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_REDUCED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I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炼钢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 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排放控 制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以转炉、 电炉为主要冶炼设备的炼钢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 核、 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也适用于 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不适用于评价高合金钢等特殊钢种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注日期的版本适 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456 GB 21256 GB 28664 GB 32050 GB 50632 GB/T 24001 GB/T 2333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电弧炉冶炼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2
4 评价指标体系 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内容见表 1~表 2。
3
表 1 转炉炼钢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要求表
一级指标 指标项 权重值 序号 1 2 3 指标项 转炉公称容量,t 炉衬寿命,炉 转炉煤气净化装置 分权重值 0.20 0.08 0.20 二级指标 Ⅰ级基准值 (1.0) 200 t 以上转炉配置率≥60% ≥15000 采用干法除尘技术 Ⅱ级基准值 (0.8) 150 t 以上转炉配置率≥60% ≥13000 采用改进型湿法除尘技术 配备转炉一次烟气、二次烟气除 尘设施;铁水预处理、炉外精炼 装置、上料系统设有除尘设施 Ⅲ级基准值 (0.6) 100t 以上转炉配置率 100% ≥10000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炼焦)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钢铁行业(炼焦)清洁生产指标要求一、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1 采样本标准所涉及的各项指标均采用炼焦行业和环境保护专业最常用的指标,易于理解和执行。
本标准的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废气和废水污染物产生指标均指末端处理之前的指标。
所有指标均按采 样次数的实测数据进行平均。
2 统计与计算企业的原材料、新鲜水及能源使用量、产品产量、工序能耗、焦炉煤气利用率、吨焦耗热量等均以法定月报表或者年报表为准。
各项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①温度系数MA M A M K 2)()(焦机均-+-=式中:K 均——均匀系数;M ——焦炉燃烧室数(除去检修炉和缓冲炉);A 机——机侧测温火道的温度超过平均温度±20℃(边炉±30℃)的个数; A 焦——焦侧测温火道的温度超过平均温度±20℃(边炉±30℃)的个数;NA A N K 2)(2'‘焦机+-=式中:K 安——安定系数;N ——每昼夜直行温度测定的次数;'A——机侧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所规定的温度标准偏差超过±7℃的次数;机‘A——焦侧平均温度与加热制度所规定的温度标准偏差超过±7℃的次数。
焦②推焦系数执计总K K K ⨯=m a m K 1-=计 na n K 2-=执 式中:K 总——总推焦系数;K 计——计划推焦均匀系数; K 执——执行推焦均匀系数;m ——本班计划规定的推焦炉数;a 1——本班计划结焦时间与规定结焦时间相差±5min 以上的炉数; a 2——本班计划推焦时间与规定推焦时间相差±5min 以上的炉数; n ——本班实际出炉数 ③冒烟率%100%⨯=运行的炉门个数冒烟的炉门个数)炉门冒烟率(装煤孔、上升管冒烟率含义同上。
④吨焦耗干精煤量、吨焦耗新鲜水量、吨焦耗电量、吨焦耗蒸汽量)年(本季)焦炭产量(耗干精煤量年(本季)生产焦炭消焦)吨焦耗干精煤量(t t t t )(/=)年(本季)焦炭产量(耗新鲜水量年(本季)生产焦炭消焦)吨焦耗新鲜水量(t m t m )(/33=)年(本季)焦炭产量()电总量(年(本季)生产焦炭耗焦)吨焦耗电量(t h kw t h kw ⋅=⋅/)年(本季)焦炭产量()耗的蒸汽总量(年(本季)生产焦炭消焦)吨焦耗蒸汽量(t t t t =/⑤焦化工序能耗TRE Q I -+-=工序耗能式中:T ——焦炭产量,t ;I ——原料煤折热量,kg (标煤); Q ——焦化产品折热量,kg (标煤); E ——加工能耗折热量,kg (标煤); R ——余热回收折热量,kg (标煤)。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目录前言 (1)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2)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2)3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7)4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11)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1)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3)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13)4.4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14)5 指标解释 (14)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钢铁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由烧结、焦化、炼铁、炼钢以及轧钢等各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由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业。
