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教师公寓分配方案
![教师公寓分配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490c9b787e21af45b307a859.png)
教师公寓分配及管理办法一、分配原则:遵循“有利于教学、有利于广大教职工身体健康”的原则,力求我校教职工公寓分配合理,管理有序。
住房分配原则上向中午不回家的教师倾斜,做到最大程度地提高学校用房的有效使用率,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学校团结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原则上,正式职工两人一间(男女分开).二、住房的管理:1、学校分配的住房,只供分房人居住,不得转租和转借任何人,(如发现转租、转借现象,学校有权收回该住房)。
2、分到住房超过一个月没有住在该房的,说明其不需要住房,学校给予收回(请假、寒署假和因公外出除外)。
教职工在借调、交流(支教)、外出半年以上,学校有权收回房屋使用权3、学校住房不得容留外人居住。
4、如特殊原因,教师不能晚上留宿公寓5、住户必须保持住户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不乱丢垃圾,乱倒脏水。
宿舍走廊除摆放盆花以外,不得堆放任何杂物,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洁。
6、住户不得在房前房后乱搭乱建,影响校容校貌。
7、住户不得擅自接驳电线,住房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注意防火,用电安全。
因责任事故造成学校或其他教职工财物损失者,必须承担赔偿责任。
8、住户间要互相帮助、互相关照。
发现盗贼或意外事故应及时报警或召集大家及时处理。
9、在校内教职工所居住的房屋不准改作经营性使用,否则学校有权将其房屋收归学校管理。
校内教职工居住的房屋应服从学校有关部门的统一管理,维护好房屋的整体结构,不得从事带有结构性破坏的改建、搭盖、装修等活动,不听劝阻的,学校有权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事态的发展,由此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违章人承担。
10、学校夫妻教师不能同住一间房,并且男女生不能在同一楼层,(男:1-2楼,女生3——5楼)。
11、居住教师原则上自行搭配同性教师居住,如出现没有协调好的由学校统一安排。
12、学校因工作需要,要回教职工的住房,大家必须服从学校的统筹安排,所涉及到的教职工应无条件、按规定时间搬出校园,学校不再另行安排住房。
新版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公租房管理办法
![新版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公租房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836580b0812a21614791711cc7931b765ce7bd6.png)
新版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公租房管理办法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村教育发展,规范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学校的整体利益,保障教职工的正当权益,根据《河南省农村教师周转宿舍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标准适度、实用适用和新建、改建、扩建相结合的原则。
在建设方式上,包括整体新建,对学校现有校舍进行改扩建,重点支持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改扩建周转宿舍。
第三条教师周转宿舍属学校公有住房,产权归学校所有,是供给符合条件的农村学校教师周转使用住房,必须与教师住宅严格区分分。
教师周转宿舍房屋、土地及配套设施均属学校资产,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占、出售、转卖、转让、赠予和租赁。
第二章入住对象第四条各学校要制定教师入住条件及资格审查办法,规范教师申请入住管理程序,建立教师入住档案管理制度。
严禁在教师周转宿舍分配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五条教师周转宿舍入住对象为本乡镇(本校)辖区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包括异地交流教师和顶岗实习师范生)、家庭距学校2.5公里之外需在校食宿的教师,原则上每套周转宿舍入住2名教师。
建有周转宿舍的学校,该宿舍不仅仅是供本校教师使用,还覆盖本中心校辖区内周边其他学校(含教学点),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也属入住对象,要同等考虑。
第三章周转宿舍的租赁第六条符合教师周转宿舍入住条件的教职工应主动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租赁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并办理入住相关手续。
第七条教师周转宿舍每次租赁期限上限为两年,期满后不续签的,租赁关系终止。
承租人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办理续租或退房手续。
第八条为便于管理,承租人入住前,需按工作年限有梯次地缴纳一定数额的住房保证金,具体标准由各学校制定。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1021bc0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4b.png)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教师住房一直是教育系统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合理的住房分配方案对于教师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更好地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我校制定了以下的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一、分配原则。
1. 公平公正原则,住房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个人或群体。
2. 需求优先原则,住房分配应当优先满足那些确实有住房需求的教师,特别是新入职教师和外地调入教师。
3. 考虑特殊情况原则,对于有特殊困难和情况的教师,应当给予适当倾斜和帮助。
二、分配对象。
1. 新入职教师,对于新入职的教师,学校将提供临时住房,并在一定期限内协助其解决住房问题。
2. 外地调入教师,对于外地调入的教师,学校将优先考虑其住房需求,协助其解决住房问题。
3. 有特殊困难和情况的教师,对于有特殊困难和情况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住房倾斜和帮助。
三、分配程序。
1. 申请,教师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学校提出住房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
2. 审核,学校将对教师的住房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定。
3. 分配,学校将根据审核结果,按照需求优先原则,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住房分配。
四、监督和管理。
1. 监督机制,学校将建立健全的住房分配监督机制,确保住房分配的公平公正。
