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公司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预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第五条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对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三章食品生产管理第八条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生产许可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九条食品生产过程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条食品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料、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物料的质量,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加强生产过程中的微生物控制,防止食品污染。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二条预包装食品销售企业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十三条食品销售过程应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程,保持销售环境整洁、卫生。
第十四条食品销售企业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确保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十五条食品销售企业不得经营下列预包装食品:(一)无生产许可证或者无合法来源的预包装食品;(二)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三)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四)其他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第五章食品标签管理第十六条预包装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标注食品标签,包括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食品成分或者成分表、营养标签、食品安全警示标志等。
预包装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负责人职责1. 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2. 负责人应当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并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第三条食品经营条件1. 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2. 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四条食品采购与检验1. 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 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 应当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
第五条食品储存与运输1. 食品储存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保证食品存放环境温度、湿度等条件符合食品保存要求。
2. 食品运输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六条食品销售与标签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持久、易于辨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2.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应当包含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
3. 禁止销售无标签或者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消费者公布处理结果。
第八条食品安全培训与教育1. 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2、各餐饮部的卫生管理组织负责本部的各项卫生检查制度的落实,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一次卫生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3、厨师及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4、酒店质检管理人员及卫生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5、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为保证食品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依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特制订如下卫生制度。
一、卫生许可证悬挂醒目处,从业有员持有效合格证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从业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凡患有传染病者不得从事接触食品的工作。
三、从业人员上班时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四、做好内外环境卫生,做到每餐一打扫,每周一清洗。
五、食品用工具每次用后要洗净,保持洁净。
餐(饮)具做到“一洗、二刷、三洗、四消毒”。
六、不进购、不加工、不出售腐烂、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对购买的东西做好台帐。
七、生、熟食品及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和存放要有明显的标记,分类存放,不得混放。
八、做好操作间卫生,冷荤配餐所有用具必须专用,并有明显标记。
九、及时处理好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
1、食品卫生应有专人负责,成立食品卫生管理委员会,定期检查食品卫生情况,总结经验,及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儿童食品卫生的质量。
2、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各年龄组儿童的'食谱。
3、食品由专人按实际需要采购,采购的食品应新鲜优质,每天由专人验收生、熟食品,并建立验收簿。
4、生食品经验收后入库,库存不宜过多,各类食品应按需要量领取,每月底盘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消费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预包装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包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人员,确保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三章食品安全要求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并对其进行查验、检验和质量控制。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食品进行检验,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追溯体系,记录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消费等信息,保证食品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食品标识管理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对食品进行标识,标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食品包装上标注食品名称、成分表、保质期、生产日期、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信息。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生产、销售无标识或者标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食品。
第五章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要求,合理选择储存和运输方式。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储存和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预包装食品商贸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预包装食品商贸管理,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预包装食品商贸业务,包括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采购管理1. 采购部门应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食品安全责任。
2. 采购的预包装食品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3)包装完好,标识清晰;(4)质量合格,无过期、变质、掺假等质量问题。
第五条储存管理1. 储存部门应按照食品类别、保质期等要求,合理规划仓库,确保食品储存环境符合要求。
2. 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虫、防鼠等措施,防止食品变质。
3. 定期检查食品储存环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销售管理1. 销售部门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食品信息,不得虚假宣传。
2. 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与采购时的质量、标识等一致。
3. 做好销售记录,确保食品可追溯。
第七条运输管理1. 运输部门应选择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2. 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食品受损。
3. 运输结束后,做好运输记录,确保食品可追溯。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第九条从事食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身体健康,符合食品安全要求;2. 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3. 遵守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条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监督检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部门应定期对食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责任与处罚第十二条公司员工违反本制度,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使用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3.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二、生产环节管理1.生产单位应当具备合法生产资质,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工艺,确保预包装食品的安全、卫生。
