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图集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2017)
赣州市中心城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规则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规范规划管理中建设工程的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计算方法,现依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结合本市实践,制定本规则:第一条本规则适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各类建筑工程方案的审定、建筑施工图的审查及规划竣工核实时建筑面积、容积率和建筑密度的计算。
第二条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为《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
第三条各类建筑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设计规范和标准,任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应当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计算,如实申报送审材料,不得随意虚构建筑用途及性质。
第四条建筑密度的计算一般情况下以建筑底层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密度,特殊情况下的建筑密度按下列规则执行:1.净高在4.5米以下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建筑密度。
2.净高在4.5米以上两栋建筑之间的人行连廊不计入建筑密度。
3.无柱雨篷不计入建筑密度。
4.两栋建筑之间架设跨越城市道路且对公众开放的空中人行廊道不计入建筑密度。
第五条建筑层高与容积率计算(一)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宜小于2.8米,且不宜大于3.2米;当层高大于3.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h÷3(h为建筑层高)。
住宅建筑内入户大堂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办公、酒店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小于3.2米,且不宜大于4.2米;当办公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2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办公、酒店建筑内门厅、大堂、采光厅及大空间的多功能厅、会议厅、大餐厅等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入容积率。
(三)单层单间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沿街商业(含商业街)建筑层高不宜大于4.5米;当建筑层高大于4.5米时,不论层内是否有隔层,按该层水平投影面积的K倍计算建筑面积和容积率,K= h÷3.6(h为建筑层高)。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1.18•【字号】赣市府发[2008]4号•【施行日期】2008.0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的通知(赣市府发[200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为积极推进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市发改委编制了《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经2007年10月31日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予批转,请你们根据该规划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八年一月十八日赣州市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赣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为纵深推进“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发展战略,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中心城区集聚、辐射、带动作用,市委、市政府作出《关于加快赣州中心城区建设步伐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成为文化内涵丰富、生态环境优美、城市功能完善、交通运输便捷、产业经济繁荣、辐射带动力强,最适合人们居住和创业发展的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
为全面落实《决定》的各项任务,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赣州市“十一五”规划纲要、一小时城市经济圈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有关内容,制定本项目规划。
本规划的范围涵盖章贡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及赣县和南康市的部分区域,实施期限为2008-2011年。
本规划总体思路是,以到2020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100平方公里,城市人口达100万为目标,通过政府监管、市场机制和公众参与,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前布局中心城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下大力气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存在的体制不顺、投资不足、各种设施不配套、综合效益不明显等突出问题,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带动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展开。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赣市府发[2005]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九月二日赣州市2005年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为确保推进城市化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推进城市化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指导思想以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为指导,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化的若干意见》(赣市发[2005]22号,以下简称《意见》)和《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城市化工作方案》(赣市发[2005]18号,以下简称《方案》)为考核依据,坚持实事求是、分类考核、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考评。
通过考评,增强各地、各部门推进城市化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调动工作积极性,从而加速全市城市化进程。
二、考核的对象范围(一)各县(市)人民政府;(二)章贡区人民政府;(三)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列入成员单位考核)。
三、考核的主要内容以市委、市政府《意见》和《方案》为主要内容,确定具体的考核标准。
主要考核内容和细则见附件。
四、考核的方式1、采取自查与督查考核相结合办法进行。
各考核对象在年末时按考核目标和内容对本地、本部门推进城市化工作进行自查;由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专家,采取听汇报、实地考查、暗访抽查等形式,年末进行集中考评。
2、县(市、区)考核采取分类评分制的办法进行。
考核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和其他相关配套措施等三大方面进行逐项计分评定,各类增长指标考核以2004年城乡建设统计年报数据为基础数据。
3、县(市、区)考核内容中有创新的经验、做法,并受到国家、省和市级肯定、推广的,分别加6分、4分和2分。
各项考核指标超额完成部分,在最终排名时作参考。
