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制面食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挂面的执行标准
挂面的执行标准
挂面是一种传统的中国面食,其执行标准如下:
1. 原材料:采用优质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经过制面配方、和面、挂面、晾干等工序。
2. 尺寸规格:常见的规格有宽1-1.2毫米、长15-25厘米。
3. 色泽:挂面的色泽自然、纯净,无杂质,无色差。
4. 味道:挂面应具有小麦的清香味、柔韧劲道的口感。
5. 包装要求:采用无毒、无污染的塑料袋或纸袋包装,包装密封完好,表面干净无油污。
6. 贮存要求:挂面要存放在通风、干燥、清洁、无异味的环境中,避光、防潮、防鼠蛀。
7. 熟制方法:将挂面放入开水中煮熟,加盐或其他调料调味即可食用。
注意:不合格品种应按《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面条类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面条类制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面条类制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米粉、荞麦粉、蔬菜粉、木薯淀粉、绿茶粉、食用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配料、和面、压延、成型熟制或不熟制等工艺加工而成的面条类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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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5 小麦粉GB 1886 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2715 粮食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461 食用盐GB/T 5517 粮食、油料检验粮食酸度测定法GB/T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29343 木薯淀粉GB5009.44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NY/T 1884 绿色食品果蔬粉DB32/T 751-2012 超微绿茶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分类按生产加工工艺不同分为生制面条和熟制面条。
面米制品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面米制品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面米制品是指以面粉和米粉为主要原料制作而成的食品,如面条、米粉、米线等。
为了保障人们的食品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来规范面米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本文将围绕面米制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展开讨论,着重介绍中国的相关标准。
一、面米制品的定义面米制品是一类重要的主食产品,以面粉和米粉为主要原料,是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食品之一。
按照国家标准,面米制品应具备以下特点:色泽洁白、均匀干净;质地韧劲、富有弹性;口感细腻、滑嫩;无异味、异物和不良气味。
二、面米制品的生产要求为了确保面米制品的品质和食品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生产要求。
首先,生产企业必须拥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并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管理规范进行操作。
其次,原料的选择必须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原材料的安全性和质量稳定性。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各环节的温度、湿度等因素,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面米制品的生产车间应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面米制品的包装和标签要求合理的包装和明确的标签有助于保障面米制品的出厂质量和消费者的知情权。
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标签上应明确标识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等必要信息,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避免误食过期或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四、面米制品的质量检测要求为了监督面米制品的质量和安全,国家对其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检测。
面米制品的质量检测主要包括外形质量、感官特性、理化指标和微生物指标等。
外形质量包括形状、色泽、质地等方面的评估。
感官特性主要是通过尝、嗅、视觉等感官检测,对面米制品的口感和卫生状况进行评估。
理化指标包括水分含量、灰分含量、营养成分等的检测。
微生物指标是为了检测面米制品中细菌、霉菌等微生物的含量,确保产品的安全性。
五、中国面米制品国家标准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国家标准来规范面米制品的生产和销售。
例如,《面条》(GB/T 16862-2008)是指以小麦粉或杂粮面粉为主要原料加工制成的、带面筋(粘弹蛋白)凝聚物质的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
DBS41 002-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发酵型蒸制面制品
DBS41 002-2015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2015-01-04公布2015-05-01实施2010-××-××公布2010-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布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1 范畴本标准适用于发酵型蒸制面制品。
2 术语和定义2.1 发酵型蒸制面制品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杂粮,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加入其他调味料、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食品。
2.2 发酵型蒸制小麦粉制品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发酵型蒸制小麦粉制品,如馒头、发糕等。
发酵型蒸制杂粮制品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添加杂粮(紫薯泥等)或杂粮粉(玉米面、荞麦面、高粱面、红薯面等),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发酵型蒸制杂粮制品,如杂粮馒头、杂粮发糕等。
2.4 发酵型蒸制其他面制品小麦粉和水为原料,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加入其他调味料、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发酵型蒸制其他面制品,如花卷、油卷等。
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限量续表43.6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3.6.1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馒头、花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馒头、花卷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馒头、花卷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杂粮面粉、玉米粉、荞麦粉为原料,加入酵母、白砂糖、植物油,经和面、发酵、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揉和成型,添加或不添加葫芦巴粉,再经醒发、蒸制、冷却而成的馒头、花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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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1355 小麦粉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10463 玉米粉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92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速冻面米制品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GB/T 21118 小麦粉馒头GB/T 32734 葫芦巴NY/T 894 绿色食品荞麦及荞麦粉Q/YSKY0001S 糕点预拌粉标准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3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按使用面粉类别分为小麦粉馒头、花卷和杂粮粉馒头、花卷。
