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2010年司法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 单项、多项、主观题及其解析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商法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法人,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成立社团法人均须登记 B.银行均是企业法人C.法人之间可形成合伙型联营 D.一人公司均不是法人【考点】法人【司法部答案】C【解析】社团法人相当于中国法律中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民法通则》第50条第2款规定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因此并不是成立所有社团法人都需要登记,A错误。
B项表述太绝对,例如人民银行就是中央银行,其性质不是企业法人,错误。
《民法通则》第52条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即关于合伙型联营的规定。
C正确。
D说法错误,公司法所规定的一人有限公司就属于法人。
25.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组建一有限公司。
出资协议约定甲以现金十万元出资,甲已缴纳六万元出资,尚有四万元未缴纳。
某次公司股东会上,甲请求免除其四万元的出资义务。
股东会五名股东,其中四名表示同意,投反对票的股东丙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该股东会决议无效。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该决议无效,甲的债务未免除 B.该决议有效,甲的债务已经免除C.该决议需经全体股东同意才能有效 D.该决议属于可撤销,除甲以外的任一股东均享有撤销权【考点】股东出资违约、股东会无效决议【司法部答案】A【解析】《公司法》第28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近五年行政法司考真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39,单选)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考点及答案】(比例原则的内涵)D。
本题考查行政法基本原则,属于没有直接源自法条作为答题依据的理论型客观题。
A选项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性原则的内容之一、是其下位概念,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选项错误。
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C选项错误。
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选项正确。
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政原则的下位概念,是其三个子原则具体内容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这与2008年考题的答案完全相同掌握行政法六大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是答对本题的前提。
六大原则不但要在答论述、分析题时能够全面掌握、灵活运用,答选择题时更要考虑与(2008/2/40,单选)雷同,是08年考行政合理性原则的翻版,且比例原则是合理性原则下位概念的子原则,所以,命题者所设几个考查选项几乎相同。
从此题及10年其他题目的给我们的启示是:隔年考查重复律极高,提示11年考生,关注09年真题。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
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2/40,单选)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考点及答案】(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A。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2010年)51.关于罪过,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2010年卷二多选第51题)A.甲的玩忽职守行为虽然造成了公共财产损失,但在甲未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时,就不存在罪过B.甲故意举枪射击仇人乙,但因为没有瞄准,将乙的名车毁坏。
甲构成故意杀人未遂C.甲翻墙入院欲毒杀乙的名犬以泄愤,不料该犬对甲扔出的含毒肉块不予理会,直扑甲身,情急之下甲拔刀刺杀该犬。
甲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而属于意外事件D.甲因疏忽大意而致人死亡,甲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危害结果,既可能是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也可能只是发生他人重伤的危害结果「答案」ACD「考点」罪过「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是客观存在的,无论行为人是否认识到自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不影响罪过的认定。
选项B说法正确。
甲本想杀人却射中名车,属于具体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
甲的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故意杀人罪(未遂)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进行定罪处罚。
因故意杀人未遂重于故意毁坏财物既遂,因此认定为故意杀人未遂。
选项C说法错误。
因果关系的错误,是指侵害的对象没有错误,但造成侵害的因果关系的发展过程与行为人所预想的发展过程不一致,以及侵害结果退后或者提前发生的情况。
甲的侵害对象没有变化,都是针对“乙的名犬”,只是由原来的毒害变为了最后的拔刀刺杀,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属于因果关系的错误。
因果关系的错误不影响犯罪的认定,甲依然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选项D说法错误。
疏忽大意过失应预见的结果是法定的危害结果,在过失致人死亡时,行为人所应当预见的是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而不能是其他结果。
52.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多选第52题)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
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
2002-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经济法真题及答案解析(多选题)2
(2007年) 65.张某到⼀美容院作美容,美容院使⽤甲⼚⽣产的“⽔洁”牌护肤液为其做脸部护理,结果因该护肤液系劣质产品⽽致张某脸部⽪肤严重灼伤,张某为此去医院治疗,花去近5000元医药费。
关于此事例,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张某有权要求美容院赔偿医药费 B.张某有权要求甲⼚赔偿医药费 C.张某若向美容院索赔,可同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D.美容院若向张某承担了责任,则其可以向甲⼚追偿 答案:ABCD 解析:根据《产品质量法》第43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财产损害的,受害⼈可以向产品的⽣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属于产品的⽣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产者追偿。
