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文官制度范本
一张图看懂清朝的文官体系
一张图看懂清朝的文官体系
清朝的官吏制度沿用了汉魏六朝以来的“九品十八阶”。
“官”是由吏部任命的官员,分九品十八阶,而“吏”则是不需要吏部任命的各衙办事人员,称为未入流。
文官作为清朝官吏中最庞大的一个群体,是皇帝维持政权统治的重要工具。
清朝的文官分为京官和外官(即地方官)两大系统。
从清朝的文官体系上来看,清朝文官具有两个比较明显的特征:
一是数量少,尤其是地方官的数量。
18世纪清朝文官数量约在20000-30000名,地方官则只有10000-15000名,也就是说,这不到15000名的地方官负责治理和运转着庞大的帝国体系。
到了19世纪中期,全国大约有1500多个县,意味着每个正七品的县令平均要治理25万人口。
二是俸禄低。
一品的文官每年的俸禄也不过只有180两俸银和90石禄米,更别说七品县令甚至级别更微的小吏了。
但是,清朝的文官们并不是靠俸禄活的,而是靠养廉银,养廉银一般是俸禄的10倍甚至100倍。
一般来说,清朝地方文官养廉银的大致数额为:总督为16000两,巡抚为13000两,布政使9000两,按察使为6000两,四品道员为3700两,从四品知府为2400两,从五品知州为1250两,七品知县为1200两。
由于养廉银来源于地方火耗或税赋,所以每个地方的养廉银数额也是不一样的。
比如贵州的布政使养廉银为5000两左右,而江苏布政使养廉银则在8000两左右;贵州知府养廉银800两左右,而江苏知府的养廉银则高达2500两左右。
清朝官制大全【上】
清朝官制大全【上】【官场】清朝官制大全(超级详细版)【上】【目录】一、顺天府二、奉天府三、总督衙门四、巡抚衙门五、布政使司与按察使司六、道员衙门七、知府衙门八、直隶厅与散厅九、直隶州与散州十、知县衙门十一、武官衙门(一)将军衙门(二)都统、副都统衙门十二、绿营衙门(一)提督衙门(二)总兵衙门(掌理国政的行政机构)一、专司文职官的任免----吏部(一)文选清吏司(二)考功清吏司(三)稽勋清吏司(四)验封清吏司(五)清档房(六)本房(七)司务厅(八)督催所(九)当月处二、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户部(一)十四个清吏司(二)八旗俸饷处(三)现审处(四)饭银处(五)捐纳房(六)内仓(七)南北档房(八)司务厅(九)督催所(十)当月处(十一)监印处三、掌管礼仪祭祀及学校科举的机构----礼部及有关机关(一)仪制清吏司(二)祠祭清吏司(三)主客清吏司(四)精膳清吏司四、掌管全国军事的机构----兵部及有关机关(一)武选清吏司(二)职方清吏司(三)车驾清吏司(四)武库清吏司五、司法监察机构----刑部六、掌工程事务的机构----工部(一)营缮清吏司(二)虞衡清吏司(三)都水清吏司(四)屯田清吏司七、掌理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的机关----理藩院八、分掌论纂文史的机关----翰林院及有关机构清朝官制(中央首辅机构)一、内阁二、军机处三、通政使司----------------------------------------------------1111111111-----------------------------------------------------------------一、顺天府清定都北京后,以北京为顺天府,设府尹1人,掌京畿地方之事。
自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以后,特派大臣 1人兼管府尹事,从六部尚书、侍郎内选任。
自乾隆八年(公元1743年)以后,顺天府所属共24州县,设西路、东路、南路、北路四厅,分管各州县事。
清朝文武百官
清朝文武百官清朝文武百官(一) —九品芝麻官至一品大元文官品第官職正一品太師、太傅、太保、大學士從一品少師、少傅、少保、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書、督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總督、各部院左、右侍郎從二品各省巡撫、內閣學士、翰林院掌院學時、各省布政使正三品督察院左、右副都于是、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順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從三品光祿寺卿、各省鹽運使正四品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鴻臚寺卿、太傅寺少卿、各省道員從四品翰林院侍讀學士、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內閣待讀學士、各省知府正五品左右春房左右庶子、光祿寺少卿、欽天監監正、六科給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隸知州從五品鴻臚寺少卿、各道監察御使、翰林院侍讀、侍講、各部院員外郎、各省知州正六品國子監司業、內閣侍讀、左右春房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縣知縣、各省通判從六品左右春房左右善贊、翰林院修撰、光祿寺署正、州同正七品翰林院編修、各部院七品筆貼士、順天府學教授、訓導、京縣縣丞、外縣知縣、各府學教授從七品翰林院檢討、中書科中書、內閣中書、國子監博士、直隸州州判、州判正八品太醫院御醫、各部院八品筆貼士、外府經歷、外縣縣丞、州學正、縣教諭從八品翰林院典簿、府、州、縣訓導正九品各部院九品筆貼士、縣主簿.從九品翰林院侍詔、刑部司獄、州吏目、巡檢未入流京、外縣典吏、驛丞、和泊所所官武將品級品第官職正一品領侍衛內大臣、建威將軍從一品將軍、督統、提督、振威將軍正二品副督統、總兵、武顯將軍從二品副將、武功將軍正三品參將、武義都尉從三品遊擊、武翼都尉正四品都司、昭武都尉從四品城門領、宣武都尉正五品守備、武德騎尉從五品守御所千總、武德佐騎尉正六品門千總、營千總、武略騎尉從六品衛千總、武略佐騎尉正七品把總、武信騎尉從七品盛京遊牧副尉、武信佐騎尉正八品外委千總、奮武校尉從八品委署驍騎尉、奮武佐校尉正九品外委把總、修武校尉從九品額外外委、修武佐校尉。
