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医药报社理事会章程
xxx期刊理事会章程
附件:《xxx》杂志理事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xxx》是由xxx主办、xxx承办,以文学性为主,兼顾学术性的综合性期刊,杂志秉承“立足基层,宣传水文”的宗旨,指导xx工作,引导正确舆论,传播xx科技文化知识,丰富xx职工精神文化生活。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广大xx职工的先进事迹,宣传xx为水利改革发展和经济建设发展做出的突出成绩,推进xx现代化。
第二条为了更好地发挥《xxx》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学术交流,进一步密切杂志与有关单位的联系,充分发挥杂志在xx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决定组建《xxx》杂志理事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xxx》理事会的宗旨: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坚持理论与实践、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提高期刊的整体质量,努力做到充实内容与精美形式的完美结合。
第四条《xxx》理事会由关心、支持并出资扶持《xxx》发展的相关xx单位组成。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理事会设理事长单位一家,由xxx担任;副理事长单位6家;理事单位若干家。
加入理事会本着自愿和互利的原则。
第六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两年,可连任。
理事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为理事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编辑部,秘书长由编辑部主任兼任,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理事会决议必须经超过半数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生效。
第三章职责第八条基本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xxx管理与开发利用等企事业单位以及全社会依法开发、合理利用、保护xxx 的意识;2、开展国内外交流合作,推广xxx管理、供水、节水和水资源保护等新技术,开展人才培训;3、研究和探讨《xxx》的发展方向和办刊策略,对期刊的宣传方针和经营管理等提出意见和建议;4、讨论理事会的章程、修改条款及提高办刊质量等重大事项。
第四章权利和义务第九条理事单位可以享受以下权利:1、在杂志固定醒目位置刊登理事单位及负责人姓名;2、免费获赠《xxx》杂志5本;3、优先在刊物上发表一定数量经审稿确认达到要求的稿件;优先进行单位形象宣传及重大事项报道;4、应邀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5、每两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总结研究理事会的工作,听取理事长单位的工作报告及秘书处关于会费使用情况的汇报,交流理事会会员单位的xx文化建设情况,确定和安排理事会的一些重大活动,对《xxx》的定位和发展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对刊物质量进行评价。
中医学会章程
中医学会章程简介中医学会是一个专业的学术组织,旨在推动中医学的发展和交流。
中医学会章程是规范中医学会组织结构和运作的文件。
一、组织结构1.1 中医学会会员•会员分为常务理事、理事、会员三个层次。
•会员需符合相关资格要求和条件方可申请加入中医学会。
•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参与学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1.2 中医学会理事会•中医学会理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会员选举产生。
•理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学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对学会的活动和财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1.3 中医学会秘书处•中医学会秘书处是中医学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会日常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秘书处的职责包括协助理事会制定计划和政策、组织学术会议、编辑学术刊物等。
二、学会活动2.1 学术交流会议•学术交流会议是中医学会的重要活动,旨在促进学术交流和学科发展。
•学术交流会议的形式包括学术报告、研讨会、专题讲座等。
•学术交流会议由中医学会秘书处组织筹备和举办。
会员可以提交学术论文并参加展示和讨论。
2.2 学术研究项目•中医学会致力于开展前沿的学术研究项目,推动中医学的科学发展。
•学术研究项目可以由学会组织或会员自愿参与,重点关注中医药学科的研究和创新成果。
2.3 职业培训和教育•中医学会提供相关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会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职业培训和教育内容包括临床实践、专业知识更新、研究方法等。
2.4 学术出版物•中医学会出版学术期刊和学术著作,以推广中医学术成果和培养学术创新人才。
•学术出版物经过严格的评审和编辑,确保学术质量和权威性。
三、会费与经费管理3.1 会费收取•中医学会会员需按规定缴纳会费,作为学会运作和活动的基本经费来源。
•会费的收取方式和金额由理事会制定,并公示于会员。
3.2 经费管理•中医学会秘书处负责管理学会的经费,确保经费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经费的使用需要经过预算和审批程序,用于学会活动、学术研究、职业培训等方面。
四、章程修订4.1 章程修订程序•中医学会章程的修订需经过会员大会的讨论和决议。
首届中医药学会首届理事大会会议流程
首届中医药学会首届理事大会会议流程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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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报刊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等4则
中国医药报刊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等4则作者:来源:《中国医药导报》2008年第02期医学新闻中国医药报刊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本刊当选为理事单位本刊讯(记者马淑花)2007年12月22日,中国医药报刊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京召开,同期还举办了药品监管与行业发展高层论坛。
