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规定
厂门口进出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管理,确保厂区安全、有序、高效,保障员工及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访客、临时工作人员及车辆进出厂区。
第三条厂区门口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员工进出厂区:1. 员工需佩戴厂牌,主动接受门卫的检查和登记。
2. 员工因特殊情况需离厂区,需向门卫出示请假条或相关证明。
3. 员工下班后,应立即离开厂区,不得在厂区内逗留。
第五条访客进出厂区:1. 访客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由接待部门安排专人陪同进入厂区。
2. 访客进入厂区后,需佩戴临时厂牌,并遵守厂区相关规定。
3. 访客离开厂区时,需将临时厂牌交还给接待部门。
第六条临时工作人员进出厂区:1. 临时工作人员需出示相关证明,由用人部门安排专人陪同进入厂区。
2. 临时工作人员进入厂区后,需佩戴临时厂牌,并遵守厂区相关规定。
3. 临时工作人员离开厂区时,需将临时厂牌交还给用人部门。
第三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七条厂区车辆进出:1. 厂区内车辆需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违规停放。
2. 厂区内车辆驾驶员需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3. 厂区内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鸣笛。
第八条访客车辆进出:1. 访客车辆进入厂区,需在门口登记,并接受门卫检查。
2. 访客车辆在厂区内行驶,需遵守厂区交通规则。
3. 访客车辆离开厂区时,需将临时通行证交还给门卫。
第四章门卫职责第九条门卫负责厂区门口的进出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对进出厂区的员工、访客、临时工作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检查。
2. 确保厂区安全,防止非法人员及物品进入厂区。
3. 维护厂区门口的秩序,保障厂区正常运转。
4.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制止,并报告相关部门。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厂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厂门口进出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一、员工进出管理1. 员工上班时间:早上8:00-12:00,下午13:00-17:30。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4篇)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以下是厂区车辆出入管理的一般规定:1. 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在入口处接受安全检查,并按要求办理登记手续;离开厂区时,必须出示有效的出厂证明。
2. 厂区内所有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车道行驶,严禁逆行、乱停车等行为。
3. 在厂区内临时停车时,必须选择指定的停车位,并注意不要妨碍其他车辆的行驶。
4. 不得在厂区内进行非法营运或私人交易活动,包括非授权车辆出租、代驾等行为。
5. 厂区内禁止超速行驶、危险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严禁逾越道路中心线或擅自变换车道。
6. 不得在厂区内进行车辆维修、加油等行为,如有需要,应到指定区域或车辆维修点进行。
7. 厂区内禁止随意丢弃垃圾、污染环境,必须遵守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的相关规定。
8. 厂区内必须遵守交通信号规定,包括红绿灯、停车标识等。
如遇突发情况须按疏导员指挥行驶。
9. 厂区内鸣喇叭的情况应该遵循指定的规定,禁止无故鸣喇叭或滥用喇叭。
10. 厂区内必须注重安全,遵循优先让行、礼让行人等基本交通规则。
11. 厂区内严禁擅自使用非法或私人改装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及规定。
以上仅为一般规定,具体的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可能还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车辆出入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保障员工和厂区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车辆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应遵循便民、快捷、安全、有序的原则。
第二章厂区车辆出入申请第四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提前向厂区管理部门提交出入申请。
第五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携带有效的厂区通行证,并向门岗出示,并主动配合门岗工作人员进行查验。
第六条:临时进入厂区的非工作车辆,必须提前向厂区管理部门申请,并获得许可。
第三章厂区车辆通行证第七条:本厂区负责发放厂区车辆通行证,并进行管理。
第八条:厂区车辆通行证由独立的标识号码以及驾驶员的基本信息组成。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
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20篇)篇1: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出入和停放管理,维护畅通有序的良好秩序,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2.员工车辆2.1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要放入指定车棚,应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2.2员工的汽车一律不准进厂,按秩序停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自行管理好、锁好、排放好。
3.公司的货车、班车、公务车辆3.1进入公司时,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停靠。
3.2公务车辆出厂,需凭《派车单》放行,由公司综合办安排。
4.外来车辆4.1 任何外单位车辆未经允许一律禁止进入厂区,停靠在公司大门外的车位上。
4.2送货、拉货、废旧物资车辆,严格登记,凭主管经理签字的出门证出厂。
4.3外来检查、参观车辆登记后可以进入厂区,停放在指定位置。
4.4拉垃圾的车辆可以进入厂区。
邯郸汉光办公自动化耗材有限公司[公司车辆出入规章制度]篇2:车辆出入管理规章制度为了加强门卫出入车辆秩序管理,避免无关闲散人员随意进入厂区影响正常的生产、办公秩序,为公司生产经营创造稳定和谐、健康文明的发展环境,制订本管理规定:一、加强各级领导检查车辆管理。
