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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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中学学生请假制度

为加强和规范对学生请假销假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

1.由请假人到班主任处领取并填写请假条;

2.班主任根据具体情况(学生请假必须要经学生家长同意,证实其请假事由是否真实)对学生的请假事由给予审核;

3.班主任在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的请假条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4.若学生的请假时间包括了午休、晚寝,请假人必须拿着班主任已签名的.请假条到门卫处登记,以便生活老师查寝。

5.出校门时请假人将已审批的请假条交给门卫,并登记,门卫审查核对无误后即可放行。

6.当班结束时门卫将学生的请假条按班级分内存底,以便查。

7.批假权限:

①两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批;②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班主任审查核对签字后再交学校主管校长审批。

8.所有的请假,班主任处必须有详细的登记。

二、消假

1.请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校,并及时到班主任处进行销假登记。

2.不履行销假登记的按旷课处理(从应到时间开始按45分钟一节计时)。

3.在规定时间没有到校履行销假登记的,班主任应及时跟学生家长联系,弄清学生具体情况。若情况不明又没有续假的,班主任应及时将详细情况书面汇报到政教处。

三、续假

1.请假人若因紧急事由或其他特殊情况需临时续假的,一天以内的,由学生家长亲自电话向班主任说明情况,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方可续假,

2.若续假时间超过一天的,需到校重新履行请假手续。航新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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