晚清的官员管理制度范文
晚清的官员管理制度范文晚清的官员管理制度是当时中国政府为了增强统治力和弥补政府缺点而进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
尽管这一制度也存在诸多问题,但是它为中国政府在晚清时期维持了一定秩序,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的发展。
本文将从考试选拔、官员培训、官员考核和纪律监督四个方面详细探讨晚清官员管理制度的特点和变化。
一、考试选拔晚清时期,科举考试仍然是选拔官员的主要手段。
科举考试始于隋唐时期,至明清时期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备的考试制度。
科举考试分为三个阶段: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地方性的考试,会试是省级的考试,殿试是最后一级的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
通过这三个阶段考试的考生就有机会成为官员,晋身仕途。
科举考试的实施使得官员的选拔过程相对公正,并且能够选拔出一些有才能和能力的人才。
科举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学才能和政治素养,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靠贿赂和裙带关系进入官场的情况。
然而,科举制度也存在着某些问题。
首先,考试内容偏重文学功底,对于实际管理能力的考核相对较少。
其次,科举考试存在着文化优势的偏向,一定程度上排斥了农村出身、没有充分教育机会的人才。
最后,考试制度的繁复和难度限制了大多数人的选拔机会。
二、官员培训晚清政府意识到科举考试仅仅是选拔官员的开始,并不能使他们具备管理国家的能力。
因此,政府开始注重官员的培训。
在晚清时期,设立了许多官员培训学校,如京师大学堂、东西洋学堂等。
官员培训学校主要教授的是文学、政治理念和管理技能。
学生们在学校中接受全面的教育,既有文学艺术的修养,也有政治思想的指导,同时还接受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培训。
官员培训学校的建立使得官员们能够学习到更广泛的知识,提高了管理水平。
然而,官员培训学校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师资力量不足、教学内容过于理论化等,这些问题限制了官员培训的效果。
三、官员考核晚清政府为了确保官员的廉洁和公正,进行了一系列官员考核制度的改革。
在官员任职期间,定期进行考核是确保其工作质量和廉洁的重要手段。
清朝人事制度
清朝人事制度清朝(1644年-1912年)是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的最后一个朝代,其人事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清朝人事制度主要包括官制、科举、层级制度和选拔任用制度等。
官制是指清朝官员的职务等级体系。
清朝官制基本沿袭明朝官制,设有九品官员等级,按照职位、品阶、封号进行划分。
九品官员由高到低分别为:“正一品、从一品、正二品、从二品、正三品、从三品、正四品、从四品、正五品、从五品、正六品、从六品、正七品、从七品、正八品、从八品、正九品、丞相、太尉、鹿骨酒尊、莺俦鹤侣、御坐”等。
官员的晋升与死后给与的封号有关,这也是清朝独特的特点之一。
科举是清朝人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采用制科考试制度选拔官员。
清朝科举分为三级:乡试、会试和殿试。
乡试是在各省进行的区域性考试,通过乡试的考生可以参加会试。
会试是在京城进行的全国性考试,通过会试的考生可以进入进入国家最高考试殿试。
殿试是由皇帝亲自主持的考试,评选最终的进士及格者。
科举制度在清朝得到了相对的发展和完善,为选拔官员提供了公平、公正的机会。
层级制度是指清朝各级官员之间的等级和上下级关系。
清朝的官员按照官职复杂的等级体系来安排,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正堂官员、院官、监司官员、道员和县官”。
层级制度使得官员之间具有明确的地位和职务,有助于维护清朝封建统治的稳定。
选拔任用制度是指清朝对于官员选拔和任用的制度。
在清朝,官员的选拔主要体现在科举制度和礼部考试中,通过竞争和考试来选拔人才。
而官员的任用则需要经过吏部审核、内阁决定和皇帝批准。
清朝选拔任用官员注重品德、才干和政治背景等多重要素,以此维护清朝封建统治的稳定。
总的来说,清朝人事制度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其科举制度为官员的选拔提供了公平、公正的机会;官制和层级制度使得官员具有明确的地位和职务;选拔任用制度注重官员的品德和才干,为清朝政权的稳定性提供了保障。
虽然清朝人事制度存在一些弊端,但其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可忽视。
清朝官职制度
清朝官职制度清朝入关后,清朝官职有九品,每一品又分正和从。
称为“九品十八阶”,九品以下是未入流。
九品以上是官,九品以下是吏。
