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会计制度7458415887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项会计核算工作,包括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严谨规范原则:会计核算程序严密,手续完备。
4. 保守秘密原则:对单位的财务信息严格保密。
5. 效率原则:提高会计工作效率,确保会计信息及时、准确。
第二章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和支出类。
第五条资产类科目包括:1. 现金及银行存款2. 应收账款3. 预付账款4. 存货5. 固定资产6. 无形资产7. 投资等第六条负债类科目包括:1. 应付账款2. 预收账款3. 应交税费4. 长期借款等第七条净资产类科目包括:1. 资产基金2. 负债基金3. 捐赠收入4. 投资收益等第八条收入类科目包括:1. 事业收入2. 经营收入3. 上级补助收入4. 下级单位上交收入等第九条支出类科目包括:1. 事业支出2. 经营支出3. 上级补助支出4. 下级单位上交支出等第十条各类会计科目的核算方法如下:1. 资产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2. 负债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3. 净资产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4. 收入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5. 支出类科目: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做到账账相符。
第三章会计凭证及账簿管理第十一条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进行会计核算的依据。
第十二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第十三条原始凭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进行资产、负债、收入、支出等经济业务的核算和报告的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旨在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报告质量,保障个体经济计量学科科学的操作和发展。
1.法定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法规定的相关要求。
对事业单位而言,会计法是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会计的核算和报告必须遵循这一法律的规定。
2.实体性原则:事业单位是具备独立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应当独立核算,以事业单位为核算实体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
3.稳定性原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设定应当具有相对稳定性,确保会计核算的连续性和可比性。
4.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和报告应当及时进行,以满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和对外信息披露的需要。
5.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和报告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事业单位经济业务的实质。
6.简明性原则:会计制度应当尽量简明扼要,便于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操作和内部管理人员和外部用户理解。
1.资产核算制度:包括资产计量、资产分门别类的会计确认、计提折旧等核算规定。
2.负债核算制度:包括负债确认、负债计量、负债传承等核算规定。
3.收入核算制度:包括收入确认、收入计量、收入分配等核算规定。
4.支出核算制度:包括支出确认、支出计量、支出分配等核算规定。
5.基金核算制度:包括基金设立与管理、基金会计核算等规定。
6.预算控制制度:包括年度预算编制、控制和调整的规定。
7.财务报告制度: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事业单位经济管理水平,保障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推动经济计量学科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同时,实施会计制度还有利于事业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规范财务管理行为,防范和减少财务风险。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需要综合考虑国家法律法规、绩效管理要求、财务信息披露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确保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三篇)
2024年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单位预算管理体制,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正常运行,促进我单位各项事业的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单位预算是根据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年度目标任务编制的年度综合财务收支计划,收入主要是财政拨款,支出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三条预算每年编制一次。
预算年度自每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月____日止,预算的收支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第二章预算管理职权第四条我单位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权责结合”的预算管理体制。
第五条财务部是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预算的组织和实施。
具有下列职权:(一)具体负责做好当年预算的编制工作;(二)组织实施已经由主管部门审议、批准的年度预算;(三)对预算执行过程实行全方位的控制、监督和会计核算;(四)根据职能部门提出的预算调整申请,形成预算调整报告,提请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主管部门审批;(五)定期向单位主要领导、党工委汇报预算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根据单位下达的经费指标,制定本部门开支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专项经费由各归口职能管理部门配合财务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章预算编制第八条预算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和单位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任务。
第九条预算编制的原则(一)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预算编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统筹规划,全面反映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总貌;(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逐项核实各项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三)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会计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公益服务等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完整性原则: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应当全面、系统地记录和反映。
(三)一致性原则: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四)及时性原则:事业单位的经济业务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五)可比性原则:事业单位的会计信息应当便于与其他单位进行对比分析。
(六)谨慎性原则: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对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应当予以合理预计。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由以下部分组成:(一)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二)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及其编制说明(三)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四)事业单位财务报告编制办法(五)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管理第二章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五类。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及其使用说明如下:一、资产类1. 银行存款:反映事业单位实际持有的银行存款。
2. 应收账款:反映事业单位应收未收的款项。
3. 存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实物资产。
4. 固定资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长期使用、不改变其原有形态的资产。
5. 投资性房地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投资性房地产。
6. 无形资产: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无形资产。
7. 长期待摊费用:反映事业单位长期待摊的费用。
二、负债类1. 应付账款:反映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款项。
2. 长期借款:反映事业单位长期借款。
3. 应付职工薪酬:反映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
4. 应交税费:反映事业单位应交的税费。
5. 预收款项:反映事业单位预收的款项。
三、净资产类1. 资产基金:反映事业单位拥有的资产基金。
