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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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合集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合集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一)惠州市辖下龙门县化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向本县一河流内设置排污口,排放大量工业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县环保局责令化工厂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并报经市环保局批准,对该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罚款;县化工厂认为,省政府颁布的《防治水污染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罚款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而县环保局却对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处罚,明显违法,欲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龙门县化工厂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复议?1.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龙门县人民政府或县环保局的上一级部门机关即惠州市环保局;2.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选择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别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二)A县发生旱灾,从外地运到一批救灾物资,该县B乡民政所委托各村发放救灾物资,C村在发放救灾物资时把李某遗漏,李某不服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李某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1.李某应以乡政府为被告,因乡政府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实施者,C村只是被委托的组织;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

(三)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答:是;因其对朱某进行非法殴打,且在未作任何取证的情况下,将朱某行政拘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3.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朱某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要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四)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

行政纠纷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行政纠纷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市某区居民李某,因个人住房需求,于2018年6月向甲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购买了位于该区的一套商品房。

购房合同约定,开发商应在2019年6月30日前将房屋交付给李某。

然而,由于开发商在房屋建设中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至2019年10月,房屋仍未交付。

在此期间,李某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开发商按合同约定交付房屋或赔偿损失。

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无奈之下,李某于2019年11月向甲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并赔偿因延迟交付造成的损失。

二、案件争议焦点1. 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2. 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3. 李某的损失如何计算?三、案例分析(一)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2019年6月30日前交付房屋,已构成违约。

(二)开发商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1.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有权请求继续履行合同。

”因此,李某有权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即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2. 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开发商的违约行为给李某造成了实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费用、装修费用等。

因此,开发商应赔偿李某因延迟交付房屋而造成的损失。

3. 支付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

”在本案中,购房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但李某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开发商支付合理的违约金。

(三)李某的损失如何计算1. 房屋租赁费用:李某在房屋交付期间,因居住需求支付了房屋租赁费用。

行政法律案例题(3篇)

行政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某区某镇,因市政府规划变更,将原计划建设的商业区调整为住宅区。

在此过程中,涉及到了大量土地征收问题。

某村村民李某(以下简称“原告”)的房屋和土地被纳入征收范围。

李某认为市政府的规划变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且征收程序不合法,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市政府规划变更是否合法?2. 征收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 李某的房屋和土地征收补偿是否符合公平、合理原则?三、案例分析(一)市政府规划变更的合法性1. 原告主张:市政府规划变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

2. 被告答辩:市政府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区域发展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3. 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市政府在规划变更过程中,已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并征求了相关村民的意见。

同时,市政府在规划变更前,已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研究,确保了规划变更的合法性。

(二)征收程序的合法性1. 原告主张:征收程序不合法,未履行法定程序,侵犯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2. 被告答辩:征收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3. 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在征收过程中,市政府已依法进行公示,并举行了听证会,充分保障了村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因此,征收程序合法。

(三)征收补偿的公平合理性1. 原告主张:征收补偿不符合公平、合理原则,补偿标准过低。

2. 被告答辩:征收补偿标准符合国家规定,充分考虑了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

3. 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市政府在征收补偿过程中,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考虑了被征收人的实际损失。

同时,法院还依法对李某的房屋和土地价值进行了评估,确认了征收补偿的公平合理性。

四、判决结果法院认为,市政府在规划变更、征收程序和征收补偿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违法情形。

因此,驳回了原告李某的诉讼请求。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或者变更该行政行为,或者确认无该行政行为。

下面我们通过具体案例来分析行政诉讼法的适用和实践。

案例一,李某因不满政府部门的强制拆迁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该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政府部门在拆迁过程中未尽到告知义务,对相关程序和补偿标准存在违法情形,因此判决撤销该强制拆迁决定,并要求政府重新进行拆迁程序和合理补偿。

案例分析,在此案例中,李某通过行政诉讼程序,有效地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依法撤销了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体现了行政诉讼法的实际效力和司法公正。

