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号令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合集下载

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制度

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制度铁路专用线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北京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对合资、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安全监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30号)、《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和铁道部《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铁道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安全监管办《贯彻〈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规定〉实施办法(试行)》(京铁安监管【2015】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分工的通知》(京铁安监管【2015】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监管办及其各专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职责,按照铁道部明确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管辖范围,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合资、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的运输安全监管管理,确保管辖范围铁路运输安全。

第三条安全监管办工作部门由北京铁路局各相关处室及派驻各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组成。

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依法履行对管辖范围内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行政许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和相关行政处罚工作。

第四条安全监管办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处理等行政工作时,应当出示“北京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工作证”;安全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工作时,应当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运输安全执法证”。

第二章安全监督管理内容第五条安全监管办对合资、地方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的重点,主要包括:具有铁路运输特性的行车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旅客伤亡处理、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装载加固、超限超重货物、路外伤亡处理、道口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管理等。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检查监督合资、地方铁路企业落实铁道部、安全监管办有关运输安全工作各项部署和要求情况;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资质及考核等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的整治情况;危险货物运输、货物装载加固、朝鲜超重货物等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作业行为,掌握并处理有关安全生产信息。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紫线
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 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 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 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 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 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 界线。
编制与审批
过境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的两侧应规划建设防护林带。 1.京包、包兰铁路通过市区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50米为绿 化隔离带,通过规划城区(建设区)外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 定100米。 2.包神铁路,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100米为绿化隔离带。 3.包环铁路通过市区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50米为绿 化隔离带。 4.包白、包石铁路通过市区路段的绿化隔离带范围,由规划局按照需要和具体情况确 定。 5.市区内铁路专用线,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20米为绿化隔 离带。 6.京藏高速公路以道路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100米绿化隔离带。 7.110国道通过建成区(包括规划)路段以道路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30米 绿化隔离带。 8.南绕城公路通过建成区(包括规划)路段,以道路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不小于 30米绿化隔离带。 9.呼包公路工业区东路至东出口按道路红线70米,以红线为准,每侧向外划定20米绿 化隔离带。
编制与审批
蓝线
道路红线
指规划确定的江河,湖,水 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 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限。
指规划的城市道路(含 居住区级道路)用地的 边界线
橙线
指为了降低城市中重大危 险设施的风险水平,对其 周边区域的土地利用和建 设活动进行引导或限制的 安全防护范围的界线。 划定对象包括核电站、油 气及其他化学危险品仓储 区、超高压管道、化工园 区及其他安委会认定须进 行重点安全防护的重大危 险设施。

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

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1989年6月--2011-12-06 17:52--【标题】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890505 【实施日期】19890601 【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城乡规划【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号令【名称】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标题】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19890505【实施日期】19890601【失效日期】【内容分类】城乡规划【文号】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号令【名称】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修正)【题注】根据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改【章名】全文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翻建、扩建的规划管理,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区和郊区城镇( 指建制镇, 下同) 居民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单元式楼房除外),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翻建、扩建私有房屋, 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二)以自用为目的。

属于扩建住房的,全家人均现住房(包括本市的异地住房和出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三)不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管线和其他公用设施的安全和使用。

(四)不影响相邻居住建筑的采光、通风、排水和相邻居民的正常通行。

第四条城镇土地为国家所有, 不准擅自占用。

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应在原批准的用地(包括院落,下同)范围内进行。

翻建、扩建房屋占用与其他房屋所有人共用的院落, 须征得其他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第五条翻建、扩建私有房屋, 须持下列证件, 向所在地的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申请;经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审核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准施工。

(一)家庭成员常住户口证明。

(二)居所地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件。

城市的规划五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

城市的规划五线--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

城市规划“五线”“五线”管制属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适用于从城市总规到控制性详规等不同层面的城市规划。

“五线”管制制度,分别用“红线”、“绿线”、“蓝线”、“紫线” 和“黄线”划定城市建设中的“雷区”,凡是被划定的区域,城市建设不得随意侵占,区域内各项建设将受到严格控制,能有效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城市建设质量。

“红线”划定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主要针对道路控制而设立。

“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

“蓝线”是指城市江河湖泊水域控制线。

“紫线”是指各类历史文化遗产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控制线。

“黄线”管制的主题,是划定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影响范围。

1.“红线”管制“红线”概念对于城市各阶层来说都比较熟悉。

“红线”划定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主要针对道路控制而设立,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红线”管制的核心思想就是:规划期内的城市建设,必须控制在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建设用地评价确定的土地使用范围之内;同时城市的具体开发建设,必须在城市建设的建筑“红线”控制范围内和相应的规划要求下进行。

