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卫生厅直属单位和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ece5136f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7c3f650.png)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8.20•【字号】鲁卫规财字[2010]88号•【施行日期】201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卫规财字〔2010〕88号)各有关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卫生强基工程”,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求,进一步做好东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医疗卫生工作,全面提高我省西部地区医疗卫生水平,现结合全省卫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国家和我省关于深化医改的有关政策要求,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针对我省东西部地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的现状,坚持行政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以增强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为目标,以卫生人才和技术帮扶为主要手段,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开展医疗卫生对口支援工作,着力解决我省东西部卫生事业发展不平衡问题,为加快卫生强省建设,实现富民强省新跨越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每三年为一对口支援周期,通过全方位的支援与合作,不断完善对口支援工作制度,全面提高西部地区医疗卫生水平,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一段时间的对口支援,做到受援的市级医院在诊疗技术、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等方面全面提高,成为本地高水平医疗服务中心;受援的县级医院急危重症病人抢救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能够充分发挥县域医疗卫生中心作用;受援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及时对疑难杂症进行正确识别、处理和转诊,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受援的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等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相关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均有新的提高。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首届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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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首届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正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首届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竞赛获奖单位和个人的通报各市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厅直各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康复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省卫生厅、省医务工会,于2008年12月在济南举办全省卫生系统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竞赛。
通过层层选拔,一批优秀选手进入决赛,经过严格的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及团体决赛,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获团体特等奖,烟台市烟台山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获团体一等奖,山东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等3个单位获团体二等奖,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等16个单位获团体三等奖;济南市卫生局等获优秀组织奖,枣庄市卫生局等获组织奖;宋春雨等10人获个人一等奖,张鸿成等40人获个人二等奖,李林等91获个人三等奖;滕春志等10人获社区个人一等奖,李丽英等13人获社区个人二等奖,孙美丽等13人获社区个人三等奖。
根据《关于举办全省卫生系统首届康复治疗师岗位技能竞赛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在本次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同时授予获奖个人“全省卫生系统职工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技能水平,为我省康复医学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全省卫生系统广大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技术过硬,敬业爱岗,勤奋工作。
各有关单位要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浅谈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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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管理模式作者:张立康陆晨吴晨华林欣介丽霞来源:《现代职业教育.高职本科》 2018年第6期“附属医院”即高等院校所附设或管辖的医院,其权属应为高等院校,而现实则不然。
2000年,由国办转发的《关于调整国务院部门(单位)所属高校管理体制和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由教育部门负责附属医院的行政、教学管理;由卫生部门负责医疗业务,担负救死扶伤、提供医疗服务的功能。
最终形成了“学校、教育部门和卫生部门”三位一体共同管理的格局。
一、附属医院的实力水平临床教学是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医学生培养十分重要,于是很多高等医学院校都开始创办附属医院。
附属医院直接隶属于高等院校,其人事、组织、财务等均由高等院校进行管理和考核,因此,高等院校对医院的教学、科研、学科等任务则比较容易安排。
高等院校有教学、科研、学科等方面的任务,附属医院的医务人员学术性、知识更新速度和诊疗规范程度都是业内头等的;医院整体教学、学术等水平很强,可以吸引大量优秀的毕业生,人才水平不断提升。
这些都决定了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临床、教学、科研等综合水平。
此外,大部分地方高等院校附属医院往往是当地老牌的医疗机构,传统比较好,水平比较高。
香港艾力彼发布的《2016年照顾医院竞争力——顶级医院100强排行榜》中,99家均为高等院校附属医院(中日友好医院不是高等院校附属医院),说明了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综合实力很高。
二、附属医院的管理模式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的行政管理主要有两种:归学校直接管理和归学校下属的医学院或医学部管理。
学校直接管理:附属医院作为高等医学院校下设的相对独立的二级管理机构,保留其管理功能。
附属医院归高等医学院校直接管理,下设与高等医学院校相匹配的相关部门。
例如,温州医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与其附属医院。
学校下属的医学院或医学部管理:高等医学院校与综合性大学合并重组,成为综合性大学的二级学院,附属医院由大学直接管理,与医学院没有隶属关系,如武汉大学与其附属医院。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c5a4b93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d171f74.png)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10.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3.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其他规定
正文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公布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
度评审结果的通知
委直属各单位,省属高等医学院校附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1号)及有关规定,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3年9月22日评审通过徐鹏飞等52人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符合国家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10月10日。
