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超市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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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超市怎样管理制度

校园超市怎样管理制度

校园超市怎样管理制度1、管理层组织结构:校园超市的管理层主要由超市经理、副经理和一线员工组成。

超市经理负责决策和管理整个超市的运营,副经理协助经理处理日常事务,一线员工负责实际操作和销售。

2、员工招聘与培训:校园超市应该对员工进行严格的招聘和培训。

员工应该具备一定的产品知识和销售技巧,以提供更好的服务。

培训应该包括产品知识、服务技巧、营销策略等方面。

3、货品采购与管理:校园超市应该严格管理货品的采购,确保货品的质量和价格。

超市应该与信誉好、质量有保障的供应商合作,避免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

货品的管理应采用先进的管理方式和技术,确保货品的安全和完整。

4、清洁与卫生:校园超市应该保持清洁和卫生,确保学生们购物环境的安全和卫生。

超市应该定期清洁、消毒,保持货架整洁,避免污染。

5、价格制度:校园超市应该建立合理的价格制度,合理定价,保证商品价格的透明和公平。

超市应该遵循市场价格,不得操纵价格,确保学生们的权益。

6、服务质量:校园超市应该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物品放置整齐、服务周到、态度友好等。

超市应该设立服务热线,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和投诉,提高服务水平。

7、消费者权益保障:校园超市应该保障学生们的消费权益。

超市应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欺诈消费者,保证商品的质量和服务的质量。

8、投诉处理机制:校园超市应该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意见,改进服务质量。

超市应该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部门,负责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

综上所述,校园超市的管理制度是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保障学生的消费权益,提高服务质量。

只有建立合理、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让校园超市更好地服务学生,促进校园生活的便利和舒适。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4篇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4篇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4篇学校超市管理制度4篇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

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超市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1(一)每天早上7:00,营业员需着工装进入卖场,禁止涂抹指甲、披散头发、浓妆艳抹。

(二)营业员到岗后首先需整理货架,整理卖场仓库的相关产品以防止积压,清理货架商品灰尘。

(三)交接班前,当班营业员应将所负责货架商品补满,并将之整理、归类摆放,包括牛奶、饮料、面包等有厂家理货员的商品也要上满,同时要和晚班营业员交接好本货架剩余其他商品的存放位置。

(四)晚班营业员在闭店前应根据货架整理后的实际情况,提出所管理货架的要货单,当天晚上交给组长。

(五)营业员应每日检查商品的保质期,并根据'先进先出'原则调整货架商品摆放顺序,先进的商品摆放在前面,补货从后面开始;除面包、牛奶外,商品有效期剩余一个月的商品和破损商品应及时下架,做返货处理。

(六)营业员在整理返货时,应按照供应商将返货分家装袋、返库。

(七)营业员在岗如不需补货、整理货架时,应勤巡场,努力防止商品的丢失和破损。

(八)工作期间,严禁营业员大声喧哗、嬉笑打闹、聚堆闲谈与工作无关的话题,不得随意到卖场外面活动。

(九)卖场的两个门应时刻有人把守,在看门时应注意严禁同学携带本卖场同类商品进入,严禁吸烟者进入,提示携带商品出门的顾客主动出示结账小票,具体人员由组长安排。

(十)营业员不得与顾客发生冲突,出现问题应及时请店长、组长解决。

(十一)顾客在选购商品时如有疑问,营业员应主动热情的帮助解决。

(十二)营业员应随时注意货架商品余缺情况,随时补充货架商品,当前面的商品陈列面出现空缺时,应将后面的商品挪到前面,保证货架商品丰满。

(十三)营业员摆放货架商品时,应将所有商品正面朝外,按序摆放,每一种商品都不能被其他商品挡住视线;商品摆放时应注意陈列高度,方便顾客取拿。

学校超市管理条例

学校超市管理条例

学校超市管理条例
学校超市的安全、卫生、质量、价格、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师生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影响到学校的教学工作,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经营范围
1、学生学习用品,包括钢笔铅笔、圆珠笔、薄本、纸张、修正液、胶带、胶水、墨水、圆规、尺子、计算器等;
2、学生生活用品,包括牙刷、牙膏,杯子、毛巾等洗漱用品和纸手帕、卫生纸等日常生活用品,但不准销售蜡烛、火柴、打火机、手机、手机卡及其他电子产品等。