手工拉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手工拉面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手工拉面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水、食用盐,经和面、压面、搓面、醒面、上面、烘面、卸面、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干面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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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355 小麦粉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LS/T 3212 挂面SB/T 10070 手工面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1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3.1.2 辅料:3.1.2.1生产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3.1.2.2食用盐:应符合GB/T 5461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规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规格要求3.4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新国标面条执行标准
新国标面条执行标准一、原料选择新国标对面条的原料选择有明确规定,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优质小麦粉,不得使用变质、霉变或者被污染的原料。
同时,为了提升面条的品质和口感,还可以添加适量的优质淀粉、食盐等辅料。
二、配方要求新国标对面条的配方也有一定的要求。
首先,要确保面条的营养成分均衡,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其次,在配方中不得添加对人体有害的添加剂,必须使用的添加剂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最后,要保证面条的口感和品质,配方的比例和添加的辅料必须经过严格的试验和验证。
三、加工工艺面条的加工工艺对其品质和口感有很大的影响。
新国标要求面条加工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技术,保证面条的加工过程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同时,要严格控制面条的加工温度和时间,保证面条煮熟煮透,避免出现夹生或者过熟的现象。
四、质量检测新国标对面条的质量检测非常严格。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对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测。
检测项目应包括理化指标、卫生指标、营养成分等,确保面条的品质和安全性。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抽检,保证面条的质量和安全。
五、标签标识新国标对面条的标签标识有明确的规定。
标签上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等信息,同时还应注明原料配方、营养成分和食用方法等。
消费者可以通过标签了解产品的详细信息,从而做出更好的选择。
六、包装储存面条的包装储存对其品质和安全性有很大的影响。
新国标要求企业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包装材料,确保包装密封性好、防潮、防尘、防虫等性能优良。
同时,应将面条存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仓库中,避免阳光直射和高温高湿等不良环境条件的影响。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和清理库存产品,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七、运输要求面条在运输过程中也需要注意卫生和安全问题。
新国标要求企业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在运输过程中要注意防尘、防雨、防污染等问题。
同时,要确保运输过程中温度适宜,避免产品受到高温或低温的影响而导致变质或破坏品质。
食用玉米面 企业标准
食用玉米面企业标准
食用玉米面的企业标准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 感官要求:食用玉米面应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滋味、形状等感官特性,无异味、无异嗅、无杂质。
2. 理化指标:食用玉米面的水分、灰分、蛋白质、脂肪等理化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3. 卫生指标:食用玉米面的卫生指标包括铅、砷、汞等重金属含量以及黄曲霉素等真菌毒素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
4. 微生物指标:食用玉米面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
5. 食品添加剂:食用玉米面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不得超范围、超限量使用。
6. 生产加工过程:食用玉米面的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如原料采购、加工工艺、包装材料等。
7. 标识标签:食用玉米面的标识标签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企业可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企业标准,具体应以企业的实际标准为准。
同时,企业在制定标准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要求,确保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
调味面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调味面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调味面制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白砂糖、菜籽油、谷氨酸钠、酿造酱油、香辛料、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单、双甘油脂肪酸酯、D-异抗坏血酸钠、5′-呈味核苷酸二钠、山梨酸钾、羧甲基纤维素钠、乙基麦芽酚、辣椒红、红曲红、食用香精)经配料、挤压熟制、成型、调味等工序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调味面制食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355 小麦粉GB/T 1536 菜籽油GB 1886.2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D-异抗坏血酸钠GB 1886.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辣椒红GB 1886.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GB 1886.6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单,双甘油脂肪酸酯GB 1886.17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 5′-呈味核苷酸二钠(又名呈味核苷酸二钠)GB 1886.1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红曲红GB 1886.20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乙基麦芽酚GB 1886.23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羧甲基纤维素钠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T 5461 食用盐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967 谷氨酸钠(味精)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T 18186 酿造酱油GB 1964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谷物制品GB 2225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三氯蔗糖(蔗糖素)的测定GB 2553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三氯蔗糖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06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技术要求3.1 原料和辅料要求3.1.1原料:3.1.1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面食安全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面食安全制作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面食产品的质量和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面食加工、销售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餐饮服务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者)。