正一品: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光禄大夫、殿阁大学士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武职外官:无从一品: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文职外官:总督(加尚书衔)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正二品: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文职外官:各省总督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从二品: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武职京官:散秩大臣武职外官:副将正三品: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都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从三品: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司宣慰使、指挥同知正四品: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京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统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武职外官:防守使、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管带官从四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武职外官:宣抚使司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正五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六科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钦天监监正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知州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从五品: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正六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从六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正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从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文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武职京官:七品典仪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武职京官:无武职外官:外委千总从八品: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武职外官:无正九品: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武职外官:外委把总从九品: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武职外官:额外外委未入流: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武职京官:无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官场】清朝官制大全
【官场】清朝官制大全一、专司文职官的任免----吏部清朝的吏部,是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沿明制而设置的,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
初以“贝勒”(亲王、郡王) 1人总理部务,以下设满、蒙、汉承政 3人,参政 8人,启心郎 1人。
崇德三年(公元1638年)七月,裁蒙、汉承政,改为满承政 1人,左参政 2人,右参政 3人,理事官 4人,副理事官 6人,满、汉启心郎 3人,额哲库 2人。
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停贝勒总理部务,改承政为尚书、参政为侍郎(均无定员)、理事官为郎中(满 4人,汉 2人)、副理事官为员外郎(满 8人,汉6人)、额哲库为主事(满、汉各 9人),启心郎未改(至顺治十五年裁)。
五年(公元1648年),定满、汉尚书各 1人,八年命诸王贝勒兼理部务,九年停诸王贝勒兼理部务,十年裁满尚书 1人。
十五年(公元1658年)定满、汉左右侍郎各 1人。
雍正元年(公元1723年)以大学士兼理部务。
以后各官,大量增加,据《钦定大清会典》(光绪朝)及《历代职官表》卷 5的记载,吏部设尚书满、汉各 1人,掌部务(其品级初定满员一品,汉员二品,顺治十六年都改为二品。
康熙六年,又改满员为一品,九年均定为二品。
雍正八年升为从一品)。
左、右侍郎满、汉各 1人(正二品),掌佐理铨衡,为尚书的副职,并设在、右丞二缺,左、右参议二缺,以及郎中满 9人,蒙 1人,汉 5人。
员外郎宗室 1人,满 8人,蒙1人,汉6人。
主事宗室1人,满4人,蒙1人,汉7人。
司务满、汉各 1人。
缮本笔帖式12人。
笔帖式宗室 1人,满57人,蒙 4人,汉军12人。
经承81人。
此外又有额外郎中、员外郎、七品小京官,无定员。
除额外官员外,总人数为224 人。
吏部总的职掌,据《光绪会典》卷4 所载是“掌文职官吏之政令,以赞上治万民。
凡品秩铨叙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百司以达于部,尚书、侍郎率其属以定议,大事上之,小事则行,以布邦职”。
详解清朝官制
