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填)

合集下载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保障教育质量,提
高资源利用效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管理。

第二章公用经费的范围和来源
第三条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设施维护、教育教学装备更新、
文化体育设施更新、学生福利等方面;来源包括拨款、社会捐助、
学生个人缴费等。

具体范围和来源另行规定。

第三章公用经费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是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公用经费管理规定、拨款审核、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四章公用经费的使用和报销
第五条学校在使用公用经费时,须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对于特殊情况需调整使用计划的,应当经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条公用经费的报销须符合相关财务规定,报销凭证齐全,
合法合规。

财务部门将审查报销申请。

第五章公用经费的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进行监督
和检查,包括定期抽查、专项检查等。

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协
调解决。

第六章法律法规及注释
第八条本办法涉及的法律法规包括《教育法》、《预算法》等,相关法律名词及注释详见附件。

第七章附件
本文档涉及附件,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1、教育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国家教育体制和教育
管理的基本法律。

2、预算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规定国家综合预算制度、管理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法律。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

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

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

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

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

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

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马上乡中心学校义务教育保障经费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为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一条学校公用经费是维持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经费。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杂费。

第二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二章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与办法第三条我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原则: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分级预算、计划调控。

第四条学校会计加强对各学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指导及使用的监管。

各学校费用由校长核准、经手人“两签”后,再报乡中心学校审批列支。

各学校费用收支仍在中心学校账套内分部门核算,以准确反映各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预算编制制度。

年初,统筹管理的经费由各学校根据本校实际需要进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报中心学校初审。

统筹使用的经费由中心学校牵头,各学校校长参与进行费用预算编制。

后由中心学校对各学校的公用经费年度预算进行审核,最后报教育局核准和财政局备案后执行。

各校要严格按照科学合理、统筹兼顾、规范透明、高效顺畅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更要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解决难点,集中财力办大事。

学校公用经费预算要落实到具体项目、科目,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不留缺口,确保每一分钱用到学生身上。

第六条公用经费执行支出实行自上而下的计划管理。

各校预算及使用计划经上报并核准下达后,应严格按计划执行。

各学校要制定实施预算计划,在学校内部把预算执行职责落实到具体岗位。

第七条建立、健全学校内部财务管理制度,重大财务事项或活动资金支出超出2000元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学生体检、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偿还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建设、车辆购置、专项设备购置等形成固定资产的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总体要求是。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xx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xx〕79号)规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要纳入区财政部门预算,实行预算管理,由区级财政在预算内全额安排,且不得低于省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并做到逐年增长。

第七条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分配)年度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应主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又要兼顾不同规模、不同条件学校办学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办学条件薄弱、规模较小学校及教学点的公用经费标准。

第八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由区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小学经费预算足额及时下拨。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支付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对中小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县(市)、区,公用经费资金直接支付到区级财政部门确定的直接核算学校经费的有关账户。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是指学校为了保障学校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转和学校运行的需要,对公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所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程序。

1. 经费分配:学校公用经费的分配应按照学校的发展需要和各项工作的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分配。

根据不同部门、不同项目的需要,制定相应的经费分配方案。

2. 经费使用: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用于学校的基本运行、设备购置和修缮维护等方面。

经费的使用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规范的原则,并应经过审批程序。

3. 经费预算:学校应按照年度计划,对公用经费进行预算,包括各项经费收入和支出的预估,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预算的准确性。

4. 经费监督:学校应设立专门的经费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保证经费的合法使用和效益。

5. 经费管理规范: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经费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包括经费审批流程、经费管理流程、经费报销流程等,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6. 经费使用报告:学校应定期向上级部门、相关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公布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加强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和监督。

7. 经费追溯和追责:对于公用经费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或不正当行为,学校应及时追溯责任,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是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的基本要点。

具体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的完善和制定。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二)是指学校对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所制定的规定和流程。

公用经费是指学校用于支持学校整体运营和发展所需的经费,包括设备购置、场地维护、教职工薪酬、行政开支等。

下面是一个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经费来源:明确公用经费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学费收入、捐赠资金等,明确每个来源的比例和用途。