事业单位单位会计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但不限于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理财,确保资金安全;2. 实事求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3. 规范操作,提高会计工作效率;4. 严格监督,确保会计行为合规。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按照规定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第七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 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合法、完整;2. 会计账簿应当准确、完整、连续;3. 会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4. 会计档案应当完整、安全、便于查阅。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1. 资产的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2. 负债的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款项等;3. 所有者权益的核算:包括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结余等;4. 收入的核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5. 支出的核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
第九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三章内部控制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会计凭证的审核制度;2. 会计账簿的登记制度;3. 会计报表的编制制度;4. 会计档案的保管制度;5. 会计人员的职责制度;6. 会计监督制度。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
第四章会计人员和机构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配备具有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 精选范文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实行独立核算的国有建设单位,包括当年虽未安排基本建设投资,但有维护费拨款、基本建设结余资金和在建工程的停、缓建单位。
凡是符合规定条件,并报主管财政机关审核批准,建设单位财务会计与生产企业财务会计已经合并的,不再执行本制度,应执行相应行业的企业会计制度。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本制度作必要的补充,并报财政部备案。
国务院主管部门根据本制度,对其直属建设单位所作的补充规定,也应报财政部备案。
3、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制度规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
本制度规定的总帐科目,建设单位在不违反概(预)算和财务制度等规定,不影响会计核算的要求和会计报表指标汇总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增加、减少和合并,对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外,建设单位在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和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行会计电算化。
各建设单位不要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
在某些会计科目之间留有空号,供增设会计科目之用。
建设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能只填科目编号,不填科目名称。
4、建设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由本制度规定;建设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财务会计报表由建设单位自行规定。
基层建设单位会计报表报送时间,由国务院各主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自行规定。
财务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为管理和控制事业单位财务进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的制度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责任意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促进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框架:1.会计核算原则: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会计法规定的会计核算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包括货币计量、权责发生和持续经营。
2.会计核算制度: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3.会计制度的分类: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分为基本会计制度和专门会计制度两个层次。
基本会计制度适用于所有事业单位,包括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等方面的规定。
专门会计制度适用于特定类型的事业单位,根据其特点和需求进行相应的规范。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会计制度的设置:包括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人员配置等方面的规定,明确各级财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2.会计政策的制定: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政策。
会计政策应当包括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会计制度执行过程中的区分权责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3.会计核算程序:包括事业单位财务核算的流程和方法,明确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核算方法和步骤,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流畅性。
4.财务报告的编制: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
5.会计监督和检查: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财务运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和合法性。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意义和作用:1.加强财务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运作,提高财务透明度和责任意识。
2.促进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会计人员按照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和准确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引言概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针对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规则。
事业单位作为公益性组织,其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许多差异和特殊要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实施对于保障事业单位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具有重要意义,对于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和社会公信力的维护至关重要。
正文内容: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1.货币计量原则货币计量原则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事业单位将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以货币单位计量,体现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度量性。
2.归属原则归属原则要求事业单位将收入、费用、损益等归属于正确的会计期间,并准确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变化和收益的积累。
3.实物计量原则对于一些实物资产,如房屋、设备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按照其实际价值进行计量,以准确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效益。
4.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要求对于可能发生的损失要提前计提,对于可能发生的收益要提前确认,以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5.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要求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中要合理、公正、合法。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内容1.会计基本制度会计基本制度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核心,包括会计核算制度、会计凭证制度、会计账簿制度等。
2.财务报告制度财务报告制度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一定的格式和内容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而制定的一系列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费用管理制度等。
4.会计监督制度会计监督制度是为了监督和检查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活动的合法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而建立的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制度、财务审计制度等。
5.会计信息化管理制度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逐渐向信息化发展。
会计信息化管理制度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和使用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
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
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
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