3、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准销售自制品,不准按受任何学生和教师职工的赊账。

二、物品要求
1、禁售一切与吃、喝相关的食品和饮品,包括矿泉水、果汁饮料、牛奶、面包、饼干、方便面、烤肠等;
2、经营的所有物品都必须有正规的进货渠道,必须符合人身安全要求,不得经营有安全隐患的物品和家长反映的一切物品;
3、经营的所有生活用品都必须有检验合格证和卫生许可证,不得经营假冒伪劣产品;
4、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并承担相应的违规责任。

三、规范经营
1、超市开放时间为师生放学时间,其他时间一律不得营业;
2、维持好学生秩序,做好防火措施,对在超市内的学生安全负责;
3、保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不得有包装纸、包装袋等垃圾废弃物;
4、不准张贴任何宣传资料或播放音响,不准与师生发生矛盾;
5、所有商品价格要明码标价,不得高于本地市场或周围超市价格销售。

6、严格服从学校管理。

实验高级中学
2023年9月。

学校小型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小型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小型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小型超市的管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小型超市是学校为方便师生生活而设立的便民服务设施,供应各类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三条学校小型超市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原则,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小型超市的管理机构为学校商务管理部门,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第五条学校小型超市的经营范围包括日常生活用品、食品、小吃等,不得销售违法产品。

第二章经营规范第六条学校小型超市的经营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调整。

第七条学校小型超市的商品销售价格应公开透明,不得存在套取学生的行为。

第八条学校小型超市商品应保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或劣质商品。

第九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定期清点库存,及时更新商品信息,确保商品供应充足。

第十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定期对收银员进行工作培训,严禁私自收取额外费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小型超市应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学校小型超市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保证食品的新鲜与卫生。

第十三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加强防盗防抢措施,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维护保养,保障师生安全。

第四章服务承诺第十五条学校小型超市应提供优质的服务,体贴师生需求。

第十六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建立投诉与建议箱,接受师生的监督与建议。

第十七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师生积极购买。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学校商务管理部门为学校小型超市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学校小型超市每个月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小型超市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索取、接受、提供贿赂。

第二十一条学校小型超市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超市规范经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综合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综合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综合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综合超市的经营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综合超市是学校为师生员工提供各类生活必需品和服务的商业单位,是学校的公共服务单位。

第三条学校综合超市的经营宗旨是以满足师生员工需求为中心,以服务育人、支持教学、促进就餐为宗旨,全面提高超市的服务品质。

第四条学校综合超市所销售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优良,价格公道,并定期进行价格监测。

第五条学校综合超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制度进行经营。

第六条学校综合超市必须依法纳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定期清点货品,进行财务审计。

第七条学校综合超市的经营必须符合学校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做好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超市的服务和支持功能。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学校综合超市的经营管理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学校超市管理公司负责具体开展。

第九条学校超市管理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负责学校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综合超市根据师生员工的实际需求,合理设定经营项目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和商品销售分析,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经营策略和商品种类。

第十二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加强卫生管理,保持超市整洁,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加强对学校师生员工的宣传和服务,提高超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五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做好商业风险管控,加强库存管理和财务管理,保障超市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价格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综合超市销售商品的价格应公开透明,遵守市场价格法规,不得擅自涨价或垄断销售。

第十七条学校综合超市应保障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保持与市场价格的合理竞争,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十八条学校综合超市应根据商品的品质、规格等因素合理定价,不得存在价格歧视行为。

学校超市全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全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超市的经营管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经营范围和服务项目学校超市主要经营面向师生的日常生活用品、学习用品、食品饮料等生活必需品。