山东省三甲医院名单-山东三甲医院数量
![山东省三甲医院名单-山东三甲医院数量](https://img.taocdn.com/s3/m/f76b5dd2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38.png)
山东省三甲医院名单-山东三甲医院数量引言概述:三甲医院是指医疗技术水平、医疗设备、医疗服务质量等方面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一定标准的医院。
山东省是中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拥有众多优质医疗资源。
本文将介绍山东省的三甲医院名单以及其数量情况。
一、山东省三甲医院名单1.1 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立医院是山东省政府直属的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和服务水平较高。
这些医院通常在医疗领域有着较高的声誉和影响力。
1.2 山东大学附属医院作为山东省内一流的综合性医院,山东大学附属医院在医疗技术、科研水平和医疗设备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
1.3 其他三甲医院除了省立医院和大学附属医院外,山东省还有一些其他三甲医院,如山东省中医院、山东省立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
二、山东省三甲医院数量2.1 总数目前,山东省共有三甲医院数量达到30家左右,覆盖了省内各个地区,为广大患者提供了优质的医疗服务。
2.2 医院规模山东省的三甲医院规模较大,床位数众多,拥有完善的医疗设备和专业的医疗团队,能够满足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
2.3 医疗水平山东省的三甲医院在各个医疗领域都有着较高的医疗水平,能够开展各种复杂疾病的治疗和手术,受到患者的信赖和好评。
三、山东省三甲医院的特点3.1 多学科综合性山东省的三甲医院多为综合性医院,拥有多学科的医疗团队,能够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服务。
3.2 科研实力强大这些医院在科研领域也有着较强的实力,能够开展各种前沿医疗技术的研究和应用,为患者提供最新的治疗方案。
3.3 医疗设备先进山东省的三甲医院医疗设备先进,能够满足各种医疗需求,提高了医疗诊疗效率和成功率。
四、山东省三甲医院的发展趋势4.1 专科医院增多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山东省的三甲医院将逐渐向专科医院转变,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医疗服务。
4.2 互联网医疗兴起随着互联网医疗的兴起,山东省的三甲医院也将加大对互联网医疗的应用,提高医疗服务的便捷性和效率。
4.3 国际合作交流山东省的三甲医院将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吸收国外先进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202fb1c0640be1e650e52ea551810a6f524c873.png)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8.11•【字号】鲁卫医字[2010]120号•【施行日期】2010.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卫医字〔2010〕120号)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10〕10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东省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厅医政与医疗服务监管处联系。
省卫生厅联系人:孟凡松,谭成森联系电话:*************,67876150电子信箱:*************.com。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2010年山东省大型医院巡查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促进医院健康发展,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卫生部《2010年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巡查目的与基本原则㈠巡查目的。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全面了解和掌握大型公立医院在坚持公益性,维护人民健康权益,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增强医院活力,提高运行效率,建立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等方面的情况、做法和经验,发现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帮助医院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改进医疗服务,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倾听广大医务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医院工作。
㈡基本原则。
职称晋升2012
![职称晋升2012](https://img.taocdn.com/s3/m/83c0e68169dc5022aaea006e.png)
2012年度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处(科)室:根据省卫生厅下发的关于《报送2012年度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卫人发〔2012〕5号文件精神。
按照医院部署,现将通知公布如下:一、报送材料情况今年仍只报送晋升高级职称人员的材料;卫生中、初级人员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参加评审。
二、加强监督、加大公开公示力度今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加强审查力度,对弄虚作假、违纪人员严肃处理,取消其当年及下一年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资格。
1.继续贯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六公开”,即做到公开专业技术岗位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进行申报人员述职,公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公开推荐人员名单。
如果认为医院做到了“六公开”专业技术人员要在“六公开”上签字。
2.《推荐申报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张贴公示3天,接受群众监督,听取群众意见,对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资格,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院职称评审办公室反应。
此工作职称评审办公室安排,请科室积极参于并进行监督。
3.《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栏必须填写承诺语:“本人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对因提供有关信息、证件不实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几点要求1.根据省人社厅、卫生厅要求,我省职称评审进行按岗申报,即根据医院编制人数及现在医院具有专业技术资格人数核定可申报的职称晋升人数。
我院现有正高岗位空缺,但副高岗位超编严重,因此申报副高难度较大,具体申报人数还需进一步争取,因此要求对参评人员评审保持一定比例的淘汰率,请大家权衡自己,正确对待。
随着事业单位人事改革和岗位设置的核定,职称评审申报工作将越来越难,请今年符合晋升正高专业技术资格者尽快上报材料参加评审。
2.省人社厅、卫生厅将对职称评审申报人员支农情况进行严格把关,参加副主任医师资格晋升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支农满一年以上或具有援疆、援外、援川经历。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放射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11]52号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放射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11]52号](https://img.taocdn.com/s3/m/e4d411c8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38.png)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放射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放射诊疗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卫法监字〔2011〕52号)各市卫生局、四大企业卫生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省医科院放研所、各医疗卫生单位:我省是放射大省,放射诊疗设备数量居全国前列。
目前,多数医疗机构能依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放射防护水平和放射诊疗质量有很大提高,为我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但我省放射诊疗管理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着建设项目评价率低、放射防护管理工作欠规范、滥用医学影像检查、为受检者提供防护的意识淡漠等问题。