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
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
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
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
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篇)
第1篇一、概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我国对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它是我国财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制度旨在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报告和监督,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环境保护等事业单位。
三、会计基本准则1. 会计主体:事业单位会计主体是指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2. 会计对象:事业单位会计对象是指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
3. 会计要素: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
4. 会计计量:事业单位会计计量应当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实际成本为计量基础。
5.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可比。
四、会计核算1. 会计科目设置: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债类、净资产类、收入类、支出类。
2. 会计凭证:事业单位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3. 会计账簿:事业单位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
4. 会计报表:事业单位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附注。
五、会计报告1. 会计报告编制:事业单位会计报告应当包括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
2. 会计报告内容:年度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附注;季度报告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3. 会计报告报送:事业单位会计报告应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
六、会计监督1. 内部监督:事业单位内部监督主要包括财务部门对其他部门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2. 外部监督:事业单位外部监督主要包括审计机关、财政部门对事业单位财务活动的监督。
3. 会计档案管理:事业单位会计档案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八、具体规定1. 事业单位资产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不得随意估价。
亊业单位会计制度(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资源配置、绩效评价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障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
三、会计制度的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会计核算必须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全面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不得有任何遗漏。
3. 及时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4. 准确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准确无误,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
5. 分级管理原则:会计核算应当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级会计人员的职责。
6. 合法性原则:会计核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
四、会计核算方法1. 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收入和费用应当在其发生的当期予以确认。
2. 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核算应当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即收入和支出应当在其收付的当期予以确认。
3. 双重记账法: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
4. 会计科目设置: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会计科目。
5. 会计凭证:事业单位的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合法,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
6. 会计账簿:事业单位应当设置总账、明细账和其他辅助账簿,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完整。
7. 财务报表:事业单位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现金流量表等。
五、会计监督1. 内部监督: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监督。
2. 外部监督: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应当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3. 会计人员监督:会计人员应当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进行审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导言:事业单位是指在特定行政区域内,由国家、土地或集体所有的、独立核算、独立财务,进行非营利活动的经济组织。
为了保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和透明,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会计制度,用于指导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告。
一、会计制度的基本原则1.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遵循全面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2. 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报告必须遵循会计准则的规定,确保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连续性。
3.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强调合规性,要求事业单位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和报告,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会计主体的确定和分类1. 会计主体的确定要遵循事业单位法人的原则,即依法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认定为一个会计主体,每个会计主体都应有独立的会计核算和报告。
2. 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其性质和经营活动的特点进行分类,如教育事业单位、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等。
三、会计核算方法和报告制度1.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法包括权责发生制和现金制两种。
其中,权责发生制适用于应收应付项目较多的事业单位,现金制适用于收支较为简单的事业单位。
2. 事业单位应按照一般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此外,根据需要可以编制其他辅助财务报表。
四、会计核算政策和处理办法1. 事业单位应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相应的会计核算政策和处理办法,明确收入、支出、费用、资产、负债等项目的认定和计量方法。
2.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政策和处理办法应定期进行评审和调整,确保其与实际情况相适应。
五、财务预算管理1. 事业单位应制定年度财务预算,编制收入预算、支出预算和资金预算。
财务预算是事业单位经营和管理的依据,对于实现财务目标和控制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2. 事业单位应按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财务分析和报告,及时发现和解决预算执行中的问题。
六、会计信息系统建设1. 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会计信息系统,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 会计信息系统应有完善的数据录入、处理、存储和输出功能,能够满足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报告需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24年改版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相对于之前的版本,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首先,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范围做了明确规定。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范围包括预算收入核算、成本核算、资产核算和负债核算。
其中,预算收入核算是指将事业单位的预算数与实际收入进行比较核算,成本核算是指将各项支出按照经济性质进行核算,资产核算是指对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进行清查和核算,负债核算是指对事业单位的借款、应付款项和其他负债进行核算。
其次,对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编制做了调整。
