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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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及招聘职工考核意见表

广西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及招聘职工考核意见表

广西师范大学引进人才及招聘职工考核意见表
分管人事工作领导:
根据学校招聘工作需要,现将应聘者材料转送你处,请贵单位根据本年度用人计划等情况,在接到材料10天内主动与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联系并安排考核等事宜。

完成考核后请将《广西师范大学招聘人员应聘报名登记表》及其他有关应聘材料交回我处(校办公楼306室),谢谢合作!
人事处
分制)排序并提出聘用意见,若达不到1:3比例而确需进人的请另做说明,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2、基层单位在填写考核意见应准确反映加考核人员特点,并说明每位参加考核人员聘用与否的具体原因,本页
不够可另附页。

3、请基层单位要求参加考核人员提供《应聘报名登记表》及应聘简历。

应聘简历中应包涵《应聘报名登记表》
填写内容的证明材料(身份、职称、主要科研成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成绩单、获奖证书等,非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并对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后连同本表送交人事处。

2、《广西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进暂行办法》

2、《广西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进暂行办法》

广西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进暂行办法西大人字…2012‟30号为适应高水平区域特色研究型大学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渠道,本着“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专家、学者参与我校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补充我校高水平师资队伍力量、改善师资队伍结构,现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对象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杰出人才达到《广西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中“杰出人才”的标准或国(境)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者。

学术带头人达到《广西大学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中“学术带头人”的标准或国(境)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所担任副教授及相当职务者。

学术骨干在国(境)外有较高知名度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担任助理教授及相当职务者。

对于在实践应用领域做出过突出成绩,在国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应用型人才,视其研究领域、研究水平及应用前景等方面情况,需作为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引进的,可适当放宽相应的应聘条件。

二、聘期柔性引进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聘期一般为五年。

三、工作形式不办理工作调动手续,人事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定期或不定期来校从事教学、科研等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合同管理。

四、工作职责(一)教学任务1.每年在我校完成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不少于60学时,其中为本科生和研究生讲授不少于30学时的本学科核心课程、前沿领域课程;2.培养或与本校教师共同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科研任务1.聘期内带领本学科联合申报成功国家级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若干项,其中院士及杰出人才2项以上;学术带头人及学术骨干1项以上;2.以广西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本学科领域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或出版专著、专业教材)每年至少1篇(部),或带领本学科团队获得1次以上省部级科技奖励。

(三)学科建设及学术队伍建设任务帮助和指导我校重点学科、博士点和重点实验室建设;对本学科的中青年教师进行业务指导,提高学术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

1.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1.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一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细则一、教师岗位定义与设置原则(一)教师岗位定义教师岗位指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二)教师岗位设置原则在自治区编委、人事厅核定的教师编制和等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范围内,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教学科研任务为依据,合理配置教育人才资源、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目标进行岗位设置。

坚持以学科建设为主线,向高水平学科倾斜,向教学科研任务重的单位倾斜为原则。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以下简称学院(教学部))的教师岗位数量及等级严格按照学校核定的岗位与等级进行聘用。

二、教师岗位设置总量与结构比例全校教师岗位设置2600个,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岗位比例结构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执行。

三、教师岗位类别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方面的岗位任务,分设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

教学为主型岗位,是指年度所承担的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达到280标准学时以上,同时从事部分教学研究或科研任务的岗位。

教学科研型岗位,是指承担教学和科研任务基本并重的岗位。

四、岗位设置要求与岗位基本职责(一)教师岗位设置要求原则上以二级学院(教学部)学科(二级学科)、专业、课程为基础,结合学院(教学部)的专业基础,以及学科、专业在国际、国内的发展趋势,确定学科、专业的发展方向,根据建设与发展需要设立相应的岗位。

(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服从学校或学院教学、科研和相关工作安排。

1.教授二级(专业技术二级)(1)掌握本学科最新学术动态及研究成果,领导或参与本学科建设,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科发展规划,团结带领本学科学术骨干进行学科建设,在所在学科的硕士学位点、博士学位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及国家级或自治区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相关研究(教育)基地的申报和建设中发挥关键作用;创建自治区(部)级及以上级别科研创新团队或国家级教学团队。

