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设计合同(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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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合同编号:

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四川瑞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方(以下简称乙方):四川省兴发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及其它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瑞景南湖壹号售楼部”的室内装修及景观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瑞景南湖壹号售楼部

2.项目地点:眉山市东坡区

第二条、设计依据及设计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本工程相关建设批准文件。

4.甲方提供的项目书面设计任务书。

5设计范围:乙方进行瑞景南湖壹号售楼部一至三层,建筑面积约1935㎡。(三层暂不设计,后期需要时乙方免费设计)的室内装修设计、室内景观设计、设计构想、色彩搭配、家具选择、用料和装饰说明。

2.本合同设计和服务内容不包括建筑及结构加改、机电、空调、消防、音响、政府所需的专业报批报建等工作,该工作由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或其它顾问机构提供。

第三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文件及时限:

第四条、乙方设计服务内容、各阶段提交的成果要求,设计期限:

1.乙方就前述第二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工作内容进行之工作应尽力与甲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双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甲方本着对乙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乙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乙方担当本项目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乙方了解甲方建设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项目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乙方应本着节省项目甲方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 乙方应在甲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甲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乙方审验同意,以确保实施效果。

项目总设计时间安排计划

第一阶段-室内平面方案设计 5 日,2015年8月1日前完成。

第二阶段-效果图方案设计 8 日,2015年8月5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初步施工图设计 5 日,2015年8月15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深化施工图设计及室内陈列意向概念设计 5 日,2015年8月15日前完成。备注:

●上述时间不含国家法定节日时间;

●以上阶段设计时间,不含乙方提交每阶段成果后的甲方审核时间;乙方每阶段成果提

交甲方后,甲方须在48小时内汇总并反馈对设计的局部修改意见,乙方应全力及时

配合调整。以利甲方项目进度。

●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时间,乙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据实调整,但整个项目的各阶段服务

时间总和不得超过上述约定总时间。

乙方在各阶段向甲方提交的相关设计成果(范围、内容、要求)及对应的设计阶段和周期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室内平面方案设计

与甲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

1.提交成果:

1.1室内平面方案图(室内平面功能布置图,应能详细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平面家俱配置)和设计风格意向探讨。

2.提交形式:室内平面方案为A3幅面的平面打印白图2份;项目地汇报交流一次(1-2人,含往返2日内)。

3.提交时间:在乙方收到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和甲方支付的合同约定第一期款的启动资金后,次日起 2 日内提交第一阶段成果图。

第二阶段-效果图方案设计

1.效果图方案设计提交成果:主要空间效果图5张。

2.提交形式: 电子版效果图文件,项目地汇报交流一次(1-2人,含往返2日内)或电话沟通。

3.提交时间: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提交的第一阶段设计成果和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第二期款后次日起 10日内邮件提交的效果图方案设计成果。

第三阶段-初步设计

1.提交成果:

1.1封面

1.2图纸目录

1.3平面图:

?原始土建平面设计图

?平面布置图,包含功能及家具布置;

?天花造型布置图

?天花灯具及空调定位图:标明灯具的位置,风口位置等;

1.4立面展开图,主要功能区域的立面:明确表达墙面的造型、材料、颜色、尺寸。

2.提交形式:电子版图纸(PDF格式)电邮形式发送甲方。

3.提交时间: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提交的第二阶段设计成果后次日起 5 日内提供的电子版图纸。第四阶段------施工图设计及室内陈设意向概念设计

1.提交成果:

施工图设计提交成果内容:

1.1封面

1.2图纸目录

1.3设计总说明及特殊工程说明书

1.4施工工艺说明

1.5主要饰面材料说明

1.6平面图:

?原始土建平面设计图

?平面布置图,包含功能及家具布置;

?墙体放线图:标明墙体种类及放线尺寸;

?平面设计索引图:标明立面图索引标号;

?地面铺装图:标明铺地材料的材料编号及详尽尺寸,并注明铺设基准点与对缝原则;

?天花造型布置图:标明天花的材料、尺寸,标高;

?天花灯具及空调定位图:标明灯具的位置,风口位置等;

1.7立面展开图,每个功能区域的立面:明确表达所有墙面的造型、材料、颜色、尺寸、大样图索引标号,规格材料注明铺设基准点。

1.8复杂部位剖面详图

1.9标准详图(包括所有施工涉及的节点大样)

1.10复杂造型放样图

1.11需现场制作的固定家具详图

1.12项目室内给排水和强弱电施工图。

室内陈设意向概念设计提交成果:主要室内陈设意向图片。

备注:该设计为意向概念设计,仅作为甲方对项目室内陈列的风格参考、色调参考、款型参考,乙方不负责具体尺寸。

2.提交形式:乙方先提交PDF格式电子文件一份供甲方审批,在获得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提交装订成册的A3面施工图蓝图4份及电子文件,主要室内陈设意向图册1份,项目地施工图技术交底一次;

3.提交时间: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提交的第3阶段设计成果3日内提供PDF格式电子文件一份供甲方查阅,甲方书面确认乙方完成本阶段工作后3日内,乙方赴项目地提交装订成册的A3面施工图蓝图1份及电子档,主要室内陈设意向图册1份。

本合同服务范围不包括以下项目

●项目管理及合约管理

●建筑、结构、机电、暖通、空调、给排水、消防、专业舞台灯光及其它专业顾问设

●设计范围约定以外的景观设计

●固定装饰材料数量/工程量清单/工料测量/成本预算/甲方从供应商处采购的物件的数

量和尺寸

●艺术品顾问和采购

●图形设计服务(包括标识、制服、桌面用餐设备设计)

