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格式 - 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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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

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汇总处理表
不采纳
公式前已有说明
8
4.1
建议“硝酸(ρ=1.42 g/mL)”修改为“硝酸,ρ约1.42 g/mL”
大连海关技术中心
采纳
9
4.2
建议“硝酸(1+19)”修改为“硝酸1+19”
采纳
10
7.4
固体进样测定汞,是否需要每次都配制汞标准溶液进行工作曲线绘制?建议在文本中增加说明。
不采纳
是否每次都配制汞标准溶液视保存条件而定。
不采纳
汞的锌精矿标样较少,汞的标样对保存条件要求较高,否则容易失效,采用液体标准溶液更容易获得,实验(加标回收实验)表明用液体标准溶液绘制工作曲线,对测定结果无影响。
13
建议在文本中说明:为什么要配置液体含汞标准曲线,以免使用者感觉与标准名称不符。
不采纳
标准名称中的“固体进样”强调的是测试样品的进样方式,配置液体含汞标准溶液是为了绘制工作曲线,两者不冲突。
③收到《征求意见稿》后,回函并有建议或意见的单位数:9个
④没有回函的单位数:0个。
不采纳
330s是经过条件试验得出的最佳试样分解条件
7.3测定
建议在高浓度样品之后做一个空白测量以除去残留
采纳
27
5
仪器工作范围不能完全覆盖标准使用范围,建议仪器工作上限不小于15000 ng
北仑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不采纳
当称样量为0.50g时,15000 ng的上限可以满足要求。
28
6
试样的制备建议引用同级别标准,如GB/T 3884.20-2018规定的制样方法适用于本标准,或在本标准中用文字明确表述,不建议引用低级别标准。
7.3测定
“测定前必须对仪器进行空白测定,即在不进样品的情况下进行测试。当空白吸光值小于0.0030时,可进行样品测试;否则应重复测定仪器空白值至满足要求。将试料(7.1)置于样品舟中,试料的分解温度设为800℃,分解时间为330 s,其余参数按照仪器推荐的值进行设定(参见附录表A.1),在测汞仪上于253.7 nm处测定试料中汞的吸光度,从标准曲线上读取试料中汞的质量。”“测定前必须对仪器进行空白测定,即在不进样品的情况下进行测试。当空白吸光值小于0.0030时,可进行样品测试;否则应重复测定仪器空白值至满足要求。将试料(7.1)置于样品舟中,试料的分解温度设为800℃,分解时间为150-400 s,其余参数按照仪器推荐的值进行设定(参见附录表A.1),在测汞仪上于253.7 nm处测定试料中汞的吸光度,从标准曲线上读取试料中汞的质量。”

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有效的85件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和400件规范性文件》 ...

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有效的85件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和400件规范性文件》 ...

环境保护部发布《现行有效的85件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和400件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布《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章目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68号)和《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1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为何要开展这次清理工作?答:这次清理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开展的。

开展这项清理工作,既是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举措、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及时体现部门职能变化、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保证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内在要求。

环境保护部文件清理工作从2016年1月开始。

7月13日,环境保护部公布《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决定对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这次继续对现行有效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摸清家底”,也是整个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在促进环保部门依法行政、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问:这次文件清理范围包括哪些?答:环境保护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截至2016年6月30日之前,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内容包括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等环境保护领域。

问:哪些文件属于规范性文件?答:“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主要是指环境保护部(含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环境保护局)为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环境保护管理相对人权利和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并能够反复适用的文件。

原文转发国务院的文件,制定规范本部门内部工作管理制度的文件,以及发布对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检查部署的文件,此次清理不按规范性文件处理。

问:未列入目录的文件是否继续有效?答:《现行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中的400件文件均为经清理后确认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目录的文件除了存在已被废止、自行失效的情况外,还存在其本身不属于此次清理所指的规范性文件范围等情况。

