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022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022最低生活保障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ced63114814d2b160b4e767f5acfa1c7ab00821b.png)
2022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是指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类型。
是指国家对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标准的人口赐予必须现金资助,以保证该家庭成员根本生活所需的社会保障制度。
下面是我给大家带来的2022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盼望能够帮到你哟!2022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各地经济开展水平很不均衡,因此并没有国家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根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根本的内容,也是区分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记。
北京:城市低保标准从家庭月人均500元上调为520元;全市农村低保最低标准从家庭月人均340元上调为380元;上海:1、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70元;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4320元调整为每人每年5160元,也就是从每人每月36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30元。
深圳: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510元调整至560元。
广州:城镇低保标准由原来的415元/月/人提高到530元/月/人,提标幅度为27.7%;农村低保标准由原来的300元/月提高到420元/月/人,提标幅度为40%。
合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户月人均41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市定指导线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650元,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兰州:924元-1680元不等,分三种状况;以下三类人员可以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实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根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
低保申请条件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实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实力的城市居民。
河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河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bcd63765627a5e9856a561252d380eb6294239b.png)
河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河南省是我国人口大省之一,也是一个经济欠发达地区。
为了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河南省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最新的规定,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这一标准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成本制定的。
通过最低生活保障,政府可以帮助低收入家庭和特困人员维持基本的生活水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
同时,这也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群中,主要包括了一些特殊困难群体,比如残疾人、孤儿、老年人等。
他们往往由于身体或者其他原因无法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基本生活所需的收入,因此需要社会的帮助和支持。
最低生活保障的实施,可以缓解他们的生活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除了特殊困难群体,一些低收入家庭也可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这些家庭可能由于失业、疾病等原因,无法获得稳定的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政府通过最低生活保障的发放,可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
然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施也面临一些挑战。
一方面,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当地的经济水平和物价水平,因此需要不断进行调整和修订。
另一方面,如何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到位,避免出现滞后和漏发现象,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总的来说,河南省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一个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助于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权益。
政府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发放到位,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和特困人员受益。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标准的监督和评估,确保其能够真正发挥保障作用。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2023年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规则方案
![2023年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规则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079bd422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2f.png)
2023年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规则方案一、前言近年来,我国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较为突出,城市居民相对较为富裕,而农村居民生活水平仍然较低。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制定了城乡群众最低生活保障规则方案。
二、基本原则1. 全面覆盖:将城乡居民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确保每个家庭都能够享受到保障政策的好处。
2. 公平公正:制定公正合理的标准,按照家庭人口、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进行分类,确保各类人群都能够公平获得保障。
3. 精准扶贫:将扶贫与最低生活保障相结合,对处于贫困线以下的家庭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和社会保障。
4. 动态调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每人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为1500元。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 家庭人口少于3人,且家庭年收入低于城市居民平均收入的60%。
b. 家庭人口超过3人,且家庭年收入低于城市居民平均收入的70%。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可享受其他相关扶贫政策的优惠。
2.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每人每月最低生活保障金为1200元。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a. 家庭人口少于3人,且家庭年收入低于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60%。
b. 家庭人口超过3人,且家庭年收入低于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70%。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家庭可享受其他相关扶贫政策的优惠。
四、保障措施1. 经济资助: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家庭,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一定金额的月度生活补助,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 医疗保障: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提供医疗保障,包括免费体检、免费医疗救助、门诊慢性病补助等。
同时,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城乡居民的健康素养。