案例二,某公司因政府部门对其环保设施进行处罚,不服该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政府部门在处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和证据不足等情形,因此判决撤销了该处罚决定。

案例分析,在这个案例中,行政诉讼程序有效地保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法院依法撤销了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维护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了行政诉讼法的司法公正和效力。

通过以上案例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行政诉讼法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行政诉讼是一种重要的法律保护途径,可以有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保障了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和法治建设。

总之,行政诉讼法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对于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应当充分认识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合理利用行政诉讼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法律行政诉讼案例分析(3篇)

法律行政诉讼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在B市C区投资开发一大型住宅项目,项目名为“碧水花园”。

A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因与C区城市规划局(以下简称“规划局”)在土地规划、审批等方面存在争议,遂向B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公司认为,规划局在审批其土地使用证时,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且审批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A公司无法按计划进行项目开发。

具体争议如下:1. 规划局在审批A公司土地使用证时,未按照法定程序征求A公司意见,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2. 规划局审批的土地使用证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A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

A公司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规划局的审批决定,并要求规划局重新审批。

二、案件审理过程B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以下事实进行了认定:1. A公司于2018年5月向规划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规划局于2018年6月作出审批决定。

2. 规划局在审批过程中,未征求A公司意见,直接作出审批决定。

3. 规划局审批的土地使用证内容与实际不符,导致A公司在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诸多困难。

针对以上事实,合议庭对以下法律问题进行了分析:(一)规划局在审批土地使用证时,是否应征求A公司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行为前,应当依法告知当事人,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城乡规划时,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综上所述,规划局在审批土地使用证时,应当依法征求A公司意见。

(二)规划局审批的土地使用证内容与实际不符,是否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批城乡规划时,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应当作出批准决定。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

行政法律案例分析试题(3篇)

行政法律案例分析试题(3篇)

第1篇一、案例分析题背景材料:某市A县某开发商B公司在A县某地开发房地产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约100亩,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

在开发过程中,B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原本规划为住宅区的地块改为商业用途。

此举引起了周边居民的不满,认为此举破坏了原有规划,影响了自己的生活环境。

随后,A县居民C向A县政府提出投诉,要求查处B公司的违法行为。

问题:1.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B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请简要说明理由。

2. A县政府在接到居民C的投诉后,应当如何处理此案?3. 如果B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A县政府可以采取哪些行政措施?4. 在此案例中,居民C的权益如何得到保障?5. 结合此案例,分析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二、案例分析题参考答案1. B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B公司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2. A县政府在接到居民C的投诉后,应当立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若经调查确认B公司存在违法行为,A县政府应依法责令B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3. 如果B公司拒不改正违法行为,A县政府可以采取以下行政措施:(1)责令B公司停止违法行为;(2)依法对B公司进行罚款;(3)将案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对B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

4. 在此案例中,居民C的权益通过以下途径得到保障:(1)居民C向A县政府提出投诉,促使政府介入调查;(2)A县政府依法查处B公司的违法行为,保障了居民C的合法权益;(3)通过舆论监督,提高政府执法透明度,让居民C对案件进展有所了解。

5. 结合此案例,我国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下:(1)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开发商和居民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了解不足;(2)执法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和部门存在违规审批、监管不力等问题;(3)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导致政策执行效果不佳。

行政案件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行政案件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市某县居民张某,因其所居住的房屋位于某规划道路红线范围内,被县规划局依法责令拆除。

张某不服该决定,遂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合法,驳回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张某不服一审判决,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了县人民法院的判决。

张某认为,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且程序违法。

他提出以下上诉理由:1. 县规划局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前,未依法进行听证,程序违法。

2. 县规划局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时,未充分考虑张某的实际情况,显失公正。

3. 县规划局的责令拆除决定依据的《城市规划法》已被修改,现行的《城乡规划法》对责令拆除的规定更为严格,县规划局应适用新法。

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依法调取了相关证据,并对张某的上诉理由进行了审查。

二、法律分析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1.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前,是否应当依法进行听证?2.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时,是否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3. 行政机关在适用法律时,是否应当遵循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以下是对上述问题的法律分析:1. 听证程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对当事人不利的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听证程序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本案中,张某提出县规划局在作出责令拆除决定前未依法进行听证。

