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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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事业单位辞职最新规定 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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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违背劳动法协议书怎么赔偿

违背劳动法协议书怎么赔偿

违背劳动法协议书怎么赔偿劳动法协议书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就劳动条件、权益等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

然而,有时候由于各种原因,一方违背了该协议的条款,可能导致另一方的权益受到损害。

对于违背劳动法协议书的情况,有一些赔偿方式和法律规定需要被遵守。

一、补偿措施当协议的一方违背了协议书中的条款时,另一方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之一或多种来进行赔偿。

1. 经济损失的补偿:违背协议可能导致经济损失,因此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按照协议书中约定的方式进行经济赔偿。

例如,如果雇主未按时支付工资,则劳动者可以要求雇主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滞纳金。

2. 违约金的支付:协议书通常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违背协议的一方需要支付违约金作为补偿。

这一方式能够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使违约方更加重视协议的履行。

3. 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违背协议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如,雇主未能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或者未按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带薪年假,将面临罚款或其他法律制裁。

二、救济途径当劳动者或雇主发现协议的一方违背了劳动法协议书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救济。

1. 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仲裁机构对违约方进行仲裁。

仲裁委员会将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并要求违约方补偿损失。

2. 提起法律诉讼:劳动者或雇主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法院将根据法律的规定以及证据来判断违约方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做出相应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劳动法协议书的赔偿,具体的方式和数额可能因国家的法律规定、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及违约行为的情况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建议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顾问或法律机构,以获取恰当的建议和帮助。

总结起来,当违背劳动法协议书时,受损害的一方通常可以通过要求经济赔偿、违约金支付或追究违约方的法律责任等方式来进行赔偿。

同时,劳动者和雇主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提起法律诉讼等途径进行救济。

新劳动法关于主动辞职赔偿的规定

新劳动法关于主动辞职赔偿的规定

2022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职工主动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部分职工在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30日后主动离职,不理会用人单位的赔偿要求,用人单位则可能不给职工办理人事关系和档案的调转手续。

职工离职后人事关系和档案长期滞留在原用人单位,会造成职工在新的工作单位不能办理正常的录用手续,拿不到包括档案在内的个人材料,也不能缴纳劳动保险。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读者的是,当你合同中有服务期限或保护商业秘密约定,因而有违约金的约定的话,虽然你提前30天仍可以辞职,但是必须按合同违约金的规定给予赔偿。

一、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篇一:20XX最新__《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关于转发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现将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简称《办法》,下同),转发给你们(附后),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一、《办法》第五条中”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适用于《办法》中第六、七、八、九条.二、《办法》中第五、七条的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三、《办法》中第六、八、九条经济补偿金,按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一个月的标准计算.如果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月的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单位上年月平均工资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资计算.附件: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1994年12月3日劳部发【1994】4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第十二条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第十三条本办法自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篇二: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一、劳动合同违法行为赔偿以及方式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当存在劳动合同的执行或者履行过程中,由于两
方的原因导致的合同的违约,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相应的损失。

1.劳动合同终止后,由于双方原因导致损失的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以任何一方终止或解除原因都应当视
同合同期满,任何一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

具体的标准可以由劳动者的工资、福
利以及违约方的未履行的义务中确定。

2.因为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履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与劳动者
协商,如果双方因无法谈成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赔偿劳动者所受损失。

二、赔偿办法
1.依据劳动法确定赔偿标准
在赔偿劳动者的相关损失时,重要的一点是要明确赔偿标准,要根据劳动法的相关条
例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2.双方签订书面协议
在涉及到赔偿纠纷时,双方要通过谈判或者其他途径达成协议,要将协议写成书面文件,让劳动者了解其要求赔偿,以及用人单位承诺提供赔偿的事实。

3.申请法定赔偿
当劳动者由于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而受到损失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劳动
仲裁机构申请法律赔偿,经审核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获得赔偿。

三、总结
劳动合同违法行为赔偿要依据劳动法来确定赔偿标准,双方应及时签订书面协议记录
赔偿事实,也可以通过申请法定赔偿维护自身权益,劳动者在此过程中应当注意合法维权,以确保自身权益受到保护。

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

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2)

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办法旨在明确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责任和赔偿标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合同的忠实履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以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纠纷发生的索赔。

第三条法律依据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订。

第二章责任认定第四条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一)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二)未依法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假;(三)未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四)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五)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六)非法辞退、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七)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八)其他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劳动者的责任劳动者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赔偿标准第六条赔偿项目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规定,应承担以下赔偿:(一)经济赔偿: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等劳动报酬;(二)精神赔偿: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精神损害的;(三)其他损失:因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

第七条经济赔偿标准(一)工资赔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应按应支付金额加付赔偿金;(二)奖金、津贴、福利赔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奖金、津贴、福利的,应按应发金额加付赔偿金;(三)其他经济损失:用人单位造成劳动者其他经济损失的,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精神赔偿标准(一)轻微精神损害:五千元至一万元;(二)一般精神损害:一万元至二万元;(三)严重精神损害:二万元至五万元。

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后果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九条其他损失赔偿(一)财产损失:用人单位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人身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

2023违约赔偿合同

2023违约赔偿合同

2023违约赔偿合同2023违约赔偿合同1一、违约金的适用范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有两种情况:(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3)除前述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在合同中约定由用人单位承担违约金。

二、经济补偿金的适用范围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3、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的: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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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关于辞职的规定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中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

关于发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5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经商财政部同意,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第一条为保证《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给予通报批评。

第四条用人单位未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强迫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延长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五条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三小时或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三十六小时的,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处罚。

