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予处罚的根据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说之反思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说之反思作者:刘杰来源:《法制与社会》2020年第11期關键词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犯罪刑罚作者简介:刘杰,西藏民族大学法学院。
中图分类号:D9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4.224辽宁大连10岁女孩被13岁男孩蔡某杀害身亡,女孩的遭遇令人震惊和愤怒,然而由于蔡某未满14周岁,未能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蔡某进行了收容教养。
近年来,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事件层出不穷,引发各界对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议及未成年人保护的关注。
(一)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我国现行立法主要基于不同年龄的人有着不同的辨认和控制能力,设定特定的年龄来区分不同的刑事责任,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即使具有一定的辨认控制能力,刑法也会以其年龄小为依据而不予处罚,对涉及犯罪的未成年人进行特殊保护、优先保护。
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符合世界主流。
德国、日本、俄罗斯、韩国等国均规定为14周岁;西班牙、瑞士等国规定为15周岁;比利时、罗马尼亚等国规定为16周岁。
由此可见,深受德日刑法的影响,世界主流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一般在14周岁以上。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立法在此方面,国外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专设单行少年刑法,使之独立于普通刑法典,如德国和日本;二是将普通刑法典与专门规定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相融合,如瑞士、俄罗斯;三是在普通刑法典中将相关规范进行分散规定,如意大利。
我国刑法尚未单设或专节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及刑事责任,而是采取分散式的立法模式。
对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争议,目前主要分为三种观点。
降低说侧重于惩戒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维持说侧重于教育、保护未成年人利益;弹性说主张赋予法官更多的裁量权适用刑罚。
如何解读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
如何解读刑法中的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根据刑法规定,未满一定年龄的人不承担刑事责任,因此在刑事案件中无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年龄的确立旨在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发展,并考虑其心理和生理发展的特点。
然而,刑事责任年龄的具体解读却存在一定的争议和困惑。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在实践中的问题。
一、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定规定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人不负刑事责任。
这意味着在我国法律体系中,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受刑事处罚和相应法律制裁。
这一规定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和照顾,充分认可了未成年人的心智和行为成熟度的限制。
二、刑事责任年龄的理论探讨从理论上讲,刑事责任年龄的确立是基于对未成年人心智发展特点的考虑。
根据心理学研究,未成年人在心智发展上与成年人存在明显差异,缺乏成熟的判断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因此,在不满14周岁的情况下,未成年人难以对自己的行为负完全的责任,也不具备意识到其行为后果的能力。
然而,个别理论家认为刑事责任年龄应该相应提高,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未成年人的心理发展。
他们认为,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未成年人的行为已经具有明显的成年人特征,应当可以对其承担刑事责任。
这种观点存在争议,一方面体现了对未成年人行为能力的考虑,另一方面也需要权衡社会求助刑事制裁的需求。
三、刑事责任年龄的实践问题尽管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定规定相对明确,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困惑和争议。
首先,一些未成年人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时故意伪造年龄信息以逃避刑事责任。
这给刑法的执行带来了一定的困扰,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实际年龄的鉴定机制和手段。
其次,对于已满14周岁但仍未成年的人群,应当如何界定其刑事责任的承担程度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些法律实践中的案例表明,在早熟的心智发展和明显的犯罪行为之间,存在一定的难以判断的灰色地带。
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和司法实践需要更加细致入微地审慎判断,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个体差异和心理特点。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最低线之设置
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最低线之设置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日益突出,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最低线的设置问题逐渐成为法学界、社会学界乃至全社会广泛关注的焦点。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未成年人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
它既是国家对未成年人进行刑事追责的起始点,也是体现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政策的重要指标。
在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设置历经多次调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深刻认识和对待未成年人犯罪政策的不断变化。
随着社会的变迁和未成年人犯罪形式的多样化,现有的刑事责任年龄设置是否仍然合理,是否能够有效地平衡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社会公共安全,成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简述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重要性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不仅是一项法律问题,更是一项关乎社会伦理、青少年发展和国家未来的重大议题。
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体现了社会对未成年人认知和判断能力的认识。
根据心理学和神经科学的研究,未成年人的大脑发育尚未成熟,特别是在负责判断和冲动控制的区域。
设定一个合理的刑事责任年龄,能够反映出社会对未成年人认知局限的理解和宽容。
