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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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昆明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工作任务,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消防事故,杜绝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情况发生,确保我委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安全消防年度目标任务,需要进一步明晰任务,厘清责任,明确要求,促进各项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有序开展,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民爆行业和煤炭行业生产安全零事故、零伤亡,不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职业危害事故。(责任人:陈代华、马自荣)本单位(含办公用房,生产经营用房及出租房、周转房、公寓房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本数,下同)以上,或者重伤10人以上火灾事故;不发生一次直接财产损失1000万元以上,或者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火灾事故。(责任人:陈代华)

二、考核时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工信委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领导小组:

主任:严敏

副主任:周正和杨新文

成员:陈代华马自荣张悦鹏汪洪武杨继华李永平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生产监督处,组长由周正和副主任担任,工作人员由安全生产监督处处室人员组成。

四、重点任务及分工

1.在组织开展行业发展规划、园区发展规划、产业结构升级和布局调整等工作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依照职责分工,依法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行业规划和布局。(责任人:陈代华、汪洪武、马自荣、杨继华)

2.厘清监管底数。掌握民爆物品生产、煤炭开采和通信设施建设项目等行业领域底数和安全生产状况;适时修订完善煤炭开采生产经营单位的分级考评标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分级考评、按期复评。(责任人:陈代华、马自荣、张悦鹏)

3.组织开展煤矿、通信设施建设等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挂牌督办重大隐患进行跟踪督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及报备管理;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进度和目标要求,完成煤矿关闭退出、整合重组,煤矿数量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目标内。(责任人:马自荣、张悦鹏)

4.组织开展职业危害普查,建立煤炭开采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登记表;严格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制度,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责任人:马自荣)

5.履行市危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整治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确保完成省、市政府下达的危险品生产企业整治搬迁年度工作任务。(责任人:杨继华)

6.将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纳入全市信息化发展规划。(责任人:李永平)

7.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健全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完善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同步部署、检查、考核、总结。(责任人:陈代华)

8.建立消防检查制度,认真做好本系统内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度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大检查,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每年结合行业特点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所属部门、单位消除火灾隐患。(责任人:陈代华)

9.落实好《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明确的行业部门职责,将消防法律和消防知识纳入本系统教育培训内容,把消防法律法规纳入行业相关执法人员的继续教育和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及考核内容,着力提升公民消防安全素质。(责任人:陈代华)

10.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日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消防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会、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责任人:陈代华、马自荣)

11.每半年书面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消防工作情况(报市消

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责任人:陈代华)

12.与直接管辖的单位签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加强安全监管。(责任人:陈代华)

13.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1)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权利和责任清单、党政领导干部和涉及处室(单位)监管责任清单。设立本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机构,明确各领域安全监管的责任人(单位)及其工作职责。严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适时组织开展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专项督查,按照要求参加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办安全生产会议,并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办公会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每月分析一次本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并报市安委办,每季度至少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报告1次本部门、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病防治情况,收集整理政府分管领导调研检查和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资料。(责任人:陈代华、马自荣)

14.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建立健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建立覆盖本企业所有组织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

责任,并进行专项执法检查。(责任人:陈代华、马自荣)

15.强化改革发展。抓好国家、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和落实,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推动我市改革任务落地见效。(责任人:陈代华、马自荣)

16.强化安全预防。(1)贯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措施,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对监管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风险预警控制。(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国家、省、市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办,严格按时限完成挂牌督办重大隐患整改销号任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量身定制并不断完善“一企一标准”隐患排查清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要求,建立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在集中开展昆明市“1+11”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对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依法严惩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关闭取缔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集中曝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严格落实追责问责制度。(责任人:陈代华、马自荣)

17.强化依法治理。(1)制定本部门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机制,规范执法程序,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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