第三条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信自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食品安全水平,确保面食产品安全。
第四条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保障消费者权益。
二、原料采购与管理第五条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原料,并对原料进行进货查验,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第六条原料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二)采购新鲜、无腐烂、无变质的原料;(三)采购过程中注意原料的保存条件,防止污染;(四)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原料。
第七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原料进货记录制度,记录原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来源、保质期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八条原料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清洗、消毒,确保原料卫生。
三、生产加工与管理第九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责任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工作。
第十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以下要求得到落实:(一)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整洁,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二)生产加工设备、工具清洁,定期进行消毒;(三)生产加工过程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交叉污染;(四)生产加工后的产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有腐烂、变质等现象;(五)产品包装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标明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记录召回情况。
四、销售与售后服务第十二条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日期、购货单位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DBS41002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
DBS410022021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2020-01-04公布2020-05-01实施前言本标准为首次公布。
食品安全地点标准发酵型蒸制面制品1 范畴本标准适用于发酵型蒸制面制品。
2 术语和定义2.1 发酵型蒸制面制品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杂粮,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加入其他调味料、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食品。
2.2 发酵型蒸制小麦粉制品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发酵型蒸制小麦粉制品,如馒头、发糕等。
2.3发酵型蒸制杂粮制品以小麦粉和水为原料,添加杂粮(紫薯泥等)或杂粮粉(玉米面、荞麦面、高粱面、红薯面等),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发酵型蒸制杂粮制品,如杂粮馒头、杂粮发糕等。
2.4 发酵型蒸制其他面制品小麦粉和水为原料,加入以酵母菌为主的发酵剂(要紧为面种、酒酿、即发干酵母、鲜酵母等),经和面、发酵、中和、加入其他调味料、揉和成型、醒发、汽蒸、冷却而成的发酵型蒸制其他面制品,如花卷、油卷等。
3技术要求3.1原料要求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3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3.4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污染物和真菌毒素限量3.5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续表43.6 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3.6.1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3.6.2食品添加剂和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和GB 14880及相关公告的规定。
上海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熟食面筋制品-清美
上海清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发布Q/BBAJ0007S-2017前 言依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沪食药监食生【2017】116号文件要求,本企业参照GB 271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面筋制品》等标准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熟食面筋制品》。
本标准采用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本标准由上海清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慧、张凡芝。
本标准由上海清美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建华于2017年7月26日首次批准发布。
熟食面筋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熟食面筋制品的范围、产品分类、技术要求、生产加工过程、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面筋制品(油面筋、水面筋、烤麸等)为主要原料,添加水、木耳、黄花菜、香菇、花生仁、食盐、味精、白砂糖、酱油、鸡精调味料、香辛料等中的一种或多种,经烧煮、冷却、包装、杀菌等工艺加工而成即食的熟食面筋制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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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产品分类根据使用的主要原料不同,可分为油面筋类熟食面筋制品如什锦素肉、水面筋类熟食面筋制品如红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蛋白质(g/100g)≥12.0 GB 5009.5水分(g/100g)≤78.0 GB 5009.34.4 微生物限量应符合GB 2711的规定。
4.5污染物限量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6 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7净含量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年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执行。
5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 14881的规定。
6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产品合格证或出厂检验单方能出厂。
面粉企业标准
面粉企业标准
面粉企业标准指的是面粉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技术和质量要求的规范文件。
面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主要食品材料之一,其质量安全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面粉企业标准的内容:
1. 生产工艺:标准规定了面粉的生产流程、设备要求、原料的选用和储存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
2. 成分:标准规定了面粉的成分含量要求,如面筋含量、蛋白质含量、水分含量等,保证面粉的营养成分和品质。