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有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未成年人作为社会的脆弱群体,更容易受到外部环境和不良因素的影响。
设定刑事责任年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未成年人因一时冲动或受他人影响而做出违法行为,给予他们改正错误、重新融入社会的机会。
再者,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对于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教育和矫治,而非严厉的刑事处罚,可以帮助未成年犯罪者认识到错误,改正行为,避免其成为惯犯。
这种做法更符合刑罚的教育和矫正功能,有助于实现社会和谐与稳定。
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也是国际人权标准的要求。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等国际法律文件明确指出,对未成年人的刑事处罚应当以教育和康复为目的,而非简单的惩罚。
我国作为这些国际公约的签署国,设定合理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履行国际义务、展现大国责任的表现。
14周岁以下刑事责任处理
14周岁以下刑事责任处理未成年⼈作为国家的重点保护对象之⼀,法律法规对其犯罪⾏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虽然国家保护未成年⼈的成长,但并不是⼀味纵容未成年⼈的违法犯罪,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就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所以不论家长还是未成年⼈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那么,刑法未成年犯罪未满14岁怎么处理?店铺⼩编将在下⽂中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14周岁以下刑事责任处理我国《刑法》规定14岁以下未成年⼈不负法律刑事责任。
(1)未成年⼈不承担刑事责任并不意味着他同样不承担其他的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因不满⼗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严加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我国设⽴有⼯读学校和收容教养所,其适⽤对象就是有危害⾏为尚不构成犯罪的未成年⼈。
(2)对未成年⼈的危害⾏为可以追究⾏政责任。
从警告到开除,不同级别的⾏政处分适⽤于不同危害程度的违法⾏为。
⼀旦被学校开除,正常受教育的机会就会被剥夺,⾃⼰以后的职业技能技术学习就会受到影响,求学就业的道路更加艰难。
(3)未成年⼈的家长应当对未成年⼈的危害⾏为承担财产赔偿责任。
未成年⼈给他⼈造成财产损失的,他的家长或者监护⼈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财产赔偿的结果就可能改变未成年⼈成长的物质环境,甚⾄还可能动摇其家长培养教育的信⼼。
(4)法律还赋予了其他公民排除危害保护⾃⼰的权利。
我国《刑法》中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制度。
这两种制度都是针对不法侵害或者危险⽽⾔。
对未成年⼈的不法侵害⾏为,受害⼈和其他公民有权进⾏紧急避险,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正当防卫。
在紧急避险或者正当防卫的过程中,给未成年⼈造成损害的,⾏为⼈不承担法律责任。
由于未成年⼈⼀般都体单⼒薄,在与成年⼈的对抗中,受损害的多半是未成年⼈⾃⼰。
(5)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不负刑事责任,并不排除引诱教唆⼈员的刑事责任。
我国《刑法》规定,教唆不满⼗⼋周岁的未成年⼈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实践中,引诱教唆不具有刑事责任能⼒的未成年⼈实施危害⾏为的,看成是引诱教唆⼈实施的犯罪,由引诱教唆⼈承担全部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一、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国家的刑事司法程序的规范,其第82条是其中一条重要的规定。
本文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进行全面、详细、完整且深入地探讨,并对其内容进行解读和分析。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内容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于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不实施刑事审判,但可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社会救助措施。
该条款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以及相应的处理措施。
接下来将从这两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进行详细解读。
1. 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是指因为年幼、智力缺陷、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的人。
年幼指未满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智力缺陷指患有智力障碍或精神发育迟缓等影响智力的疾病,精神疾病指严重影响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障碍疾病。
2. 处理措施对于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可以采取两种处理措施:强制措施和社会救助措施。
2.1 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是指对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采取限制行动自由等措施,以保障公共秩序和社会安全。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收容教养、医学观察、取消行动能力等。
强制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无法负刑事责任的人,同时也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2.2 社会救助措施社会救助措施是指对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提供相应的帮助和支持,以便其能够更好地融入社会。
这些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康复治疗、心理疏导、教育培训等。
社会救助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帮助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度过困难时期,尽可能地帮助他们重新获得正常生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意义和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对保障人权、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条款保障了不能负刑事责任的人的权益。
针对年幼以及患有智力或精神疾病的人,不将其视为犯罪分子而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是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判决。
刑事责任年龄最新规定
刑事责任年龄最新规定刑事责任是指个人犯罪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的年龄,是一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通常来说,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与国家的文化、社会、法律、民族习惯等因素相关。
