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总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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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废处理管理制度

医废处理管理制度

医废处理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保护环境、确保医废安全处理,提高医院整体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订立本医废处理管理制度。

本制度涵盖医废的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的全过程,适用于本医院全部部门。

2. 医废分类2.1 按来源分类:— 2.1.1 传染性医废:包含感染性病人产生的废物、手术室废物、病理试验室废物等。

— 2.1.2 非传染性医废:包含非感染性病人产生的废物、手术室的非传染性废物、临床试验室废物等。

2.2 按处理方式分类:— 2.2.1 医疗废物:需要进行特地处理的医废。

— 2.2.2 常规废物:符合环保要求经过简单处理后可以作为普通垃圾进行处理的废物。

3. 医废收集与储存3.1 各科室应依据医废分类要求设置不同的医废容器,并明确标注容器的用途、分类和注意事项。

— 3.1.1 传染性医废应使用带有防漏设计和防滴漏功能的密闭式容器,且外部应有明显标识,随时保持清洁。

— 3.1.2 非传染性医废应使用经过消毒的密闭式容器,容器应有可视窗,清洁并定期更换。

3.2 医院将划定医废存放区域,确保医废的安全存放和转运。

—3.2.1 存放区域应定期进行消毒,并定期清理清扫,保持乾净。

—3.2.2 存放区域内应设置医废分类标识牌,明确放置位置。

— 3.2.3 对不同类别的医废应分类存放,严禁混放。

3.3 医废应及时进行密封打包,妥当保管,并定期进行医废转运。

— 3.3.1 医废应在24小时内进行打包,并使用一次性塑料袋进行密封包装。

— 3.3.2 每包医废应密封固定,并在外部标注有关信息,包含医院名字、科室、打包人员、打包日期等。

— 3.3.3 医废转运过程中,应采取防滴漏、防撞击等措施,确保运输安全,严禁流动或露天转运。

4. 医废运输4.1 医院应选择有资质的运输公司或合作伙伴,确保医废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和法律合规。

— 4.1.1 运输公司应具备医废运输资质,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 4.1.2 医院应与运输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搭配事项,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4篇)

科室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科室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工作,保障医院环境的卫生和员工的健康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内产生的各类医疗废物的分类、临时存放、收集和处置。

第三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科室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处置工作由科室内指定的专人负责。

相关人员应接受培训,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处理方法及相关知识。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是指将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通过分类方式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废物。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处置,是指将科室内分类好的医疗废物按照处理方法进行集中收集、处理或销毁的过程。

第七条医疗废物分类处置工作应加强科室与医务人员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置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第八条科室负责人对本制度负责,并组织相关人员定期检查医疗废物分类处置情况,确保遵守本制度的执行。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第九条医疗废物的分类按照其危害程度划分为6类,分别为:(一)感染性废物:指被传染并且可能使人感染的医疗废物,包括临床以及实验室产生的传染病生活垃圾、废弃药品、注射器、针头、压滤袋、污染的敷料等。

(二)有害性废物:指对人体健康或者环境造成有毒有害影响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药物、废弃药品包装物(如包装纸盒、内衬材料、塑料药瓶等)、农药瓶、荧光灯管、废电池等。

(三)化学性废物:指含有有毒化学品,能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医疗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药品容器、废弃的试剂瓶、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四)放射性废物:指含有放射性物质,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放射性危害的医疗废物,包括放射性药品废物、放射性药品外包装废物、放射性探针、放射性试剂瓶等。

(五)一般性废物:指除上述分类外的其他医疗废物,包括医用纱布、纱布包扎过的废弃物、过期的试纸、废弃的纸质、塑料制品等。

(六)尖锐器械:指科室内使用的可能伤及人体的刀片、注射器、针头等。

第十条科室内的医疗废物产生、分类的原则为:(一)废物应按照上述分类进行划分。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一)成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监督、指导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工作。

(二)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医疗废物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医疗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医疗废物的收集、储存、运输等工作。

四、医疗废物分类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血清、血浆、羊水、胎盘、人体组织、器官、脓液、痰液、粪便、尿液、呕吐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锐器、玻璃制品、瓷器、手术刀、缝合针、注射器、输液器等。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物、药剂、药瓶、药盒、药袋、药片、药丸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杀虫剂、灭鼠剂、废弃的实验动物尸体等。