根据新制定的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资产负债表反映了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状况,利润表反映了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收入、费用和利润的情况,现金流量表反映了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情况。
此外,2024年改版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明确了事业单位中央调拨资金的管理,规定了事业单位中央调拨资金的收入核算、支出控制和利用管理的内容。
具体来说,事业单位应当建立中央调拨资金管理制度,确保中央调拨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最后,2024年改版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还增加了相关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
根据实际情况,事业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制定会计政策,例如,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历史成本法或公允价值法进行资产计量。
此外,事业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对相关项的会计处理进行规范。
综上所述,2024年改版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范围、报表编制、中央调拨资金管理和会计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从而更好地适应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管理水平。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建立和实施的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和统一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为事业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预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财务会计和报告制度等多个方面。
在这些制度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政策、会计操作规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会计核算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核心,包括会计核算的对象、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则和方法、会计账簿的建立和使用等。
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货币计量、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等,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其次是财务预算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预算和管理制度是为了合理配置和利用财务资源,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最大化。
财务预算和管理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制定年度财政预算,科学编制经营预算和项目预算,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财务责任和权限,加强财务监督和审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再次是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是保证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的重要环节。
财务监督和审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工作,包括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此外还包括资产负债管理制度和财务会计和报告制度。
资产负债管理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合理管理和使用资产,确保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财务会计和报告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准确地提供财务信息,报送相关部门和利益相关方。
总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事业单位实施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基础和保障,对于保障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推动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国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章总说明第一条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第三条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第七条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
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八条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定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第二章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第一条会计科目表(略)第二条二、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事业单位计会计制度(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政府举办的各类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
2. 客观公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客观性。
3. 精细管理:实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
4. 责任明确: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确保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大类。
第五条资产类科目包括:1. 流动资产: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等。
2. 长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
3. 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设备、交通工具等。
4.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5. 其他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其他应收款等。
第六条负债类科目包括:1. 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交税费等。
2. 长期负债: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第七条净资产类科目包括:1. 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基金、在建工程基金、无形资产基金等。
2. 负债基金:长期借款基金、长期应付款基金等。
3. 收入基金:事业收入基金、经营收入基金等。
4. 支出基金:事业支出基金、经营支出基金等。
第八条收入类科目包括:1. 事业收入: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等。
2. 经营收入: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
第九条支出类科目包括:1. 事业支出:工资福利支出、业务活动支出等。
2. 经营支出:销售成本、管理费用等。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法主要包括:1. 借贷记账法:以“借”、“贷”为记账符号,对每一项经济业务进行记录。
2. 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时间为标准,确认收入和支出。
事业 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1. 概述事业单位是指依照法律、法规设立,具有独立经费管理权和自主核算权的非营利性组织。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我国制定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2. 会计政策2.1 会计主体: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独立核算的会计主体,实行自主核算。
2.2 财务报告:事业单位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年度决算和财务报表等。
2.3 会计政策选择:事业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但应当保持连续性和一致性,并在财务报告中进行披露。
2.4 会计核算方法: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收入实现时点、费用发生时点等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3. 资金管理3.1 资金来源:事业单位的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经营收入等。
不同资金来源应进行分类管理,并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3.2 资金预算:事业单位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明确收支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并按照预算执行。
3.3 资金监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4. 费用管理4.1 费用分类:事业单位应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将费用划分为管理费用、经营费用、项目支出等,并按照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4.2 费用控制:事业单位应建立费用控制制度,合理安排费用预算,严格控制费用开支,并及时进行成本分析和控制。
4.3 费用核销: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费用进行核销,确保费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5. 收入管理5.1 收入分类: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政府拨款收入、社会捐赠收入、经营收入等。
