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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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标准及控制措施

为确保高质、高效完成项目审计工作,我们将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程序,认真贯彻执行质量三级控制规程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建立完善的工程咨询项目评价意见反馈制度,由业主填写评价意见表,对我们咨询成果的优劣、服务态度的好坏和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以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

一、建立健全合理的质量保证体系

1、组织控制体系

成立审计项目小组:由公司分管业务的副经理任项目组长,专门负责本项目的的组织协调工作,按专业分设电力、土建、安装、装饰等负责人,遇有问题由各专业负责人向项目组长汇报,项目组长统一与甲方沟通、统一工程审核方法、统一各类审核口径。实行三级复核制度,即审计人员→项目经理(一级复核)→部门经理(二级复核)→技术负责人(三级复核)。同时,根据基本建设审核的一般原则,制订了由委托单位、施工单位、审核单位三方共同签审意见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预(结)算审核定案表》,以进一步保证审核工作质量。

A、针对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着重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人力资源方面:选用企业内部优秀的项目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作为项目的

主审;

(2)在人员管理方面:采用项目经理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制,责权利分明;

(3)在项目管理方面:尽可能采用现场办公的方式,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4)在项目过程管理方面:选择切合实际的审核方法,制订严密的审核计划,认真做好审核的过程管理。

B、认真执行本公司制定的咨询项目质量“三级”控制规程,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控制责任制,保证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业主要求。

对于本工程咨询项目实行包括项目负责人初核(第一级控制)、部门负责人审核(第二级控制)、技术负责人审定(第三级控制)的三级质量控制程序。其中

(一)项目负责人初核(第一级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复核是否完成了客户委托的全部内容;

2)复核审计过程是否按程序进行,审计方法的运用是否恰当;

3)复核采用的定额、标准、价格、法规、政策是否正确;

4)复核底稿是否完整,表述是否清晰;

5)审计过程中形成的记录、纪要、取证等文件是否真实、有效和充分;

6)对咨询项目中出现的复杂事项、重大分歧、投资风险因素及对咨询结果有重大影

响的问题,工作底稿是否有说明,判断和结果是否正确,理由是否充分;

7)复核审计项目成果编制数据,审核调整的数据及其汇总表计算数据是否正确。

(二)部门负责人审核(第二级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审核下一级送审的全部工作底稿是否经过项目负责人详细复核签名;

2)审核项目负责人在书面意见书中提请审核的未决事项和重点问题,并提出处理

意见和理由;

3)审核项目负责人对工作底稿进行调整、纠正、补充是否恰当和准确;

4)对工程造价核增、核减调整给予重点审核;

5)审核项目负责人草拟的咨询报告书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要求,判断是否全面、

恰当,表述是否清晰、准确、依据和理由是否充分。

(三)技术负责人审定(第三级控制)主要内容:

1)审阅工作底稿是否经过第一级初核、第二级审核及其负责人签名;

2)对下一级提请审定的重大事项进行判断和做出处理意见;

3)从总体上审定咨询报告书中数据、结论、依据、语言表述是否准确、恰当,对

重大风险和复杂问题处理考虑全面、理由是否充足;

4)对某些难以决定的重大事项,可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讨论审定并报省、市定额备

案。

C、实行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负责制,其主要内容包括:

1)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法规及标准;

2)负责办理审计项目接受委托手续,签定委托合同,接受及验收委托方提供的审

计资料;

3)编制项目审计方案计划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

4)主持项目审计实施、协调,处理本项目的各方面的问题,对重大问题的处理应

事先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严格按照审计事项审批处理权限处理相关事务;

5)对承办项目的审计质量负责,严格进行质量自检。按规定需要保密的内容应实

施保密措施,严防泄密;

6)主持起草项目审计报告,负责审计报告的送达。将必须归还委托方和归档资料

及时整理,收集齐全,分别办理归还移交和归档手续。

2、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为保证审计质量针对工程的实际情况将采取不同的审核形式:

1)对施工资料不十分齐全的问题,将在审核中实行以“现场为中心”的审核方式,突出现场勘查、现场计量、现场核实,以弥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工程管理过程中反应在工程作业面上的部分缺憾所形成的基建工程投资差异;

2)对由于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水平偏低或非法分包,所造成的工程实际完成情况及洽商的完成情况与合同有些偏差的问题,将在审核中实行以“现场与竣工资料相结合”的审核方式,核实现场发生的工程量是否与竣工资料中的工程量相对应,以弥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工程管理过程中反应在工程资料方面上的缺憾所形成的基建工程投资差异;

3)对由于工程概算与工程结算,合同与洽商,定额与市场等方面的脱节所造成的偏差的问题,将在审核中实行以“合同、定额、市场”的审核方式,通过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定额及相关文件与市场实际相结合的审核方式,以弥补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工程造价方面对法律法规、造价管理体系及动态市场方面上的缺憾所形成的基建工程投资差异。

4)在审核过程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到“建设方利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及时向建设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协助建设方妥善处理好不利事项,使其对建设方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最小化。

3、审核方案:

本公司接受委托后,项目负责人按照建设部关于《基本建设工程预结算审核暂行办法》规定中的要求,组织审核,其实施程序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审核前整理

1)工程项目性质、类别、规模、承建方式的情况;

2)审核所需的相关资料的可获得性;

3)工程材料的供应方式;

4)工程价款结算情况;

5)工程项目现场施工条件;

6)建设期内工程预算定额、取费标准的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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