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职业分类与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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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团体标准
T/IAC 0002-2016
商业保险职业分类与代码
Classification and codes for occupations of commercial insurance
文本稿次选择
2016-11-21发布 2016-11-21实施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发布
ICS 03.060 A11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术语和定义 (1)
3 职业分类原则 (1)
4 职业分类及编码方法 (1)
5 职业分类与代码 (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人寿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莹、金国文、于鸿江、颜瑜、周飞、郝晓丽、贾保珊、张洋、陈祥纯、彭情、骆玫、卢志军、于丁宁、王晶、李宁。
商业保险职业分类与代码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商业保险中使用的职业分类结构、类别及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保险行业按职业分类开展的各种普查、调查统计、风险评估和信息系统建设等。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职业 occupation
从业人员为获取主要生活来源所从事的社会性工作的类别。
[GB/T6565-2015,定义2.1]
3 职业分类原则
按从业人员所从事工作性质的相似性进行职业分类。
示例1:“会计专业人员”属于金融服务行业,与其所在企业所属行业无关;
示例2:不从事现场工作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属于“一般职业”大类中“企业单位人员”中类下“企业单位负责人”,而从事现场工作的人员则根据其现场工作内容确定职业。
对于同时从事两种及两种以上工作的人员,以其从事工作的风险类别作为判断标准,按照风险较高的工作作为其职业。
4 职业分类及编码方法
4.1 职业分类
职业划分为20个大类、262个中类和1844个小类。
其中20个大类的排列顺序及名称如下:
第一大类:一般职业人员
第二大类:农牧渔业人员
第三大类:木材森林业人员
第四大类:地质矿产业人员
第五大类:制造业人员
第六大类:建筑工程业人员
第七大类:交通运输业人员
第八大类:卫生保健业人员
第九大类:文教行业人员
第十大类:公共事业人员
第十一大类:文化娱乐业人员
第十二大类:新闻出版广告业人员
第十三大类:餐饮业人员
第十四大类:一般商业人员
第十五大类:金融与服务业人员
第十六大类:计算机与互联网业人员
第十七大类:司法治安人员
第十八大类:军人
第十九大类:体育专业人员
第二十大类:自由职业者和无业人员
4.2 代码结构
本标准采用7位数字层次码,第1、2位代码表示大类,第3、4位代码表示中类,第5、6、7位代码表示小类,见图1。
×× ××× ××
第5、6、7位代码表示小类
第3、4位代码表示中类
第1、2位代码表示大类
图1商业保险职业分类的代码结构
5 职业分类与代码
职业分类与代码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