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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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有感

班级:传播2班学号:32009061222 姓名:高小娜

20世纪40年代,美国大众传媒的集中和垄断趋势日益加剧。出于对媒体所有者人数越来越少的担心,美国《时代》周刊创办人亨利•卢斯于1942年邀请芝加哥大学校长罗伯特•哈钦斯领导一群大学教授、传播学研究者等,组建了新闻自由委员会(又名哈钦斯委员会)以局外人和学者的身份探讨大众传播界越来越多的问题。最终于1947年发表了后来被称作为传媒的“社会责任理论”奠基的总报告《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

报告开宗明义:在美国这个号称头号自由民主之邦的国度,受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新闻自由处在危险之中。报告提出,造成这一局面的原由很明显:现代新闻界与现代社会的关系是崭新而陌生的,而长期以私有私营来谋取政治独立的美国新闻界,则可能由于商业化的过度发展受到腐蚀,转型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大商业。相对于总人口,新闻单位的数目显著减少了;由于所有权的集中,新闻及意见来源的多样性受到了限制,这对民主不是一个好消息。

书中指出新闻自由是创建自由、文明社会的保证,是政治民主的基础。这源自美国宪法对新闻自由的保护,更可以看做是美国崇尚自由的文化土壤孕育出的果实。对此,该书为自由的新闻界提出了要求:“一个自由的新闻界不受制于任何力量,无论是政府的还是社会的,内部的还是外部的。”“凡是值得公众倾听的思想观点都让公众倾听。”并为媒介的角色做了一个很好的定位:“一种就当日事件在赋予其意义的情境中的真实、全面和智慧的报道;一个交流评论和批评的论坛;一种供社会各群体互相传递意见与态度的工具;一种呈现与阐明社会目标与价值观的方法;一条将新闻界提供的信息流、思想流送达每一个社会成员的途径。”显然,这一角色的实现必须要以新闻自由为保障,同时这一角色的实现又反过来更好地保障新闻自由。

而当时美国新闻界的情景是新闻界掌握在一些庞大的商业机构中,对于民主生活非常重要的大众传媒未能完成履行对公众应付的责任。也就是新闻自由由于媒体资源掌握在少数人中,媒体多按商业机构运作,以赢利为目的。这一方面影响了大多数人言论表达的渠道和意见交流的便利,限制了新闻自由;同时,媒介功能扭曲了新闻理念,新闻报道出现煽情、庸俗等现象,媒体没发挥大众传媒应

有的社会效应。

针对这样一种状况,书中从政府、新闻界、公众三方面入手给出了一系列建议,主要是政府要为新闻自由提供制度保障,公众自己组织教育机构提供补充性的新闻服务,培养全面发展的新闻人才,评估和报告新闻界的表现,书中重点对新闻界谈了自律的问题,就是要一个真正专业人士的职业精神,自觉承担起为公众利益服务的责任。

从这本书的内容也可联想到当下我们的媒体的一些处境,就是新闻的自由收到政策、经济等方面的制约,这也影响到了媒体应该发挥的舆论监督等社会责任,如何协调这种有限制的自由和履行这种自由下的责任,也就是如何戴着脚镣跳舞也是当下媒体的现实遭遇,也是新闻界的生存之道。这本书指出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需要政府、媒体和受众的三方努力,这其中更重要的,是每一方都明白自己的职能界限所在。才能达到最根本的为公众服务的目的,才能做到“凡是值得公众倾听的思想观点都让公众倾听” ,才能真正地实现“一个自由而负责的新闻界”。这无疑对我们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

在中国,新闻的自由更加受政府限制,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以及国民对信息的分辨能力有限,所以我国对新闻的自由限制更加严格。但我国对新闻自由认识的进步是明显的。首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进程明显加快其次,保障新闻自由的法律法规建设明显加快。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言论、出版自由,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我国陆续出台许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法规,涉及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出版等。它们或对新闻传播活动中的公民基本权利进行保护,或对新闻行业从业资格作出界定,或防止和杜绝新闻活动中的腐败现象,共同构成新闻法制的主体框架。同时,地方政府也加快法律法规建设,以保护记者采访、报道自由。

第三、新闻界平衡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我们把追求社会责任与新闻自由的统一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闻自由的本质内容之一,既不是“谈…自由‟而色变”,又不搞无视法律和纪律的自由;既履行新闻自由权利,又承担其责任和义务;既遵循新闻报道规律,又考虑媒体传播效果;既弘扬新闻职业精神,又恪守新闻职业道德。

第四,采访自由明显进步。我国记者进行采访活动,享有充分自主权。媒体鼓励并要求记者深入现场采访,获取第一手资料,确保报道真实、准确、及时、客观。有的媒体实行采编分开,扩大或提升记者自主权、主动权、创造性和灵活性。我们要求记者在第一现场第一时间发回独家报道。在近几年的重大报道中,我国记者的杰出表现赢得国际同行的好评。比如2004年对SARS的报道,大陆记者的报道比香港记者更快更充分。2008年汶川地震报道,新华社在地震发生10多分钟后发出第一条快讯,播发英文快讯领先于所有外电,比法新社早6分钟,比美联社早8分钟,这显示出中国新闻自由的进步,成为中国新闻史上的一个亮点,一个时代进步的标志。外国记者在我国同样享有采访自由,甚至拥有更多采访便利。截至2008年1月,中国有54个国家及国际机构的378家常驻新闻机构,约700名驻华记者。与2002年相比,机构数量增加100多家,人数翻了一番多。在面积不到两万平方公里的北京,如果没有新闻自由,外国记者根本无法工作。

第五,报道自由明显进步。新闻报道内容多、范围宽、速度快、传播广,没有报道自由,媒体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如此大量、宽领域、重时效和市场的传播。我国没有新闻审查制度,媒体报什么、何时报、怎么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享有自由,编辑主要依据读者需求、新闻价值和社会责任等对新闻信息进行选择,版面主编到部主任至分管副总编等对稿件从导向性、真实性、可读性等层层把关,在程序上与欧美没有大的差别。特别是编采分开以后,编辑自主权更大,自由度也更大。

第六,批评自由明显进步;近年来,由于群众反映、媒体监督惩处的责任人增多,如华南虎照事件、南京香烟事件、云南晋宁“躲猫猫”事件等,都是由网络揭发得到查处的。可以说,我国媒体舆论监督力度越来越大、成果越来越多、社会效果越来越好。

第七,出版自由明显进步。我国媒体只要依法注册,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进行采访、传播、经营活动,政府不予干涉。

第八,传统媒体国际化程度明显提高。进入新世纪,如何在国际平台上赢得媒体竞争,成为我国传统媒体面临的一大课题。在汶川地震报道中,中外媒体同台竞技。新华社发出了第一条消息,中央电视台第一个启动24小时滚动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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