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

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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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后可任意复制修改】通用精品文稿高校大学岗位聘任与考核管理办法(含教师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工作职责)目录一、聘任范围 (2)二、聘任原则 (2)三、上岗条件 (2)(一)基本条件 (2)(二)业绩条件 (2)四、聘任办法 (3)(一)基本程序 (3)(二)岗位控制 (3)(三)申报要求 (3)(四)聘任权限与方式 (4)五、岗位职责 (4)(一)专业技术岗位职责 (4)(二)管理岗位 (4)(三)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5)六、聘任管理 (5)(一)签约 (5)(二)聘任期限 (5)(三)合同变更 (5)七、考核 (6)(一)年度考核 (6)(二)聘期考核 (6)附表1教师系列岗位职责 (9)附表2辅导员岗位职责 (13)附表3 其他专业技术系列岗位职责 (14)附表4管理岗位职责 (20)附表5工勤技能岗位职责 (22)1一、聘任范围我校事业编制在职人员和参照事业编制在职人员管理的人员。

二、聘任原则1.一人一岗、自主申报;2.按岗聘任、竞争上岗;3.明确职责、合同约束;4.聘期管理、分类考核。

三、上岗条件(一)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业绩条件上一聘期内完成的工作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竞争上岗的业绩条件,如聘期内出现教学事故或年度考核不合格(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工年度考核),下一聘期降低岗位等级聘任。

2四、聘任办法(一)基本程序1.公布岗位、上岗条件和岗位职责;2.个人提出聘任申请;3.各聘任组织根据聘任条件提出拟聘人选;4.拟聘结果报学校审批;5.公示拟聘人员;6.签订聘任合同。

(二)岗位控制岗位设置方案一经公布,原则上不再进行因人调整,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学校核定的各级各类岗位限额内竞争上岗,部分业务性特殊的岗位和特设岗位由学校统一调控。

教师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办法(暂行)

教师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办法(暂行)

教师岗位聘用聘期考核办法(暂行)聘期考核是教师岗位聘用与管理的重要环节,考核结果是续聘、缓聘、解聘、调整岗位的依据,也是新一轮岗位聘用的基础。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岗位聘用与管理,完善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评价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与原则1、考核结果与聘用、奖惩相结合,体现按劳分配、奖勤罚懒、择优聘用、优胜劣汰。

2、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全面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业务知识水平、科研能力、教学工作实绩、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组织纪律、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意识等),综合评价岗位绩效。

3、学校考核与院系考核相结合,学校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与宏观指导,院系作为考核主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4、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各有侧重(年度考核是对教师聘期内每年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评价,它包括德、能、勤、绩四方面,是对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表现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敬业精神、能力、业绩的数量、质量等的评价,以定性考核为主,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依据;聘期考核是对教师一个完整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全面评价,侧重定量考核。

)。

5、全面要求与尊重个性相结合,鼓励教师发挥优势,创新创优,取得突出成果。

二、考核范围凡受聘我校二级教授及以下岗位的教师均按本办法进行聘期考核(受聘一级教授岗位的教师可免予考核)。

“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东南大学特聘教授参加岗位积分,并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要求进行考核;其他岗位教师由所在单位组织考核,并报学校审批、备案。

三、考核程序1、填写考核信息表:个人网上填写积分考核表,提供采信依据。

2、审核:院(系)、科研单位、直(附)属机构及有关职能部门对教师填写的所完成的教学、学生指导、科研、论文等工作情况进行审核。

3、述职:参加考核人员按要求在一定范围内对自己聘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述职。

4、群众评议:对定性考核部分如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评价等可采用群众集体无记名投票评价,也可采用座谈会、评议会、个别谈话、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其他教师和学生意见进行评定。

广西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广西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

广西大学兼职教师聘任管理办法校教字[2000]12号聘任区内外有较高学术造诣或丰富实践经验的科技人员及管理干部为我校兼职教师,对于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加强我校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规范此项工作,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特制定本聘任管理办法:一、兼职教师任职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关心和支持我校教学工作,愿意为我校的改革和发展作出贡献。