3. 教育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子女提供教育保障,包括免费教科书、免费校园环境改造、免费午餐等。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31f603397dd184254b35eefdc8d376eeafaa1749.png)
相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29号)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包括三类人员:一是 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 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 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这一规定,失业人员在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届满后,不管其是否重新就业,只要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均可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 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 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方式和程序
一般采取现金救济,包括定期救济与临时救济。也有个别地方采取现金和实物相结合的救济方式。
此外,还有两种确定的方式,一是“恩格尔系数法”,又称“最低饮食费用测算法”。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 认为,家庭收入中用于食物支出的比例越大,意味着该家庭生活水平越低,如果这个比例在60%(即恩格尔系数为 0.6)以上,那么该家庭就属于需要救济的贫困家庭。二是“收入比例法”。在城市居民的收入排列中,把一定 比例的最低收入后民确定为需要救济的贫困居民,并把他们的收入水平定为贫困标准。
救济范围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救济的范围是城市有常住户口的居民,包括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 障线”的贫困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问答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问答](https://img.taocdn.com/s3/m/fd0ed0cff111f18582d05ab5.png)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政策问答1、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作用和意义表现在哪里?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对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改革和发展,是建立和完善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大步骤,也是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重要配套措施。
它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是一项政府花钱不多,社会效益极佳的民心工程。
2、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区别于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重要标志。
传统社会救济制度最主要的弊病,就是缺乏科学的统一的救济标准,钱多多救济,钱少少救济,工作随意性大。
各地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践证明,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救济,既有章可循,又简便易行,基本做到了救济对象公平准确、救济金发放标准合理,大大提高了救济的效果,从而使社会救济工作走上了标准化和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3、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煤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
”由此可见,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首先要依据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即为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所需物品的费用,国际上通常称之为“贫困线”。
“贫困线”可分为三个不同层次:最低是生存线,即满足人的生理需求所需最低费用,到达此线才能维持生存;中间是温饱线,即满足生活需求的最低费用,到达此线则能维持温饱;最高是发展线,即基本上能自给有余的最低费用,到达此线则具备发展能力。
由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供的仅仅是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帮助,其目的是使每一个居民不至于在生活困难时处于无助的困境,因此,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应该是相当于或略高于最低生活需求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1c83d5620b1c59eef8c7b4aa.png)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现结合布尔津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本县行政区域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含乡镇),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阿勒泰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阿勒泰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17元/人/月)。
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县人民政府负责制。
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民政局负责本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县民政局低保办公室是负责全县低保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其职责是:(一)组织调查研究,制定本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性文件和具体政策,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发展规划,组织、贯彻、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调整并公布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三)组织、协调、指导、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四)编制最低生活保障的年度预算决算方案;(五)指导、监督、检查、考核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六)负责特殊救济对象的审批及保障金的发放工作;(七)负责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的各种证、册、表等的印制;(八)负责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九)依法处理骗取、冒领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初审工作。
人民政府成立审核小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其职责是:(一)按照县民政局制定的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见和工作要求,编制工作计划,抓好宣传、组织、贯彻、落实工作;(二)为居民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协调、指导各种社会力量进行社会救助活动;(三)负责保障对象的摸底调查和审核上报;(四)负责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管理;(五)负责保障对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第六条各乡(镇)民政办、居委会评议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了解、掌握低保政策、法规,发挥监督、咨询服务职责;(二)评议贫困居民是否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及已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收入变化后是否符合继续享受低保;(三)各乡(镇)、居委会评议委员会成员应有所在辖区离退休老干部、人大、政协代表、老党员及相关工作人员3—5人(居民代表人数必须过半)组成,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四)积极协助基层组织加强规范和监督本辖区的低保工作;(五)评议委员会成员定期参加社区居委会组织的低保对象评审会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a13980813b3567ec112d8a55.png)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持有当地户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城市居民家庭实施的基本生活救助制度。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何确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全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指导性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市(州)人民政府根据维持当地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的费用,参照省人民政府指导标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