为保障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放射诊疗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放射诊疗管理工作放射诊疗工作是临床医学诊断、治疗和健康检查所采取的辅助措施,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工作的基础。
放射诊疗工作质量控制与放射防护水平直接关系到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做好放射诊疗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增强依法管理和依法执业的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该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放射防护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与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卫生部有关放射诊疗管理的规定,加强医疗机构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
国家住培示范基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简介
![国家住培示范基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简介](https://img.taocdn.com/s3/m/c32b453ae87101f69e3195a9.png)
国家住培示范基地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简介一、医院概况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是国家卫生计生委委属(管)医院,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山东大学的附属医院。
医院始建于公元1890年,先后称华美医院、共合医院(Jinan Union Medical College Hospital,亦译“济南协和医学院附属医院”)、齐鲁医院、山东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等,2000年10月更名为山东大学齐鲁医院。
建院128年来,医院秉承“博施济众、广智求真”的医院精神,遵循“医道从德、术业求精”的院训,打造形成了门类齐全的学科体系、实力雄厚的人才队伍和国内先进的医疗、教学、科研平台,成为国家重要的疑难重症诊疗中心之一,在海内外享有盛誉。
在2018年复旦大学中国最佳医院综合排行榜上,医院全国综合排名第23位,位居华东地区第5位。
医院现有临床医技科室68个,其中国家重点学科和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学科18个。
在2017年度复旦大学中国最佳专科声誉排行榜上,专科汇总排行位列全国第23位,急诊医学、康复医学、妇产科、神经外科、检验医学、血液学6大专科进入全国排名前十,消化内科、病理科、耳鼻喉科、内分泌科、神经内科、心血管病、老年医学、超声医学8个专科进入全国专科声誉提名榜单。
医院现有职工70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8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杰青2人,国家优青1人,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1人,泰山学者30人,国家和省部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8人,在岗博士生导师162人,硕士生导师239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913人。
医院现有济南中心院区、济南东院区、青岛院区3个院区,实际开放床位5000张,最高日门急诊服务量23425人次;有国际标准手术间74个,日均外科手术266台。
医院配备了PET-CT、TOMO刀、共聚焦显微内镜、全飞秒激光手术治疗系统、Artis Q zeego超级机器人手术系统等世界先进的诊疗设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https://img.taocdn.com/s3/m/0b304dd8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05.png)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5.07•【字号】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5号•【施行日期】2010.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5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省医科院及所属单位:近年来,全省广大卫生科技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医、人才强医”战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带头作用,促进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各单位推荐,我厅决定授予济南市卫生局科技教育与外事处等45个单位“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杨东华等100名同志“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名单见附件)。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勇攀新的高峰,再创新的业绩。
全省卫生系统广大科技教育工作者要以先进为榜样,继续发扬团结拼搏、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精神,不断提高卫生科技教育工作水平,为促进医药卫生改革与发展,实现卫生强省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2.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二〇一〇年五月七日附件1: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名单济南市卫生局科技教育与外事处济南市中心医院青岛市卫生局科技教育与外事处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淄博市卫生局淄博市中心医院普外科枣庄市立医院东营市卫生局人事教育科烟台市卫生局医政科潍坊市卫生学校济宁市卫生局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泰安市卫生局威海市文登整骨医院教育科日照市卫生学校莱芜市人民医院临沂市人民医院德州市卫生局医政科聊城市卫生局医政科滨州市人民医院科教科菏泽市立医院科教科山东省立医院科教部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科教部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医教科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预防管理所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中药炮制研究室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科教科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教务处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务与科研处山东菏泽医学专科学校科研师资科山东大学心血管重构与功能研究重点实验室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科研处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科研部山东中医药大学科技处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青岛大学医学院神经科学研究中心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潍坊医学院科研处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科研科泰山医学院科研处滨州医学院科研处济宁医学院科研处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山东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山东省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附件2:山东省卫生科技教育工作先进个人名单杨东华济南市卫生局吕丽萍济南市第二人民医院李宗宝济南市第三人民医院刘金凤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于华凤济南市儿童医院李兵青岛市卫生局高岩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高汝钦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唐明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李德爱青岛市市立医院卢艳丽淄博市卫生局陈进国淄博市第一医院崔艳国淄博市妇幼保健院赵淑芹枣庄市生殖医学中心周传骥滕州市卫生局孔庆福枣庄市医学会张岩东营市卫生局毛春华东营市正骨医院任广青东营市人民医院李树文烟台市卫生局董建芳烟台毓璜顶医院于国平烟台毓璜顶医院张光辉烟台市烟台山医院严岱奕潍坊市卫生局李秀东寿光市卫生局杜怀玉潍坊市卫生局曾宪勇青州市卫生局王东菊济宁市卫生局王贵山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谢龙利济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宋大庆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常虹泰安市卫生局沈绍华泰安市中心医院赵乐祥泰安市妇幼保健院岳进勇威海市立医院李振光威海市文登中心医院张爱莉日照市人民医院张传秀日照市中医院任晓莱芜市中医医院韩爱红莱芜市人民医院张钦传临沂市卫生局尤润生临沂市沂水中心医院徐艳春临沂市中医医院罗云临沂市人民医院宋学谦德州市卫生局袁景艳德州市卫生局吕维德州市人民医院解金磊聊城市卫生局李光耀聊城市人民医院杨潇然聊城市第二人民医院韩芳桂滨州市卫生局张景华滨州市人民医院潘增军滨州市中心医院李世新菏泽市卫生局姬艳萍菏泽市卫生局翟喜成菏泽市单县中心医院马强山东省卫生厅葛树建山东省立医院赵家军山东省立医院梁江久山东省千佛山医院赵兴海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王维瑄山东省胸科医院张敬悬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周瑞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马吉祥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李信业山东省血液中心赵渤年山东省中医药研究院边建朝山东省地方病防治研究所XXX 