第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之一的,应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用人单位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以五万元以下罚款。

劳部发[1995]30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一九九五年八月四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已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现就劳动法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若干问题提出以下意见。

一、适用范围1.劳动法第二条中的“个体经济组织”是指一般雇工在七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

2.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只要形成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事实上已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3.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以及按规定应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

4.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等不适用劳动法。

5.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在劳动法中被称为用人单位。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劳动法执行。

根据劳动法的这一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应当视为用人单位。

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一)劳动合同的订立6.用人单位应与其富余人员、放长假的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但其劳动合同与在岗职工的劳动合同在内容上可以有所区别。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协商一致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就不在岗期间的有关事项作出规定。

7.用人单位应与其长期被外单位借用的人员、带薪上学人员、以及其他非在岗但仍保持劳动关系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外借和上学期间,劳动合同中的某些相关条款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

8.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9.原固定工中经批准的停薪留职人员,愿意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不愿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原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四川省劳动厅关于转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厅关于转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劳动厅关于转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劳计[xx]80号各市、地、州劳动(人事劳动)局,省级各部门:为保障《劳动法》的贯彻执行,劳动部制发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此《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办法》对经济补偿的规定适用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中的全部劳动者以及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

二、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实施的《办法》,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按劳动者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经济补偿金在行政事业费中列支。

三、符合此《办法》第6条规定条件的,医疗补助费的发放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一)本单位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一次发给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二)本单位工作年限满5年不满xx年的,一次性发给7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三)本单位工作年限满xx年不满xx年的,一次性发给8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四)本单位工作年限满xx年不满20年的,一次性发给9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五)本单位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的,一次发给10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六)患重病的增加的医疗补助费,为一次发放医疗补助费的60%;患绝症的增加的医疗补助费,为一次发放医疗补助费的100%。

四、过去有关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规定与此《办法》不一致的,按此《办法》执行。

五、各级劳动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切实有效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地在执行《办法》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劳动厅反映。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第二篇: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正文:---------------------------------------------------------------------------------------------------------------------------------------------------- 劳动部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劳动人事部门,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为贯彻《劳动法》,使有关经济补偿的规定便于操作,我们制定了《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劳动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三日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标准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标准

员工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标准员工是企业中最重要的资源,其劳动成果对企业的发展和成功至关重要。

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和企业约定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有些员工可能会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导致企业遭受损失,因此,一些赔偿标准得以制定。

一、一般赔偿标准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造成企业损失或者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违反劳动合同规定应当被追究民事、经济责任,赔偿的数额,根据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内容、损失的大小、恢复原状或者补偿的费用,进行协商处理。

二、未经合法授权私自泄露商业机密及商业贿赂员工泄露商业机密,或者故意泄露企业经营机密的,应该向企业赔偿该泄露所导致的损失;若该员工的行为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企业遭受高额赔偿,应根据企业财产损失情况,对该员工负赔偿责任。

而员工私自从事竞业活动,扰乱企业秩序的,也要负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职员贿赂行为也是需要承担法律及经济责任的。

三、拖欠工作时间员工在企业内长期拖欠工作时间、不履行工作职责,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付予企业相应的赔偿款。

四、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员工在劳动合同规定期限内违反竞业禁止协议,在劳动合同规定的经营范围内从事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相似的商业活动,应承担一定经济赔偿责任,并给企业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五、未经授权使用企业财产员工未经授权使用企业财产,或下毒手用于不正当谋利的行为,造成企业财产的损失,需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对于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涉及多种情况,赔偿数额大致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和协商的结果而定。

有些员工的行为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甚至使企业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签约过程中,员工需明确劳动合同规定并遵守,以保障企业的利益。

2023新劳动法辞退规定_新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2023新劳动法辞退规定_新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2023新劳动法辞退规定_新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新劳动法关于辞职的规定解读1、辞退员工事实依据不充分2、辞退员工法律依据不准确3、辞退员工操作程序不合法。

上述三种违法的辞退,往往会给公司的经营管理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双方协议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种情况下,不问解除的事由,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三种:1、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

2、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3、经济性裁员。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此种情况下,也分为两种:1、劳动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怀孕期间辞退员工赔偿

怀孕期间辞退员工赔偿

怀孕期间辞退员工赔偿怀孕期间辞退员工赔偿怀孕期间辞退员工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辞退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所属单位职工职务的法律制度。

辞退的分类1、预告性辞退预告性辞退是指企业在辞退职工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提前30天通知职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辞退职工的行为。

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2、过失性辞退是指企业在劳动者有过错的情况下,无须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辞退职工的行为。

依据我国劳动法规定,过失性辞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单位违反以上规定,违法辞退的,要承担违法辞退经济补偿的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一条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一)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故意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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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颁布时刻】1995.05.10
【实施时刻】1995.05.10
【公布部门】劳动部
第一条
为明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责任,爱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缺失:(一)用人单位有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即招用后有意不按规定订
立劳动合同以及劳动合同到期后有意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由于用人单位的缘故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
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侵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合
法权益的;
(四)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条
本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缺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
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劳动者劳动爱护待遇缺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
劳动爱护津贴和用品;
(三)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缺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
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四)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躯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
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五)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四条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缺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缺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截了当经济缺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五条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缺失的,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支付用人单位赔偿费用。

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缺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截了当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缺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向原用人单位赔偿下列缺失:
(一)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截了当经济缺失;
(二)因猎取商业隐秘给原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缺失。

赔偿本条第(二)项规定的缺失,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因赔偿引起争议的,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争议处理的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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