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规范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程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工作。

第三条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实行总额控制、分级审批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是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制度;(二)负责汇总、统计、分析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信息;(三)负责审核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年度处置需求计划,并下达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年度损益额度;(四)负责分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库存物资报废审批;(五)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主要职责:财务管理部负责核定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年度损益总额指标;参与分子公司规定权限以上的库存物资报废审核;负责对报废库存物资处置资金的回收进行指导和监督。

审计部负责对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工作进行审计。

监察部负责对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工作进行监督。

第六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制度;(二)制定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制度;(三)负责汇总、统计、分析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信息;(四)负责审核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年度处置需求计划;(五)编制、上报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年度处置需求计划;(六)负责下达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年度损益额度;(七)负责分子公司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库存物资报废审批;(八)负责对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制度;(二)制定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制度;(三)编制、上报基层企业报废库存物资年度处置需求计划;(四)负责基层企业规定权限范围内的库存物资报废审批;(五)负责报废库存物资处置实施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

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类采购管理;(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三)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四)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五)负责集团公司采购专家管理;(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七)负责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八)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物资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包括物资供应商、施工或服务承包商(火电厂燃料及其运输供应商除外)。

第四条根据采购需求,供应商分为集采供应商和分采供应商。

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分采供应商是指可为集中采购外的分散采购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主要包括供应商登记、供应商评价、管理结果应用及不良行为管理等。

第六条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凡有意愿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应纳入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管理。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是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供应商管理制度;(二)负责建设、管理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三)负责制定供应商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四)负责对不良行为供应商进行处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合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公司成立供应商服务中心,设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的日常管理;(四)负责审核供应商登记信息;(五)负责供应商培训等服务工作。

第十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二)配合集团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工作;(三)负责提供供应商履约评价信息。

大唐微水发电厂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唐微水发电厂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大唐微水发电厂生产物资采购管理(试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生产物资的采购行为,加强廉政建设,提高经济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更好地为生产服务,制定本管理(试行)办法。

第二条生产物资的采购坚持归口管理、集中采购、分工负责、监督制约、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三条生产物资包括生产设备运行、维护、检修和生产技术改造所需要的物资。

第四条材料供应部是全厂生产设备运行、检修、维护、生产技术改造及三产等所有生产物资的订货、采购、商务谈判的专职机构,其他部门未经厂领导批准或材料供应部同意不得擅自进行采购。

第五条生产物资采购工作的基本程序是:使用部门提出需用计划,资金管理部门审批资金,经主管厂领导或厂长审批,报送材料供应部实施计划和采购。

第六条材料供应部计划和采购人员应经常到使用部门了解生产物资的使用要求和质量状况,不断改进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材料供应部每年对重点厂家和用户进行一次调研和审查,深入市场了解业务人员工作情况和价格变化情况。

业务人员要廉洁自律,奉公守法,要认真做好采购记录,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六条对采购进厂的所有生产物资,所有使用部门有权对质量和价格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材料供应部主任及厂领导反映。

第八条使用部门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材料供应部推荐供应厂商,由材料供应部决定是否进行考察和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单。

第九条材料供应部和米购人员,不得擅自变更米购内容。

第十条材料供应部负责编写、修订《生产物资供应目录》,为编写需用计划提供指导性价格,同时方便使用部门进行价格监督,并根据情况在我厂局域网上公布。

条件具备时,逐步实行网上米购。

第十一条关于采购方式的规定1 .单项采购计划在10万元及10万元以上的应采用招标方式。

招标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和《微水发电厂招标实施细则》,在厂招标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采用邀请招标时应注意:①邀请对象都要具备合格资质,保证被邀请的对象具有竞争性。

②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防止供应商之间互相串通。

大唐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唐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大唐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大唐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供应,特将实施步骤规范如下:二、申购及检验部门:序号名称申购检验部门1车间/工程原材料、物料设备、零配件类生技部生技部、供应部2办公用品、非生产用品行政部行政部、供应部3广告、宣传类行政部行政部、供应部(备注:采购,仓库统称供应部;工程,车间统称生技部)三、采购程序:1、项目工地操作程序:各项目部申报----经项目经理(负责人)汇总填制签认《采购计划单》(一式三份)------交主管副总(总工)审批------交供应部采购。

