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吊篮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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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吊篮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

目录

吊篮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3)

一、工程概况 (3)

二、编制依据 (3)

三、适用范围 (4)

四、监理工作流程 (5)

五、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6)

六、吊篮进场验收 (6)

七、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 (8)

八、吊篮安全操作监理 (11)

九、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各种制度 (13)

吊篮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

工程地址:西城区广安门外红莲北里10号

建设单位:北京市西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设计单位:北京中筑天和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北京帕克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工期:2017年03月25日~2018年12月19日

工程用途:养老用房及配套用房

建设规模:建筑总面积17919.62㎡

二、编制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2、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GJ59-2011

4、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GJ80-91

5、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京建发【2014】10号

6、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

7、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场容卫生及消防保卫标淮 D B11/945-2012

8、产权单位(包括吊篮租赁单位和自有吊篮的使用单位)编制的吊篮安装拆除

专项方案

9、项目监理部编制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10、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1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17

12、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手册2010年版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14、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2008)166号

三、适用范围

本细则为西城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工程所编。该工程由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承建。

本细则适用吊篮施工的安装、使用、拆除。

四、监理工作流程

五、电动吊篮强制性条文

1、电动吊篮必须由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的专业队进行,并应有安全人员在场监护,电动吊篮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吊篮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核合格后方可组织施工。

3、使用前要对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4、吊篮安装完毕后,应经上海市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发放准用证方可使用。

5、操作人佩戴的安全带必须系在独立设置的生命绳上。

6、吊篮的负载不得超过1176N/㎡,严禁集中堆载、偏载、超载。

7、电动吊篮电气设备必须接地、接零。

8、吊篮内物料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吊篮。

9、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10、作业结束后,吊篮应与建筑物固定,并切断电源,锁好电器控制箱。

六、吊篮进场验收

1、吊篮整机验收:

(1)吊篮整机的使用年限原则为6年。对于超过使用年但使用状况良好的吊篮,应经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可继续使用1年,检验不合格的应予以报废。

(2)吊篮进入施工现场应当进行验收,未经进场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吊篮,严禁在施工现场安装和使用。

2、吊篮验收参加单位:

(1)吊篮验收由吊篮使用单位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

位共同进行,做好验收记录,填好《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电动吊篮)》(表AQ-C9-2),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经参与验收各方签字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租赁单位、拆装单位各存一份。

(2)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使用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吊篮进场验收。

3、吊篮进场验收内容:

(1)吊篮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购机日期(购机合同);

(2)吊篮及重要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编号、吊篮使用及维修保养情况;

(3)吊篮整机《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说明书中应标明各关键零件的材质等技术要求,主要承载构件的截面与壁厚尺寸等技术参数);

(4)吊篮整机使用年限、安全锁有效标定证明、吊篮钢丝蝇质量合格证明,严禁使用超过有效标定期而未标定的安全锁;

(5)组装吊篮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及同意组装的授权书;

(6)吊篮结构的焊缝、裂纹、变形、磨损等以及钢丝绳的外观,应符合《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的规定;

(7)吊篮结构件的实际壁厚和截面尺寸的偏差,不得大于吊篮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标明的设计壁厚10%和设计截面尺寸5%;

(8)吊篮配重重量必须符合吊篮生产厂家的设计规定,严禁使用严重破损的配重件,严禁使用液体或散状物体做配重填充物;

(9)吊篮及重部件(提升机、安全锁、电控箱)维修保养记录应齐全、真实。

4、对于吊篮进场验收有重大争议的,吊篮产权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计量认证资格的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七、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的安全监理

1、吊篮安装的安全控制

(1)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由吊篮安拆单位负责,安装前监理人员检查吊篮安拆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吊篮安拆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2)检查安装拆除方案是否逐级审核签字,沒有报监理单位进行审批,不可进行安装拆卸作业。

(3)对于特殊建筑结构或者非标吊篮的安装、移位、拆卸,吊篮安拆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吊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非标吊篮生产厂家的专项设计计算书进行论证审查。

(4)检查对吊篮安装、移位和拆卸工人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的原始记录,并且要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要求必须持证上岗。

(5)吊篮安装前要对临时用电电源及其他用电设施进行验收,要符《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吊篮安装过程中要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情况检查。

2、吊篮安装验收程序

(1)吊篮安装完毕后,吊篮安拆单位应当先行自检,做好吊篮安装自检记录并存档备查。

(2)吊篮使用单位应会同吊篮产权单位、安拆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共同进行吊篮安装验收。

(3)实行施工总承包或者吊篮使用单位由建设单位依法直接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或者建设单位负责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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