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

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合规性评价表

第二十四条日供水规模在二百吨以上的农村饮用水水源,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境保护等部
门、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划定保护范围,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并设立警示标志。日供水规模不足二百
9
浙江省饮用水水源保 吨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和指导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制订水源保护公约,明确保护范围,并设立警
写明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因及限期治理措施。 第5条 企业事业单位需要拆除或闲置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必须事先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申 报,并写明理由。环境保护部门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1个月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决定,并予以批复;逾期不批复 的,视为同意。
公司不需要此类许可证,遵守 相关规定
站处理后达标排放。
第22条 企业应当采用原材料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作业工艺,并加强管理,减少水污染物的产生。
第29条 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第30条 禁止在水体清洁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31条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遵守相关规定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13 放 标 准 》 GB16297- 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最高浓度)苯(0.4mg/m3);甲苯(2.4mg/m3);二甲苯(1.2mg/m3)
遵守相关规定
1996
第5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大气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大气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11条 新建、扩建、改建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
方有关标准规定。
第8条 对符合规定标准的排水户,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审查合格后,颁发《排水许可证》。《排水许可

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勘察笔录模板

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勘察笔录模板

环境违法行为调查询问笔录及现场勘察笔录模板(第一批)目录1、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物处理设施、场所...............1 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因维修而擅自停运或者部分停运,或者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恢复正常运行的......................................................................................................14 3、违法类型:在禁止建设区内违法建设类...............................................................23 4、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33 5、排放水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43 6、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53 7、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63 8、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73 9、拒绝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83)10、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向大气排放粉尘、恶臭气体或者其他含有有毒物质气体...94 11、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致使排放的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的.............................................................................................104 12、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113 1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未经批准或者未经原审批机关重新审核同意,擅自开工建设的...............................................................123 14、试生产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的............135 15、建设单位未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144 16、建设项目擅自投入试生产...........................................................................156 17、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164 18、排污者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 (173)19、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179 20、未批先建或未重新报批擅自开工建设……………………………………………………194 21、超期试生产.............................................................................................207 22、环保设施未建成、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产或使用........................217 23、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227 24、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237 25、不按规定制定水污染事故的应急方案............................................................247 26、违反法律规定造成水污染事故 (258)1、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物处理设施、场所(一)环境违法行为: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擅自拆除、闲置、关闭污染物处理设施、场所。

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环政法函[2016]6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环政法函[2016]6号

环境保护部关于《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正文:----------------------------------------------------------------------------------------------------------------------------------------------------关于《环境保护法》(2014修订)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问题的复函环政法函[2016]6号湖北省环境保护厅:你厅《关于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适用有关法律问题的请示》(鄂环保文〔2015〕33号)收悉。

对地方环保部门在适用该条文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经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意见,现函复如下:一、关于执法主体2014修订的《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是在修订后新增加的条款。

对于“未批先建”的行政处罚,此前在单行法层面已有《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作出了规定。

对于执法主体,新《环境保护法》作出了新的规定,将《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修改为“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规则,我们认为:第一,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执法主体不限于环保部门,还包括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如海洋行政主管部门。

第二,环保部门作为执法主体的,新《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执法主体,已不限于《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而是应当包括涉案违法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各级环保部门。

在环境执法实践中,两个以上环保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由“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

”下级环保部门认为其管辖的案件重大、疑难或者实施处罚有困难的,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可以报请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

