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要点有哪些-公路施工图的审查要点(2)
公路⼯程施⼯图设计的审查要点有哪些-公路施⼯图的审查要点(2)公路⼯程施⼯图设计的审查要点有哪些-公路施⼯图的100条审查要点 第⼋章隧道 第46条审查内容包括设计说明、⼯程数量表、平⾯图、纵断⾯图、净空横断⾯图、⼀般设计图、各部结构设计图及附属设施设计图。
第47条重点审查隧道洞⼝形式、衬砌结构及防排⽔系统设计是否与地形、地质相适应。
第48条核查隧道内及洞⼝附近的平、纵⾯线形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有利于通风、排⽔及营运安全。
第49条核查净空横断⾯各部尺⼨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满⾜防护结构及附属设施安装要求。
第50条审查隧道的初期⽀护参数和⼆次衬砌结构尺⼨是否合理。
第51条核查洞内车⾏横洞、⼈⾏横洞及洞⼝的横向联络线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第52条核查隧道施⼯场地布置、弃碴⽅案及施⼯量测⽅案是否合理可⾏。
第53条对特长隧道和深埋隧道,评价其施⼯组织计划和岩爆分析是否合理可⾏,相应的技术措施是否安全可靠。
第九章路线交叉 第54条路线交叉审查内容包括设计说明、⽴体交叉设置表、⼯程数量表、平纵⾯设计图、匝道连接部设计图及标⾼数据图,同时包括交叉区内路基、路⾯及排⽔有关设计图表,桥型布置图及结构设计图,通道、涵洞、管线及附属设施设计图。
第55条重点审查互通位置、形式及其连接线的规模、标准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第56条核查互通形式是否与地形、地貌相适应。
主线及匝道各项线形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体现少占⼟地、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57条核查互通匝道之间、分离式交叉及通道的净空是否满⾜相应建筑限界要求。
第58条核查互通⽴交与服务区、隧道等其他重要设施之间的距离能否满⾜规范要求。
第59条评价分离式⽴交及通道的设置,是否与地形、地貌、地质及被交道路相适应,是否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优先采⽤主线下穿⽅案。
下穿主线的分离和通道,超过⼈通⾼度部分宜下挖,并配备必要的⾃动抽⽔泵站,以降低路基填筑⾼度。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同名1465)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公路施工图审查要点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总体评价 (4)第三章总体设计 (5)第四章路线 (6)第五章路基、路面 (8)第六章桥梁、涵洞 (10)第七章隧道 (11)第八章路线交叉 (14)第九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 (15)第十章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17)第十一章其他内容 (18)第十二章施工图预算 (19)第十三章基础资料 (20)附录一:初审报告格式 (18)附录二:专家审查意见格式 (19)附录三:核查意见书格式 (20)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规范设计审查工作,提高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质量,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本审查要点适用于浙江省内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省审批的其他公路项目等可参照执行.第3条审查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必要的现场踏勘,与设计人员和业主沟通,对全套施工图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方案。
第4条施工图设计审查重点是法规符合性、结构安全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第5条施工图设计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审查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6条根据初审报告和专家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前应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核查意见书供主管部门决策.如确有必要,主管部门也可确定相应资质的单位做进一步复核。
第7条施工图设计审查分为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第8条符合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 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设计合同是否有效;2. 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3. 设计文件是否齐全;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4. 是否取得“初设批复”;5. 设计内容是否满足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用地预审等专题报告内容及批复(或审查意见)的要求,设计方案是否满足抗风、抗震、防撞和相关安全评估等专题报告要求;6. 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word资料16页