不同类型的收入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管理,并及时进行会计核算。
5.2 收入确认: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时间和有关约定确认收入,并按照相关规定计量收入金额。
5.3 收入核销:事业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收入进行核销,确保收入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6. 资产管理6.1 资产分类: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投资等。
事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包括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体育、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2. 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准确性;3. 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保护国有资产安全;4. 增强事业单位的经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5. 坚持民主集中制,保证会计工作的公正、公平。
第二章会计核算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五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基本要求:1. 凡有经济业务发生,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2. 会计凭证应当真实、完整、规范,并有经办人和负责人签字;3. 会计账簿应当设置合理,登记及时,保证账簿的完整性和连续性;4. 会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状况;5. 会计档案应当妥善保管,定期清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收入的确认、计量和记录;2. 支出的确认、计量和记录;3. 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记录;4. 负债的确认、计量和记录;5. 净资产的确认、计量和记录。
第七条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1. 财政补助收入;2. 非财政补助收入;3. 其他收入。
第八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1. 财政补助支出;2. 非财政补助支出;3. 其他支出。
第三章资产与负债第九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十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其他负债。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1. 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2. 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减去以前年度盈余(亏损)调整后的余额。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指在事业单位中所使用的一种会计制度,它主要规范了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使事业单位能够合理、科学地进行财务管理和决策,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会计核算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即在相关的经济业务发生时,应当将其记入会计账簿中,以真实、完整地反映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和财务状况。
具体要求包括:1. 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各种会计账簿,如总账、明细账等,用于记录和核算各项经济业务。
2. 事业单位应当进行日常会计核算,及时核对和调整各项会计账簿,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事业单位应当编制年度财务报表,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以供审计和监督。
二、财务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和管理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具体要求包括:1. 事业单位应当设立财务部门,由专门的财务人员负责实施财务管理工作。
2. 事业单位应当编制预算,对收入和支出进行计划和控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3.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财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和监督,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4. 事业单位应当及时支付税收和各种费用,按照规定的程序核销债务和资产。
三、财务报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要求事业单位编制和报送相应的财务报告,以反映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要求包括:1. 事业单位应当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以供内外部的审计和监督。
2.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财务报告的编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报送。
3.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财务报告的审核和审计,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
4. 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财务报告的结果,及时进行财务分析和评估,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总之,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基础,它的实施对事业单位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目录目录 (1)第一部分总说明 (3)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 (6)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9)一、资产类 (9)1001库存现金 (9)1002银行存款 (10)1011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12)1101短期投资 (13)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 (14)1211应收票据 (15)1212应收账款 (16)1213预付账款 (17)1215其他应收款 (18)1301存货 (19)1401长期投资 (23)1501固定资产 (26)1502累计折旧 (33)1511在建工程 (34)1601无形资产 (37)1602累计摊销 (40)1701待处置资产损溢 (41)二、负债类 (43)2001短期借款 (44)2101应缴税费 (44)2102应缴国库款 (47)2103应缴财政专户款 (47)2201应付职工薪酬 (48)2301应付票据 (49)2302应付账款 (50)2303预收账款 (50)2305其他应付款 (51)2401长期借款 (52)2402长期应付款 (52)三、净资产类 (53)3001事业基金 (53)3101非流动资产基金 (54)3201专用基金 (56)3301财政补助结转 (57)3302财政补助结余 (58)3401非财政补助结转 (59)3402事业结余 (60)3403经营结余 (61)3404非财政补助结余分配 (61)四、收入类 (62)4001财政补助收入 (62)4101事业收入 (63)4201上级补助收入 (65)4301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5)4401经营收入 (66)4501其他收入 (67)五、支出类 (69)5001事业支出 (69)5101上缴上级支出 (70)520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71)5301经营支出 (71)5401其他支出 (72)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 (75)资产负债表 (76)收入支出表 (77)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78)第五部分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80)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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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时效性】有效【法规名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法规分类】会计【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日期】1997【实施日期】1997【正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第一部分总说明一、为了贯彻《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规定适用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不执行本制度;事业单位有关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执行本制度;已经纳入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事业单位,按有关企业会计制度执行。
三、国有事业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向同级财政部门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主管会计单位;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向上级单位领报经费,并发生预算管理关系,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会计单位实行独立会计核算,负责组织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具备独立核算条件的,实行单据报账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四、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科目可以不用。