2.在某学科有影响的专家、学者或在行政、业务部门的主管领导干部,以及某些具特殊技能的高级技师。

3.有相当的工作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对我校的教学工作做出实际贡献。

4.身体健康,能履行工作职责,胜任兼职工作。

二、兼职教师分类和聘任范围1.名誉教授、客座教授。

主要聘任国内外知名教授、专家、学者、副部级以上干部。

2.兼职教授。

主要聘任外校教授、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科技人员、副厅级以上干部。

3.兼职副教授。

主要聘任外校副教授、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高级职称以及确有突出成就,学术水平较高的中级职称科技人员,副处级以上干部。

4.一般兼职教师。

主要聘任外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一般教师、科技人员或管理干部和各类技师。

三、聘任办法由有关院(系)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提名,征得应聘者本人和单位同意。

应聘者本人填写《广西大学聘任兼职教师审批表》(必要时也可由选聘单位填写),报校教务处审查,经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校长签发聘任证书。

一般兼职教师由学院(系)自行聘任和签发证书,并报教务处备案。

聘任期一般为二年。

聘期结束后,因工作需要,经应聘者同意,学校批准,可续聘,并发给新的聘书。

四、兼职教师的职责和待遇1.根据本人实际情况,参加我校有关院(系)理论教学或实践教学工作。

2.对我校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学校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3.应邀到我校进行各种学术讲座或形势报告·4.协助学校争取办学经费和科研经费。

5.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提供条件。

广西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广西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

附件二广西大学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聘用实施细则一、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定义与设置原则(一)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定义指教师岗位之外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

主要包括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工程技术、实验技术、图书资料、编辑出版、财会、审计、医疗卫生、农业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

(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原则1、服务教学、提高质量。

以岗位设置和聘用为基础,促进非教师专业技术队伍的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更好地服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

2、统筹兼顾、优化结构。

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各类人员岗位,优化队伍结构比例,促进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和教师岗位全面协调发展。

3、由学校二级教学、科研和教辅机构综合考虑本部门的教学、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推广、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根据教学、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推广、技术服务的建设与发展需要设立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与结构比例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设置749个,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结构和岗位等级结构比例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指导标准》执行。

三、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岗位等级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岗位等级设置按照学校制定的标准及自治区相关行业指导意见执行。

四、非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职责完成岗位基本工作任务,服从学校或部门相关工作安排。

(一)实验技术(含在实验教学岗位上的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基本职责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五级)1、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有硕士学位点的学科,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2、承担实验教学研究、科学技术研究任务。

3、负责实验课教材的编写。

4、负责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危险品使用管理、“三废”处理、事故预案的制订及其实施等。

5、负责实验室建设的实施、实验室的管理。

6、承担对年轻教辅人员业务指导任务。

7、参与服务社会、集体活动等工作。

高级实验师(专业技术六级)1、承担实验教学任务(有硕士学位点的学科,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

广西大学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度课件

广西大学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度课件

附件1广西大学各类人员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一、广西大学教师量化考核内容和办法教师量化考核包括思想政治(师德考核)、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和管理工作四个方面。

(一)思想政治(师德考核)1.教师思想政治方面的考核为定性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参加政治学习和各种公益活动等方面的表现;(2)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团结协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3)工作态度,服从组织安排,承担工作任务(包括教学、科研和管理)等方面的表现;(4)遵守党纪国法和学校各种规章制度方面的表现。

2.教师根据上述内容写出个人总结,并自述其表现。

学院(部)考核小组,根据个人总结、平时表现、同行评议和学生评价,对其思想政治表现作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考核结论。

(二)教学工作1.教师除脱产进修或特殊原因外,每年必须承担学校的教学工作,教授、副教授每年至少要为本科学生讲授一门以上(含一门)课程。

2.教学工作量根据《广西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统计全年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计算范围包括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教学、有学历的成人教育、研究生班教育等。

3.教学质量(1)教师围绕教学工作质量问题,自述自己参与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更新、吸收学科新知识、新成果,实行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能力,因材施教,采用现代化教学手段和教学效果等方面的情况,并简要列举有关材料,填入个人自我总结中的教学工作栏中。

(2)学院(部)考核小组根据教师个人自述材料和平时表现、同行评价、学生意见,结合教学工作量大小,参照《广西高校教师任期教学主要工作考核标准》,对其作出考核结论(A、B、C、D四个档次)。