2. 经费分配:制定公用经费资金分配的原则和标准,根据学校的需求和发展规划确定各项支出的比例和优先级。

3. 经费申请:规定经费申请的流程和要求,包括申请人员、申请的内容和金额、申请材料等,以确保经费使用符合规定和合理性。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管理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用于公用支出的其他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公用经费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

第二章公用经费来源及使用范围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来源:1. 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2. 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3. 学校自筹资金;4. 社会捐赠和资助。

第五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范围:1. 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公用取暖、交通、邮电等;2. 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3. 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4. 学校日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等。

第三章公用经费管理原则与办法第六条公用经费管理原则:1. 集中管理、分级负责;2. 规范透明、专款专用;3. 节约高效、科学合理;4. 强化监督、确保安全。

第七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1. 预算编制:学校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经费需求,编制公用经费预算,经学校领导班子审核、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2. 预算执行:学校按照批准的预算,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确保各项支出符合预算要求;3. 预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须按程序报批;4. 财务核算:学校会计部门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确保财务核算的准确性;5. 监督检查:学校设立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对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保障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用于教育教学活动以及学校管理、
师生生活等方面的经费,包括设备采购、维护与修缮、校务支出、教师培训、学生补助等。

第三条公用经费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用,确保资源的合
理配置和科学使用。

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坚持优先保障教学质量的原则,确保经
费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需要。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经费使用权限和程序,确保经费使用符合有关法规和规定。

第六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预算制度,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
科学合理的预算编制。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的花费应合理经过计划安排,遵循“量力而行,
节约为本”的原则,杜绝浪费和虚报。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进行严格的审批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符
合法规和规定。

第九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建立档案记录,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公正。

第十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绩效评估机制,通过对使用效果进
行评估,为经费使用提供依据。

第十一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要加强教师和学生的参与,形成参与共治的局面,共同监督经费使用。

第十二条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合作,广泛征求意见,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三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定期对学校经费使用进行审计检查。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学校和个人,一经查实,应依法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最新版】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以及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小学、初中学校,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和一贯制学校的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部分(以下简称“中小学校”)。

第三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的基本原则:统筹兼顾,保证重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规范管理,提高效益。

第五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行“以县为主”、“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管理体制。

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在公用经费使用管理中负有主体责任。

公用经费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六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主要是根据国家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和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政策,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和在校学生人数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足额安排的资金;国家对城市接收农民工子女较多学校的补助奖励资金等。

第七条中小学校预算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事业发展及财力,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正确处理好需要和可能的关系,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遵循“综合预算、定额保障、分校核算、绩效考评”的原则,纳入学校部门综合预算统筹安排,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第九条县财政、教育部门根据不同规模学校的实际,科学分配中小学校公用经费,适当向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十条中小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等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是指公办中小学,包括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高中、完全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小学)。

第三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第五条中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网络服务维护,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日常开支的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维修维护及校园绿化保养等。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缮支出、了偿基建债务等方面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扶植、车辆购置等资本性项目支出。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七条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实行预算管理。

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学校年度预算,清晰反映学校公用经费的所有收支项目,做到完整准确,公开透明。

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使用公用经费,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由于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需报同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批。

中小学公用经费的预算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1.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2.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按照不高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预算总额的20%安排,用于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及零星办公设备购置。

3.各学校应按照各级财政、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第八条各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科学确定公用经费支出结构,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严格控制管理性开支。

应强化支出管理,严格规范各种支出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加大管理力度,从严控制,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1.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差旅费、邮电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2.学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3.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4.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

5.学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6.学校要严格控制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

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7•学校大型维修项目先报上级并批准。

8•学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

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9•学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指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学生体检、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中小学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偿还基建债务等方而的开支,不得用于校舍建设、车辆购置、专项设备购置等形成固定资产的资木性项目支出。

第四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的总体要求是。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支岀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合法性、有效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厉行节约,讲求实效,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条各中小学校要加强公用经费管理和会计核算,根据财政部制定的《XX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XX)79号)规定的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范围,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以准确反映学校公用支出状况。

第六条中小学公用经费要纳入区财政部门预算,实行预算管理,由区级财政在预算内全额安排,且不得低于省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并做到逐年增长。

第七条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分配)年度中小学公用经费预算,应主要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同时又要兼顾不同规模、不同条件学校办学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办学条件薄弱、规模较小学校及教学点的公用经费标准。