3. 安全指标:标准规定了面粉中重金属、微生物、农药残留、添加剂等方面的安全指标要求,确保面粉产品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4. 外观品质:标准规定了面粉的颗粒度、色泽、气味等外观指标,以确保面粉的外观品质符合消费者需求。
5. 包装标识:标准规定了面粉包装的要求,如产品名称、规格、生产日期、生产企业信息等,确保产品的溯源和消费者的知情权。
面粉企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帮助规范面粉生产企业的生
产行为,提高面粉产品的质量安全,并为消费者提供健康可靠的面粉产品。
方便面制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方便面制品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方便面制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小麦面粉为原料,辅以小麦淀粉、食用酵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和面、醒面、洗面、过滤、发酵或不发酵、熟化、成型、冷却、包装、灭菌等工序制成的熟制面块,加入辣椒调油味料包和水基调味料包包装而成的直接食用的方便面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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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317 白砂糖GB/T 1355 小麦粉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GB 27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测定GB 5009.22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酸价的测定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T 8233 芝麻油GB/T 8883 食用小麦淀粉GB/T 11761 芝麻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GB 1740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方便面GB 18186 酿造酱油GB 18187 酿造食醋GB/T 20886 食品加工用酵母GB/T 20980 饼干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20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氮气GB 299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LS/T 3220 芝麻酱SB/T 10371 鸡精调味料SB/T 10755 芥末酱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卫监督发(2005)260号《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国食药监食(2011)395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面米制品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面米制品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一、引言
面米制品是指以面粉、大米等为主要原料,经过加工制成的各种食品。
为了保障公众健康和规范面米制品市场,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食品安全标准。
本标准将从原料要求、感官要求、营养成分要求、添加剂使用要求、卫生要求和标签标识要求等方面对面米制品进行规范。
二、原料要求
1.面米制品必须以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面粉、大米等为主要原料。
不得使用
变质或受污染的原料。
2.用于生产面米制品的辅助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并确保无毒无害。
三、感官要求
1.面米制品的形态应完整,色泽均匀,口感松软,无异味。
2.面米制品的包装应密封、无漏气、无污染。
四、营养成分要求
1.面米制品应含有合理的营养成分,如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
和维生素等。
2.面米制品中脂肪、糖、盐等成分的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五、添加剂使用要求
1.面米制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安全、合理、
必要的原则。
2.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添加剂。
六、卫生要求
1.生产面米制品的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设施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
2.生产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遵守卫生操作规程。
3.面米制品应经过严格的卫生检验,确保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
七、标签标识要求
1.面米制品的标签标识应清晰、准确,包括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
生产厂家等信息。
2.标签上应注明食品营养成分和营养声称,以便消费者了解产品营养信息。
面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面食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面食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面食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从事面食生产、加工、销售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第五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章食品安全检查与的自查第六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第八条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监督管理,对食品安全管理员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并上报整改结果。
第四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第九条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卫生知识和食品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第十条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第十一条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炒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炒⾯(⾷品安全企业标准)炒⾯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炒⾯的原料要求、试验⽅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于以⼩麦、亚⿇籽、黄⾖、燕麦为主要原料,辅以红枣、⽟⽶、花⽣⽶、青稞、核桃仁、葵花籽仁、芝⿇、⾹蕉⽚,经精选、炒制、冷却,加或不加⽩砂糖,再经粉碎、碾磨、包装等⼯序制成的炒⾯。
2规范性引⽤⽂件下列⽂件对于本⽂件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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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1 包装储运图⽰标志GB/T 317 ⽩砂糖GB 1351 ⼩麦GB 1352 ⼤⾖GB 1353 ⽟⽶GB/T 1532 花⽣GB 2760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添加剂使⽤标准GB 2761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污染物限量GB 4789.1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微⽣物学检验总则GB 4789.2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微⽣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微⽣物学检验⼤肠菌群计数GB 4789.4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微⽣物学检验沙门⽒菌检验GB 4789.10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微⽣物学检验⾦黄⾊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5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微⽣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GB 