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驮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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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驮乡破坏性地震应急

预案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章驮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⒈总则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对破坏性地震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开展破坏性地震抗震救灾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全力组织生产自救,最大限度地降低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编制依据

依据《临沧市临翔区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及国家、省、市、区有关破坏性地震的工作方针、政策,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发生破坏性地震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

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1.4.2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1.4.3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1.4.4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

⒉破坏性地震等级划分

破坏性地震等级分为4级:

特大破坏性地震(Ⅰ级)

在1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

2.1.1灾区死亡人数10人(含失踪)以上;

2.1.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

2.1.3倒塌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损坏房屋5000间以上,1万间以下。

重大破坏性地震(Ⅱ级)

在1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

2.2.1灾区死亡人数5人(含失踪)以上,10人以下;

2.1.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

2.1.3倒塌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损坏房屋1000间以上,5000间以下。

较大破坏性地震(Ⅲ级)

在1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

2.3.1灾区死亡人数2人(含失踪)以上,5人以下;

2.3.2紧急转移安置群众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

2.3.3倒塌房屋100间以上,500间以下;损坏房屋500间以上,1000间以下。

一般破坏性地震(Ⅳ级)

在1个乡(镇、街道)行政区域内一次性灾害过程小于上述三项所述情况,因灾死亡人数2人(含失踪)以下的为一般为一般自然灾害。

⒊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乡人民政府成立破坏性地震抗震救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乡抗震救灾工作。

组长: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分管副乡长、乡武装部长、政府办公室主任、民政助理员

成员:乡各站所、各村委会负责人组成(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乡民政办,灾情调查组、灾民安置组、灾民生活救助组、卫生防疫等工作组开展工作。

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职责

各工作组组长由乡人民政府副职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3.2.1办公室职责: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乡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收集各个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度;草拟救灾工作中的文件;负责宣传、组织救灾捐赠活动;承担接待工作。

3.2.2灾情调查组:按照《破坏性地震情况统计制度》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求,及时准确掌握灾害情况,调查本乡灾情。

3.2.3灾民安置组:掌握紧急转移灾民数量,确定安置形式、安置地点;组织乡紧急转移灾民,落实车辆,明确路线;妥善安置灾民。

3.2.4灾民生活救助组:按照最低生活救助标准、灾民数量、时间、及时确定救助物资数量;组织设立物资发放站,调配救灾物资,协助监督村级发放救灾物资。

3.2.5卫生防疫组:对灾民进行医疗救护,负责灾区防疫工作。

救灾应急分队组成及职责

各村委会成立1个救灾应急分队,队员由各村委会民兵或青壮劳力组成,各村要编造花名册报乡政府办公室备案。

小分队职责:救灾期间帮助转移五保户、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

4应急准备

按照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资金分级负担的原则,乡财政所要将救灾预备资金列入乡财政预算,并争取上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用好每一分救灾资金,重点先解决灾民生活问题。

完善救灾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应对破坏性地震的能力,建立健全民兵、公安、卫生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培育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和志愿者队伍,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⒌预警和预报机制

各村设一名破坏性地震监测员,由村委会管理,并安排做好本区域内的破坏性地震监测,并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地震预警系统,落实防范措施。

村委会、小组或监测员在破坏性地震形成或正在形成时,第一时间内用通讯工具或派专人将情况报告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级应急救助预案,迅速组织力量到达现场,根据现场情况作好救助工作安排,并在1小时内报告区人民政府,同时报区民政局及有关部门。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在抢险救灾的同时,由办公室做好情况调查,具体内容是:

⑴综合情况:自然灾害发生时间、地点、背景、受灾人口、成灾人口、被困人口、转移安置人口、无家可归人口、失踪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伤病人口、倒塌房屋间数损坏房屋间数、损失伙食、因灾直接经济损失等。

⑵农作物损失情况: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毁坏耕地面积、减产粮食、因灾死亡大牲畜、农业直接经济损失等。

⑶工作数据:缺粮人口、缺粮数量、需口粮救济人口、需口粮救济数量、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人口粮人口数;需恢复住房数量、已安排恢复住房款数、已恢复住房数;已救济伤病人数、已安排治病救济款数、已救济伤病人口数;需衣被救济人数、已安排衣被救济款数、已救济衣被人口数;已安排转移安置款数、已救济转移安置人口数;中央财政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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