本制度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编号,各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
六、事业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有关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及会计核算事宜,按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
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负责解释。
未经财政部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不得自行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八、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1988年发布的《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制度》同时废止。
各地区、各部门在本制度生效前制度的会计制度,凡与本制度不一致的,应停止执行。
第二部分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一、会计科目表(略)二、事业单位通用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第101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2.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现金数额。
3.事业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出纳人员根据原始凭证逐笔顺序登记。
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
现金收入业务较多,单独设有收款部门的单位,收款部门的收款员应将每天所收现金连同收款收据副联编制“现金收入日报表”,送会计部门的出纳员核收;或者将所收现金直接送存开户银行后,将收款收据副联、“现金收入日报表”和向银行送存现金的凭证一并交会计部门的会计员核收记账。
4.有外币现金的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事业单位应加强对本单位银行账户的管理,由会计部门统一在银行开户,避免多头开户。
2.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
反映事业单位银行存款数额。
3.事业单位按开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以及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
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
月终时,单位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属于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事业单位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
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事业单位应将外币账户余额按照期末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人民币外汇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作为外币账户期末人民币余额。
调节后各种外币账户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溢列入事业支出项目。
第105号科目应收票据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从事经营活动销售产品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2.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等有关科目。
应收票据到期收回的票面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应收票据未到期数额。
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贴同息部分,借记“经营支出”科目,按应收票据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3.事业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资料。
第106号科目应收账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因提供劳务、开展有偿服务及销售产品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2.发生应收账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账款的累计数。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预付账款1.本科目核算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2.事业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账单等所列的金额,借记“材料”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补付的货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退回多付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业务不多的单位也可以将预付的账款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名称设置明细账。
第110号科目其他应收款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包括:借出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
2.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收回各种款项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为尚未结算的应收款项。
3.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债务人设置明细账。
第115号科目材料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库存的物资材料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随买随用的零星办公用品,可在购进时直接列作支出,不适用本科目。
2.材料入账价值的确认:(1)购入材料,应以购价、运杂费作为材料入账价格。
单位购入的自用材料,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其购进材料应按实际支付的含税价格计算。
事业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属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的,其购进的材料非自用部分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2)材料出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科目使用方法:(1)购入自用材料并已验收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进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购入非日用材料并已验收入库的,按照采购材料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就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
领用出库时,按采购成本(不含税)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4.事业单位的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发生盘盈、盘亏等情况,属于正常的溢出或损耗,按照实际成本,作增加或减少材料处理,其中属于经营用材料同时相应减或增加“经营支出”,属于事业用材料应冲减或增加“事业支出”。
5.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为事业单位材料的实际库存数。
6.本科目应按照材料的保管地点、材料的种类和规格设置明细账,并根据材料的收、发凭证逐笔登记。
第116号科目产成品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生产并已验收入库产品的实际成本。
从事劳务活动的单位,其劳务成果可视同产成品核算。
2.生产完成验收入库的产成品,借记本科目,贷记“成本费用”科目。
产品出库销售时,按先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库存产成品的实际成本。
3.清查盘点出现产成品盘盈或盘亏,作增加或减少产成品处理。
盘盈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盘亏时,借记“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产成品的种类、品种和规模设置明细账。
第117号科目对外投资1.本科目核算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2.事业单位购入各种债券形成的对外投资,应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应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按账面原价,借记“固定基金”,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属于一般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不含增值税),贷记“材料”,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扣除材料账面价值与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的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事业单位对外投出材料,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材料账面价值(含税)贷记“材料”科目。
按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材料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单位向其他单位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双方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账面原价,贷记”无形资产”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以货币资金对外投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事业基金--投资基金”科目。
3.事业单位转让债券以及到期兑付的债券本息,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实际成本贷记本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