“红线”管制无论是技术支撑还是运作程序,在各城市普遍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但以成熟的管制制度要求来看,需要强化规范性和系统性。

1.1道路“红线”控制对于城市规划确定的规划道路用地,尤其是城市主次干道,必须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预留控制。

针对目前许多地方道路建设盲目超前、超规范的“大马路情结”,在道路系统及“红线”控制中,必须遵循现阶段的国家有关技术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对不同规模等级城市道路网密度、道路宽度等方面的规定。

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关于各类道路宽度的规划指标对于有特殊功能安排的城市道路,必须明确相应的控制要求。

如:为了确保城市特殊情况下抢险救灾、人员疏散需要,规划将设定部分城市干道为城市内部主要疏散通道,其道路宽度及两侧建筑物高度需满足以下要求:道路宽度+两侧建筑物后退红线距离≥1/2(H1﹢H2)+4~8米。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条例》明确了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与建设要求。

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城市发展的需求、人口分布、交通流量等因素,确保线路布局合理、站点设置科学。

在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同时,注重与其他交通方式的衔接,实现无缝换乘,提高综合交通的效率。

在运营管理方面,《条例》对运营单位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运营管理制度,保障列车的安全准点运行。

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进行检测和维修,确保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同时,要为乘客提供优质的服务,包括清晰准确的导向标识、舒适的乘车环境、便捷的购票检票方式等。

安全管理是《条例》的重中之重。

城市轨道交通系统复杂,人员密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因此,《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安全保障措施。

运营单位要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加强对车站、车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乘客的行为规范也是《条例》关注的重点。

乘客应当遵守乘车秩序,文明乘车。

不得在车厢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

不得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等。

对于违反规定的乘客,运营单位有权进行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理。

《条例》还对城市轨道交通的保护区进行了规定。

在保护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

对于违法在保护区内进行施工等活动,造成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损坏的,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条例》明确了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

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市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城市轨道交通也在不断发展变化。

《条例》的出台为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完善和修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正文:----------------------------------------------------------------------------------------------------------------------------------------------------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为进一步加强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铁路建设、运输安全,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规定, 划定顺义辖区内新建北京至沈阳铁路客运专线(以下简称“京沈客专”)线路安全保护区,并通告如下:一、划定范围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下同)外侧起向外的距离分别为:城市市区高速铁路为10米,其他铁路为8米;城市郊区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2米,其他铁路为10米;村镇居民居住区高速铁路为15米,其他铁路为12米;其他地区高速铁路为20米,其他铁路为15米。

京沈客专线路安全保护区划定见下表:二、管理规定(一)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

禁止向铁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二)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并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三)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39号)的相关规定,维护铁路建设及运输安全。

三、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顺义区京沈客专征地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1月19日——结束——。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94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94修改)-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94修改)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1984年2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21号文件发布根据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了贯彻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保证城市主、次干道能够按照规划逐步建成畅通无阻、不受干扰的交通动脉,防止在干道两侧乱建房子、乱搭棚屋,土地被任意蚕食,避免将来拓宽干道、增设林带或有特殊需要时,大量拆迁造成浪费,做到既有利于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又有利于保护环境,特制定在城市干道两侧划定隔离带的规定。

一、城市干道两侧隔离带的范围(一)规划市区范围内的三环路、四环路和外环路(即公路一环路)以及北京地区的公路二环路,通过城镇地区(包括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中规划为城镇建设地区,下同)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100米为隔离带。

(二)以规划市区二环路为起点,向外放射的九条规划主干道(见附件一),通过城镇地区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直至北京辖区边界,下同),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100米为隔离带。

(三)总体规划规定的次干道(见附件二),通过城镇地区的路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规划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外分别各划70米为隔离带。

(四)规划规定需修建立交的干道路口,位于城镇地区的,按规划立交红线的要求控制建设,位于农业区的,应按规划立交红线向外划100米为隔离带。

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回忆版)

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回忆版)

2022年注册城乡规划师《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回忆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1.下列关于中国古代建筑穿斗式结构说法,错误的是()。

A.柱上架访承受擦上荷载B.用较小的柱与穿构成较大的构架C.立柱的间距比抬乘式的间距小D.可与抬梁式木结构混合使用【答案】D【解析】穿斗式是中国古代建筑木构架的主要形式之一。