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烧结)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一、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 清洁生产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 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 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2 烧结工艺指含铁原料加入熔剂和固体燃料,按要求的比例配合、加水混合制粒后,平铺在烧结机 台车上,经点火抽风烧结成块的过程。
3 小球烧结指将混合料制成大于3mm 占75%以上的小球进行烧结的方法。
4 烧结厚料层操作指通过提高铺在烧结台车上的混合料层的厚度,提高烧结矿强度,降低固体燃料消耗的 操作工艺。
5 低温烧结工艺指以较低的温度烧结,产生一种强度高、还原性好的针状铁酸钙为主要粘结相的烧结方法。
6 烧结铺底料指在烧结机上铺上混合料之前先铺上的一层垫底料。
7 生产取水量指生产每吨合格成品矿需要的新水取水量。
8 烧结矿显热回收指对烧结矿在冷却机高温段废气的热量进行回收利用的工艺。
9 转鼓指数指试样在专用的转鼓内进行测试后,所得粒度大于规定标准的试样重量占试样总重量的 百分比。
10 水重复利用率指烧结工序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的百分比。
二、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1 采样本标准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2 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 2.1 除尘设备同步运行率设备除尘运行H H R式中:运行R ――除尘设备同步运行率,这里所指的除尘设备包括从原燃料破碎、配料、混合、烧结机头、烧结机尾、整粒、转运等工序配套的除尘系统,应对各除尘设备分别统计,%;除尘H ――除尘设备运行小时数,h ; 设备H ――主体设备运行小时数,h 。
2.2 烧结工序能耗合格单位I E E E RS -=式中:E 单位――烧结工序能耗,kgce/t ;E S ――烧结工序消耗的各种能源的折标准煤量总和,不包括烧结机机头脱硫工序耗用 能源量,kgce ;E R ――烧结工序回收的二次能源量折标准煤量,kgce ;I 合格――合格成品烧结矿生产量,t ; 其中:电力折标系数采用 0.1229 kgce/kW ·h 。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HJ_T 318-2006)
污染物排放量
( ) kg / t
=
污染物年排放量 (kg) 钢材年产量 (t)
b
=
G
- G
W
×
100%
式 中 : b ——— 板 材 成 材 率 ,% ;
G———原料重量,t;
W———各种原因造成的金属损失量,t。
55 生产水复用率
R
=
Vr Vr + Vi
× 100%
式中: R ———生产水复用率,% ;
管理 手 册、程 序 文 件 及 —储 运 系 统 污 染 控 制 程序
作业文件齐备
制度;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污 染 事 故 的 应 急
程序;
—环 境 管 理 记 录 和
台账
6 相关方环境管理
—原 材 料 供 应 方 的
管理;
—原 材 料 供 应 方 的 管
—协 作 方、服 务 方 的 理程序
管理程序
ⅲ
HJ / T 318 2006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 (中厚板轧钢)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行业 (中厚板轧钢)企业的清洁生产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行业 (中厚板轧钢)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
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当下列标准被修订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的环境管理程序;
进行 了 审 核,并 全 部 实 —开 工 及 停 工 检 修 时 —新、改、扩 建 项 目
施了无、低费方案。按 的环境管理程序; 管理及验收程序;
照 GB/ T 24001 建 立 并 运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标准(炼钢)
1. 每个生产工序要有 1. 每个生产工序要有
操作规程,对重点岗位 操作规程,对重点岗位
要有作业指导书;易造 要有作业指导书;生产
成污染的设备和废物 工序能分级考核
5. 生产过程环境管理
按照《钢铁企业清洁生产 审核指南》的要求进行了 审核;按照 GB/T24001 建 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 体系,环境管理手册、程 序文件及作业文件齐备
4.2 指标要求
钢铁行业(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见表 1 和表 2。
表 1 钢铁行业炼钢企业转炉炼钢清洁生产指标要求
清洁生产指标等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
1.炉衬寿命(炉)
≥15000
≥13000
≥10000
2.溅渣护炉 3.余能回收装置
4.自动化控制
采用溅渣护炉工艺技术
配置有煤气与蒸汽回收装置,配置率达 100%
配备有齐全的除尘装置 除尘设备同步运行率达 100%
1.钢铁料消耗(kg/t) 2.废钢预处理 3.生产取水量(m3/t)
≤1060
≤1080
≤1086
对带有涂层及含氯物质的废钢原料进行预处理,以减少二恶英物质的产生
≤2.0
≤2.5
≤3.0
4.水重复利用率(%) 5.氧气消耗(m3/t)
6.工序能耗(kgce/t) 7.煤气和蒸汽回收量 (kgce/t) 三、产品指标
环 境 保 护 部 发布
目次
HJ/T 428-2008
前言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3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6 标准的实施................................................................. 8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87163c64-7165-11ec-b783-7cb59b590d7d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促进钢铁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根据综合评价得分,指标体系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先进清洁生产企业”和代表国内总体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两个层次。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该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起草。