对获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保障金。
家庭月保障金计算公式为:家庭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额=(当地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月人均收入)×保障人数。
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格条件有哪些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凡城市常住居民家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其贫困状况以家庭收入、家庭财产作为主要指标,并适当考虑家庭成员因重度残疾、患重大疾病等增加的长期刚性支出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家庭收入(家庭可支配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一年内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后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4.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怎么办理(一)同一县区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且未享受其户籍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申请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
山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山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f25e307f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2d321db.png)
山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山东省是我国东部沿海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也是人口众多的省份之一。
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山东省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山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山东省政府发布的文件,山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的。
目前,山东省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为城市和农村两个不同标准,以适应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
对于城市地区,山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
在城市地区,山东省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800元。
这意味着,如果一个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800元,该家庭就可以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弥补收入不足的情况。
而对于农村地区,山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目前,山东省规定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每人每月600元。
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地区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相对较低,这也反映了城乡之间的收入差距和生活水平的差异。
除了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外,山东省还规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申请条件和程序。
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比如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资产状况等。
申请程序也相对简单,家庭可以通过当地社区或村委会进行申请,经过审核符合条件后即可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总的来说,山东省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设定合理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可以有效地帮助低收入家庭渡过生活困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希望山东省未来能够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让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受益,共同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f86af9aeaf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a8.png)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城市居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帮助他们摆脱贫困生活,实现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
首先,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社会保障政策,以财政部门的经济支持为基础,目的是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家庭的实际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家庭进行临时救助或定期资助,确保居民基本温饱。
这一制度的实施,不仅能够有效帮助贫困群体渡过困难时期,还能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出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普及性和包容性。
制度的实施对象包括失业人员、低收入家庭、残疾人、特困人员等处境困难的群体,无论是工人、农民工、城市居民还是流动人员,都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和保障。
而且,制度还提供了多种形式的资助方式,包括直接给予生活补助金、提供紧急救助物资、租房补贴、医疗救助等,满足了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
再次,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有力的扶贫举措。
城市中的贫困群体往往由于失业、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陷入困境,无法满足基本的温饱需求,这不仅影响个人和家庭的发展,也会给社会带来不利影响。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可以为贫困群体提供最基本的救助和帮助,减少贫困家庭的数量,促进他们重返社会、重获尊严。
最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还发挥了社会调控和积极引导的作用。
通过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和资助标准的制定,促使居民积极参与劳动,提高就业和收入水平,摆脱贫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同时,制度也加强了对社会资金的调配和使用,确保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避免了资源浪费和滥用。
综上所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重要的一环,旨在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水平,帮助他们摆脱贫困,实现基本生活水平的保障。
这一制度的普适性、包容性以及扶贫、社会调控的作用,为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同时,我们也要认识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只是一项社会保障政策的一部分,只有在有效的政策衔接和实施中,才能够真正实现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需求的目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b5168b07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c2.png)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城市生活和工作。