环境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表编号:JL-4.3.2E-01 版本:A/0序号级别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名称发布机关发布日期生效日期适用条款评价结果01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1989.12.26 1989.12.26 第25、26、30、31、34、36、37、40、41条符合02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2000.04.29 2000.09.01 第5、11、12、13、15、19、20、32、33、47、49、53、56条符合03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1991.5.24 1991.7.1 第4、6、7、8、9、11、25条符合04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2008.2.28 2008.6.1 第2、5、7、13、14、15、22、24、28-35、41、42、46-48、50、52-58条符合05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国务院2000.3.20 2000.3.20 第4、5、11、16、19、23、38、39、43-46、48条符合06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国务院2004.12.29 2005.4.1 第3、9、15-18、21、27、29-35、44-46、50、51、53、55-57、59-61、64、69、73条符合07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务院1996.10.29 1997.3.1 第2、7、13-15、18、22、24、25、31、33、34、48-50、53、57条符合08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务院2003.6.28 2003.10.1 仅供参考符合09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2008.10.28 2009.05.01 全部条款符合10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2007.10.28 2008.04.01 第17、30条符合11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务院2002.6.29 2003.1.01 第19、27、36、39条符合12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2002.10.28 2003.09.01 第16、19、24条符合13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国务院2005.2.28 2006.01.01 全部条款符合14 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国务院2008.08.29 2009.01.01 全部条款符合15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务院1988.12.29 1989.04.01 全部条款符合16 国家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1996.8.3 1996.8.3 全文符合17 国家征收排污费暂行办法国务院1982.2.5 1982.7.1 全部条款符合序号级别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名称发布机关发布日期生效日期适用条款号评价结果18 国家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1999.7.8 2010.3.1 全部符合19 国家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国务院1992.8.14 1992.10.1 第2、4-8、11、12、15条符合20 国家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1986.1.12 1986.04.01 全部条款符合21 国家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1.26 2011.12.1 全部条款符合22 国家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国务院1995.7.26 1996.2.1 全部条款符合23 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1.26 2011.12.1 全部条款符合24 国家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1994.3.24 1994.05.01 全部条款符合25 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国务院2008.8.19 2008.10.1 参考符合26 国家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国务院2008.10.1 参考符合27 国家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国务院2008.10.1 参考符合28 国家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国务院2008.8.29 2008.10.1 参考符合29 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国务院1996.10.1 参考符合30 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国务院1997.1.1 参考符合31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国务院1998.01.01 参考符合32 国家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技术政策国务院参考符合33 国家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务院2008.6.6 2008.08.01 HW04、08、09、12、13、29、31、34、42条符合34国家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务院1999.5.31 1999.10.1 第2、4-6、10、13条符合35国家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国务院2007.04.102007.07.01全部条款符合36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国务院1990.4.10 1990.4.10 全部条款符合37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务院2004.3.142004.3.14第9、26条符合38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务院1997.3.141997.10.1第155、338、339、342、346条符合39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1996.3.171996.10.1全部符合40 地方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聊城市2007.7.1 2007.7.1 表4二级标准41 地方聊城市环境噪声管理暂行办法聊城市1997.12.31 1997.12.31 第8条42 地方聊城市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办法聊城市1997.11.25 1997.11.25 第8条43 地方聊城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聊城市2002.5.15 2002.9.1 第7条44 地方聊城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聊城市2004.5.27 2004.10.1 第45、64条45 地方聊城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聊城市2004.3.11 2004.4.20 第4、6条编制人:审批人:日期:。

环保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环保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加大了环保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在此背景下,某环保案件应运而生。

本案涉及某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排放大量污染物,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为维护我国环境法律法规的权威,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本案提出如下法律意见。

二、案件事实1. 某企业(以下简称“被申请人”)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某化工产品的生产。

企业位于某市某区,占地面积约10亩。

2. 被申请人未经环境保护部门批准,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于2015年开始排放大量污染物。

3. 被申请人的污染物排放严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4. 2019年,某环保组织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举报被申请人的违法行为,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对此进行调查。

5. 2020年,当地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依法对被申请人进行审理。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三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缴纳排污费等环境保护费用,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大气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少水污染物的排放。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四、法律意见1. 被申请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构成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立案审批表

立案审批表

立案审批表一、文书制作的基本知识1.立案审批表的适用范围(1)立案审批表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内部文书。

文书原件随卷归档。

(2)适用于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审批。

2.立案的条件《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条件。

以下四项必须全部具备:(1)首先要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也就是说对于这种违法行为在后面的法律责任部分作出了处罚的相关规定。

(3)属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管辖。

(4)没有超过时效。

时效一般是2年,如果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时效的起算时间一般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比如持续的超标排污,那么时效的起算时间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立案管辖对于管辖的问题应该如何理解,这种管辖的权限划分主要发生在纵向的同性质行政主体之间、横向的不同性质行政主体之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也对环境案件管辖作出了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

造成跨行政区域污染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污染行为发生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

该法第十八条规定,两个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都有管辖权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由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举报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

