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级建造师专业对照表2020
二级建造师报名专业对照表20202020年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将于2020年5月举行,那么报考二级建造师需要什么条件?来看教育联展网小编的整理。
二级建造师考试报考条件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以及原人事部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213号)执行。
报考级别分为“考3科”、“考2科(免1科)”、“考1科(免2科)”和“增报专业”。
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对照报考条件,正确选择相应的报考级别;报考级别选择错误,造成个人档案号不一致,会导致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请在网上填报时谨慎操作。
(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级别为:考3科)凡遵纪守法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均可报名。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3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3科”。
(二)免考部分科目条件(级别分别为:考2科、考1科)(三)1.考2科(免1科)条件。
对取得二级项目经理资质及以上证书,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考试科目共2科,报考级别请选择“考2科”。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2.考1科(免2科)条件。
符合上述(一)的考试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
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仅需报考《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个科目,报考级别请选择“考1科”。
(1)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
浙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浙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5.09.06•【字号】浙人专[2005]199号•【施行日期】2005.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浙江省人事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5]199号)各市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省直、中央部属在浙有关单位:现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省首次二级建造师考试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的试卷,考试时间为2005年11月19日和20日。
有关报名的具体要求和考务事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另行通知。
附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二00五年九月六日附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和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4〕77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人事厅和省建设厅共同组织实施。
省人事厅具体负责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并会同省建设厅确定合格标准,以及考试结果公XXX发证等工作;省建设厅具体负责考试大纲和教材的发行、考试前培训以及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的注册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承担。
第三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使用国家统一的考试大纲。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在每年上半年,具体时间根据考试计划另行通知。
第四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考试分为3个半天进行。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0个专业类别。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专业对照表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二月十九日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四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第五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以纸笔作答方式进行。
《建设工程经济》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4小时。
第六条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9.12.26•【文号】人社厅发〔2019〕118号•【施行日期】2019.12.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1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便于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经商有关部门同意,现就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请按照《2020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安全顺利进行。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考试日期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
三、教师资格下半年考试,执业兽医资格,文物保护工程从业资格,认证人员职业资格,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资格等具体考试日期由相关部门另行通知。
证券期货业从业人员资格(含基金从业人员资格)各次考试地点不同,具体安排以相关行业协会考试公告为准。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日期由各地自行确定。
四、国家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轻信虚假宣传。
按照国务院要求实行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考生要按照要求认真填报信息,诚信参考。
国家未指定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职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对不法培训机构打着“保过”幌子,招摇撞骗或组织实施作弊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xx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流程及有关问] 甘肃
[甘肃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xx年全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查流程及有关问]甘肃省执业资格注册中心1、二级建造师报名进哪个网站?答: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职称考试报名入口()→xx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考试报名建设类资格审查系统(),具体报名程序参见《20xx 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流程图》。
2、20xx年报名时工作单位变了,是否可以修改工作单位?答:二级建造师考试的滚动周期是连续两年,20xx年报考时是可以修改工作单位的。
3、关于成绩是如何保留的?答:二级建造师考试滚动周期为连续两年,即在连续的两个年度内把二级建造师考试所要求的所有科目考试均达到合格标准即可领取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xx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4、有工程师证是否可以只考一门?答:不行。
二级建造师的免考条件要求,取得建筑施工二级以上专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达到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相应科目:(1)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的考试。
报考级别为”考二科”。
(2)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个科目的考试。
报考级别为”考一科”。
5、什么专业可以报考二级建造师呢?答:凡遵纪守法,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业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具体的专业要求可登录住建部注册中心网站--政策法规--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xx】116号”查阅附件1《专业对照表》。