山东省医学影像学研究所秦敬民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于立玲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郑文诚山东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省直基地张钦德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王旭山东菏泽医学专科学校闫和美山东省青岛疗养院聂庆喜山东卫生报刊社张运山东大学医学院曹秀玲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郭媛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心韩梅山东大学第二医院商庆新山东中医药大学彭伟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毕宏生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孙伟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曹奕青岛大学医学院王岩青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李长贵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牟青杰潍坊医学院刘亚潍坊医学院附属医院孟庆建泰山医学院韩国新泰山医学院附属医院冯学斌滨州医学院陈强谱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朱荔芳济宁医学院靳峰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李胜山东省医科院邵华山东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张福仁山东省皮肤病性病防治研究所刘岩山东省卫生科技信息情报研究所史伟云山东省眼科研究所。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医院评审办法》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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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医院评审办法》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1号)无【期刊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年(卷),期】2024()3【摘要】SDPR-2024-0230001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有关医疗机构,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医疗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评审管理,规范评审行为,督促医院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医疗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1号)等,我委组织制定了《山东省三级医院评审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8页(P154-161)【作者】无【作者单位】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R197.3;D927;D922.16【相关文献】1.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和《山东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附加条款及分等标准(暂行)》的通知(鲁卫中西医指导字[2022]3号)2.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三级医院评审办法(暂行)》和《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暂行)》的通知(鲁卫医字〔2021〕15号)3.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红十字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人体捐献器官获取收费和财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卫医字〔2021〕10号)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实施办法(2022年版)》的通知(鲁卫医字[2022]13号)5.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医院评审办法》的通知(鲁卫中西医指导字[2023]6号)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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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5.07•【字号】鲁卫办字〔2022〕38号•【施行日期】2022.05.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的通知鲁卫办字〔2022〕38号各市卫生健康委,委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山东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鲁医改字〔2021〕2号)要求,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现就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做好2022年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通知如下。
一、加强党的领导,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建责任(一)强化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要进一步调整完善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设置,明确工作职责和议事规则,建立完善省联系市、市联系县(市、区)的上下贯通工作体系,打造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链条。
各地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要强化职能发挥,摸清公立医院党建工作基本情况,研究制定加强公立医院党建的年度计划,对市属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章程和党政议事决策规则等进行审核把关,指导抓好医院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定期向全省医院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报告工作进展。
(二)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严格按规范设置公立医院党组织,党员数量超过100人的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应当设立党委,党委书记、院长分设,党委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党委副书记。
要结合实际认真修订完善医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书记、院长定期沟通制度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推动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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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名单》的通知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教育部公布日期2001.02.11施行日期2001.02.11文号卫办科教发[2001]34号主题类别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三批《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名单》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1]34号2001年2月11日)按照卫生部科教司、原国家教委高教司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卫科教高发[1996]第116号)的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和教委(教育厅、高教厅)联合对本地区高等医学院校的附属医院、教学医院进行了审核评估。