附件3浙江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3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范围内;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3.勘察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项技术规范的情况;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和谐的原则,并综合处理好相互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须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并能满足设计要求;6.桥梁、隧道及立交工程主要结构物的计算结果执行现行规范要求的情况;7.工程实施方案应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众利益;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必须包括: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2.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测量资料等基础资料;3.全套施工图(含主要结构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4.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书即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告,如:安全性分析报告、通航论证报告、行洪分析报告等及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协议等资料。
公路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100条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100条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
施工图设计审查会专家组意见2008年8月28日至29日,$$$$高速公路绍兴市直工程建设指挥部在杭州组织召开了$$$$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参加会议的有省发改委、省交通厅、省公路局、厅质监局、绍兴市交通局等单位的代表以及特邀专家。
会议成立了审查专家组。
会议听取了设计单位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的施工图设计介绍及对咨询单位审查报告的反馈意见介绍,并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报告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和讨论,提出审查意见如下:一、总体评价(一)专家组认为编制完成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基本齐全,编制深度总体上符合交通部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要求。
(二)提交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基本执行了“初设”批复的精神,基本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现行标准、规范的要求。
(三)设计文件基本执行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及技术先进的原则,各项设计方案基本体现了工艺成熟,符合标准化、机械化施工的要求。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需进一步细化设计,对存在的不足之处,建议按专家组意见及咨询审查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二、对施工图设计具体内容的审查意见(一)总体设计与路线1.路线的起终点、主要控制点和走向,基本符合“初设”批复的要求。
各技术指标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平纵面设计基本合理。
2.本项目穿越道墟镇等路段多处与城镇规划道路相交,但未留相应交叉,建议加强与地方政府沟通,补充书面协议,合理优化交叉设计。
如第2合同陶堰特大桥适当调整上虞端引桥布跨,方便规划道路从马堆河东岸通过。
3.K8+890机通与K8+910盖涵之间填方路基仅长16m,K41+360机通与K41+376盖涵之间填方路基仅长12m,施工困难,工后沉降可能引起路面不顺,建议合并改为一跨桥式通道。
4.古博岭高架桥紧贴绍大线收费站,下坡3.9%,且桥面距收费站高差约10m,存在安全隐患。
建议适当调整JD27和JD28位置及平曲线半径,尽量增加本项目与收费站的距离,同时必须加强桥梁右侧护栏和防抛网设计,确保营运安全。
浙江省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察重点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整体评论 (4)第三章整体设计 (5)第四章路线 (6)第五章路基、路面 (8)第六章桥梁、涵洞 (10)第七章地道 (12)第八章路线交错 (14)第九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备 (16)第十章环境保护与景观设计 (18)第十一章其余内容 (19)第十二章施工图估算 (20)第十三章基础资料 (21)附录一:初审报告格式 (18)附录二:专家审察建议格式 (19)附录三:核查建议书格式 (20)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察重点第一章总则第 1条为增强公路工程勘探设计质量的监察与管理,规范设计审察工作,提升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的质量,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例、规章和标准、规范,联合本省实质,拟订本审察重点。
第2条本审察重点合用于浙江省内新建和改、扩建高速公路、一般国省道公路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察工作;省审批的其余公路项目等可参照履行。
第 3条审察应依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经过必需的现场踏勘,与设计人员和业主交流,对全套施工图文件进行全面、系统的审察,提出明确的审察建议和优化建议方案。
第 4条施工图设计审察重点是法例切合性、结构安全性、实行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第 5条施工图设计审察推行“双审制”,即先由主管部门认同的拥有相应资质的审察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察,并形成专家审察建议。