在这些因素的影响下,不同国家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也不同。
本文将主要介绍我国的刑事责任年龄规定最新情况。
1. 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历史演变自古以来,不同历朝历代都对刑事责任年龄规定进行了不同的规定。
《大明律》时期,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为15岁。
清朝时期,缺乏明确法律规定。
1949年以后,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不断发展,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也在不断变化。
自1957年刑法第一次修订以来,刑事责任年龄规定为16周岁,直至2019年将其调整至14周岁。
2. 我国最新刑事责任年龄规定在我国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被设定在了14周岁。
这意味着14周岁以下的儿童,因犯罪行为而产生的责任将由其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承担。
然而,对于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其自己承担犯罪责任,但是同时也考虑到他们的年龄和行为是否成熟,按照情节轻重采取减轻、免予刑事责任等措施,即少年司法制度。
在具体实践中,如何确定一个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认定具有犯罪责任,将根据人口、社会、经济、法律等因素来裁量。
具体而言,裁量时将综合考虑行为人的年龄、智力、教育程度、心理状况等因素。
这些因素被测算后,得出来的值会影响刑法对犯罪行为的认定、措施等方面的决策。
3. 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意义我国刑事责任年龄规定的制定和调整,是对我国司法制度和人权保护机制的一次重要改革和进步。
它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和人权,可以减少未成年人因主观和客观原因而产生的犯罪率,并让更多的未成年人能够从他们的错误中得到教育和教训,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社会。
此外,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也针对未成年人的特点,采取了相应的惩罚力度。
在实际操作中,少年观测所、少年教育所等相关机构被建立,帮助未成年人在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时还可以得到专业的辅导和再教育;对于符合情况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缓刑、养成协议等手段,避免暂时囚禁他们,但同时教育和惩罚他们的错误。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浅析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状浅析与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研究一、概述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球范围内备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它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也反映了社会的文明程度和法治水平。
在我国,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也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趋势。
本文旨在浅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同时深入研究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相关问题,以期为完善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措施提供有益参考。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数量和比例均呈现出一定程度的上升态势。
这些犯罪行为涉及暴力、盗窃、抢劫、毒品等多个领域,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不安全感和危害。
未成年人犯罪的复杂性和危害性不容忽视,如何有效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我国社会治理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矫治过程中,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的最低年龄界限。
合理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能够平衡未成年人保护与社会安全之间的关系,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有效预防和矫治提供法律依据。
我国现有的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标准不统与犯罪趋势不相适应等,亟待进一步完善和调整。
1. 背景介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及其发展趋势。
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呈现出一种令人担忧的趋势。
司法数据显示,未成年人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且犯罪类型日趋复杂。
这一现象不仅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构成了严重威胁。
从犯罪类型来看,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涉及暴力犯罪、财产犯罪和网络犯罪等。
校园暴力问题尤为突出,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伤害。
同时,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未成年人利用网络进行犯罪活动的现象也愈发严重,网络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的侵蚀问题不容忽视。
从犯罪原因来看,未成年人犯罪的背后往往涉及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面的因素。
家庭监护的缺失、学校教育的不足以及社会环境的影响等都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原因。
刑法修正案(十一)试题含答案
应知应会知识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一、关于刑事法律责任年龄(修正)原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修正后: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关于“公交车抢方向盘”等行为(新增)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关于“安全生产规定”(新增)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
四、关于“假药劣药”(新增)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生产、销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禁止使用的药品的;(二)未取得药品相关批准证明文件生产、进口药品或者明知是上述药品而销售的;(三)药品申请注册中提供虚假的证明、数据、资料、样品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四)编造生产、检验记录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公布日期】2014.04.24
•【文号】
•【施行日期】2014.04.24
•【效力等级】法律解释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刑事诉讼综合规定