(五)其他废物:包括废弃的敷料、棉签、纱布、纸巾、一次性医疗用品、塑料制品等。

五、医疗废物收集(一)医疗机构应根据医疗废物的分类,设置相应的收集容器,并贴有明显标识。

(二)医疗废物应由专人负责收集,并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进行分装。

(三)医疗废物收集过程中,应避免交叉污染,确保医疗废物收集的安全性。

六、医疗废物储存(一)医疗机构应设置专门的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并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如防鼠、防蚊蝇、防盗等。

(二)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定期进行消毒、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三)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确保储存安全。

七、医疗废物运输(一)医疗机构应使用专用运输工具,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将医疗废物运输至指定的暂存场所。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3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3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公共健康,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下面是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目的和适用范围: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包括医疗机构、医药企业、药店等相关单位。

2. 安全管理责任: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医疗机构的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环境保护部门等。

3. 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管理,包括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尖锐器械等。

4. 医疗废物收集和运输:明确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方式,包括使用专用的容器和标识,并确保收集和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污染。

5. 医疗废物处置设施:规定医疗废物的处置设施应符合相关的环境保护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6. 员工培训和安全防护:要求医疗机构对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

7. 监督和检查:建立医疗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8. 处罚和奖励措施: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给予处罚,对符合管理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表彰。

9. 法律法规依据:列举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据,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责任。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减少医疗废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促进医疗废物的合理利用和处置,保护公共健康和生态环境。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2)是指对医疗废物的收集、分类、运输、处理等环节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1. 收集管理: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收集点,规定医疗废物的收集容器、收集方法和频次,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收集。

2. 分类管理:根据医疗废物的属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不同类别的废物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医用设备等。

3. 运输管理:规定医疗废物运输的要求,如特定的运输车辆、装载容器和包装方式,并要求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护和事故应急准备。

4. 处理管理:对医疗废物的处理方式和设备进行规范,如焚烧、消毒、无害化处理等,确保废物处理的安全、环保。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产生的医疗废物的处置管理。

三、管理机构(一)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的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二)医疗废物处置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的具体工作,包括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运输以及处置等。

四、医疗废物分类与标识(一)医疗废物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分类:一类医疗废物、二类医疗废物、三类医疗废物、四类医疗废物。

(二)医疗废物应根据分类要求进行正确的标识,以便于管理和处置。

五、医疗废物的包装(一)医疗废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包括包装容器、包装方法等。

(二)医疗废物的包装应保证包装材料的完整性,避免医疗废物外泄和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

六、医疗废物的运输(一)医疗废物的运输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包括运输的工具、运输的路径等。

(二)医疗废物的运输人员应接受专门培训,具备运输医疗废物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七、医疗废物的处置(一)一类医疗废物应进行专门的焚烧处置。

(二)二类医疗废物应进行专门的高温蒸汽消毒处置。

(三)三类医疗废物应进行专门的化学处理处置。

(四)四类医疗废物应进行专门的物理处理处置。

八、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建设与管理(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医疗机构应制定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管理制度,明确设施的使用和管理要求。

九、医疗废物处置记录和报告(一)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处置记录和报告制度,记录每次医疗废物的处置情况和处置人员。

(二)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废物处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十、医疗废物处置的监督与检查(一)上级主管部门应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处置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十一、违规行为的处理对于违反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行为,医疗机构应及时进行纠正,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环境卫生,根据《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医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医院、诊所、药店、化验室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依法管理、预防为主、分类处置、妥善处置、监督管理。

第四条监督管理:由卫生监督部门依法对医疗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五条违法行为处理: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进行处理,并公布处理结果。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管理第六条医疗废物根据不同特性分为感染性医疗废物、化学性医疗废物、药物残留物、尖锐器械、废药液等五类,应按照特性进行分类存储、处置。

第七条医疗废物分类方法:单位和个人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具体特性,进行分类存储和处置,确保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不混合交叉,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八条感染性医疗废物:应在采用专用容器内进行密封存放,使用完毕后及时送达指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九条化学性医疗废物:应按照化学性质进行分类存储,采取专门的处置方法,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和危害。