《中国医药导报》在此次代表大会上被推举为理事单位,执行社长、执行总编詹洪春,副总编刘志学代表本刊出席了大会。
12月22日上午9∶00,200多名来自全国各医药类报刊和医药企业的代表聚首北京西苑饭店,首先听取了上届会长金同珍所作的《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副会长刘国权所作的《关于协会章程修改及财务工作的说明》。
随后,大会通过了修改后的《协会章程》、《财务管理规定》和第四届理事会成员名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文周当选为第四届协会会长,金同珍当选为名誉会长,《中国医药报》原社长刘国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原司长邢富当选为副会长,总后卫生部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医药集团、《中国医药报》等14家单位当选为副会长单位,《中国医药报》副社长张冀湘当选为秘书长。
本刊及《健康报》、《中国中医药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等22家单位被大会推举为理事单位。
体现公益性强化服务性北京首儿中试基地儿童健康信息服务中心走向大众本报讯(通讯员王守广)为增强企业软实力,推进科技体制创新,强化服务信息化,北京首儿中试基地依托专家资源优势,成立了儿童健康信息服务中心。
该中心以“对外体现公益性、对内具有服务性”为指导思想,充分发挥科技先导和专家支撑的优势,努力把儿童健康信息服务中心构建成面向儿童、面向家长、面向社会的集信息、咨询、技术等为一体的市场综合服务体系。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使儿童健康信息服务中心最大化地发挥其功能,中心通过热线、网站和综合延伸服务三条渠道,及时整理、搜集、提供和发布各项信息,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咨询服务、后台服务、技术服务”三大服务体系,全面、有效、快捷地为广大客户提供儿童健康咨询、儿童保健咨询、医疗信息咨询、儿童产品咨询及预约、体检、投诉等服务项目,努力将儿童健康信息服务中心建成企业对外宣传的亮点工程,最终使儿童受益,让家长信任,被社会认可。
理事会章程范本
理事会章程范本理事会,为协商、征求意见或讨论问题而召开的会议。
经选举或任命构成或咨询机构或拥有一定权利的组织,如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简称联合国安理会),职能和权力瞭望中国(新闻)网理事中国(新闻)网理事会。
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理事会章程范本,欢迎阅读。
理事会章程范本一第一条定义在章程内,除非上下文另作要求,发起单位系指北京大学;合作单位系指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协同单位系指以上定义的发起单位和合作单位;支持单位系指中心正式成立后,申请加入中心合作计划的机构;中心系指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京津冀系指北京、天津和河北行政边界内的区域。
第二条建立、名称与机构性质1、建立和名称根据党中央《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要求,以国家急需、世界一流为根本出发点,建立人才、学科和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团队,更好的服务于国家战略之京津冀协同发展,由北京大学发起,与南开大学、清华大学、河北经贸大学及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于20年9月日在北京共同签署谅解备忘录,成立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
该机构的中文全名为京津冀协同发展联合创新中心,英文名称为Innovation Consortium for Jing-Jin-Ji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英文简称为ICJCD)。
2、机构性质中心是以支撑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现代化新型首都圈发展为主要导向,区域发展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三位一体的跨学科、跨院校的学术机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下,由合作各方共同举办的、具有独立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的协同创新机构。
中心秘书处设在北京大学,中心的行政管理隶属于北京大学,由北京大学管辖。
第三条使命、目标与职能1、使命以解决京津冀协同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重大理论和政策问题为导向,结合世界学术前沿,开展区域发展科学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探索提升高校协同创新能力的体制机制,成为世界一流、中国特色的区域科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发展智库。
中医协会章程
中医协会章程
中医协会章程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协会名称:中医协会的正式名称,包括中文和英文名称。
2.协会宗旨:明确协会的宗旨和目标,例如促进中医的学术交流、提高中医医疗水平、弘扬中医文化等。
3.协会成员:明确协会的成员资格要求,包括个人会员、团体会员、荣誉会员等,以及加入和退出的程序和条件。
4.组织机构:明确协会的组织机构设置,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秘书处等,以及各机构的职责和运作方式。
5.协会活动:明确协会的主要活动内容和方式,包括学术会议、培训课程、义诊活动等。
6.章程修改:明确章程的修改程序和条件,以及修改后的生效时间。
7.附则:明确协会的经费来源资产管理和使用等事项。
以上是一般中医协会章程的主要内容,具体内容可能因协会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
制定:审核:批准:。
中医药学会章程
中医药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医药学会(英文译名为:Associ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第二条中医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保健、生产、经营等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是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市中市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团结广大中医药和相关的自然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遵循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优秀民族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中医药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努力为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服务。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促进中医药专业发展,为人类健康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本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宪法》关于“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及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坚持依法民主办会,不断深化改革,围绕国家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任务,开展各项活动。