4806.7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GB 5009.3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分的测定GB 5009.5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蛋⽩质的测定GB 5009.12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铅的测定GB 5009.22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GB/T 5835 ⼲制红枣GB 7718 ⾷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品标签通则GB/T 11760 裸⼤麦GB/T 11761 芝⿇GB 14881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产通⽤卫⽣规范GB/T 15681 亚⿇籽GB 19300 ⾷品安全国家标准坚果与籽类⾷品GB 19640 ⾷品安全国家标准冲调⾕物制品GB 28050 ⾷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9921 ⾷品安全国家标准⾷品中致病菌限量LS/T 3102 燕麦LY/T 1922 核桃仁NY/T 948 ⾹蕉脆⽚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品标识管理规定》3 产品分类按产品配⽅不同分为原味炒⾯和甜味炒⾯。
熟制湿面条(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熟制湿面条1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生活饮用水、荞麦粉(或绿豆粉或高粱粉)(或不加)为原料,以蔬菜(菠菜或胡萝卜)(或不加)、玉米粉、食用淀粉、植物油为辅料,添加食品添加剂。
蔬菜经挑选、清洗、沥干、搅碎成蔬菜汁;原辅料经配料、和面、醒面、压面、切条、蒸制、水洗、上油、再蒸制、冷却、切段、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熟制湿面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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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技术要求3.1原辅料要求原辅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
3.3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应产品标准及规定的要求。
3.4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3.5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中谷物及其制品的规定。
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污染物限量3.6微生物限量3.6.1致病菌限量应符合GB 29921中方便面米制品的规定。
3.6.2微生物限量还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微生物限量项目指标检验方法铅(以Pb 计)/(mg/kg)≤0.18GB 5009.12项目采样方案a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为CFU/g 表示)检验方法n c m M 菌落总数52104105GB 4789.2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具有该产品应有的色泽取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色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色泽、状态,闻其气味,用温开水漱口,品其滋味。
滋味、气味具有该产品应有的滋味、气味,无异味状态具有该产品应有的状态,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大肠菌群5210102GB4789.3平板计数法a样品的采样及处理按GB4789.1执行。
3.7食品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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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制面食制品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熟制面食制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小米粉、大米粉、黑米粉、玉米粉、黄豆粉、糯米粉、果蔬粉、玉米淀粉、麦芽糊精、一级大豆油、食盐、五香粉(八角、桂皮、花椒、茴香、丁香)、食品加工用酵母、奶油、食品添加剂:碳酸钠、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食用玉米淀粉、碳酸钙、磷酸二氢钙)、食品用香精、经揉制,配以(或不配以)馅料:白砂糖或赤砂糖或豆沙馅料或麻蓉馅料(芝麻、花生酱)、红枣,经成型、醒发或不醒发、熟制、冷凉、包装而成的熟制面食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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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317白砂糖
GB1355小麦粉
GB1535大豆油
GB188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27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461食用盐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835干制红枣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885食用玉米淀粉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10463玉米粉
GB/T11761芝麻
GB131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T15691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5009.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族和G族的测定
GB1964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
GB19855月饼
GB/T20884麦芽糊精
GB/T20886食品加工用酵母
GB255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复合膨松剂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306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用香精
GB/T21270食品馅料
NY/T1884绿色食品果蔬粉
QB1733.4花生酱
QBT2343.1赤砂糖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分类
按产品是否含馅分为无馅类和有馅类。
3.1无馅类
3.1.1馒头、窝头: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加入小米粉、大米粉、黑米粉、玉米粉、黄豆粉、糯米粉、果蔬粉其中的一种或几种,添加或不添加食品加工用酵母、白砂糖、玉米淀粉、食品添加剂:碳酸钠、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食用玉米淀粉、碳酸钙、磷酸二氢钙)、经水调、揉制、发酵或不发酵、成型、醒发、熟制、冷凉、包装而成的不同口味的馒头或窝头。
3.1.2花卷、银丝卷、千层饼:以小麦粉、麦芽糊精、水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食品加工用酵母、食品添加剂:碳酸钠、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食用玉米淀粉、碳酸钙、磷酸二氢钙)、经发酵或不发酵后加入盐、五香粉(五香粉:八角、桂皮、花椒、茴香、丁香)、一级大豆油、白砂糖、奶油其中的一种或几种加工成分层或裹丝(条)的产品。
3.2含馅类
3.2.1蓉(沙)馅类;按馅料不同分为麻蓉包和豆沙包
麻蓉包: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加工用酵母、食品添加剂: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食用玉米淀粉、碳酸钙、磷酸二氢钙)、经水调、发酵、揉制后包入经压碎芝麻、花生酱、白糖、熟面粉、水混合成馅成型而制成的麻蓉包。
豆沙包: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添加食品加工用酵母、食品添加剂:泡打粉(焦磷酸二氢二钠、碳酸氢钠、食用玉米淀粉、碳酸钙、磷酸二氢钙)、经水调、发酵、揉制后包入豆沙馅成型而制成的豆沙包。
3.2.2枣卷:以小麦粉、水为原料经搅拌、揉制、发酵、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调节酸碱度后包入红枣成型而制成的枣卷。
3.2.3糖馅类:以小麦粉、水为原料经搅拌、揉制、发酵、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调节酸碱度后包入赤砂糖馅成型而制成糖三角。
4要求
4.1原辅料要求
4.1.1小麦粉:应符合GB1355和GB2715的规定.