这种构架的特点沿房屋的进深方向按檩竖立一排柱,每柱上架一檩,檩上布椽,屋面荷载直接由檩传至柱,不用梁。

穿斗式木构架也是沿着进深方向立柱,但柱间距很密,柱头直接承檩,不用架空的抬梁,而以数层“穿”贯通各柱,组成一组组构架。

它的主要特点是较小的柱与“穿”,做成较大的构架。

2.看图题,题目给了一个宋代斗拱图片,问数字20表示哪个构件?()A.散斗B.栌斗C.交互斗D.齐心斗【答案】A【解析】暂缺图。

数字20表示散斗。

3.关于西方古建筑技法源地说法,错误的是()。

A.古希腊创立了多立克柱式B.小亚细亚地区创造了爱奥尼柱式C.古罗马发明了大理石饰面技术D.拜占庭创造了穹顶支在4个独立柱上做法【答案】B【解析】多立克柱式是古典建筑的三种柱式中出现最早的一种(公元前7世纪)。

另外2种柱式是爱奥尼柱式和科林斯柱式,它们都源于古希腊。

爱奥尼柱式源于古希腊,是希腊古典建筑的三种柱式之一(另外两种是多立克柱式和科林斯柱式)特点是比较纤细秀美,又被称为女性柱,柱身有24条凹槽,柱头有一对向下的涡卷装饰。

古罗马建筑直接继承并大大发扬了古希腊建筑成就,开拓了新的建筑领域,丰富了建筑艺术手法,在建筑型制、技术和艺术方面的广泛成就达到了奴隶制时代建筑的最高峰,表现为建筑类型多样,型制发达,样式手法丰富,结构水平高,初步建立科学的建筑理论。