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中医中药并重,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充市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医药管理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住所: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二)编辑出版中医药学术期刊、中医药科学普及期刊和读物,中医药书籍、中医药信息资料;(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鼓励、组织会员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四)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抑制伪科学和邪教的侵蚀,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中医药学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中医药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五)加强同省内外中医药学术团体、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广泛开展市际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六)开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决策建议,承办政策及有关部门在职能转变中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七)开发和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八)评选和奖励优秀中医药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学普及作品,培养、发现和推荐人才,奖励优秀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以及在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九)向党和政府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活动为会员服务;(十)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创造条件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中医科技实体,不断增强本会自身实力;(十一)本会对专委会实行直接管理,与各县、市、区中医药学会实行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
中医学会分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分会(以下简称“分会”)的组织管理、业务活动和发展方向,促进中医药学术交流,提高中医药专业水平,为会员提供学术交流平台,推动中医药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分会的名称为“中医药学会分会”,以下简称“分会”。
第三条分会的性质为非营利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分会的宗旨是: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中医药工作方针;2. 弘扬中医药文化,传承中医药精华;3. 促进中医药学术交流,提高中医药临床水平;4. 为会员提供学术交流、继续教育和咨询服务;5. 加强与国内外中医药界的联系与合作。
第五条分会的办公地点设在(具体地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分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分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以下人员组成:1. 会长:1名;2. 副会长:若干名;3. 理事:若干名;4. 秘书长:1名;5. 副秘书长:若干名;6. 理事会下设各专业委员会。
第八条理事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改分会章程;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3. 审议和批准年度工作报告、财务报告;4. 决定分会的重大事项;5. 推动分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
第九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条分会设秘书处,负责处理分会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秘书处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分会的日常行政、财务、后勤等工作;2. 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3. 负责分会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4. 与会员保持联系,提供咨询服务;5. 负责分会档案管理。
第三章会员第十二条本分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资格:1. 个人会员: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志于为中医药事业服务,具有一定中医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2. 单位会员:关心和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第十四条会员权利:1. 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获得分会提供的学术资料和信息服务;3.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分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5. 享有分会的其他合法权益。
中医药学会章程
