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外出进修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为了不断的引进和学习医学及其管理的先进知识和技术,为推动医院的发展和进步,为了满足医务工作者的求知欲望和要求,从而更好为病人服务,现制定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培训和学习的管理规定。
一、主管部门
院长、分管副院长、主管科室、人力资源部(人事科)、财务科。
二、外出进修和培训的类别
1.从时间上分为长期进修(三个月以上),短期培训(一个月以内,含临时一周以内的学习)。
2.从费用负担上分三类,分别是公费外派类、医院支持类、自费类。其他的视为短期培训(一般每次最长不超过1个月)。
三、办理程序
1、长期进修:医院高层管理委员会确定进修或培训项目→由科主任结合积分和业务需要推荐人选→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院长批准→报院委员会批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核对后签订《进修协议》并办理有关手续→外出。
2、短期培训:医院根据需要派出或科室选拔推荐→主管院长审批→办公室审核后填写《参加培训协议书》→参培。(
3、临时学习类,报主管领导同意后可参学。
四、进修培训和学习人员的条件
(一)医院支持类:
1、诚信有德,无重大违纪行为,无法律和经济纠纷,勤奋好学,积极上进,有培养前途。
2、工作能力或工作业绩稳居前列,在学习期间工作不受影响或工作任务有人接替。
3、年龄一般不超过四十五周岁;在本院连续工作满二年;属专业技术人员的,具备基本资质;所学内容与本职工作相同。
4、属于劳动合同制员工或可以与医院签订长期劳动合同;能够遵守《进修协议》,愿意履行进修管理办法规定的义务。
5、经指定医院查体:身体健康。
五、费用负担和进修培训期间的待遇
(一)公费外派类
1、进修费用的分担(长期)
(1)开始去和结束回的往返交通费(汽车、火车硬座、轮船四等舱,下同),时间超过3个月的,每3个月一次的往返交通
费和中途医院要求往返的交通费。该费用实报实销。外派人员所乘坐的交通工具超过此规定标准的,超出部分由自己负担。
(2)前期联系进修单位的费用。如需出差,按出差规定执行,其它由医院同意开支的费用,由医院承担。
(3)进修单位实际收取的进修费(包括培训费、教材费、材料费、实验费等与学习直接相关的费用)的90%由医院承担。
(4)住宿费:入住进修单位集体宿舍的,医院承担住宿费的90%;在进修单位集体宿舍以外住宿的,必须租住居民住房,医院给予租房补贴,具体补贴比例根据进修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房租的60%。
(5)以上费用实行先借后报,除一次性交纳的费用外,实行滚动借款、滚动报销,每次借款不超过单位承担的该阶段费用的比例。
(6)进修期间的待遇:工资按该岗位基本工资加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按积分所在档次发放。
2、短期学习:医院指定的或为完成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的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指派的临时学习,医院负担所有费用,工资奖金等不受影响。
(二)医院支持类
1、进修费用的分担:出差规定内的所有实际花费个人承担20%,医院支持80%。培训费(课程费、教材费等)医院支持50%。培训结束后,员工持有关费用单据按规定报销。
2、进修培训期间待遇:每月的培训时间连同休班累计不超过8天的(法定节假日另加),工资绩效照发;超过8天的(法定节假日另加),超过部分按事假对待。其他福利按积分档次发放。
(三)自费类
1、自费外出进修的,按长期事假对待,所有费用自负。
2、自费外出培训学习的,所有费用自负。培训项目与本职工作相同且每月连同休班累计不超过8天的(法定节假日另加),不减发工资和奖金;超过8天的(法定节假日另加),超过部分按事假对待。培训项目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所有时间按事假对待。
3、劳动合同制员工自费外出进修的或自费外出培训超过1个月的,可以保留劳动关系,同时与医院签订长期事假协议作为劳动合同附件,进修期间的保险费全部由个人负担(由当事人在进修前一次性预交到医院,有工资的可以从工资中抵扣,抵扣不足部分现金预交)。期满不按期返回的,按违约处理。
六、义务与约束
1、协议管理:凡进修人员都要与医院签订《进修协议》或《参加培训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如:进修结束后必须按期返回,自进修返回之日起连续为医院工作的年数,交纳风险金、进修的基本要求等等。
2、风险金管理:凡医院外派进修人员,进修前根据进修项目和费用等具体情况,进修人员向医院交纳5000-20000元作为风险金,风险金按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期不足3个月的按活期利率计息),不计复利。自进修结束之日起在我院连续工作满6年后,医院一次性把本金和利息发还给当事人。如违反《进修协议》,风险金及利息不予退还。
3、服务期未满辞职的管理:工作中途辞职或进修不归等,必须退还进修期间甲方付出的各种费用和因其进修甲方安排顶岗人员的费用,同时乙方须向甲方赔偿因技术人员断档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费5万元。
4.经查实进修人员在申请、学习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利用培训时间做其他事情、被培训组织单位批评处理、未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考试不及格等现象的,医院可以酌情取消给予的优惠政策或取消医院同意支付的费用,并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理。经决定需返还医院的费用,医院可从工资中优先扣除。
七、外派进修期间的基本要求(详见《进修协议》)
1、进修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和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自觉接受进修单位的管理。进修人员因违法违规违纪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进修人员自负,由此导致进修中断的,医院已经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可从工资或风险金中抵扣)。
2、外出进修人员,每月一次进行认真的进修总结,将进修中学到的知识、技能、技术等收获进行详细归纳和记录,写出进修总结报告,向分管院领导汇报。路途近的要亲自回院汇报,远的可以采用其他形式汇报。回院汇报的,除提交进修报告外,要采用多种形式与同事和领导交流信息。分管领导对进修报告出具评价意见后由人力资源部备案。不认真进行总结和记录的,医院可以停止支付有关费用或中止进修培训。
八、进修和培训期间的安全
外出进修和培训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切实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出现伤亡、失窃等问题,出现失窃(抢劫)的,其损失由个人承担;出现伤亡属于工伤的,按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不属工伤的,有关损失和费用由个人承担或依法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