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产者赔偿的,产品的⽣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第44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伤害的,侵害⼈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减少的收⼊等费⽤;造成残疾的,还应当⽀付残疾者⽣活⾃助具费、⽣活补助费、残疾赔偿⾦以及由其扶养的⼈所必需的⽣活费等费⽤;造成受害⼈死亡的,并应当⽀付丧葬费、死亡赔偿⾦以及由死者⽣前扶养的⼈所必需的⽣活费等费⽤。
张某可以向甲⼚或者美容院要求赔偿医药费,如果张某向美容院请求赔偿,美容院在承担了责任之后,可以向甲⼚进⾏追偿。
所以ABD项是正确的。
根据《⼈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然⼈因下列⼈格权利遭受⾮法侵害,向⼈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命权、健康权、⾝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三)⼈格尊严权、⼈⾝⾃由权。
因为张某的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张某可以向美容院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C项正确。
66.某公司⽣产销售⼀款新车,该车在有些新设计上不够成熟,导致部分车辆在驾驶中出现故障,甚⾄因此造成交通事故。
事后,该公司拒绝就故障原因做出说明,也拒绝对受害⼈提供赔偿。
历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单选题真题及答案解析(2002-2010)
⼀、单项选择题: (2010年) 47.关于司法功能的表述,下列哪⼀选项是错误的?( )(2010年卷⼀单选第47题) A.司法具有解决纠纷、调整社会关系的直接功能和解释、补充法律及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化⽀持等间接功能 B.司法要求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员的中⽴性、当事⼈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C.我国晋代刘颂认为应该严格区分君⾂在实现司法公正⽅⾯的职责 D.英国哲学家培根强调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次不公的判断⽐多次不平的举动为祸尤烈。
因为这些不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流,⽽不公的判断则把⽔源败坏了” 【答案】A 【考点】司法的功能 【解析】选项A错误。
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化⽀持等间接功能。
选项B说法正确。
司法公正主要由以下要素构成:司法活动的公开性、裁判⼈员的中⽴性、当事⼈地位的平等性、司法过程的参与性、司法活动的合法性、案件处理的正确性。
选项C说法正确。
刘颂深刻地揭⽰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的因素——执法官吏、⼤⾂、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在司法公正⽅⾯各⾃的职责:“主者守⽂”、“⼤⾂释滞”、“⼈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
是教材上的原⽂举例。
48.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规定,下列哪⼀选项不是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2010年卷⼀单选第48题) A.忠诚 B.公正 C.严明 D.清廉 【答案】C 【考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解析】《中华⼈民共和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指出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是“忠诚、公正、清廉、⽂明”。
49.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选项不能成⽴?( )(2010年卷⼀单选第49题) A.为了客观、中⽴、公正地进⾏事实判断、解决纷争,在组织技术上,司法机关只服从法律,不受上级机关、⾏政机关的⼲涉 B.根据检察权统⼀⾏使原则,我国各级检察机关构成不可分割的统⼀整体,其特点是在⾏使职权、执⾏职务时实⾏“上命下从”;每个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活动是检察机关全部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均需依照法律赋予的权⼒进⾏ C.法律职业以法官、检察官、律师为代表,法律职业之间具备同质性⽽⽆⾏业属性,因此多数国家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须通过专门培养和训练 D.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指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
2002-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11.关于走私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误将淫秽光盘当作普通光盘走私入境。
虽不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但如按照普通光盘计算,其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时,应认定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乙走私大量弹头、弹壳。
由于弹头、弹壳不等于弹药,故乙不成立走私弹药罪C.丙走私枪支入境后非法出卖。
此情形属于吸收犯,按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论处D.丁走私武器时以暴力抗拒缉私。
此情形属于牵连犯,从一重罪论处12.关于洗钱罪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虽未明文规定侵犯财产罪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但是,黑社会性质组织实施的侵犯财产罪,依然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B.将上游的毒品犯罪所得误认为是贪污犯罪所得而实施洗钱行为的,不影响洗钱罪的成立C.上游犯罪事实上可以确认,因上游犯罪人死亡依法不能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D.单位贷款诈骗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合同诈骗罪不是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为单位贷款诈骗所得实施洗钱行为的,不成立洗钱罪14.关于故意伤害罪与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经营尸体器官买卖的,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B.医生明知是未成年人,虽征得其同意而摘取其器官的,成立故意伤害罪C.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并不从中牟利的,不成立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D.组织者出卖一个肾脏获15万元,欺骗提供者说只卖了5万元的,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15.甲预谋拍摄乙与卖淫女的裸照,迫使乙交付财物。
一日,甲请乙吃饭,叫卖淫女丙相陪。
饭后,甲将乙、丙送上车。
乙、丙刚到乙宅,乙便被老板电话叫走,丙亦离开。
半小时后,甲持相机闯入乙宅发现无人,遂拿走了乙的3万元现金。