建筑材料除砖、木、石外使用了火山灰制的天然混凝土,并发明了相应的支模、混凝土浇灌及大理石饰面技术。

拜占庭建筑主要成就是创造了把穹顶支撑在四个或者更多的独立支柱上的结构方法,即使用帆拱,解决了方形平面上覆盖穹顶的承接过渡的问题。

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

部门规章名建设部令颁布日期时效性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第149号2006/03/22有效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148号2006/01/27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147号2006/01/26有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146号2005/12/31有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第145号2005/12/20有效城市黄线管理办法第144号2005/12/20有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143号2005/11/10有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142号2005/10/12有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141号2005/09/28有效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140号2005/06/28有效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139号2005/03/23有效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138号2005/03/23有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第137号2005/02/04有效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第136号2005/01/07有效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第135号2004/10/15有效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第134号2004/08/23有效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133号2004/07/23有效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132号2004/07/23有效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第131号2004/07/20有效法》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第130号2004/07/20有效规定》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129号2004/07/20有效的决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128号2004/07/05有效建设部关于废止《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第127号2004/07/02有效等部令的决定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126号2004/03/19有效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125号2004/03/17有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第124号2004/02/03有效理办法《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123号2003/12/19有效的补充规定《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第122号2003/12/19有效的补充规定《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的补充第121号2003/12/19有效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120号2003/12/31有效城市紫线管理办法第119号2003/12/17有效城市桥梁检测和养护维修管理办法第118号2003/10/10有效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第117号2003/09/19有效外商投资城市规划服务企业管理规定第116号2003/02/13有效[English]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115号2002/12/04有效第114号2002/09/27有效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管理规定[ 中文] [English]第113号2002/09/27有效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 中文][English]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112号2002/09/13有效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第111号2002/07/25有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110号2002/03/05有效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第109号2001/11/29有效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第108号2001/11/20有效管理规定》的决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107号2001/11/05有效建设部关于废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106号2001/10/26有效等部令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105号2001/09/07重发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第104号2001/09/04有效规定》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第103号2001/09/04有效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102号2001/08/29有效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101号2001/08/29有效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第100号2001/08/15有效办法》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第99号2001/08/15有效办法》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第98号2001/08/15有效法》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第97号2001/08/15有效理规定》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第96号2001/08/15有效定》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第95号2001/08/15重发法》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第94号2001/08/15有效规定》的决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93号2001/07/25有效建设部关于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第92号2001/07/01有效管理办法》等部令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第91号2001/07/04有效办法》的决定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90号2001/07/04有效的决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第89号2001/06/01有效标管理办法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88号2001/04/04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87号2001/04/06有效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第86号2001/01/17有效游乐园管理规定第85号2001/02/23有效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84号2001/01/23有效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83号2000/12/28有效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82号2000/10/18有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第81号2000/08/25有效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80号2000/06/30有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第79号2000/06/30有效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第78号2000/04/04有效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77号2000/03/29有效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第76号2000/02/18废止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第75号2000/01/21有效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第74号2000/01/257月1日起废止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第73号2000/01/21有效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第72号1999/10/25重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71号1999/10/15重发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第70号1999/04/22废止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第69号1999/04/22有效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第68号1999/03/03废止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第67号1999/02/03重发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66号1999/02/03有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第65号1999/01/21有效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管理办法第64号1998/08/20重发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第63号1997/12/23有效城市燃气管理办法第62号1997/12/23有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61号1997/12/23重发建设工程勘察和设计单位资质管理规定第60号1997/12/23废止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暂行规定第59号1997/12/23废止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第58号1997/10/27重发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7号1997/10/27重发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56号1997/05/09重发建设部关于修改《城建监察规定》的决定第55号1996/09/22有效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54号1996/07/17废止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53号1996/07/09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第52号1996/07/01有效城市燃气和集中供热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1号1996/07/01废止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第50号1996/01/08重发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第49号1996/01/05有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48号1995/10/06废止城市车辆清洗管理规定第47号1995/08/07废止建筑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第46号1995/08/07废止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45号1995/08/07重发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第44号1995/06/29有效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第43号1995/06/01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42号1995/05/09有效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第41号1995/01/23废止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40号1994/11/15重发风景名胜区管理处罚规定第39号1994/11/14有效建设工程抗御地震灾害管理规定第38号1994/11/10有效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第37号1994/08/16重发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第36号1994/08/15有效高等学校建筑类专业教育评估暂行规定第35号1994/04/05有效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第34号1994/03/23废止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第33号1994/03/23有效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第32号1994/03/22废止暂行办法城市公共交通车船乘坐规则第31号1993/12/20有效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规定第30号1993/12/04有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29号1993/11/16废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8号1993/11/16废止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27号1993/08/10有效城市供水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6号1993/02/04废止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第25号1992/12/30有效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24号1992/12/30有效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23号1992/12/30废止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第22号1992/12/04有效法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21号1992/11/30重发城建监察规定第20号1992/04/20重发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19号1992/06/15有效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第18号1992/06/04废止城市房屋便器水箱应用监督管理办法第17号1992/04/17重发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第16号1992/01/08废止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第15号1991/12/05有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第14号1991/09/034.1日起废止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第13号1991/07/09有效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第12号1991/07/08有效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第11号1991/07/08废止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第10号1991/03/30有效城市公厕管理办法第9号1990/12/31有效城市客运车辆保养修理单位管理办法第8号1990/12/31废止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暂行办法第7号1990/12/31废止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第6号1989/12/31废止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5号1989/11/21重发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4号1989/11/21重发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第3号1989/09/30有效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2号1989/06/28废止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1号1988/12/30有效。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铁路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铁路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铁路》编制说明一、制定本标准的必要性及编制技术依据(一)必要性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铁路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以来,各评价单位经历了二十余年的探索和发展,已逐步走向成熟,至2005 年,我国铁路通车里程已达7 万余公里,环境影响评价为铁路建设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4 年国务院批准了《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到2020 年,全路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0 万公里,建成在我国交通运输中起骨干作用的大能力铁路通道,形成快速客运网络、重载煤炭运输网络和快速集装箱运输网络。

我国将迎来铁路建设跨越式大发展时期,规划建设的铁路将体现高速、重载的特点,且建设周期短,现有的粗放型环评技术条件已不能适应铁路大发展的需求。

为反映近十几年来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新的发展成果以及国家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技术要求,2005 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将铁路建设项目环评技术导则纳入统一的行业标准,在“关于下达2005 年第三批国家环境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环办[2005]61 号)中下达了工作计划,委托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四院”)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铁路》。

(二)编制技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 号)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4 号“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声环境》(HJ/T 2.1~2.4)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8、《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HJ/T 10.3)9、相关环境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三)编制原则本标准根据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管理要求、原则和技术标准,结合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征,进行了适当的转化,突出了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特点,增强了标准的可操作性。