集团公司及各级领导到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办公室要提前电话通知门卫值勤人员做好接待勤务工作,没有接到通知的门卫值勤人员要问明情况,及时与公司办公室联系确认,并告知来检领导及随行车辆到公司办公楼前停放。
二、加强业务客户来访车辆管理。
对于商谈业务来访需要进厂的客户,门卫值勤人员告知其联系部门电话号码,让客人用门卫室座机电话联系接待部门,同意接待的部门人员电话回复门卫值勤人员,按规定进行登记后方可准许进入,所随行车辆到供应部门及料场的停放在南门外停车场,到公司其它部门的一律停放在西门外或护卫大队门前停车场。
三、加强供应采购物资运输车辆管理。
对于到公司供应部门运送采购物资的车辆,供应部门负责告知供货单位提供物资名称、数量清单存放门卫室备查,并提前将卸货地点等有关事宜通知门卫值勤人员,送货人员进行登记后放可进厂卸货。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3篇)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一)人员管理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
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离厂时间。
严禁小孩、离职、被公司除名人员进入生产区,推销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二)车辆管理1、车辆入厂管理(1)本公司内部车辆公司公用车、员工私家车,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2)外单位车辆①、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短期施工单位的车辆),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②、送货车辆,经门卫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厂。
③、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厂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门卫处,予以免检放行。
2、车辆出厂管理(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职工通勤车辆出厂,予以免检放行。
(2)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车辆出厂,都必须接受门卫例行检查。
(3)对运载物资的车辆出厂,门卫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货物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二、门卫执勤管理(一)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门卫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四篇)
厂区出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厂区内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保障厂区的安全、稳定和顺畅运营,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和车辆的出入管理。
第三条厂区出入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依法依规。
第四条厂区的出入管理分为人员出入管理和车辆出入管理。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五条凡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遵守厂区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持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员工工作证等)的员工,直接出示证件,并经过安全检查后进入厂区;2. 非员工人员,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有效证件和相关人员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访客进入厂区需要提前向所访问单位申请,并得到单位的同意后,由所访问单位的工作人员陪同下进入厂区。
第六条进入厂区的人员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安全器械检查和人员身份核实。
第七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配戴有效的身份证明,包括员工工作证、访客证等,并在工作期间随身携带,以备查验。
第八条严禁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厂区的人员,如有发现将立即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阻止。
第九条厂区内人员应当遵守岗位安全制度,做好个人工作防护措施,严禁随意闲逛、围观和参观未经许可的区域。
第十条厂区内人员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禁止瞒报、漏报和延误报告。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一条凡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按照下述程序办理入厂手续:1. 厂区内员工车辆,应当配备有效的员工车辆通行证,并在每次进出厂区时进行登记;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应当提前向厂区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提供车辆的相关证件和信息,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厂区;3. 特定货物进出厂区的车辆,应当按照特殊程序进行登记和审核,并由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抽查。
第十二条进入厂区的车辆须通过厂区门岗,接受安全检查,包括车辆安全器械检查和车辆身份核实。
第十三条进入厂区的车辆应当在明显位置悬挂有效的车辆通行证,并在司机和乘车人员携带有效证件,以备查验。
人员进出厂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人员进出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秩序井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人员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出入规定第四条员工出入厂区:1. 员工凭本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厂区。
2. 员工应遵守厂区规定,佩戴厂牌,保持仪表整洁。
3. 员工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应接受检查。