该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1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该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烧结、炼焦、炼铁、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以及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业。
2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测性,将该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定性评价指标主要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政策选择,资源环境保护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对企业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清洁生产的情况进行定性评估。
定量指标和定性指标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
一级指标为普适性、概括性的指标,二级指标为反映钢铁企业清洁生产各方面具有代表性的、内容具体、易于评价考核的指标。
考虑到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短流程生产企业在生产工艺和工艺流程上的差异,该评价指标体系根据这两类企业的实际生产特点,在二级指标的内容、评价基准值和权重值的设置上存在一定差异,使其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钢铁行业(钢延压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4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指标体系 (3)5 评价方法 (10)6 计算方法与数据采集 (11)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钢铁生产企业钢压延加工工序及钢压延加工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钢压延加工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本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起草人:吕杰、杨奕、程茉莉、董博、陈剑、李艳萍、姜琪、杨宝玉、吴礼云、刘玉忠、赵若楠、张青玲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钢压延加工工序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热压延部分适用于生产钢材产品品种为普碳钢的中厚板、棒线材、热轧薄板产品的热压延加工工序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本指标体系冷压延部分适用于工作辊辊身长度大于900mm,3mm 以下厚度的冷轧板产品以及热镀锌(不含彩涂、不锈钢、电工钢)产品的冷压延加工工序(含酸轧、退火、热镀锌加工工序)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管理、环保领跑者等环境管理制度。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目录前言 (1)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 (2)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 (2)3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评价基准值及权重值 (7)4 钢铁企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方法 (11)4.1 定量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1)4.2 定性评价指标的考核评分计算 (13)4.3 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的考核评分计算 (13)4.4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企业的评定 (14)5 指标解释 (14)前言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钢铁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用于评价钢铁企业的清洁生产水平,作为创建清洁生产先进企业的主要依据,并为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指导。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两级,即代表国内先进水平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和代表国内一般水平的“清洁生产企业”。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每3~5年修订一次。
本指标体系由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起草。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本指标体系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1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适用范围本评价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包括由烧结、焦化、炼铁、炼钢以及轧钢等各主要工序组成的长流程生产企业和由电炉炼钢、轧钢等主要工序组成的短流程生产企业。
2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结构根据清洁生产的原则要求和指标的可度量性,本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定量评价和定性要求两大部分。