干线铁路沿线规划控制技术要求——以北京市为例

干线铁路沿线规划控制技术要求——以北京市为例

干线铁路沿线规划控制技术要求——以北京市为例周嗣恩;寇春歌;茹祥辉;郑猛【摘要】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arterial railways and land use along rail-way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lementation and challenges of planning along arterial railways in Beijing and proposes the principles and method of planning control.Based on related s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 both domestic and abroad,the paper identifies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planning control along arterial rail-ways,such as safety,noise,vibration,greening,and nuclear magnetic radiation,as well as corresponding indicators.Aiming at both the development needs of railway and cities, the paper proposes the planning control techniques of"Two Areas and Three Lines", that is, isolation belts and planning control areas along arterial railways,the starting line,the protection line,and the planning control line.The functional layout along arterial railways,city zoning,control indicators,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lanning con-trol are also elaborated.Finally,the paper discusses the sensitivity of land us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planning control method,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为实现干线铁路与沿线城市区域的协调发展,以北京市为例,分析干线铁路沿线规划的实施情况及面临的挑战,提出规划控制的原则与思路.综合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提取干线铁路沿线规划控制应考虑的安全、噪声、振动、绿化、核磁辐射等因素及规划控制的指标要求.在此基础上,统筹铁路与城市发展需求,提出由干线铁路沿线隔离带和规划控制区,以及起始线、防护线和规划控制线组成的"两区三线"规划控制方法.阐述干线铁路沿线空间功能划分、城市分区、控制指标以及规划控制技术要求.最后,分析在规划控制方法影响下的用地敏感性并提出实施对策建议.【期刊名称】《城市交通》【年(卷),期】2018(016)002【总页数】8页(P43-50)【关键词】交通规划;干线铁路;规划控制;隔离带;规划控制区;规划实施【作者】周嗣恩;寇春歌;茹祥辉;郑猛【作者单位】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45;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45;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45;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10004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U491.1+2城市黄线是城市规划中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界线,对城市发展全局影响较大。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京政发[1981]141号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京政发[1981]141号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正文:----------------------------------------------------------------------------------------------------------------------------------------------------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北京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七日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八一年十一月十日京政发(1981)141号文件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城市交通规则》,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路、街道、胡同和公共广场、停车场,不准占用、掘动或进行其它妨碍交通的活动。

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掘动的,必须经公安局批准。

第三条行人、车辆必须各行其道。

车辆必须靠右行驶。

第四条凡本市及来京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听从交通民警的指挥与管理,并有权批评、劝阻他人的违反本规则的行为。

第五条机关、军队、团体、学校、街道、公社以及企业、事业等单位,须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规则,维护交通秩序。

第二章交通信号、交通标志和交通标线第六条交通信号:(一)交通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车辆直行,左转弯或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直行车辆行驶的条件下,可以通行;黄灯亮时,车辆须停在停止线以外,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须继续行进;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右转弯车辆和丁字路口右边无横道的直行车辆,遇黄灯或红灯亮时,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行驶的条件下,可以通行。

本项的规定也适用于在车行道上行进的队伍和赶、骑牲畜人员。

(二)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

(三)交通指挥棒信号:停止信号:交通民警随立正姿势,右手持棒向上直伸,此信号相当于黄灯信号;放行信号:交通民警随立正姿势右手持棒向右平伸,继之向左挥棒,然后持棒下垂,保持立正姿势,民警左右两方相当于绿灯信号,前后两方相当于红灯信号;交通民警稍息姿势,表示信号解除。

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

2019注册城乡规划师考试城乡规划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54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下列关于电视台选址要求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布置于环境较安静之处B)远离高压架空输电线C)远离城市干道或次干道D)远离高频发生器答案:C解析:电视台的选址要求:①宜设置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城市中心附近,临近城市干道和次干道;②应尽可能考虑环境比较安静,场地四周的地上和地下没有强振动源和强噪声源,空中没有飞机航道通过,并尽可能远离高压架空输电线和高频发生器;③电台、电视台和广播电视中心场址的选择必须考虑与其发射台(塔)进行节目传送有方便(空中和地下)的技术通路。

2.[单选题]下列关于住宅建筑室内空间地面面积的表述,错误的是( )。

A)单人卧室的地面面积为5平方米B)双人卧室的地面面积为9平方米C)卫生间的地面面积为2平方米D)起居室的地面面积为10平方米答案:C解析:C项,《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第5.4.1条规定,每套住宅应设卫生间,应至少配置便器、洗浴器、洗面器三件卫生设备或为其预留设置位置及条件。

三件卫生设备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0平方米。

AB两项,第5.2.1条规定,卧室的使用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双人卧室不应小于9平方米;②单人卧室不应小于5平方米;③兼起居的卧室不应小于12平方米。

D项,第5.2.2条规定,起居室(厅)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0平方米。

3.[单选题]下列关于中国古建色彩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中国古建大量使用色彩淡雅的彩画B)宋《营造法式》将彩画分为两大类C)北宋时期绿色琉璃瓦尚未出现D)北宋建筑的外观色彩开始趋向华丽答案:D解析:A项,中国古代的建筑色彩我国古代建筑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色彩系统,其特色之一便是彩画的大量使用而使建筑色彩鲜明华丽。