第6条依据初审报告和专家审察建议改正完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前应由主管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核查,并提交书面核查建议书供主管部门决议。
如确有必需,主管部门也可确立相应资质的单位做进一步复核。
第7条施工图设计审察分为切合性审察和技术性审察。
第 8条切合性审察的主要内容是:1.能否依照规定推行了勘探设计招招标,设计合同能否有效;2.设计单位肩负的工程能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范围内;3.设计文件能否齐备;设计文件的有效签订能否切合规定;4.能否获得“初设批复”;5.设计内容能否知足项目选址、环境影响评估、水土保持、用地预审等专题报告内容及批复(或审察建议)的要求,设计方案能否知足抗风、抗震、防撞和有关安全评估等专题报告要求;6.主管部门要求审察的其余内容。
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doc
浙江省公路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合理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本审查要点适用于省内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和技术设计文件的咨询审查,其他公路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3条初步设计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工可”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勘察报告是否达到规范要求的深度,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5条提交设计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对上一个基本建设环节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设计文件(含必要的计算资料);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第6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7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方案、设计概算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条
公路工程xx 设计审查要点100 条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 2 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 3 条技术性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 4 条提交xx 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 5 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 6 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及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及行业特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政策性审查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审查要点主要涉及技术性审查部分。
第3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要求;2、设计文件深度及内容是否符合编制办法规定;3、设计文件是否执行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4、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的原则,并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耐久、环保、经济、实用、美观、节约资源等的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是否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范》要求,能否满足设计要求;6、是否损害公众利益;7、交通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内容。
第4条提交施工图审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政府有关部门的对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及附件;2、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报告;3、全套施工图(含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及版本);4、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5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的态度,结合项目的实际提出明确的结论。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方案和量化指标,在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有利于设计优化完善。
第6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按设计文件内容分章节编写,包括项目概况、总体评价、总说明书、总体设计、路线、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环境保护、其他工程、筑路材料、施工组织及基础资料等。
其他等级公路项目参照编写。