同时,为师生提供便利、快捷、优质的服务,包括订餐服务、外卖服务等。

第三章经营管理1. 经营者学校超市的经营者由学校委托专业公司经营,经营者需具有相关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2. 营业时间学校超市的营业时间应与学校的教学时间相适应,提供给师生充足的选择时间。

3. 商品管理学校超市应根据师生的需求,合理选择商品种类、品质和价格。

商品的采购应保证质量安全,经营者需建立商品进货、验收、上架等管理制度。

4. 清洁卫生经营者需保证学校超市的清洁卫生,定期对超市进行清洁和消毒,保障师生健康。

5. 售后服务学校超市的售后服务应做到热情周到、快捷高效,保障师生的购物权益。

第四章价格管理1. 价格制定学校超市的商品价格应合理公正,不得哄抬价格,应保证商品价格在一定的范围内稳定。

2. 价格宣传学校超市应公开商品价格,保证价格的透明度,为师生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

第五章安全管理1. 食品安全学校超市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食品的安全卫生。

对进货的食品要做好台账记录,严格控制食品质量。

2. 用电安全学校超市的用电设施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防止电路短路、漏电等事故的发生。

3. 消防安全学校超市应建立健全的消防设施和安全疏散通道,进行定期的消防演练和安全培训,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六章办公制度1. 人员管理学校超市的员工应具备相关的操作证书和健康证明,经过岗前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经营费用学校超市的经营费用应由经营者自行承担,不得向师生收取额外费用。

3. 营业记录学校超市应建立健全的营业记录制度,对每天的销售额、商品损耗等进行记录并保存备查。

第七章监督管理1. 学校监督学校应加强对超市的监督管理,定期对超市的经营情况、清洁卫生、商品价格等进行检查和评估。

学校超市的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的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的管理制度学校超市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学校管理制度,为规范学校超市的经营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和合理利益,制定本学校超市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超市是指学校内的食品销售场所,主要向师生员工提供各类食品和日常用品。

第三条学校超市的所有者应具备健康、安全、信誉良好、有一定的经营能力、经过相关部门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学校超市的经营目标是为师生员工提供方便、安全、有保障的购物环境,满足他们的需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超市管理采取学校和超市所有者共同参与的方式,由学校超市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超市管理部门负责对超市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超市的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商品进货监控、人员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超市所有者应配备一名专职经理,负责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配备必要的员工,保证超市的正常运营。

第八条学校超市管理部门和超市所有者之间应建立定期的沟通机制,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九条学校超市应按规定时间开放,并保证在校期间实行连续经营。

第十条学校超市除法定假日外,应每天供应饮用水,并保证货架上的货品充足。

第十一条学校超市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进行经营,不得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无保质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

第十二条学校超市应当坚持合理定价原则,确保商品价格合理、公正,并遵守国家价格政策。

第十三条学校超市应公示商品价格,必要时提供折扣信息,并配备收银员进行价格明码标价,以方便师生员工核对购物金额。

第十四条学校超市不得设立无使用期的储值卡,并且不得强制性要求师生员工购买储值卡。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五条学校超市应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包括整洁、明亮的购物环境,清晰的货品分类和标示,以及方便的购物指引。

第十六条学校超市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对于师生员工的投诉需及时回复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第十七条学校超市应定期进行商品销售情况的调研和用户满意度的调查,以改善经营和服务质量。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学校校园超市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校园超市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运营管理。

2. 校园超市管理部门应设有专门负责校园超市工作的管理人员,并定期举行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三、经营范围1. 校园超市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不得经营不良食品及未经合法认证的食品。

2. 经营的产品应注重健康营养,不得销售无合格证明的食品。

3. 校园超市应提供文具、日用品等生活用品,方便师生办公生活。

四、商品质量1. 校园超市应选取正规渠道的商品,避免假冒伪劣产品。

2. 对于进货的商品,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3. 校园超市应及时更新过期商品,保障商品质量。

五、价格管理1. 商品价格应合理,不得以高价出售。

2. 校园超市应发布商品价格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3. 不得对师生差别价格销售商品。