定量评价指标选取了有代表性的、能反映“节能”、“降耗”、“减污”和“增效”等有关清洁生产最终目标的指标,建立评价模式。
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实际达到值、评价基准值和指标的权重值进行计算和评分,综合考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状况和企业清洁生产程度。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3
HJ/T xx-2004
机发电 可回收高炉鼓风机所需能量的 30%左右 实际上回收了原来在减压阀 门中泄失的能量 3.7 焦比
炉外精炼比是指经过炉外精炼 二次冶金 工艺处理的合格钢产量占合格钢 总产量的百分比 3.21 电炉钢冶炼电耗
电炉钢冶炼电耗是指每炼一吨电炉钢在实际冶炼过程中所消耗的电量 4 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共给出了钢铁行业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 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 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 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各级指标的具体数值见表 1 和表 2
2.0
4.0
5. SO2 排放量 kg/t 钢
1.0
a. 烧结机头
2.0
2.5
6. SO2 kg/t 产品
0.7
产 7. 烟尘 kg/t 产品
2.0
生 b. 高炉出铁场
指 8. 烟尘 kg/t 铁
2.0
标 c. 炼钢
1.5
3.0
3.0
4.0
2.5
3.0
9. 转炉废水量 m3/t 钢
17
20
25
10. 连铸废水量 m3/t 钢
合格钢材生产量占钢材总检验量的百分比 是反映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技术操 作和管理工作质量的指标 3.19 钢材质量等级品率
钢材质量等级品率是反映我国钢铁行业产品质量水平及变化情况的指标 它 是钢材优等品产量 一等品产量 合格品产量分别乘以其各自加权系数 1.5 1.0 0.5 再相加求和后 与报告期总产量的百分比 3.20 炉外精炼比
清洁生产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清洁生产指标
钢铁行业(中厚板轧钢)清洁生产指标一、定义1 清洁生产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2 中厚板轧钢中厚板轧钢是指以生产厚度为4mm~250mm 的板带钢产品为目的的轧钢生产工序。
3连铸坯热送热装指铸坯在400℃以上热状态下装入加热炉,而铸坯温度在650~1000℃时装入加热炉,节能效果最好。
4双预热蓄热燃烧指将燃烧器与蓄热体相结合,利用工业炉产生的高温废气,通过蓄热体将低热值高炉煤气、助燃空气预热到较高温度后再进行燃烧的技术。
5加热炉汽化冷却指利用加热炉产生的高温废气,通过换热器产生高温蒸汽以回收废气中的余热的技术。
6工序能耗工序能耗是指每生产1t 板材消耗的燃料、电力等能源介质及水、蒸汽等耗能工质共消耗的热量,单位GJ/t。
7生产取水量指企业生产全过程中,生产每吨钢需要的新水取水量。
包括企业自建或合建的取水设施、地区或城镇供水工程、发电厂尾水以及企业外购水量,不包括企业自取的海水、苦咸水和企业排出厂区的废水回用水。
8板材成材率 指合格板材产量占钢坯/锭总消耗量的百分比,其反映生产过程中原料的利用程度。
二、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本标准所设各项指标均采用钢铁行业和环境保护部门最常用的指标,易于理解和执行。
本标准的各项指标的采样和监测按照国家标准监测方法执行。
有关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2.1生产取水量QVi Vui =式中:V -生产每吨钢材取新水总量,m 3/t 。
Vi -在一定的计量时间内,企业在生产全过程中取生产新水量总和,m 3。
Q -在同一计量时间内,企业钢材产量,t 。
2.2工序能耗)钢材产量()回收的总热量()的总热量(消耗的燃料及耗能工质)工序耗能(t GJ GJ t GJ -=/因工艺、产品规格的不同,工序能耗值的相应修正,参见 YB9051。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高炉炼铁)》编制课题组二○○七年九月目次1 现状和发展趋势 (1)2 编制过程 (4)3 适用对象 (4)4 制订标准的依据和主要参考资料 (4)5 制订标准的方法和技术路线 (6)6 指标确定说明 (7)7 标准实施的可行性 (8)8 标准的实施建议 (9)9 标准反馈意见及处理说明 (9)《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高炉炼铁)》编制说明1 现状和发展趋势高炉炼铁是以烧结矿、球团矿为原料,与燃料焦炭和熔剂石灰石等按一定比例配料、称量后送往高炉炉顶布料,由热风炉向高炉炉缸鼓入热风助焦炭燃烧,炉内原、燃料在高温下熔化而逐渐下降;在炉料下降、煤气上升过程中,先后发生传热、还原、熔化、渗炭作用生成铁水;烧结矿等原料中的杂质与炉内熔剂结合生成渣液,当炉内铁水和渣液达到一定量时从高炉排出。
高炉渣采用水力冲渣,使其生成水渣;铁水送炼钢车间。
高炉炼铁生产主要工艺流程见图1。
烧结矿、块矿、球团矿焦炭石灰石白云石1.1炼铁工艺现状2006年全国生铁产量为4.0416万吨,比去年同期增长19.78%,高于钢产量的增幅(18.48%),保持了2005年以来全国生铁产量大幅度增长的态势。
但中国炼铁工业的现状是处于多种层次、不同生产结构,不同生产技术水平共同发展阶段。
全国有500多家炼铁企业,约有1100多座高炉,平均炉容580m3,仅为日本高炉平均炉容的七分之一。
全国大于1000m3以上容积的高炉只有110座,而大于300m3容积高炉只有370多座,大多数高炉的容积是属于应当淘汰的300m3容积以下,其产能在9980万吨/年。
在产量增长的同时,全国重点钢铁企业炼铁生产技术经济指标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1) 炼铁系统能耗在降低由于炼铁工艺的特点,其能源消耗占钢铁联合企业各工序(包括烧结、焦化、炼铁、转炉炼钢、轧钢)总能耗的63%,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钢铁炼铁清洁生产标准
指高炉冶炼每实产一吨生铁所产生的炉渣量。实产生铁总量是生铁合格产出量和出格生 铁量之和。 3.10 水重复利用率
指高炉炼铁工序重复利用水量与总用水量的百分比。 4 规范性技术要求 4.1 指标分级
本标准给出了钢铁行业高炉炼铁生产过程清洁生产水平的三级技术指标: 一级: 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级: 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三级: 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4.2 指标要求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指标要求见表 1。
