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教师公租房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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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香溪镇上坝小学教师公租房

分配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公租房利用率,以利于工作为原则,确实解决全校教师住房困难,结合教职工工作需要,经研究制定以下分配方案:

一、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一)收费标准及办法

根据上级相关单位的公租房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从本期开始对入住教师公租房的教师收取租金,具体收取标准为每平方米每月0.50元,每期按4个月收交共计52元(教师公租房单间建筑面积为26.6㎡)。收取办法:房租费每期按4个月收,在办理入住手续时一次性结清。

(二)管理办法

1、教师公租房属于学校公有财产,内部所有配置设施所有权归学校,使用权归入住者;

2、入住者必须爱护、保护公共财产,入住前学校保证设施完整,配置物品使用正常。交付给入住后,一切维护、使用均归入住者,若出现人为损坏、丢失等,由入住者负责维修或赔偿。

3、公租房使用归本校教职工,不能租赁或转借给他人居住,一经发现,学校将收回该房屋,取消使用权。

4、必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标准主动付租金(租金须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方可入住),若不按规定时间交付,学校有权收回房屋。

5、若因自然灾害或房屋不能居住,由学校负责免费维修。

6、学校与入住教师每年签订一次合同,若入住教师因个人原因不再入住,提前书写退房申请,房租由学校收到申请后下月退还。

二、几点说明

1、因为暂时到校上班教师数小于房间数,所以对于分配直接实行认可制,即由女教师和有特殊情况的教师(身孕、带小孩、患病)先认

2、以后如因教师增加对于应当腾退而未按时腾退人员,除加倍收取租金外,学校将按影响整体工作给予师德方面考核。

枫香溪镇上坝小学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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