6、报名时把报名信息填错了但是已经审核通过并且已经交费了如何处理?答:这个问题分以下几种情况:第一种建设厅注册中心网站填报信息错误,已审核未缴纳考试报名费的,可以给建设厅注册中心打电话或者到现场修改来解决此问题;第二种如果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已审核通过、已缴费的无法修改;第三种如果在省人社厅网站信息填写错误,审核通过后将无法进行修改,如需修改,请联系省人社厅考试中心进行咨询,电话:0931-*******。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3.01•【文号】建市函[2004]56号•【施行日期】200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建市函[2004]56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四年三月一日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实施细则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一、申报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规定,由申请人向所在单位(以下称申报人)提出申请,经申报人审查同意后统一组织上报。
(一)有关问题的说明1、在职在编人员是指在建筑业企业或者勘察设计企业工作,并有正式聘用手续的未退休人员。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是指经过国家人事部认可的具有评审资格的单位评审或评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是指按照《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1995]1号)规定,由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原建筑业司或建筑管理司)颁发的证书;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岗位培训证书是指由建设部原勘察设计司和人事教育司共同用印,或建设部人事教育司用印的证书。
4、申报专业是指《关于建造师专业划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03]232号)规定的14个建造师专业。
申请人根据本人工程业绩情况选择其中某一个专业进行申报。
5、学历或学位是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1.03.09•【字号】鲁建培注函〔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3.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21〕16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设置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安排,我省2021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报考人员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报考条件(一)报考全部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考全科)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免考《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条件(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建设部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4.05.20•【文号】建市[2004]85号•【施行日期】2004.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建设部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04]8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现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制定本意见。
一、考核认定条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证书,现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并同时具备下列(一)和(二)中的各一项条件,或者具备(三)中的两项条件。
(一)学历和职业年限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
2.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项目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
3.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3年。
建设部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
建设部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建市[2004]85号【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4.05.20【实施日期】2004.05.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建设部关于印发《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04]85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总后营房部,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现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四年五月二十日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指导意见根据人事部、建设部《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制定本意见。
一、考核认定条件长期从事建设工程总承包及施工管理工作,业绩突出,无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职业道德行为良好,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在职在编人员:受聘为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建筑业企业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全国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培训证书,现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经理,并同时具备下列(一)和(二)中的各一项条件,或者具备(三)中的两项条件。
(一)学历和职业年限1.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23年。
2.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建设工程工程项目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8年。
3.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0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或施工管理工作满13年。
(二)业绩1.主持完成中型工程(附件1,下同)工程总承包1项。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
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篇一:《关于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有关事项的说明》嗨,大家好!我是一个对建筑行业特别感兴趣的小学生哦。
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学历信息认证的事儿。
你可能会想,我一个小学生,怎么会懂这个呢?嘿嘿,其实是因为我爸爸就是搞建筑的,我经常听他说起这个考试呢。
咱们先来说说二级建造师这个职业吧。
建造师就像是建筑大军里的将军,他们负责指挥和管理整个建筑工程的建设。
想象一下,一个大的建筑工程就像一场超级大的战役,建造师要让每个“士兵”,也就是建筑工人,都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什么时候干,怎么干。
那可是相当厉害的呢!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呢,就像是一个大关卡。
只有通过这个考试,才能拿到成为二级建造师的“入场券”。
这时候学历信息认证就登场啦。
学历信息认证就像是考试的“守门员”,它要检查每个想参加考试的人的学历是不是符合要求。
我听爸爸说,这个学历信息认证可严格了呢。
就好比我们学校检查作业一样,老师要仔仔细细地看每一道题做对了没有。
学历信息认证也是,要把每个人的学历证书啊,学习经历啊,都查个清清楚楚。
比如说,你要是说你是某个大学毕业的,那人家就要看看你的毕业证是不是真的,你在大学里是不是真的学了和建筑相关的知识。
有一次,我听到爸爸和他的朋友在聊天。
爸爸的朋友说他想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但是他的学历有点复杂。
他以前在一个专科学校学了建筑相关的专业,后来又通过自学考试拿到了本科的学历。
他就很担心自己的学历信息认证通不过。
爸爸就跟他说:“你可别小瞧这个认证啊,你得把你所有的学历材料都准备好,像专科的毕业证、成绩单,自学考试的相关证明,一样都不能少。
就像我们盖房子,一块砖头都不能少,少了房子就不结实了。
”那到底什么样的学历才能通过这个认证呢?一般来说,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的中专以上学历是可以的。
这就像是盖房子需要特定的材料一样,这个考试也需要特定专业的学历。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06•【字号】渝建发〔2020〕6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审批服务,精简办事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8〕4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通知如下:一、申请为切实方便企业办事,申请注册业务不再提交学历证书、逾期注册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由申请人和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进行承诺(详见附件1),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推行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批。