获当年学校教学质量优秀奖的教师,可定为A级;教学文件不齐全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教学事故的,一般不能定为A级,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科研工作1.科研工作量根据现行《广西大学科研工作量管理办法》(校科字〔2004〕4号)(在文件管理系统可查)计算出全年科研工作量。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

岗位聘任周期考核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岗位聘任与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岗位聘期考核评价机制,经研究,特制定学校岗位聘任周期(以下简称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全面落实岗位聘任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把岗位聘期考核作为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强化竞争意识,逐步形成公平竞争、优胜劣汰、奖罚分明的用人机制,为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与升本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二、考核原则1.集中考核与分散考核相结合。

学校负责考核工作的统一领导、宏观指导与审批,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业绩成果的考核,各二级单位作为考核主体,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2.注重公平与突出成果相结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综合考察岗位基本素质能力,突出三年聘期内的工作业绩考核。

3.以人为本与促进工作相结合。

以推动业务工作开展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设置聘期考核标准。

通过聘期考核,实现过程推动,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4.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多方面进行考核。

5.年度考核与聘期考核相结合。

除每年参加年度考核外,聘期期满还要参加聘期考核。

三、考核周期首轮聘期考核设置3年准备期,首次聘期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进行首次聘期考核。

四、考核范围1.凡聘期内受聘到学校相应岗位至期满考核当年底仍在岗的教职员工,均须参加聘期考核。

2.本次聘期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不参加本轮考核。

五、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岗位聘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安排、核准、确定上一聘期考核结果。

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党委书记、校长副组长:学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人事处,名单如下:主任:主管人事副校长副主任:组宣部、党政办、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工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科研处负责人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聘期考核工作人员2.各二级单位成立本单位岗位聘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教职工的聘期考核及结果上报。

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

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试行方案一、背景介绍大学教师岗位聘任及考核是为了提高大学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促进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提升。

本方案旨在规范大学教师的聘任和考核流程,确保公正公平,科学合理。

二、岗位聘任1. 聘任条件(1)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研究能力;(2)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3)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力;(4)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和教育教学能力。

2. 聘任程序(1)岗位申报:教师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学校提交岗位申请材料;(2)材料审核:学校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人符合聘任条件;(3)面试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面试评审,综合考察其教学能力、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4)聘任决策:学校根据面试评审结果和相关政策规定,决定是否聘任该教师。

三、岗位考核1. 考核内容(1)教学考核:评估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2)科研考核:评估教师的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和创新能力;(3)学术服务考核:评估教师在学术团体中的贡献和社会服务能力。

2. 考核程序(1)考核计划制定:学校根据岗位要求和教师发展需要,制定考核计划;(2)考核材料准备:教师按照考核计划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教学案例、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3)考核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教师的考核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答辩;(4)考核结果公示:学校公示考核结果,并向教师反馈评审意见;(5)考核结果处理: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奖励或处罚。

四、考核结果的影响1. 奖励机制(1)优秀教师: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教师,学校给予奖励,如加薪、晋升等;(2)学术骨干:对科研成果突出、学术影响力大的教师,学校给予学术骨干称号,并提供相应的研究经费和科研支持;(3)优秀团队:对表现优秀的教师团队,学校给予奖励,如资金支持、设备购置等。

2. 处罚机制(1)警告: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学校给予警告,并提出整改要求;(2)降职:对连续多次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降低其职位级别;(3)解聘: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教学质量严重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可以解除其聘任关系。

广西大学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办法广西大学文件管理系统

广西大学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办法广西大学文件管理系统

广西大学编外聘用人员考核办法
(2010年12月8日)
一、考核对象
与学校签有劳动合同、在校工作半年以上的编外聘用人员。

二、考核方式与程序
(一)考核方式
每年考核两次,考核时间为6月、12月。

考核以定量记分为主,通过对聘用人员德、能、勤、绩的表现量化赋分,评价每位聘用人员在本年度内的综合表现及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考核的内容,写出并填写到年度考核登记
表的《个人思想、工作总结》栏目内;
2、部门考核小组对聘用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情
况进行评价、打分,写出评鉴意见;
3、单位确定聘用人员考核等级,填写汇总报表;
4、审核、盖章报送人事处。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四、考核等级的确定及使用
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占考核总人数的13%)、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考核总分值90—100分为优秀(13%以内),60—89分为合格,50—59分为基本合格,49分以下为不合格。