清朝官制(一)文官清时非常重视官员的品级.当时官员分为九品,每品里又有正,从之分,所谓九品十八级.不能列入九品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列表如下:品级官职正一品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从一品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从二品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时,各省布政使.正三品督察院左,右副都于是,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从三品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正四品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鸿胪寺卿,太傅寺少卿,各省道员.从四品翰林院侍读学士,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正五品左右春房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知州从五品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使,翰林院侍读,侍讲,各部院员外郎,各省知州. 正六品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房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从六品左右春房左右善赞,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州同正七品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贴士,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从七品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正八品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贴士,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从八品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正九品各部院九品笔贴士,县主簿.从九品翰林院侍诏,刑部司狱,州吏目,巡检.未入流京,外县典吏,驿丞,和泊所所官(二)武将品级官职正一品领侍卫内大臣从一品将军,督统,提督正二品副督统,总兵从二品副将正三品参将从三品游击正四品都司从四品城门领正五品守备从五品守御所千总正六品门千总,营千总从六品卫千总正七品把总从七品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外委千总从八品委署骁骑尉正九品外委把总从九品额外外委未入流武官无未入流官员别称:(中央官部分)大学士——中堂吏部尚书——天官、冢宰礼部尚书——大宗伯户部尚书——大司徒,大司农邢部尚书——大司寇兵部尚书——大司马工部尚书——大司空左都御使——总宪右都御使——副宪通政使——银台(地方官部分)总督——制军,制台,制宪,都宪,部堂巡抚——中丞,抚军,抚台,抚院,抚宪,部院学政——学台,学宪布政使——藩台,方伯,东司按察使——臬台,廉访,西司知府——太守,皇堂,五马知州——牧,刺史知县——令,令尹(武官部分)提督——军门,提台总兵——总镇,镇台副将——协镇,协台以下无正文仅供个人用于学习、研究;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清代官制
清时非常重视官员的品级.当时官员分为九品,每品里又有正,从之分,所谓九品十八级.不能列入九品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列表如下:正一品: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武职外官:无从一品: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正二品: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文职外官:各省总督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从二品: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武职京官:散秩大臣武职外官:副将正三品: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从三品: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正四品: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文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从四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正五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礮官、分管佐领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从五品: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正六品: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从六品: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正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从七品: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京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武职京官:七品典仪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正八品: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武职京官:无武职外官:外委千总从八品: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武职外官:无正九品: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武职外官:外委把总从九品: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武职外官:额外外委未入流: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文职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牐官、道县仓大使武职京官:无武职外官:百长、土舍、土目编辑本段清代官衔文官分大夫、郎、佐郎三种,武官分将军、都尉、骑尉、校尉四种。