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抢劫未遂与盗窃既遂B.抢劫既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C.敲诈勒索预备与盗窃既遂D.敲诈勒索未遂与盗窃既遂的想象竞合16.关于盗窃罪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扒窃成立盗窃罪的,以携带凶器为前提B.扒窃仅限于窃取他人衣服口袋内体积较小的财物C.扒窃时无论窃取数额大小,即使窃得一张白纸,也成立盗窃罪既遂D.入户盗窃成立盗窃罪的,既不要求数额较大,也不要求多次盗窃17.下列哪一选项的行为应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论处?A.甲用受贿所得1000万元购买了一处别墅B.乙明知是他人用于抢劫的汽车而更改车身颜色C.丙与抢劫犯事前通谋后代为销售抢劫财物D.丁明知是他人盗窃的汽车而为其提供伪造的机动车来历凭证18.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非法持有毒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B.持有毒品不限于本人持有,包括通过他人持有C.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必须知道谁是所有者D.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19.大学生甲为获得公务员面试高分,送给面试官乙(某机关领导)2瓶高档白酒,乙拒绝。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及不定项选择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读—多项选择题及不定项选择题二、多项选择题:(2010年)88.关于不同法律职业责任,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多选第88题)A.法官职业责任包括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纪律责任、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责任B.检察官职业责任包括执行职务中违纪行为的纪律责任、赔偿责任和执行职务中犯罪的刑事责任C.律师职业责任包括执业活动中违反有关律师法律、法规及执业纪律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和纪律处分D.公证职业责任包括公证活动中违反有关公证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规范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和惩戒处分【答案】ACD【考点】法律职业责任【解读】法律职业责任是法律职业人员违反有关法律职业人员的法律和道德所应承担的责任。
它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纪律处分。
《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只规定了执业的纪律责任和刑事责任。
89.法官李某的下列哪些行为违反了法官职业道德规范?()(2010年卷一多选第89题)A.庭审时,发现当事人高某聘请的律师赵某明显不负责任,提醒高某可另行委托律师钱某B.办案时,发现原告律师程某系自己高中同学,主动提出回避申请C.庭审前,向所办案件当事人委托的张律师指出某一证据效力不足D.讲座时,提出司法腐败主要是当事人行贿所致【答案】ACD【考点】法律职业道德规范【解读】选项A、C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1条规定,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切实做到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并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公正产生合理的怀疑。
选项B不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条规定,法官在审判活动中,除了应当自觉遵守法定回避制度外,如果认为自己审理某案件时可能引起公众对该案件公正裁判产生合理怀疑的,应当提出不宜审理该案件的请求。
选项D违反法官职业道德规范。
《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第38条规定,法官从事各种职务外活动,应当避免使公众对法官的公正司法和清正廉洁产生合理怀疑,避免影响法官职责的正常履行,避免对人民法院的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解析第一篇:2002-2010年司法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解析2002-2010年司法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5.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D.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答案:B 26.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B.在任何情况下,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C.在符合对外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D.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不能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答案:A 29.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
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A.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B.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D.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答案: D 30.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答案:D 31.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
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
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 32.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
[整理]2002-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证据部分:单选、多选、不定项、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证据部分(2010年)无(2009年)40.关于证据理论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传来证据有可能是直接证据B.诉讼中原告提出的证据都是本证,被告提出的证据都是反证C.证人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间接证据D.一个客观与合法的间接证据可以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证据的分类。
根据证据的来源不同将证据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而未经中间环节传播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经过中间环节辗转得来,非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的证据。
根据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如果是经过了中间环节碾转得来,但是单独可以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则该证据既是传来证据也是直接证据。
因此,A项正确。
根据证据与证明责任承担者的关系,将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
本证,是指在民事诉讼中负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自己所主张事实的证据;反证,是指没有证明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用于证明对方主张事实不真实的证据。