企业登录“重庆市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V2.0”,申报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
申请人或聘用企业可以选择在企业注册地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验原件和提交注册申报材料;也可以直接到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核验原件和提交注册申报材料。
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3个工作日之内转送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二、受理重庆市工程建设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受理注册申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应允许申请人或聘用企业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当场出具《补正材料通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国人部发[2004]16号【发布部门】人事部(已撤销)建设部(已撤销)【发布日期】2004.02.19【实施日期】2004.02.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现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专业对照表(略)2.建造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略)3.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四年二月十九日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为做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部组织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负责一级、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的拟定和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命题工作。
建设部、人事部共同成立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部),负责研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的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人事行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三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每年的第三季度。
第四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4个科目。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机电安装和装饰装修14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23.06.26•【字号】粤建市函〔2023〕469号•【施行日期】2023.06.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司、企业和经济组织登记注册管理正文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佛山、惠州、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佛山、东莞市水务局,广州、佛山、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佛山市轨道交通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附后),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
请按有关要求,做好我省二级建造师注册及外省(市、区)二级注册建造师随注册企业在我省执业的监管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年6月2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问题的复函建办市函〔2023〕149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跨地区执业适用依据的请示》(冀建建市函〔2023〕103号)收悉。
经研究,现函复如下:一、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第十五条规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级建造师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云南省⼆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及《云南省⼆级注册建造师管理暂⾏规定》的⽂件精神,妥善解决企业在注册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依据《云南省⼈事厅、建设厅》(云⼈专[2005]57号)及我省⼆级建造师考务及注册⼯作相关⽂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级建造师注册⼯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对于报考时间在2010年以前,通过⼆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且⼆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期为2010年3⽉31⽇以前的⼈员,若存在下列情况的,由本⼈提供本⼈履历,单位提供⼯作年限证明和⼯程业绩证明材料,经州市建设⾏政主管部门审查合格,报省级建设⾏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准予申请注册。
(⼀)注册时,学历专业与注册条件不对应,但报考⼈员在报考时已经拥有五年以上建设⼯程施⼯项⽬管理⼯作经验的; (⼆)注册时,学历年限达不到报考条件,但报考⼈员在报考时实际⼯作年限已经满⾜报考年限的。
⼆、⼯程业绩证明材料,需经项⽬所在地建设⾏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注册申请企业属地的州市建设⾏政主管理审核合格后⽅为有效。
三、涉及上述情况的⼈员申请注册时,除注册要求的材料之外,还应提供: (⼀)由申请⼈本⼈及申请注册企业法⼈签字确认,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情况说明⼀份(⽤A4纸打印); (⼆)云南省建造师执业资格复核表; (三)云南省建造师注册⼯程业绩审核表; (四)证明申请⼈⼯作履历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五)证明申请⼈本⼈的⼯程项⽬合同原件、复印件。
四、对在申请注册中,执业资格证书信息与所提供材料不对应如⾝份证号码、学历等,属在报考时误填需修改的,请向云南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修改。
我厅在接到云南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更正⼆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信息的正式函后接受注册申请。
附件1.云南省建造师执业资格复核表 2.云南省建造师注册⼯程业绩审核表 ⼆0⼀⼀年⼗⽉⼗⼆⽇ 附件1:云南省建造师执业资格复核表姓名 联系电话 照⽚ ⾝份证号码 报考时聘⽤企业名称 ⼯程项⽬管理⼯作年限 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报考⽇期 年⽉ 执业资格证书专业 执业资格证书签发⽇期 年⽉⽇ 学历概况 学历类型 毕业院校所学专业 学历等级 毕业证签发⽇期 全⽇制学历 后续学历 主要履历 ⽇期:年⽉⽇(公章)负责⼈(签字):⽇期:年⽉⽇(公章)负责⼈(签字):⽇期:年⽉⽇ 附件2:云南省建造师注册⼯程业绩审核表 申报企业(签章):项⽬属地州市建设⾏政主管部门(签章):序号 ⼯程项⽬名称 开⼯及竣⼯时间 ⼯程所在地 项⽬承建单位 职务(岗位)位) 项⽬承建单位法⼈签字项⽬承建单位法⼈联系电话 项⽬属地建设⾏政主管部门审核⼈ 审核⽇期 备注 申请⼈:申报⽇期:申报企业法⼈签字:⽇期: 填表说明:1、⼯程项⽬名称应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排列; 2、若⼯程所在地有多个时,所有主管部门的签章都签在“项⽬属地州市建设⾏政主管部门(签章)”处。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及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附件1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一、基本信息(一)办事事项名称安徽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二、告知内容(一)证明事项名称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三)证明的内容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 1 -面的要求。
(四)承诺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采用电子方式承诺,一经提交即具法律效力。
(五)核查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
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
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 2 -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