2. 管理措施,学校将建立住房分配档案,做好相关记录和管理,确保住房分配的透明和规范。
五、宣传和解释。
学校将通过多种途径,向教师宣传和解释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确保教师对住房分配政策有清晰的了解和认识。
六、总结。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
希望全体教师能够积极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住房分配氛围,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教师公租房配租方案和管理办法
![教师公租房配租方案和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95d5549a26925c52dc5bf12.png)
××中心校公租房配租方案和管理办法(2015年4月15日教代会讨论通过)第一条学校成立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党、政、工、教师代表为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领导小组要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和管理使用实施细则。
要对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和管理使用实施细则进行讨论、决策,经教代会通过后实施。
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合理分配、管理、使用教师公租房。
第二条租赁学校公租房条件(一)到校轮岗、支教的外校教师。
(二)本校在编在岗且在学区内无住房的教师。
第三条租赁教师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学校教师公租房属国有资产,只限本校教职工本人居住使用,不得继承、转让、不得转租或变相转租,不得借与他人居住。
学校应与入住教师签订租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学校教师公租房是国有资产应按上级有关规定收取租金。
所收取的租金应及时足额上级教师公租房租金管理账户。
(三)入住教师应按时缴纳居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
严禁违章用电、用水等;保持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四)学校公租房原则上不得装饰装修,若要简单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其房屋结构,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住房者自己承担,在退还住房时,学校不予任何补偿;若要拆除其装饰装修,必须恢复其住房原貌。
不得损坏房屋设施设备。
严禁违章搭建。
(五)不得在教师公租房中从事违背社会公德、危害社会公共利益、损害他人合法利益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活动;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住对象应当退还教师公租房:(一)租用期满未续租的;(二)本人或配偶已在学校所在地取得住房的;(三)房屋无故闲置三个月以上的;(四)与学校解除聘用关系的;(五)经确认,已不符合租赁教师公租房条件的;(六)已办理调离、退休、退职手续或死亡的;(七)有关规定确定的其他情形;第五条符合退房条件,应当退房又拒不退房者,由学校按照协议约定处理。
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
![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4793084d10a6f524ccbf85cb.png)
祥云县霞光小学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为了加强对教师周转房(公租房)的管理,科学合理地使用,切实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在农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稳定农村教师队伍,让全体教师安心从教,继续促进本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为此,结合本校教师实际情况,坚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合理的原则,学校制定了《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竭诚希望全体教师高度理解、大力支持学校的决定,促使本校教师周转房(公租房)的分配工作能如期顺利完成。
一、住房性质:本校17套周转房(公租房)均属学校财产,学校对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完全有安排权和调整权。
二、分房对象:中心学校及本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含特岗教师)。
三、分房原则: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
四、分房条件:1、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及县外教师优先分房。
2、在本乡工作住房困难的双职工或已婚教师优先分房(含单身大龄青年)。
3、同等条件下班主任及六年级教师可享受优先分房。
4、为便于管理,使周转房(公租房)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参与分房入住教职工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若提前提出调动申请,将不予开据行政介绍及工资介绍等相关手续。
五、分房办法:1、实行积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选房。
2、基础分:60分。
3、积分项目:(1)、中心学校领导及学校行政人员:校长加10分,中心学校其余教师及学校行政人员加8分。
(2)、班主任及六年级教师加5分。
(3)、双职工:加2分。
(4)、教龄加分:工作满一年计1分,不满一周年以1分计。
2、实行积分排对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房。
五、分房程序:1、有住房需求的教师需在分房前向学校提前报名。
2、学校结合申请教师实情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打分,然后选房安排落实。
六、住房规定:1、教师周转房(公租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本人及随同嫡亲居住。
2、入住教师不得将周转房(公租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将在5日内无条件收回周转房(公租房)。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https://img.taocdn.com/s3/m/985cc24b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f3.png)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保障教师居住权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
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立教育机构的在职教师。
第三条教师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