第7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结构设计的安全性、法规符合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和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审查要点。
第2条施工图审查分为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技术性审查实行“双审制”,即先由行业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咨询单位进行初审并提交书面初审报告,再由业主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会议审查,并形成专家审查意见。
第3条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容是:1.是否按照规定实行了勘察设计招投标;2.设计单位承担的工程是否在其资质等级和业务许可围;3.设计文件的有效签署是否符合规定;4.有无出卖或出借图签、图章和印章等扰乱设计市场秩序的行为;5.设计文件是否齐全;6.设计合同是否有效;7.设计方案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物保护、减灾防灾、土地使用等规定;凡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图纸,一律不予受理,退回上报单位。
第4条技术性审查的主要要求:1.主要技术标准与建设规模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意见;2.设计文件深度及容应符合《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以下简称《编制办法》);3.勘察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及各项技术规的情况;4.设计方案应符合安全、耐久、环保、经济、美观、节约、和谐的原则,并综合处理好相互关系;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须达到《公路工程地质勘察规》要求,并能满足设计要求;6.桥梁、隧道及立交工程主要结构物的计算结果执行现行规要求的情况;7.工程实施方案应最大限度保护社会公众利益;8.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审查的其他容。
第5条提交施工图审查的资料必须包括: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及批复文件;2.完整的工程勘察报告、测量资料等基础资料;3.全套施工图(含主要结构计算书并注明计算软件的名称);4.环境影响评价和水土保持报告书即批复文件,其它专题报告,如:安全性分析报告、通航论证报告、行洪分析报告等及审查需要提供的相关附件、协议等资料。
5.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如行洪分析报告、通航论证等。
第6条审查要本着科学、客观、公正和负责的态度,通过必要的现场踏勘和设计沟通,对全套施工图文件进行系统审查,提出明确的审查意见和优化建议方案。
技术复核要采用与设计不同的软件计算,优化建议要提出明确的技术措施及改进方法,作为施工图优化的重要依据。
第7条施工图设计的咨询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分章节编写,具体容和格式参照附件。
第8条施工图审查的重点是法规符合性、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实施可操作性及经济合理性。
第二章总体评价第9条设计文件的容完整性,应符合《编制办法》及《公路设计图表示例》的格式和深度要求。
第10条设计文件执行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文件批复的情况,并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现行标准、规要求。
第12条设计文件所采用的地质、水文、地形、气象等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
第13条设计文件所体现的安全可靠性、经济合理性、技术先进性及施工操作性程度。
第14条指出设计文件存在的主要不足和主要问题。
第三章总说明书第15条总说明书是否包括路线地理位置图、说明书、平纵面缩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及附件等容。
第16条重点审查说明书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以及对初设或技术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总体设计第17条重点审查平面总体设计图,检查图中容的完整性、正确性,各结构物的设置应满足功能需要。
第18条评价各专业之间的总体协调衔接合理性,如界面处理是否衔接,检查各结构物设置的经济合理性。
第19条对说明中有关总体实施步骤及工序衔接的可行性、施工组织方案的科学合理性进行评价。
第20条对特别困难路段或特殊结构物,必要时提请设计补充全景透视图或三维动态模型,检查空间立体线形的连续性、均衡性及结构物之间的协调性。
第21条单向二车道的高速公路,当连续纵坡大于3%的路段长度超过5km时,应考虑上坡路段增设爬坡车道,下坡路段宜设置避险车道,平纵指标较低路段,因地制宜适当增设港湾式停车区等安全设施。
第五章路线第22条审查该篇容的完整性,应包括说明、平面图、纵断面图、直线曲线及转角表、导线点成果表、总里程及断链桩号表、逐桩坐标表、公路用地图和征拆迁数量表等。
第23条路线是否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主要控制点和走向,对路线平、纵面设计进行全面审查,平、纵面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标准规要求,线形组合要体现安全、协调、顺畅,并与地形地质相吻合。
第24条重点核查纵断面设计,应满足设计洪水位、通航净空、交叉构造物净空等控制性指标要求,体现经济合理。
第25条重点核查隧道洞口、互通区段及特殊结构物区段的技术指标是否符合安全性要求。
第26条核查路基平均填土高度、填挖平衡和工程数量的合理性,对不合理的平、纵面设计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并说明优化理由及工程量变化,必要时提供图表阐明量化指标。
第六章路基、路面及排水第27条核查设计文件容的完整性,应包括说明、边沟设计表、路基标准横断面图、路基一般设计图、超高方式图、特殊路基设计图及工程数量表、中间带设计图、中央分隔带开口设计图、每公里土石方数量表、土石方运量统计表、取弃土场一览表、防护工程设计图及数量表、路面工程数量表、路面结构图、排水系统布置图及数量表等容。