B项,据宋《营造法式》卷三十四记载,彩画的种类分五彩、青绿、朱白三大类。

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号

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号

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正文:---------------------------------------------------------------------------------------------------------------------------------------------------- 北京市城镇私有房屋翻建扩建规划管理若干规定(1989年5月5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号令发布)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翻建、扩建的规划管理,根据《北京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城区和郊区城镇(指建制镇,下同)居民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单元式楼房除外),均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翻建、扩建私有房屋,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城镇建设规划。

二、以自用为目的。

属于扩建住房的,全家人均现住房(包括本市的异地住房和出租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三、不影响城市基础设施管线和其他公用设施的安全和使用。

四、不影响相邻居住建筑的采光、通风、排水和相邻居民的正常通行。

第四条城镇土地为国家所有,不准擅自占用。

翻建、扩建私有房屋,应在原批准的用地(包括院落,下同)范围内进行。

翻建、扩建房屋占用与其他房屋所有人共用的院落,须征得其他房屋所有人同意,并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第五条翻建、扩建私有房屋,须持下列证件,向所在地的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申请;经区、县城市规划管理局审核批准,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后,方准施工。

一、家庭成员常住户口证明。

二、居所地街道办事处的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证件。

翻建、扩建与他人共有的房屋,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证明。

四、房屋平面位置图。

建设跨度超过6米的平房或二层(含二层)以上楼房的,须提交有设计资格证书的设计单位的设计。

第六条下列地区的私有房屋,不准扩建;破旧危险房屋,须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批准,允许翻建。

《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分则)

《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 建筑管理分则)

《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分则)————————————————————————————————作者:————————————————————————————————日期:《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土地使用建筑管理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检查,使城市规划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并保护社会公众利益,科学、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配置城市公共设施,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质量,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襄樊市规划区内,进行与城市规划制定、实施及监督管理有关的一切活动,均应执行本规定,本市其它地区参照执行。

在襄阳古城区,樊城老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风貌控制区、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与城市规划制定、实施及监督管理有关的一切活动,应符合相关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未包括的内容,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第四条本规定由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五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襄樊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同时废止。

第六条本规定的制定以现行法律、法规、规范为准,法律、法规、规范修订时本规定相关内容随之作相应变更。

第二章城市建设用地第七条建设用地分类襄樊市建设用地分类,按建设用地使用的主要性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

其分类和代号适用于襄樊市城市规划制定的各个阶段。

第八条建设用地分区(见附录三)襄樊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划分为:旧城区、新城区。

旧城区指:襄阳古城区:护城河以内的城市建设用地。

樊城旧城区:前进路、人民路以南,汉江大道以北,三桥以东,小清河以西围合的城市建设用地。

襄阳区旧城区:航空路以南,小清河以东,六两河桥以西,唐白河以北围合的城市建设用地及东津老街地段区域。

新城区指:旧城区以外的城市建设用地。

北京铁路局路外工程管理办法

北京铁路局路外工程管理办法

北京铁路局路外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铁路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北京铁路局路外工程管理,更好地协调配合铁路和地方企事业的关系,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维护铁路行业标准,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确保铁路运输安全,依据《铁路法》、《公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关于发布〈铁路危险货物办理站(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条件暂行规定〉的通知》(铁运[2002]17号)等相关法规及文件,结合北京铁路局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路外工程系指军事部门、路外单位、铁路系统在北京铁路局管内投资修建的专用线、专用铁路(以下简称专用线),上跨或下穿铁路的立交桥及各种市政管道、电力、石油、天然气、水利、通讯等各种管线工程(下称“管线过轨工程"),以及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范围内的各种建设物、构筑物。

第三条路外工程建设的配合协调工作,由北京铁路局总工程师室归口管理。

具体负责审批专用线的接轨申请以及立交桥、管线过轨跨越的申请;组织有关单位专家共同负责审查接轨、跨越、施工方案和设计文件、组织施工审批、竣工验收;协调相关单位配合建设单位完成工程建设,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受路外投资、建设单位委托北京铁路局作为建设单位的路外工程,可由北京铁路局建设主管部门承担建设单位职责.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的专用线,其管理范围:车辆交接时,包括工业站(接轨站)、企业站(交接站)、两站间的区间线路及相关工程;货物交接时,包括工业站(接轨站)、厂内站或装卸点、两站(点)之间的区间线路及相关工程。

合资铁路、地方铁路的接轨站、交接站、两站间区间线路及相关工程的修建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专用线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铁路的发展规划,与路网相协调,适应工业企业生产的运输需要.应根据其地理位置、运量大小、货物流向、运距长短、接轨车站及相关干线通道能力等因素,进行全面的技术、经济论证,并遵守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工业企业标准轨距铁路设计规范》及有关规范、规程、规章的要求。