●专业摄影

●竣工图

●采购服务及所有工程用料的验收

●工地测量及制作测量图纸(所有原始尺寸资料由甲方以计算机绘图模式CAD提供)

●灯光、音响、声学和保安系统设计

●酒店电脑系统设计

●建筑及结构加改、机电、空调、消防、音响、政府所需的专业报批报建等工作,该

工作由甲方指定的供应商或其它顾问机构提供。与政府机关协商,政府所需的专业

报批报建工作(但须配合甲方此工作);

●厨房、洗衣房内部规划及设备配置设计

●酒吧吧台设备规划和配置设计

专业水景/喷泉/泳池的机电和设备系统设计(乙方只负责外观形式及饰面材料选型,设计&节点由其它专业顾问单位负责)

备注:如甲方需要, 乙方将能以单独,额外,部分或整体服务形式为上述这些专案提供设计服务,双方另行签订对应服务合同。

第五条、设计费计价方式、总价与付款方式

1.设计费合计16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拾陆万圆整);若甲方确认平面深化方案图后, 实际装饰设计范围另有增加, 甲乙双方按照补充协议另行增加设计费用计算。另行增加设计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和付款。

2.付款方式:

本合同工程设计费分三次付清,费用支付时间分别为: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定金64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肆仟元整)。第二次:乙方完成概念图、施工图设计,提交设计成果并经甲方审核确认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8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

第三次:工程竣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16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万陆仟元整)。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各阶段进度款时,双方款项往来应提供收据。

第六条、设计变更费用计算

在甲方书面确认乙方该阶段提交的设计成果后,若甲方提出要求变更该阶段设计方案,或变更合同约定设计任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规模、条件等),或因甲方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返工(变更)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增付设计费等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支付乙方已完成的阶段工作对应的设计费,已进入下一阶段工作的,甲方按该阶段费用全额计算支付。

第七条、双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指定作为项目协调员,代表甲方,并有权接收和确认乙方的相关图纸及文件。

2.乙方提交每阶段设计成果后,甲方须在3日内书面向乙方确认意见,若甲方未在3日内向乙方提交书面意见,则乙方可视为甲方已确认乙方阶段成果。

3.甲方须按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日期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4.甲方协调乙方与装饰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

5.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规范及标准进行设计;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工程范围内的咨询意见和相应的图纸修改;

7.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甲方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图纸交底,在交底过程中对于设计的问题,以会议纪要为准,会议纪要由甲、乙双方及施工单位签字后生效。

8.为确保设计思路有效执行,甲方有义务将采购部门提供的初选材料交由乙方精选定样、签认并封样存档,以避免设计效果的偏差与由于材料错定造成的较大经济损失。定样签认范围包括并不限于:装修表面材料、固定灯具(如筒灯、射灯)装饰吊灯、石材、面砖、墙纸、布艺、家具、装饰品等。

9.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并结合甲方设计意图,对本工程进行设计。

10.乙方交付阶段性设计成果后,须根据甲方书面审查意见对不超出合同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

11.乙方须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阶段性设计成果,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12.若乙方设计图纸违反国家规范,从而造成项目无法施工而必须停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损失赔偿,但赔偿总额不超过乙方收到的报酬总额(出现此类情况,甲方应在停工第一时间电话通知乙方,并电子邮件书面告知问题原委,以利乙方及时解决问题,若甲方未在事发当日通知乙方,则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1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项目相关技术资料及图纸,并对其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合同约定期限3天以内的,乙方有权相应延期提交阶段设计成果。

14.不论是甲方或乙方, 双方都不可在本合同生效起至本合同结束后的5年内直接或间接招募或雇用各自在履行本协议中与之接触的对方员工,除非一方已获得对方对这种聘用的书面同意,否则违约方将赔付对方本合同设计费总额的双倍金额赔偿。

15.双方对合作过程中知晓的对方商业机密负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泄露给第三人,否则,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6.乙方为本项目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选必须经甲方同意。设计过程中如

乙方提出更换设计人员需经甲方书面同意。

17.乙方应配合对设计文件修改及调整,以满足甲方设计要求及政府法规要求,直至甲方签字确认后定稿。但甲方需尊重乙方的专业经验和知识,给予乙方必要的设计时间,保质、保量完成设计任务。

18.乙方应做到开工前进行全面技术交底,施工期间乙方应及时解决有关设计技术方面的问题并在施工期间进行现场配合,并配合与消防、空调、水电等项目有关事宜,本协议范围内工程施工期间去现场协调解决问题次数不少于6次,(工期按2个月计算)。负责修正设计和变更工作,并承担设计技术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图纸与现场不符的地方,乙方有义务及时修改并出设计变更。

19.乙方应对本项目涉及到的主要装饰材料、后期家具、配饰等进行建议指导服务,力求保证设计要求和设计效果。

20.如若乙方所做施工图,在交付甲方后,甲方发现有未详尽的地方,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所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生效后,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的,按定金罚则处理。

2.乙方若未按期提交各阶段的设计成果,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该阶段应支付的合同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工作迟延10天以上,严重影响甲方项目进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3.甲方未支付或延期支付合同当期款项,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该阶段应支付的合同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改为:甲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设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推迟设计工作时间和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且设计周期顺延。

第九条、其它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须另行支付费用。

2.本合同约定设计期内乙方赴甲方项目地现场汇报和沟通6次

3.由于不可抗拒因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4.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6.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每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四川省青神县青竹建筑工程

代表人: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曹家巷分理处

账号:51001479038050090199

法定代表人:李诚

代表人: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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