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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原则1. 药品储存应遵循“分类存放、分区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2. 药品储存应确保药品质量,防止变质、失效。

3. 药品储存环境应满足药品储存要求,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三、药品储存设施1. 药品储存设施应满足药品储存要求,包括药品库房、药品陈列柜、温湿度监测设备等。

2. 药品库房应具备防潮、防霉、防鼠、防虫、防尘、防火、防盗等功能。

3. 药品陈列柜应满足药品陈列要求,便于患者取用。

四、药品储存管理1. 药品入库(1)药品入库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药品入库时,应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霉变等现象。

(3)药品入库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分类、上架。

2. 药品储存(1)药品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要求进行储存。

(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殊药品应按规定存放,并设置醒目标志。

(3)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温湿度应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4)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检查,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3. 药品出库(1)药品出库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等信息。

(2)药品出库时,应检查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霉变等现象。

(3)药品出库后,应及时进行登记、核销。

五、药品养护1. 药品养护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环境,确保温湿度、光照等条件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3.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4. 药品养护人员应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养护措施、养护结果等。

六、监督检查1. 医院应定期对药品储存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一、药品储存场所1.药品储存场所应符合卫生要求,环境清洁、通风、温湿适宜,防潮、防尘、防虫措施齐全。

2.药品储存场所应根据药品性质,进行分区存放,减少交叉污染风险。

3.药品储存场所应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便于查找和管理。

二、药品储存管理流程1.药品采购:药品采购要依据国家规定的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安全,并保存药品购货凭证、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文件。

2.入库管理: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按照国家、行业和医院规定的标准进行检验,合格的药品方可入库。

同时应制定药品入库登记制度,做好入库信息的记录。

3.货架管理:药品应按照类别、批次、有效期等进行分类放置,质量较差和过期药品应放在专门的区域,方便查找和管理。

4.出库管理:药品出库应根据需求和患者实际情况,按照医嘱或处方进行,要记录出库信息,并制定药品出库制度,确保药品的追踪管理。

5.盘点管理:药品库存应定期进行盘点,对库存药品进行核对和统计,确保库存准确,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药品。

6.废品管理:对过期、损坏和不合格的药品应及时处理,防止流入市场和给患者带来安全隐患。

三、药品储存管理人员1.库房管理员:负责仓库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工作,必须具备相应的药物管理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

2.药物质量管理员:负责监督和检查药品的储存环境和管理流程,定期检查药品库存和过期药品情况,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药品。

3.药师和临床医师:参与药品的选用、订购、入库、出库和储存管理,负责制定用药方案和监督患者的用药情况。

四、药品储存安全控制1.药品库房应设有专门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防止盗窃和灭活等安全事件发生。

2.药品库房和仓库应配备防火、防水等相关设施和设备,确保药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性。

3.药品库房应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工作,保证药品的卫生和安全。

4.药品管理人员应接受药物管理、储存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药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确保药物质量的安全性。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一、储存(一)药品摆放应整齐、有序,按药品效期的先后顺序存放,并在对应位置放置药品标签。

药品要分区分类管理,按照储存条件分库存放,按照剂型、药物作用分类分区摆放。

(二)入库药品按批号摆放,不同批号的药品不得混放,与库房内墙、顶、温度调控设备及管道等设施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间距不小于10cm。

药品不得直接接触地面、倒置及混放。

(三)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包装上没有标示具体温度的,按照《药典》规定的储藏要求进行储存:冷库2-8℃,阴凉库不高于20℃,常温库10-3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35%-75%之间。

所有药品要按照其说明书中规定的条件储存。

(四)药库实行色标管理,合格药品库(区)为绿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为黄色,不合格药品库(区)为红色。

(五)需在冷藏处储存的药品,应存放在冰箱或冷库。

(六)不要将药品码放在冰箱门的架子上。

(七)冷藏药品摆放时不得紧贴冰箱内壁,以防结冰。

(八)取用冰箱或冷库内的药品时,应尽量迅速,防止开门时间过长。

(九)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冰箱、冷库的非正常情况。

(十)有特殊温度储存要求的按说明书规定储存。

(十一)需遮光保存的药品,应遮光保存。

二、养护(一)登记检查:进行药品质量养护登记,随时记录药品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处理情况。