2.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原料采购、验收、贮存、投料等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原料相关信息,保证原料合格。
3.生产单位应当建立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控和记录,确保产品质量。
4.生产单位应当建立产品检验制度,对成品进行出厂检验,保证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三、经营环节管理1.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2.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查验预包装食品的合格证明文件,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3.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按照食品的特性进行分类贮存,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4.经营者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预包装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便于追溯。
四、使用环节管理1.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食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确保预包装食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使用的预包装食品进行留样,留存时间不少于保质期。
3.使用单位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制度,发现预包装食品安全问题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从业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并取得健康证明。
2.从业人员应当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保持个人卫生,防止食品污染。
3.从业人员应当建立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自律,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商贸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贸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保障顾客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诚信经营理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商贸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食品采购、存储、加工、销售等全过程。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依法合规经营。
第四条商贸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行业规范和标准。
第五条商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组织结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各部门的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和权利。
第六条商贸公司应当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培训,保证员工了解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商贸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及时有效应对食品安全事件,保障消费者权益。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八条商贸公司应当与合格的供应商建立稳定的供货关系,对供应商进行严格的筛选和考核,确保供应商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
第九条商贸公司应当制定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食品采购程序和要求,建立食品采购档案,保留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商贸公司应当加强对进货食品质量的检验,严格把关产品质量,一旦发现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商贸公司应当加强食品库存管理,做到先进先出,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
第三章食品存储管理第十二条商贸公司应当建立食品存储管理制度,明确食品的存储条件和要求,确保食品存储环境卫生干净,温度适宜。
第十三条商贸公司应当定期对食品存储环境进行检查和清洁消毒,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第十四条商贸公司应当对易腐烂的食品进行专门的存储管理,确保食品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第十五条商贸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食品存储记录和追溯体系,保留食品进出库记录和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六条商贸公司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的质量检验,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七条商贸公司应当对过期食品进行及时处理,不得再次销售或加工。
商贸公司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贸公司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预包装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贸公司要依法经营,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保障预包装食品的安全性。
第三条商贸公司要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商贸公司要加强员工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五条商贸公司要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确保所供应的预包装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六条商贸公司要加强对预包装食品的质量检验和监管,保证预包装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第七条商贸公司要建立预包装食品的追溯制度,并定期组织回溯演练,确保在食品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风险控制和应急处置。
第二章食品采购管理第八条商贸公司要与供应商签订正式的食品供货合同,并明确约定食品质量标准、包装要求和交付时间。
第九条商贸公司要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供应商拥有合法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
第十条商贸公司要定期对供应商进行食品安全审核,确保供应商的生产环境、设备和操作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商贸公司要建立完善的进货检验制度,对进货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抽样检验,确保食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食品储存管理第十二条商贸公司要建立标准化的食品仓库,确保储存环境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商贸公司要对储存的预包装食品进行分类储存,避免不同类型食品的交叉污染。
第十四条商贸公司要定期对储存的预包装食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
第十五条商贸公司要建立食品库存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进货、销售和报废等情况,并定期进行盘点核查。
第四章食品销售管理第十六条商贸公司要建立食品销售员的档案,对销售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商贸公司要定期对销售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防止食品污染和交叉感染的发生。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包括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人员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不得招聘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和培训。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验收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供应商评估和选择制度,对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进行审查。
第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采购食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禁止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第四章食品安全储存与运输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存条件和保质期等,合理选择储存方式和方法。
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储存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储存安全。
第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的特性、运输距离、运输时间等,合理选择运输方式和方法。
第十五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五章食品安全生产与加工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保证食品生产过程的安全。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第一章总则为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规范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落实“安全第一”的食品安全方针,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制造、经营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包括采购原料、生产、储存、销售、检验检测等环节。
第三章目标和基本原则1.目标确保所有预包装食品安全卫生合格,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保障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2.基本原则(1)质量管理以预防为主。
(2)标准化、规范化生产。
(3)明确责任,落实管理。
(4)加强产品质量控制。
(5)持续改善,不断提高。
