始记录、数据记录、检测报告、结果判断等,其环节因数据的错误而造成的误判,应发一份对原编号的更改报告,
原始报告作废,并办理登记手续,对造成错误的责任人适当处理。
④若检查发现原检测条件、使用仪器、检测方法错误而造成的误差,应将备用样品重新检测,重新发送报告,一切费用由我计量测试
中心负责。
⑤若申诉方仍持争议,可由局计量测试中心支持重新抽样检测,
经济责任和政治责任由诉败方负担。
⑥不可重复性试验原则上不受理申诉。
⑦有关质量申诉处理的全部资料均作技术档案,由试验室主任处
理后交资料室保管。
机动车检测站处理投诉情况说明范文
机动车检测站处理投诉情况说明范文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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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的处理制度
对检验报告提出异议的处理制度__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申诉处理制度一、受检单位、送检单位、委托单位等对检测检验报告有异议时,应从检验报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概不受理。
样品无法保存、复现的,不受理申诉。
二、检验质量申诉包括以下几种:(一)被检单位要求对检测检验结果做出进一步解释;(二)被检单位不同意检测检验结果的结论,要求复检;(三)被检单位未向本中心提出异议,而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三、质量申诉由综合部负责受理、填写申诉表对申诉问题做出详细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申诉单位名称、申诉人姓名、职务、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检测检验报告编号、有异议项目、申诉日期、受理人姓名。
四、受理人接受申诉后,应及时向质量负责人报告,由质量负责人同有关部门查阅原始记录,了解分析检测检验方法、检测检验环境、仪器设备操作及检测检验过程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检测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确定处理方案。
当对检测检验结果正确性有怀疑时,应与申诉者协商进行复检。
当确认结果正确时与申诉者协商是否撤诉,如申诉者仍有异议可申请复检。
五、复检人员由部门部长指定,由原检测检验人员进行复检时,部门部长必须在场。
六、复检工作按正常检测检验程序进行,检测检验报告编号前加“F”字样。
检测检验结果与原检测检验结果一致时,发《复检结果通知单》并加倍收取检测检验费,检测检验结果与原检验结果不一致时,应发一份《检测检验报告更正通知单》,免收检验费。
七、复检检测检验报告的审批程序与正常检测检验报告审批程序一致。
综合部将复检检测检验报告和代替通知一起发至原检测检验报告持有部门。
八、经本中心确认的检测检验质量问题而被检单位仍有异议,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重新抽样检验,经济责任由败诉方负担。
已给对方造成影响者由败诉方在响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九、凡因检测检验人员责任而引发的质量申诉即构成质量事故,责任人应写出质量事故检讨报告,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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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制度
1.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必须严格遵守标准,规定和程序进行,按操作规程操作检测仪器、设备,确保检测质量;
2.顾客对检测质量提出申诉和投诉,办公室应及时受理,组织有关人员检测原始记录,了解分析检测过程,确定处理方案;
3.对顾客提出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经调查属本公司责任,对涉及到的责任人,按公司责任奖惩条例执行;
4.对顾客提出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经调查与事实不符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做好说服工作,不得为难用户;
5.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处理后,应填写《顾客申诉和投诉处理表》。
6.公司全体员工应积极配合,做好顾客检测质量申诉和投诉处理工作,如有打击报复行为,对责任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