本证与反证与当事人在诉讼中是原告还是被告没有关系,而与证据是否承担证明责任的人提出有直接关系。
因此,B项错误。
证人所转述他人所见的案件事实都属于传来证据,传来证据也可能是直接证据,而非都属于间接证据。
因此,C项错误。
间接证据是指不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
根据间接证据的定义可知,间接证据本身就是不能单独、直接的证明案件主要事实,因此,无论什么样的简介证据都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因此,D项错误。
41.关于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证据交换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而进行,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决定而实施B.民事诉讼案件在开庭审理前,法院必须组织进行证据交换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后申请延长,但只能申请延长一次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未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的,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权再提交证据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举证时限和证据交换的相关知识点。
2010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0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2010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哪项是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A. 受教育的权利B. 服兵役的义务C. 纳税的义务D. 遵守法律的义务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的规定,公民享有包括受教育的权利在内的多项基本权利。
因此,正确答案是A。
BCD选项均为公民的基本义务,不属于基本权利范畴。
2.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是:A. 宪法B. 行政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部门规章解析:根据我国法律体系的层级结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所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因此,正确答案是A。
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未成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是:A. 赔偿责任B. 刑事责任C. 行政责任D. 民事责任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造成未成年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因此,正确答案是A。
4.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的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A. 只有被告人的供述,不能定罪B. 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C. 证人的证言必须书面形式提交D. 物证必须经过专家鉴定才能作为证据解析: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是定罪和量刑的基础。
只有被告人的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定罪。
因此,正确答案是A。
其他选项中,B项描述的是证据的庭审程序,C项和D项的说法并不全面,证据的形式和要求在法律中有具体规定。
5. 下列关于法律解释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A. 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B. 立法解释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C. 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进行D. 法律解释具有普遍约束力解析:法律解释分为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
司考真题破产法部分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商法》破产法部分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04年)23.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买卖合同,约定乙企业应于8月30日前交货,货到7日内甲企业付款。
同年8月10日,甲企业被法院依法宣告破产。
对该合同的处理,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由清算组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B.由甲企业自主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C.由债权人会议决定解除还是继续履行D.不得继续履行答案:A 【按照现在法律规定,本题无答案】解析:《破产法》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应当履行;但是,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管理人提供担保。
管理人不提供担保的,视为解除合同。
由此,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订立但是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而清算组、甲企业本身、债权人会议都无权决定,故本题无正确答案。
(2005)年33.甲煤矿拥有乙钢厂普通债权40万元,现乙钢厂被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甲煤矿尚欠乙钢厂20万元运费未付。
清算组预计破产清偿率为50%.甲煤矿要求抵销债务。
债权人会议各方为甲煤矿的债权发生争执。
下列哪一观点是正确的?A.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10万元破产债权B.甲煤矿可以抵销20万元债务,并于抵销后拥有20万元破产债权C.甲煤矿必须偿还20万元债务,并拥有40万元破产债权D.甲煤矿在抵销后无须偿还债务,也不拥有破产债权答案:B解析:因为新旧法律的规定不同,本题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来看,题干不甚明确,无法选择答案。
但是,这里需要注意《企业破产法》第40条的规定,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这里不是清算组,而是管理人)主张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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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0年司法考试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010年)10.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
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