中医药学会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中医药学会(英文译名为: Association of Chinese Medicine,第二条 中医药学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中医药科技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及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预防、康复、保健、生产、经营等单位自愿结成并依法登记成立的全市性学术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是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是发展我市中市药科技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团结广大中医药和相关的自然科学技术工作者和管理工作者,遵循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优秀民族医药文化,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中医药科学技术的普及推广,促进中医药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的成长和提高,努力为广大中医药工作者服务。
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促进中医药专业发展,为人类健康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本会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宪法》关于“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的规定及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中西医并重,发展中医药”,坚持依法民主办会,不断深化改革,围绕国家科学技术研究重点和卫生工作任务,开展各项活动。
遵循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中医中药并重,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促进中医药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促进中医中药的协调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南充市科学技术协会和中医药管理局的业务指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会住所: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开展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组织重点学术课题的研究和科学考察活动,加强学科间和学术团体间的横向联系与协作;(二)编辑出版中医药学术期刊、中医药科学普及期刊和读物,中医药书籍、中医药信息资料;(三)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鼓励、组织会员努力学习,不断更新科学技术知识,提高会员及广大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水平;(四)普及科学知识,捍卫科学尊严,抑制伪科学和邪教的侵蚀,传播科学思想和方法,在广大群众中进行中医药学的普及和宣传,提高广大群众的中医药知识,增强自我保健意识;(五)加强同省内外中医药学术团体、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联系和交往,广泛开展市际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六)开展中医药科学技术决策论证,提出医药和卫生工作方面的决策建议,承办政策及有关部门在职能转变中委托交办的各项工作和任务;(七)开发和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八)评选和奖励优秀中医药科技成果、学术论文和科学普及作品,培养、发现和推荐人才,奖励优秀科技人才、表彰、奖励在科技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的会员,以及在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的学会工作人员;(九)向党和政府反映中医药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活动为会员服务;(十)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相结合,创造条件兴办符合本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和中医科技实体,不断增强本会自身实力;(十一)本会对专委会实行直接管理,与各县、市、区中医药学会实行工作协调和业务指导。
中医学会章程
中医学会章程一、中医学会章程的基本概述中医学会章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级学术团体——中国中医药学会的组织文件,是该学会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
该章程包括总则、组织机构、会员、财务管理、章程修改等五个部分,共计60多条。
二、总则总则部分包括了该章程的名称、宗旨、任务和业务范围等内容。
其中,该章程的宗旨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循科学发展观,弘扬中医药文化,推动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任务是“组织全国性和地方性中医药学术交流活动,开展科技研究和人才培养工作”,业务范围包括“研究中医药理论与实践问题,推广临床经验和技术方法”。
三、组织机构组织机构部分详细介绍了该学会各级领导班子及其职责,并规定了各级领导班子的产生方式。
其中,该学会最高领导班子为全国委员会,下设常务委员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全国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理事会、监事会由全国委员会选举产生。
四、会员该章程规定了中国中医药学会的各类会员及其权利和义务。
其中,该学会的普通会员主要包括个人普通会员和团体普通会员,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分别是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和推广中医药文化,缴纳年度费用等。
此外,该学会还设有荣誉会员和特邀顾问等特殊类型的成员。
五、财务管理财务管理部分主要规定了该学会的财务收支管理机制和审计制度。
其中,该学会的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团捐赠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经费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并接受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
六、章程修改章程修改部分规定了对该章程进行修改或变更时应当遵循哪些程序和原则。