清代文武官职、品级介绍
清代文武官职、品级介绍清代中央官职(文官)1、内阁:大学士:正一品。
清代名义上的宰相,满汉各两人。
协办大学士:从一品。
满汉各一人,在六部尚书中简派,仍兼尚书。
学士:从二品。
满六人,汉四人,均兼任礼部侍郎。
侍读学士:从四品。
满四人,蒙汉各二人。
侍读:正六品。
满十人,蒙、汉军、汉各二人。
中书:正七品。
满七十人,蒙十六人,汉军八人,汉三十人。
2、军机处:军机大臣:雍正十年设,从满汉大学士、协办大学士、尚书、侍郎、京堂等官员中特简,无定员(通常为3--6人),为清代实际上的宰相。
世称“大军机”。
军机章京:军机处办事司员,从六部司官、内阁中书及其他中央机关抽调任用。
满汉各十六人,各分两班,领班章京称“达拉密”。
军机章京世称“小军机”。
3、六部:尚书:从一品。
满汉各一人,共为六部长官。
清代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
左、右侍郎:从二品。
满汉各一人,六部副长官。
郎中:正五品。
六部郎中按司分设,为各司主管。
吏、礼、兵、工四部各四司,户部十四司,刑部十八司,共四十八司。
员外郎:从五品。
各司副主管。
主事:正六品。
各司司官,无定员。
笔帖式:下级官员。
4、都察院:左都御史:从一品。
中央检察机关长官。
满汉各一人。
左副都御史:正三品。
都察院副长官。
满汉各二人。
六科给事中:正五品。
都察院司官。
御史:从五品。
职掌纠劾官吏。
设十五道御史。
每道满汉各一人。
与六科给事中合称“科道”。
5、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总理各国事务王公:特简,无定员。
办理对外事务。
总理大臣:以军机大臣兼领,无定员。
总办章京:满汉各二人。
帮办章京:满汉各一人。
章京:满汉各十人。
6、其他机构:(从略)包括理藩院、詹事府、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翰林院、通政使司、国子监、钦天监等。
清代地方官职(文官)1、总督:正二品。
加兵部尚书衔者为从一品,加大学士衔者为正一品。
辖一至三省。
清代总督例兼右都御史,加兵部尚书衔。
全国共设总督八人,清末加设东三省总督,另有河道总督、漕运总督等。
清代文官制度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之沿革
明朝对宋朝的这种做法心领神会,并且加以发展。 “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皇帝的文学侍 从官,翰林院从唐朝起开始设立,始为供职具有艺能人士 的机构,但自唐玄宗后演变成了专门起草机密诏臸的重要 机构,院里任职的人称为翰林学士。明、清改从进士中选 拔。)明代将领外出打仗,必派监军,甚至以太监充任。 清朝更是继承这种传统,公开以“文治”自居。 在上述思想的指导下,宋元明清的文官臸度得到了 新的发展。 宋明清三朝的文官臸度都以唐朝为宗,在直接承用前 朝文官臸度的基础上予以改进和发展。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之沿革
一是满人长于武技而短于文治。本来,“马上得天下 而不能守天下”就是一条普遍的治国经验。面对泱泱中华, 不得不将起射勇武之术化于深厚的汉族文化之中。早在天 聪三年(1629),皇太极就清楚地预见到了这一点,他在 一道上谕中说:“朕思自古及今,俱文武并用,以武威克 敌,以文教治世。”这说明最高统治者意识到“文治“的 重要。 二是满清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国,为了缓和民族矛盾, 并使其政权得到汉人的认同,特别需要利用汉族文化,利 用汉族知识分子,以汉治汉。他们认识到,治天下必得民 心,而得民心必得士心。
绪
论
在1570-1870年的300年间,英国伦敦用英文出 版的有关中国官吏臸度和政治臸度的书籍达70多 种。其中《文官考试臸度》、《中国札记》、 《中国的历史与现状》等书都极力称赞中国的文 官臸度,并力主英国政府仿行。英国的外交使节 们还在1793年和1861年以及以后时期,多次来北 京考察中国科举考试的地点(今中国社科院地 址)。
第二章清代文官制度的阶段性发展
一.清入关前的政权建设和文官制度的形成
清入关前的文官制度,是伴随着以满族为主体独立政 权的建立,伴随着政权专制政制和法制的缔建,同步地发 展起来的。它是政权建设的必要组成部分,又有效地促进 了政权建设。清未入关以前,在各部族分散进行采集和狩 猎为生的时期,在各部族内只存在由传统习惯留存下来的 头领统率,并未形成各部族均应遵守的共同约束,更不存 在相对固定的组织结构和制度。 努尔哈赤在创业之初,其重大措施之一,即利用了本 族原有的传统形势对部民进行编组,即普遍建立和改造了 八旗牛录制度。
清代文武官员品级图
清代文武官员品级图清代的官吏等级制度沿用了自汉魏六朝以来的“九品十八级”基本制度,每一品有正(旧读zhěng)、从(旧读zòng)之别,如正一品、从一品。
此外还有超品官员,宗室不入八分辅国公、八旗蒙古王公和非宗室封爵伯以上的,都视为超品。
不在十八级以内的叫做未入流,在级别上附于从九品。
一般来讲,清代的官制体系分为两大类,一是地域体系,分为京官和地方官两大系统。
二是职能体系,分为文官和武官两大系统。
两大类相互交错。