4、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年终考评前,各县(市、区)要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写出书面履职报告,于今年12月20日前报市推进城市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城市规划建设局)。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赣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4.28•【字号】赣市府办字[2007]73号•【施行日期】2007.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07]73号)章贡区人民政府,赣县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O七年四月二十八日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纪要2007年4月19日,市政府副市长、市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委会”)常务副主任邓又林主持召开市规委会第十四次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规委会副主任尹礼山出席了会议,谢宝河、马玉福、周逸洪、李江、朱和生、韩振飞等23位市规委会成员到会,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黄华,赣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肖遵良和市地震局副局长曾谷林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了《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赣州市水西湖边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赣州虎岗“中华儿童新村”旧址及周边地区保护与整治规划》、《赣江路地段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赣州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控制性规划》和《赣州市中心城区新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等六项规划以及经市规委会专家委员会咨询论证的有关地块建筑方案及规划技术指标调整问题。
现将会议议决的事项纪要如下:一、关于《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中几个问题1、会议原则通过《赣州市水东梅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水东梅林控规》”),会议要求,市城市规划建设局要再次征求章贡区政府、赣县政府等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后,并结合本次市规委会委员的合理意见,督促规划设计单位对《水东梅林控规》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按法定程序提请审议、批准。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6-2030年)
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展目标与战略 (4)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2)第四章城市规划区规划 (38)第五章中心城区空间布局规划 (43)第六章中心城区住区建设规划 (54)第七章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7)第八章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布局规划 (64)第九章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73)第十章中心城区城市特色风貌规划 (82)第十一章中心城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84)第十二章中心城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94)第十三章中心城区城市更新规划 (101)第十四章中心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4)第十五章中心城区绿地布局与景观系统规划 (111)第十六章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15)第十七章中心城区地下空间规划 (119)第十八章中心城区建设时序规划 (121)第十九章规划实施保障 (123)第二十章附则 (126)附表 (127)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背景《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06版总规)自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赣州市城市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是《若干意见》出台,赣州市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面临新的宏观发展环境;二是行政区划调整,近年来南康、赣县相继撤市(县)设区,中心城区面积扩大,亟需加快将南康区、赣县区纳入中心城区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三是重大设施和平台的建设,黄金机场扩建、昌赣深高铁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赣州综保区、赣州高新区、赣州港(铁路口岸)等重大产业平台的建设,城市发展的空间格局发生重大变化。
同时,新时期国家提出一系列新的城乡规划发展理念和要求,为推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统筹安排城乡空间布局,指导城乡发展,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经省政府批准,赣州市启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特编制《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2号);《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19号);《城市黄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4号);《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5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建规[2002]218号)。
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赣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部分指导方针和目标1、发展基础2、发展背景3、指导思想4、遵循原则5、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区域布局1、空间布局2、生产力布局3、主体功能区第三部分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1、促进产业集群建设2、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4、推进产业平台建设第四部分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构建赣南城市群1、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群2、推进特大城市建设3、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五部分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切实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第六部分实施发展生态化战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1、推进生态建设2、加强环境保护3、推进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4、发展循环经济第七部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基础保障能力1、加强投资引导2、完善综合交通体系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4、健全信息通信网络第八部分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3、推进城乡统筹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4、开展生态环保先行先试改革试点第九部分加快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步伐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1、优化开放环境2、加强对接融合3、扩大对外开放第十部分推进科技教育大发展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1、提升科技创新水平2、办好人民满意教育3、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第十一部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1、着力提升文明素质2、全面繁荣文化事业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第十二部分致力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1、提高社会就业水平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3、加强医疗卫生保障4、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十三部分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2、强化规划协调管理3、加强重大项目实施“十二五”时期,是赣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的重要时期。