4.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5. 员工因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五条临时工出入厂区:1. 临时工凭本人身份证、临时工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厂区。
2. 临时工应遵守厂区规定,佩戴厂牌,保持仪表整洁。
3. 临时工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应接受检查。
4. 临时工应遵守工作安排,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
5. 临时工因事外出,需办理请假手续,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六条外来人员出入厂区:1. 外来人员凭邀请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厂区。
2. 外来人员应遵守厂区规定,佩戴厂牌,保持仪表整洁。
3.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经过安全检查,携带的物品应接受检查。
4. 外来人员应在指定区域活动,不得随意走动、逗留。
5. 外来人员因事外出,需经接待部门批准。
第三章安全检查与保卫第七条厂区设有安全检查站,负责对出入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包括:1. 身份证件检查;2. 携带物品检查;3. 着装检查;4. 行为举止检查。
第九条保卫部门负责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包括:1. 维护厂区秩序,保障生产安全;2. 监督执行本规定;3. 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规定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将受到以下处理:1. 警告;2. 记过;3. 离职;4. 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厂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厂进出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进出人员、车辆及物品。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人员进出管理第四条人员进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员工进出厂区应佩戴厂牌,并主动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2. 临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出示有效证件,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3. 禁止以下人员进入厂区:(1)精神病患者、醉酒者、携带危险品者;(2)未经批准的推销员、调查员等;(3)厂内禁止吸烟、饮酒者。
第五条人员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流程:1. 员工凭厂牌在门卫处登记,经确认后放行。
2. 临时外来人员需在门卫处填写来访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行。
3. 需要进入厂区内部的人员,应主动出示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放行。
第六条人员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不得在厂区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2. 不得在厂区内吸烟、乱扔垃圾。
3. 不得擅自翻越厂区围墙、栏杆等设施。
第三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七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厂内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不得逆行、超速、闯红灯。
2. 外来车辆进入厂区,需在门卫处登记,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入。
3. 禁止以下车辆进入厂区:(1)无牌无证车辆;(2)改装、报废车辆;(3)携带危险品的车辆。
第八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流程:1. 厂内车辆凭厂牌在门卫处登记,经确认后放行。
2. 外来车辆需在门卫处填写车辆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放行。
3. 需要进入厂区内部车辆,应主动出示证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放行。
第九条车辆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注意事项:1. 车辆应按照规定停放,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2. 车辆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
3. 禁止在厂区内鸣笛、追逐打闹。
第四章物品进出管理第十条物品进出厂区应遵守以下规定:1. 物品进出厂区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出入厂管理制度范本(3篇)
出入厂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为了加强对厂区内人员和车辆的管理,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进行工作或业务活动的人员和车辆。
三、入场管理规定1. 所有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并在厂区入口处进行登记;2. 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工作证,并妥善保管,严禁借给他人使用;3. 未经授权,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入厂区;4. 临时进入厂区的人员,必须事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四、出场管理规定1. 所有离开厂区的人员,必须在离开前进行登记;2. 离开厂区的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工作证,并妥善保管;3. 离开厂区的人员,禁止携带任何未经授权的物品。
五、车辆进出管理规定1. 所有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在厂区入口处进行登记,并按要求停放;2.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并配合安全检查;3. 进入厂区的车辆,必须悬挂有效的通行证,并妥善保管;4. 未经授权,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入厂区。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和车辆,将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 第一次违规,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在案;2. 第二次违规,进行书面警告,并记录在案;3. 第三次违规,暂停其进出厂区权限,直至重新审查。
