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农村发展党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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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党员程序
(2010年1月1日)
1、提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书内必须写明加入中国共产党)。
2、组织委员接收、保管、向申请人出具书面的签收凭证(表一、表二)。
3、30天内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审核(六大方面)。
4、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参加入党积极分子遴选测试(测试安排在每年的第一
季度,题目由区委组织部提供,镇党委评卷)。
5、按分数的高低排序并结合当年发展党员的计划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数,
(常数需要保持3名)被确定的积极分子至下一年6月底有效,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6、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两星期内需交《入党申请人信息采集表》、《入党申请
书》、《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申请人员的培养情况记录表》即(表三)给组办备案。
7、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测试(由镇统一组织开卷考试,测试结果一年有效,
测试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8、积极分子培养满一年,且其他条件成熟的,可以召开意见征求会,征求
党内外群众意见(表四-表八),并结合积极分子培训测试结果由支委会讨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
9、确定发展对象后于60天内完成政审,镇党委派人与其谈话。参加镇党
委组织的入党前短期的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培训的,党组织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做好辅导,培训时间要求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学时。
10、召开接收预备党员支部会前,发展对象资料需公示7天(表九),(可以
吸收为预备党员的资格要求:1、已确定为发展对象;2、发展对象政审合格;3、完成短期集中培训)。党组织联系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介绍人一般不能由亲属担任。
11、入党全套资料交组办(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
表八、表九、表十一)。
12、党委派人员与其谈话—→党委审批—→发放《发展新党员批复通知书》。
1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向支部提出转正申请。
14、预备党员资料需在转正会议前公示7天(表十二)。
15、召开预备党员转正会议。(如因支部原因延迟开会的,支部决议内容需
加“同意按时转正”字样)
16、资料交党委审批(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表
八、表九、表十一、表十二、表十四、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考察表)。
17、发放转正通知书。
其他注意事项:
1、入党申请书、转正申请书需要注意格式及用纸(亲笔签名签日期)。
2、上交的资料如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入党志愿书等,需按要求填写好或
贴照片再上交。
3、转入组织关系的党员,请在一个星期内把《党员信息采集表》交组办。
4、积极分子考察不满一年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5、核对党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