六、服务标准1. 校园超市应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为师生服务。

2. 校园超市服务人员应遵守服务准则,不得对师生进行不文明的行为。

3. 确保校园超市的环境清洁卫生。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应设立负责校园超市监督的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监督。

2. 校园超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经营合规。

3. 学校应鼓励师生对校园超市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违规处理对于存在违规的校园超市,学校应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违规行为,并对负责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由校园超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生效日期:20XX年X月X日以上就是针对校园超市的管理制度,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希望通过规范管理,能够更好地服务师生,保障校园超市的正常运营。

学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学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超市的经营管理秩序,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超市的设立与承包第二条学校设有超市,用于为师生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三条学校超市的设立、运营和承包工作由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超市的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按规定缴纳承包金。

第三章超市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时间第五条学校超市经营的物品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小食品等。

第六条学校超市的经营时间为工作日的08:00-20:00,节假日根据学校的安排确定。

第四章超市的产品质量与安全第七条学校超市所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八条超市人员应保证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售卖过期、假冒伪劣产品。

第九条超市应配备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第五章超市的价格设置和优惠政策第十条学校超市的价格应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设置,并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超市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学生优惠、员工优惠等。

第六章超市的服务与责任第十二条超市人员应积极热情地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耐心解答师生提出的问题。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及时处理师生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超市人员应当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变相强买强卖。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七章超市的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超市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相关部门和学生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超市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学生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向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反映问题,并要求依法处理。

第八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罚款、扣押违规商品等。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有权取消承包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小超市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小超市管理制度(精选五篇)

小超市管理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小超市管理制度新化中学小超市管理制度为提高我校小超市经营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卫生安全,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确保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学校小超市经营必须坚持“依法经营,安全第一,服务学生,有利育人”的指导思想。

要把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健康放在第一位,以满足学生购买生活、学习用品需求和有利于优化育人环境作为经营目的。

2、学校小超市必须根据学生的合理需求而开设,学校小超市提倡以市场超市经营管理模式有序经营。

3、学校小超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

学校小超市接受工商、物价、卫生、教育等部门的检查。

未取得《健康证》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业,学校小超市设专职工作人员两名。

4、学校小超市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工商、卫生部门有关经营场所的规定,经营房屋质量应符合有关建筑质量要求,水电安装应规范到位,货架、食品摆放整齐清洁,食品存放、储存应符合国家食品存放、储存的有关规定,室内应通风干燥,室内外环境应整洁卫生。

5、小超市进货来源由小超市工作人员根据学生合理需求而定,所进货物必须由学校管理人员知晓,不得私自进货,私自销售,一经发现,学校有权辞退小超市工作人员,并扣取当月工资。

6、小超市工作人员必须当天查账,并建立台账,及时和学校财务联系,不得隐瞒销售情况。

7、小超市工作人员工资参照学校食堂工勤人员工资发放。

8、根据学校具体情况,小超市的营业时间为早上7:00——7:20、早上课间时间、中午12:10——12:50,下午课间时间、下午4:40——6:20,晚自习课间时间,晚上9:00——9:40。

学校作息时间如有变动,小超市营业时间由学校自行调整,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没有营业时间,小超市工作人员要清理物品,货架缺货随时补充物品上架,做到心中有数,随时打扫小超市室内及门前卫生。

9、小超市商品的价格按国家有关物价法规规定执行,保证物价公平合理,所有商品必须标签立卡、明码标价,严禁价格欺诈。

学校学生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超市管理制度学校学生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学生超市是为了满足广大学生的生活需要,提供便利服务的公共场所,本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学生超市的运营管理而制定。

第二条学校学生超市的经营目标是以提供优质、安全、合理价位的商品和服务为宗旨,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舒适、便利的购物环境。

第三条学校学生超市实行事业编制,以公益为主,以经营为辅,积极为广大学生提供生活用品、学习用品、食品、饮料等商品。

第四条学校学生超市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

遵守市场经济原则和法律法规,尊重学生的合法权益和自主选择权。

第五条学校学生超市的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关的执照和经营资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安全,履行对广大学生的服务承诺。