第十条药物残留物:应按照药物种类进行分类存储,避免药物残留对环境和健康造成影响。

第十一条尖锐器械:应在专用容器内进行存放,使用完毕后即刻进行封闭处理,避免造成伤害。

第十二条废药液:应按照药物种类进行分类存储,并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确保废药液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第三章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管理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具备医疗废物处置相关资质和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要求。

第十四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医疗废物处置计划,并按照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做好医疗废物处置工作。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营。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档案,对每批次的医疗废物进行记录和备案,并保存一定期限。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规范化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废物的定义及分类1. 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如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废弃的血液、血清、分泌物、排泄物、使用后的敷料等。

(2)病理性废物:如废弃的病理切片、废弃的尸体、废弃的器官等。

(3)损伤性废物:如废弃的锐器、玻璃制品等。

(4)药物性废物:如废弃的药品、药剂等。

(5)化学性废物: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等。

三、医疗废物的管理责任1.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明确医疗废物管理的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2.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置,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产生、转移、处理和处置的记录制度,记录医疗废物的数量、去向、处理情况等信息。

四、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存放1. 医疗机构应当为医疗废物提供专门的收集、存放设施和工具,确保医疗废物与其他废物分开。

2. 医疗废物应当采用黄色塑料袋或者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在包装物上贴上明显的警示标识。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的存放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存放地点、存放方式、存放容量等要求,防止医疗废物泄露、流失、混杂。

五、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处置1. 医疗机构应当采用专门的交通工具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确保医疗废物安全、及时地运输到处置单位。

2. 医疗机构应当与取得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明确医疗废物的处置方式、处置费用、处置周期等事项。

3. 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给取得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得擅自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处理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全过程。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保健、科研、教学、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毒性、危险性的废物。

第四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安全处置、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医院应当成立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防保组长担任,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等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医疗废物处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组织医疗废物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科室应当指定兼职管理员,负责本科室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章分类管理第九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碎片等锐器。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消毒剂、杀虫剂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废液、废气等。

(五)放射性废物:包括废弃的放射性药品、放射性同位素等。

第十条各科室应当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理。

第四章收集与储存第十一条各科室应当配备相应的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并按照规定进行标识。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应当由产生科室的兼职管理员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运送。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科室的暂存间进行储存,暂存间应当具备防潮、防盗、防鼠、防蝇、防蟑螂等设施。

第十四条储存医疗废物的暂存间应当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消毒处理。

第五章运输与处理第十五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医院指定的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制度共5种制度需要上墙内容: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领导小组2、医疗废物目录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职责4、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职责5、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程序与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院长、第一责任人)副组长:(分管院长)成员:(医务科、质控、预防保健科等科主任、护士长、防疫专干、专职管理员)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说明:1、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

2、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器、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

3、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使用于人体的一次性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

4、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物及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职责1.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

2.制定、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制定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3.制定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4.制定、落实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5.落实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6.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制度及从产生地点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的工作要求。

7.医疗废物在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送及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有关交接、登记的规定。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

9.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职责1.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2.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3.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4.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5.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6.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五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1、医疗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标准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生活垃圾按城市垃圾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2、医疗污物的处理采取分类收集原则,尽量减少有害有毒废弃物和带传染性废弃物的数重,有利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和处理。

3、设置三种以上颜色的污物袋,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用垃圾(感染性废弃物),有特殊标志的污物袋装直接焚烧、放射性和其它特殊的废弃物。

污物袋应坚韧耐用,首选可降解塑料袋。

所有废弃物都应经消毒后,分别放入标有相应颜色的污物袋中,每日由专人负责运送,也可根据需要收集中装入服务站内污物箱或废物存放地,____天内请运送单位清空。

4、针头、输液器等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

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5、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服务机构,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以下基本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做毁形处理;(2)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3)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6、液体污物及污水的处理,参照《消毒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二)是指针对医疗机构产生的废弃物进行规范管理和处理的制度。

以下是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废物分类: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等。

按照不同类别进行分类处理。

2. 废物收集:医疗机构应设立废物收集点,将不同类别的废物分别收集,并设立相关标识和容器,防止交叉污染。

3. 废物运输:医疗机构应选择符合规定的专业运输公司,将收集好的废物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运输,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会造成泄漏或污染。

4. 废物处理:医疗机构可选择将废物交由专业废弃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或采取内部处理方法,如高温焚烧、消毒等,确保废物无害化处理。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医疗废物运送前,必须对运输工具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毒,以确保医疗废物不会受到污染和交叉感染。