2、公司采购操作程序:各部门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月计划并填制《采购计划单》(一式三份)---报公司总经理或车间主任审批——交仓库核验——仓库没货需采购者,由仓库汇总——报供应部采购——供应部、生计部检验合格后入库3、仓库、生计部应负责进厂原材料质量检验、确认。

4、非计划性采购(突发事故或生产计划突然改变而进行的采购)或大宗固定资产采购:由相关部门部填写《采购单》---报公司总经理或分项目经理审批---供应部购买---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四、入库:1、入库前的检验控制程序:a质量检验:必须由计划人,生计部及仓库管理员共同验收,凡不合格均不可办理入库手续。

否则,根据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罚。

b入库手续的检验:所有材物料入库时均必须符合以上规定后方可办理相应入库手续。

2、库存量的管理方法:仓库配合车间核算出常用物资量佳库存量,保证生产的良性运转,且保障不占用过多流动资金。

a最低库存量:最低库存量到最低限时,由仓库管理员依实际生产情况上报申购计划并填写《采购单》。

(车间生产小组长见到主任签字的作业通知单后开始备货。

平时每套产品至少备有20套库存量,气溶胶至少有200套库存量。

)b最高库存量:应根据生产及仓库实际情况予以执行。

c所有设备常用配件及必备物资应根据实际生产运行情况以保持最低库存量。

e.介于产品的特殊性及行业的特殊要求,主要原材料入库时配套应有相关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标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标准目次前言 II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25管理目标 36管理内容 3附录A(规范性附录)物资验收入库流程图 9附录B(规范性附录)物资出库流程图 10附录C(规范性附录)物资退库流程图 11附录D(规范性附录)物资退货流程图 12附录E(资料性附录)到货接收记录单 13附录F(资料性附录)设备(装材)领料单 14附录G(资料性附录)入库单 15附录H(资料性附录)出库单 16附录I(资料性附录)开箱验收单(基建工程) 17 附录J(资料性附录)物资退库审批表 18附录K(资料性附录)退库单 19附录L(资料性附录)专用工具借用单、归还单 20 附录M(资料性附录)包装物借用单、归还单 21 附录N(资料性附录)出门证 22附录O(资料性附录)物资总台帐 23附录P(资料性附录)待验区标识牌 24附录Q(资料性附录)储存区标识牌 25附录R(资料性附录)作业区标识牌 26附录S(资料性附录)货位标识牌 27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及DL/T800-2012《电力企业标准编制导则》制定。

本标准替代《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仓储管理标准》[Q/CDT21902001-2013]。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2013年,本次是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的附录A~D为规范性附录,供标准使用者使用标准时执行用;附录E~S为资料性附录,供标准使用者使用标准时参考用。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投标中心)。

物资仓储管理标准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物资仓储管理工作。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Q/CDT21405001—201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闲置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报废库存物资处置管理办法(试行)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doc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doc

大唐集团制〔2014〕30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4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集中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的集中采购计划管理。

第三条集中采购计划包括采购需求计划、采购执行计划和采购工作安排。

第四条集中采购计划管理实行年计划、季调整、月安排。

第二章需求计划和执行计划第五条基层企业根据上报的年度投资、生产检修技改等计划,编制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将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分子公司。

第六条分子公司汇总基层企业及本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经本单位采购领导小组审核并平衡利库后:(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审核;(二)二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中,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上报集团公司备案;(三)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

第七条集团公司汇总分子公司及总部的年度需求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进行预审。

其中: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管理要求;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科技信息部负责审查年度需求计划所涉及的项目是否符合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要求;其他部门按部门职责进行预审。

第八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预审通过的年度需求计划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执行计划,提交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并平衡利库后,随集团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一并下达。

第九条特殊情况下,年度执行计划需要补充的,按季度以追加计划的形式对年度执行计划进行调整。

追加计划的上报、审核流程与年度需求计划相同,其中:(一)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二)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追加计划审核通过后,纳入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执行计划,属于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的,同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2009】11号文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2009】11号文附件)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采购管理,通过分级采购,发挥规模优势,提高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保障安全生产,明确职能责任,建立适应集团公司成为世界500强的先进物流体系,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办法》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上采购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对生产物资的分级采购管理。