七、其他事项1. 厂区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调整;2. 对于违反厂区安全规定的人员和车辆,一经发现,将报告给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进行调整或改进,应及时修改并重新发布。
出入厂管理制度范本(2)出入厂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安全生产,规范出入厂人员和车辆的管理,确保出入厂的安全和便利。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出入厂区域的人员和车辆。
二、主要内容2.1 出入厂申请2.1.1 非公司员工:非公司员工进出厂区需提前向公司相关部门或预约系统提交申请,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进出厂时间等信息,待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出厂区。
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厂区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和厂区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区内所有人员、车辆进出管理。
三、管理职责1. 保安部负责厂区人员、车辆进出管理,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监督实施,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审批和管理,确保本部门人员、车辆按照规定进出厂区。
四、人员进出管理1. 员工出入厂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厂牌,凭厂牌出入。
2. 员工上下班期间,严禁擅自离岗、串岗、爬门等违规行为。
3. 非工作时间,员工需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保安部同意后方可进入厂区。
4. 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身份证件和厂牌进入厂区,并接受保安部检查。
5. 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需遵守厂区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进入生产区域。
五、车辆进出管理1. 车辆进出厂区需遵守以下规定:(1)车辆需悬挂有效行驶证和厂牌,驾驶员需携带驾驶证。
(2)车辆进出厂区时,需接受保安部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
(3)车辆进出厂区时,需减速慢行,注意避让行人。
(4)厂区内禁止鸣喇叭、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违规行为。
2. 特种车辆(如消防车、救护车等)需在执行任务时,按照规定使用警报器,确保安全前提下,可适当超速行驶。
3. 非生产车辆进入厂区,需提前向保安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六、特殊情况处理1. 遇有紧急情况,如突发事故、火灾等,车辆、人员需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令进出厂区。
2. 保安部负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对严重违规者,将依法予以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保安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各部门、员工应认真学习并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厂区秩序。
员工车辆进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生产、办公秩序,保障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其车辆进厂管理。
第三条员工车辆进厂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进厂规定第四条员工进厂车辆须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进厂前,应确保车辆状况良好,无故障、无漏油、无漏气现象。
2. 车辆进厂时,应按照指定路线行驶,不得随意停放。
3. 车辆进厂后,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草坪等公共区域。
4. 员工驾驶车辆进出厂区时,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5. 驾驶员应具备合法的驾驶资格,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6. 员工驾驶非机动车进厂,应遵守厂区非机动车管理规定。
第三章车辆停放管理第五条厂区停车场分为员工停车场和临时停车场,具体如下:1. 员工停车场:用于停放员工个人车辆,需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2. 临时停车场:用于停放临时来访车辆,需缴纳停车费用。
第六条员工停车场管理:1. 员工需持有效身份证件和车辆行驶证办理车辆登记手续。
2. 员工停车场实行车牌识别系统管理,车辆进出需刷卡或人脸识别。
3. 员工车辆进出停车场,应主动接受停车场工作人员的引导。
4. 停车场内禁止鸣喇叭、乱扔垃圾、损坏公共设施。
5. 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停放情况,确保车辆停放整齐。
第七条临时停车场管理:1. 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2. 临时停车车辆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占用其他车辆位置。
3. 临时停车场管理人员应做好车辆进出登记,确保收费合理。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八条员工车辆在厂区内发生故障,应立即联系公司维修部门进行处理。
第九条员工车辆维修保养应遵守以下规定:1. 员工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进行车辆维修保养。
2. 维修保养过程中,应确保车辆安全,避免造成损失。
3. 维修保养完成后,员工应及时将车辆驶离维修区域。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规定,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随意停放车辆,未按规定停放车辆,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元。