二、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口罩、手套等,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

三、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运送,不得私自更改路线或延迟时间。

四、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仔细核对医疗废物转移联单上的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五、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和方式进行交接,不得将医疗废物交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六、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数目、交接时间、处理方法和最终去处等信息。

七、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不得违规操作或泄漏医疗废物。

八、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健康检查,确保自身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九、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和考试,确保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在清运后应进行消毒冲刷,使用1000mg/L健之素液,冲刷液应排入医疗废水消毒、采集、办理系统。

医疗废物暂存柜(箱)每日应进行一次消毒。

4、清理出的医疗废物、被医疗废物污染的物品、破坏或荒弃的应根据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5、暂存设备应配备应急设备和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设备、消防灭火装备、泄漏物清理工具和消毒设备等。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要求:1.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临时储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规程。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临时储存及处理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不测事故状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产生地运送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1.按要求及时分类采集医疗废物并运送至院内燃烧炉燃烧。

检验科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4篇)

检验科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4篇)

检验科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为规范检验科医疗废物的管理安全,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的危害,依据相关规定,结合本科室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一、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医疗废物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后勤部门陈进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运送、转运以及医疗废物暂存处的清洁及消毒;检验科具体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存放以及科室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二、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三、医疗废物实行分类管理,依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进行分类,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等分别收集并存放于符合规定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或容器内。

四、盛装医疗废物的包装物或容器,应符合国家规定,每次使用前应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五、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它化学性废物的管理,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隔离的传染患者或者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隔离的传染患者或疑似传染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检验科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与流程一、医疗废物的分类:感染性医疗废物和损伤性医疗废物两类。

1、感染性医疗废物: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分泌物及所用容器;使用过的空针(不带针头)、棉棒、吸管等物品。

2、损伤性医疗废物:医用针头、采血针、一次性玻璃采血管。

二、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与暂时储存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类收集,由卫生工每天下午把废物放入密闭桶内、贴好标签送到储存处。

三、医疗废物的交接和登记卫生工与储存处完成各种相关手续后,把相应的物品登记在记录本上,并签好名字。

检验科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2)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的检验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废物分类和分装:检验是否明确了医疗废物的分类标准和分装要求,保证废物正确分类,避免混装导致的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

医疗废物处置和回收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和回收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理和回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对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回收管理,保障医疗废物的环境安全和资源的有效利用。

2.本规章制度的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发生的全部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回收管理工作,包含各临床科室、病房、手术室、医技科室等单位。

第二章医疗废物分类和标识第三条医疗废物分类1.医疗废物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传染性废物,包含人体组织、血液、体液、器官、生活垃圾等。

–第二类:化学性废物,包含废药物、化学试剂、废药品包装物等。

–第三类:放射性废物,包含放射性药物残渣、放射源、废弃放射性设备等。

–第四类:其它废物,包含废弃医疗器械、废玻璃器皿、病理标本等。

第四条医疗废物标识1.全部医疗废物容器均应进行明确的标识,标识上应包含以下内容:–废物分类标识,使用不同颜色标识不同类别的医疗废物。

–医院名称和医院标识。

–废物产生单位和产生日期。

–废物处理单位和处理日期。

第三章医疗废物收集和储存第五条收集容器的选择和管理1.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具备以下特点:–具有防漏、防破、防渗透等性能,能够有效防止废物的二次污染和对环境的危害。

–容器上应有明显的分类标识,容器材质和颜色应与废物分类相对应。

–需定期检查和清洁,如有损坏应立刻更换。

第六条废物收集区的划定和管理1.医院应在有效通风的地方设立特地的废品收集区,确保废物能够依照分类被正确收集和储存。

2.废物收集区应有封闭式储存设施,设施选用质量可靠的耐腐蚀料子制成,设施内部应保持乾净干净。

第七条收集和储存操作规程1.废物收集操作规程:–废物应依照分类要求被正确投放到相应的收集容器内。

–废物投放前应检查废物收集容器是否干净、完好,如有问题应及时更换。

–废物投放完毕后,要及时将收集容器封口,并进行标识,以免造成交叉感染或二次污染。

2.废物储存操作规程:–废物储存区内的废物容器应保管密封状态,严禁堆放或散放废物。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八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八篇)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原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有关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2、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3、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