第三条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发挥集团化优势,实现整体效益最大化原则;(二)分级管理,三级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原则;(三)集中招标采购和网上采购原则;(四)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监督原则。

第二章职能和分工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能(一)贯彻国家关于招标采购的法律法规,制定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二)确定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定期组织关于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的统计分析和改进修订工作;(三)根据基层企业按期上报的生产物资采购计划,确定集团层面生产物资采购方案,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四)构建与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相适应的资金结算体系;(五)负责对生产物资分级采购工作的监督指导,进行考核与评价。

第五条分、子公司职能(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对本公司生产物资采购工作进行统筹协调管理;(二)督促指导所管理和所属企业对集团层面集中招标采购计划的报送工作;(三)监督指导所管理和所属企业自行采购物资的网上采购工作;(四)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生产物资分级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评价。

第六条基层企业职能(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办法;(二)按时上报集团公司层面集中招标采购计划,计划须准确可靠并有很强的实效性;(三)组织实施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以外物资的网上自行采购工作;(四)参与集团公司与分、子公司生产物资分级采购管理其他相关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范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提高供应保障能力,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供应商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为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提供产品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包括物资供应商、施工或服务承包商(火电厂燃料及其运输供应商除外)。

第四条集团公司供应商实行分类管理,根据采购需求,将供应商分为注册供应商、准入供应商和战略供应商。

(一)注册供应商:是指通过集团公司指定的电子商务平台按要求提交资质材料并完成登记注册的供应商;(二)准入供应商:是指注册后提交申请并通过准入审核的供应商;(三)战略供应商:是指与集团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第五条供应商管理工作遵循“‘三公’原则、统一管理、动态考核、严进刚出”的原则。

(一)“三公”原则:即“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是指将供应商管理全过程信息在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内公开(法规禁止或与集团公司另有约定除外),通过规范合理的供应商管理流程及有效的监督机制,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利,保障所有供应商享有均等的机会;(二)统一管理:是指由集团公司建立统一的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凡是参与集团公司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应纳入供应商管理信息平台统一管理;(三)动态考核:是指通过日常管理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供应商整体实力、采购活动参与情况、合同履约情况、奖惩情况等方面的综合量化考评,实现对供应商的动态考核;(四)严进刚出:是指严格执行供应商的注册、准入、选拔、考评及处理制度,大力培育优质供应商,持续优化供应商结构,提升供应质量,控制供应风险。

第二章组织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一)审议供应商管理基本制度;(二)研究确定供应商管理工作重大事项;(三)审定重点品类采购项目准入及战略供应商;(四)审定严重及以上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理结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

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工作,提高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的生产准备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使新建机组投产后能够安全、稳定、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准备工作一般从项目起步开始至项目试生产结束为至,包括项目筹建阶段(从项目起步到项目开工)、建设阶段(项目开工到试运结束)、试生产阶段(火电试运行结束后6个月,水电试运结束后30天)。

第三条生产准备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成立生产组织,配置人员,人员培训和定岗,编制规章制度、标准和规程,构建生产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物资准备,机组试运、验收和移交管理,发电机组运营等。

第四条项目单位要高度重视生产准备工作,把生产准备工作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贯穿到项目建设的整个全过程。

本着生产、基建一体化的原则,做到“两优化”的有机结合,实现基建与生产的无缝交接。

第五条项目单位要建立健全生产准备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责任,生产准备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七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是生产准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各所属企业的生产准备工作。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项目单位的生产准备工作,规定了其职责、管理规范和工作基本要求等。

第二章责任制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的职责(一)组织制定和不断完善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生产准备管理体系。

(二)检查和督导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项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

(三)组织各项目单位交流生产准备工作经验。

第十条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的职责(一)按照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制定和完善本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生产准备管理体系。

(二)检查和指导本公司所属各项目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生产准备管理办法和相关要求,开展生产准备工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制办法补充规定20XX1.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制办法补充规定20XX1.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2008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作业的管理,保证作业人员行为的可控在控,集团公司制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逐步开展试点和推广工作,现就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特作如下补充规定:一、可以不通过任务系统下达的任务对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可以不使用任务系统下达的任务进一步明确如下:1.设备、系统或气候正常情况下的点检、运行、检修巡视检查,但不得进行任何维护和检修工作。