第二章经营规范第六条学校学生超市的经营者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不得在校园内以外的地方设立分店或者搬迁。

第七条学校学生超市经营商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自觉维护学校的形象,不得使用侮辱性、歧视性或者违法违规的商标。

第八条学校学生超市应固定经营一定种类的商品,并且在显著位置公示商品种类和价格。

第九条学校学生超市应保证商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销售过期、变质、伪劣产品,并配备食品药品监管人员对商品进行定期检验和抽检。

第十条学校学生超市应为学生提供储物柜、购物车等购物工具,方便学生购物。

第十一条学校学生超市应设立退换货窗口,并明确退换货的条件和流程。

第十二条学校学生超市应配备维修保养人员,保证商品展示设备和购物工具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经营服务第十三条学校学生超市应提供24小时开放的服务,保证学生在任何时间都能购物。

第十四条学校学生超市应提供多种支付方式,如现金、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第十五条学校学生超市应提供商品咨询和推荐服务,为学生提供合理的购买建议。

第十六条学校学生超市应定期组织促销活动,为学生提供特价商品和打折服务。

第十七条学校学生超市应提供在线购物服务,方便学生通过网络进行商品购买和配送。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共篇.doc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共篇.doc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_共10篇范文一:学校超市管理制度学校超市管理制度一.超市必须持《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类传染病,持健康证上岗。

二.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

三.必须从正规渠道进货,经营的食品必须索证。

四.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腐烂、变质及三无食用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限的食品)。

五.超市若出售变质,过期食品,发生学生食物中毒,售货员负安全责任。

六.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七.超市售货员在出售食用品时积极配合学校实际教育学生保护环境,不乱扔包装袋、瓶、纸等垃圾,负责超市周围的卫生清洁。

八.负责超市内外环境卫生,做到食品无灰尘,无污染,保证学生吃上放心食品。

九.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

禁止将超市、烧饭处、住宿混用。

范文二:学校超市管理制度学校超市管理制度学校超市是学校后勤服务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超市的安全、卫生、食品的质量、价格、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师生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影响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

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一、食品采购及库房管理1、严格实行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环节管理,落实采购、保管、出售管理制度。

成立采购组(两名教师代表)负责采购。

若因人员变更应及时调整,不得随意代购代管。

2、不采购腐烂、劣质、变质、超保质期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等不符合卫生要求和规定的食品。

对于国家明确规定的五类食品要严格坚持QS标志。

3、采购食品应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并向供货方索取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和检验报告及发票。

4、采购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说明书和标签,说明书和标签上的内容,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规定。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精选5篇)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精选5篇)学校超市管理制度篇1一、所有商场超市均应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方能从事保健食品经营活动。

并应按许可项目的内容来经营,商场超市的法定代表人是食品卫生责任人,负责本商场超市的食品卫生工作。

二、建立建全的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全面负责超市的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部门各岗位的卫生管理制度和详细的.台帐制度,并有具体措施保证落实。

四、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不采购、不销售、不制售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随时检查每批上架食品标签标识,保证内容规范完整,及时清理超保质期限的食品。

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流向消费者。

五、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培训合格证后方能上岗,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有培训记录备查。

六、定期检查个人卫生情况,使其符合《食品卫生法》和北京市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七、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操作时戴口罩、手套和帽子,不准佩带戒指、手镯、手表等饰物,不得留长指甲,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手部有外伤的应临时调离岗位。

八、从业人员工作时不准吸烟,吃食物或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不准穿工作服上厕所或远离工作场所。

九、个人的衣物、药品、化妆品等不得放在超市内或经营区内。

十、商场超市要建立食品采购、进货管理制度,采购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具有鉴别食品质量的知识和技能。

十一、食品包装物、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标准,重复使用的工具、容器须及时消毒。

十二、应建立食品展卖活动管理制度。

食品展卖区与非食品展卖区须分开,不得与其它物品混放。

十三、产品标签内容应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要求,食品标签不得与包装容器分开,产品标签不得有夸大或虚假的宣传内容。