赣州市大余县城市规划,赖建荣
三、现代时期--大余
明显的沿河两边建城
三、现代时期--大余
钨矿枯竭
环境破坏
三、现代时期--大余
西华山是我国发现最早、开采最早、历史最悠久的钨矿山, 一直被誉为中国钨业的开山鼻祖。历经100余年的开采,西华 山曾为出口创汇、发展中国特种钢铁工业做出了卓越贡献。 随着国家对矿产资源进行综合治理,作为中央直属企业的 西华山钨矿被政策性破产关闭。 西华山钨矿的关闭、矿山遗址公园的建设,是大余沉重而 缓慢转身的一个缩影。不仅是西华山钨矿,大余县境内的下垄、 荡坪等3个中央直属钨矿也先后被关闭。这四家大型钨矿,新 中国成立以来共开采钨精矿37.6万吨,占全国同期总产量的 12.7%。 到了2012年,大余县多家县属地方国有钨矿也相继实施政 策性破产,县境之内钨矿采掘棚组数量从350家急剧减少到100 家左右。 而这一切,源于多年的高强度开采和无序开采带来的资源 枯竭。2013年,大余境内钨矿可开采利用仅剩6.16万吨,可开 采年限不足10年。
四、大余近期城市规划
大余县城市性质为:世界钨都、江西省重要 的新兴产业基地、生态文化旅游城市。
城市职能: 1.全国重要的钨及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 2.江西省电子信息、新材料、食品医药产业基地; 3.江西省低碳经济发展示范区; 4.赣南苏区重要的生态文化旅游区和红色文化传承区; 5.全国重要的花卉苗木基地; 6.大余县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中国江西大余县,是世 界著名的“钨都”。那 里有四百多处星罗棋布 的钨矿点。鸦片战争后, 德国人曾在那里首先发 现了钨,当时只花500元 钱就秘密地收买了矿权。 爱国民众发现后,纷纷 起来保矿、护矿。经多 方交涉,终于在1908年 以1000元收回矿权,并 集资开采。这便是赣南 最早的钨矿开发业。
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稿)
赣州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布稿)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赣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目录第一部分指导方针和目标1、发展基础2、发展背景3、指导思想4、遵循原则5、主要目标第二部分区域布局1、空间布局2、生产力布局3、主体功能区第三部分实施新型工业化战略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1、促进产业集群建设2、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3、改造提升传统产业4、推进产业平台建设第四部分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着力构建赣南城市群1、统筹规划建设城市群2、推进特大城市建设3、发展现代服务业第五部分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战略加快发展县域经济1、加快发展现代农业2、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3、切实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第六部分实施发展生态化战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1、推进生态建设2、加强环境保护3、推进节能减排和节约集约利用资源4、发展循环经济第七部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增强基础保障能力1、加强投资引导2、完善综合交通体系3、提升能源保障能力4、健全信息通信网络第八部分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1、深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2、大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3、推进城乡统筹和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4、开展生态环保先行先试改革试点第九部分加快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步伐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1、优化开放环境2、加强对接融合3、扩大对外开放第十部分推进科技教育大发展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1、提升科技创新水平2、办好人民满意教育3、加快人才高地建设第十一部分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软实力1、着力提升文明素质2、全面繁荣文化事业3、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第十二部分致力民生改善和社会进步加快构建和谐社会1、提高社会就业水平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3、加强医疗卫生保障4、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5、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十三部分建立和完善规划实施的保障机制1、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2、强化规划协调管理3、加强重大项目实施“十二五”时期,是赣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生态化的重要时期。
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解析
新规划描绘新赣州——《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略解作者:loveloves发表于: 2007-01-24 01:20:18浏览: 1272人次回复:14帖根据江西省域未来城镇空间布局,提出赣州中心城市定位:与南昌市共同形成江西省的双中心结构城市的理念,好比山东的济南和青岛、辽宁的沈阳和大连、安徽的合肥和芜湖等。
根据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干路网规划,加上赣州桃芫新机场的建设,赣州正在着力建立起立体交通网络,提出赣州将从节点城市走向枢纽城市的理念,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大经济圈,争做承接珠三角和闽东南三角区两大经济圈辐射的枢纽城市。
根据“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需要,提出建设赣州CBD(中央商务区)的发展理念。
根据赣州的地理、自然环境确定赣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组团发展、网络对接,形成从八境台经文清路、东阳山路、京九大道至发展大道的中央金脊刚性界面和章江柔性界面的城市发展轴的理念。
重点解决市域的交通体系,提出轨道交通、BRT(快速公共交通系统)理念。
规划目标将赣州市建成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中心城市。
届时,其凝聚力和辐射力极大增强,非常适合居住和创业;产业集聚,结构优化;文化内涵丰富,交通便捷,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
由于其跨越式发展的到来,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全球化、城市化进程中将成为特别的典范。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东起赣县梅林镇,西至南康市凤岗镇,北起章贡区水西镇(含通天岩风景名胜区),南至南康市潭口镇。
规划研究的区域及面积市域:全市辖15个县、2个县级市、章贡区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共3.94万平方公里。
中心城市:章贡区、南康市、赣县以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536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面积10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发展规模近期(2004-2010年):中心城区至2008年人口约70万,建设用地70平方公里。
远期(2010-2015年):中心城区至2015年人口约100万,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