对此,法院应审查以下内容:(1)张某是否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听证申请?(2)县规划局是否依法告知了张某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3)县规划局是否在法定期限内组织了听证?如果法院认定县规划局在听证程序上存在违法,则可能推翻原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

2. 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依法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

行政法律诉讼案例分析题(3篇)

行政法律诉讼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自成立以来,甲公司一直注重环保工作,但2018年10月,某市环保局在对甲公司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甲公司生产过程中存在违规排放废水的情况。

经调查核实,甲公司违规排放废水已超过三个月,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某市环保局对甲公司作出了罚款10万元、责令停产整治的行政处罚决定。

甲公司不服该处罚决定,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某市人民政府认为,某市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合法,驳回了甲公司的复议申请。

甲公司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某市环保局对甲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2. 某市环保局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3. 甲公司是否存在违规排放废水的事实。

三、案例分析(一)某市环保局对甲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关闭。

本案中,甲公司违规排放废水超过三个月,且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已构成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本案中,某市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已告知甲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但甲公司未提出听证申请。

因此,某市环保局对甲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在实体上是合法的。

(二)某市环保局是否履行了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对涉及重大利益关系的案件,应当举行听证。

本案中,某市环保局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已对甲公司进行了调查,收集了相关证据,并告知甲公司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案例一:罗伦富不服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案原告罗伦富因不服被告四川省泸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大队(以下简称交警队)对其子康忠华(已亡)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向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告诉称:被告交警队未将事故路面施工单位追加为交通事故的责任人,就以第2000-279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驾驶员康忠华负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这个责任认定与被告的现场勘查笔录、询问笔录中载明的事故路面施工现场上无任何标志牌、防围设施、值勤人员提前下班等事实相矛盾,该认定书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

请求撤销被告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判令被告重新认定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责任。

被告辩称:原告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只能在法定的15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重新认定。

原告不申请重新认定,而且还同意被告就该事故的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并达成了调解协议。

原告现在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服的只能是“调解协议”。

根据自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8号《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法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调解行为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因此,应当驳回原告的起诉。

对此,一审法院泸州市龙马潭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以交警队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是合法的具体行政行为,应当维持为由,作出维持交警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对康忠华的责任认定的判决。

原告罗伦富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责任认定,是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法规的授权实施的一种行政确认行为。

该行为直接关系到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否被追究刑事责任、是否违法以及应否被行政处罚、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能否得到民事赔偿的问题,因此它涉及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行政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行政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市为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决定开展一场大规模的“拆违”行动。

在行动中,市城管局对市区内违规建筑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对查实的违规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然而,在拆除过程中,一些居民对拆除决定不服,认为拆除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于是,这些居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市城管局的拆除决定。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市城管局是否有权对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2. 拆除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3. 拆除决定是否侵犯了居民的合法权益?三、案例分析1. 市城管局是否有权对违规建筑进行强制拆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有权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拆除等。

”由此可见,市城管局作为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对违规建筑进行查处,包括强制拆除。

2. 拆除决定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依法进行调查取证;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在本案中,市城管局在拆除违规建筑前,应当依法履行以下程序:(1)调查取证:市城管局对违规建筑进行了调查取证,掌握了相关证据。

(2)告知当事人:市城管局应当告知当事人拆除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3)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城管局应当将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然而,在本案中,部分居民反映市城管局在拆除决定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1)未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2)未将拆除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因此,可以认为市城管局在拆除决定过程中存在程序违法。

3. 拆除决定是否侵犯了居民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在本案中,部分居民对拆除决定不服,主要理由是拆除行为侵犯了其合法的私有财产权。

行政诉讼案例分析152题(含答案)

行政诉讼案例分析152题(含答案)