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0题)A.属于行使抵押权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C.属于行使留置权D.属于自助行为【答案】C【考点】留置权【解析】《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法律对企业之间的留置规定较为宽松,不要求留置的动产和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因此本题应选C.14.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
还约定,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
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
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2010年卷三单选第14题)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答案】B【考点】定金【解析】《担保法解释》第116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2009年)7.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A.专利权B.应收账款债权C.可以转让的股权D.房屋所有权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权利质权。
《物权法》第223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和主观题2009-11-6 15:8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三、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98.关于聘任制公务员,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8题)A.某县保密局聘任两名负责保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员B.某县财政局与所聘任的一名精算师实行协议工资制C.某市林业局聘任公务员的合同期限为十年D.某县公安局聘任网络管理员的合同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答案」B「考点」公务员「解析」选项A错误。
《公务员法》第95条规定,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前款所列职位涉及国家秘密的,不实行聘任制。
据此可知,涉及国家秘密的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选项B正确。
《公务员法》第98条第3款规定,聘任制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选项C错误。
《公务员法》第98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
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六个月。
据此可知,聘任合同期限为1-5年,不能为10年。
选项D错误。
《公务员法》第97条第2款规定,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据此可知,聘任合同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无需经上级机关批准。
99.张某通过房产经纪公司购买王某一套住房并办理了转让登记手续,后王某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登记行为。
行政诉讼过程中,王某又以张某为被告就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提起民事诉讼。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9题)A.本案行政诉讼中止,等待民事诉讼的判决结果B.法院可以决定民事与行政案件合并审理C.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应当判决驳回王某的行政诉讼请求D.如法院判决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应当判决确认转让登记行为合法「答案」A「考点」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衔接的问题「解析」选项A正确。
2002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详解
2002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试卷四一、(本题10分)李某长期在甲市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需要身份证的人的照片、住址等资料送交何某伪造。
何某伪造后,李某再交给购买者。
在此期间,李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办理手机入网手续并使用手机,造成电信资费损失三干余元。
为了防止司法人员的抓捕,李某一直将一把三角刮刀藏在内衣口袋中。
2001年4月下旬的一天晚上,李某在马路上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时,发现钱某孤身一人行走,便窜至其背后将其背包(内有价值2000元的财物)夺走后迅速逃跑。
钱某大声呼喊抓强盗。
适逢民警赵某经过此地,赵某将李某拦住。
此时李某掏出三角刮刀,朝赵某的腰部捅了一刀后逃离,致赵某重伤。
甲市公安机关抓获李某后,与李某居住地乙市公安机关联系,发现李某是因为在乙市使用信用卡透支1万元后,为逃避银行催收而逃至甲市的。
请结合上述案情,分析李某各行为的性质,并请说明理由。
【解析及参考答案】:本题考查刑法规定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诈骗罪、抢劫罪等知识。
(1)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是指违反国家有关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法规,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
本题中李某在行人较多的马路边询问行人是否需要身份证,然后将身份证送何某伪造,何某伪造后再由李某交给购买者。
李某和何某的分工和协作构成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共同犯罪。
(2)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一是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二是在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发生侵害他人财物的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第九条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2002-2010司考刑法不定项选择及主观题
2002-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解析——不定项选择题及主观题三、不定项选择题:(2010年)(一)甲、乙预谋修车后以假币骗付。
某日,甲、乙在某汽修厂修车后应付款4,850元,按照预谋甲将4,900元假币递给乙清点后交给修理厂职工丙,乙说:“修得不错,零钱不用找了”,甲、乙随即上车。
丙发现货币有假大叫“别走”,甲迅即启动驶向厂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
乙对甲说:“太危险,快停车”,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请回答91-94题。
(2010年卷二不定项第91-94题)91.甲、乙用假币支付修车费被识破后开车逃跑的行为应定的罪名是()。
A.持有、使用假币罪B.诈骗罪C.抢夺罪D.抢劫罪「答案」A「考点」持有、使用假币罪、抢劫罪「解析」甲乙使用假币支付修车款的行为,属于使用假币的行为。
甲乙二人在被识破使用假币后,开车逃跑并致使丙摔成重伤,因甲乙二人之前行为是使用假币,而非盗窃、诈骗、抢夺,因此即使存在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也不转化为抢劫罪。
92.对于丙的重伤,甲的罪过形式是()。
A.故意B.有目的的故意C.过失D.无认识的过失「答案」A「考点」犯罪主观要件「解析」本题中,在丙扑向甲车前风档,抓住雨刮器的情况下,甲仍然加速,致丙摔成重伤。
甲对于丙受伤害的结果是明知且持放任的态度。