其中,京官系统中以文职官员为主,地方官系统中则文武兼有。
附:一、宫女等级正一品:总管姑姑、从一品:御前姑姑、正二品:殿前姑姑、从二品:内侍姑姑、正三品:姑姑、从三品:总管尚宫、正四品:御前尚宫、从四品:殿前尚宫、正五品:内侍尚宫、从五品:尚宫、正六品:御前尚仪、从六品:殿前尚仪、正七品:内侍尚仪、从七品:尚仪、正八品:长侍女、从八品:侍女、正九品:长宫女、从九品:宫女、庶九品:粗使宫女二、嫔妃等级嫡:皇后 X 1 、正一品:皇贵妃 X 1 、正二品:贵妃 X 2 、正三品:妃 X 4、正四品:嫔 X 6 、正五品:贵人 X 不限、正六品:常在X 不限、正七品:答应 X 不限三、长公主等级正一品:御尊兴/监/辅/定国皇长公主、从一品:御皇固伦长公主、正二品:固伦长公主、从二品:和硕长公主、正三品:和孝长公主、从三品:和宁长公主、正四品:和贞长公主、从四品:多罗长公主、正五品:长平长公主、从五品:长乐长公主、正六品:雅兴长公主、从六品:安宁长公主、正七品:端康长公主、从七品:思落长公主、正八品:xx长公主四、公主等级正一品:御尊兴/监/辅/定国皇公主、从一品:御皇固伦公主、正二品:固伦公主、从二品:和硕公主、正三品:和孝公主、从三品:和宁公主、正四品:和贞公主、从四品:多罗公主、正五品:长平公主、从五品:长乐公主、正六品:雅兴公主、从六品:安宁公主、正七品:端康公主、从七品:思落公主、正八品:xx公主五、皇子等级正一品:监国储君、从一品:帝尊皇太子、正二品:镇国尊皇子、从二品:御国尊皇子、正三品:监国尊皇子、从三品:兴国尊皇子、正四品:辅国尊皇子、从四品:监政尊皇子、正五品:参政御皇子、从五品:皇辅国皇子、正六品:皇固伦皇子、从六品:皇仁嘉皇子、正七品:皇和孝皇子、从七品:嘉逸皇子、正八品:安嘉皇子、从八品:xx皇子六、皇太后等级正一品:母后皇太后、从一品:圣母皇太后、正二品:护国皇太后、从二品:御尊皇太后、正三品:贵皇太后、从三品:御皇太后、正四品:尊皇太后、从四品:皇太后、正五品:贵太后、从五品:御太后、正六品:尊太后、从六品:xx太后七、皇太妃等级正一品:母逸皇太妃、从一品:圣母皇太妃、正二品:护国皇太妃、从二品:御尊皇太妃、正三品:贵皇太妃、从三品:御皇太妃、正四品:尊皇太妃、从四品:贵太妃、正五品:御太妃、从五品:尊太妃八、郡主等级正一品:尊皇长郡主、从一品:尊皇郡主、正二品:皇固伦郡主、从二品:尊郡主、正三品:监国郡主从三品:御国郡主、正四品:兴国郡主、从四品:固伦郡主、正五品:和硕郡主、从五品:宁和郡主、正六品:多罗郡主、从六品:思贤郡主、正七品:永乐郡主、从七品:明霞郡主、正八品:xx郡主九、亲王等级正一品:监国尊圣亲王、从一品: 镇国尊亲王、正二品:御国尊亲王、从二品:御国奉亲王、正三品:兴国御亲王、从三品:辅国皇亲王、正四品:皇固伦恭亲王、从四品:固伦廉亲王、正五品:和硕亲王、从五品:xx亲王十、王妃等级正一品:封号正王妃、从一品:封号王妃、正二品:侧王妃、从二品:庶王妃、正三品:昭仪、从三品:淑媛、正四品:奉仪、从四品:侍妾清朝官员服饰清代文武百官品服有朝冠、吉服冠、朝服、补服、蟒袍等。
清代的文官制度
清代的文官制度一、官员的品级清代的文职官阶分为九品,每品里有正、从之分,即“九品十八级”,不能列入九品之内的,叫“未入流”。
正一品(光禄大夫):太师,太傅,太保,大学士。
从一品(荣禄大夫):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正二品(资政大夫):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省总督,各部院左、右侍郎。
从二品(通奉大夫):各省巡抚,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各省布政使。
正三品(通议大夫):都察院左、右副都御史,通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顺天府尹,奉天府尹,各省按察使。
从三品(中议大夫):光禄寺卿,太仆寺卿,各省盐运使。
正四品(中宪大夫):通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各省道员。
从四品(朝议大夫):翰林院侍读学士。
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内阁侍读学士,各省知府。
正五品(奉正大夫):左右春坊左右庶子,光禄寺少卿,钦天监监正,六科给事中,各部院郎中,各府同知,直隶州知州。
从五品(奉直大夫):鸿胪寺少卿,各道监察御史,翰林院侍读、侍讲,各部院员外郎,各省知州。
正六品(承德郎):国子监司业,内阁侍读,左右春坊左右中允,各部院主事,京府通判,京县知县,各省通判。
从六品(儒林郎):左右春坊左右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直隶州州同,州同。
正七品(文林郎):翰林院编修,各部院七品笔帖式,顺天府学教授,训导,京县县丞,外县知县,各府学教授。
从七品(征仕郎):翰林院检讨,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国子监博士,直隶州州判,州判。
正八品(修职郎):太医院御医,各部院八品笔帖式,外府经历,外县县丞,州学正,县教谕从八品(修职佐郎):翰林院典簿,府、州、县训导,正九品(登佐郎):各部院九品笔帖式,县主簿。
从九品(登佐郎):翰林院待诏,刑部司狱,州吏目,巡检。
未入流:京、外县典史,驿丞,河泊所所官。
这里的太师、太傅、太保和少师、少傅、少保是荣誉官衔,或死后追封,非实职。
清代文书工作制度包括(3篇)
第1篇清代是我国封建社会的晚期,文书工作在政府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清代文书工作制度经过长期的演变和发展,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体系。
本文将从清代文书工作的机构设置、职能分工、流程管理、格式规范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清代文书工作机构设置1.内阁清代内阁是最高行政机构,负责处理国家大事,内阁中书、侍读学士、侍读等官员负责文书工作。
内阁设有内阁学士、内阁侍读学士、内阁侍读等职位,负责处理各类奏折、题本、奏章等文书。