第八条中小学公用经费由区级财政部门按照中小学经费预算足额及时下拨。

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确定的支付办法,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对中小学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县(市)、区,公用经费资金直接支付到区级财政部门确定的直接核算学校经费的有关账户。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一、概述学校公用经费是为保障教育教学和学校运行需要而设立的资金。

为了规范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从经费的申请、审批、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二、经费的申请与审批1. 部门经费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向财务部门提交经费申请。

申请需包括经费用途、金额、使用时间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相关材料。

2. 财务部门审核财务部门接收部门经费申请后,将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经费申请是否符合学校规定、经费是否合理、申请金额是否与用途相符等。

3. 领导审批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后,经费申请将提交给学校领导进行审批。

领导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经费的重要性进行审批,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

三、经费的使用管理1. 用途限制学校公用经费只能用于教育教学和学校运行相关用途,不得用于个人消费或其他非法用途。

2. 经费使用申请部门在使用经费前,需向财务部门提出经费使用申请。

申请需包括用途明细、金额、使用时间等详细信息,并附上相关材料。

3. 资金发放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和领导的批准后,经费将按照申请的用途和金额及时发放给部门。

4. 资金使用监督学校将建立健全的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对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经费的监督与审计1. 内部监督各部门需建立自身的内部监督机制,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和控制。

如发现经费使用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 外部审计学校将定期聘请专业机构对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经费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审计结果将作为学校在财务上自查自纠和改进的依据。

五、经费的追责制度对于违规使用经费或存在经费管理问题的个人或部门,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罚款、撤职、纪律处分等,以维护公用经费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六、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需修改或补充,需经学校领导批准并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违反或破坏本制度的规定。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支出,包括设备维修、教学用品、水电费、保洁费等,是教学活动与管理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持。

为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教育部提出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下从办法的背景、主要内容和相关评价三个方面进行阐述。

一、办法的背景义务教育阶段是从小学学习开始到初中毕业,共九年。

学校的教育工作对于学生的成长与发展至关重要,而教育工作离不开设备维护、环境整洁、教学资料供应等基础支持,需要依靠公用经费的支持。

但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不断发展,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公用经费使用不规范、使用欠明确、使用效果不尽如人意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社会责任。

为此,国家教育部制定并实施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旨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同时加强公用经费的监管,提高财务透明度,增强公众的监督和信任。

二、办法的主要内容1.公用经费的范围。

公用经费包括学校日常运转和教学活动所需的支出,如设备维修、维护、水电费用、教学用具和教学资料、学生伙食费、保洁费以及行政管理费用等。

2.公用经费使用的原则。

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遵守公平、透明、规范、节约的原则。

学校应当按照需要和经费款项来进行公用经费的使用,同时保证公用经费的合规性。

3.公用经费的管理。

学校应当按照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要求,对公用经费进行分类、归口、定额管理和分级授权。

各级财务部门同步实行计划与执行、收支两条线,及时开展财务监管和审计检查工作。

4.公用经费的审核。

学校应当对公用经费使用的申请进行规范审核,并按照申请流程、申请人资格、审核程序等进行严格审核和验收,确保公用经费的使用真实、合法和有效。

5.公用经费使用的监督和评估。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公用经费使用监督机制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对违规使用的公用经费进行追究。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为了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精神,切实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一、预算编制:每年初,根据上级下达的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和学校创收用于补充公用经费的收入,由学校年度经费预算编制领导小组组织各部门编制预算。

由教职工大会通过并公示。

预算编制要坚持真实、重点、科学、透明、绩效等原则。

预算报表报批后,要严格执行。

二、执行预算:1、学校根据需要提出用款计划执行申请,提交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及时办理借用和补足备用金手续。

用款执行计划一般由校长提出,大笔费用要通过学校行政会通过。

用款执行计划要真实、详细、准确,符合预算要求和原则。

2、学校经费使用原则:(1)为教育教学服务原则。

公用经费开支的范围包括:教育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践、学生活动、水电、取暖、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的开支。