正文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解释
(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情况,讨论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的含义及被害人对附条件不起诉的案件能否依照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问题,解释如下: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及考验期满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被害人的意见。
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的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和不起诉的决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不适用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关于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规定。
现予公告。
论我国现行刑事责任年龄制度及完善——针对日益严重低龄化犯罪现象
司法实践zhigong falv tiandi-83-职工法律天地 2017 年第 9 期摘 要:青少年是国家未来的希望,而现今却出现越来越多的低龄化犯罪现象并且伴随着越发残忍的犯罪手段,这显然与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目标相违背。
而刑事责任年龄的不合理规定正是造成这种现象发生的诱因。
本文针对日益严重低龄化犯罪现象就现今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制度进行论述,指出其弊端,并提出完善制度。
关键词:未成年人;刑事责任年龄;现行法弊端;死刑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在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的行为人对于自己所实施的危害行为而应该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年龄。
目前我国刑法学界主要存在如下两种定义:①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年龄。
[1]②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刑法规定的自然人对自己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所必须达到的最低年龄。
[2]由此看来,刑事责任年龄是一种对于自然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一种硬性标准化规定,以具体年龄的方式来界定行为人是否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
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从建国初期到现行刑法规定也有了较大的完善。
1979年刑法典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基本上是仿照前苏联等社会主义国家的做法。
1997年在修订刑法典,对于刑事责任年龄下限规定于第十七条。
在十七条中将刑事责任划分为三种情况,分别为:①完全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②部分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③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四周岁不予刑事处罚。
同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中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还包括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是应当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
现今社会呈现出低龄化犯罪现象不断增多,且犯罪手段也更加残忍的趋势。
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与解释
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与解释在现代社会中,刑事责任年龄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
刑事责任年龄指的是一个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有刑事责任的年龄。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和解释存在差异,这涉及到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和对犯罪行为的惩罚之间的平衡。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的规定,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
这意味着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只有年满16周岁的人才能被认定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未满16周岁的人,我国法律规定了特殊的处理方式,即适用未成年人刑事保护法。
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是基于对于未成年人心理和生理发展的认知。
未成年人在心理和生理上都处于不断成长和发展的阶段,他们的判断力、责任感和自控能力相对较弱。
因此,将刑事责任年龄设定在一定的年龄,有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避免过早地将他们置于刑事责任的范围之内。
然而,刑事责任年龄的设定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一方面,一些人认为16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过低,未成年人的心智发展尚未成熟,容易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从而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
他们主张将刑事责任年龄提高到18周岁或更高,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另一方面,也有人认为16周岁的刑事责任年龄过高,未成年人在这个年龄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判断力和责任感,应当对其犯罪行为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他们认为,过高的刑事责任年龄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无法得到有效的惩罚和教育,从而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造成威胁。
为了平衡这一争议,我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采取了特殊的处理方式。
根据未成年人刑事保护法的规定,对于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行为,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于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人犯罪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但要依法适用教育、感化、劳动教养等措施,限制刑事处罚的适用。