行政诉讼案例分析152题(含答案)[1]案例分析题1 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吊销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提起行政诉讼。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何在?(2)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性质的行为?【参考答案】(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针对特定的人特定的事采取具体措施的行为,其行为的内容和结果将直接影响某一个人或组织的权益;而抽象行政行为是以不特定的人或事为管理对象,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

市政府的通告针对的事特定,即确认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针对的人特定,即甲、乙、丙、丁四家屠宰场。

(2)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行为是行政确认行为。

即市政府先确认甲屠宰场符合(或具备)从事屠宰业务的各方面的条件,然后赋予甲屠宰场专门从事屠宰的法律资格。

案例分析题2 甲县政府及其工商管理部门的行为性质如何?甲县前几年为发展山区农村经济,投巨资扶持农民栽苹果树,几年过去,苹果树开始大量结果,但由于品种以及土壤、气候等原因,该县所产苹果太小、味酸、色泽不好,因此,苹果的销路一向不好。

该县有一个佳美罐头厂,其生产的“佳美”牌苹果罐头和苹果汁销路一直很好,自从县政府有关部门要求该罐头厂采购本县苹果作原料以来,销量也急剧下降。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该厂决定从外地采购原料,于是与乙县某地号称“苹果大王”的种植专业户刘金龙签订了购买苹果的协议。

1997年8月,刘金龙向罐头厂交付了第一批苹果,因品质优良,罐头厂非常满意,要求刘金龙继续向该厂提供苹果。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题(一)惠州市辖下龙门县化工厂未经批准擅自向本县一河流内设置排污口,排放大量工业废水,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县环保局责令化工厂迅速纠正违法行为,并报经市环保局批准,对该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罚款;县化工厂认为,省政府颁布的《防治水污染条例》规定:“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决定的罚款以不超过1万元为限;超过1万元的,应当报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县环保局却对化工厂处以9万元的处罚,明显违法,欲申请行政复议。

问题:龙门县化工厂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复议?1.本案的行政复议机关是龙门县人民政府或县环保局的上一级部门机关即惠州市环保局;2。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选择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别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二)A县发生旱灾,从外地运到一批救灾物资,该县B乡民政所委托各村发放救灾物资,C村在发放救灾物资时把李某遗漏,李某不服想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李某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1.李某应以乡政府为被告,因乡政府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实际实施者,C村只是被委托的组织;2.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委托的组织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以委托的行政机关为被告.(三)青年朱某在街上行走时,被警察王某截住带至公安派出所,原因系王某随行的卖淫女田某指认朱某为嫖客;其间该警察多次殴打朱某,致使其被迫承认自己有嫖娼行为;警察王某及该派出所未作任何调查取证;遂将朱某行政拘留;后在有关督促、调查下,证明朱某确系无辜。

1.警察王某的行为是否违反了行政程序?答:是;因其对朱某进行非法殴打,且在未作任何取证的情况下,将朱某行政拘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哪种规范性法律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其直接法律依据是什么?答:法律;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拘留处罚;3。

朱某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朱某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要求,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四)在2003年10月15日,A县政府根据《发展A县经济的实施规划》,以红头文件形式作出了一项《关于对A县几家工业企业进行调整的措施》的决定,其中决定将属于集体所有制的A县机床附件厂与属于国有企业的A县机械厂合并为A县机械总厂;A 县机床附件厂不服县政府的这一决定,认为合并决定实现未征得他们的同意,侵犯了企业的自营自主权,遂向A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A 县政府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告诉县法院,这一合并决定是为了改革和发展A县经济、解决县机械厂的经济困难作出的,县机床附件厂应当顾全大局,服从县政府的决定,同时,县政府要求县法院应与县政府态度一致,维持县政府的改革措施,对县机床附件厂的起诉不予以受理。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题(25分)(案情一):1998年5月有,A县某H兽药门市部从外省一家J药厂购进80万单位青霉素钾10万支。