卫生部科教司、教育部高教司于1998年3月和1999年12月公布了两批共16个省区市412所评估合格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名单。
由于各地区工作进度不同,2000年又先后有11个省区市报送临床教学基地评审结果,经审核,现将第三批173所《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名单》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加强管理,推动临床教学基地建设,保证临床教学质量。
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教学医院名单(三)一、江西省11所江西省人民医院、江西省儿童医院、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省肺科医院、江西省精神病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医院、南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南昌市第三医院、南昌市第九医院、南昌市三三四医院、赣州市立医院。
二、陕西省15所西安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西安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陕西临床医学院、铜川市人民医院、西安市第一医院、西安市第四医院、陕西省纺织医院、郑铁西安中心医院、咸阳市第二医院、宝鸡市解放军第三医院;延安大学医学院临床教学基地;延安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榆林地区第一医院(延安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中国西电集团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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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6.28•【字号】鲁卫医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6.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的通知(鲁卫医发〔2010〕7号)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医管发【2010】2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山东省公立医院内部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指导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卫生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改革,更好地保障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就医,现提出指导纲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公立医院改革的部署要求,从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卫生需求的实际出发,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坚持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推进公立医院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公立医院运行效率,形成比较科学规范、充满生机活力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为推进卫生改革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总体目标。
到2011年底,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全省公立医院选择确定重点项目,积极探索,创新体制,激活机制,增强活力,提高效率,建立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管,公立医院规范运营,医疗质量与服务持续改进,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内部运行机制。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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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8•【字号】•【施行日期】2021.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属有关医疗机构,省属卫生健康事业有关医疗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驻鲁有关医疗机构:为持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体验,在巩固前阶段帮扶成果基础上,我委制定了《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10月28日山东省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进一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下沉基层,提高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2-2024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全面落实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有效满足县域居民看病就医需求为落脚点,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作为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建立起多层次、全覆盖、科学合理的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格局,推进县级医院高质量发展,构建优质、高效县域医疗服务体系,有效推动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县域居民健康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
各级卫生健康(中医药)行政部门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作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诊疗服务能力提升的重点工作,纳入区域相关工作规划,按照多层次、全覆盖的要求,指导不同发展水平的医院间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确保科学合理、符合支援医院和受援医院双方的实际。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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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11号)各市卫生局,厅直各单位,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省医科院及所属单位:为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应用,加强医学科研伦理审查体系和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伦理监督对卫生科技发展的保障作用,根据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卫办科教发〔2007〕17号)要求,我厅决定成立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
专家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省卫生厅科技教育与国际合作处。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在省卫生厅领导下,对重大伦理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咨询意见;对重大科研项目进行伦理审查;对全省医学相关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开展相关伦理研究与培训。