2017修订《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
《城乡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正文1城市总体规划1.1总体规划注:将战略规划、总体规划的专题研究、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城镇群规划、城乡统筹规划、多规合一等内容补充到现有条文注释中。
1、本计费中的城市分类,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发〔2014〕51号)所规定的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的标准区分,不含乡镇规划。
2、表中人口规模以规划期末人口为,规模如有超出则需另外补充.3、城市总体规划按人口规模分档,并按照规划建设用地计算规划费用。
4、本计费不含单独编制的城镇体系规划.5、单独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纲要的,按总体规划设计费的50%计费.6、城市总体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
7、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如需进行相关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计费为:超大城市70万元/每个,特大城市50万元/每个,大城市35万元/每个,中等城市25万元/每个,小城市15万元/每个;单独编制的专题研究应单独计费。
8、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为:现状调研阶段(30%),初步成果阶段(20%),纲要成果阶段(40%),最终成果阶段(10%)。
9、总体规划调研和考察费用由双方商定,委托单位组织的,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规划设计单位自行组织的,费用由规划设计单位自行解决。
10、《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总体规划修编前期研究》、《战略规划》等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的30%来计费。
11、在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审批中,如需报国务院审批的,需增加难度系数1.3,如报省政府审批,则需增加难度系数1。
1.1.2城镇群规划注:1、“区域总面积”按规划区内市、县的行政区域面积汇总计算.2、城镇群规划计费基价为300万元.1。
3城乡统筹规划注:1、“规划面积”为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规划期末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非建设用地"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建设用地以外的其余用地.3、城乡统筹规划计费基价为50万元。
1.4多规合一1、多规合一按照城乡统筹规划费用的2—3倍进行计费.2、多规合一计费基价为80万元。
赣州市水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文本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规划根据、规划原则及指导思想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章发展战略及建设方针.....................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用地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生活居住区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章公共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章文物古迹及历史街区保护规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章综合交通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章园林绿地系统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章环境保护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章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三章规划控制体系.........................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四章规划实行方略与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五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赣州中心城区水东片区旳发展需要,为顺利进行水东片区生态旳保护与都市开发建设,特制定本规划文本(下称文本)。
第二条本次规划文本合用于水东片区23.4平方公里范围内旳各地块及各类用地建设旳规划管理工作。
规划区内开发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工程设计均应符合文本旳规定。
第三条文本波及旳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既有旳有关原则、规范指定旳,未波及旳指标应符合国家、江西省和赣州市旳有关法规、标精确定。
02赣州都市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公示稿201031012
目录一、 规划期限与范围 (1)(一)规划期限 (1)(二)规划范围 (1)(三)实施效力 (1)二、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发展目标 (2)(一)总体发展目标 (2)(二)交通系统发展目标 (2)三、 交通发展战略 (5)(一)核心战略 (5)(二)重大交通发展政策 (6)四、 区域综合交通网络规划 (7)(一)综合交通走廊规划 (7)(二)区域交通协调策略 (7)(三)市域交通系统规划 (10)五、 都市区交通系统规划 (13)(一)规划目标 (13)(二)交通组织模式 (13)(三)公路网络布局 (13)(四)公交一体化规划 (14)六、 中心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 (15)(一)交通组织思路 (15)(二)城市道路网络规划 (16)(三)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20)(四)公共客运枢纽规划 (22)(五)城市停车系统规划 (23)(六)旅游交通规划 (24)(七)慢行交通规划 (25)(八)物流系统规划 (27)(九)河套老城区交通规划指引 (28)七、 近中期建设规划 (30)(一)市域交通建设规划 (30)(二)中心城市交通建设规划 ......................................................... 31 公 示稿一、规划期限与范围(一) 规划期限本规划规划期限、范围与《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0-2030年)一致。
规划期限为2012-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二) 规划范围规划分为市域、都市区、中心城市三个层次。
市域层次:市域行政管辖范围。
总面积3.94万平方公里。
重点在于落实对外重大交通设施布局,根据市域空间结构及产业布局确定市域综合交通体系。
都市区层次:包括章贡区、赣县、南康市、上犹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崇义县、大余县及赣州开发区。
总面积2.01万平方公里。
赣州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年)-公开稿子-最终
实用文档附:《都市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年)》(公布稿)一、规划期限、围与法律效力(一)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12-2030 年,其中近期为2012-2015 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 年。
(二)规划围1、都市区都市区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兴国县、于都县、信丰县、崇义县、大余县和开发区,总面积2.01万平方公里。
都市核心区围包括:章贡区、南康区、赣县、上犹县和开发区;同时考虑到城市的供水安全保障,将崇义县的陡水湖水库周边的过埠镇、杰坝乡纳入,总面积7100平方公里。
2、中心城市中心城市围包括:章贡区、开发区全域,南康区的蓉江街道、东山街道、唐江镇、凤岗镇、龙岭镇、镜坝镇、太窝乡、三江乡、乡、朱坊乡、横寨乡、赤土畲族乡;赣县梅林镇、茅店镇、江口镇、五云镇、储潭镇、大田乡;上犹县东山镇、黄埠镇。
区域总面积为2236平方公里。
(三)法定效力本规划是都市区进行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的基本依据。
在都市区各项规划建设管理活动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执行本规划。