从外表看,药品的质量合格,但无质量检验合格证。

J厂的代表人表示:……(略)请问:1、在本案中有几种法律关系?它们之间有什么区别?答:本案中有三种法律关系:①H兽药门市部与A县农牧渔业局因行政处罚所生产的行政法律关系。

②H兽药门市部与人民法院之间产生的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③H兽药门市部与J兽药厂之间因合同引起的民事法律关系。

这三种法律关系的主要区别有:①法律依据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依据行政法规范。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依据行政诉讼的法律规范。

而民事法律民事关系依据民事法律规范。

②主体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占主导地位。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必有一方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属监督地位。

而民事法律关系双方主体为平等的民事主体。

③内容不同。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因行政处罚而形成的双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实施处罚是A县农牧渔业局的权力,反之接受处罚是H 兽药门市部的义务。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内容是H兽药门市部不服处罚而引起的三方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人民法院作为监督主体,对A县农牧渔业局作出的处罚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就是其的权利,反之,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申辩、依法实施审判,就是其义务。

而作为原被告双方的H兽药门市部和A县农牧渔业局双方都享有各自的诉讼权利,同时又要履行诉讼义务,由于行政诉讼的特殊性,双方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履行的诉讼义务不是相同的。

如原告有起诉权,被告没有起诉权和反诉权,被告负有法院的举证责任。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因为H兽药门市部购买J兽药厂劣质兽药而引起的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作为平等主体双方有各自不同的权利和义务。

2、兽药的门市部的理由能否成立?答:H兽药门市部的诉讼理由不能成立。

A县农牧渔业局对H兽药门市部的处罚行为是因为该门市部向顾客销售不合格兽药的行为,而不是H兽药门市部与J药厂之间批量交易兽药的合同行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珍藏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珍藏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珍藏版)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问题:(1)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是(C)。

答:C.越权(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

答:A.镇政府C.李某(3)本案中,闵楼村村委会是不是行政主体?(B)答:B.不是(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答:镇政府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并不当然享有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作用。

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李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

[案情介绍]2005年8月,张某当选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3个月后,其被所在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

张某不服,诉至法院。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问题:(1)你认为对本案中涉及到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越权?答:是越权(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谁?答:是镇政府(3)本案中,某村村民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答: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答:镇政府行为是违法的,无效的。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2006年4月,上海淮海路上有一位违法闯红灯的海归女硕士,在警察劝阻并依法处理时,该女士对警察大打出手。

最终,警察对该女士实施了治安拘留。

经电视台曝光后引起众说纷纭,同情该女士的有,为交警叫好的也有。

很多人说警察应该执法必严,但也有很多人说应该尊重人权。

问题:(1)本案中的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是谁?(2)警察行使的是哪一种行政职权?(3)警察的处理是否符合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为什么?(4)女硕士如何寻求权利救济案例22005年11月14日,“月球大使馆”首席执行官李捷将北京市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他请求法院撤销工商局作出的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并返还其营业执照、公章、经营款以及月球土地所有权证书等财产。

月球大使馆(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诉称,自己是经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合法公司,经美国月球大使馆公司授权,为其在中国代理外层空间地区销售业务,主要是出售月球土地。

2005年10月28日,市工商局以其涉嫌投机倒把为由,扣留了月球大使馆的营业执照等,使公司无法正常经营,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李捷认为,自己出售的物品没有违反中国的法律规定。

虽然《月球协定》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对地外空间中不动产的所有权,并认定太空资源是“人类共同的遗产”,但中国并没有加入这个协定。

他说在中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对出售月球土地作出过限制性规定,也未出台过“月亮法”或“月亮管理条例”等,出售月球土地并没有违反我国法律。

李捷还认为,自己销售的标的物不属于国家特许经营商品,不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和专控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因此不应受到特别限制。

李捷认为工商所称存在“涉嫌投机倒把”的违法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问题:(1)本案中原被告是谁?为什么?(2)法院审查的对象是什么?(3)谈谈你对本案看法。