其中,任何人都可以对该章程提出修改建议,并需要经过全国委员会通过后才能正式实施。
七、结语综上所述,中国中医药学会的章程是该学会的基本规范和行为准则,对于该学会的组织管理、成员权利和义务、财务收支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通过遵循章程的原则和程序,可以更好地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中医药报社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中国中医药报》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中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唯一的报纸媒体(处方药刊登许可权媒体)。
目前每周发行4期,对开八版,发行量近16万份。
理事会宗旨是:充分发挥《中国中医药报》权威媒体作用,广泛团结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更好地加强与各单位在中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广大企事业单位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凡具有法人资格和良好社会形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医疗单位、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承认本章程的,经邀请确认,按时交纳会费者,均可成为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并指定一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应职务。
第五条每届理事任期一年。
理事会设顾问(10名)、副理事长10名、常务理事80名、理事150名、秘书长1名,理事原则上由理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第六条秘书处设在报社运营中心,负责执行中医药报社对理事单位的各项服务的实施,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七条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一、资格与xx1、理事会向成员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牌匾;2.理事单位自动成为报社编辑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推荐的理事担任报社编辑指导委员会委员。
(详细职责见中国中医药报编辑指导委员会章程)二、理事单位享有的权利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药监局等卫生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解读:(重大政策发布后,理事会组织理事单位会议,邀请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为理事单位解读政策,沟通意见),会议不定期召开,或根据理事单位提议组织;2、部门沟通:有关中医药项目申报、立项、审核、评选等专题沟通(理事会组织理事单位会议,邀请相关项目主管领导给理事单位指导、解读、沟通);4、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在教育、科研、医疗、产业方面的经验交流会和经验交流活动;6、理事会单位重大活动(校庆、院庆、厂庆、大楼落成等),理事会协调相关领导参加,并派记者深度采访报道;7、给与理事单位1版免费广告宣传;9、中国中医药报每月刊登理事单位名录,为理事单位进行宣传;三、常务理事单位专享服务1、享有理事单位的常规服务;2、报社开辟理事动态,免费为常务理事单位刊登新闻报道,常务理事单位重大活动免费报道;3、给与常务理事单位2版免费广告宣传;4、理事会组织的活动和会议,常务理事单位不收取会务费;理事年会常务理事单位免费参加(食宿免费);5、常务理事单位人员来京,理事会负责接送、联系食宿;6、理事会定期制作理事会简报,每次活动和各类理事会信息予以刊登,免费提供给常务理事单位;7、常务理事单位可以通过报社内参的形式,把有关意见和建议向卫生主管机关递交,反映;四、副理事长单位专享服务1、享有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常规服务;2、给与副理事长单位4版免费广告宣传;3、副理事长单位来京人员,理事会免费接待,提供工作用车;4、理事会组织相关中央媒体联动报道副理事长单位重大活动或重大新闻;5、副理事长单位参加理事会活动人员名额不受限制;6、理事会秘书处设专人负责副理事长单位的沟通和协调;7、值副理事长单位重大活动,应副理事长单位邀请,中国中医药报社社长或总编保证参加;8、其他应副理事长单位要求,理事会负责提供的服务。
中医协会章程 -回复
中医协会章程-回复中医协会章程的主题是中国传统医学,这是一门源远流长的学科,拥有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治疗方法。
在我国的医学发展中,中医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并且受到了世界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和认可。
中医协会的章程就是为了促进中医的传承与发展、规范中医行业秩序而制定的一项法规。
下面我将逐步解析中医协会章程的内容及其影响。
首先,在章程的前言中,我们可以看到制定这一章程的目的和宗旨。
通过设立中医协会,旨在保护中医传统知识的传承和发展,提高中医医师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质量,促进中医与现代医学的融合,培养更多的中医人才,推动中医在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接下来,章程明确了中医协会的组成和管理架构。
协会由会员、会长、常务理事会等部门组成,会员包括中医医师、中医药机构等相关人员。
常务理事会作为协会的管理部门,负责协会日常运营和决策,定期召开会议讨论重要事项。
然后,章程规定了中医协会的职责和权力。
协会的首要任务是推动中医传承与发展,通过举办学术研讨会、培训班等方式,提高中医医生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
另外,协会还起到统一指导中医行业的作用,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促进行业内部的良性竞争。
此外,协会还代表中医行业与政府、医疗机构等进行合作协商,参与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为中医行业争取更好的发展环境和待遇。
章程还对会员的义务和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
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遵守行业规范和道德准则,保护中医传统知识的纯正和传承。
同时,协会也应为会员提供相应的权益保障,包括学术交流平台、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指导等。
通过这样的机制,协会促进了中医医师的个人成长和行业发展。
在章程的末尾,还对中医协会的运营与管理进行了规定。
协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协会运行的透明与高效。
