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一)公共经济管理关系
概念:是指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 形成的特定经济关系,包括宏观经济管理和微观 经济管理两个方面。
本质:是物质再生产领域的物质关系,其中的 国家意志属于具体社会经济关系当事人意志范畴, 而非上层建筑关系。
经济法与行政法:行政法根本目的在于对行政 组织及其权限进行监控,而不过问公共经济管理 中的实体权利义务。
证券监管法 保险监管法 期货监管法
计划和投资法
国有资产管理法 财政法 预算法
国债法 财政支出法 政府采购法
转移支付法 税法 金融法 价格法 会计和审计法 对外贸易法
练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具体包括( )
A、国家在调整市场主体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过 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二)维护公平竞争关系
含义:是现代国家为了维持市场经济的正常 运行及活力,在采取相关措施保护、促进或限 制竞争的过程中形成的社会经济关系。
经济法与民商法:
经济法与民商法对竞争关系的调整,以民法 中的诚实信用、社会公德、公共利益、善良风 俗等弹性条款为连接点而加以衔接。
(三)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
概念:指一方为政府机构或执行政府政策的机构或 者双方就其缔约均对政府负责,直接体现政府意志, 并由政府规定基本合同条件和政府一方主导合同履行 的公私交融性质的合同关系。
直接体现政府意志,超越《合同法》调整范围: 1.国家通过政府机构或设立企业、委托代理人直接参
与经济活动或经济关系,或者当事人直接受制于国家 政策或政府意志订立合同而形成的合同关系。 2.平等的国家机关或财政主体之间的经济协作关系。
面对亚洲金融危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了应对 国际投机“大鳄”的市场炒作,于1998年8月动用近 千亿港元入市操作;1998年9月5日,为了进一步巩 固香港的货币发行局制度,减低投机者操纵市场使银 行同业市场和利率出现动荡的机会,香港金管局推出 7项技术性措施,这7项措施集中在港元兑美元的兑换 保证和有关银行港元流动资金贴现方面的新措施两个 方面。1998年9月7日,为了严格治市纪律,强化金 融监管,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公布了严格香港证券 及期货市场纪律的30条措施。这30条新措施的实施涉 及联合交易所、期货交易所、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财经事务局五个机构。 前香港特别行政区财政司司长曾荫权表示,特区政府 将继续坚守自由经济的政策,并且不会在香港实施外 汇管制。曾荫权还表示,财政司的30项措施与金管局 的7项措施相互配合,以增强货币及金融系统抵御国 际投机者跨市场操控的能力。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经济法》
第一编 经济法总论 第1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经济法概念的认识在我国大体经历了 三个阶段
1、1978年到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 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包括横向经济关系和
纵向经济关系(大经济法) 2、从〈民法通则〉的颁布到1992年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
[重点问题]
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和范围 与经济法相邻的若干概念 经济法的特征
第一节 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公共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 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部门。
1、中国经济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 2、经济法是“法(部门)” 。 3、调整对象是经济和国家(公共)意志的统一。 4、经济法的性质:公法或私法? 5、经济法的本位:个人权利?国家权力?社会整
香港特区政府在1998年9月连续两次出台具体 的管理措施,干预金融市场,是经济法或经济 政策调整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体现。
香港政府为了应对国际投机“大鳄”的炒作, 投入上亿港元入市操作,直接参入市场关系, 是经济法或经济政策法调整管理性流转关系的 体现。
Baidu Nhomakorabea
市场监管法 宏观调控法
竞争法 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产品质量法 金融监管法 银行监管法
体利益?
经济法的可诉性问题
浙江省浦阳街道北小门巷48号房地产系国有资 产,由浦江县良种场占有、使用,浦江县良种场打算 处置该房地产。2000年5月24日,经评估,该宗房地 产评估价格为62万元,有效期至2001年2月28日。 2002年4月14日,原资产评估已失效,浦江县良种场 没有重新进行资产评估,便与金华一通拍卖有限公司 (下文简称金华一通)签订合同进行拍卖。2002年5 月24日,金华一通公开拍卖该房地产。洪素琴等五人 参加竞买。洪素琴付给每人2.5万元后,这四人退出 竞买。在一个人竞买的拍卖会上,洪素琴以62万元的 底价竞拍成功。因洪素琴联合了其他18人购买,合同 买方实为洪素琴等19人。
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的确立 大多数学者不再认为经济法是调整所有的纵向和横向经
济关系,而认为经济法是调整一定范围内的经济关系 (经济管理法说) 3、1992年至今 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维护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其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和调节 的市场经济关系。
第1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1部分---经济法总论
然而在2002年6月7日,浦江县天正房地 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以2002年5月20日作为 估价时点,评估浦阳街道北小门巷48号房地产 价格为110.54万元。2002年6月12日,浦江县 人民检察院以浦检(2002)民诉字第1号起诉 书,以检察长郭土华为法定代表人,将浦江县 良种场、金华一通、购房者洪素琴等19人告上 法庭。 11月28日,浙江省浦江县法院对此案 进行公开宣判,检察院提请确认此次房地产买 卖无效获得法院支持。
第1部分---经济法总论
此案一出,引起很大争议:作为国家公
诉机关的人民检察院竟然以原告身份提起了一
桩民事诉讼,这是否于法有据? 检察院一贯
是以公诉人的形象出现的,但本案中却成为民 事诉讼的原告,理由是为了防止国有资产的流 失,这是否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问题:
1.检察院是否是合格的原告?
2. 什么是社会整体利益?谁能代表社会整 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