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____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密、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6、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朔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7、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8、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

9、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10、对收集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11、医疗废物统一由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回收,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和其他可能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

第三条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安全处置的原则。

第四条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一)感染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病理废物等。

(二)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锐器、刀片、注射器、输液器等。

(三)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物、药液、药瓶等。

(四)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消毒剂、灭鼠药等。

(五)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器官、组织、尸体等。

第六条医疗废物应当采用醒目的颜色和标识进行分类,并标明医疗废物的类别、产生单位和产生日期。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类别设置专用的收集容器。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储存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工作。

第九条医疗废物应当按照类别进行收集,并使用专用收集容器。

第十条感染性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一条损伤性废物应当使用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二条药物性废物应当使用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三条化学性废物应当使用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四条病理性废物应当使用专用收集容器进行收集,并封口。

第十五条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设置在远离人群、交通方便、便于装卸的位置。

第十六条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并采取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

第十七条医疗废物储存场所应当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保持环境整洁。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处置第十八条医疗废物的运输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并使用专用运输工具。

实验室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医疗废物处理制度
实验室医疗废物处理原则:感染性物品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

1.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的处理:
(1)置于医疗废物袋内高压灭菌;无条件时用2000mg/L含氯消毒剂处置;
(2)无害化处理后再装入医疗废物袋内,按感染性废物处置,由专职人员负责清运;
(3)运送前应检查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容器封口是否严密,如有破损、泄漏应加套一层医疗废物袋,确保运送途中安全。

2.体液标本的处理:有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的可直接将体液倒入污水池。

3.固体废物(废弃标本盒、塑料试管、手套等),置于医疗废物袋按感染性废物收集,有效封口、密闭转运。

4.锐器盒处理:锐器应使用利器盒收集,盛装废物至3/4满时有效封口。

5.运送前必须检查医疗废物收集袋或容器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泄漏等,如有破损、泄漏应加套一层包装袋,确保运送途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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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四、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七、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应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2)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和其他相关单位产生的具有传染性、致病性、有毒性、危害性的废弃物。

由于医疗废物的特殊性质,如果不妥善处理,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管理目标、管理流程和措施等方面,对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管理目标1.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医疗废物具有一定的危害性,必须采取安全措施进行处置,避免对人体和环境造成损害。

2.规范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储存:根据医疗废物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制定分类标准,并规范储存方式,确保废物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产生危害。

3.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管理:确定专人负责收集和运输医疗废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废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泄漏和污染。

4.推进医疗废物的处置技术研究和应用: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开展处置技术研究,并推广应用,提高废物处理效率和安全性。

5.宣传教育,提高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意识: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的意识和水平,形成良好的废物管理氛围。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

登记资料至少储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储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为强化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使命: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状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

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

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

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储存。

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通用7篇)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篇1一、医疗废物的分类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三篇)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处理和处置,保障医务人员和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包括医院、诊所、药店、疾病控制中心等。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有毒、有害或其他危险特性的废弃物。

第四条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和处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参照国家和地方行业标准。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及标识第五条医疗废物应按照其性质、危害程度进行分类,分为四类:(一)感染性废物:指具有传染性并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包括感染源性废物和感染性病理性废物。

(二)化学性废物:指含有或携带有化学物质,并可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废物,包括临床化验废液、废药品、药瓶、药品包装物等。

(三)放射性废物:指由医学影像学、核医学、核能技术和放射治疗等活动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

(四)其他废物:除以上三类以外的其他具有危害性的废物。

第六条医疗废物应根据其分类,在容器上粘贴相应的标识标签,明确废物的分类和危险性。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处理与处置流程第七条医疗废物的处理与处置应按照合理的流程进行,包括收集、储存、分运和最终处置。

第八条收集医疗废物时,应使用专用储物容器,容器应具备耐腐蚀、防漏性能,并设有密封装置。

第九条收集容器应放置于指定的区域,不得随意摆放或与其他废物混合。

第十条收集容器应定期清理,确保容器的干净和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应储存于专用的储存区域,储存区域应设有警示标识和安全通道。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的分运应由专业公司负责,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或渗漏,不对公众和环境造成危害。

第十三条医疗废物的最终处置应根据其分类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包括焚烧、灭菌、消毒等。