因此甲的罪过形式为间接故意,而非过失。
93.关于致丙重伤的行为,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乙明确叫甲停车,可以成立犯罪中止B.甲、乙构成故意伤害的共同犯罪C.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应当负责D.乙没有实施共同伤害行为,不构成犯罪「答案」AB「考点」犯罪中止、共犯「解析」甲的行为超出了共同犯罪(使用假币)的故意,对于丙的重伤后果,乙不是共犯,乙不承担刑事责任。
乙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也就无所谓犯罪中止的问题。
94.对甲的定罪,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抢夺罪、故意伤害罪B.诈骗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C.持有、使用假币罪,交通肇事罪D.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答案」ABCD「考点」使用假币罪、故意伤害罪「解析」甲使用假币支付修车款,成立持有、使用假币罪。
新公司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
新公司法真题一、单项选择题(2005年)★23.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元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
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
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
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A.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B.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关承担连带责任C.应由刘、张各补交10万元,关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刘、关各补交10万元,张承担连带责任23、答案A考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定解析根据《公司法》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所以本题选A项。
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4.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A.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B.清算组成立次日,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发出公告,一周内全体债权人均申报了债权,随后清算组在报纸上又发布了一次最后公告C.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清算组发现设备贬值,变现收入只能够清偿75%的债务,遂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剩余债务转由股东甲负责偿还,清算继续进行D.在编制清算方案时,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决定将公司所有的职工住房优惠出售给职工,并允许以部分应付购房款抵销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4、答案A B考点公司的解散与清算解析根据《公司法》191条规定,清算组人员的组成情况之一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所以A正确;根据新新修订的《公司法》第186条第一款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完整版)公司法历年真题及答案
自考公司法试题目录全国2012 年 1 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全国2011 年10 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含答案)全国2011 年 1 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含答案)全国2010 年10 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卷(含答案)全国2010 年 1 月自考公司法试题(含答案)全国2009 年10 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含答案)全国2009 年 1 月自考公司法试题(含答案)全国2008 年10 月自考公司法试题(含答案)全国2008 年 1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答案)全国2007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答案)全国2007 年 1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2006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答案)全国2006 年 1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2005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答案)全国2005 年 1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2004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2003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2002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2001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含答案)全国2012年1月自学考试公司法试题1程代码:00227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行债券所筹资金的用途,应当用于( )A. 弥补公司亏损B. 董事会决定的用途C. 监事会同意的用途D.审批机关批准的用途2.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下列关于公司担保决定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B. 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C. 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3. 依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应当由( )A. 股东会选举产生B. 董事会选举产生C. 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D.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选举产生4. 按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一人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 )A. 一人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B. 一人公司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C. 一人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D. —人公司股东必须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5.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表决程序,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A.