案例32004年初,山东省枣庄农民宋某通过承包方式取得2.5亩农田的集体土地的使用权。

但他没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而是经村委同意建了六间平房开饭店,并将剩余的土地圈成了停车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经典案例(1)2004年10月20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市场科的工作人员张某、王某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征收科的工作人员李某、赵某联合对某农贸市场进行执法大检查。

李某、赵某发现E公司自2004年7月至2004年9月,偷漏税款达5000元,当场作出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责令E公司补缴税款5000元。

随后,张某、王某发现E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当场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要求张某、王某举行听证,张某、王某告知钱某现在局里正在对办公楼进行翻新,没有地方举行听证,且E 公司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举行听证还是这个结果,拒绝举行听证。

E公司不服,遂向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请问:(1)李某、赵某和张某、王某当场对E公司作出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2分)(2)张某、王某拒绝E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钱某的听证请求是否合法?为什么?(3分)(3)张某、王某对E公司作出罚款3000元、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是否违反《行政处罚法》关于“一事不再罚”的规定?为什么?(3分)(4)E公司对上述行政处罚均不服,是否可以以天津市工商局北辰分局和天津市地税局北辰分局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2分)案例(2)2005年3月10日,某直辖市甲、乙、丙三名律师决定出资合伙成立“新津律师事务所”。

2005年5月16日,甲、乙、丙三人向该市司法局口头申请成立律师事务所并提供了律师事务所章程、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明、资金证明等有关申请材料。

市司法局受理申请的工作人员李某见甲满头白发,特别提醒三人,根据该市政府规章的规定,设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发起人的年龄均不得超过60岁。

甲告知李某,他们三人的年龄均不到60岁。

于是,李某将一份市司法局专门设计的律师事务所设立申请书格式文本交给三人填写。

三人填写完毕后,交给李某。

李某当即受理了申请,并出具了书面的受理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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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案例1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某市原有甲、乙、丙、丁四家定点屠宰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屠宰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1997年国务院发布《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该市政府根据其中确认并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的规定发出通告,确定只给甲发放定点标志牌。

据此,市工商局将乙、丙丁三家屠宰场营业执照吊销,卫生局也将卫生许可证吊销。

乙、丙、丁三家屠宰场对此不服,找到市政府,市政府称通告属于抽象行政行为,需遵守执行。

三家屠宰场遂提起行政诉讼。

(1)市政府的通告属于何种类型的行政行为理由是什么(2)谁是此案的被告理由何在(3)此案乙、丙、丁是否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理由是什么(4)颁发定点屠宰标志牌属于何种性质的行为,工商局、卫生局能否据此吊销乙、丙的执照许可证案例2严××的4岁女儿媛媛连续3天出现流鼻涕,咳嗽,发烧等症状。

1991年8月4日上午8时30分送县人民医院治疗。

家长见女儿病重要求立即住院,因无床位医院不准住院。

40分钟后,医生才给媛媛看病,作了一般检查后,医生说,孩子病得不轻,但还诊断不出什么病,先在观察室观察治疗。

医生开了药方,家长取药给媛媛服用后留在观察室治疗。

上午11时,媛媛突然发生抽搐,面色苍白,不讲话,值班医生立即抢救。

下午3时许,经抢救无效死亡。

医院诊断死于急性心肌炎。

严××认为医院开始误诊,又抢救不力,属医疗事故,一直反映到县卫生局。

在县卫生局督促下,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媛媛之死进行鉴定,结论是媛媛之死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也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1991年10月6日,严××向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鉴定结论隐瞒了事实真相,是错误的,请求县法院撤销县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

问: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行为是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为什么②严××不服鉴定结论该怎么办能否提起行政诉讼③若县卫生行政机关根据该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作出了处理决定,当事人不服而起诉的,法院应否作为行政案件受理为什么案例3对行政裁决行为的行政诉讼甲集团公司经A市人民政府的批准,在该市的繁华地区建商业大厦,为此在这一地区的40户居民要拆迁。