二、发展目标与总体布局(一)发展目标1、都市区发展目标到2015年,初步形成中心城市同城化发展格局,特大城市发展框架基本建立;都市区综合承载能力显著增强;都市区整体的社会经济、生态环保等指标位居全省都市区、城镇群发展前列。
到2020年,建立起辐射带动赣南区振兴发展的都市空间体系,建成全国重要的稀土与钨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示区和城乡统筹发展示区。
到2030年,将都市区建设成为我国东南部地区的新兴开放高地和重要增长极、赣江源头地区的生态文明建设示区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先行区。
2、都市区人口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到2015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00-31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340-350平方公里左右。
到2020年,都市区城镇人口为380-400万,城镇建设总用地为430-440平方公里左右。
《赣州市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略解 图/文
市域空间结构概念图中心城市发展空间结构图根据江西省域未来城镇空间布局,提出赣州中心城市定位:与南昌市共同形成江西省的双中心结构城市的理念,好比山东的济南和青岛、辽宁的沈阳和大连、安徽的合肥和芜湖等。
根据国家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等干路网规划,加上赣州桃芫新机场的建设,赣州正在着力建立起立体交通网络,提出赣州将从节点城市走向枢纽城市的理念,主动融入泛珠三角大经济圈,争做承接珠三角和闽东南三角区两大经济圈辐射的枢纽城市。
根据“对接长珠闽,建设新赣州”的发展需要,提出建设赣州CBD中心的发展理念。
根据赣州的地理、自然环境确定赣州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为组团发展、网络对接,形成从八境台经文清路、东阳山路、京九大道至发展大道的中央金脊刚性界面和章江柔性界面的城市发展轴的理念。
重点解决市域的交通体系,提出轨道交通、BRT快速公共交通系统的理念。
规划目标将赣州市建成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区域性现代中心城市。
届时,其凝聚力和辐射力极大增强,非常适合居住和创业;产业集聚,结构优化;文化内涵丰富,交通便捷,功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
由于其跨越式发展的到来,在二十一世纪中国的全球化、城市化进程中将成为特别的典范。
规划范围本次规划的范围:东起赣县梅林镇,西至南康市凤岗镇,北起章贡区水西镇(含通天岩风景名胜区),南至南康市潭口镇。
规划研究的区域及面积市域:全市辖15个县、2个县级市、章贡区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共3.94万平方公里。
中心城市:章贡区、南康市、赣县以及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5367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面积100平方公里。
中心城区规划发展规模近期(2004-2010年):中心城区至2008年人口约70万,建设用地70平方公里。
远期(2010-2015年):中心城区至2015年人口约100万,建设用地100平方公里。
远景(至2030年):中心城区至2030年人口约140万,建设用地140平方公里。
城市发展的机遇和挑战问题与挑战区域竞争格局中的边缘化倾向;中心城市中心地位的弱化趋势。
赣州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
赣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征求意见稿)2019年12月— 2 —前言目前,我市声环境管理的依据为2011年编制的《关于赣州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报告》,它是在2001年我市首次编制的基础上调整的。
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市现行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已不能很好地指导实际工作,因此,现结合《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等文件,对赣州市噪声标准适用区进行调整,并按相关规范要求,更名为赣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以满足今后我市城市发展及声环境管理的新要求。
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是在分析城市环境噪声污染特点,发展趋势以及城市环境管理要求等基础上,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用地主导功能,结合土地利用现状划分声环境功能区,并确定其执行标准。
声环境是城市居民比较敏感的环境要素,及时调整城市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对于加强城市声环境综合整治、提高声环境管理水平、创造安静舒适的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目录一、基本原则 (4)二、法律依据和技术规范 (2)三、声环境功能区范围 (2)四、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2)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结果 (5)七、其他说明 (21)赣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相关工作要求,强化城市环境噪声的管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的变化及总体规划的调整,以及近年来生态环境部一系列新的规范文件的实施,为满足今后我市城市发展及声环境管理的新要求,现结合《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编制赣州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的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下简称“区划”)以有效地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与范围,有利于提高声环境质量为宗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区划应以城市规划为指导,按区域规划用地的主导功能、用地现状确定。
江西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含附图
目标:建设生态安全、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城镇生态环境 战略: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进绿色城镇化,促进城镇可持续发展 措施: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测与监管,加大环保投入力度 重点领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土壤环境等领域的治理与保护
特色小镇的定义: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色和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 台
政策支持:江西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城镇发展,提高城市化水平。
产业基础良好:江西在制造业、农业、旅游业等方面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为城镇发展提供了 有力保障。
人口和城镇分布不均衡,部分地区人口过于密集,而部分地区人口稀疏。 城镇规模结构不合理,缺乏具有较强区域影响力的大城市和中等城市。 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不能满足城镇人口增长的需求。 城镇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缺乏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和品牌。
加大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的投 入,提高城镇承载能力
建立科技创新机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激发创新活力。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城镇建设,鼓励公众参与规划实施和管理。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规划实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定期开展评估调整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加强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提高规划实施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发挥专家学者和第三方机构的评估作用,为规划实施提供科学依据和智力支持。