同时,对于违反章程行为的会员,协会也有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保持行业的良好形象与声誉。
中医协会章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中医行业的规范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华医学会规章制度
中华医学会规章制度中华医学会是中国医学界重要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之一,其宗旨是推动医学科学的发展,提高医学技术的水平,促进全民健康。
为了保障医学会的正常运行,中华医学会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对于会员的权益和社会的利益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着力推动全国医学科学工作者的联系与合作,提高我国的医学科学与技术水平,并发挥医学科学对国民健康的重大贡献,根据《社团法》、《会费条例》等法规及中华医学会章程,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华医学会各级组织及其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三条中华医学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特邀会员、荣誉会员。
第四条申请加入中华医学会的个人,必须接受中华医学会的审核,并签署相关的承诺书。
申请加入中华医学会的机构或单位,应由申请人代表机构或单位提交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相关的费用。
第五条会员必须遵守《中华医学会章程》及本规程,并认真履行自己在组织中的义务。
第六条中华医学会设理事会,理事会是中华医学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的职权如下: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医学会的章程和决定;2.选举和罢免中华医学会的领导机构或者管理人员;3.进行工作报告并审议决定;4.制定规章制度并审议通过。
第四章科学委员会第九条中华医学会设科学委员会,是由医学界著名专家组成的专业委员会。
其职能是组织和开展学术交流、学术评价、学术推广、学术课程设计和医学考核等学术工作。
第十条科学委员会的职权如下:1.立项并筹措科学研究项目,准确判断和评估研究成果,进行学术评估和科技评价工作。
2.定义医学界的重大科学研究方向和科学研究领域。
第十一条中华医学会在会员中收取会费用于支持医学学术事业的发展,维护医学会的正常工作。
第十二条中华医学会的会费由普通会员、特邀会员和荣誉会员分别缴纳。
第十三条会员辞去会员资格或者被解除会员资格前已交的会费,不予返还。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程的解释权归中华医学会所有。
中华医学会章程
中华医学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为中华医学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依法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发展同国内外医学学术团体和医学科技工作者的友好交往和合作。
第二条:本会宗旨是使全国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团结起来,充分发挥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的作用,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医学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医学科学技术队伍的成长,促进医学与经济、社会的结合,为我国人民的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本会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二章会员与会籍第三条: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个人会员分为会员、资深会员、会士。
单位会员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军队医学科学技术工作者学术性群众团体,和本会认可的其他有关医学学术团体。
第四条:会员条件及入会程序等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会设理事会作为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理事会设若干界别。
理事会的职权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人数不超过理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八条:本会设立名誉会长和顾问等荣誉职务。
第九条:本会设立秘书处作为办事机构,其职责按照本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条:本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本会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宗旨与任务第十二条:本会的宗旨是推动中国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
中医联谊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中医联谊会的组织结构、活动内容和运行机制,促进中医学术交流与合作,弘扬中医药文化,提高中医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
第二条中医联谊会(以下简称“联谊会”)是由中医从业人员、中医药爱好者、中医教育工作者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联谊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秉承“团结、互助、创新、发展”的宗旨。
第四条联谊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谊会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会员大会:联谊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2. 理事会: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谊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下设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联谊会的日常事务。
4. 会长:联谊会的法定代表人,主持联谊会的全面工作。