第四章质量管理职责1.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质量管理职责:(1)制订质量方针和目标。
(2)制定质量控制计划。
(3)指定质量管理人员。
(4)审批质量体系文件。
(5)监控并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质量管理代表职责:(1)推广和执行食品质量管理体系。
(2)在各个环节上监督并纠正违规行为。
(3)协调管理工作。
3.生产车间主任质量管理职责:(1)落实公司质量控制计划。
(2)监督生产过程中质量鉴定和纠正不良现象。
(3)执行质量文档和监控文件。
(4)记录工作品质问题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
4.员工职责:(1)负责产品的生产、储存及销售,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2)保护公司财产,维护生产秩序。
(3)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章生产与操作规范1.生产要求(1)确保原材料和辅助材料质量符合标准,不能使用有毒有害物质。
(2)保证加工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卫生清洁。
(3)根据生产计划严格控制每一道工序。
(4)在生产过程中采取适当的检测和检验手段。
2.包装要求(1)确保包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包装过程中要有完整的过程记录。
(3)严格控制包装材料的消毒处理。
(4)包装完成后要进行包装品质量检测。
3.储存要求(1)负责存储的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
(2)严格控制储存环境,保证温度适宜且无灰尘、异味等影响。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一、总则为确保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生产、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三、食品安全管理组织1. 企业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企业食品安全的全面管理工作。
2. 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监督人员。
四、原料采购与验收1. 原料采购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原料供应商应具备合法资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验收人员应检查原料的外观、气味、包装等,对不合格的原料予以拒收。
五、生产过程控制1. 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生产设备、工具、容器等应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3. 生产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防止交叉污染。
4. 食品添加剂使用应符合国家规定,严禁使用非法添加剂。
六、产品质量检验1. 企业应设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负责产品检验工作。
2. 产品检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感官、微生物、理化指标等。
3. 不合格产品严禁出厂销售。
七、产品追溯与召回1. 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记录原料采购、生产、检验、销售等信息。
2. 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及时通知消费者和相关部门。
八、员工培训与健康管理1. 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2. 员工应持健康证明上岗,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食品生产工作。
九、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 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理机制。
2.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十、监督检查1. 企业应积极配合政府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2. 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一、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商贸公司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障花费者权益,严把食质量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威严承诺:一、严格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等法律、法例、标准的规定,肩负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获得食品流通允许证,并凭允许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获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保证成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验及记录制度,检验记录保留限时许多于二年。
五、保证依照法律、法例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察。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备,切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成立并执行按期检验及退市制度,实时清理变质、超出保质期及其余不切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有关生产者和花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状况报告铁路食品安全看管部门。
八、主动向花费者供给销售凭据,自觉执行不切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改换、退货等义务。
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切,不含有虚假或许夸张的内容,不波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实时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处理方案,按期检查本公司各项食品安全防备举措落真相况,实时除去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升食品安全配送能力,提升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信用度,公司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周俊良(总经理)副组长:张玉行(副总经理)洪爱兰(副总经理)成员:张志满、吴丹球、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行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察管理方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例、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拟订以下制度:一、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成立、健全质量管理系统,增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目标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行。
商贸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商贸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商贸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公司应遵循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风险控制、诚信经营、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食品安全组织架构(一)公司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公司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食品安全采购管理(一)公司应从具有食品安全保障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实行供应商评价和淘汰制度。
(二)公司应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进货查验,查验内容包括:产品合格证明、产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三)公司应建立食品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采购日期等信息。
第五条食品安全储存管理(一)公司应根据食品的特性、保质期等因素,合理储存食品,实行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
(二)公司应对储存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处理。
(三)公司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包括温湿度控制、库房卫生管理等。
第六条食品安全销售管理(一)公司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销售日期、销售数量、销售对象等信息。
(二)公司应对销售的食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处理。
(三)公司应在其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明示,并提供食品的合格证明、标签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食品安全事故处理(一)公司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处理流程、责任人和应急措施。
(二)公司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商贸公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为了确保公司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食品经营、生产、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
1.3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2.1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监督管理。
2.2 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3 各部门、各岗位应明确食品安全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1 采购与验收3.1.1 采购食品原料、包装材料等,必须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关证明文件。
3.1.2 严格审查食品原料、包装材料等的质量,确保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1.3 验收食品原料、包装材料等时,应检查其外观、包装、标签、保质期等,发现问题及时拒收。
3.2 生产与加工3.2.1 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食品加工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3.2.2 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防止交叉污染。