每天上下午各巡查一次药品储存条件并记录温度、湿度,检查冷藏设施、通风、避光、照明、防虫、防鼠设施是否正常。

(二)效期:每月至少检查1次所有在库药品的有效期,具体按《药品效期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病房应及时将效期接近6个月的储备药到相应药房进行更换。

(三)标签:每个药柜(架)必须粘贴标有药品名称、规格的标签。

药品标签应清晰。

(四)对过期、失效、变质、霉烂、虫蛀、破损、淘汰的药品应下架,专区存放,并按规定报告处理;淘汰药品及时退库处理。

(五)对下列药品应适当增加养护次数(六)易变质的药品。

(七)近效期药品。

医院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存放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存放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的存放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分发、使用、回收、销毁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品存放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品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存放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医院应当配备合格的药品管理人员,加强药品存放管理知识的培训,提高药品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药品存放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药品存放安全监控,确保药品安全。

二、药品采购与验收第七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和药品供应情况,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

第八条医院应当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价体系,确保药品质量。

第九条医院应当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生产日期、有效期等,确保药品符合法律法规和质量要求。

第十条医院应当对验收合格的药品进行标识,并放置在符合药品存放要求的场所。

三、药品储存与管理第十一条医院应当设立药品库房,药品库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具有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确保药品质量;(二)药品库房应当实行分区管理,按照药品的性质、用途、存储要求等进行分类存放;(三)药品库房应当设置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确保药品安全;(四)药品库房应当建立药品存放档案,记录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便于药品追溯和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库存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对于过期、变质、损坏或者其他不符合药品存放要求的药品,应当及时进行清理、回收、销毁,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对冷藏药品进行特殊管理,确保冷藏药品的存放温度符合要求,防止药品失效或变质。

医院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贮存管理制度
(1)严格按药品规定的贮存条件贮存、保管药品,口服药与注射药、内用药与外用药必须分开存放。

(2)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

合格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待验区、退货与召回区皆为黄色。

(3)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式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定期翻垛。

(4)药品的出库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并应进行复核和质量检查。

(5)保管员每月对药品的库存情况进行核实,确保与计算机数据一致。

(6)各药局药品管理分工到人,每日核对库存,确保账物相符。

(7)药库、药房的货架之间距离应大于 80 厘米,货架与顶棚、墙壁之间距离大于40厘米。

(8)特殊药品贮存按“特殊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9)贮存名词解释。

避光;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如棕色容器或用黑纸包裹的无色透明和半透明容器。

密闭:指容器密闭,以防止尘土及异物进入。

密封:指将容器密封以防止风化、吸潮、挥发或异物进入。

熔封或严封:指将容器熔封或用适宜的材料严封,以防止空气与
水分的浸入并防止污染。

阴凉处:指不超过20 ℃。

凉暗处:指避光并不超过 20 ℃。

冷处:指2~10 ℃。

常温:指 10~30 ℃。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内容

医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的储存和养护管理,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的采购、储存、养护、出库、配送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我院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的原则,确保药品安全、有效、适宜。

第四条医院药事管理部门是药品储存养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药品储存养护管理制度,对药品储存养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储存第五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应根据临床需求、药品供应情况等因素,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第七条药品采购应选择具有药品生产或经营资格的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明确药品质量、价格、供应期限等事项。

第八条药品到达医院后,药事管理部门应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药品的包装、外观、有效期、生产批号等,确保药品符合规定。

第九条药品应按照药品说明书、药品储存要求进行储存,实行色标管理,标签清晰,分类存放。

第十条医院应配备适宜的药品储存设施设备,保证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药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药品安全。

第三章药品养护与质量管理第十二条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应设立药品养护小组,负责药品的养护工作。

第十三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对药品进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四条药品养护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定期对药品进行外观、有效期、生产批号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对易变质、易损耗、易混淆的药品进行重点养护;(三)对临近有效期的药品进行标记,提前通知临床使用部门;(四)对出现质量问题的药品进行隔离,并及时报告药事管理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药事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对药品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药物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

药物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

药物储存与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药物储存与使用的安全有效,维护患者的身体健康,依法合规经营,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各科室、药房及相关人员对药物储存和使用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药物储存与使用必需遵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医疗行业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医院药物储存与使用管理以安全、合理、准确、有效为原则,保障患者用药的质量。