≤2.4
7.水重复利用率
≥98
≥97
8.高炉冲渣水余热回收利用
宜采用该技术
9.高炉煤气放散率,%
0
≤5
≤8
三、产品指标
1.生铁合格率,%
100
≥99.9
四、污染物产生控制指标
1.烟粉尘排放量,kg/t
≤0.10
≤0.20
≤0.30
2.SO2 产生量,kg/t 3.废水排放量,m3/t
≤0.02
≤0.05 0
≤0.10
4.无组织排放源控制
对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粉尘浓度进行监测,并达到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5.渣铁比 kg/t
≤280
≤315
≤350
五、废物回收利用指标
1.高炉槽下采取焦丁回收措施 2.高炉渣回收利用率①,%
采用该技术 100
≥97.0
3.高炉瓦斯灰/泥回收利用率,%
100
≥99.0
3
HJ/T 427-2008
时的环境管理程 序; -新、改、扩建项目管 理及验收程序; -储运系统污染控制 制度;
2. 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其 中包括: -开停工及停工检修时的
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_REDUCED
本电子版内容如与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标准文本有出入,以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的文本为准。
HJHJ/T189-2006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Cleaner production standard2006–7–3 发布 2006–10–01 实施目次 (I) (1) (1) (1) (4) (4) (8) (10)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保护环境,为钢铁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可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和电炉钢厂(短流程)的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在达到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本标准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而制订,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每3~5年修订一次。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废物回收利用指标、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产品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项。
考虑到氮肥制造业的特点,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和我国钢铁行业生产特点,本标准对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指标定为生产工艺装备与技术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指标、产品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环境管理要求共6类,并根据钢铁生产长/短工艺流程分别确定每一类中的具体考核指标。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清洁生产中心、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7月3日批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和短流程电炉钢厂的总体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
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引言钢铁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之一,然而,由于其生产过程中大量的能源消耗和排放的废气、废水等问题,给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为了减少环境负荷,保护生态环境,钢铁行业需要制定清洁生产标准,通过技术和管理手段降低能耗和排放标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产品质量。
1. 清洁生产概述清洁生产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消耗和排放物的产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生产方式。
在钢铁行业中,清洁生产意味着减少能源消耗、降低排放物排放、优化产品结构,从而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清洁生产的重要性不仅在于环境保护,还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通过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管理手段,钢铁企业可以降低能耗和原材料消耗,减少废物产生,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2. 清洁生产标准的制定制定钢铁行业清洁生产标准是实施清洁生产的基础和前提。
制定清洁生产标准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2.1 界定清洁生产指标清洁生产指标包括能耗指标、排放物限值、资源利用效率等,需要根据钢铁行业的特点进行界定。
可以参考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标准,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制定具体指标。
2.2 制定技术要求制定清洁生产标准需要明确采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设备要求,以及技术改造的路径和实施时间表。
钢铁企业需要引入先进的清洁生产技术,如高效炼铁技术、废气处理技术等,对设备和生产过程进行改造和优化。
2.3 设置管理措施制定清洁生产标准还需要考虑管理措施,包括建立监测、评估、考核等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技能。
