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
2012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3批)
49.5 49.5 49.5 49.5 49.5 49.5 20 20 20 20 20 20 20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项目公司
大唐托克逊风电开发有限 公司 大唐托克逊风电开发有限 公司 国电新疆阿拉山口风电开 发有限公司 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 限责任公司 新疆华电十三间房风电有 限责任公司 华能新疆三塘湖风力发电 有限责任公司 龙源阿拉山口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龙源阿拉山口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塔城天润新能源有限公司
附件: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大唐吐鲁番托克逊风电场二 期49.5MW发电工程 大唐吐鲁番托克逊风电场一 期49.5MW发电工程 国电博州阿拉山口二期 49.5MW发电工程 华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二 期49.5MW发电工程 华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一 期49.5MW发电工程 华能哈密巴里坤三塘湖二期 49.5MW发电工程 龙源博州阿拉山口风电场二 期49.5MW发电工程 龙源博州阿拉山口风电场一 期49.5MW发电工程 天润塔城额敏玛依塔斯风电 场二期49.5MW发电工程 新疆风能公司乌鲁木齐借用 德国政府混合贷款扩建新疆 达坂城风电一场 49.25MW 发 电工程 新疆天山电力公司乌鲁木齐 达坂城风电场一期49.5MW发 电工程 新疆新华风电公司阿勒泰布 尔津风电场49.5MW发电工程 中电投塔城玛依塔斯风电场 一期49.5MW发电工程 中广核阿勒泰吉木乃风电场 一期49.5MW发电工程 中广核新疆塔城玛依塔斯风 电场一期49.5MW发电工程 中节能乌鲁木齐托里 200MW 风电场一期49.5MW发电工程 中电投哈密并网光伏 20MWp 发电工程 中电投新疆和田特许权并网 光伏20MWp发电工程 中电投新疆吐鲁番特许权并 网光伏20MWp发电工程 中广核新疆阿勒泰青海并网 光伏一期20MWp发电工程 中广核新疆哈密并网光伏一 期20MWp发电工程 中广核新疆喀什英吉沙并网 光伏一期20MWp发电工程 中节能吐鲁番鄯善并网光伏 一期20MWp发电工程
财建[2012]102号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
第二章补助项目确认第三条申请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且已经过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
具体审核确认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三)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接网工程项目单位、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格式见附1)。
(第四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更正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风力发电
3
、山东省 1 风力发电 生物质发电 五、河南省 生物质发电 六、湖南省 1 2 3 1
华能通辽宝龙山风电场一期、二期、三期 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48.5MW发电工程
14.85
国华盐城东台风电场一期200MW发电工程
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
20.04
附件4: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更正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项目类别 一、河北省 1 风力发电 2 二、内蒙古自治区 1 2 大唐国际乌兰察布卓资风电场一期、二期 内蒙古大唐国际卓资风电有 发电工程 限责任公司 汇风新能源赤峰克什克腾旗乌套海风电场 克什克腾旗汇风新能源有限 一期、二期99MW发电工程 责任公司 华能兴安盟科右中旗高力板风电场一期、 华能科右中旗风力发电有限 白音努拉二期99MW发电工程 公司 华电通辽开鲁北清河风电场300MW发电工 程 华电内蒙古开鲁风电有限公 司 8.95 9.9 河北建投华实风能张家口崇礼清三营风电 河北建投龙源崇礼风能有限 场一期49.3MW发电工程 公司 4.93 河北建投张家口康保卧龙山风电场30MW发 河北建投张家口风能有限公 电工程 司 3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装机容量 (万千瓦)
大唐烟台长岛联凯风电场12MW发电工程
长岛联凯风电发展有限公司 华润电力风能(烟台)有限 华润烟台蓬莱风电场48MW发电工程 公司 中电环宇滨州博兴直燃15MW生物质发电工 中电环宇(山东)生物质能 程 热电有限公司 杨山明源实业信阳固始秸秆直燃生物质发 固始县杨山明源实业有限责 电工程 任公司
1.2 4.8 1.5
1
项目类别 生物质发电 十、甘肃省
项目 编号 1
项目名称 昆明环业环保东郊垃圾填埋沼气1MW生物 质发电工程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
第二章补助项目确认第三条申请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且已经过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
具体审核确认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三)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接网工程项目单位、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格式见附1)。
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第五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地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
风力发电
10
10
风力发电
10
15.5
风力发电
2
10
鲁能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风电 乌拉特中旗鲁能风 场接网工程 电有限责任公司
风力发电
4.5
66.72
龙源(巴彦淖尔) 国电龙源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 23 风力发电有限责任 川井风电场二期接网工程 公司 国网新源新锦风电鄂尔多斯杭 内蒙古新锦风力发 24 锦旗风电场接网工程 电有限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省电力公司 山西江河生物质能 发电有限公司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生物质发电
4.95 4.125 3.375 4.95 4.95 4.8 4.95 4.95 2.5
风力发电
20
87.2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4.95 20 2 30
32.62 12 11.6 22
国泰风力发电公司锡林郭勒锡 32 林浩特灰腾梁风电场一期接网 工程 大唐新能源锡林郭勒多伦风电 33 场接网工程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4 4.95
22.66 46.53 4 5ຫໍສະໝຸດ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风力发电
4.95 3.06 4.95
27.94 10 19.1
6
风力发电
4.95
27.94
7
风力发电
4.95
27.94
15
项目 编号 8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电力(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龙源(乌拉特后 旗)风力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可再生能源电价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为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共同制定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二○一二年三月十四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1〕11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地热能发电和海洋能发电等。
第二章补助项目确认第三条申请补助的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补助范围。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且已经过国家能源局审核确认。
具体审核确认办法由国家能源局另行制定。
(三)符合国家可再生能源价格政策,上网电价已经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批复。