第28条重点审查特殊路基设计的安全性、经济性,高边坡防护的安全性和技术可行性,排水系统布置的合理性。
第29条路基标准横断面图应符合初步设计批复的标准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提供填方路基、挖方路基、半填半挖路基、沿河(溪)路基、水田路基等各种不同形式,以及整体式路基、分离式路基及过渡段路基形式。
第30条填、挖方边坡形式、坡率和加固类型的合理性。
第31条边坡防护应结合沿线地形和工程地质进行动态设计,高边坡防护应确保稳定性和施工可操作性,评价防护类型分段及高边坡分级是否与建设环境相适应,边坡绿化应充分考虑沿线自然景观。
第32条软基路段的地基处理方案应针对工点地质条件,并满足稳定和工后沉降要求,所采用的软基处理方案的经济性和预期工期的可行性及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重视不同处理方式的衔接协调,对二次开挖要提出开挖断面、坡率、基底整理等要求。
对路堤较高路段和纵横向地形明显变化路段,检查地质报告及特殊设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33条检查路基与其他结构物结合部的专项设计,评价所采用的设计在减轻桥头跳车等问题的有效性。
第34条每个超高路段是否提供单独设计,超高过渡段长度应满足规要求,有利于行车安全。
第35条路面结构设计应满足初设批复及交通荷载作用下的强度和耐久性要求,评价设计参数、混合料试验指标及结构分层的合理性,核查所采用的材料与建设条件适应性。
对挖方路段应明确垫层的设计参数和施工要求。
对老路补强设计,核查老路的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提出评价或修改意见。
第36条核查排水系统构成的完整性,并应与沿线溪河系统相衔接,排水结构断面应满足泄洪要求,并有利于节约用地,结合地形合理设置截水沟。
核查超高路段排水设计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无路侧护栏的挖方边沟加设栅形盖板。
第37条取、弃土场的位置、防护和绿化设计应符合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并核查土石方平衡和调配情况。
第七章桥梁、涵洞第38条审查容包括桥涵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表、桥位平面图、桥型布置图、结构设计图等。
第39条桥型方案执行初设批复情况,桥梁配跨应满足泄洪、通航及交叉的要求。
第40条审查桥涵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需要,结构设计应符合规要求,体现安全、经济、美观、耐久。
第41条审查设计所需基础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包括地形、地质、水文、通航、规划等相关资料。
第42条桥涵上下部结构形式与地形、水文、地质、景观的适应性。
第43条根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提供的地质参数和计算的墩台基础承载力,抽查验算墩台(桩、柱)的结构尺寸和配筋。
第44条通用设计图应具有针对性,评价其构造和配筋应满足现行规的要求。
第45条核查非标准结构设计计算书,对跨径较大、结构复杂的桥梁,应采用不同的计算软件进行验算,核查其设计可靠性和施工受力状况,确保安全。
第46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完善,对施工工艺的要否明确。
第47条涵洞的布置、型式、孔径等设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八章隧道第48条审查容包括设计说明、工程数量表、平面图、纵断面图、净空横断面图、一般设计图、各部结构设计图及附属设施设计图。
第49条重点审查隧道洞口形式、衬砌结构及防排水系统设计和不良地质处治等合理性和适应性。
曲线隧道是否满足视距要求。
第50条隧道及洞口附近的平、纵面线形指标应符合规要求,核查曲线隧道视距,有利于通风、排水及营运安全。
第51条核查净空横断面各部尺寸符合标准要求、满足防护结构及附属设施安装要求的情况。
第52条隧道的初期支护参数和二次衬砌结构尺寸的合理性,隧道路面结构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53条评价隧道机电、通风、照明设计满足营运需要的情况。
第54条洞车行横洞、人行横洞及洞口的横向联络线等设置应符合规要求。
第55条核查特长隧道通风防灾及设备配置的合理性,核查通风井、地下机房及联络风道的空间布置和结构设计的合理性。
第56条对特长隧道和深埋隧道,评价其施工组织计划和岩爆分析的合理性可行性,相应的技术措施应安全可靠。
第57条评价浅埋隧道的特殊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第58条评价隧道施工场地布置、弃碴方案、施工量测方案及防灾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九章路线交叉第59条路线交叉审查容包括设计说明、立体交叉设置表、工程数量表、平纵面设计图、匝道连接部设计图及标高数据图;交叉区路基、路面及排水有关设计图表;桥型布置图及结构设计图;通道、涵洞、管线及附属设施设计图。
第60条重点审查互通位置、形式及其连接线的规模、标准执行初步设计批复的情况。
第61条互通形式应与地形、地貌相适应。
主线及匝道各项线形指标应符合规要求,并体现节约用地、经济合理的原则。
第62条互通匝道之间、分离式交叉及通道的净空应满足相应建筑限界要求,并核查视距。
第63条互通立交与服务区、隧道等其他重要设施之间的距离应满足规要求,确实无法满足规要求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作专项安全性评估。
第64条分离式立交及通道的设置,应与地形、地貌、地质及被交道路相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第65条互通立交、分离立交及通道具有相对独立性,应按照《编制办法》要求专门提供平纵面、路基路面、排水防护、土石方数量及桥涵、隧道等相应图表,对交叉围各专业设计的审查要点参照以上相关专业要求。
第十章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第66条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审查围,包括设计说明、平面布置图、横断面布置图、管养机构构成图表,安全、监控、通信、收费、服务、供电及照明等设施的工程数量表、一览表、材料数量表、布置图及各部设计图,房建工程的一览表、总平布置、设备布置、站房布置及建筑设计有关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