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所签署告知承诺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关于广东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问题请示的复函
附件4:
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有关
问题请示的复函
粤建复函〔2011〕51号
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你单位《关于二级建造师考试资格审核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请示》(粤建注发〔2011〕1号)收悉。
经研究,现对该项考试报名资格审核中的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有关如何界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问题。
应按照《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第二章考试的有关规定执行。
按照建造师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后,在勘察、设计、监理、工程类咨询企业、建设单位基建部门从事工程管理工作两年(含两年)以上的人员,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条件。
二、对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时间的认定问题。
根据建造师
资格与执业注册分离的原则及鼓励本行业中有条件的施工
管理人员报考建造师的精神,对在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前,已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满2年者,且能有效证明这段工作履历的,如持有原项目经理证书或质安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等证书者,可视为符合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三、对全省统一命题考试合格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者,其执业注册应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和《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2008〕3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未取得《注册证书》,不得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以注册建造师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诚信承诺书
报名诚信承诺书
考生姓名:,身份证件号现户籍所在省份:,年取得专业(如中专/大专/本科等)学历,在公司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累计年,现报考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类别为(主项、增项),报考专业为。
本人已认真阅读《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20年度云南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要求,对报考人员证明义务和报考条件已充分知晓。在此郑重承诺: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自愿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单位审核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单 位: (盖章)
经办人(签名):
年 月 日
注:除承诺人、经办人签名需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按“宋体”、 “四号字体”填写,并单位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自2008年度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均应按照调整后《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专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根据建造师《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专业调整情况,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一、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一)合并的专业类别
1.将原“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合并为“建筑工程”。
2.将原“矿山、冶炼(土木部分内容)”合并为“矿业工程”。
3.将原“电力、石油化工、机电安装、冶炼(机电部分内容)”合并为“机电工程”。
(二)保留的专业类别
此次调整中未变动的专业类别有7个:公路、铁路、民航机场、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市政公用、通信与广电。
(三)调整后的专业类别
调整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二、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调整问题
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合并的专业类别与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该科目专业类别相同,取消了港口与航道、通信与广电2个专业类别。调整后,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附件8:
人事部办公厅
建设部办公厅
国人厅发〔2006〕213号
关于建造师资格考试相关科目专业类别
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规委),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人事部门、中央管理的企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2020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建注册函〔2019〕1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有关工作的通知》(建注函〔2019〕2号)安排,经研究,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选用全国统一试卷和评分标准。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按照全国统一试卷考试时间安排,我省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5月25日、5月26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考试日期考试时间考试科目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2:00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下午:14:00-16:00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019年5月26日上午:9:00-12: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二、考试命题、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2019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统考卷)依据《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命题。
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设置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考生可根据专业学历、业务专长和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报考。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管理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者,核发《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新增专业)合格证书》。
三、报考条件(一)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2.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相近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5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者。
(二)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并满足下列相应条件者,可以免试相应科目:1.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询为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
2.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以中国建造师网查询为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
(三)增加执业专业类别考试。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山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查询为准)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类别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四)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底。