2.六部六部是清代中央政府的六大部门,分别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各部设有尚书、侍郎等官员,负责本部门的文书工作。
六部下设各司,司内设有主事、员外郎等官员,具体负责文书处理。
3.地方官府地方官府分为省、道、府、州、县五级,各级官府设有文书房,负责本级的文书工作。
文书房内设有文书官、文书吏等职位,负责文书的收发、登记、存档等工作。
二、清代文书工作职能分工1.内阁内阁负责处理国家大事,具体职能包括:(1)收发各类奏折、题本、奏章等文书;(2)起草、审阅、批改各类文书;(3)传达皇帝的圣旨、谕旨;(4)编纂各类官方文书,如会典、史书等。
2.六部六部负责各自领域的行政事务,具体职能包括:(1)处理本部门的日常文书工作;(2)起草、审阅、批改各类文书;(3)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4)向下级部门下达指令。
3.地方官府地方官府负责本地区的行政事务,具体职能包括:(1)处理本地区的日常文书工作;(2)起草、审阅、批改各类文书;(3)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4)向下级部门下达指令。
三、清代文书工作流程管理1.收文文书官接到文书后,需对文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然后按照规定程序呈送相关部门或官员。
2.发文各部门或官员在处理完文书后,需按照规定格式撰写文书,然后呈送文书官进行登记、分类、编号,最后由文书官发送给相关部门或官员。
3.批阅文书官收到文书后,需对文书进行审阅,对不符合规定或需要修改的文书进行批改,然后转交给相关部门或官员。
清代文官制度
清朝九品十八阶之地方文官体系
清朝九品十八阶之地方文官体系
在地方行政管理上,清朝采用的是“省-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三级制的形式,其官职就是按照九品十八阶进行设置。
总督和巡抚掌握一省之行政、军事和监督大权的封疆大吏,布政使、按察使为督抚之属官。
省之下为府,一般有知府、通知、通判等。
府下设县,一般有知县、县城、主薄等。
主管一省或多省经济、行政、军事的最高长官为“总督”,清朝在全国设有八大总督,晚清时又设东三省总督,共九大总督,同时还有漕运总督和河道总督。
一般来说,总督品级为正二品,但一般会兼授兵部尚书、都察院右都御史(都察院左都御史为满人担任)高配到从一品,兼任大学士的总督更可高配至正一品。
两江总督曾国藩、直隶总督李鸿章、陕甘总督左宗棠等人都曾被授予大学士,都是正一品的高官。
一省的最高行政长官为巡抚,品级为从二品,加兵部侍郎衔则提升至正二品。
但又个别省份的巡抚属于高配,如山东巡抚,官阶为正二品,但同时兼清关事务、盐政事务等,同时兼提督衔,职级可高配置从一品。
因山东不设总督,所以山东巡抚是山东名副其实的最高长官。
一府的最高长官为知府,品级为从四品。
但顺天府和奉天府两府的最高长官称“府尹”,其品级为正三品,可谓是高配版的知府。
一县的最高长官为知县,品级为正七品。
但并不是所有的县令都
是“七品芝麻官”,清朝有四个地方的县令为正六品,即位于天子脚下的大兴和宛平两县,还有盛京所在的承德县,以及孔子家乡所在地曲阜县。
这四个县令比一般的县令高出两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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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重要制度(甲)中央政制:(一)特色:(1)君相合一制:一、清仿明制,不立宰相由君主兼理相職,內閣職票擬,六部分主行政,都察院職監察,唯天子總其成。
但清代內閣票擬範圍,自此只限於日常庶政,而不及機要。
二、清制,常事用題本,由通政使司收執呈上,交付內閣票擬。
其法乃大學士以小票墨書,貼各疏面擬進。
票擬如獲君主裁可,則發下內閣制詔。
制詔後,再呈上君主蓋璽頒下有關部門執行。
三、清代要政大體均由君主與大臣面商決定,再即時制詔頒下執行,以清世宗立軍機處為轉捩點。
在此之前,多在議政王大臣會議作決定,此會議由滿族王公及大臣組成。
清聖祖又不時在南書房決政,召翰林官入值,以分議政王大臣會議之權。
四、及軍機處立,盡奪二者之權。
清制,要事用奏本,由奏事處收執直達御前。
由君主與軍機大臣面商,決定後立即制詔頒下有關部門執行。
五、然軍機大臣乃差事而非官職,其地位不如明之大學士,更無論漢唐的宰相,故明清皆君相合一,但清代君權比明代重。
(2)濃厚種族色彩:一、清以邊疆民族入主中華,故立制一力保持滿洲人的優越地位。
滿洲人皆分隸於八旗,置八旗衙門於京師,每旗皆置都統一人主之。
舉凡旗人的軍、民、刑諸政,皆由八旗衙門辦理,其他衙門不得干涉,即滿漢分治。
二、清代的內閣、六部、都察院均滿漢缺居半,而專主外族事務的理藩院、專主皇室事務的內務府則只有滿缺,以保持滿人的優越地位。
(3)加重都察院權力:一、清代雖置六科給事中,但去其科參之權,並歸都察管轄。
清代都察院置左都御史(從一品)、左副都御史(正二品)各四人掌之,滿漢缺居半,職司監察及議論朝政得失。
又御史奏劾言事,章疏皆直達御前。
二、此外,右都御史、右副都御史例外放為各省的總督、巡撫,掌握地方行政。
因此,清代六部亦失去向各省發布命令之權。
無形中,地方行政亦直接統於君主,其權大於明代。
(4)專意裁抑宦官:清代懲明代宦官為禍甚烈,故著意裁抑宦官。
清置內務府供皇室所需,設總管大臣主之,秩正二品,無定員,於滿族大臣簡任,宦官亦歸其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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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清沿明制既有其历史原因,又有着实际统治的需 要,并非偶然的产物。
为了保证满族贵族的特权和利益,清初在中央机构中突出 了满族贵族的地位,其“议政王大臣会议”的成员,由八和 硕贝勒和八大臣组成,多是满族贵胃世爵,汉族官僚不能参 予,所议“俱系国家重大机密事务’,拥有很大的政治权力, 有时“虽至尊无如之何”,有“国议”之称。