坚决禁止乱办福利、乱发奖金补助、胡乱报销、公款吃喝、贪污挪用等。

其它人员经费和上级文件规定外出学习培训经费要严格报批后列支,属个人专业成长及需要支出的一律由个人承担。

(2)实事求是原则。

学校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制度,建立物品验收、保管、领用制度,采购的劣质物品,不能使用的物品由采购人员负责退换,并要查明原因。

属于固定资产的及时登记在固定资产帐上,其它物品登记在公物领用登记册上。

公物领用登记册必须与购物发票数量相一致,领用时使用人必须签字,报帐时持公物领用登记册和固定资产帐本到教育局,经财务人员核对票册帐相符时方可报销。

做到帐物相符,物值相符,坚决禁止冒支虚领,吃回扣等现象。

(3)勤俭节约原则。

学校经费要精打细算,严格控制一次性消费支出,如:办公耗材费,水电、通信、差旅费等要限额使用,差旅费超额部分由本人自负。

(4)量入为出原则。

每年所有支出条据必须入帐,必须做到帐务平衡,建立校长离任,财务人员更换审计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公用经费管理。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等方面的必要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

第四条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应遵循预算管理、财务公开、民主决策、规范操作的原则。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公用经费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公用经费的来源与使用范围第六条公用经费的来源主要包括:(一)政府财政拨款;(二)学校自筹资金;(三)社会捐赠;(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一)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设施设备、教材资料、水电费等;(二)教师培训、学术交流、科研活动等;(三)学校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水电费等;(四)校园绿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五)其他经学校批准的教育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所需的开支。

第三章公用经费的预算与审批第八条学校应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编制年度公用经费预算。

第九条公用经费预算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预算;(二)支出预算;(三)结余预算。

第十条公用经费预算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一条学校应严格执行批准的公用经费预算,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第四章公用经费的支付与报销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公用经费支付和报销制度,明确支付和报销的程序、条件和责任。

第十三条公用经费支付和报销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二)合理性原则;(三)效益性原则。

第十四条公用经费支付和报销的程序如下:(一)经办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支付和报销申请;(二)经学校相关负责人审批;(三)支付和报销经学校财务部门审核后,办理支付和报销手续。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的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管理,包括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用于维持、改善和运营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教学设备以及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经费。

第四条公用经费的筹措、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

第二章公用经费的筹措第五条学校公用经费的筹措主要来源包括:1、经费拨款;2、社会捐助;3、学生费用收入;4、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章公用经费的管理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公用经费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学校公用经费应当按照专款专用、分类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八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合理、有效、节约,并确保其用于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九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接受监督。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细则,并向师生家长公示。

第十一条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进行公开和公示。

第四章公用经费的监督第十二条学校公用经费的监督主要由以下单位和部门进行:1、教育行政部门;2、审计部门;3、社会监督机构;4、学校内部监督机构。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办学校:由直接创办和管理的学校,其经费主要由负责拨款。

2、民办学校:由社会机构或个人创办和管理的学校,其经费主要依赖学生费用收入和社会捐助。

3、专款专用:公用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分类管理:按照经费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准确性。

第六章附件本文档涉及附件,请见附件一。

附件一:学校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细则第七章结束语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办学校2、民办学校3、专款专用4、分类管理。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为加强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金使用1、小学公用经费可以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教学资料印刷、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教学软件(课件)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2、用于教师培训的经费可以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所需的差旅费、资料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等开支。

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

3、按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保证正常教学工作,又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经费,一般按下列支出顺序和标准进行使用:一是开展教学业务与管理活动;二是开展实践实习,文体活动;三是维持学校运转必须的水电、邮电、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费用。

四是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护;设备仪器、图书资料等物品的购置4、公用经费不准开支范围:不准用于人员津贴、补贴、奖金等;不准用于基本建设投资;不准用于偿还债务;严格控制招待费,不准用于购买烟酒礼品等费用支出;教师培训经费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

二、强化学校预算管理1为统一预算管理运行机制,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实现预算编制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立健全规范的学校预算编制制度。

学校要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也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预算。

支出预算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要充分论证,按轻重缓急原则合理安排,以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规范性。

1、购置采购:小学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每学年度均要编制购置计划,凡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及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学校预算。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的财务管理,规范公用经费的使用,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校园设施和设备的维护、教学仪器的采购、教育教学资源的开发等。