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

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管理,保障铁路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铁路沿线的安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市铁路沿线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政府统筹、企业负责、部门指导、属地保障的工作原则。

第四条铁路沿线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协调铁路沿线安全的重大事项,依法处置铁路沿线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落实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相关责任,加强保障铁路沿线安全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防范和制止危害铁路沿线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铁路沿线安全管理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铁路沿线安全有关工作。

第五条国务院铁路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依职责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铁路沿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铁路沿线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本市建立健全由政府相关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等共同参与的铁路沿线安全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实行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铁路沿线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保障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北京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协调推进本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

负责跨越、穿越铁路的道路、轨道及其附属桥梁安全防护的监督管理,配合铁路运输企业解决公路铁路并行路段存在的安全隐患。

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部门落实本行政区域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铁路沿线用地秩序的监督管理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法占地、违法挖沙取土、违法采矿等行为。

公安机关负责维护铁路沿线治安秩序。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负责铁路沿线建筑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铁路沿线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和供电、供热、燃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

规划意见书(建筑工程)

规划意见书(建筑工程)

规划意见书(建筑工程)为配合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实施,规划许可程序性规定正在调整中。

发布时间:2009-07-09 【字体:大中小】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与决定四、制证和送达五、许可内容变更程序要求六、本项许可不收费七、政策咨询电话八、举报监督电话一、申请(一)申请条件:无(二)申请条件的依据:无(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四)申请书示范文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五)提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对项目的相关批复及规划文件,如:(1)危改项目:市、区危改办对危改项目的批复意见,市政府对《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意见及批复同意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文本及图纸材料;(2)市级开发区或产业、科技园区建设项目:市政府对开发区建设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文件和《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及规划设计图纸黑(或申请人为入区单位,还需提交开发区管理部门对入区单位的批复意见及用地范围及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为开发区管理部门核发的〈规划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3)绿隔项目:绿化隔离地区建设项目审查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市规划院核定的"规划意见书"(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1份,"规划意见书"附图4份。

4、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原件;5、修建性详细规划(或《规划意见函复》等前一阶段规划审批文件)中要求提交的相关部门的审查意见;6、建设单位的用地申请(须表述取得用地的有关情况,申请文件应包含发文号、签发人、单位印章等基本公文要素)文件;7、申报的建设项目拟规划设计方案图(含主要经济技术指标)8、经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测绘单位提供的基本比例尺1500或12000(远郊地区可使用1:1000或110000)地形图1份,并用铅笔画出用地范围;9.建设用地钉桩成果;10、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工程建设标准2024年第4批)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工程建设标准2024年第4批)

国家铁路局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工程建设标准2024年第4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铁路局•【公布日期】2024.05.10•【文号】国家铁路局公告2024年第8号•【施行日期】2024.05.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铁路正文国家铁路局公告2024年第8号关于发布铁道行业标准的公告(工程建设标准2024年第4批) 为进一步规范铁路旅客车站规划建设,从严控制铁路旅客车站规模,推动高铁快运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国家铁路局组织对《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10100-2018相关内容进行局部修订,现公布局部修订条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一、新增第1.0.3条(原条文号依次顺延)。

新增正文为:铁路旅客车站设计应按照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的原则,从严控制建筑及站前广场规模,铁路客站规模应根据城市规模、城市规划、路网规划、功能定位、客流需求、站场规模、与其他交通设施衔接方式以及综合开发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新增条文说明为:近年来,随着我国铁路网特别是高速铁路网规模和质量大幅跃升,铁路客站设施条件不断提高,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出行需求,促进了铁路客站周边土地综合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但与此同时,一些地方超出自身发展实际,盲目求大求全,存在过度超前规划建设铁路客站的倾向,造成资源闲置。

为规范铁路客站设施规划建设,发挥以铁路客站为核心的综合交通枢纽作用,促进铁路客站与城市发展的协同配套,按照适度超前、不过度超前的原则,控制建筑及站前广场规模是必要的。

另外,本条明确了影响铁路客站规模的相关因素,铁路客站在规划建设中需进行统筹考虑,并科学确定其规模。

二、新增第1.0.6条。

新增正文为:铁路旅客车站设计应遵循高铁快运快进快出的原则,畅通作业流线,减少货物站内停留时间,为高铁快运提供安全、便捷的作业条件。

新增条文说明为:本条规定高铁快运快进快出,是为减少在站作业和库存等停留时间,提高作业效率。

干线铁路沿线规划控制技术要求——以北京市为例

干线铁路沿线规划控制技术要求——以北京市为例

周嗣恩寇春歌茹祥辉郑猛干线铁路沿线规划控制技术要求——以北京市为例摘要:为实现干线铁路与沿线城市区域的协调发展,以北京市为例,分析干线铁路沿线规划的实施情况及面临的挑战,提出规划控制的原则与思路。