3.2.3 对生产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考核,确保其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3 储存与运输3.3.1 食品储存区域应保持干燥、通风、清洁,温度和湿度符合要求。
3.3.2 食品储存应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3.3.3 运输食品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食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3.4 销售与售后服务3.4.1 严格审查食品销售人员的资质,确保其具备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
3.4.2 做好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卫生工作,防止食品污染。
3.4.3 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3.5 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与自查3.5.1 定期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5.2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应对食品安全风险。
3.5.3 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食品安全意识。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预包装食品一、目的确保预包装食品在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安全性,保障消费者健康,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预包装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的企业。
三、责任部门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本制度。
四、管理制度内容1. 原料控制- 确保所有原料来源可靠,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 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认证。
2. 生产过程控制- 生产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
- 生产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3. 包装材料控制- 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
- 包装材料应妥善存放,防止污染。
4. 产品标识与追溯- 预包装食品必须有清晰的标签,包括产品名称、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生产厂家等信息。
- 实施产品追溯系统,确保产品可追溯性。
5. 储存与运输控制- 预包装食品应在规定的条件下储存和运输,防止污染和变质。
- 定期检查储存设施,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6. 员工培训- 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
- 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7. 质量检验- 对出厂的预包装食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 建立不合格品的处理和召回制度。
8. 法规遵守与更新- 定期审查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符合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
9. 应急管理- 制定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和事后处理。
10. 文件记录与存档- 建立完善的文件记录和存档系统,记录所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活动和检查结果。
五、监督与执行企业应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检和评估,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企业食品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时修订。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管理,保障消费者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预包装食品生产、加工、销售、储存、运输等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2.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保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3.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4.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5.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章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第四条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品种、数量、生产条件等要求进行生产。
第五条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和发放,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执行。
第六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
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延续。
第七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注销等事项,应当依法公开、透明。
第三章食品原料、添加剂及包装材料管理第八条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
第九条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的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并对其产品质量负责。
第十条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 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2. 无污染,不得含有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有害物质;3. 包装标识清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生产经营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
三、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协调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指导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进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五、食品原料采购管理1. 食品原料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严格把关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质量,确保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对于有质量问题的原料,应当及时退换或者报废,并追溯原料的来源,进行责任追究。
六、生产场所和设备管理1. 生产场所应当保持整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确保食品生产环境卫生安全。
2. 设备应当定期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对于有质量问题的设备,应当及时修理或更换。
七、生产过程管理1. 生产过程应当符合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并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确保食品生产的安全卫生。
2. 生产过程中应当加强对食品原料和半成品的把关,禁止使用超期、变质、不合格的原料。
八、包装管理1. 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变质、污染的包装材料。
2. 包装过程应当保持环境卫生,包装后的食品应当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必要信息。
九、质量检验管理1. 对生产中的食品应当进行常规的质量检验,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对于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责任。
十、库存管理1. 库存食品应当分类存放,防止交叉污染,保持库存整洁。
2. 库存食品应当定期清点和检查,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十一、销售管理1. 对于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等信息完整准确。
2. 对于过期、变质的食品,应当及时清理处理。
十二、服务和投诉处理1. 食品经营者应当提供优质的服务,使消费者了解所购买食品的具体信息。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预包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所有商品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
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一、食品进货台帐制度主要内容:二、食品质量承诺制度主要内容:(一)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承担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二)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质量、计量、食品安全等方面的规定,把好售前、售中、售后三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符合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和食品进货渠道,按要求建立进货查验、购销台帐、食品退市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不合格食品进入本店,杜绝以次充好、缺斤少两,杜绝价格欺诈,不发布虚假广告、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保证销售食品的质量,不销售《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的禁止销售的食品及失效、变质的食品。