第四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项目,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可再生能源发电接网工程项目单位、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单位,按属地原则向所在地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提出补助申请(格式见附1)。
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初审后联合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第五条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对地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财建[2012]344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
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财建[2012]344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现予以公布。
省级电网企业、地方独立电网企业根据本级电网覆盖范围内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情况,按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提出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申请,经省级财政、价格、能源主管部门审核后,上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其中2012年1~3季度所需补助资金,请于7月10日前上报。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七批)的通知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工业品价格管理
【发文字号】财建[2018]250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8.06.11
【实施日期】2018.06.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
七批)的通知
(财建〔2018〕250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和《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要求,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并在财政部
网站上予以公布。
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现有农林生物质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沼气发电国家电价支持政策之外的,包括燃煤与农林生物质、生活垃圾等混燃发。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附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填报单位签字、盖章:
备注:1、此表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填报。
2、项目类别是指风力、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类型。
3、以前年度已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企业应附表单独反映2007年~2010年分年度实际发电量、上网电量及资金补助等情况。
4、“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所占比例”一栏由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填写。
5、企业应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批复文件,项目审核确认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
4.95
4.95
4.95 4.95 4.5 20.1 2.1 0.136 4.95 4.95 4.95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 生物质发 浩特市和林县 电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 风力发电 浩特市武川县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 风力发电 浩特市武川县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风力发电 郭勒盟苏尼特右旗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 风力发电 市克什克腾旗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 风力发电 市克什克腾旗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 风力发电 市克什克腾旗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 风力发电 市松山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 风力发电 市松山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 风力发电 市松山区
项目公司 化德县汇德风力 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 国水集团化德风 电有限公司 中海油新能源化 德风电有限责任 公司 化德县大地泰泓 风能利用有限责 任公司
项目所在地
项目类 别
装机容量 (万千瓦) 4.95 4.95 4.95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化德县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化德县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化德县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化德县 太阳能发 电 生物质发 电 风力发电
项目公司
项目所在地
项目类 别
装机容量 (万千瓦) 4.95
国华锡林郭勒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风力发电 电 郭勒盟阿巴嘎旗 国华锡林郭勒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 风力发电 电 郭勒盟阿巴嘎旗 内蒙古华电玫瑰 营风力发电有限 公司 内蒙古北方龙源 风力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内蒙古北方龙源 风力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中广核(乌兰察 布)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内蒙古京能察右 中风力发电有限 责任公司 北京国际电力新 能源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电辉腾 锡勒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内蒙古华电辉腾 锡勒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内蒙古华电辉腾 锡勒风力发电有 限公司 华润电力风能内 蒙古巴音锡勒有 限公司 内蒙古大唐国际 卓资风电有限责 任公司 中广核(四子王) 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 龙源(四子王)风 力发电有限责任 内蒙古京能商都 风力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 化德县汇德风力 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察布市察右前旗玫 风力发电 瑰营镇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察右中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察右中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察右中旗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风力发电 察哈尔右翼中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察右中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察右中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察右中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察右中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察右后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卓资县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四子王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四子王旗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商都县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察布市化德县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部分项目信息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部分项目信息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公布日期】2019.06.20