保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申请与分配
第四条教师申请公租房应满足以下条件:
1. 在本教育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
2. 无自有住房或住房条件不符合规定标准;
3.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教师公租房的分配应根据教师的工作年限、家庭状况、住房需
求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申请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公示、分配结果确认等。
第三章租金与使用
第七条教师公租房的租金应低于市场价格,具体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
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第八条教师应合理使用公租房,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第九条教师应按时缴纳租金和相关费用,逾期不缴者,管理机构有权
采取措施追缴。
第四章管理与监督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师公租房的管理工作,定期对房屋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管理办法的行为,管理机构应给予警告、限期整改、直至收回房屋等处罚。
第十二条管理机构应建立教师公租房档案,记录申请、分配、使用、
维护等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对本管理办法的修改和补充,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
提出,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五条本管理办法如与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律
法规执行。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670755536d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9c.png)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一、引言教师是社会中极其重要的人群之一,他们培养和教育年轻一代,对国家和社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教师有一个稳定而适宜的住房环境,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旨在为教师提供合理的住房选择,并规范公租房的分配和管理,以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和工作效果。
二、公租房的定义公租房是指由政府或相关公共机构建设并出租给特定人群,价格相对较低的住房。
教师公租房则是为教师群体专门设立的公租房,旨在提供适宜的住房条件,以满足教师的基本居住需求。
三、公租房的分配1. 申请条件教师公租房的分配应根据一定的条件进行。
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所申请公租房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工作满一年以上;- 具备教师资质,并获得相关执业证书;- 无其他住房产权或享受住房津贴。
2. 分配原则公租房的分配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应以工作地点为基准,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可提出租房申请,并由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审核、评审和公示。
分配原则应考虑教师的工作年限、需求程度、家庭情况等因素。
3. 申请流程教师可通过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相关部门了解公租房申请的具体流程。
一般流程包括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过审核和评审,最终确定分配名单。
四、公租房的管理1. 使用期限教师公租房一般为长期使用,使用期限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教师在使用期限内需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妥善使用和维护公租房的设施和设备。
2. 租金及费用教师公租房的租金应根据所在地的房价水平和教师的经济状况进行合理定价,使其对教师来说不构成过大的经济负担。
同时,管理部门应明确公租房内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和程序。
3. 维修和保养教师公租房的维修和保养应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
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房屋设施设备存在故障或陈旧等问题,应及时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维修和保养工作的进行。
4. 退出机制当教师不再在公租房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工作,或不符合公租房使用条件时,应主动申请退出公租房。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https://img.taocdn.com/s3/m/8cb5ba3a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82.png)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公租房管理,保障教师的住房权益,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公租房的选配与使用
第二条:教师公租房的选配根据教师的工作经历、工作地点和居住需求进行,符合条件的教师可优先分配公租房。
第三条:教师公租房的租赁条件包括:
1:教师在本市拥有合法稳定的户籍;
2:教师在本市从事教育工作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教师在本市连续工作满一年。
第四条:教师公租房的租赁申请须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附上所需的材料,如联系明、职业证书等。
第五条:教师公租房租金的收取将按照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进行,具体比例由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章:公租房的管理
第六条:教师公租房的管理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公租房的保洁、维修、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教师使用公租房期间,须按时缴纳租金,并遵守公租
房的使用规定。
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教师将被取消公租房的使用权。
第八条:教师退休或离职后,应主动放弃公租房的使用权,并
及时迁出。
第四章: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九条:教育主管部门将定期对教师公租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违规使用公租房的教师进行处理。