2.其他各类人员日常现场各类非接触类检查。

3.汽、气、水、油、氢、煤、粉、灰、渣采样类的工作;4.在生产现场进行的煤、油、酸、碱、灰、渣、石粉、石膏等装、卸工作。

5.石子煤清运、生产区域保洁工作。

6.运行调整性操作是指设备(调整门除外)状态不发生变化,只改变运行参数的操作。

如:(1)热力系统:温度、压力、真空、流量、水位、油位、料位调整;各类风机风门调整;给煤机的给煤量调整;各类调整门调整性操作。

(2)电气系统:发电机有功负荷、无功负荷调整;发电机内冷水温度、流量调整;氢冷发电机的氢气湿度、纯度调整;空冷发电机的空气温度、压力调整;变频电机的转速调整。

7.“程控操作”系指操作人员一键发出指令后,系统能够按照事先编制好的程序、无需就地有辅助操作的。

如各类系统的程控启停。

8.按试验方案,在控制室进行,无需就地协助操作的如火灾烟雾报警装置的试验;各类光字、音响报警试验;具体项目明细,由企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补充确定。

9.紧急事故处理时的相关操作。

二、通过任务系统下达,可以不开工作票、操作票的工作1.热力、机械、土建等检修维护工作,在检修已经签发工作票,但尚未履行许可手续前的材料、备品、备件、工器具的搬运、摆放工作,可以不使用工作票,但如果在易燃、易爆、有毒场所、升压站、配电室、电缆沟道、电缆夹层、电气及热控等电子设备间,必须在履行许可手续后,在监护人的监护下,方可开始工作。

电厂物质管理制度

电厂物质管理制度

物质管理制度
1、电厂的所有备品、配件、工具等物资必须登记造册、建帐入库,按照要求
妥然保管。

2、严把备品、配件的入库质量关,绝不允许伪劣产品、质次产品进入仓库,
必要时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试验,合格后方可入库或投入使用。

3、对油类、化工材料应分开存放,存放地点严禁烟火,并设置灭火消防器材。

4、工器具使用一般应在当天归还仓库,外借工器具,必须有厂领导批准签字
后方可出借,并办理借用手续。

5、严格物质材料出库制度,向仓库领用材料必须由厂主管该项业务的负责人
批准,方可办理领料出库手续。

爆破、油料出库由人保科长或业务副厂长批准。

各类物质要杜绝白条出库。

6、保管员要认真搞好物质、材料管理,及时准确记账,做到账物、帐帐相符。

要及时掌握材料使用情况,对所缺的常用备品材料及早提出进料清单,报厂领导审批后采购,确保正常生产和巡全发电需要。

7、每年年底,对备品、配件的保管工作进行一次盘底检查和防腐等保养工作。

8、办公和劳保用品领用制度
(1)电站各科室及班组车间所需办公和劳保用品,原则上毎季度根据工作需要,向厂部编报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统一购买,购买高级办公劳保用品,必须报公司批准。

(2)全站(厂)职工必须爱护办公和劳保用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降低消耗。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制办法(大唐集团制〔〕21号)1.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制办法(大唐集团制〔〕21号)1.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1号)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8〕2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任务管理,保证生产现场人员行为的可控在控,防止人员责任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任务管理实行生产任务单制度。

没有生产任务单不能开票工作,防止现场人员作业的随意性,杜绝无票作业。

第三条生产任务单包括管理任务单、工作任务单、操作任务单三种,其工作流程为生成生产任务单、下达生产任务单、接收生产任务单、执行生产任务单、终结生产任务单五个环节。

第四条管理任务单适用范围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工作安排需要使用管理任务单,如:重大危险源评估、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以及。

依据安全生产各项标准和制度要求定期开展的管理工作等。

第五条工作任务单适用范围除以下工作外的所有工作(包括管理工作)均需要使用工作任务单。

1.生产区域的日常巡视检查类工作。

例如:点检巡视检查、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现场例行安全检查等;2.生产区域的采样工作。

例如,汽、气、煤、油;3.生产区域的灰渣清运工作和保洁工作;4.集团公司两票管理标准中规定的紧急处置的工作。

第六条操作任务单适用范围在生产区域内,除以下操作外,其余所有操作均需要使用操作任务单。

1.运行调整性操作;2.程控操作;3.紧急事故处理时的相关操作。

第七条各基层企业应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任务单适用范围,列出本企业不需要在生产任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和需要登记但无需开票的任务清单,经分、子公司审核后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备案。