第二章:药物储存管理第五条:医院药物储存室应设在通风、防潮、干燥、无毒、无异味的场合,禁止存放食品、化学物品及其他品质标准不合格的物品。

第六条:药品应依照类别划分,区别存放。

严禁混放不同类别的药品,避开药品交叉感染和混乱。

第七条:药品储存应按规定的温度、湿度进行储存,并及时记录温湿度的检测结果,定期检验和校验常见仪器设备。

第八条:药物储存室应定期进行巡查,严禁私存物品,杜绝药物的丢失、过期和损坏现象。

第九条:药品应依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储存,保持药品库存的新鲜和有效性。

第十条:特殊药品(如易制毒药品、妨害药品)储存应有明确的特地管理措施,并设立特地存放区域。

第十一条:药物储存室应设立药品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设施,保障储存的药品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药物使用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各科室应设立药物使用管理人员,负责药物的配发、使用和追踪。

第十三条:科室药物管理人员必需具备相应的药学知识和药品使用操作技能,并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科室药物管理人员在使用药品前必需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用药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药物使用过程中,严禁将不同药品放在同一容器中或混合使用,避开药物相互反应和药效变动。

第十六条:药品使用过程中应严格依照医嘱执行,严禁私自更改药物的用法、用量和用时。

第十七条:医生开具药物处方时,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用法和用量,并签名确认。

第十八条:用药过程中,如有药物的不良反应或者过敏症状,应及时上报,停药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医院药品储存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制度
Ⅰ目的
加强医院药品的安全管理,确保用药安全。

Ⅱ 范围
适用于医院药学部。

Ⅱ 制度
一、药品的储存条件能保证药品的稳定性。

(一)药品储备和调剂部门工作场所明亮、整洁、无环境污染源;
(二)有冷藏、通风、防潮、防鼠、防盗等设施,能满足药品对储藏条件的要求。

临床科室治疗室的药品按照说明书要求条件保存,常温:10Ⅱ-30Ⅱ,冷处:2Ⅱ-10Ⅱ,阴凉处:不超过20Ⅱ。

相对湿度保持在35%-75%;
(三)药库分为待验区、合格药品区、不合格药品区、退货区、发货区。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按药理作用、剂型分类存放,并有明确的标识。

垛位与地面的距离不小于10cm;与墙壁、屋顶、灯、散热器或烘暖管道的距离应不小于30cm;
(四)药品搬运和堆垛按药品外包装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
(五)特殊药品按各相关规定进行储存;
(六)医院不得储存使用药物样品;
二、药品的摆放:
(一)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及药品性质分区域存放;
(二)按药品批号和有效期依次摆放。

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各调剂部门设置“近效期警示牌”;
(三)对于名称相似、外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开存放,并放置“易混淆药品警示牌”;
(四)各临床科室的急救药品,按《抢救车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Ⅳ参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20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8.26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5号)。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药品储存管理,保障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药品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处理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应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安全、有效、适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院应设立药品储存管理组织,明确药品储存管理职责,配备专业人员进行药品储存管理。

第六条药品储存管理组织负责制定和修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监督药品储存管理工作的实施,对药品储存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第七条药品储存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管理第八条医院应根据药品的性质、储存要求、用量等因素,合理设置药品储存场所,确保药品储存环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第九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种类、性质、用途、批号等进行分类,实行分区、分库管理。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采取有效的防潮、防晒、防尘、防虫、防鼠等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一条药品储存应定期进行温湿度监测和调控,保持药品储存环境的稳定。

第十二条药品储存应建立和完善药品养护制度,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和养护,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三条药品储存应建立和完善药品追溯体系,确保药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药品出库与配送第十四条药品出库应严格按照处方或者医嘱进行,确保药品的正确性。

第十五条药品出库应进行扫码或者手动核对,确保药品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第十六条药品配送应根据药品的性质、用途、时效性等因素,合理选择配送方式和时间,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章药品不合格处理第十七条发现药品不合格或者过期、变质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登记、隔离、处理,防止药品流入临床使用环节。

第十八条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应按照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药品安全。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规范医院药品的储存管理,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3.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执行和监督,其他部门和人员须全力配合。

4.储存药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二、药品储存要求1.药品储存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避免阳光直射。

