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号型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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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服装标准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家号型标准,为保证市场销售不受影响,现对公司服装号型标准做出如
下调整,请所有相关部门按此新标准执行。
1、国家号型标准:从2010年春款开始:吊牌贴纸号型与烟治唛号型更改如下:
①女上装:服装号型如:160/84A S 更改为160/84A (S)
165/88A M更改为165/88A (M)
170/92A L更改为170/92A (L)
女下装:服装号型如:160/68A S更改为160/68A (S)
165/72A M更改为165/72A (M)
170/76A L更改为170/76A (L)
②男上装:服装号型如:170/105A M 更改为170/92A (M)
(注意:男装上装号型之前都是不正确的,要立即执行更改正确的)男下装:
服装号型如:170/80A M 更改为170/80A (M)注意:公司统一号型标准为:
身高-胸围-腰围跳码按照5:4
2、国家号型的标准如下:GB/T1335.1,GB/T1335.2,GB/T6411.
a. GB/T1335.1(男装)是身高以5cm跳码,胸围4cm跳码,腰围以4cm,2cm跳码
b. GB/T1335.2(女装)是身高以5cm跳码,胸围4cm跳码,腰围以4cm,2cm跳码
c. GB/T6411.(毛衫与工艺衫)只需标胸围尺寸,规格从5cm开始跳码.
3、毛衫规格只允许标胸围尺寸:国家执行标准单位为cm
1》成份含30%以下的毛衣执行标准为:FZ/T73005-2002
2》成份含30%以上的毛衣执行标准为:FZ/T73018-2002(按照制单尺寸定规格,
注意尾数要保留0和5,5和0,0和0或者5和5都可以)
例如:1》普通毛衫按实际制单尺寸标规格:
例如:规格:100-105(cm)(S),105-110(cm)(M),110-115(cm)(L)
2》1.紧身弹力大的按照实际制单尺寸至人体适穿尺寸来定规格:
例如:规格:80~90(cm)(M),75-90(cm)(M)(备注:跳码在5cm-15cm之间都
可以);
3》针织工艺衫没有含毛成份的国家执行标准为:FZ/T73010-2008
3>1.普通工艺衫按照适穿人体的胸围尺寸标规格:
例如:规格:85(cm)(S),90(cm)(M),95(cm)(L)
3>2.弹力纤维的或者特殊设计的照实际制单尺寸至人体适穿尺寸来定规格:
例如:规格80-85(cm)(S),85-90(cm)(M),90-95(cm)(L),注意单位字母都要小写,(注意尾数要保留0和5,5和0,0和0,5和5都可以)。
(备注:以上三种毛衫的执行标准,不需要烟治唛,规格直接标注在吊牌和洗水唛上,注意吊牌同洗水唛标注要一致)
4、国际号型标准为:S,M,L码,出口的衣服就必顺按此标准,但我国标准没有涉及S,M,L码,只属内叫法,所以要标注S,M,L码,必须加( )来补充说明;
5、水洗整理服装:国家执行标准为:GB/T22700-2008(其中包括成品、半成品或所用面料经过石磨洗、砂洗、酶(酵)洗、漂洗、雪花洗、免烫洗等用此执行标准,在吊牌贴纸品名上要注明:(备注:其中不包括面料普洗、成衣普洗与牛仔服装);例如:品名:连帽上衣(石磨洗);
6、○1、服装、饰品规格单位cm与mm两大类;纺织类的规格单位为cm;(其中包括针织帽、缝制帽、领带、围巾等等);
○2、服饰轻工类的规格单位为mm;(其中包括皮带、背包等等)
(备注:皮带、围巾、领带要标注长*宽;背包要标注长*宽*高);
○3、帽子规格如是不可调节的就标净尺寸,也就是适戴尺寸;例如56cm(F);如是可调节的就标注至调节位至最大尺寸,例如:54-56cm(F)
★特别注明:号型是指身高,胸围与腰围。号是指身高,型是指人体的净胸围与净腰围,若是没有要求标号型的就直接标规格.备注:若是标规格的则不需要订烟治唛,规格直接标注在吊牌和洗水唛上,注意吊牌同洗水唛标注要一致.
▲注明:之前的库存烟治唛如有办法补救加()来补充说明,就可以在市场上销售。否则不可以再使用。
※注明:吊牌上的服装类别要严格按照质检局的检验结果报告,由甲醇、PH值含量来确定是B类产品还是C类产品。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2009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