第十条:教师公租房的监督机构将及时处理接到的举报或投诉,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章:附件
1:教师公租房申请表格
2:教师公租房使用规定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公租房:指由投资兴建并统一管理,以缓解住房问题的一
种住房形式。
2:教育主管部门:指负责教育管理和教师队伍管理的部门。
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规定(分配方案)
![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规定(分配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ed12a45be9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e2.png)
学校教职工住房分配管理规定(分配方案)教职工住房分配,一直以来都是学校后勤管理的重点难题。
今天,我就结合自己十年方案写作的经验,给大家梳理一份实用、高效的分配方案。
一、总体原则1.公平公正。
在分配过程中,要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教职工都有平等的机会。
2.按需分配。
根据教职工的家庭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住房需求,确保住房资源得到合理利用。
3.逐步改善。
在现有条件下,逐步提高教职工住房条件,努力实现教职工住房的持续改善。
二、分配对象及条件1.分配对象: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2.分配条件:(1)具有我校正式编制的教职工。
(2)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不足的。
(3)配偶及子女在我市无住房的。
(4)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的。
三、分配程序1.发布分配公告。
学校后勤部门在每年6月份发布住房分配公告,明确分配时间、地点、条件、程序等。
2.教职工报名。
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向后勤部门报名。
3.资格审核。
后勤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具备分配资格的人员名单。
4.评分排序。
根据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工龄、家庭人口等因素,制定评分标准,对具备分配资格的教职工进行评分排序。
5.公示。
将评分排序结果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6.分配住房。
根据评分排序结果,按照房源情况,依次分配住房。
7.签订住房合同。
分配到住房的教职工与学校签订住房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住房面积及价格1.住房面积:根据教职工家庭人口、职务、职称等因素,合理确定住房面积。
2.住房价格:根据市场行情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住房价格,确保教职工能够承受。
五、优惠政策1.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的教职工,优先予以分配。
2.对学校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适当放宽分配条件,优先予以分配。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教职工,可给予一定的住房补贴。
六、后期管理1.住房维修:教职工住房出现问题时,可向后勤部门申请维修,确保住房安全。
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
![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f981b1e5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9b.png)
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为了科学合理地使用教师周转房(公租房),改善农村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稳定农村教师队伍,XXX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合理的原则制定了《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分配方案》。
根据该方案,本校17套周转房(公租房)均属学校财产,学校对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完全有安排权和调整权。
分房对象为中心学校及本校在编在职在岗的全体教师(含特岗教师)。
分房原则为公平、公开、公正、合理。
分房条件包括工作期间长期住校的及县外教师、在本乡工作住房困难的双职工或已婚教师(含单身大龄青年)、同等条件下班主任及六年级教师可享受优先分房等。
为确保教师队伍稳定,参与分房入住教职工三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分房办法为实行积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选房。
基础分为60分,而积分项目包括中心学校领导及学校行政人员、班主任及六年级教师、双职工、教龄加分等。
分房程序为教师需在分房前向学校提前报名,并结合申请教师实情依照本方案进行审核打分,然后选房安排落实。
住房规定为教师周转房(公租房)仅供我校在编在职在岗的教师本人及随同嫡亲居住。
入住教师不得将周转房(公租房)进行转借或出租,否则学校将收回周转房(公租房)。
假借上班期间长期居住分房却又不长期住房的,学校将另行安排。
3、教师入住时不得改造或拆除房屋结构和现有设备,也不能进行原则上的装修。
如果确实需要装修,必须向学校报告并提交装修方案,待学校同意后才能进行。
在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子的主体受力结构。
退房时,自行装修的费用与学校和续住教师无关,学校和续住教师不会对其进行任何评估和补偿。
如果装修者要拆除装修,必须自行恢复到原来的大致模样才可。
4、学校不会认可入住教师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等费用,在退房时也不会进行评估和补偿。
入住教师在退房时需要拆走自行添置的设施设备,并自行恢复到原来的大致模样才可。
5、教师入住期间需要保护好周转房(公租房)的门、窗、玻璃、水电等相应设施设备,若有损坏,必须修复或照价赔偿。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31ffe90370cba1aa8114431b90d6c85ec3a88e5.png)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引言:随着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教师队伍建设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解决教师居住问题,各地纷纷推出了教师公租房政策,旨在提供负担得起、舒适安全的住房条件,以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执行,对于保障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和目的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的出台是基于对教育事业的关注和对教师队伍的重视。