2.药品储存区域应尽量避开火源、热源以及有腐蚀性、挥发性物品。

3.药品储存区域应保持整洁,经常进行清洁和消毒。

4.药物应按照药名、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分类整齐、摆放有序。

5.药品储存区域应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

6.药品禁止乱堆乱放,避免重压等导致的损坏和变质。

三、药品资料管理1.药品批准文号、药品目录和价格、贮藏条件等资料,药剂科应进行记录并定期更新。

2.药品供货商提供的进货资料和药品信息,药剂科应进行核实和记录。

3.药品的进货和出货记录应准确无误,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4.药品报废和退药的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原因、药品名称、数量等信息,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四、药品过期处理1.药物离过期日期还有三个月以上,要及时进行整理和转移,避免过期药物继续使用。

2.药剂科应将即将过期的药物及时通知相关医务人员,提醒其尽快使用。

3.药品过期后,应立即由给药单位进行淘汰,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五、药品存储环境检查1.药剂科应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2.药剂科应评估储存环境对药品质量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调整温度、湿度等。

六、药品安全管理1.药剂科应加强对进出药物的管控,做好药品进销存的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

2.药剂科应监督各科室使用药品的情况,确保合理用药、规范用药。

3.药品出库时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不得超量、遗漏或错发。

4.药物临时借出后,应及时归还并记录。

5.使用过的药瓶、药盒等应进行清洗消毒后才能进行回收再利用。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为保证对我院临床用药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正确、合理的陈列、储存,保证药品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安全、方便、节约、高效的原则,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库,“五距”适当,堆码规范、合理。

二、常温库温度在10~30°C之间,阴凉库温度小于20C,冷库温度在2~8C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35婷75%之间。

根据药品储存条件要求,将药品分库存放。

三、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储存:
1、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注射剂与非注射剂分开存放。

2、药品货位应按药理作用分类存放,货位固定并给予编号。

药品在货位中单列摆放时,应按照效期先后顺序从外到内依次摆放;药品在货位中分两列或两列以上摆放时,应将效期最远的药品放在最左列,发药时从最右列取药。

3、特殊管理的药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存放。

4、拆零药品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并保留原包装的标签。

5、中药饮片装斗前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四、库存药品按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依序集中码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垛。

五、药品存放实行色标管理。

待验品、退货药品区为黄色,合格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六、不合格药品单独存放,专账记录,并有明显标志。

七、保持库内环境、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做好药品养护和防盗、防火、防潮、防霉变、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医院药库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库储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医院药品安全、有效使用和合理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仓库的药品储存管理。

第三条医院药库是医院的核心部门之一,负责医院药品的接收、储存、配发和管理。

第四条医院药库应遵循“先进技术、安全管理、合理使用、服务至上”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药库储存管理应建立科学、规范和有效的制度,确保药品的安全、质量和合理使用。

第二章药品接收管理第六条药品接收应由专业人员在独立的接收区域进行,确保药品的来源、数量和品质符合要求。

第七条接收药品应及时进行验收和登记,记录相关信息并存储至少两年以上。

第八条药品接收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分类、编码和储存,确保质量不受影响。

第九条药品接收后,应立即进行相关检验,对不合格品种及时处理。

第十条药品接收后,应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性。

第十一条药品接收后,应立即将相关信息通知有关部门。

第三章药品储存管理第十二条药品应按照要求分类、编码、分装、贴标,储存在干燥、通风、阴凉、干燥的环境中。

第十三条药品应按照相关标准储存,避免受潮、污染、变质等因素影响。

第十四条药品应按照要求进行分区储存,确保不同品种、不同规格的药品不混杂。

第十五条药品应按照有效期限和特殊要求进行区分存放,避免过期、过期药品的混用。

第十六条药品应按照温度要求进行储存,确保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七条药品应按照特殊要求进行隔离存储,避免相互干扰。

第十八条药品应按照要求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质量不受影响。

第十九条药品应按照要求进行库存清点,确保库存数据准确性。

第二十条药品应按照要求进行监测、报警和处置,确保药品的安全性。

第四章药品配发管理第二十一条药品配发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合理、准确、及时、完整。

第二十二条药品配发应按照处方和症状进行,确保用药安全性。

第二十三条药品配发应按照药品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确保用药准确性。

第二十四条药品配发应按照要求进行记录和报告,确保配发数据的准确性。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药品储存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药品的储存、养护、出库、入库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规范操作;2. 安全可靠,质量保证;3. 科学合理,便于管理;4. 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第二章药品储存要求第四条药品储存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1. 防潮、防霉、防虫、防鼠、防尘、防火、防盗;2. 药品储存场所应通风良好,保持空气流通;3. 温湿度适宜,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第五条药品储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 药品储存设施应清洁、卫生、无破损;2. 药品储存设施应满足药品储存要求,如冷藏、阴凉、常温等;3. 药品储存设施应便于药品出入库操作。