当管辖发生争议时,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对行政处罚案件的管辖权发生争议时,争议双方应报请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同时第二十条还规定,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其管辖的案件重大、疑难或者实施处罚有困难的,可以报请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指定管辖。

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为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处罚确有困难或者不能独立行使处罚权的,经通知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当事人,可以对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管辖的案件指定管辖。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性及符合性评估一览表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性及符合性评估一览表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性及符合性评估一览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性及符合性评估一览表一、简介本文档旨在提供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性及符合性评估的一览表,帮助人们了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评估要求。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于保护自然环境、预防污染和生态破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评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符合性,能够促进企业和个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性评估一览表下表列出了常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适用范围的评估要求。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示例列表,并不能覆盖所有法律法规。

具体的适用性评估要求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进行。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范围评估要求大气污染防治法涉及大气污染防治的活动评估排放是否符合法规要求,是否有相应的污染物减排措施水污染防治法涉及水污染防治的活动评估废水排放是否达标,是否存在违法排放行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涉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活动,以及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的活动评估固体废物处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对环境的潜在影响,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法涉及对环境进行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评估建设项目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评价报告的合规性海洋环境保护法涉及对海洋环境的污染防治和保护的活动评估海洋开发活动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污染物排放是否达标土壤污染防治法涉及土壤的污染防治和修复的活动评估土壤污染状况,评估修复方案是否符合法规要求国家林业局关于林地生态保护及修复的管理办法涉及林地的保护和修复的活动评估林地的保护措施是否符合法规要求,评估林地生态修复效果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估一览表下表列出了常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估的一般要求。

符合性评估可以帮助监管部门和企业判断其行为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一般评估要求大气污染防治法定期监测排放的废气是否达标;适时更新污染物减排设施水污染防治法定期监测排放的废水是否达标;建立废水处理系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固体废物的监测和处置环境影响评价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海洋环境保护法控制污染物排放;保护海洋生物资源土壤污染防治法排查土壤污染情况;制定土壤修复方案国家林业局关于林地生态保护及修复的管理办法保护林地资源;修复破坏的生态系统四、结论本文档提供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适用性及符合性评估的一览表,可以作为企业和个人进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评估参考。

2016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模板(简化版)

2016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模板(简化版)

2016环境行政执法文书模板(简化版)附1×××环境保护厅(局)立案审批表附3×××环境保护厅(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被检查(勘察)人名称或姓名:现场负责人:电话:邮编:工作单位:职务:检查(勘察)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工作单位:告知事项:我们是环境保护厅(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编号:、)。

请过目确认: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如果你认为检查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回避,并说明理由。

请确认:现场情况:被检查(勘察)人或现场负责人确认意见:被检查(勘察)人或现场负责人签字:年月日检查(勘察)人签字:、年月日记录人签字:年月日参加人签字:年月日第页共页附4×××环境保护厅(局)调查询问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被调查询问人: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电话:地址:邮编:调查询问人及执法证编号:、记录人:工作单位:执法人员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及被调查询问人确认的记录:我们是环境保护厅(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执法证编号:、)。

请过目确认:今天我们依法进行检查并了解有关情况,你应当配合调查,如实回答询问和提供材料,不得拒绝、阻碍、隐瞒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如果你认为调查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办案,可以申请回避,并说明理由。

你有权对本次调查询问提出陈述、申辩。

请确认:询问内容:被调查询问人确认意见:被调查询问人签字:年月日调查询问人签字:、记录人签字:参加人签字:第页共页附5×××环境保护厅(局)采样取证登记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厅(局)对予以采样取证。

附:采样取证清单被采样取证人:年月日采样取证人:、年月日封样人:年月日附6现场照片(图片、影像资料)证据附9×××环境保护厅(局)案件处理内部审批表(通用)附10×××环境保护厅(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环责改字〔〕号(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与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一致):营业执照注册号(公民身份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我厅(局)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陈述违法事实,如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情节、动机、危害后果等内容)。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格式精选3篇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格式精选3篇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格式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标准名称标准主编单位序号标准条款编号意见内容提出单位处理意见及理由备注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二、地方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企业及其他单位的意见三、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业务司局的意见四、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及返回意见情况:序号发送征求意见稿单位名称是否复函是否提出书面意见备注1、国家__________委员会是是2、_______省________局是否3、中国_____________研究院否――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_____司(局)否是意见标在征求意见稿中返回五、附加说明(内容包括征求意见单位数量、回函提出和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单位数量、征求意见期间未回函单位数量、返回意见的个数及采纳、未采纳和部分采纳意见的比例等统计数据。