教师公租房是为教师提供的住房形式,旨在降低教师的居住负担,改善教师的居住条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生活品质。
二、申请条件1. 教师公租房的申请者必须是在职合法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包括中小学、高等教育、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职工。
2. 申请者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收入、购房资格等条件。
3. 申请者必须遵守公租房管理规定,履行申请、签约、租赁等相关程序。
三、公租房分配1. 公租房申请人需提供申请表、身份证明、在职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成员情况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2. 公租房的分配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抽签等公平选择方式进行。
3. 分配结果将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签订合同。
四、管理和维护1. 教师公租房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保障公租房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
2. 教师公租房的租金由教育部门或相关单位负责管理,租金收取标准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和教师收入水平等因素确定。
3. 教师公租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公租房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租房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五、权益和义务1. 教师公租房享有合法的居住权益,但须履行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转租、出售等行为。
2. 教师公租房的申请者需按时缴纳租金,保持房屋的整洁和安全。
3. 申请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公租房管理规定的,将取消其教师公租房的使用权利。
六、监督和建议1. 公众和申请者对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向教育部门反映,并接受监督。
2. 教育部门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教师公租房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评估,及时纠正问题和改进措施。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https://img.taocdn.com/s3/m/9c0ec07cbf1e650e52ea551810a6f524ccbfcb18.png)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教师公租房的管理,规范教师公租房的使用和维护,保障教师的居住权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教师公租房的申请和配租第二条:教师公租房的申请资格1-具有教师资格的在校教职员工。
2-具有教师资格并拥有稳定工作的外籍人士。
第三条:教师公租房的申请程序1-教师应填写教师公租房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物业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申请人名单。
3-经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进入配租程序。
第四条:教师公租房的配租原则1-按照租赁需求和申请顺序进行配租。
2-优先配租给无房或住房条件差的教师。
3-配租时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执行。
第五章:教师公租房的使用和维护第六条:教师公租房的使用权和限制1-教师在规定期限内按时办理入住手续,享有教师公租房的使用权。
2-教师不得将教师公租房转租、转借或以任何形式转让、出售。
第七条:教师公租房的维护责任1-教师公租房的维修责任由物业管理部门承担。
2-教师应当爱护房屋设施设备,遵守公寓秩序和生活纪律。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第八条:监督和检查1-监督部门定期对教师公租房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2-对存在违规使用或损坏教师公租房的行为,将依法做出相应处理。
第九条:违规处理1-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使用等措施。
2-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附件一:教师公租房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教师公租房:指为教师提供租赁的公共住房。
2-配租:指将教师公租房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教师。
3-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对教师公租房的管理和维护的单位。
4-公示:指对申请人名单进行公开展示并接受公众监督。
5-转租:指将租赁的教师公租房再次转让给他人。
6-转借:指将租赁的教师公租房借给他人使用。
本文档涉及附件请参阅附件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政策执行,对违反规定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农村教师 租住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农村教师 租住教师公寓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46fac3c7375a417866f8f6f.png)
农村教师租住教师公寓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设青年教师公寓,是县委、县政府尊师重教的重要举措。
教师公寓主要用于解决教师无住房且暂无力购房,供临时居住的过渡用房。
第二条教师公寓实行以实物配租方式,并按照低于市场租房价的优惠政策收取租金。
为促进公寓的良性周转使用,使更多的教师受益,公寓实行“签协议、短租期”的承租方式。
第三条教师公寓的租住由县教育局管理,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自愿申请、逐级审核、公开透明、动态监管。
第四条教师公寓在确保城区教师租住公寓有剩余房情况下,面向农村学校教师租住。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教师公寓:1.家在外县的农村学校在岗的公办教师。
2.申请人在县城无自有住房(凭房产局无住房证明材料)。
第三章审核与分配第五条申请公寓按以下程序办理:1.申请公寓的教师在县教育局通知的期限内向本单位登记申报,逾期申报者,将不安排排序资格。
2.各单位将登记情况报教育局,实行“三榜排序定案”制。
第一榜为申请教师基本情况公布;第二榜为初步排序;第三榜为选房顺序。
3.排序确认后,申请教师按房源类别、排序并依照教育局通知的规定进行选房,并签订《教师公寓使用协议书》,方可入住。
第六条公寓为永久性周转房,申请公寓教师原则上居住周期为三年。
今后教师调转、住房改善时需将公寓及时交回教育局。