厂区出入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出入安全管理,确保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厂区,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厂区出入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厂区出入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安全生产部负责厂区出入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厂区出入安全管理,包括人员、车辆、物品的出入管理。
第七条门卫负责厂区出入口的日常管理,包括门禁管理、登记管理、车辆管理、物品检查等。
第八条保安队负责厂区内的巡逻、监控、应急处理等工作。
第三章人员出入管理第九条员工进入厂区应佩戴公司统一制发的厂牌,并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第十条员工进入厂区时,应主动出示厂牌,配合门卫进行身份核实。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出示有效证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由门卫登记、发放临时出入证。
第十二条员工出厂时,应主动配合门卫进行物品检查,严禁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出厂。
第十三条员工离岗、请假、出差等特殊情况,需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第四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四条车辆进入厂区,需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有效证件,并接受门卫的询问和检查。
第十五条车辆进出厂区,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逆行、乱停乱放。
第十六条货车进出厂区,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七条员工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进入厂区,应佩戴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
第五章物品出入管理第十八条物品进出厂区,需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由相关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出厂物品应进行登记,由门卫核实后放行。
第二十条严禁携带危险品、违禁品、假冒伪劣产品等物品进出厂区。
第六章应急处理第二十一条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门卫、保安队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厂区安全。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制定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
关于厂区进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确保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员工及厂区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
第三条厂区进出管理应遵循安全、有序、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厂区出入口管理第四条厂区出入口分为大门、侧门、员工出入口、外来人员出入口等。
第五条大门为厂区主要出入口,24小时开放,由安保人员负责值守。
第六条侧门仅用于应急情况下人员及车辆进出,平时关闭,由安保人员控制。
第七条员工出入口设于厂区员工生活区附近,实行刷卡或指纹识别进入。
第八条外来人员出入口设于厂区大门旁,用于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
第九条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出厂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工作证等有效证件,接受安保人员查验。
第十条外来车辆进出厂区时,需登记车牌号、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由安保人员引导至指定区域。
第十一条厂区内禁止随意停放车辆,车辆应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第三章员工进出管理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厂区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
第十三条员工进出厂区时,必须佩戴工作证,不得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四条员工因事需外出时,需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离开厂区。
第十五条员工请假需按照公司规定办理手续,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将亲朋好友带入厂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安保人员同意。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四章外来人员进出管理第十八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需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九条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邀请函等有效证件,接受安保人员查验。
第二十条外来人员需在厂区内指定区域活动,不得随意走动。
第二十一条外来人员离开厂区时,需向安保人员登记离开时间。
第五章车辆进出管理第二十二条厂区内车辆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严禁鸣笛。
第二十三条车辆进出厂区时,应遵守交通规则,服从安保人员指挥。
第二十四条厂区内禁止逆行、超车、随意调头等违法行为。
工厂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工厂安全、有序的生产环境,维护工厂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通过规范人员与车辆出入管理,加强安全防范,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工厂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和车辆。
三、管理组织1. 厂保卫科负责全厂出入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出入管理的具体实施。
3. 保安人员负责门卫工作,对出入人员进行登记、查验、放行等工作。
四、管理内容(一)人员出入管理1. 员工需佩戴工牌出入厂区,非工作时间需凭有效证件进出。
2. 员工进入生产区需出示工牌,经保安人员核查后方可进入。
3. 非当班人员进入厂区需经车间主任或部门经理批准,并登记备案。
4. 外来人员需凭邀请函或相关证件进入厂区,经保安人员登记后,方可进入指定区域。