第八条生产任务单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实现闭环管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各发电企业。

第二章责任制第十条集团公司管理职责1.制定集团公司系统生产任务管理制度;2.指导和监督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发电企业对生产任务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3.组织研究生产任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并提出对策;4.对集团公司系统内生产任务实施动态管理。

大唐物资管理制度

大唐物资管理制度

大唐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大唐公司的所有物资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资管理应根据公司的经营需求和财务状况,合理、合规地采购、使用和管理公司的物资。

第四条物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成本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五条物资管理应加强合同管理,严格执行采购合同,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第六条物资管理应加强库房管理,科学合理地组织物资的入库、出库和库房管理。

第七条物资管理应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明确相关工作流程和责任。

第八条公司应加强供应商管理,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用。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九条采购活动应当根据公司的经营需要和财务预算计划,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第十条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十一条采购活动应当实行定点采购或公开招标等方式,根据采购量、质量、价格、交货期等综合考虑,选择最佳采购方式。

第十二条采购活动应当加强供应商资信调查,对供应商的资信、经营资质、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进行评估,建立供应商档案。

第十三条采购合同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采购需求,明确货物的品种、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付款方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合同实行严格的跟踪管理,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第十五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物资供应链管理制度,依据需求预测、库存管理、供应及传递、库存监控、供应商管理等环节,实现物资流程的全面可控。

第十六条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采购档案管理制度,对采购合同、采购凭证、报价单等进行归档并定期进行审核。

第三章库房管理第十七条公司的库房管理应当严格执行物资入库、出库、盘点、管理等程序,确保物资的安全和完好。

第十八条库房管理应加强对入库物资的验收,确保物资的准确、完整和规范。

第十九条库房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库房存货台账,做到实时监控库存情况,及时报告库存变动情况。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制办法1.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制办法1.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任务管理办法(2008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产任务管理,保证生产现场人员行为的可控在控,防止人员责任事故发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任务管理实行生产任务单制度。

没有生产任务单不能开票工作,防止现场人员作业的随意性,杜绝无票作业。

第三条生产任务单包括管理任务单、工作任务单、操作任务单三种,其工作流程为生成生产任务单、下达生产任务单、接收生产任务单、执行生产任务单、终结生产任务单五个环节。

第四条管理任务单适用范围安全生产的重要管理工作安排需要使用管理任务单,如:重大危险源评估、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等。

第五条工作任务单适用范围除以下工作外的所有工作(包括管理工作)均需要使用工作任务单。

1.生产区域的日常巡视检查类工作。

例如:点检巡视检查、运行人员的巡回检查,现场例行安全检查等;AAAAAA2.生产区域的采样工作。

例如,汽、气、煤、油;3.生产区域的灰渣清运工作和保洁工作;4.集团公司两票管理标准中规定的紧急处置的工作。

第六条操作任务单适用范围在生产区域内,除以下操作外,其余所有操作均需要使用操作任务单。

1.运行调整性操作;2.程控操作;3.紧急事故处理时的相关操作。

第七条各基层企业应根据集团公司确定的任务单适用范围,列出本企业不需要在生产任务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和需要登记但无需开票的任务清单,经分、子公司审核后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备案。

第八条生产任务单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行,实现闭环管理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实施细则,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第九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和各发电企业。

第二章责任制第十条集团公司管理职责1.制定集团公司系统生产任务管理制度;AAAAAA2.指导和监督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发电企业对生产任务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考核;3.组织研究生产任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和共性问题,并提出对策;4.对集团公司系统内生产任务实施动态管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2007-04-29大唐集团制〔2005〕143号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加强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工作,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集团公司总体经济效益,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评价细则3.生产物资管理定量评价指标解释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目录二○○五年八月十五主题词: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办法通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5年8月16日印发附件1: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成本,提高集团公司总体经济效益,为设备安全、经济、可靠、稳定运行提供物资保证,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的生产物资管理,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生产物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集约化管理原则: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作为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履行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职责;分支机构和子公司,按照集约化管理的思路不设立独立运营的物资机构;基层企业只设置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履行本企业物资管理职责;(二)计划管理原则:物资采购必须坚持有生产项目和资金计划原则,搞好综合平衡;(三)集中采购原则:为确保供货时间,保证采购质量,优化和控制采购成本,对重大技术改造、重大非标项目和具备一定数额的物资由物资公司按照规模化集中或招标的方式组织采购;(四)先利库后订货原则:为防止物资积压,优化库存结构,应充分利用企业的物资存量资源,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五)依法监督原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规范物资管理及采购行为,实施依法监督,提高采购透明度。