)附:填写的内容应全面、真实地反映征求意见的情况,包括征求意见的范围、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复函无意见和未复函单位的名称等。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文件格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环办函[20□□]□□ 号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_________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各有关单位:为贯彻《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我局决定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________标准》。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返回我局科技标准司。

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邮政编码:100035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2、《__________标准》(征求意见稿)3、《__________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_____年____月____日主题词:环保标准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_____年____月_____日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任务书格式项目统一编号:_______计划年度:___________ 序号:_______________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计划任务书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起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制填写说明一、填写本计划任务书应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年度制修订项目计划为依据,标准名称、编制单位名称、内容、完成时限、总经费、年度经费等要与计划一致。

环境污染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环境污染案件法律意见书(3篇)

第1篇致:[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日期:[日期]尊敬的[当事人姓名或单位名称]:我单位接受[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的委托,就[环境污染案件名称]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现提出以下法律意见:一、案件背景[简要介绍案件背景,包括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受害者情况等。

]二、案件事实1. 污染事故发生的时间:[具体时间]。

2. 污染事故发生的地点:[具体地点]。

3. 污染源:[具体污染源,如化工厂、污水处理厂等]。

4. 污染物种类:[具体污染物种类,如重金属、化学物质等]。

5. 污染程度:[根据监测数据,说明污染程度,如超标倍数、影响范围等]。

6. 受害者情况:[说明受害者的人数、受害程度等]。

三、法律责任分析1. 污染单位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污染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分析如下:(1)污染单位有义务对污染源进行监管,确保其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2)污染单位有义务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污染事故进行预防和处理。

(3)污染单位在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受害者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因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分析如下:(1)受害者在污染事故中遭受财产损失,有权要求污染者赔偿。

(2)受害者在污染事故中遭受人身伤害,有权要求污染者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3)受害者在污染事故中遭受精神损害,有权要求污染者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四、法律意见1. 污染单位应承担的责任:(1)污染单位应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扩大。

(2)污染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查明污染原因和污染程度。

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格式及制作指南

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格式及制作指南

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二0一0年十一月环境行政处罚主要文书制作指南目录样式一: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样式二:环境违法案件销案审批表样式三:调查询问笔录样式四: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样式五: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样式六: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样式七:查封(暂扣)决定书样式八:解除查封(暂扣)决定书样式九: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样式十: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样式十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样式十二:听证笔录样式十三: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十四: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样式十五: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样式十六:送达回证样式十七:强制执行申请书样式十八:案件移送函样式十九:罚没物品处理记录样式二十:结案审批表(×××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制作指南一、适用范围(一)环保部门内部文书。

(二)适用于对环境违法案件的立案审批。

二、文书内容(一)有环保部门名称、文书名称和立案号。

(二)有案件来源信息。

如检查发现、投诉举报、来信来访、媒体披露、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途径。

(三)有案由信息。

书写形式为:“涉嫌+违法行为类别+案”,如“涉嫌违反环评制度案”、“涉嫌违法排放污染物案”、“涉嫌违反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案”、“涉嫌违反排污收费制度案”、“涉嫌违反现场检查制度案”等。

(四)有当事人信息。

根据案件线索,写明已经掌握的当事人信息;尚未掌握的,可不填写。

当事人为法人或组织的,写明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住址(与营业执照一致)、邮政编码、营业执照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及职务;当事人为公民或者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的,注明姓名(营业执照中有经营字号的应注明登记字号)、公民身份号码、住址(与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一致)。