刑事责任年龄的法律规定也需要与社会现实和国际惯例相结合。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未成年人面临的挑战和诱惑越来越多,他们接触到的信息和社交环境也更加复杂。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1)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时间:2007-01-10 字体:大中小为正确、有效地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下简称《治安管理处罚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法律解释工作的决议》的规定,现对公安机关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一、关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为了免受正在进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侵害而采取的制止违法侵害行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但对事先挑拨、故意挑逗他人对自己进行侵害,然后以制止违法侵害为名对他人加以侵害的行为,以及互相斗殴的行为,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二、关于未达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问题行为人为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不予处罚。
行为人自动放弃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结果发生,没有造成损害的,不予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但由于本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应当从轻处罚、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三、关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能否予以治安管理处罚问题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时,可以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予以收容教养。
四、关于减轻处罚的适用问题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具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减轻处罚情节的,按下列规定适用:(一)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二)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三)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独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四)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关于未成年人犯罪处罚的法律规定关于犯罪处罚的规定未成年人,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已经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触犯刑事,但其年龄不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情形。
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1、《刑法》第17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刑法》第49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二)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的刑种我国刑罚体系,分为主刑、附加刑。
其中主刑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以下刑种:1、死刑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以及我国对于犯罪人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未成年罪犯不适用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给未成年人以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未成年人意识到社会的温暖,重新对待生活,激发对生活的希望,以在以后更好的发展,对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2、无期徒刑《刑法》第17条第3款,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无期徒刑没有幅度,无法从轻处罚,只能适用减轻处罚。
3、剥夺政治权利未成年人本身就不满十八周岁,而对于大部分政治权利而言,具备政治权利能力的年龄条件是已满十八周岁,因此,未成年人还未享有的政治权利就无所谓剥夺问题。
4、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
未成年人通常都是与其父母或监护人一同居住,且大部分未成年人尚无参加工作赚钱的能力,其家庭的财产除个人生活用品外,基本为其父母或者监护人所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2003]高检研发第1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
答复
正文: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
(2003年4月18日[2003]高检研发第13号)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研究室:
你院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请示(川检发办[2002]47号)收悉。
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了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罪名应当根据所触犯的刑法分则具体条文认定。
对于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其罪名应认定为绑架罪。
二、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施了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以抢劫罪追究刑事责任。
但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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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刑事责任年龄的分类
考研法律硕士刑法学知识点:刑事责任年龄的分类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采用三分法,即将刑事责任年龄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满十四周岁是无责任能力年龄阶段。
因此,不满十四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法益侵害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的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 因此,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
刑法上述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八种罪名进行了明文列举,为司法机关正确地解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提供了法律根据。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以下两个不够明确的问题:(1)上述八个罪名中的强奸罪是否包括奸淫幼女?在1997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奸淫幼女是一个有别于强奸罪的独立罪名。
