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核:
2018年11月5日
目录
一、工程概况 (1)
二、测量工作依据 (2)
三、监理工作流程图 (3)
四、测量监理工作内容 (3)
五、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8)
测量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二、测量工作依据
1、《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2、《建筑施工测量规范》(DBJ01-21-95)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T8-97)
4、《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18)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2)
7、《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23)
8、工程监理合同、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等。
三、监理工作流程图
业主或设计交付测量依据
监理公司施工单位审查原始水准点和平面控制点
现场监理组测量放样报验
不合格
监理抽查、复测、检查
合格
准予施工
四、测量监理工作内容
㈠施工测量放线质量控制的重点
1、质量控制点
2、核查资料
⑴.工程定位测量记录
⑵.沉降观测记录(按规定层数和时间)
⑶.楼层放线记录
㈡控监控措施
1.施工前,监理应要求承包单位根据建筑平面、高度、环境条件编制“施工测量方案”,以保证施工测量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建筑物平面及高程控制网的选择和布置,或对控制点的标桩设置和管理应有较高要求,以保证这些控制网在结构施工过程中的稳定性,以保证达到结构施工精度的要求。
3.施工应经常注意测量建筑物的沉降差,如发现应及时调整其测量误差,以保证结构的最终竖向偏差在允许范围内。
4.建筑平面及高程控制网点的竖向及水平传递工作量比较大,这是施工的一个非常重要部分。精确合理布设和传递平面及高程网点,不但能在较大程度上使里面、平面的施工测量工作和建筑施工得以顺利进行,而且能保证达到建筑物所要求的测量精度和避免差错的出现。
5.针对测量控制要求,监理应做好以下工作:
⑴检查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和测量设备的检验证书;
⑵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测量方案,做到符合规范要求,可操作性强;
⑶平面控制网和标高控制点应认真复核;
⑷查验放线精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⑸检查施工控制网点、轴线控制桩、水准点的保护是否牢靠,标志是否明显。
6.结构施工测量限差要求
⑴建筑平面控制的控制网线,应包括建筑物的主轴线,其测距精度不低于1/10000,其测角精度不低于20″。
⑵建筑物竖向垂直度:层间垂直度≤3mm。全高垂直度≤3H/10000,且不大于15mm。
⑶建筑物标高控制网闭合差为:±5n mm(n为测站数)或±
5L mm(L为测线长度,以Km为单位) 。
⑷建筑物标高控制:楼层间≤±3 mm;总高≤±10mm。
7.基础工程施工阶段测量监理要点
⑴复核规划红线点,监理应协助业主与规划部门、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做好现场交接工作,并落实施工单位保护好桩位。
⑵复核建筑物定位放线,监理应到场复核并确认桩点。
⑶基础垫层浇筑后,落实土建单位在垫层上测定各建筑物轴线,做好边界线、墙宽线和桩位线等基础放线,确保建筑物未知的正确性。
8.主体工程施工阶段测量的监理要点
⑴建筑轴线控制,首先在±0.000层,要求施工单位全面校对
符合引至该层的轴线,要与原始点和起始方向完全一致,将建筑轮廓和各细部轴线弹在±层平面上,并报监理复查确认。
⑵首层轴线逐层向上检测,作为各楼层和结构竖向控制的依据。施工单位要预先确定施测方案,报监理审批后实施。应特别注意,竖向控制宜分段进行,以有效较少测量误差的积累。
⑶封顶时要施测建筑物全高的垂直偏差值,用作控制施工误差的资料。
⑷建筑标高控制,要做好±0.000水平高程点,一般要不舍2~3个,此高程点标志要牢固,使用方便,不易碰动。
⑸结构外墙、边柱向上竖向测量。至少要有三处向上引测,且应在建筑物的不同边上,以便相互校核和适应分层施工的需要。
⑹对已完的楼层,施工方要放墙柱上1m线,报监理复核,复核时误差不得超过3mm。
⑺建筑物封顶后,监理应选择主楼四角,大角内外墙交界处大梁等部位进行建筑全高的测算,形成资料报业主。
⑻应按规范要求做好建筑物的沉降观测工作,施工单位所做沉降观测工作做为指导施工的依据和内部资料。
1、施工准备阶段:
⑴、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成果表予以签认。
⑵、检查承包单位专职测量人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
⑶、复核控制测量的校核成果、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以及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
⑷、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表应符合规范要求。
⑸、现场放样所取得数据,应记录在手簿中,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不得任意撕页,记录中间不得无故留下空页。所观测数据,应随测随记,严禁转抄、伪造。文字与数字应力求清晰、整齐、美观。对已取用的已知数据、资料均应两人独立进行百分百的检查、核对,确信无误后方可使用。由电子记录器或计算机输出的野外观测记录、计算资料等应及时整齐的贴于有关手薄用纸上,并加注必要的的说明。
⑹、施工测量成果资料、图表应统一编号、妥善保管,分类归档。
⑺现场作业时,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人身和仪器的安全,禁止违章作业。
⑻、对测量设备应精心爱护和保养,定期检验校正,使之保持良好的状态,并建立专门的安全保管,使用制度严禁使用过期或未经校验的设备。
⑼、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复验和确认,所有施工单位的测量放样工作必须经过自检和监理复核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⑽、测量监理用表:
①、测量监理复核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