4.1.2水:应符合GB5749的规定.
4.1.3豆沙馅:应符合GB/T21270的规定.
4.1.4食品加工用酵母:应符合GB/T20886的规定。
4.1.5一级大豆油:应符合GB1535的规定。
4.1.6食盐:应符合GB5461的规定。
4.1.7白砂糖:应符合GB317和GB13104的规定。
4.1.8赤砂糖:应符合QB/T2343.1和GB13104的规定。
4.1.9枣:应符合GB/T5835的规定。
4.1.10小米粉、大米粉、黑米粉、黄豆粉、糯米粉:应符合GB2715的规定。
4.1.11玉米粉:应符合GBT10463和GB2715的规定。
4.1.12果蔬粉:应符合NY/T1884的规定。
4.1.13麦芽糊精:应符合GB/T20884的规定。
4.1.14花生酱:应符合QB1733.4的规定。
4.1.15五香粉:应符合GB/T15691的规定。
4.1.16泡打粉:应符合GB25591的规定。
4.1.17芝麻:应符合GB/T11761的规定。
4.1.18碳酸钠:应符合GB1886.1的规定。
4.1.19食品用香精:应符合GB30616的规定。
4.1.20玉米淀粉:应符合GB/T8885的规定。
4.1.21奶油:应符合GB19646的规定。
以上辅料应符合GB2760、GB2761、GB2762、GB2763的规定。
4.2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色泽具有该品种应有的色泽、色泽均匀
组织形态外形完整,具有该品种应有的形态,组织结构均匀
无露馅
滋味气味具有该品种应有的滋、气味,无异味
杂质外表和内部均无肉眼可见的外来杂质
4.3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指标
含馅类无馅类
馒头、窝头花卷、银丝卷、千层饼
馅料含量/(g/100g)≥30.0-
水分/(g/100g)≤70.045.0
比容/(ml/g)≥- 1.7-
PH- 5.6-7.2
总砷(以As)/(mg/kg)≤0.5
铅(pb)/(mg/kg)≤0.1
黄曲霉毒素B1(μg/kg)≤5
净含量按《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4.4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4规定
表3微生物指标
致病菌指标采样方案及限量(若非指定,均以/25g或/25ml表示)
n c m M
菌落总数/(CFU/g)52104105
大肠菌群/(CFU/g)5210102
霉菌/(CFU/g)≤150
沙门氏菌500-----
金黄色葡萄球菌51100CFU/g1000CFU/g
4.6食品添加剂
4.6.1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6.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及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4.7真实性要求
产品中不得添加非食用物质。
4.8生产加工过程的技术要求
生产加工过程应符合GB14881的规定。
5试验方法
5.1感官要求
将适量样品置于洁净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目测色泽、组织形态及杂质,并嗅其气味、尝其滋味。
5.2理化指标
5.2.1水分按GB/T21118附录C的定执行。
5.2.2比容按GB/T21118附录A的规定执行。
5.2.3PH按GB/T21118附录B的规定执行。
5.2.4总砷按GB5009.11的规定执行。
5.2.5铅按GB5009.12的规定执行。
5.2.6黄曲霉毒素Bl按GB5009.22的规定执行。
5.2.7馅料含量按GB19855的规定执行。
5.2.8净含量按JJF1070的规定执行。
5.3微生物指标
5.3.1菌落总数
按GB4789.2的规定执行.
5.3.2大肠菌群
按GB4789.3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