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B. 董事会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C. 若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任一股东代为出席D.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6. 大丰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下列不属于普通破产债权的是( )A. 债权人英杰公司因参加破产程序而花费掉的1万元律师费B. 在破产宣告时,大丰公司欠浦发公司尚未到期货款5 万元C. 大丰公司拖欠的本公司职工的工资20万元D. 大丰公司拖欠的当地税务局税款5万元7.1892 年,世界上第一部《有限责任公司法》诞生在( )A. 美国B. 英国C. 法国D. 德国8. 甲股份有限公司与乙有限责任公司准备实施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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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2010年司法考试公司法历年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25.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D.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答案:B26.甲、乙、丙为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现甲欲对外转让其股份,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A.甲必须就此事书面通知乙、丙并征求其意见B.在任何情况下,乙、丙均享有优先购买权C.在符合对外转让条件的情况下,受让人应当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公司D.未经工商变更登记,受让人不能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答案:A29.甲股份公司成立后,董事会对公司设立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何承担发生了分歧。
下列哪一项费用应当由发起人承担?A.发起人蒋某因公司设立事务而发生的宴请费用B.发起人李某就自己出资部分所产生的验资费用C.发起人钟某为论证公司要开发的项目而产生的调研费用D.发起人缪某值班时乱扔烟头将公司筹备组租用的房屋烧毁,筹备组为此向房主支付的5万元赔偿金答案:D30.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可以以自己的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关于担保的表述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公司经理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B.公司董事长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客户提供担保C.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D.公司股东会可以决定为本公司的股东提供担保答案:D31.甲公司出资20万元、乙公司出资10万元共同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
丁公司系甲公司的子公司。
在丙公司经营过程中,甲公司多次利用其股东地位通过公司决议让丙公司以高于市场同等水平的价格从丁公司进货,致使丙公司产品因成本过高而严重滞销,造成公司亏损。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丁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B.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C.甲公司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丁公司、甲公司共同对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答案:C32.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答案:B25.王某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他人担保。
陈某系甲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和董事长,是王某多年好友。
王某求助于陈某,希望得到甲公司的担保。
甲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对外担保须经股东会决议。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不能为王某提供担保,因为陈某不能向甲公司提供反担保B.甲公司不得为王某提供担保,因为公司法禁止公司为个人担保C.甲公司可以为王某提供担保,但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D.甲公司可以为王某提供担保,但陈某不得参加股东会表决答案:C26.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由于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不满,想通过查阅公司账簿去深入调查公司经营出现的问题。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张某必须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B.公司有权以可能会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张某的查账申请C.若张某聘请专业机构人员帮助查阅账簿,公司不得拒绝答案:C27.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该公司年终召开董事会研究公司财务问题。
在该董事会的决议内容中,下列哪一项是不合法的?A.鉴于公司历年的法定公积金已达300万元,决定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B.鉴于公司连年赢利,决定本年度税后利润依公司章程全部由股东按持股比例分配C.为扩大生产,将该公司历年的法定公积金全部用于转增股本D.公司合法转增部分的股本由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无偿取得答案:C28.甲公司因经营难以为继,决定处置资产后歇业。
乙公司得知后经与甲公司协商,以承担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和安置甲公司职工为条件,取得了甲公司的全部资产。
甲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但甲公司的债权人周某尚有20万元未获清偿。
关于该笔债务的承担,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公司合并了甲公司,该债务应由乙公司承担B.甲公司未经清算即注销,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承担C.公司登记机关允许甲公司不经清算注销,应对周某承担赔偿责任D.该债务应由甲公司股东和乙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答案:A29.祥云公司欲与某外国公司设立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就相关事项咨询律师。
关于律师所作的咨询意见,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自审批部门批准之日起成立B.合营企业章程中可以约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C.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由中国境内的任何一家仲裁机构作为双方争议的解决机构D.合营企业合同可以约定不以出资比例分配企业利润答案:C25.某国有企业拟改制为公司。