第六条药品储存分类:1. 按药品性质分类,如内服药、外用药、注射剂、口服液等;2. 按药品剂型分类,如片剂、胶囊剂、粉针剂、注射剂等;3. 按药品来源分类,如国产药、进口药等。

第七条药品储存摆放:1. 药品应按类别、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2. 药品应整齐摆放,不得随意堆放;3. 药品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高度,确保药品安全。

第三章药品养护第八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2. 经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取得岗位合格证书;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第九条药品养护人员职责:1. 负责药品储存场所的温湿度监测和调控;2.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确保药品质量合格;3. 及时处理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4. 负责药品储存场所的清洁、卫生工作。

第十条药品养护检查:1. 药品养护人员应每日对药品储存场所的温湿度进行监测,做好记录;2. 对药品储存场所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3. 对过期、变质、损坏的药品进行及时处理。

第四章药品出库、入库第十一条药品出库、入库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出库、入库前,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2. 出库、入库时,应认真核对药品数量,确保准确无误;3. 出库、入库后,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反馈。

医院二级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二级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药品储存安全,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二级药品储存管理,包括药品采购、验收、储存、养护、出库、退库、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操作,责任到人;3. 严格管理,确保质量;4. 信息化管理,提高效率。

第二章药品采购与验收第四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选择合法、合格的药品供应商。

第五条药品采购计划由药库管理人员根据医院临床用药需求编制,经科主任、院长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药品验收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药品的验收工作。

第七条药品验收应严格按照药品标准进行,对药品的外观、包装、批号、有效期等进行检查。

第三章药品储存与养护第八条药品储存应按照药品的性质、规格、剂型、储存条件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九条药品储存库房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温度、湿度等符合药品储存要求。

第十条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明确不同药品的储存区域。

第十一条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检查药品储存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

第十二条药品养护应包括以下内容:1. 药品质量检查:每月对药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 温湿度监测:每日对库房温湿度进行监测,确保符合药品储存要求;3. 防虫、防霉、防鼠等工作。

第四章药品出库与退库第十三条药品出库应严格按照处方或医嘱执行,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四条药品出库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药品的出库工作。

第十五条药品退库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退回的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养护等流程。

第五章药品销毁第十六条药品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销毁相关规定执行,确保药品销毁安全、环保。

第十七条药品销毁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药品的销毁工作。

第十八条药品销毁应记录销毁时间、地点、数量、原因等信息。

医院药品存储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存储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存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医院药品的安全、合理使用,规范药品的存储管理工作,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效果,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药品的存储管理工作。

第三条药品存储管理工作必需贯彻“安全第一、质量为本、便民服务、合理用药”的原则。

第二章药品存储环境第四条医院必需建立符合药品储存条件的药品库房,并进行定期巡察和消毒。

第五条药品库房必需保持通风良好、温度适合、干燥、无霉变、无害虫等环境。

第六条库房内应设有特地保管掌控温度和湿度的设备,确保管储环境的稳定和良好。

第七条库房内的药物存放必需依照药物的属性、储存要求和有效期进行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和清点库存。

全部存放在库房内的药品必需有明确的标识,包含药品名称、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等信息。

第九条药品库房不得存放与药品无关的其他物品,禁止在库房内存放食品、易燃物品以及有毒、有害物品。

第三章药品采购和验收第十条药品采购必需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并杜绝假冒伪劣药品的进货。

第十一条药品采购前,采购人员必需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有效期等信息,并与供货商供应的药品进行比对,确保药品的全都性。

第十二条药品采购后,必需由专人进行验收,验收人员要认真核对药品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质量,及时记录并报告采购部门。

第十三条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必需立刻退回供货商,进行责任追究,并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药品的采购和验收记录必需妥当保管,备查备案。

第四章药品存储和配送第十五条库房内的药品存放必需依照不同属性、不同类别、不同有效期的药品进行分类、分位存放,并定期清点和检查库存。

库房内的药品应严格依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配送,确保药品的有效期和质量。

第十七条药品配送过程中,必需有专人负责,配送单必需清楚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和接收人。