(五) 保证销售的食品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六)不伪造食品产地,不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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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流通经营者承诺书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担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三、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五、保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六、保证食品流通经营场所的环境、设备、设施,符合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要求。
七、保证建立并执行定期查验及退市制度,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通知相关生产者和消费者,做好记录,并将有关情况报告铁路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八、主动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凭证,自觉履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换、退货等义务。
九、保证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不含有虚假或者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及时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为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食品安全配送能力,提高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和信誉度,公司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周俊良(总经理)副组长:张玉行(副总经理)洪爱兰(副总经理)成员:张志满、吴丹球、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
定期开展质量教育和培训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全员身体检查。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按时做好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清洁卫生,确保食品的经营条件和存放设施安全、无害、无污染;建立并管理员工健康档案,每年负责安排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监督检查员工保持日常个人卫生;负责监督营业场所和仓库的温湿度在规定的范围内,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发现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问题应立即解决,或向负责人报告。
三、购销人员岗位职责:严禁采购法律法规禁止上市销售的食品;严禁从证照不全的供货商处采购食品;进货时认真查验供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检验报告》等;确保所售出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并应定期检查在售食品的外观性状和保质期,发现问题立即下架,同时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报告。
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
二、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
三、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四、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五、本企业查验内容:(一)营业执照;(二)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三)标注通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四)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五)销售凭证(六)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七)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内容。
六、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七、本企业员工必须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必须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食品进货台帐登记制度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管理,保证上市食品质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经营单位内的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进货台帐,从事批发业务的,还要建立销货台帐。
三、进货台帐应如实记录购进食品名称、购货时间、规格(品种)、数量、供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检验检疫证明编号、食品质量保质期限等情况。
四、销货台帐应如实记录销售食品名称、销售时间、规格(品种)、数量、购货方名称及其联系方式等情况。
五、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六、本经营单位确保在购进食品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并做好登记工作,对索取的票证分类建档,以保证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七、消费者有要求的,本经营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应提供合法销售凭证,未能提供合法销售凭证的,应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检查、检测的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信息内容,也应当做好台帐登记工作:(一)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检测结果;(二)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三)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录;(四)其他需要登记备注的信息。
不合格食品自行下柜销毁制度一、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经营单位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
三、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四、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四)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经营单位工作人员应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超市。
七、本经营单位应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质量承诺及消费投诉处理制度一、将《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张贴于本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向社会公示,采取质量先行负责、“三包”等方式,落实质量承诺责任。
二、及时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三、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四、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首先将本单位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
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一、为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监督,维护食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对假冒伪劣、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的治理,推进食品质量监管,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的各项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是指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关系人身健康、食品安全的有关信息。
三、为保证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辖区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应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以便群众了解食品质量、来源等。
四、通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就是在进货时索取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相关资质证明。
五、本制度所指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有关质检部门通过申诉、举报、执法检查、商品质量抽查等途径获得的信息以及消费者协会、各行业协会提供的食品安全的信息汇总分析,利用各种渠道向社会公示的行为。
六、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一)食品的名称、产地、生产厂家的厂名、厂址;(二)食品的出厂日期、保质期(有效期);(三)食品的主要成份及含量检验检疫情况;(四)其他需要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内容。
七、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形式:(一)摘录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媒体发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二)在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网上公布的食品安全信息;(三)工商所在办公场所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四)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在交易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监督食品准入制度的落实,对没有对食品安全信息公示的,可结合市场预警制予以警示并责令限期改正。
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没有落实本制度而出现食品质量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问题的,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职责予以查处。
日常卫生管理制度一、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张,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二、商品陈列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三、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
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