3. 清洁生产标准的实施制定清洁生产标准只是第一步,真正的关键在于标准的实施。
为了确保清洁生产标准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以下工作:3.1 制定实施方案制定清洁生产标准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责任分工和实施时间表。
同时,制定相应的监测和考核制度,确保标准的全面贯彻。
3.2 加强监测和评估建立清洁生产指标的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企业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持续改善。
2.《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二级指标 Ⅱ级基准值 (0.8) ≥20.0 ≥90.0 ≤0.9 ≥97.5 ≤0.2 ≤0.10 ≤0.30 0 ≤320 ≤0.5 100 100 配备余热回收装置并利用 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 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污染物许可排放量、二氧化碳排放量及能源消耗量满足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及污染事故防范措施,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50 ≤1.0 ≥99 ≥95 Ⅲ级基准值 (0.6) ≥15.0 ≥88.0 ≤1.2 ≥97.0 ≤0.3 ≤0.12 ≤0.38
前
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指导和 推动钢铁行业高炉炼铁工序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 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减少和避免污染物 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 “指标体系”) 。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指数总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三级, Ⅰ级代表国际清 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 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 、中 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本评价指标体系技术起草人:姜琪、李艳萍、熊樱、买帅、吕杰、杨奕、刘锟、杨宝玉、 吴礼云、张青玲、刘玉忠、张昕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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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指标项 权重值 序号 6 7 8 9 1 2 污染物排 放控制 0.15 3 4 5 1 资源综合 利用 2 0.10 3 4 1 清洁生产 管理 0.10 2 3 4 指标项 入炉料球团矿比 例,% 炼铁金属收得率,% 生产取水量,m3/t 水重复利用率,% 颗粒物排放量*,kg/t 二氧化硫排放量, kg/t 氮氧化物(以二氧化 氮计)排放量,kg/t 废水排放量,m3/t 渣铁比(干基),kg/t 高炉煤气放散率,% 高炉渣回收利用 率,% 高炉瓦斯灰/泥回收 利用率,% 高炉冲渣水余热回收 利用 产业政策符合性* 达标排放* 总量控制* 突发环境事件预防* 分权重值 0.03 0.06 0.14 0.08 0.27 0.13 0.13 0.20 0.27 0.40 0.30 0.20 0.10 0.15 0.15 0.15 0.15 ≤300 ≤0.2 100 100 Ⅰ级基准值 (1.0) ≥30.0 ≥95.0 ≤0.6 ≥98.0 ≤0.1 ≤0.06 ≤0.20
2-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解析
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发布目次前言 (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评价指标体系 (3)5 评价方法 (8)6 数据采集与计算方法 (9)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指导和推动钢铁行业高炉炼铁工序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钢铁行业(高炉炼铁)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指数总得分值将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分为三级,Ⅰ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北京京诚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冶金清洁生产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本指标体系规定了钢铁行业高炉炼铁生产工艺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
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五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行业高炉炼铁生产工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3456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50632 钢铁企业节能设计规范GB/T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23331 能源管理体系要求《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第3号公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正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第21号令)3 术语和定义《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所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