第十八条药品配送后,接收人员必需认真核对货品的正确性、完整性和质量,及时记录并报告库房管理部门。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作。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科室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科室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科室药品储存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科室所有药品的储存、养护和管理。

三、职责1. 科室主任负责科室药品储存管理的全面工作,确保药品储存符合相关规定。

2. 药品保管员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出库、入库等日常工作。

3. 药剂科负责对科室药品储存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药品储存要求1. 药品储存场所应通风、干燥、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火、防盗。

2. 药品应按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等进行分类存放,不得混杂。

3. 药品储存温度、湿度应符合药品说明书要求。

特殊药品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储存。

4. 药品储存场所应配备温湿度计、灭火器、防潮箱等设施。

5. 药品储存区域应设有醒目标识,标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五、药品养护管理1. 药品保管员应定期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药剂科。

2.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温湿度适宜。

3. 药品养护人员应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处理。

4. 药品养护人员应做好药品养护记录,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处理措施等。

六、药品出库、入库管理1. 药品出库应凭处方或医嘱,由药品保管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2. 药品出库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药品入库时,应由药品保管员验收,检查药品质量、数量、包装等,确保符合要求。

4. 药品出库、入库均应做好记录,包括出库、入库时间、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有效期等信息。

七、监督与检查1. 药剂科定期对科室药品储存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科室主任对药品储存管理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制度落实到位。

3. 药品保管员应主动接受监督,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八、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药品储存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药品质量问题的个人或集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药品应按品种、规格、剂型、用途或储存要求分类陈列和存放,便于盘点、发药。

2.不同性质的药品不能混放。

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药品与一般药品应严格分开存放,包装易混淆的药品也应分开存放;特殊管理药品应专柜存放;对有温度或湿度要求的中西药品,应选择冷藏柜或阴凉库存放。

危险品的储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存放于安全的专用场所,并有防爆设施。

3.药品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以保证药品质量。

对所存放的药品实施药品效期管理应将近期失效的药品标于醒目位置,并通知相应的临床科室,优先使用。

4.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库房散热器或供暖管道的间距不小于30cm,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5.库存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待验药品区和退货药品(待处理)区为黄色。

药品应账物相符,毒性、麻醉、精神药品应实行专人、专方、专账、专册、专柜、加锁保管,做到每月盘点一次。

6.有温湿度储存要求的药品应按规定要求分别储存在冷藏室(2~10℃),阴凉库(20℃以下)的库房内,防止因温湿度原因而发生药品变质。

一般药品储存温度应保持≤3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应每日定时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记录,如库房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在采取措施1~2小时后再复查一次,并加以记录。

7.发现药品质量有疑问应立即转入待处理区停用,并交质量管理部门审查。

不合格药品应单独存放在不合格品区并设红色标记。

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通过质量管理部门做好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8.储存药品每月进行一次有效期检查,对有效期在12月内的药品应记录库存和用量,有效期在6个月内的药品应及时与各部门和临床医生联系,尽早使用。

9.定期检查储存药品质量并记录易霉变、易潮解的药品,视情况应缩短检查周期。

10库存药品应定期检查,防止变质、失效、过期、霉烂。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医院药品储存管理的相关制度,以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医院的药品管理水平。

2. 药品库房规划与设计2.1 药房布局为确保药品储存管理的顺利进行,药房应合理规划布局,包括以下要素:•药品区域:按药物分类进行划分,避免混淆和交叉污染。

•储藏柜和货架:选用与药品特性相符的材料,保持干燥、通风和整洁。

•存储设备:设备应符合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储存温度和湿度。

•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合适的防火、防潮、防盗措施,保护药品安全。

2.2 温湿度控制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性受到温度和湿度的影响,故药房应具备以下温湿度控制措施:•安装温湿度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药房内的温度和湿度变化,确保适宜的储存条件。

•控制温湿度范围:根据不同药品的要求,控制药房内的温度和湿度在合理的范围内。

•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防止药品受到污染和潮湿。

•定期维护检查:对温湿度控制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3. 药品入库管理3.1 药品验收药品验收是保证药品储存管理质量的重要环节,应严格执行以下步骤:•检查药品包装完好性:查看药品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破损、污染等情况。