甲集团公司取得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许可后,分别与40户居民就拆迁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问题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其中因与14户居民就拆迁补偿金额有分歧而未能达成协议。

就此甲集团公司与这14户居民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申请裁决。

A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关于“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的规定,裁决甲集团公司一次性补偿拆迁费的数额。

甲集团公司对此有异议。

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行为属于何种行为(2)甲集团公司对A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裁决有异议,应提起何诉讼案例4复议机关改变行政决定的管辖某区工商局干部任某下班路经集贸市场,从个体摊贩汪某处买了1箱苹果,回到家中发现有几个苹果是烂的。

则返回市场找到汪某要求换,汪某以苹果是降价出售为由不给换,两个人吵了起来。

这时,任某向汪某表明自己是工商局干部,如果不给换,以后就别想再在此卖东西,汪某对任某的话未加理睬,仍然大吵。

任某恼怒,上前与汪某撕打起来。

汪某用拳猛击任某的头部、脸部,致使任某腮颊明显青肿,嘴角流血。

此事件被闻讯赶来的公安人员制止。

事后经医院诊断,任某属轻微脑震荡。

对此事件,区公安局认为,汪某属于妨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19条的规定,作出拘留10天的处罚决定,并责令汪某赔偿任某的全部医药费200元。

汪某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查认为,汪某的行为性质属于侵犯他人人身权利,根据《治案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的规定,仍然处以汪某10天的拘留,赔偿任某200元的医药费。

汪某仍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对于本案哪个人民法院有管辖权(2)本案被告是谁(3)本案有无第三人如果有是谁案例5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权梁某从某地购买了大量食用油,租由赵某任船长的货船A,欲将油运往甲省B市。

但乙省A市海关疑该船为走私船,将该船连同货物扣押。

因赵某无法出示购油的增值税发票,被海关限制人身自由达3天之久。

后经协商,赵某依海关要求交纳了40万元押金以后,返回梁某处取增值税发票。

待取来后海关却说该发票是假的,拒绝退还40万元押金。

此时船已在海上被扣一个月有余。

梁某和赵某对海关的扣押行为、限制人身自由以及扣押金的行为均不服,欲起诉。

若赵某系甲省B市人,梁某是丙省C市人,且A、B、C三市均为省会市,那么哪些法院拥有管辖权理由何在案例6行政诉讼参加人、司法审查标准、行政诉讼判决类型1999年10月9日下午,某县花边厂职工邹某倒汽车时,不慎将已停在该地的个体出租车司机林某的出租汽车刮了一下。

为此林某和邹某夫妇发生口角,以致双方夫妇扭扯。

在扭扯中,林某打了邹某妻子一巴掌,致其轻微伤,后被邻居劝解。

当晚,邹某召集制锁厂职工尤某及其妹夫陈某等人于23时许,持刀闯入林某家,邹某殴打林某及其丈夫。

次日凌晨1时许,邹某,陈某和尤某再次闯入林某家,捣毁林某部分家具。

之后,该三人又闯到林某的胞妹家,捣毁其部分家具。

1999年11月1日,某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以“故意殴打他人”为由,对邹某,林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对尤某,陈某分别处以治安警告处罚。

林某认为公安机关给自己行政拘留10天处罚过重,而仅给邹某10天拘留处罚和对尤某、陈某只处以警告处罚过轻,提出申诉。

某市公安局维持了原裁决。

林某仍不服,向某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1)本案的诉讼参加人有哪些为什么(2)对被告的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应适用《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何种司法审查标准被告的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3)根据本案情况,人民法院可以具体作何种判决(4)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可以依法提起上诉的有谁案例7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不予准许、缺席判决A律师事务所为招揽更多的业务,实行按案件标的额为介绍案件的人提取一定的“案件介绍费”,并且对几个较为重大的案件,给予了“介绍人”一定数额的费用。