5. 秘书处:负责联谊会的日常办公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会员大会的职权:1. 制定和修改联谊会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4. 决定联谊会的终止事宜;5.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理事会的职权:1. 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3. 制定联谊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4. 决定联谊会的重大活动;5. 监督秘书处的工作。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的职权:1. 实施理事会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2. 负责联谊会的日常管理工作;3. 决定联谊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4. 决定联谊会的经费开支;5. 处理联谊会的日常事务。
第三章会员第九条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条申请加入联谊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联谊会章程;2. 拥护联谊会的宗旨;3. 在中医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或贡献;4. 个人会员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一条会员入会的程序:1. 提交入会申请书;2. 经理事会讨论通过;3. 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十二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联谊会的活动;2. 优先获得联谊会提供的资源和信息;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4. 对联谊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5. 退会自由。
中药协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中药协会的组织与行为,促进中药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中药协会”,以下简称“协会”。
第三条协会宗旨:团结中药行业内外力量,弘扬中药文化,推动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提高中药产品质量,保障中药市场秩序,为会员单位提供优质服务,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四条协会性质:本协会是由中药企业、中药研究机构、中药院校、中药相关服务企业以及中药行业相关人士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五条协会业务范围:(一)组织会员开展中药产业政策、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二)举办中药产业论坛、研讨会、培训班等活动,提高会员单位的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三)开展中药产品、技术、信息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中药产业的优化升级;(四)组织会员单位参与国内外中药展览、招商、推广等活动,提升中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五)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会员单位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六)宣传中药文化,推广中药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七)开展行业自律,规范中药市场秩序,促进中药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章会员第六条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七条会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协会理事会审查批准;(三)缴纳会费;(四)领取会员证。
第八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二)获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三)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四)优先获得协会提供的信息资源;(五)推荐会员;(六)依照本章程规定退会。
第九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二)维护协会合法权益;(三)按时缴纳会费;(四)完成协会交办的工作;(五)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六)支持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协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一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组成。
中医医共体理事会名单公布文件
中医医共体理事会名单公布文件
【实用版】
目录
1.事件背景
2.中医医共体理事会名单公布
3.名单中的重要成员
4.对中医行业的意义
5.结论
正文
【事件背景】
中医医共体是我国推动中医发展的重要组织,其宗旨是整合中医医疗资源,提升中医服务能力,让更多人享受到优质的中医医疗服务。
近期,中医医共体理事会名单公布,引发了业内外的广泛关注。
【中医医共体理事会名单公布】
根据公布的名单,理事会成员由来自全国各地的中医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组成。
他们将共同参与中医医共体的决策和管理,共同推动中医事业的发展。
【名单中的重要成员】
名单中的成员包括了多位我国知名的中医专家,如某医院的中医科主任、某中医药大学的教授等。
他们不仅具有丰富的中医临床经验,还对中医理论有深厚的研究,是推动中医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对中医行业的意义】
中医医共体理事会的成立,对于推动中医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可以整合中医医疗资源,提升中医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其次,
它可以推动中医学术研究和技术创新,提升中医的医疗水平;最后,它可以加强中医的国际交流和合作,提升中医在全球的影响力。
【结论】
中医医共体理事会的名单公布,标志着中医医共体的正式成立,这对于推动中医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介绍企业发展分析报告
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中国中医药报》社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出版业资质一般纳税人产品服务药报(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中医医疗机构联合会选举办法
中医医疗机构联合会选举办法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制定中医医疗机构联合会选举办法。