按照这一司法解释,奸淫幼女罪显然难以包含在强奸罪之中。
但2000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强奸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这一司法解释为使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的奸淫幼女行为负刑事责任,对其按照强奸罪定罪处罚。
但已满16岁的人的奸淫幼女行为仍定奸淫幼女罪,由此出现同一种行为按照行为人年龄不同而认定为不同罪名的矛盾现象。
为此,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明文取消了奸淫幼女罪的罪名,奸淫幼女行为均以强奸罪论处,从而解决了这一问题。
(2)上述八个罪名中的故意杀人罪是否包括绑架罪中杀害被绑架的行为?这种杀害被绑架的行为是一种故意杀人行为,但这种故意杀人行为包含在绑架罪中。
公务员备考刑责年龄知识点
公务员备考刑责年龄知识点中国公务员正规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下面作者给大家带来关于公务员备考刑责年龄知识点,期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公务员备考刑责年龄知识点一、刑事责任年龄1.完全无责任年龄不满十二周岁的人,不需要承当刑事责任。
2.相对责任年龄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1)已满十二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暴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卑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g.13岁小明,成心杀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诉,应当担责(未核准、不予追诉)【注】虽然刑事责任年龄下调两岁,但是并不是都需要承当刑事责任,只有行动时成心杀人、成心伤害,结果是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暴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卑劣。
13岁的小明,强奸或者贩毒,无此种后果,也无需承当刑事责任。
此种情形之下,虽然年龄低,但是已在最基本的是非善恶认知范畴之内,具有一定的认知,因此需要承当刑事责任。
并且还要在程序上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才可追诉,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成心杀人、成心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纵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辅助记忆】烧杀淫掠,伤贩爆投eg.15岁小明,抢劫,应当承当刑事责任15岁小明,珠宝店偷窃2万元的珠宝,无需承当刑事责任。
3.完全情势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法,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量刑: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构成犯法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成心犯法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法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犯法时未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审判时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人不适用死刑,但是以特别残暴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首次违法免罚条件
首次违法免罚条件本文的首次违法免罚特指对于首次出现违法行为,对其行政处罚的免罚情形,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归纳总结免罚的条件,具体如下: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首次违法可以免除处罚行为轻微顾名思义是指情节轻微,不得出现多次、多种违法行为,如果有处罚尺度,必须属于最轻的情节,不能属于加重升格的情形。
在行政机关处罚之前已经停止违法行为,没有造成财物损失,没有侵害行政管理制度,只有该种情形才具备首次处罚免罚的可能。
如果行为不属于轻微,则根本上不存在免罚的可能性。
二、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首次违法可以免除处罚原则上,包括行政、刑事处罚,从立法宗旨、立法背景而言,一直贯彻对违法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主要以感化为主,尽量对其免除、从轻处罚。
三、对于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首次违法可以免除处罚与本文第二条相对应,不仅我国行政、刑事处罚对于未成年人持宽容态度。
对于年满60周岁的老人,考虑到社会的现状及当事人的身体情况,行政处罚时,也同样尽可能地对其首次违法行为免除、减轻处罚。
四、即便已满18周岁但仍属于在校学生,首次违法可以免除处罚该条规定是对于未成年保护的延伸要求和基于对在校学生未入社会,对于法律认识不足的现实情形。
旨在如果能够通过教育、规劝解决的问题,尽量不罚、慎罚。
能够更有利于在校学生学习,不至于在人生观尚未完善的阶段,给其以行政处罚,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
五、如果违法人属于残疾人,首次违法可以免除处罚行政处罚对于特定的残疾人群体的从轻、免除处罚,是有法律支撑的,包括行政法、刑法,对于该特殊人群都有从宽的原则和规定。
对于残疾人的首次免罚旨在既确保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同时又考虑到了特定群体的特殊情况。
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的情况经综合考量,首次违法可以免除处罚这是一类兜底的免罚规定,一般指的是与前述条件在违法程度上、危害程度上、主观恶性上相当的其他情形。
2022年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竞赛试题与答案
2022年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知识竞赛试题与答案目录简介一、单选题: 共75题二、多选题: 共26题三、判断题: 共20题四、简答题: 共27题一、单项选择题1. 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目的是(A)。
A、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 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B. 维护社会治安。
C. 维护家庭和睦幸福。
D. 保障学校浓厚学习氛围。
2、对未成年人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应当由(D)提出申请,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A.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B. 所在班级班主任C. 所在学校校长D. 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或者原所在学校3.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B)尊严不受侵犯。
A.人身B、人格C.权力D.选举权4.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法》是于(D)正式施行的。