第七条确因有不能按期腾退所租房者,经所在单位证明,报局分房领导小组批准,可在一定期限内续租(连续租住不得超过六年)。
第八条承租教师住户在承租期间必须按时交纳房租,房租费参照崇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详见附件一)。
计租从办理进住手续之日起算。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九条申请公寓的教师进住时不得对房屋进行拆改,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破坏房屋原结构和设施,违者取消租住资格。
第十条租住公寓的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改变用途,遇有此类情况一经发现,教育局有权立即收回其住房。
第十一条公寓实行物业管理,租住公寓由相关管理人员负责房屋修缮、环境保洁、绿化及保安等综合服务管理,承租人按月适当交纳物业管理等费用。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https://img.taocdn.com/s3/m/65207368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ec3d8ce.png)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教师公租房管理是国家在现阶段推行的一项重要政策,目的是为了支持教育事业,增加教师的福利保障,同时也是把优秀的教师留在城市和乡村,为教育做出更大的贡献。
与此同时,教师公租房管理也是保证学校教学秩序的一项重要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来管理,维护教师公租房管理的公正透明性和合理性。
一、教师公租房管理的意义教育事业是国家未来的基础,教育的质量对于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国家必须通过各种政策和措施来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时也必须充分体现对教师工作的认可和尊重。
教师公租房管理就是一项重要的政策措施,它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并且提高了教师的福利保障。
教师公租房管理可以让教师获得优惠的居住条件,减轻教师生活的负担,让老师更加安心的投入工作中去,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二、教师公租房管理的主要内容教育部门应当根据教师公租房管理的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公共租赁房屋的使用范围、管理政策、租赁标准、入住条件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教育部门应当认真落实好教师公租房管理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保证教师公租房管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1、教师公租房的租赁对象教师公租房的租赁对象应当是具有教育工作经历的教师,包括全职专任教师和退役军人等。
租赁对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在租赁期间必须保证在校工作不低于10个月,并且必须守规矩,不违法、不违纪、不扰乱治安。
2、教师公租房的租赁标准教师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应当进行科学、公正、合理的定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在每个城市或者乡镇,教师公租房的租金标准应当根据房屋的质量、装修、地理位置等多个因素进行考虑。
同时,在制定教师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时,还必须考虑到教师工作压力和负担的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和福利保障。
3、教师公租房的入住条件教师公租房的入住条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必须要求教师在租赁期间在校工作不低于10个月,同时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和其他必要的材料。
在确定教师公租房的入住条件时,必须同时考虑教师所在的实际情况,提供合适的住房选择,并保证公正透明。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https://img.taocdn.com/s3/m/92d3310e30126edb6f1aff00bed5b9f3f80f7246.png)
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1教师公租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公租房管理,保障教师的住房权益,提高教师队伍的满意度和稳定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公租房是指为教师提供的住房租赁服务,包括具备基本住房条件、符合安居条件的房屋。
第三条教师公租房的管理分为租赁、配租、使用、维修等环节,各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教师公租房的租赁、配租、使用、维修等,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
第五条教师公租房租赁资金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来源主要包括预算安排、教育部扶持等。
第六条租赁、配租、使用教师公租房应符合国家和地方住房政策的规定。
第七条教师公租房的相关申请、审批、确认等工作应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公正公开。
第八条对教师公租房相关违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理。
第二章教师公租房的租赁第九条教师租赁公租房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教师身份;2.拥有稳定的工作;3.具备租房合同所需的证明材料。
第十条教师公租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2年,可以续租,续租期限为1年。
第十一条教师公租房的租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由教师本人每月支付。
第十二条教师公租房的租赁押金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确定,由教师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缴纳。
第十三条教师公租房的租赁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益、义务、租赁期限等内容。
第三章教师公租房的配租第十四条教师公租房的配租按照以下原则进行:1.公平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公平对待符合条件的教师;2.紧急原则:对有特殊困难的教师优先配租;3.照顾原则:对有特殊困难的家庭优先配租;4.区域原则:根据教师工作单位及其子女学校的所在地,进行配租。
第十五条教师公租房的配租程序应建立健全,包括申请、审核、公示、确认等环节。
第十六条教师公租房的配租结果公示期限一般为15个工作日。
第四章教师公租房的使用第十七条教师公租房的使用期限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进行。