第四章人员培训和安全防护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应接受医疗废物处理与处置的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处理方法。

第十五条医务人员和相关人员在处理医疗废物时,应佩戴防护设施,包括口罩、手套、护目镜等,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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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总10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

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

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

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

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责任状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防止和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按要求做好运送、交接、登记。

遵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医疗废物运送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以下条款:1、定期接受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该科室负责人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或考核。

2、按要求遵照规定时间(上午8-9点、下午4-5点)和路线(在运送途中不得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科室或场所,如供应室、敷料室等)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贮间。

3、必须将医疗废物放置在专用容器内进行运送,防止泄漏或伤及工作人员。

4、按要求做好科室与护士交接、暂贮间与管理人员的交接工作,登记必须签全名。

5、医疗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箱内,如发现对当事人进行处罚(罚款50元)。

6、禁止将医疗废物(尤其是输液器、针管等)带出医院进行交易,如发现后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上报院领导、终止劳动合同,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遵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给予法律制裁。

7、做好个人防护,如因违规操作出现任何后果,皆由当事人自己承担。

以上管理条例向相关人员进行说明,签字为证,如在各项工作检查中发现违规者,严惩不怠!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报告制度一、应在48小时内向所在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二、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要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三、调查工作结束后,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应急预案一、立即上报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

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经过及严重程度。

三、如有医疗废物泄露、流失、扩散等,立即追查医疗废物的去向和污染程度,了解污染情况,采取有效的消毒隔离措施。

四、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减少危害,并向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向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通报,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

有扩散危险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发布警示公告。

五、事件处理后,当事人将事情发生进过及所牵涉的责任人上报领导小组,给与相应处罚。

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措施一、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露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管理制度1、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储间。

2、认真做好交接登记,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地、种类、日期、重量、交接时间。

3、交接双方要签全名。

4、与处置中心工作人员交接要认真填写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

5、医疗废物管理交接登记及转移联单交接记录资料保存5年。

6、医疗废物运送流程:医疗废物收集产生地分类→封口规定的时间路线运送→暂储间交接登记存放不超过48小时交处置中心→填转移联单双签字。

7、运送时间:上午 8 9点,下午4 5点。

8、运送路线:自产生地直接到医疗废物暂存处,不得在中途携带医疗废物到其它场所。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职责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等,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暂存设施管理要求1、按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收集、包装,并盛装于周转箱内,禁止打开包装袋取出废物。

2、暂存设施设专人管理(贾衍奎)及时对贮存设施和贮存容器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开裂等问题及时更换。

3、医疗废物暂存库房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1000mg/L健之素液),冲洗液排入医疗废水消毒、收集、处理系统,医疗废物暂存柜(箱)每天消毒一次。

4、暂存设施清理出的医疗废物、被医疗废物污染的物品、损坏或废弃的容器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5、暂存设施应配备应急设备及工具,包括个人安全防护设备、消防灭火装备、泄漏物清理工具、消毒设备等。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工作要求一、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单位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二、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规程。

三、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四、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五、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产生地运送工作制度及工作要求一、按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及运送至院内焚烧炉焚烧。

二、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示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三、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四、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少量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五、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六、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八、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九、隔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十、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一、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医疗废物处置相关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一、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的防护用品:工作服、水鞋、手套。

二、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每年两次).三、收集和运送过程中,应检查置医疗废物的包装袋及贮存容器是否有渗漏,防止职业暴露。

四、对放置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运送工具定期消毒和清洁,防止对工作人员的污染和感染。

医疗废物处理与防护知识培训计划1、每年对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两次。

2、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3、对新上岗卫生工人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培训。

4、对新上岗卫生技术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知识培训。

医疗废物管理专职人员培训内容1、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2、医疗废物运送流程。

3、医疗废物运送交接登记。

4、检查医疗废物运送是否及时,包装袋是否注明产生地、科别、时间、包装袋是否封口。

5、医疗废物转交烟台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登记签字,资料保存5年。

6、做好个人防护。

7、保持暂贮间清洁,定时进行消毒(用500g/L浓度健之素擦洗地面、墙壁,抹布用500g/L浓度健之素浸泡消毒,晾干备用)。

8、做好各种设施的维护(防蝇、防鼠、防盗等)9、不准在暂贮间吸烟、进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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