一、中医医疗机构联合会理事会成员,由本联合会会员大会依照章程选举产生。
会员大会选举理事会须有2/3以上会员参加,参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二、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会议依照章程选举产生,须有2/3以上理事参加,参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三、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会长、副会长,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参加,参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四、由会长提名秘书长、监事长、监事,由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后,由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五、选举方式为举手表决和等额选举的办法。
六、拟选举会长1名、副会长6名、任命秘书长1名、监事长1名、监事2名。
七、选举结果在大会上当场宣布。
八、当出现选举无效时,须依照上述选举程序重新进行选举。
九、本选举办法于2022年8月19日经本会第一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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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药报社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中医药报》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中医药行业最具影响力的唯一的报纸媒体(处方药刊登许可权媒体)。
目前每周发行4期,对开八版,发行量近16万份。
第二条中国中医药报社理事会是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批准的,关注医疗卫生行业发展,关心中国中医药报社成长与发展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单位组成的咨询、研究、沟通、服务和策划机构。
理事会宗旨是:充分发挥《中国中医药报》权威媒体作用,广泛团结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促进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更好地加强与各单位在中医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为广大企事业单位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凡具有法人资格和良好社会形象,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医疗单位、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与社会团体,关心、支持卫生事业发展,承认本章程的,经邀请确认,按时交纳会费者,均可成为理事会副理事长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并指定一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相应职务。
第五条每届理事任期一年。
理事会设顾问(10名)、副理事长10名、常务理事80名、理事150名、秘书长1名,理事原则上由理事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担任。
常设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事务。
第六条秘书处设在报社运营中心,负责执行中医药报社对理事单位的各项服务的实施,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理事会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
一、资格与荣誉
1、理事会向成员单位颁发荣誉证书及牌匾;
2.理事单位自动成为报社编辑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推荐的理事担任报社编辑指导委员会委员。
(详细职责见中国中医药报编辑指导委员会章程)
二、理事单位享有的权利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药监局等卫生主管部门重大政策解读:(重大政策发布后,理事会组织理事单位会议,邀请相关主管部门领导、分管领导为理事单位解读政策,沟通意见),会议不定期召开,或根据理事单位提议组织;
2、部门沟通:有关中医药项目申报、立项、审核、评选等专题沟通(理事会组织理事单位会议,邀请相关项目主管领导给理事单位指导、解读、沟通);
3、就中医教育专题、医疗专题、中药产业专题、科研项目专题或重大热点问题组织理事单位会议或活动,理事会邀请有关主管机关、主管领导、专家与理事单位沟通,反映意见,与专家咨询等;
4、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在教育、科研、医疗、产业方面的经验交流会和经验交流活动;
5、理事会组织资深中央媒体记者、编辑为理事单位提供新闻宣传方面的咨询和培训;
6、理事会单位重大活动(校庆、院庆、厂庆、大楼落成等),理事会协调相关领导参加,并派记者深度采访报道;
7、给与理事单位1版免费广告宣传;
8、报社开设理事会网站,发布新闻,介绍理事单位;
9、中国中医药报每月刊登理事单位名录,为理事单位进行宣传;
三、常务理事单位专享服务
1、享有理事单位的常规服务;
2、报社开辟理事动态,免费为常务理事单位刊登新闻报道,常务理事单位重大活动免费报道;
3、给与常务理事单位2版免费广告宣传;
4、理事会组织的活动和会议,常务理事单位不收取会务费;理事年会常务理事单位免费参加(食宿免费);
5、常务理事单位人员来京,理事会负责接送、联系食宿;
6、理事会定期制作理事会简报,每次活动和各类理事会信息予以刊登,免费提供给常务理事单位;
7、常务理事单位可以通过报社内参的形式,把有关意见和建议向卫生主管机关递交,反映;
四、副理事长单位专享服务
1、享有理事、常务理事单位的常规服务;
2、给与副理事长单位4版免费广告宣传;
3、副理事长单位来京人员,理事会免费接待,提供工作用车;
4、理事会组织相关中央媒体联动报道副理事长单位重大活动或重大新闻;
5、副理事长单位参加理事会活动人员名额不受限制;
6、理事会秘书处设专人负责副理事长单位的沟通和协调;
7、值副理事长单位重大活动,应副理事长单位邀请,中国中医药报社社长或总编保证参加;
8、其他应副理事长单位要求,理事会负责提供的服务。
四、沟通协调
1、理事会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2、专题和专项活动可以应理事单位(10家以上)要求和建议择时举办。
第八条理事会成员单位应尽的义务:
1、关心、支持中国中医药报社发展,发挥自身优势,对报社发展献言献策;
2、积极参加理事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按时交纳理事会会费。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另行决定。
第十条本章程解释权属理事会。
中国中医药报社理事会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