十四、散装食品必须符合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规定,有防尘材料遮盖、并设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学院超市管理制度

学院超市管理制度

学院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超市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学院超市的正常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超市的经营管理、商品质量、价格、服务、卫生等方面。

第三条学院超市应当遵循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公平竞争、顾客至上的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优质、安全、健康的商品和服务。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四条学院超市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相关证照。

第五条学院超市经营者应当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能力,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六条学院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经营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学院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商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把商品质量关,不得经营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商品。

第八条学院超市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商品质量第九条学院超市应当建立商品质量检查制度,对经营的商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商品质量。

第十条学院超市应当建立商品进货查验制度,对进货的商品进行查验,留存商品进货凭证和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学院超市应当建立商品退市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消费者投诉的商品,及时下架并退市。

第四章价格管理第十二条学院超市应当遵守国家价格法律法规,制定合理的价格,不得擅自提高商品价格或者采取虚假优惠等手段诱骗消费者。

第十三条学院超市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价格标签应当清晰、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学院超市应当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价格自查,确保价格合法合规。

第五章服务管理第十五条学院超市应当遵守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六条学院超市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学校学生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学生超市管理制度一、超市的开放时间1.学校超市的开放时间应根据学生作息时间合理安排,一般情况下应在早上7:30至晚上9:30之间开放。

2.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校超市购物,必须出示学生证明方可进入,禁止学生代他人购物。

二、货品种类和质量1.学校超市应提供各类食品、饮料、生活用品等,货品应保质保量,不得售卖过期或质量不合格的商品。

2.经营者应定期对货品进行检查,及时更新、补充商品,保证货品种类齐全,质量优良。

三、价格公示和收银管理1.学校超市应在显眼位置张贴商品价格表,保证价格公开透明。

2.购物结算时,应由员工根据商品单价与数量进行计算,不得私自抹零、翻单等行为。

四、管理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1.学校超市的员工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产品知识,提供良好的服务。

2.员工应礼貌待人,积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提供良好的购物体验。

五、超市秩序和安全管理1.购物过程中,学生应保持队伍秩序,不得推搡、插队等行为。

2.禁止在超市内吸烟、喧哗、追逐等危险行为,确保购物环境安全有序。

六、处理投诉和纠纷1.学生在购物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及时向超市管理人员反映。

2.超市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纠纷,妥善解决问题,确保学生的权益。

七、超市经营者责任1.经营者要承担起对学生生活的责任,提供健康、安全的商品。

2.对于超市员工的工作情况要进行定期考核,确保员工素质和服务水平。

以上是对学校学生超市管理制度的一些要点和建议,希望学校能够依据实际情况制定更为完善的管理制度,保障学生的权益和超市的正常运营。

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学校超市才能更好地为学生服务,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健康成长。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校园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经营范围1.校园超市主要经营食品、日用品等生活必需品,不得经营色情、赌博等违法物品。

2.校园超市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经营,确保所售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3.校园超市不得擅自调整经营范围,如有调整须经学校批准。

三、管理机构1.校园超市由学校指定的管理机构管理,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

2.学校相关部门对校园超市的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超市经营规范。

四、管理制度1.人员管理:校园超市必须配备足够的员工,保障顾客的购物需求。

员工应经过食品安全相关培训,持证上岗。

2.货品管理:校园超市应当定期检查货品保质期,保证产品新鲜。

超市应当定期整理货架,保证货品摆放整齐。

3.价格管理:校园超市应当公示商品价格,确保价格合理公正。

不得擅自涨价,如需调整价格应提前通知学生和学校。

4.服务质量:校园超市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为师生提供方便。

员工应礼貌待客,及时解决顾客的问题和投诉。

5.食品安全:校园超市应当保证食品安全,不得销售过期食品和短缺食品。

超市应定期清理卫生,确保环境整洁。

六、违规处理1.校园超市如有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有权暂停或取消其经营资格。

2.员工如有不当行为,学校有权开除并通报相关部门。

七、其他1.学生、员工如有对校园超市的建议和意见,可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2.学校有权修改和解释本管理制度。