附件: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附件:山东省卫生厅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委员陈晓阳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教授人文医学副主任委员王辉山东省卫生厅科教国合处处长卫生管理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欣山东省立医院教授血液科王玉林山东省立医院教授儿科孔北华山东大学齐鲁医院教授妇科齐元富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教授肿瘤内科孙晓筠山东省卫生厅科教国合处副处长科研管理刘奇迹山东大学医学院教授医学遗传学刘典恩潍坊医学院教授医学哲学李胜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员肝胆外科张岫美山东大学医学院教授药理学陈子江山东省立医院教授辅助生殖技术姜国胜山东省医学科学院研究员免疫学徐爱强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预防医学曹永福山东大学医学院副教授医学伦理学傅茂笋山东大学副教授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舒德峰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副主任医师卫生法学潘芳山东大学医学院教授医学心理学滕木俭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教授器官移植——结束——。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卫医发[2008]10号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卫医发[2008]10号](https://img.taocdn.com/s3/m/4617a331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9c.png)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正文:----------------------------------------------------------------------------------------------------------------------------------------------------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鲁卫医发〔2008〕10号)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为保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正确行使医疗机构许可职权,规范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市卫生局及医疗机构在试行中发现问题后,请及时反馈我厅,联系电话:*************。
山东省卫生厅二OO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山东省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规程(试行)为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行政许可审批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以及《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程。
一、行政许可受理范围与审批权限㈠受理范围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单位或个人申请医疗机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注册、变更登记注册、校验、注销以及专项技术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
㈡审批权限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山东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三、十四、十五条规定权限审批。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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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9.03•【字号】鲁卫医发[2010]8号•【施行日期】2010.09.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通知(鲁卫医发〔2010〕8号)各市卫生局,大企业卫生处,省(部)属医疗机构:为进一步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实施,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不断强化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改善服务态度,简化就医流程,加强医患沟通,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关于改进公立医院服务管理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若干意见》和我省改进医疗服务的“八项措施”和“十条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全省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积极实施预约诊疗和无节假日医疗服务。
公立三级医院要继续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并根据群众就医需求,稳步向二级医院扩展。
各地要探索建立以市、县(市、区)为单位的预约平台,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同时,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实施预约诊疗的医院要制定统一的预约诊疗工作制度和规范,把预约诊疗与病案管理和医疗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不断提高患者预约就诊的比例。
要探索门诊和出院病人复诊实行中长期预约,有条件的地区和医院可试行门诊24小时挂号和预约服务。
三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基层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做好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医院间的预约转诊服务。
医疗机构要在统筹协调、合理规划诊疗工作的基础上,科学调配人力资源,弹性安排门诊时间,积极开展全年开放门诊,鼓励开展延时门诊、夜诊等医疗服务形式。
要制定完善门诊服务、方便患者就医的绩效考评和分配政策,鼓励医务人员积极从事晚间门诊和节假日门诊。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cb8756f7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0d23dee.png)
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10.06.04•【字号】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7号•【施行日期】2010.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卫科教国合发〔2010〕7号)各市卫生局,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属医院: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强化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卫生强基工程”深入开展,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我厅确定利用三年时间实施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
现将《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卫生强基工程,提高我省城乡基层卫生技术人员素质,增强基层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制订山东省基层卫生人员培训提高行动(以下简称“培训提高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农村卫生、社区卫生和公共卫生三个重点,进一步整合医学教育资源,加大培训投入,采取多种形式,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㈠突出重点、整体推进。
遵循医学人才成长规律,兼顾当前需要与长远发展,以农村和城市社区卫生人员为主体,以全科医学知识培训为重点,着力提高基层卫生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整体推进卫生技术队伍建设。
㈡统筹规划、分级管理。
省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订全省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的教育培训工作。
㈢注重理论、强化技能。
针对目前基层卫生人员实践技能较为薄弱的现状,在基础理论培训的基础上,安排基层卫生人员到上级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实践技能培训,提高卫生技术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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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学校
学习专业
导师
海外经历
起止时间
前往国家及院校
派出方式
(如:联合培养博士生)
工作经历
起止时间
工作单位及科室
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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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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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著作及学术成果
位次
奖惩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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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