第三条: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由财政拨款和其他资金组成。

学校应按照预算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合理、规范地使用已经到位的公用经费。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公用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并在学校范围内张贴公示,以便全体师生和家长了解。

制度内容应包括公用经费的申请程序、审批程序、使用方式、使用时限、监督管理等。

对于特定金额以上的公用经费使用,学校应通过公开招标或者询价等方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财务风险。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统一的公用经费管理账户,财务部门负责公用经费的收支管理和账务核对。

所有公用经费的收支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进行核算。

第七条:学校应加强公用经费的监督和审计工作,确保公用经费的使用合法合规。

教育部门和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对学校的公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公用经费的学校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罚款、解聘等处理。

第八条:学校应加强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评估工作,定期评估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和效果,对使用不当的项目进行整改,提高公用经费的利用效益和教育资源的配置效率。

第九条:学校应加强公用经费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公用经费的收支情况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十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的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总结:通过制定本办法,可以有效规范义务教育学校的公用经费使用,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

这将有助于改善学校的教育资源配置和利用效益,提升学校的发展质量和水平,为广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同时,本办法的实施也将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防止财务风险的产生,确保公用经费的合法合规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保运转、二保教学、三保安全、四保维护、五保积极性。

二、开支范围: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的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

三、使用比例:学校日常校舍维修、仪器、文体设备及图书的购置水电、通讯等学校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不得少于45%。

教师继续教育的职工教育经费和培训费不得少于5%。

教学业务费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教研、文体活动、实验实习、宣传费等支出,不得少于40%。

学校交通和租车费不得高于5%。

其他费用不得高于5%。

四、管理办法:
1、期初编制好经费使用计划,每季度可微调。

2、严格按使用比例安排资金,不突破,不挤占,力求每期略有节余。

3、凡购置的商品在政府采购目录上的大额办公用品(价值在1万及以上)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渠道获得;一次性购买价值在5000元及以上至1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必须报中心校批准;应记入学校固定资产帐的物品不论价值多少必须报教育局批准、采购中心备案方可购置。

在设施设备购置中,要指派两人以上一同采购,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帐,物品先由保管人员登记。

入库后再领取
使用,归还要登记,有人为损坏要照价赔偿。

4、严格遵守《昆山中心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5、认真参加各类教师培训,由学校安排的培训教师报销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费、资料费、住宿费。

6、水电要厉行节约,安排专人管水电,专线管照明,确保用电安全。

7、不报手机费,学校办公室只设一部有线电话,不准用于办私事。

8、学校对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及教学设备等进行维修,要编制维修预算,由中心校领导具体安排,教师代表参与管理、议价、验收,详细清单要公示,并实行报告制度。

小学一万元以下、中学二万元以下维修项目由中心学校审批;小学一万元以上、中学二万元以上的维修项目要呈报县教育局商县财政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完工后要申请验收和决算审计。

9、实验实习、信息技术教育所需开支据实报销。

10、师生参加的各类文体活动,少先队活动等费用据实报销。

11、教学管理的各项开支依据相关考核方案及行政决议执行。

12、学校要定期(每学期至少一次)在校内公布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13、票据的管理和审批
⑴、原始单据的取得,不论金额大小,一律为税务机关的统
一发票,不得使用三联收据。

⑵、所有票据都要做到印章齐全,手续完备,
⑶、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实行“校长一支笔”签字审批。

14、财务报账员须知
⑴、原始凭证的预审
学校财务报账员受理本校业务经办人的票据时,须对原始凭证进行预审,包括:
①、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②、复核经济业务金额的准确性;
③、审核经办人、审批人的签字是否完备,并符合单位审批权限的规定;
⑵、原始凭证的整理
财务报账员对预审合格的原始凭证按照支出项目进行整理、归类、粘贴、编号,并核清张数、金额。

⑶、报账单的填制
①、记录原始单据。

根据整理、归类好的原始凭证填写由理财小组成员、报账员和学校负责人签字的“报账封面”。

②、填制“收支原始凭证汇总表”。

报中心学校审核后对整理好的原始凭证,按照支出明细进行汇总,填制“收支原始凭证汇总表”,要求项目填写齐全,注明支出明细科目、报销金额、单据张数、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等。

五、本办法于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