然而,城市生活的成本也随之上升,给一些低收入家庭带来了生活压力。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各地都制定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基本维持生活。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意义。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政府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水平而制定的一项政策。
它的出台可以帮助低收入家庭渡过生活难关,确保他们基本的吃、穿、住、行等生活需求。
同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有助于减少社会不公平现象,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内容。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一般包括基本生活费用、住房补贴、医疗保障、教育补助等内容。
其中,基本生活费用是最为重要的一项,它包括食品、衣物、日常用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开支。
住房补贴是针对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而设立的,可以帮助他们支付房租或者提供廉租房。
医疗保障和教育补助则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医疗和教育需求。
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执行。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执行主要依靠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一般来说,低收入家庭需要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经过审核后才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政府会根据家庭的实际情况来确定补贴的标准和方式,确保补贴资金的公平合理分配。
四、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影响。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出台对低收入家庭有着积极的影响。
首先,它可以帮助低收入家庭缓解生活压力,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其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有助于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
此外,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还可以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的社会文明程度。
五、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完善。
尽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对低收入家庭有着积极的影响,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些地方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认定标准不够明确,导致一些符合条件的家庭无法享受到应有的补贴。
此外,一些地方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金额偏低,难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实际需求。
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其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0bbe52e7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5d80659.png)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1999.09.28•【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行政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已经国务院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1999年9月28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第三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遵循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原则,坚持国家保障与社会帮扶相结合、鼓励劳动自救的方针。
第四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财政部门按照规定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统计、物价、审计、劳动保障和人事等部门分工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管理审批机关)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具体管理审批工作。
居民委员会根据管理审批机关的委托,可以承担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所提供的捐赠资助,全部纳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f31e8cc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d7.png)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指政府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根据重庆市相关政策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的。
首先,根据《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管理办法》,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包括生活补助和医疗补助两部分。
生活补助根据家庭人口数和当地物价水平确定,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所需的最低生活费用为标准,纳入低保范围的家庭可以按月领取生活补助。
医疗补助则包括基本医疗保障和大病保险,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障。
其次,根据《重庆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重庆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根据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的,保障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包括生活补助和医疗救助,确保农村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总的来说,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为了保障低收入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而设立的,旨在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过上基本的生活。
政府将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不断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其具有实际的保障效果。
重庆市政府也将加大对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家庭能够及时享受到最低生活保障的政策红利。
在未来,重庆市政府将继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水平,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得到更好的帮助。
同时,也将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保障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和医疗需求。
希望通过这些努力,能够让更多低收入家庭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共同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范文(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7ecea19e250c844769eae009581b6bd97f19bca8.png)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范文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与此同时,城市中的贫困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我国逐步建立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本文将围绕这一制度展开探讨。
二、概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国家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权益而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其目标是让城市居民基本生活不受贫困困扰。
三、实施对象和条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对象为城市中具有劳动能力,但无法获得稳定收入的家庭。
实施条件包括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口合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等。