第十八条教师公租房的使用须遵守以下规定:1.教师公租房仅用于居住,不得用于商业活动;2.教师公租房内不得随意改造、转租、转借等;3.教师公租房内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学校教师廉租房分配方案
![学校教师廉租房分配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8a8441e4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b4.png)
学校教师廉租房分配方案第一篇:学校教师廉租房分配方案两河中学教师廉租房分配方案为了提高廉租房使用率,以利于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为原则,确实解决部分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学校行政班子研究决定,制定以下分配方案:一:成立领导小组组长:李洪波(校长)副组长:罗太华(工会主席)成员:陈伦训张永明罗德昆张和志二、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住1、县城没有住房,以校为家的教师;2、夫妻双方均在学校工作的教师;3、以校为家、带小孩且带主要学科的教师;三、管理办法1、教师廉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
交付给入住者后,一切维护、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3、廉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若因自然灾害或房屋不能居住,由学校负责免费维修。
5、学校与入住教师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入住教师因个人原因不再入住,提前书写退房申请,房租由学校收到申请后下月退还。
6、入住职工若因工作变动不在我校工作,须及时退出所住廉租房,学校将收回并进行调配。
彝良县两河镇中学 2013年4月20日第二篇:廉租房分配方案廉租房管理方案为切实做好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管理工作,保证廉租房租住工作公开、公正和有序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廉租房多种实施方式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1)租金补贴是指政府对住房困难且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按规定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其到市场上租赁房屋。
领取租金补贴的家庭,与房屋出租人(单位)签订合同,并报房屋所在区廉租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廉租住房行政管理部门向房屋出租人发放补贴租金,专项用于交纳廉租家庭的房租;按原住房面积与规定补贴面积标准差发放租金补贴的,廉租家庭原住房可自行出租,用于支付廉租住房补贴租金的差额。
教师公租房入住实施方案
![教师公租房入住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a24a9854c4da50e2524de518964bcf84b9d52d36.png)
教师公租房入住实施方案为了解决教师住房问题,提高教师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我校制定了教师公租房入住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申请条件。
1. 教师资格,申请人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持有有效的教师资格证书。
2. 工作年限,申请人须在我校工作满三年以上,且在职表现良好。
3. 家庭情况,申请人需提供家庭人口状况,包括配偶及子女情况。
二、申请流程。
1. 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教师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公租房入住申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资格,学校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教师名单。
3. 公示公告,经审核通过的教师名单将在学校内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天。
4. 签订合同,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与入选教师签订公租房使用合同。
三、入住管理。
1. 入住顺序,按照申请先后顺序确定入住顺序,先申请先入住。
2. 入住期限,教师公租房的使用期限为五年,到期后可根据情况进行续租。
3. 使用规定,教师公租房仅限教师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居住,不得转租或转借他人使用。
四、管理维护。
1. 房屋维修,学校将负责公租房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工作,确保住房质量。
2. 安全管理,学校将加强对公租房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3. 纪律管理,教师入住公租房须遵守相关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公租房使用规定和学校规章制度。
五、监督检查。
1. 学校将建立公租房使用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公租房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2. 对违规行为将给予相应处理,严重者取消公租房使用资格。
六、其他规定。
1. 公租房使用期满后,教师如需续租,须重新提交申请并经审核通过。
2. 公租房使用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可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以上即为我校教师公租房入住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教师积极申请,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d6702930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18.png)
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教师住房一直是教育系统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问题。
为了更好地解决教师住房分配的问题,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将就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
首先,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应当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之上。
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学校的教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分配标准,避免一刀切的做法,确保每一位教师都能够得到公平的对待。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分配过程的公开透明,杜绝一切形式的腐败现象。