除5个法人股东作为发起人外,拟将企业的190名员工都作为改制后公司的股东,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作为公司设立后的全部股东。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该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应当选择下列哪种方式?A.可将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出资并拥有股份B.可将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由上述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以发起方式设立C.企业员工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该企业如果进行公司制改革,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方式进行D.经批准可以突破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人数的限制,公司形式仍然可为有限责任公司答案:B解析:《公司法》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由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多不超过50人,最少须有一人,所以选项A、D不能选。
第78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
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79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由此,选项B的表述是正确的。
第143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由此可以推断出,企业职工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所以C是错误的,不能选。
26.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一项专利出资。
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该专利技术。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使用B.甲认为丙如果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向徽南公司支付费用C.丙认为自己可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D.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意答案:B示反对,但又不愿意购买该股份。
乙便与丁签订了一份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丁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支付给乙。
此时甲表示愿以同等价格购买,只是要求分期付款。
对此各方发生了争议。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甲最初表示不愿意购买即应视为同意转让B.甲后来表示愿意购买,则乙只能将股份转让给甲,因为甲享有优先购买权C.乙与丁之间的股份转让协议有效D.如果甲丙都行使优先购买权,就购买比例而言,如双方协商不成,则双方应按照2∶1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答案:B31.张某打算自己投资设立一企业从事商贸业务。
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从事商贸业务B.张某可以设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从事商贸业务C.如果张某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该企业不能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D.如果张某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再入伙普通合伙企业考点:答案:C24.王某依公司法设立了以其一人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存续期间,王某实施的下列哪一行为违反公司法的规定?A.决定由其本人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公司经理B.决定公司不设立监事会,仅由其亲戚张某担任公司监事C.决定用公司资本的一部分投资另一公司,但未作书面记载D.未召开任何会议,自作主张制定公司经营计划答案:C25.杨某持有甲有限责任公司10%的股权,该公司未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杨某发现公司执行董事何某(持有该公司90%股权)将公司产品低价出售给其妻开办的公司,遂书面向公司监事姜某反映。
姜某出于私情未予过问。
杨某应当如何保护公司和自己的合法利益?A.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解除何某的执行董事职务B.请求公司以合理的价格收回自己的股份C.以公司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D.以自己的名义对何某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答案:D26.甲上市公司在成立6个月时召开股东大会,该次股东大会通过的下列决议中哪项符合法律规定?A.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可以随时转让B.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即日起可以对外转让C.公司收回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用于未来1年内奖励本公司职工D.决定与乙公司联合开发房地产,并要求乙公司以其持有的甲公司股份作为履行合同的质押担保答案:C32.汪某与李某拟设立一注册资本为5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汪某出资60%,李某出资40%.在他们拟订的公司章程中,下列哪项条款是不合法的?A.公司不设董事会,公司的法人代表由公司经理担任B.公司不设监事会,公司的执行监事由股东汪某担任C.公司利润在弥补上一年度亏损并提取公积金后,由股东平均分配D.公司经营期限届满前,股东不得要求解散公司答案:D34.下列关于公司分类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一人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B.上市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C.非上市股份公司是资合为主兼具人合性质的公司D.有限责任公司是以人合为主兼具资合性质的公司23.刘、关、张约定各出资40万设立甲有限公司,因刘只有20万元,遂与张约定由张为其垫付出资20万元。
公司设立时,张以价值40万元的房屋评估为60万元骗得验资。
后债权人发现甲公司注册资本不实。
甲公司欠缴的20万元出资应如何补交?A.应由刘补交20万元,张、关承担连带责任B.应由张补交20万元,刘、关承担连带责任C.应由刘、张各补交10万元,关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刘、关各补交10万元,张承担连带责任答案:A24.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定解散该公司,其后股东会、清算组所为的下列哪一行为不违反我国法律的规定?A.股东会选派股东甲、股东乙和股东丙组成清算组,未采纳股东丁提出吸收一名律师参加清算组的建议B.清算组成立次日,将公司解散一事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发出公告,一周内全体债权人均申报了债权,随后清算组在报纸上又发布了一次最后公告C.在清理公司财产过程中,清算组发现设备贬值,变现收入只能够清偿75%的债务,遂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剩余债务转由股东甲负责偿还,清算继续进行D.在编制清算方案时,清算组经职代会同意,决定将公司所有的职工住房优惠出售给职工,并允许以部分应付购房款抵销公司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