•【文号】财建〔2019〕356号
•【施行日期】2019.06.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关于调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部分项目信息的
通知
财建〔2019〕356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五批)的通知》(财建〔2014〕489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部分上报项目信息调整申请进行了审核,并在财政部网站上予以公布。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2019年6月20日附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项目信息更正表。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
知(2016)
【法规类别】能源综合规定价格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财办建[2016]9号
【发布部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2016.01.25
【实施日期】2016.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
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
(财办建[201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财政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文
件的要求,现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
(一)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5年2月底前并网;(二)尚未纳入《。
三部委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
风力发电
4.95
有限公司
市达茂旗明安镇
鲁能包头白云鄂博风电场一 包头鲁能白云鄂博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
53
风力发电
4.5
期 45MW 发电工程
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市白云鄂博矿区
国电龙源包头达茂旗巴音风 龙源(包头)风力发内蒙古自治区包头
54
风力发电
20.1
电场 201MW 发电工程
电有限责任公司 市达茂旗
龙源(四子王)风力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风力发电
4.95
风电场 49.5MW 发电工程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察布市四子王旗
京能乌兰察布商都大脑包(吉内蒙古京能商都风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30 庆梁)风电场一期 49.5MW 发力发电有限责任公
风力发电
4.95
察布市商都县
电工程
司
汇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乌兰
化德县汇德风力发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司
中广核乌兰察布察右中旗宏 中广核(乌兰察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
20
风力发电
30
基风电场 300MW 发电工程 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察布市察右中旗
京能国际乌兰察布察哈尔右 内蒙古京能察右中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21 翼中旗辉腾锡勒风电场一期 风力发电有限责任
风力发电
4.95
察哈尔右翼中旗
49.5MW 发电工程
4.93
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发电工程
司
国电龙源巴彦淖尔乌拉特中 龙源(巴彦淖尔)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
46 旗川井风电场五期 49.5MW 力发电有限责任公
风力发电
4.95
淖尔市乌拉特中旗
发电工程
司
国电龙源巴彦淖尔乌拉特后 龙源(乌拉特后旗)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
1
项目类别
项目编号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项目名称
项目公司
国华张家口沽源盘道沟风电 场49.5MW发电工程
国华(沽源)风电有限公司
国华张家口赤城第一风电场 49.5MW发电工程
国华(赤城)风电有限公司
国华张家口沽源黄花梁风电 场49.5MW发电工程
河北华电沽源风电有限公司
华电张家口尚义王悦梁风电 河北华电尚义风力发电有限
场一期49.5MW发电工程
公司
华能张家口康保风电场一期 华能康保风能利用有限责任
49.5MW发电工程
公司
华润承德围场御道口月亮山 华润电力风能(承德围场)
风电场49.5MW发电工程
有限公司
华电张家口康保处长地风电 场一期49.5MW发电工程
华实河北建投风能张家口张
40
北曹碾沟风电场(长城风电 张北华实建投风能有限公司
场二期)49.5MW发电工程
河北建投华实风能大西山风
41
电场(张北长城风电场三 张北建投华实风能有限公司
期)49.5MW发电工程
42
大唐张家口张北乌登山风电 大唐张北风力发电有限责任 场一期49.5MW发电工程 公司
43
龙源张家口张北白庙滩风电 龙源(张北)风力发电有限 场一期49.5MW发电工程 公司
44
龙源承德围场潮水海风电场 49.5MW发电工程
河北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5
华电张家口沽源风电场三期 49.5MW发电工程
河北华电康保风电有限公司
广恒新能源张家口康保屯垦 河北康保广恒新能源有限公 风电场二期102MW发电工程 司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扶持资金申请表
经费来源
(千元)
申请本次项目资助:
1、无偿资助2、贷款贴息
其它渠道资金资助情况:
1、国家和本市各类科研计划获得的资助
2、市主管部门和区县获得的资助
3、其它渠道获得的资助
(行业主管部门/所属集团公司/区县)初审意见:
(盖
04.联营企业0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5.股份合作企业10.其他
申报项目
能源领域
□□(请将下列符合领域情况的代码填入空格内,最多填2项)
1.可再生能源的资源勘查、评价和标准制定
2.风力发电示范项目3.太阳能光热和光伏利用示范项目
4.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示范项目5.氢能应用示范项目
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扶持资金申请表
单位(企业)名称
注册地
单位(企业)代码
□□□□□□□□-□
E-mail
通讯地址
邮编
单位(企业)
法人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任现职
时间
电话
其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信用等级
单位隶属
□□01.中央单位02.地方单位
注册登记
类型
01.国有企业06.外商投资企业
02.集体企业07.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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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填报单位签字、盖章:
备注:1、此表由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填报。
2、项目类别是指风力、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类型。
3、以前年度已享受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的,企业应附表单独反映2007年~2010年分年度实际发电量、上网电量及资金补助等情况。
4、“发电消耗热量中常规能源所占比例”一栏由生物质能发电企业填写。
5、企业应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批、备案或核准批复文件,项目审核确认文件,竣工验收报告,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批复文件等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