其次,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应当充分考虑教师的个人情况。
在分配住房时,应当综合考虑教师的工作年限、家庭状况、工作表现等因素,给予相应的倾斜。
对于那些长期在艰苦地区、边远地区从教的教师,应当给予更多的倾斜政策,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安居乐业。
再次,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应当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
不仅要解决眼前的问题,更要着眼于长远发展,建立健全的教师住房保障体系。
可以通过建立教师住房公租房制度、购房补贴政策、住房贷款优惠政策等方式,为教师提供长期稳定的住房保障,让他们在教育事业中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最后,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应当积极倡导社会参与。
除了政府的支持外,还可以鼓励社会力量、企业单位等参与到教师住房保障工作中来,共同为教师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
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捐赠住房等方式,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帮助,让他们在教育事业中有更好的发展。
综上所述,教师住房分配实施方案应当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教师的个人情况,建立长效机制,并积极倡导社会参与。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为教师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进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公租房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dcbe6052f68a6529647d27284b73f242336c31cf.png)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解决我校教师住房困难问题,提高教师生活质量,激发教师工作热情,根据国家有关住房保障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包括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教师公租房分配、使用、管理和退出等环节的规范有序。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四条申请教师公租房的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我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在我校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3. 在本地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4. 家庭收入符合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5. 无其他违反住房保障政策的行为。
第三章申请与审核第五条教师公租房申请流程:1. 教师向学校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并填写《教师公租房申请表》;2. 学校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3. 学校住房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教师的资格进行评审;4. 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提出拟分配教师公租房名单;5. 学校公示拟分配名单,接受教师和社会监督;6. 学校住房保障部门与拟分配教师签订《教师公租房租赁合同》。
第四章分配与管理第七条教师公租房分配:1. 学校根据教师住房困难程度、工作年限等因素,合理分配公租房;2. 分配过程中,优先考虑家庭困难、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教师;3. 学校每年对公租房分配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分配公平、合理。
第八条教师公租房管理:1. 教师应爱护公租房设施,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2. 教师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有拖欠,学校有权收回公租房;3. 教师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时,应将公租房退还学校;4. 学校定期对公租房进行检查,确保房屋安全。
第五章退出机制第九条教师公租房退出:1. 教师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离开学校,应将公租房退还学校;2. 教师因违反住房保障政策、拖欠租金等行为,学校有权收回公租房;3. 学校每年对公租房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对不再符合住房困难条件的教师,学校有权收回公租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教师公租房
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以利于工作为原则,确实解决全校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单位的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本期开始对入住教师公租房的教师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50元,每期按4个月收交共计52元(教师公租房单间建筑面积为26.6㎡)。
收取办法:房租费每期按4个月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结清。
(二)管理办法
1、教师公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
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
交付给入住后,一切维护、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3、公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付租金(租金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方可入住),若不按规定时间交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5、若因自然灾害或房屋不能居住,由学校负责免费维修。
6、学校与入住教师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入住教师因个人原因不再入住,提前书写退房申请,房租由学校收到申请后下月退还。
二、几点说明
1、因为暂时到校上班教师数小于房间数,所以对于分配直接实行认可制,即由女教师和有特殊情况的教师(身孕、带小孩、患病)先认
2、以后如因教师增加对于应当腾退而未按时腾退人员,除加倍收取租金外,学校将按影响整体工作给予师德方面考核。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