第二章职责和分工第四条本着“确立责任意识,加强责任管理,实行责任考核,严肃责任追究”的管理思路,明确系统各企业在生产物资管理方面的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生产物资全过程管理的系统化、规范化。

第五条集团公司职责(一)负责审批有关物资管理的标准和办法;(二)负责生产物资管理工作发展的战略规划,并协调与指导其实施;(三)根据集团公司的生产计划,对生产物资的管理、采购、网络运营进行监督;(四)负责对物资公司物资管理和采购的监督指导。

第六条物资公司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编制集团公司物资管理的工作标准和办法,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基层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并进行指导、协调、检查、评价;(二)负责集团公司物资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营管理,负责物资编码的标准化及物资统计工作;(三)负责集团公司危机事件所急需的物资和防汛抢险物资的供应工作;(四)对物资的质量、价格进行监督、分析和管理,编制物资指导目录;(五)监督基层企业物资招标采购程序,建立和管理物资采购评审专家库;(六)负责物资的调度、调剂、配送与采购,协调基层企业做好物资采购的优化和选型工作;(七)负责备品配件的管理;(八)负责大件物资运输的协调和管理;(九)负责编制合格的供应商目录,并对其资信和物资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对业绩差的供应商的预警机制;(十)物资公司向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基层企业提供物资管理评价报告。

第七条分支机构和子公司职责(一)负责贯彻集团公司物资管理规划、制度、办法和标准;(二)负责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物资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三)监督基层企业的物资管理工作;(四)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涉及所管理和所属企业的生产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第八条基层企业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制度、规定和办法的实施;(二)按照本办法做好本企业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企业的物资管理制度;(三)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编制物资需用和采购计划;(四)负责本企业生产物资的统计与分析、总结与上报;(五)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与本企业有关的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第三章计划、采购与验收管理第九条基层企业物资部门结合年度生产项目和资金计划,按照集团公司生产物资管理目录分类编制物资采购计划。

在重大技术改造和非标项目的生产计划确定后15天内将物资计划报送物资公司;生产运行、维修物资计划每年12月30日前报送物资公司。

各类物资由物资公司汇总、分析确认后20天内编制集团公司物资采购计划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十条集团公司生产物资采购实行招标和集中规模化采购方式。

凡是物资单项合同预算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人民币的或国家法律、集团公司规定必须招标的物资实行招标采购。

物资公司编制的生产物资采购计划中所须采购的物资由物资公司集中规模化采购。

预算金额在200万元及以上的由物资公司组织招标采购,评标报告报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基层企业负责招标采购的评标报告报物资公司备案。

第十一条物资公司组织设立物资招标采购组织机构,成立招标评标委员会,原则上成员由物资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基层企业人员组成。

第十二条招标采购程序按集团公司有关招投标管理规定执行。

由基层企业自行组织的物资招标,重要的物资公司负责监督和审查其招标采购程序,任何企业不得将应招标采购的物资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未规定必须招标和集中规模化采购的物资,基层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采购方式,但应广泛收集物资质量、价格等市场信息,选择三个及以上的供应商,从质量、价格、信誉等方面择优采购(仅有唯一供应商或特殊要求的除外)。

第十四条基层企业对到货物资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验收。

验收标准按合同约定执行。

一般物资由物资部门进行外观和数量验收;技术要求较高的物资由物资部门和生产部门共同验收;成套设备和重要物资除物资和生产部门参加验收外,还应组织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同和技术协议要求制造厂参加验收的,应及时通知制造厂参加验收。

第四章合同、信息与统计管理第十五条物资采购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订立合同的双方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基层企业在合同签订前应经过相关部门会签,主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集中采购的物资,由物资公司组织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物资合同实行质保金和质保期制度。

