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机构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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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XXXX有限公司

上海市轨道交通XX号线工程施工监理X标段

现场项目监理部

现场监理机构

工作制度

上海XXXX有限公司

上海市轨道交通XX号线工程施工监理X标段项目监理部

2016年5月

目录

1、旁站监理制度 (1)

2、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场监理工作制度 (1)

3、监理文件审核工作制度 (2)

4、图纸会审与变更设计工作制度 (2)

5、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执行制度 (3)

6、监理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4)

7、质量监控管理制度 (5)

8、监理通知管理制度 (5)

9、监理工作报审制度 (6)

10、设计交底制度 (6)

11、工程计划管理制度 (7)

12、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7)

13、监理平行检测管理制度 (8)

14、协助进行付款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程序)管理制度 (8)

15、工程进度款台帐管理制度 (8)

16、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9)

17、竣工验收及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 (10)

18、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制度 (11)

19、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11)

20、零星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11)

21、监理日志管理制度 (11)

现场监理机构工作制度

1、旁站监理制度

现场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必须对本工程施工期间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全过程连续旁站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旁站检查项目须在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中做出明确规定,并留下旁站记录。

2、主要建筑材料及设备进场监理工作制度

(1)材料申报

施工单位材料进场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报验表》并附有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核定后方可用于工程。

(2)材料复验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核定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如发现疑问时,要求施工单位应作出负责的解释,在监理认为确有必要进行复验时,由专业工程师填写材料复验单,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到指定的试验单位复验。另外,监理项目部还要对施工材料进行不定期的抽样检查。

(3)设备监理

主要设备订货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申报《工程材料/设备进场报验表》,经监理、设计、建设单位三方同意后方可订货。设备到货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报送出厂合格证及有关设备技术资料,经监理核定符合设计要求后方可用于工程。

(4)核定有关“施工试验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报送施工部位相应的“施工

试验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核定。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予以纠正。对已造成事实者,按质量问题处理程序办理。

3、监理文件审核工作制度

现场监理机构主要监理文件的编制审核审批制度如下表所列:

4、图纸会审与变更设计工作制度

(1)施工图会审应做好以下工作:

1)明确目的、做好准备。会审的目的是澄清疑点,消除设计缺

陷,提出优化建议,达到改善方案,使其经济合理的目的。

2)由建设单位主持,邀集施工、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接管使用单位派人参加,必要时请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参加,首先由设计人员介绍设计意图、工艺流程、技术标准,解答到会人员对施工图的质疑。

3)会审要点是工程设计是否符合经济合理、先进可靠原则;设计图纸能否满足需要;各部尺寸、标高是否明确无误;工种间,与既有构筑物间在施工中是否有矛盾。会审时要做好记录,会审后形成纪要或会审文件.经到会人员签字或盖章发给有关单位。现场监理机构要及时参加会议,了解情况,表明态度,督促会议纪要或文件的贯彻执行。

(2)变更设计应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掌握变更设计范围。变更设计指:经审定后的设计文件,自交出施工图起到工程竣工止,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变更与增、减。

2)变更设计的程序和分工。凡需变更设计应提出变更理由、技术经济比较资料,并填写变更设计申请,由提议单位项目总工或相关人员审查盖章后,报相关部门处理。由提议单位项目总工审查同意后,报监理部及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由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会同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必要时请地方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后决定。

5、监理实施细则编制执行制度

(1)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

1)本项目的监理实施细则将按专业及关键工序进行编制。

2)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编制完成。

3)监理实施细则在实施前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4)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

①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②与专业工程相关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③施工组织设计。

(2)监理实施细则的执行

1)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作为监理过程中的一个指导性文件。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应按照监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相应的监理工作。

2)监理实施细则在实施之前视需要向施工单位就等主要内容进行交底,以明确检验的划分,监理工作的程序及监理工作的停止点和见证点。

3)监理实施细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

6、监理工作记录管理制度

(1)基坑验槽

由施工单位填报验槽记录,自查复核通过后由设计,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共同现场检查签字。

(2)隐蔽工程记录及中间验收

分包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总施工单位复检,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将自检资料报送现场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自检资料后,在一般情况下,隐蔽工程24小时,中间验收48小时内进行抽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对于特殊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及时验收。

(3)试压记录

由施工单位组织试压,并做好记录,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并签字认证。

(4)调试记录

由施工单位填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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