2. 考核评定为优秀者(占考核总人数的13%)每月发给绩效奖励
金,考核评定为合格者每月发给绩效金,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者不发放绩效金,考核评定为不合格者按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3. 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

广西大学人事处
2010年12月8日。

大学教师岗位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模版

大学教师岗位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模版

大学教师岗位年度和聘期考核办法(试行)根据《**大学首次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教师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与原则考核的目的: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激励教师不断提高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促进教师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考核的原则:坚持标准,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全面考核,突出业绩。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以教师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考核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德、能、勤以定性考核为主,包括政治思想表现、职业道德修养、事业心与责任感、协作精神、遵章守纪等方面;业绩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且核算成相应的积分,包括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及社会工作三个方面。

(二)考核标准1.德、能、勤考核合格:政治素质好,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工作勤奋,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关心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生评价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严于律已。

不合格: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不合格:(1)出现《**大学关于各类岗位人员考核工作的若干规定》中规定的不合格的情况的;(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学术腐败等)的;(3)无故不接受分配的教学、科研任务的;(4)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的。

2.业绩考核教师每完成350标准学时教学工作量,积100分;科研工作量按完成的实际科研任务积分;每完成120标准工作时社会工作量,积60分,最高积分60分。

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业绩积分最低标准分别见表一和表二。

教学工作量、科研工作量、社会工作量量化考核细则分别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表一:表二:聘期考核业绩积分最低标准注:聘期考核积分为年度考核积分的累加,若中途聘任,则按系数(聘任年数/聘期)计算。

三、考核等次的确定(一)年度考核优秀:德、能、勤考核合格,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业绩单项分均达到表一中积分标准,总分排在相应岗位前列。

广西大学管理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广西大学管理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附件七广西大学管理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本考核办法适用于管理岗位五级以下(含五级)职员。

三级、四级职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

二、考核的原则(一)强化岗位目标责任的原则。

(二)坚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注重工作绩效的原则。

(四)重视考核结果在聘任、分配中的使用,促进校内灵活高效用人机制形成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量化标准(一)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采用定性与定量计分相结合的方式评价。

(二)量化赋分标准。

考核总分值为100分,其中;德、能、勤、绩、廉五项权重分值如下:1、德(25分)。

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主要包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团结协作,有全局观念;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民主决策,联系群众;服务意识强,爱岗敬业,严格管理,勇于改革;注重个人修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保持优良个人品德和生活作风等。

2、能(20分)。

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主要包括: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政绩观;熟悉政策,精通业务;具有战略眼光,能够驾驭全局,善于解决复杂问题;深入调研,实事求是,科学决策,开拓创新;协调各部门间的关系与合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工作思路清晰,计划科学、周密;具有与职责相称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

3、勤(15分)。

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主要包括:有事业心、责任心;有敬业精神、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服务态度好;遵守劳动纪律,出满勤。

4、绩(25分)。

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主要包括:工作规划、计划的落实好;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工作规范;勇于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有成效;充分发挥团队作用,团结和谐,积极向上;工作量饱满、效率高、质量好,获群众好评。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附件五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一、适用范围受聘在教师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分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型岗位两类进行考核,其中教学为主型分为教学为主Ⅰ型和教学为主Ⅱ两个子类。

教学为主Ⅰ型岗位:承担全校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岗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育课、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电工电子学、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工程制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机械设计基础、工程力学、化工原理等二十门课程,本门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达到280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为主Ⅱ型岗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实习)达到280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科研型岗位:承担专业课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岗位,考核指标教学与科研兼顾。

二、考核的原则(一)强化岗位目标责任的原则。

(二)坚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注重工作绩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一)考核方式1、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对教师的“德、廉”两个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对教师的“能、勤、绩”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体现在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上。

(1)思想政治及师德要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良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奋斗,为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作贡献。

(2)教师每一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两项之和为200分。

年度考核时,教学标准分与科研标准分可以互补,比例为1:1,用于互补的标准分必须是超出年度定量考核标准分的部分。

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见下表:(3)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分的计算办法分别按附件五-1:《广西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和附件五-2:《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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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广西大学教师岗位聘用考核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受聘在教师岗位上的工作人员。