四、报名工作(一)时间安排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9:00-3月14日17:00。
资格审核时间:资格审核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资格审核开始时间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截止时间统一定于2019年3月15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3月4日-3月18日,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至下午17:00。
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本次考试准考证发放方式采用个人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系统开放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9:00至5月26日9:30。
(二)报名组织工作鉴于二级建造师考试单位、人员数量大,涉及专业多,组织工作难度大等因素,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原则上以单位集体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由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各市主管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三)报名程序报考人员及所在单位登录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在网站首页右侧“处室单位”栏点击“注册中心”进入“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和成绩查询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文件和提示,如实填写、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标准照片。
应试人员在报名时,由于自身原因报错级别、专业或填错个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今年所有考生(包括非首次考生)全部要上传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考试合格证书,请应试人员上传符合标准要求的照片。
提交完成后,使用A4纸打印带有条形码的《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盖章,由单位统一持有关材料按各市主管部门指定时间到所在市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中央驻鲁及省直单位按属地办理。
资格审核通过后,即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
各市主管部门要严格报名审查工作,长期妥善保管应试人员报名材料备查。
报名结束后,各市将报名数据库报送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1.免试部分科目人员(首次报考、非首次报考考生均须提交):(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2)学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3)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4)职称证书原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2.报考全部科目人员(首次报考)须提交:(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2)学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3)身份证明(身份证、军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非首次报考全部科目人员仅提交《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审核表》1份。
上述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为A4纸。
五、考试收费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建综函〔2018〕32号)执行。
考务费:综合知识考试每科61元,专业实务考试每科70元。
由各市主管部门使用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提供的《山东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打印发放票据。
今年仍实行网上缴费,经网上缴费收进省级财政专户,缴费成功后不能退款,报考人员必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缴费成功两日内缴费有关信息进入财政厅打印发票专用系统,由各市主管部门登录该系统打印发票并发放给各报名单位或考生。
为方便发票的打印及发放,请各报考单位尽量统一办理网上缴费(同一单位的报考人员一起缴费),请各单位务必注意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凡未经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均视为报考无效。
六、其他事宜(一)《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题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二)二级建造师考试专业和科目设置较多,各地在组织报名资格审查时,要提醒考生注意,不要填错考试级别、专业及科目代码。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输入原准考证号或身份证号,系统自动提示需报考专业及科目,如需要修改考试级别,需向市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如变更专业,上年度《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成绩作废。
报考新增专业类别考生按提示要求点击新增专业选项。
(三)非首次报考考生如原姓名、身份证号码、考试级别有误,不允许自行更改,须经企业审查同意报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更改。
(四)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属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
附件: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代码表2.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流程3.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对照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9年2月15日附件1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代码表类别级别级别代码专业专业代码科目科目代码二级建造师考33建筑工程1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1公路工程2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2水利水电工程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3市政公用工程4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4矿业工程5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5机电工程6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6考2科2建筑工程1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1公路工程2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2水利水电工程3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3市政公用工程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4矿业工程5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5机电工程6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6考11建筑工程1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1公路工程2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2水利水电工程3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3市政公用工程4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4矿业工程5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5机电工程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61.企业注册。
若企业已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登录,则使用原用户名密码即可。
否则,企业需进行注册,登陆后填写企业信息,将企业信息上报至市级,市级核准通过后,方可使用。
2.个人注册登陆。
登陆后操作如下:(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信息;(2)选择所属企业,选择缴费主体(个人或者企业);(3)检查无误后上报数据至企业(地市审核通过后,选择个人缴费的,在个人系统缴费;选择企业缴费的,上报企业后由企业在企业系统缴费)。
3.企业登陆。
登陆后操作如下:(1)审核个人信息;(2)打印报名审核表、汇总表;(3)上报报名数据至市级;(4)地市审核通过后,在左侧菜单“缴费管理”中,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流程请查看报名系统登陆首页“网上支付使用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