5. 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厂区。
(二)车辆出入管理1. 车辆进出厂区需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保安人员指挥。
2. 货车进出需按程序办理《派车申请单》或《放行条》,并经保安人员查验后方可进出。
3. 员工车辆需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乱停乱放。
4. 外来车辆需在保安室登记备案,并遵守厂区相关规定。
5. 严禁无关车辆进入厂区。
五、奖惩措施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员工和保安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厂保卫科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其他1. 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保安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厂区安全。
3. 本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为维护厂区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区内所有员工和车辆的出入管理,本厂区指厂区所有范围内的建筑、设施和土地。
第三条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分为员工出入管理和车辆出入管理。
第二章员工出入管理第四条员工出入管理实行实名制,员工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和厂区门禁卡。
第五条员工进入厂区时,需通过厂区门岗进行登记和人证核验,提供有效证件和厂区门禁卡。
第六条员工离开厂区时,需通过厂区门岗进行登记和人证核验,还需出示厂区门禁卡。
第七条员工在进入厂区期间,需佩戴厂区门禁卡,并随身携带有效证件,以便进行核验。
第八条员工不得携带禁止携带入厂区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毒品、管制刀具等。
第九条员工不得违反厂区安全规定,如逗留禁区、擅自接触危险设备等行为。
第十条员工不得将厂区门禁卡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为他人擅自开启厂区门禁系统。
第十一条员工在离职时,需及时归还厂区门禁卡,停止使用厂区门禁系统。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二条车辆出入管理实行实名制,车辆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和厂区车辆通行证。
第十三条车辆进入厂区时,需通过厂区门岗进行登记和车辆核验,提供有效证件和厂区车辆通行证。
第十四条车辆离开厂区时,需通过厂区门岗进行登记和车辆核验,还需出示厂区车辆通行证。
第十五条车辆进入厂区期间,需佩戴厂区车辆通行证,并随车携带有效证件,以便进行核验。
第十六条车辆不得携带禁止携带入厂区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毒品等。
第十七条车辆不得超速行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擅自进入禁止通行区域。
第十八条车辆不得借给他人使用,不得为他人擅自开启厂区门禁系统。
第十九条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不得驾驶逾期未审验的机动车。
第四章处理措施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一经查实,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辞退等。
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
人员、车辆及物资出入厂管理规定一、目的为维护公司办公、生产环境有序、安全,加强公司厂区的出入管理,规范出门证的开具及相关管理工作,保证公司财产安全,物资流向清晰透明,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出入的人员、车辆及物资。
三、内容(一)出入厂人员、车辆及物资的界定:1、人员、车辆:公司员工、外部来访人员及车辆。
2、物资包括:公司的产成品、半成品、各种原料、包材、配辅料、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协作单位进出公司的物料,其它物资。
(二)管理规定1、公司员工出入须着装整齐,后勤员工周一、三、五着蓝色工装,周二、四、六着白色工装,车间生产员工着全套红色工装、穿劳保鞋、戴安全帽,所有员工应主动配合门卫检查,不得刁难或拒绝门卫检查,对不听劝阻者,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按管理规定处理。
2、员工出入工厂时间为早6时至晚11:00时止,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出入者,需提前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综合管理部通知门卫人员方可进入工厂。
3、员工陪同亲友进入厂内时,亦须办理入厂登记手续,亲友拜访时间为早6时至晚8时止,公司严禁外来员留宿,凡发现一人次,考核200元并取消相关人员住宿资格。
4、上班时间内员工出入公司,须填写《出厂申请单》,并接受检查,经门卫检查并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出。
5、本公司公务车辆进公司不需检查,出厂时需例行检查。
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及摩托车进厂,需整齐摆放至停车区域(生产区域、宿舍楼区域不得停放)。
离开公司时,门卫有权对出厂车辆进行抽查。
6、凡来访人员(政府及其他单位人员、员工亲友等)进入厂内时,一律在保卫科办理来宾出入登记手续,说明来访事由,由门卫帮助来访者联系被访部门争得被访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公司,来访人员除政府部门人员外一律穿反光马甲,进入生产区域必须佩戴安全帽,反光马甲、安全帽统一由门卫处发放并收回,来访人员需佩戴整齐、保持清洁,被访人员也应监督来访人员穿戴反光马甲、安全帽,弄丢、损坏者按原价索赔。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安全环境,规范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人员车辆出入的管理,包括厂区员工、客户、供应商、承包商、访客等。
第三条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各类人员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工作应依法、依规进行,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
第五条厂区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应加强与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第六条厂区内所有人员出入厂区必须携带有效证件,并配合厂区安全人员的检查。
第七条厂区员工出入厂区应刷卡或使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