•验证药品批发许可证和药品注册证:核对药品的批发许可证和药品注册证是否合法有效。

•检查药品标签和说明书:核对药品标签上的信息与药品实际信息是否一致。

•进行抽样检测:按照规定的抽样比例,选取样品进行质量检测。

3.2 药品储存与标识为便于管理和使用,药品储存应满足以下要求:•合理规划药品储放位置:按照药品分类、剂型、批号等要求,确定药品储放位置。

•药品储存标识:给每个药品货架、储藏柜等位置进行标识,确保药品放置的准确性。

•避免混放和重叠储存:不同药品之间、不同批次的同一药品之间要避免混放和重叠存放。

3.3 药品库存管理为确保药品的及时供应和储存紧凑,药品库存管理应包括以下内容:•定期盘点库存: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方法,对药品库存进行定期盘点,确保库存准确性。

医院诊所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医院诊所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保管员应熟悉药品的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的入库凭证入库、对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况,应拒收。

2、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待验区、退货区为黄色,合格品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3、药品应按剂型或用途以及其质量标准“贮藏”项下规定的条件分类储存于仓库中。

4、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开存放,易串味药品、中药材、中药药饮片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

5、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超作。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严禁货物倒置、混垛、超标等现象。

6、药品堆垛应留有一定距离。

药品与墙、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厘米,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厘米。

7、药品储存时,应有效期标志。

对近效期的药品,保管员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二
8、对储存中发现有质量疑问的药品,不得发出,应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处理。

9、保管人员应保持库房、货架和在库药品的清洁卫生,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清扫,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防尘、防污染、防鼠、防霉变等工作。

10、保管员应对在库药品作好台帐,做到帐货相符。

11、药品养护员应每月对药品储存环境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药品储存要求的,应及时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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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对药品仓库实行科学、规范的管理,确合理地储存约品,保证药品储存质
量,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药品储存保管的基本工作职责是:安全储存、保证质量、降低损耗、避免事故。

三、仓库保管人员的基本职责:
(一)按照药品不同自然属性分类进行科学储存,防止差错、混淆、变质。

(二)做到数量准确,帐目清楚,帐物相符。

四、药品仓储保管应执行药品储存管理制度,并按主要剂型的储存保管和养护要点做
好在库药品的储存保管。

(一)药品应按储藏温、湿度要求,分别储存于阴凉库或常温库、冷藏库内。

1、阴凉库:温度不高于20℃。

2、常温库:温度保持在0℃—30℃。

3、冷库:温度保持在2℃—10℃。

4、相对湿度:各库房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

(二)药品应依据药品性质,按分库、分类存放的原则进行储存保管,其中:
1、药品与非药品(指不具备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物品)应分库存放。

2、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分库或分区存放。

3、品种与外包装容易混淆的品种应分区或隔垛存放。

4、易串味的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化学原料药以及性质相互影响的药品应分库存放;危险品应与其他药品分
库存放。

5、药品中的危险药品应存放于危险品专库。

6、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开存放。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专区内,按合格药品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8、退货药品应存放在退货区内,经质量验收并确认合格品后再移入合格品区;经质量
验收为不合格的入不合格品区。

9、药品按品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及效期远近或分开堆垛,入混批堆码,每一垛
的混批时限为:药品的产品批号或生产日期间间各应不超过一个月。

10、近效期药品即有效期不足半年时,应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摧毁月报表。

11、近效期药品应挂近效期标志。

12、在搬运和堆垛等作业中均应严格按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搬运存放,规范操
作。

不得倒置,要轻拿轻放,严禁摔撞。

怕压药品应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13、保持库房、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
腐、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四)药品的货堆应留有一定距离,具体要求如下:
1、药品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00cm。

2、药品垛与墙、柱、屋顶、房梁的间距不小于30cm。

3、药品与地面的间距不小于10cm。

4、库房内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00cm。

5、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不准堆放药品,其垂直下方与药品垛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
50cm。

(五)在库药品均实行色标管理,其中:1、黄色:待验药品库(区)、退货药品库(区)。

2、绿色:合格药品库(区)、零货称取库(区)、待发药品库(区)。

3、红色:不合格药品库(区)。

(六)药品入库时应按照药品入库验收制度,经过质量检查验收,并签字或盖章后办
理入库手续。

(七)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对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情
况,有权拒收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八)药品仓储保管人员应接受药品养护员有关储存方面的指导,掌握主要剂型的储
存保管与养护要点,做好仓间温、湿度等管理,正确储存药品。

(九)药品出库发货时,应坚持检查复核后出库发货。

(十)药品出库发货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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