XX,A CLICK TO UNLIMITED POSSIBILITES
汇报人:XX
目录
CONTENTS
促进江西省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水平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和资源配置
保障江西省可持续发展
依据:国家城镇体系规划、江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
刘建红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土地纠纷上诉案
刘建红与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土地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其他行政行为【审理法院】江西省赣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西省赣州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9【案件字号】(2021)赣07行终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周洋发刘定丰陈煜龙【审理法官】周洋发刘定丰陈煜龙【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建红;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当事人】刘建红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当事人-个人】刘建红【当事人-公司】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代理律师/律所】李长东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刘明斌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赖艳江西公仁(信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长东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刘明斌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赖艳江西公仁(信丰)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长东刘明斌赖艳【代理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江西公仁(信丰)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刘建红【被告】赣州市自然资源局南康分局【本院观点】关于房屋所在区域的认定问题。
【权责关键词】合法证据维持原判听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上述事实,有原审法院随卷移送的证据以及本院网络询问协调笔录在卷可以证实。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关于房屋所在区域的认定问题。
《赣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规划中载明“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包括章贡区、赣州经开区和蓉江新全域:南康区蓉江街道、东山街道、龙岭镇、镜坝镇、太窝乡全域以及唐江镇、朱坊乡、龙华乡的部分行政村(居委会);……”。
上诉人房屋所在地不属于上述范围内,不属于城市规划区。
其次,关于测绘面积问题。
2020年3月17日,在赣州市南康区干部见证下,依法委托江西省水星勘测工程有限公司南康分公司测绘人员对被征收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进行了测绘,并出具了《测绘评估报告》。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8•【字号】赣府字〔2023〕78号•【施行日期】202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赣州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批准〈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赣市府文〔2023〕5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赣州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着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桥头堡、省域副中心城市、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和创新智造基地、全国性综合交通物流枢纽和区域性流通节点城市、“世界橙乡”和富硒农业产业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赣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36.855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69.017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1659.5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008.25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省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35.97亿立方米。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
关于公布《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的通告《赣州市中心城区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5)》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
现将规划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一、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3.《赣州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4.《赣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5.《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6.赣州市第四次党代会报告;7.赣州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大课题研究等。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1、规划范围本规划以《赣州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所划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规划范围,西起厦蓉高速公路,东至环城高速公路,北到水西钴钼基地、水东,南到创新区。
2、城市近期建设目标赣粤闽湘四省通衢的特大型、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地位基本确立,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区域性金融中心、物流中心、旅游中心基本建成。
成功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
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13%;财政总收入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达到180亿元,年均增长17%;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500亿元,年均增长2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900亿元,年均增长16%;利用外资总额达到13.5亿元,年均增长10%,出口总额达到25亿美元,年均增长15%。
3、发展规模人口规模:201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105万人左右。
用地规模:2015年,赣州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10平方公里左右。
4、近期空间发展方向以总体规划确定的远期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为目标,“十二五”期间重点实施“南进、西拓、旧区提升”的空间发展策略。
5、近期建设重点(1)、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布局结构,以路网建设为先导,拉开特大城市框架。
逐步充实和完善城市新区,加快新城市中心地区建设;改善旧区环境,优化旧区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