访客、客户、供应商等非员工人员需向厂区安全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入厂区事由。
第八条临时工、承包商等非常驻员工人员需提前申请并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方可入厂区。
第九条厂区人员出入应按照规定的通行时间和通行路线进行,不得擅自绕行、逾越或闯入禁区。
第十条厂区内发生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时,厂区安全人员有权限制或禁止人员出入厂区。
第三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十一条厂区内所有车辆出入厂区必须办理车辆通行手续,并接受厂区安全人员的检查。
第十二条厂区员工车辆需办理车辆入厂登记手续,并遵守厂区停车规定,合理停放,不得占用其他车位或妨碍道路通行。
第十三条外来车辆出入厂区需提前向厂区安全人员申请,并获得批准方可进入。
第十四条厂区内临时停靠车辆需向厂区内部相关部门提前申请,并按指定时间和位置停放。
第十五条厂区内货运车辆需按照指定路线进出厂区,并接受货物检查。
第十六条厂区安全人员有权对违反规定的车辆进行扣留、驱离或处罚。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十七条厂区安全人员应严格遵守厂区安全管理规定,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确保人员车辆出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厂区员工应自觉遵守人员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停放或停留在禁区,不得拒绝或阻碍安全人员的检查。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二篇)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1. 出入证件管理:所有驾驶员必须持有效的出入证件进入厂区,并在进入厂区时出示给保安人员进行登记和核对。
2. 车辆登记管理:所有车辆必须经过登记才能进入厂区,包括车牌号码、车辆型号、颜色等基本信息。
3. 速度限制:在厂区内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的车速限制,以确保员工和设备的安全。
4. 路线规定: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除非有特殊情况需要经过批准。
5. 停车规定: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不得占用通道或其他车辆的通行权利。
6. 安全检查:所有进入和离开厂区的车辆都必须接受安全检查,包括检查车辆的行李箱、座椅、后备箱等。
7. 禁止携带危险品: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入厂区。
8. 坚决禁止酒驾:所有驾驶员在进入和离开厂区时都必须禁止酒后驾车,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
9. 合理停留时间:进入厂区的车辆和驾驶员必须按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停留时间,不得擅自停留或拖延时间。
10. 遵守交通规则:所有车辆和驾驶员在厂区内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11.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的车辆和驾驶员,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禁止入厂、罚款等。
以上是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的基本内容,具体要根据不同厂区的情况来制定详细的规定。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二)1.目的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细则:1.货车进出规定____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须按程序签《派车申请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1.2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的发出人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货物情况、签发时间,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1.3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同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2.外来货车进出规定快递公司车辆等进厂时按程序登记,一般情况下,小快件的配送车辆不准进厂;出厂也同样必须要有《放行条》才准带货物出厂,如果是较晚发货的,发货部门必须签好《放行条》并注明情况交到保安室。
出入厂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区管理,保障生产安全,维护厂区秩序,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区,包括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等。
第三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应当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共同维护厂区秩序。
第二章出入厂区的基本要求第四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应当持有有效的出入证或者工作证。
第五条未经批准,任何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厂区。
第六条下列人员可以进入厂区:(一)本厂员工及其家属;(二)厂区工作人员;(三)临时来访人员;(四)经厂区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人员。
第七条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厂区:(一)醉酒者;(二)携带危险品者;(三)有违法记录者;(四)厂区管理部门认为不宜进入厂区的人员。
第八条进入厂区的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厂区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二)保持厂区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三)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公物;(四)不得在厂区内吸烟、饮酒、赌博等;(五)不得在厂区内大声喧哗、争吵;(六)不得在厂区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三章出入厂区的手续第九条员工进入厂区:(一)新员工入职后,由人力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出入证;(二)员工出入证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三)员工调离或者离职,应当将出入证交还人力资源部门。