以上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愿各方共同遵守,共同维护校园超市的良好秩序。

本管理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相关部门另行规定。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草案)制订单位:校园超市管理机构制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_校园超市管理制度办法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_校园超市管理制度办法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_校园超市管理制度办法校园超市管理制度_校园超市管理制度办法为规范校园超市日常经营行为,提高校园超市服务水平,应制定规范的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篇1一、超市所供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各种商品、食品等,并索取“三证”,杜绝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过期商品进入超市,严禁在超市内经营过期、变质以及不合格商品。

二、严禁销售、出租、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禁止各种不文明、不健康和欺诈性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活动,如有发现有此类情况将交由相关政府执法部门处理。

三、超市经营范围要符合合同要求,不得经营无包装或自行加工的食品、饮料,不得经营白酒,不得经营药品及其他需要特别许可证的商品。

四、杜绝强卖现象,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其他同类型超市价格,五、超市员工患病期间不得上岗,在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着装整齐、干净、禁止在店内喝酒、吸烟,保持良好的形象。

六、禁止在承租范围外经营、严禁乱堆乱放,并保持店内及周边3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店内商品的摆放整齐。

盛放垃圾的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并及时清运,积极采取防鼠、防蝇措施。

七、不准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开关等。

因工作需要接电时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

八、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学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批准,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九、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安全出口应按规定设置灯光指示标志。

十、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要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校园超市相关人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超市经营活动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商品价格,做到“物美价廉,服务师生”,现对校园超市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合法规范经营超市四证”必须齐全,即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二、商品价格所有商品价格要按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超市将所有商品按品牌、等级、规格、价格等项目每学期开学一周前报学校主管必须明码标价,如遇价格调整,应提供价格调整相关证明或文件并在校园内进行公示3天后方可实施,同时将相关资料到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校园超市管理办法

校园超市管理办法

巴林左旗学校校园超市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维护广大师生消费权益和身心健康,引导和督促我旗校园超市(商店)规范经营,按照“安全、阳光、服务、微利”的原则,结合我旗中小学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旗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不含民办学校)。

第二章校园超市创建标准第三条校园超市应位于校内,位置要适当,布局合理,不得设在教学区和食堂内部,不能设在有拥挤、踩踏隐患的地方,营业面积视学校规模自行确定。

第四条校园超市要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营业执照》、《食品卫生登记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许可证件,并在醒目处统一悬挂。

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校园超市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岗前培训证》,并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第六条校园超市内消防器材设备完好、实用,各种设施设备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杜绝安全隐患。

第三章校园超市运营模式第七条校园超市的运营采取学校对外承包经营模式,承包经营要通过竞标方式,选择有实力、有信誉的承包人负责校园超市经营管理.承包期限为一到三年,承包年限、承包费收取办法视学校情况而定。

超市的承包收入全部纳入学校勤工俭学的收入。

第八条校园超市的承包人须向学校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障.第九条教育局后勤办将协同工商、税务、卫生、食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对校园超市进行不定期检查,对违反《食品卫生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卫生等部门的规章、规定的,有关部门经审查确认后,可对其进行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取消经营资格等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第四章校园超市创建程序第十条学校自行制定具体的校园超市竞标方案和合同书报教育局审批后执行。

学校不得自行对外承包超市,不得安排在职职工经营超市.第十一条学校向教育局后勤办提出申请,上报校园超市竞标方案和合同书,后勤办初步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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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学校校园超市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维护000-广大师生消费权益和身心健康,全面引导、督促我市校园超市(商店)规范经营,坚持“安全、阳光、服务、微利”的原则,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全日制学校(不含幼儿园)。

第二章校园超市创建标准
第三条校园超市应位于校内,位置要选择适当,不得设在教学区。

经营场所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营业面积在40-130平方米左右(具体营业面积视学校规模而定)。

第四条校园超市要按照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卫生食品登记许可证》及其它相关许可证件,并在醒目处统一悬挂。