合同书条款应齐全,特别在质量要求、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计量单位、运输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验收标准、结算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上要具体、明确。

第十八条发现采购的物资与合同约定不符,按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如是供应商问题,应及时通知该合同的承办部门,在约定时间内向对方书面提出异议。

须索赔的,在合同规定的索赔期限和保证期限内办理索赔事宜,必要时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第十九条基层企业应确定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应设专人管理合同,建立标准的台帐,统一编号,分类建档。

第二十条物资公司负责建立集团公司物资管理信息系统,并进行全过程管理。

基层企业建立本企业的物资管理信息系统,集团公司信息系统与基层企业连接,发布信息、动态查询、调度调剂、网络采购。

第二十一条基层企业应按照国家统计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做好物资统计工作,应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统计台帐,统计报表按集团公司物资统计制度组织编报。

第五章供应商管理第二十二条集团公司建立主要物资供应商网络,实行供应商资格评审制度,定期进行评价与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十三条物资公司采取基层企业推荐、供应商申请和物资公司邀请等方式对供应商资格进行资格认证后并办理入网手续,管理供应商网络成员档案,负责收集基层企业对供应商的反馈信息。

第二十四条基层企业负责向物资公司推荐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及时反映供应商的履约情况和产品质量信息,以便对供应商进行动态考核。

第二十五条物资公司每年组织对供应商网络成员的资质、业绩及产品应用情况进行核查,提出供应商网络成员的调整意见。

会同基层企业根据不同情况,通过检查供应商的设备、设施、人员构成、技术实力和质量保证体系、各项资质、资信证书的办法,对供应商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能力、履约能力做出认定和认证。

对于有必要进行专家论证的供应商,物资公司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并提出专家论证报告。

第六章备品配件管理第二十六条备品配件实行网络化管理。

物资公司和基层企业分别负责集团公司和本企业备品配件管理网络的建设。

应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专职机构和专责人员,健全备品配件管理责任制,使备品配件的定额、计划、采购、储备、调拨、统计、供需成员管理协调、高效、快捷。

第二十七条备品配件管理应遵循集约化归口管理、定额管理与科学储备、综合储备与协调调度、盘活库存与资源优化、资源与网络优化管理、规范管理与择优采购、及时供应与确保质量的原则。

第二十八条根据备品配件的重要程度和储备方式采取物资公司和基层企业两级定额储备管理,分别科学制定储备定额。

(一)储备管理采取集中储备、同类型机组基层企业分工或联合储备、供应商网络成员单位储备等方式。

物资公司负责组建同类型机组企业分工或联合事故备品储备组,制定储备方案,储备组成员企业按方案完成储备任务,同时与重要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委托其代为储备。

上述储备方式以外的备品配件基层企业自行储备。

(二)集团公司集中储备和同类型机组分工或联合储备的事故备品定额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制定。

其他储备定额由基层企业自行制定,并报物资公司备案。

第二十九条新建(扩建)机组随机备品配件应在投产半年内纳入备品配件管理网络。

第三十条备品配件动用后应及时补充,使备品配件时刻处于备用状态。

第三十一条备品配件具体管理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备品配件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章仓储、调度调剂与废旧物资管理第三十二条基层企业物资仓储应规范、科学,实行仓库一级管理。

应建立岗位责任、验收发放、保管保养、定期盘点、帐目单据、废旧物资、工作交接、安全防火、清洁卫生、检查评价等方面的仓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条库房做到卫生清洁、文明管理。

物资进行分库、分区、分架、分货位存放,库房内应库、架、层、位四定位,帐、卡、物、资金四相符。

露天仓库做到码放整齐、堆垛合理。

第三十四条物资的保管保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按物理、化学属性分类保管保养。

基建移交生产的物资,应及时按本办法分类建帐、仓储。

事故备品应单独存储,定期盘点,保证长备常新。

第三十五条物资公司负责集团公司系统内物资调度调剂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调剂余缺、降低库存。

物资公司和基层企业在实施采购前,首先调度调剂系统内物资和利用基层企业库存物资。

物资调剂的价格由物资公司组织调剂单位协商确定,原则上按原价加运至调入单位的运杂费、仓储保管费计算。

备品配件的调剂可采取实物借还的方式。

第三十六条形成固定资产的物资报废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办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