四、保障标准和发放方式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确定,以保障居民基本生活所需为原则。
发放方式通常采取直接发放资金或发放生活物资的形式。
五、申请和审核流程居民需要向当地居民社会事务管理部门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申请材料包括家庭信息、收入证明、财产证明等。
审核流程主要包括面谈、家访和资料核实等环节。
六、权益保障和监督机制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了权益保障机制,确保受益人的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监督机制也得以建立,对保障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公正透明。
七、制度改革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仍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之处,亟需进行制度改革和完善。
例如,优化申请审核流程、建立长效机制、完善监督机制等。
八、效果评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对于改善城市居民生活状况、减少贫困现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定期的效果评估,可以不断改进制度,提升保障水平。
九、国际比较和借鉴经验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比较和借鉴,可以找到适应我国国情的改进措施和经验,为我国的保障制度提供参考。
十、结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是我国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权益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通过建立这一制度,可以确保城市居民不受贫困困扰,提升整体的社会稳定性和幸福感。
抚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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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江西省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措施》,深入完善本市都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如下简称低保)制度,提高都市低保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结合本市都市低保工作实际状况,物制定本实行细则。
第二条都市低保工作实行按家庭月人均实际收入与当地都市低保原则之间旳差额予以发放旳措施,辅之以临时救济、政策扶持、社会互助等配套措施予以保障。
第三条实行都市低保,应当坚持如下原则:(一)保障基本生活旳原则:(二)属地管理旳原则:(三)公开、公平、公正旳原则。
第二章工作职责和工作机构第四条市民政部门都市低保机构旳重要职责:(一)起草全市都市低保有关文献,制定都市低保工作计划,并组织实行;(二)指导、监督、检查县(区)旳都市低保工作;(三)适时提出调整都市低保原则旳提议,并承担所辖县(区)都市低保原则旳详细工作;(四)编制都市低保年度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全市都市低保资金旳分派方案和对都市低保资金使用状况旳监督;(五)负责市有关有关都市低保工作旳协调,制定与都市低保有关旳优惠政策,关对贯彻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六)负责都市低保记录和信息管理,制定都市低保工作人员旳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工作;(七)受理公众有关都市低保旳征询和投诉,负责对全市都市低保工作旳行政复议工作。
第五条县(区)民政部门都市低保机构旳重要职责:(一)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当地实际,编制都市低保工作计划,组织贯彻都市低保工作;(二)负责都市低保对象待遇旳审核、审批工作,核发都市低保金领取证件;(三)指导、督促、检查街道办事处(乡镇)和小区居委会旳都市低保工作;(四)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都市低保原则,并负责原则旳调整和上报立案工作;(五)编制全县(区)都市低保资金需求计划,负责提出都市低保资金旳分派意见并对都市低保资金进行监管;(六)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处理和向上级反应都市低保工作中存在旳问题;(七)负责都市低保数据旳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对街道办事处(乡镇)、小区居委会都市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八)受理公众有关都市低保旳征询投诉,查处有磁都市低保举报、投诉事项,负责都市低保工作旳行政复议工作。
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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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山东省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由省级民政部门制定、公布和调整的。
以下是截至2022年时山东省城镇和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 城镇: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1092元;
2. 农村:月人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34元。
需要注意的是,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定的,并且可能会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如有需要,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最新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除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山东省还有其他的一些社会救助政策,例如:
1. 临时救助。
对于突发性的意外事件、疾病以及困难生活等问题,山东省提供临时救助,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支持。
2. 特困人员救助。
针对家庭特别是老人、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无人抚养、缺乏生活保障的情况,山东省扶持特困人员,提供一定的生活救助和补贴。
3. 低保救助。
针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人员,山东省实行低保救助政策,提供必要的生活费用和医疗保障等服务。
4. 教育救助。
对于贫困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家庭经济较为困难的学生,山东省政府提供教育补助和教育资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救助政策和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乡镇和
条件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体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了解详细情况。
城市低保政策是什么,城市低保政策常见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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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律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城市低保政策是什么,城市低保政策常见问题有哪些城市低保政策是什么?什么是城市低保政策每个城市的城市低保政策是不一样的,具体可以登录当地的民政局查看低保相关的政策法规或者办事指南。
城市低保政策常见问题解答1、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是指那些有资格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定的各项待遇的人员。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资格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救济。
申请人员经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审核批准后,即成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属于城市中的贫困人口群体,这部分人由于没有劳动能力或失去工作机会等原因,发生收入中断或者完全没有收入,或者虽有收入但收入微薄,以致于不能够维持最起码的生活水平。
任何社会都有贫困现象,由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贫困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现实。
即使在今发达国家中,也依然有相对贫困问题,存在着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帮助的贫困群体,因此各国都建立了普遍的社会救济制度。
我国是一个人口稠密、地域存在较大差别的发展中国家,在城市中同样存在着贫困问题。
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只是将那些由自然原因造成贫困的社会弱者作为救济对象,主要是一些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社会孤老残幼,这部分人的数量非常有限且相对比较固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全体城镇居民都纳入保障范围,使救济对象的概念从内涵到外延都发生了根本变化。