同时,严格按照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条校园超市在县域内要统一设计门头,统一编制序号。

商品的陈列要按照统一要求分区设置,摆放整齐有序,售卖环境要符合相关卫生标准。

第六条校园超市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和《岗前培训证》,并按照卫生部门要求定期进行健康查体。

第七条校园超市内消防器材应齐备完好,各种设备设施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杜绝安全隐患。

第三章校园超市运营模式
第八条县域内的校园超市的运营采取连锁经营模式,选定有资质、有实力、有信誉的公司负责校园超市的统一配货与经营管理。

第九条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会同工商、税务、卫生、食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共同组成资格审查及备案管理领导小组,对申请在学校开展连锁经营的企业进行综合考察、评审,选择一批规模大、诚信度高的企业作为校园超市运营的备选企业,供各县市区选择参考。

第十条经过资格审查的企业,须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障。

第十一条市资格审查及备案管理领导小组,每年对已进入校园经营的企业进行一次年度考评,考评不合格者,立即取消配送、经营资格,两年内不得进入校园经营。

第四章校园超市创建程序
第十二条校园超市连锁体系的创建以县为主,市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指导监督。

按照“分批纳入、依次推进”的原则分步实施。

第十三条对现有校园超市(商店)教育主管部门将联合工商、卫生等部门进行全面检查审核,检查合格的予以备案,纳入统一管理范畴,不合格的勒令限期整改,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第十四条承包合同到期的校园超市(商店)原则上不再续签合同,依照相关程序,纳入校园超市连锁体系。

第十五条新设立的校园超市,必须逐级申报,考察认定后,依照有关程序设立。

新设立的校园超市,由校方与运营单位签订合作合同,纳入统一管理轨道。

第十六条加入连锁体系的校园超市,由校方与运营单位签订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确保学校的合法应得利益。

第十七条暂时没能纳入连锁经营的校园商店,由校园超市连锁体系的运营机构统一配置货物,不得通过其它途径进货,如有违反,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五章经营与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校园超市实行“五统一”的管理方式,即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服务承诺、统一台账、统一店面形象、统一销售价格。

第十九条统一实施三项管理制度,并悬挂上墙。

即《进货验货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架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十条校园超市所经营的商品一律由校园超市连锁体系配送中心集中采购,统一配送。

商品的存放必须分类、分架、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变质或过期的食品,不得擅自改变进货渠道,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经营资格。

在校园超市内不得售卖以下商品:
1、超保质期的食品和饮料;
2、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
3、卫生部明令禁止学生使用的商品;
4、无“QS”标识的直接入口食品;
5、与学校食堂饭菜相同的食品和无正规出厂包装的
食品等。

第二十一条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账,及时登记食品的生产厂家、时间、数量、保质期等;同时索要票证,并保存备查。

第二十二条统一销售安全承诺,不销售伪劣商品、“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承诺的内容应上墙悬挂。

统一价格承诺,保证所售商品价格不高于本地同类同期的市场价格,以减轻学生经济负担。

第二十三条开展优质文明服务。

要文明售货、礼貌待客、微笑服务,设立意见箱或意见簿,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第二十四条学校必须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严防不合格食品、用品出售的现象发生。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巡查方式实施日常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校园超市的指导,要适时开展重点商品的质量抽查,实行动态监管。

第二十五条学校要加强对校园超市食品安全管理。

学校主要负责人是校园超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的校长是直接责任人。

有“校园超市”的学校要设立食品安全监督员,具体名单报勤工俭学管理部门备案。

要发挥监督员的作用,监督校园食品安全,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管理,每周
必须进行2次以上的例行检查,每次检查必须留有详细的记录,并在每月月底将本月的检查情况汇总整理上报县勤俭办,由县勤俭办存档,以备检查。

凡发生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除追究运营商(承包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学校管理人员和学校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校园超市要以人为本,突出服务学生主题,实行微利经营,切实为广大中小学生提供称心如意、安全放心的生活和学习用品。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解释权属济宁市勤工俭学管理处。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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