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根据专任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方面任务的差异,分教学为主教学科研型岗位两类进行考核,其中教学为主型分为教学为主
I型和教学为主U两个子类。

教学为主I型岗位:承担全校公共课程教学任务的岗位,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体育课、大学英语、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电工电子学、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工程制图、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机械设计基础、工程力学、化工原理等二十门课程,本门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达到280 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为主U型岗位:承担本科课程教学工作量(含实验、实习)达到280标准学时以上,考核以教学为主,教研、科研为辅。

教学科研型岗位:承担专业课教学和科研任务的岗位,考核指标教学与科研兼顾。

二、考核的原则
(一)强化岗位目标责任的原则。

(二)坚持以年度考核为基础的全面考核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客观,注重工作绩效的原则。

三、考核方式与程序
(一)考核方式
1、采取定性与定量记分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对教师的“德、廉”两个方面进行定性考核;对教师的“能、勤、绩”三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体现在教学、科研工作量化赋分上。

(1)思想政治及师德要求: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有良好的协作和奉献精神,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努力奋斗,为我校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作贡献。

(2)教师每一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两项之和为200分。

年度考核时,
教学标准分与科研标准分可以互补,比例为1:1,用于互补的标准分必须是超出年度定量考核标准分的部分。

教学为主型岗位和教学科研型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见下表:
教师岗位年度教学、科研工作定量考核标准分表
(3) 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分的计算办法分别按附件五-1:《广西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和附件五-2:《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计算。

(4) 教师岗位教学、科研工作量标准分超出年度定量考核标准的部分为超工作量,超
工作量奖励细则另行规定,教学超工作量奖励办法将向承担全校公共基础课的教师倾斜,但已用于互补的教学、科研工作量部分不能再作为超工作量奖励。

2、采取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岗位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情况。

聘期期满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

(1) 年度考核是每年对教师一年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考核,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综合考核确定等次。

有关具体操作事项每年度另行通知。

(2) 聘期期满考核主要考核教师在一个聘期内(三年)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
的全面情况。

3、在管理岗位上聘用的“双肩挑”教师、学工专职辅导员的教师、非教学部门人员聘
用到教师岗位的教师,教学与科研工作量可以适当减少,但减少不能超过40%。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按照考核的内容,写出自我书面总结报告。

2、教学科研工作量考核打分:个人填报,单位审核,教务处、科研处分别对教学、科研工作量核定。

3、民主评议:以教研室或系为单位,进行个人总结、民主综合评议,并由教研室主任写出书面评议意见。

4、总结汇报:各单位考核小组在本单位考核结束后,写出考核鉴定,上报学校考核工作小组,由学校党政领导办公会审定。

四、考核量化标准
教师岗位考核量化主要对教学、科研工作方面,考核标准分及计算办法见附件五一
1、附件五一2 五、考核等次及使用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分配和下一轮聘任的重要参考。

(一)年度考核、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1、当年受到行政记过(党内严重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

2、当年旷工连续超过10 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15 天以上者。

3、有一级教学事故,造成重大影响者。

4、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者。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者,按有关规定晋升薪级工资和发放相应岗位业绩津贴(绩效工资);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具有续聘资格。

(三)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警告,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扣发校内岗位业绩津贴(绩效工资)。

(四)聘期内如有两年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聘期内如有一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聘期考核为基本合格;聘期内如有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聘期考核为不合格。

(五)聘期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晋升薪级工资,扣发当年校内岗位业绩津贴(绩效工资),并视情予以待聘、低聘、解聘或调整工作。

(六)年度不参加考核者,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聘期期满不参加考核者,不得续聘及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职务,作待聘处理。

(七)考核结果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六、附则本办法由人事处及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五一1:
广西大学教学工作量标准学时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
附件五一2:
广西大学教研、科研工作量与百分制标准分计算办法
G3为根据教师年度内兼任校内党政职务时长并按以下标准补助年度要求量的科研工作量,兼任多职的只按最高额计:
1档:党政机关双肩挑人员,校级岗:15%
2档:党政机关双肩挑人员,处级岗:12%
3档:学院双肩挑人员,院级领导岗、专业/公共基础课程责任教授、教学督导员:10%
4档:课程责任教授、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科研/研究生秘书: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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