城市居民能否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只视其生活困难与否以及困难程度,而不看他有无劳动能力、是否就业,任何居民在其生活发生困难时都可以成为保障对象。
因此,从理论上讲,所有符合保障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应成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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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制度
,简称最低保障制度,是指为城市居民提供一定的生活补贴和必需的社会保障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减少贫困人口数量,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最低保障制度通常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和执行。
其基本原则是以贫困人口为重点,以家庭为单位,按照一定的标准确定补贴金额。
补贴金额可以包括生活补助、医疗保障、住房优惠、教育资助等多个方面。
最低保障制度的管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环节:申请、审核、评定和发放。
申请人需要向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和评定后确定是否符合最低保障资格。
符合条件的人员将获得相应的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障待遇。
最低保障制度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财政预算拨款、社会捐助和其他相关收入。
政府通过合理调配资金,确保最低保障资金的可持续发展。
最低保障制度在推动减贫、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如申请流程繁琐、补贴标准不够公平等。
因此,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最低保障制度,提高其覆盖面和效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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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低保标准
![城市低保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e6030bf4793daef5ef7ba0d4a7302768f996f46.png)
城市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是指国家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一项政策,旨在帮助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渡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的物质生活。
城市低保标准的制定和调整是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人均收入等因素而定的,下面将对城市低保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城市低保标准的确定是根据城市居民的实际生活情况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
一般来说,城市低保标准会根据当地的物价水平和人均收入水平进行动态调整,以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
同时,城市低保标准的确定还会考虑到城市居民的基本生活支出,如食品、住房、医疗等方面的支出,以确保低保标准能够覆盖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群。
其次,城市低保标准的执行需要建立健全的审核制度和管理机制。
在确定享受低保资格的申请人时,需要建立严格的审核程序,确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帮助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
同时,对于享受低保资格的人员,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对其生活状况进行跟踪和监督,以确保低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再次,城市低保标准的调整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公平和公正。
在进行低保标准的调整时,需要充分考虑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低保标准能够真正起到帮助困难群众的作用。
同时,还需要注重社会公平和公正,确保低保资金能够用于最需要帮助的人群,避免出现滥用和浪费的现象。
最后,城市低保标准的执行需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帮扶和服务。
除了提供生活补贴之外,还需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培训和就业帮扶,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实现自身的发展。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医疗保障和教育帮助,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和教育资源,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城市低保标准的确定和执行是一项涉及到社会公平和公正的重要政策,需要充分考虑城市居民的实际生活情况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低保资金能够真正用于帮助生活困难的人群,实现社会的共同富裕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地能够加强对城市低保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为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提供更加有力的帮助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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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赡(抚、扶)养义务人员姓名
赡(抚、扶)养义务人工作名单
赡(抚、扶)养费金额(元)
申
请
理
由
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社区(村民)委员会意见
街道(乡镇)意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区
︵
市
县
民
政
局
意
见
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申请享受城镇低保邻居(单位)证明表
证明人
家庭住址
或单位
联系方式
被证
明人
家庭住址
联系方式
证
明
理
由
及
事
项
签字:年月日
证明人责任:①如实反映被证明人家庭状况;
②出具虚假证明的,依据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给予相应
处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申请审批表
(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
申请人:申请时间:年月日
辽宁省民政厅制
家庭代码
保障金领取证编号
户主照片
户主姓名
现居住在
保障
人口
户主身份
证件名称
户主身份证件号码
户 籍
所在地
邮政
编码
现在
常住地
邮政
编码
保障方式
家庭类别
联系电话
住房方式
房屋状况
房产性质
住房面积
家庭成员收入︵元︶
2、一般情况入户调查不得少于2人,必要时社区5名成员共同入户调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群众评议意见表
社区(公章)
被评议人姓名
评议
时间
年月日
评议地点
评议会
主持人
家庭
人口
家庭
总收入
家庭地址
评
议
情
况
参加
评议人
姓名
性
别
年
龄
工作单位
现住址
(委、组、号)
联系电话
评议人
签字
备注
社区主任(签字):社区民主主任(签字):记录员(签字):
社区入户调查表
申请保障
户姓名
年
龄
家庭
人口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区(县)街道(乡镇)社区
住房面积
装修面积
有无高档非生活必需品
有无机动车、手机和宠物
家庭总收入
家庭成员及家庭实际生活状况:
入
户
调
查
人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务
入户调查意见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备
注
注:1、调查人必须本人亲自入户并由本人签字,不允许代签;
姓名
薪金收入
1
养老保险金
(离退休费)
2
失业保险金
3
下岗基本
生活费
4
赡(抚、扶)
养费
5
自谋职业收入
6
一次性收入
按月计入
金额
7
计算收入
月数
8
领取时间
9
其他收入
10
计入家庭收入的个人收入小计
11
月保障金额
政策性调整
金额
调整
依据
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元/月)
家庭月收入总和(元)
家庭月人均收入(元)
家庭月领取保障
金额(元)
家
庭
成
员
基
本
情
况
姓名
与户主关系
居民身份证
号码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户口性质
婚姻状况
健康状况
身份类别
就业状况
劳动能力状况
参加养老
保险情况
参加失业
保险情况
优抚对象类别
工作单位
组织机
构代码
名称
性质
录属关系
所属资源枯竭
关破企业名称
是否按低保标
准领取生活费
对
家
庭
成
员
赡
︵
抚﹑
扶
︶
养
义
务
人
员
情
况
赡(抚、扶)养义务人员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