无营业执照的填写实际地址。

(五)有案情信息。

根据案件线索,写明已经掌握的案情信息;尚未掌握的,可不填写。

一是案件来源信息。

如检查发现的填写检查机关、检查时间、地点和检查结果;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的填写收到时间和反映的情况(投诉人姓名可不填);媒体披露的填写媒体名称和期号;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填写收到时间、机关名称。

环发170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常用法律文书格式

环发170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常用法律文书格式

环发170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常用法律文书格式篇一:环境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环境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一案件移送书()环法[]号_________________:一案,经初步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现移送你单位处理。

案件处理结果请函告我局。

附:案情简介及有关材料件。

环境保护局(印章)年月日环境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二环境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环境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三环境案件调查报告环境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四环境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审批单环境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五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环法[]号经调查核实,你单位(或者个人)的以下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违反了下列环境保护规定:《》第条第款(和《》第_______条第_____款)。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你单位(或者个人)于年月日之前(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内容和要求)环境保护局(印章)年月日篇二:环境保护法律文书格式指南涟源市环境保护局法律文书格式指南涟源市环境保护局政策法规股二〇一一年八月目录(一)1.2.3.4.5.6.7.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3)调查询问笔录....................................................................................(4)现场检查(勘察)笔录........................................................................(6)当场处罚决定书 (8)调查报告………………………………………………………………………………(9)行政处罚证据目录清单(含影像资料、监测报告等)……………………………(10)责令(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11)(二)8.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2)9.解除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 (13)10.查封决定书 (14)11.封条 (15)12.解除查封决定书 (16)13.暂扣决定书 (17)14.解除暂扣决定书 (18)(三)15.案件移送函 (19)16.环境违法行为销案审批表 (20)17.行政处罚告知呈批表…………………………………………………………………(2(:环发170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常用法律文书格式)1)18.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2)19.陈述申辩笔录 (23)20.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5)21.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6)22.听证笔录 (27)23.听证报告………………………………………………………………………… (29)24.重大复杂案件行政处罚集体审议记录 (30)25.提请市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的文件(附案卷材料) (31)(四)26.行政处罚呈批表 (32)27.行政处罚决定书 (33)28.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 (35)29.送达回证 (36)30.强制执行申请书(附案卷材料) (37)31.罚没物品处理记录 (38)32.结案审批表 (39)33.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卷宗 (40)34.案卷目录(正卷) (41)35.案卷目录(副卷) (42)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审批表调查询问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询问人姓名及执法证号:记录人:工作单位:执法证号:被询问人姓名:年龄:公民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职务:与本案关系:地址:电话:邮编:_其他参加人姓名及工作单位(地址):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的记录及被询问人的确认记录:我们是涟源市环境保护局的行政执法人员,这是我们的执法证件,请过目确认。

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合规性评价表

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合规性评价表
第二十二条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验收。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严格按要求执行
符合
14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令
2002-02-01实施
第十二条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流域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执行国务院批准的省界水体适用的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造成水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或者减少排污,并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经济损失、人员受害及应急措施等情况的初步报告;事故查清后,应当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作出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危害、采取的措施、处理结果以及事故潜在危害或者间接危害、社会影响、遗留问题和防范措施等情况的书面报告,并附有关证明文件。
建设项目在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条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保持防治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的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必须事先报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七条多层地下水的含水层水质差异大的,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六十条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无新、改、扩建工程,废水的排放未超标,无严重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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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格式-法律文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情况汇总处理表
标准名称
标准主编单位
序号
标准条款编号
意见内容
提出单位
处理意见及理由
备注
一、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意见
二、地方有关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有关企业及其他单位的意见
三、国家环保总局有关业务司局的意见
四、征求意见单位名单及返回意见情况:序号
发送征求意见稿单位名称
是否复函
是否提出书面意见
备注
1、国家__________委员会


2、_______省________局


3、中国_____________研究院否
――
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_____司(局)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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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加说明
(内容包括征求意见单位数量、回函提出和未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的单位数量、征求意见期间未回函单位数量、返回意见的个数及采纳、未采纳和部分采纳意见的比例等统计数据。


附:填写的内容应全面、真实地反映征求意见的情况,包括征求意见的范围、各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复函无意见和未复函单位的名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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