由于在某一案件上通过这一办法将B律师事务所的案件揽走,B律师事务所对A律师事务所的这一行为向有关司法行政机关进行了举报。

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调查,确认A 律师事务所确有此违法行为,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对A律师事务作出警告的处罚,并责令其停业整顿。

A律师事务所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期间,被告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决定撤销对A 律师事务所的处罚,A律师事务所以此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申请撤诉不合法,裁定不准许。

人民法院对案件继续审理,但经两次合法传唤,原、被告都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1)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继续审理被告新旧两个具体行政行为中的哪一个(2)原告与被告都不到庭,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判决案例8对超越职权行政行为的行政诉讼张某系一个体工商户,经营一个小食品店,两年来一直未向税务机关交足税款,此事被乡政府在一次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

乡政府以自己的名义给张某下达两次补交税款1100元的通知,张某均未按通知补税。

1992年5月24日乡政府扣押了张某的一台电冰箱与部分食品,当时未办理任何手续。

张某对此不服,在同年7月2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1)县人民法院对乡人民政府的行为应当如何判决(2)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将怎样处理案例9行政赔偿义务机关李某系私营企业振兴服装厂的厂长。

1996年2月27日,李某因与他人发生经济纠纷而被当地西城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3月9日,西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将其逮捕。

5月17日区检察院提出公诉。

9月13日,西城区检察院对此判决提出抗诉。

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期间,市人民检察院撤销了抗诉决定。

1996年11月30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止本案审理。

振兴服装厂因厂长被羁押,自1996年3月停产。

1996年9月1日,西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法定代表人涉嫌犯罪为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

李某被释放后曾就吊销了该厂营业执照一事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市工商局维持了原决定。

(1)李某被羁押达9个月,如果他就此项损害提出赔偿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他如何继续请求赔偿(2)李某就企业吊销营业执照造成的损失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是谁可供李某选择的法定赔偿程序有哪些(3)李某能否针对问题(1)、(2)所述两项损害一并向法院赔偿义务机关提起赔偿诉讼为什么(4)对羁押造成的精神损害,李某可以提出哪些赔偿要求(5)李某能否就受羁押期间服装厂遭受的损失向相应赔偿义务机关提出金钱赔偿要求为什么(6)西城区工商局作出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应当依法告知企业享有何种权利(7)对于人身自由受限制的损失,李某能够最迟在何时提出国家赔偿请求案例10国家赔偿的范围1996年度,中国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粮食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部货款。

1997年1月,当C公司货轮将买卖合同项下的货物运抵中国港口时,某公安厅所属的海警支队以该批货在该港的存放和装船数量有问题为由将船及货物扣押。

1月20日,海警支队向A公司出具一份扣押清单。

1997年5月4日,海警支队将该批货以市场价格的60%予以变卖,得货款2400万元,随后放走了C公司货轮。

此后,A公司多次要求海警支队处理此案,均遭拒绝。

(1)海警支队扣押变卖货物后对A公司负有何种义务A公司能否就此提起诉讼(2)C公司是否有权就货轮被扣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3)A公司于1998年9月就扣押行为提起诉讼,法院应否受理为什么(4)A公司能否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为什么案例11申请赔偿期限、国家赔偿的范围1997年4月17日,宝丰县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韩某等三名工作人员,到胡丙利所开办的烟酒商店进行检查,发现其店内经营的全兴酒有质量问题,要对胡丙利进行处罚。

次日下午约六时许,胡丙利约韩某等三人到芳花园吃饭,并协商交纳罚款的事情,经宝丰县技术监督局工作人员同意,由胡丙利缴纳罚款150元,并当场出具罚没收据一份。

饭后,韩某与胡丙利发生口角,并在饭店外引起打架,造成胡丙利身体伤害,使其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用元。

同年5月12日,胡丙利的伤情经宝丰县公安局法医门诊部鉴定为轻微伤。

胡丙利出院后不服宝丰县技术监督部门对其作出的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过程中,宝丰县技术监督局认为其对胡丙利作出的该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主动撤销了对胡丙利罚款150元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将已罚的150元退还给胡丙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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