综合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提取干线铁路沿线规划控制应考虑的安全、噪声、振动、绿化、核磁辐射等因素及规划控制的指标要求。

在此基础上,统筹铁路与城市发展需求,提出由干线铁路沿线隔离带和规划控制区,以及起始线、防护线和规划控制线组成的“两区三线”规划控制方法。

阐述干线铁路沿线空间功能划分、城市分区、控制指标以及规划控制技术要求。

最后,分析在规划控制方法影响下的用地敏感性并提出实施对策建议。

关键词:交通规划;干线铁路;规划控制;隔离带;规划控制区;规划实施Techniques of Planning Control along Arterial Railways:A Case Study in Beijing Zhou Sien,Kou Chunge,Ru Xianghui,Zheng Meng(Beijing Municipal Institute of City Planning &Design,Beijing 100045,China)Abstract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arterial railways and land use along rail-way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lementation and challenges of planning along arterial railways in Beijing and proposes the principles and method of planning control.Based on related standards and specifications both domestic and abroad,the paper identifies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planning control along arterial rail-ways,such as safety,noise,vibration,greening,and nuclear magnetic radiation,as well as corresponding indicators.Aiming at both the development needs of railway and cities,the paper proposes the planning control techniques of “Two Areas and Three Lines ”,that is,isolation belts and planning control areas along arterial railways,the starting line,the protection line,and the planning control line.The functional layout along arterial railways,city zoning,control indicators,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planning con-trol are also elaborated.Finally,the paper discusses the sensitivity of land use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planning control method,and proposes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Keywords :transportation planning;arterial railways;planning control;isolation belt;planning control ar-ea;planning implementation 收稿日期:2017-02-04基金项目: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北京市域干线系统通道控制规划”(PXM2016_084202_000020)作者简介:周嗣恩(1983—),男,河南鲁山人,博士,高级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交通系统规划、交通政策。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北京市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规划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1989年3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7号令公布
根据1994年1月1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修正)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加强铁路干线两侧的规划建设管理,保证铁路运输的安全畅通,绿化美化环境,根据《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铁路干线(包括京山线、京承线、京秦线、京包线、京通线、丰沙线、京原线、京广线、大秦线和东南环线、东北环线、西北环线)沿线两侧,依照本规定划定隔离带(以下简称隔离带)。

隔离带列为城市建设规划的特定地区,按《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管理。

在隔离带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定,并按照有关规定的审批程序,报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条隔离带的范围:
(一)铁路干线通过城镇地区(包括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中规划的城镇建设地区,下同)的路段,以铁路干线(含规划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30米为隔离带。

(二)铁路干线通过平原农业区的路段,以铁路干线外侧轨道为准,每侧向外划定100米为隔离带。

(三)铁路干线的车站(场)和通过山区路段的隔离带范围,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按规划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确定。

第四条【隔离带内土地用途】隔离带内可以植树造林,绿化美化;原是耕地的,仍可种植农作物。

但不得妨碍铁路的运输安全和线路设施的管理维护。

在隔离带内埋设市政管线,建设道路和管理养护铁路所必需的道班房、变电站等铁路运输维护设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

第五条【城市建设工程】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或扩建城市建设工程。

现有城市建设工程,应按照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制定的调整改造方案,逐步迁出隔离带。

属危险房屋,迁出隔离带又确有困难的,只许在原用地范围内进行必要的翻建,不准扩大用地,不准增加建筑物的高度。

第六条【村镇建设】隔离带内的村镇(不包括建制镇)建设,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现有乡镇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确需在隔离带内新建、扩建、翻建办公或生产用房的,只许在原建设用地范围进行建设,不准扩大用地。

(二)确因群众实际生活需要,必须在隔离带内新建、扩建商业、服务业用房和农民住房的,必须按照规划要求严格控制。

翻建房屋不得增加高度。

(三)山区的铁路干线两侧隔离带内的村镇建设,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按规划要求管理。

第七条【违法建设】违反本规定,擅自在隔离带内占地建设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违法建设处理。

第八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廉洁奉公,严肃执法,秉公办事。

对违反本规定,越权审批的,审批机关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应追究审批机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九条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规定自1989年5月1日起施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