A. 1991年1月1日B. 1991年9月4日C. 1992年1月1日D. 1999年11月1日5、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校外活动场所应当把(D)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 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A. 培养未成年人健康身心B. 提高未成年人学习成绩C. 开发智力D.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6、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B)义务, 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A.赡养B、抚养C.教育D、看护7、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负有(A)责任。
A. 直接B. 间接C. 绝大部分D. 一定程度8、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 工读学校毕业的未成年人在升学、就业等方面, 同普通学校毕业的学生享有(C)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A.不同等B、优惠C.同等D.都可以9、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实行(13)治理。
A.直接B、综合C.专项 D、定点10、我国实行(B)制义务教育。
A. 六年B. 九年C. 十二年D. 十四年11、中小学生旷课的, 学校应当(A)oA. 及时与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取得联系B. 对其采用暴力手段。
法律上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
法律上未成年犯罪怎么处理未成年人犯罪一、什么是未成年犯罪一、什么是未成年犯罪1、未成年犯罪,是指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构成犯罪的行为。
2、未成年人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1)、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3)、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较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二、女性未成年人犯罪有没有特殊规定事实上,当前我国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要求讯问时由女检察官担任。
并且,需要搜查身体的,要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属,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在场,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除此之外,对女性未成年人犯罪会按以下处罚:1、适用刑罚时应正确适用法定情节:(1)无可选择地按照法律规定从轻、减轻处罚。
量刑时要留有一定幅度,不能在法定刑内裁量较高刑,同时存在从宽和从严情节的,会优先考虑适用从宽处罚的情节。
2、酌定情节:(1)法律上未做明确规定,由人民法院根据立法精神和审判实践,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适用的情节。
(2)具体可以考虑的情节如:犯罪的动机手段、犯罪时的环境条件、造成的损害结果、犯罪少年一贯表现,犯罪后态度、人身危险性、犯罪的起因、促成犯罪的客观因素等。
二、《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犯罪的规定一、《民法典》中有关未成年犯罪的规定我国民法典没有关于未成年犯罪的规定,主要规定在《刑法》之中,具体如下:1、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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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中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予处罚的根据
在刑法领域,年龄是衡量一个行为人是否对其行为负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它影响着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犯何罪以及刑事责任的大小。
我国刑法中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做出不予处罚的规定是基于多种因素考虑,存在一定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是一个值得思考的刑法问题。
一、概论
(一)刑事责任年龄
所谓刑事责任年龄,简称责任年龄。
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所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
只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行为人才可能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从而对自己实施的为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负刑事责任。
(二)非难可能性意义上的责任概念
从实质的观点对犯罪的概念进行考察,只有具有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认定为犯罪:其一,发生了违法事实(违法性);其二,能够就违法事实对行为人进行非难(有责性)。
刑事责任年龄就是非难可能性意义上的概念,而不是犯罪后果意义上的责任。
在法律后果意义上的刑事责任中,讨论刑事责任年龄并不合适。
因为刑事责任年龄作为犯罪后果的刑事责任,不是等同概念。
(三)我国刑法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予处罚的两种情形
本文的讨论基于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上限的规定和十七条第二款中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列举式规定,反推得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予处罚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包括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不满十四周岁)和某些有一定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某些情形下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二、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不予处罚的根据分析
(一)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正当性
要回答刑事责任年龄制度的正当性根据这一问题,必须首先解决刑事责任的根据,即行为人因何要对自己危害社会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古典学派认为,个体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在于意志自由,即行为人基于自身自由的意志选择了不法行为,而个体的意志是否自由取决于个体自身的能力,凶为,原则上只有在根据法规范具备决定能力的场合,行为人才应承担不抑制犯罪活动、避免违法行为发生的责任。
(二)法的公众认同要求
对犯罪的认定,必须考虑公众的规范意识或刑法认同感,肯定其经验、情理、感受的合理性。
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法之要义。
否则,刑法的权威性就会受到质疑,对其的遵守和执行就会大打折扣。
在此基础上,笔者认为,未到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处罚的规定符合公众的一般要求,具有合理性,属于公众认同感范围内的要求。
年龄太小的少年儿童,由于其身心发展的幼稚性,加之在对社会的现象欠缺深入的了解,因此,即使实施了越轨行为,也并非是其自由选择的结果,对这样的人定罪判刑,会失去人民群众的同情和支持,不能取得公众的认同。
(三)刑罚人道主义
刑罚作为一种必要的恶,其实质是以恶制恶,以损害对损害,虽有其正当性,但终究是对人类自身世界的损害,是人类的自相残害。
故不h 超出必要的范围。
人道主义这一口号在古典自然法学派的推动下开始踏入刑罚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