绪论
绪论
第一章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之沿革
“文官”一词,作为较通用的法律术语,是在近 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出现的。但是,文官的确切含义 和范围,在资本主义国家中也很不相同。如果根据 其最一般的特征界定,那么,文官便是指武职人员 以外的国家公务人员。
中国古代虽然不常用“文官”一词,但接近于近 现代文官内涵的称谓和制度是存在的,其称谓如“ 文官”、“文职”、“文选”、“文阶”等等。所 以,许多中外学者都承认中国古代存在文官制度。
二.清代前期文官体制的改革
辅政部门上,顺治十五年(1658年),改内三院为内阁, 由中和殿、保和殿、文华殿、武英殿、文渊阁士的品级,改为正五品。
不过,在中国古代实践中,文官的确定较为复杂 。官员在资、阶与其职任常常分离,文职出身者任 武职、武职出身者任文职屡见不鲜。所以,确定“ 文官”范畴,不仅要看其出身,更要依其实际职任 。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之沿革
汉朝大量承用秦律,同时又加以发展,如进一步完善考 核官吏的“上计” (地方守﹑相向朝廷申报一岁治状的 制度。汉代,郡国守﹑相于岁终遣吏赴京师上计。汉律中 有《上计律》,是处置上计事务的专门律条。西汉时从郡 中派到中央去上计的人为丞或长史﹐东汉时有专职的上计 掾﹑史。)制度。
中国古代文官制度之沿革
第二章清代文官制度的阶段性发展
一.清入关前的政权建设和文官制度的形成
满洲人(其前身为女真人)出兵或打猎,按族党屯寨 进行。每人出一支箭,十人为一牛录(汉语“箭”的意 思),其中有一首领,叫“牛录额真”(汉语译为“佐 领”)。
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努尔哈赤在牛录制的基础上 建立了黄、红、白、蓝四旗,分别打黄旗、红旗、白旗、 蓝旗。
一.清入关前的政权建设和文官制度的形成
一.清入关前的政权建设和文官制度的形成
以上中枢辅政的,包括人事、民政、财政、文教、礼仪、 司法、军务、工程营建等方面行政职能部门,以及监察和民 族管理诸部门的相继建立和正常运转,反映出清国的政治制 度已经基本上纳入了封建化的轨道,各类文职机关已经相继 建立和正常运转,各衙门各级文官逐渐配备齐全并已正常执 行职务。
四十三年(1615年)扩大为八旗。原四旗名称冠以 “正”,另四旗名称以黄、红、白、蓝冠以“镶”,即为: 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新 增的四旗的旗子,镶黄旗的旗子在黄色旗上镶红边,镶白 旗的旗子在白色旗上镶红边,镶红旗的旗子在红色旗上镶 白边,镶蓝旗的旗子则在蓝色旗上镶红边。每旗原则上应 该包含二十五个牛录,每个牛录有三百人,共计七千五百 人。)
在中央机构中,多以诸王主持各部院的工作。顺治五年 (1648),朝廷虽明令规定六部设汉尚书员,但汉尚书很 少有掌握实权的,“各衙门奏事,但有满臣,未见汉臣”。 作为统治策略的另一手,清王朝为了巩固本身的地位,又对 汉族地主官僚及其知识分子竭力笼络并加以控制和利用,以 扩大对全国进行统治的基础。
他们对归顺清王朝的明朝官吏以原官照旧录用,允许并鼓 励明朝降官举荐人才,对一些知名人士,朝廷以礼征入,分 别授官或加以提升任用。
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长期处于分裂对峙状态,战乱 不断,各朝政权迫于形势,不得不尚武而轻文。同时,门 阀势力不断发展,支配着社会政治和经济。这些原因导致 了文官制度没有得到顺利的发展。
这一时期文官制度方面最有特色的内容是九品中正选官 制(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 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 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中正的职权主要是 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中正根据家 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 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 ﹑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 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而获得二 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 选拔之权。)。
凡此,都为大清王朝的建立作了必要的准备。
1644年清兵入关,宣告大清王朝在全国统治的开始, 它将入关前的政权机构转变为全国性的政权机构,同时进一 步采取明朝封建专制主义的政治体制,史称“清沿明制”。
清沿明制的出现,一因当时中国社会的性质仍属于封建 社会晚期,以明王朝为代表的封建性国家政治制度,仍大体 上与当时的社会基础相适应;二因满族在入关前20年,一直 处于将其奴隶制国家的政治体制转型为封建国家体制,入关 后进一步沿袭明制是原有方针政策的继续;三因入主中原以 后,对各级衙署官名以及赋税、行政、法律等方面沿用明制, 对广大汉族人民是一种怀柔,可以缓减新王朝履行统治的阻 力。
顺治二年(1645年),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尚在进行战争的时 候,清政府即在全国范围内举行“乡试”,恢复科举制度; 翌年,又在北京举行“廷试”,考试名额1446名。“乡试” 考额基本上是“廷试”的20倍,一时间全国参加科举的近3 万人,这不但在一定程序上缓和了汉族地主和知识分子的反 抗情绪,而且取得了必要的人才以充实各级政权,换取到相 当一部分汉族知识分子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