第十条临时来访人员进入厂区:(一)临时来访人员应当向厂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接待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二)临时出入证的有效期由厂区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临时来访人员离开厂区时,应当将临时出入证交还接待部门。
第十一条厂区工作人员进入厂区:(一)厂区工作人员应当佩戴工作证,并遵守工作证使用规定;(二)工作证遗失或者损坏,应当及时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补办。
第四章出入厂区的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厂区管理部门负责厂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并实施厂区安全管理制度;(二)对厂区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三)对厂区进行消防检查,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四)对厂区进行交通安全管理,确保交通秩序;(五)对厂区进行环境卫生管理,确保环境卫生。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厂区车辆出入管理,确保员工和厂区内车辆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车辆的出入管理,包括员工车辆、访客车辆、物流车辆等。
第三条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应以“安全、有序、高效”为原则,加强管理,确保严格执行。
第四条厂区车辆出入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公司管理部门,各岗位、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支持执行工作。
第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抵制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接受处罚。
第二章车辆出入管理第六条员工车辆进入厂区需遵守以下规定:1. 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办理临时停车证,停车证有效期为当天,过期需重新办理。
2. 停车证为公司制定统一格式,员工需凭身份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3. 临时停车证只限于车辆进入厂区,并不得用于其他违规行为。
4. 员工车辆进入厂区时,应按照指定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车辆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和紧急出口。
5. 员工车辆进出厂区时,应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超速行驶或违规变更车道。
6. 员工车辆驶出厂区时,应按照指定出口驶出,严禁逆行或违反交通规则行驶。
第七条物流车辆进入厂区需遵守以下规定:1. 物流车辆按照物流计划进出厂区,需提前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入证。
2. 物流车辆进出厂区应按照指定的时间和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
3. 物流车辆进入厂区时,应按照指定的货车停放区域停放,不得阻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4. 物流车辆在厂区内行驶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或违规超载。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应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和人员的安全。
1. 厂区设有监控系统,对厂区内的车辆出入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2. 闸口设有人员进行车辆认证和登记,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进行确认和核实。
3. 员工车辆和物流车辆需配备公司指定的车载GPS定位设备,确保行车轨迹实时监控。
4. 厂区内设有安全巡逻人员,时刻巡查车辆的停放情况和行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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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车辆进出厂区的管理规定
1.目的:统一放行标准,规范放行准则。
2.人员放行规定
2.1本公司所有员工出入工厂大门,必须佩带厂牌,且须
正面悬挂胸前,由值班保安查验无误后才能放行。
2.2员工上班时间请假外出者,必须持按程序审批完备之
请假单方可放行。
2.3上班时间外出办事人员需部门主管签发出门条方可放
行。
2.4其他临时进出厂区的人员需悬挂出入证方可进出。
2.5离职人员必须持综合部签发的出门条方可检查放行。
3.物品放行规定
3.1 员工进入厂区不得携带枪支、刀械、毒品、危险物品及一切违法禁制物品,否则除收缴物品外,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2 员工出厂不得携带公司产品(包括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或其他公司财物。
如因公携带的必须出具经综合部或部门经理签批的出门条方可放行,并经保安核实其品名、规格、数量后在该单上签名。
3.3 业务样品出厂必须持相关部门经理签批的出门条。
3.4 出货需凭仓库开出的出货清单,经部门经理签批后方可
放行。
3.5 员工离职带物品出厂时,必需持综合部签核的放行单方可放行。
4.车辆放行规定
4.1 本厂车辆外出必需持相关部门签批的派车单方可放行。
4.2 本厂员工车辆出入需凭车辆出入证方可放行。
4.3外来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先予以检查,后通知受访部门,经同意后方可带领入厂。
4.4 外单位车辆提交货品后,欲出厂区,需经当值保安检查出厂物品是否开具放行单并查验记载内容是否与实物规格数量相符,有承办人部门经理签核的有效单据,查核无误后方可登记放行。
4.5 如外宾及政府部门进入厂区内的车辆,均应登记出入厂区时间及车牌号码。
5.出入厂人员、车辆、货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放行:5.1 人员与车辆出入厂时拒绝检查者;
5.2 所载货物与货单不符者;
5.3 货物出厂无货物放行单;
5.4 虽有货物放行单,但未经有效签批者;
5.5 本厂车辆外出没有签核有效的派车单者;
5.6 本公司人员外出,无有效请假单或出门条者;
5.7 公司人员出厂无有效物品放行单,而携公司产品、物料、
半成品或工作器具者;
5.8 员工所携物品与放行条上物品名称、数量不相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